『壹』 北京體育大學有體育法學這個專業嗎
沒有的樣子。。這兩個應該沒什麼大關聯。。所以應該是跨專業了吧。。
『貳』 體育生可以考學法律專業的大學嗎
你好,說說我考散打的過程吧,我是河南少林試畢業的,我學了3年散打,我們內考的是容國家2級運動員證書,和散打教練證書,還有一個就是考大學,我是沒有考上的,我班長考上了北京體育學院,如果你想考的話最好去專業的武術學校,因為一般的武官和俱樂部不會有這樣的考試的
『叄』 有關體育方面的法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體育事業,增強人民體質,提高體育運動技術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下簡稱《體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體育工作堅持以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為基礎,實行普及與提高相結合,促進群眾體育與競技體育協調發展的方針。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體育工作的領導,將體育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體育事業發展規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發揮公共財政的主導作用,將體育事業經費、體育基本建設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和基本建設投資計劃,並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逐步增加對體育事業的投入。
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個人興辦和支持體育事業。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體育行政部門或者本級人民政府授權的部門(以下統稱體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體育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管理體育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負責做好本轄區的體育工作。
體育社會團體按照其章程組織和開展體育活動,並接受體育行政部門的指導和監督。
第五條 公民享有參加體育活動的權利。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青年、少年、兒童的體育活動給予特別保障,為老年人、殘疾人參加體育活動提供方便。
第二章 社會體育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推行國家全民健身計劃和本省實施方案,並納入目標管理,引導、鼓勵公民積極參加體育活動,增強體質。
第七條 省體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國家的有關標准,制定本省公民體質標准和體質監測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並定期向社會公布監測結果。
從事體質測試工作的機構、人員,應當符合規定的條件;體質測試的場地、器材應當符合規定的標准。
鼓勵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組織本單位人員參加體質測試。提倡公民定期接受體質測試。
第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鼓勵和扶持城市社區體育活動的開展,充分發揮單項運動協會、行業體協、老年人體協等體育社會團體的作用,逐步建立、健全以社區為中心的城市社會體育組織網路。
第九條 街道辦事處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體育工作人員,在體育行政部門指導下,組織開展居(村)民體育活動。
鼓勵具有體育特長或者熱心體育事業的人員,參與輔導居(村)民體育健身活動。
第十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應當為本單位人員開展體育健身活動提供必要條件,積極組織和開展廣播操、工間操或者其他形式的體育健身活動。
工會、共青團、婦聯應當根據各自的特點,組織職工、青少年、婦女開展體育健身活動和體育競賽活動。
第十一條 體育健身活動應當科學、文明、健康。
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應當宣傳科學、文明、健康的體育健身項目和方法,並刊登、播放公益性體育健身內容。
禁止利用體育活動從事邪教、迷信、幫會、賭博、色情以及其他違法或者危害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的活動。
第十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對城市公共體育設施用地定額指標的規定,將城市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合理布局,統一安排。
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指標和標准。城市規劃行政部門審批公共體育設施的規劃設計方案時,應當徵求體育行政部門的意見。
第十三條 新建小區、居住區的開發建設單位應當按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要求,將體育設施建設納入建設規劃,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建設。規劃設計方案未達到規定指標的,規劃行政部門不得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已建小區、居住區應當逐步增添小型、多樣的體育設施。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因地制宜地規劃和建設適合農村特點的體育設施,為農村開展體育活動創造條件。
第十四條 公共體育設施建設可按規定免交或者減交城建配套費和其他有關規費,用地實行行政劃撥。
第十五條 公共體育設施應當向社會開放,並公布日常開放時間,為群眾開展體育活動提供方便。
公共體育設施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免費開放;免費開放確有困難的,報經同級物價部門批准後,可以收取一定的費用,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有償開放的公共體育設施,應當對兒童、學生、老年人、殘疾人實行免費或者優惠。
第十六條 鼓勵機關、學校、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提高體育設施的利用率。
第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破壞公共體育設施,不得擅自改變公共體育設施的使用性質。
因特殊情況需要臨時佔用公共體育設施的活動場地開展非體育性活動的,應當報同級體育行政部門批准,佔用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期滿後應當及時恢復活動場地的原有功能。所獲收入專項用於公共體育設施的維護和管理。
因實施城市規劃確需改變公共體育設施使用性質或者拆除公共體育設施的,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以不低於原有規模和標准,先行擇地新建償還,原則上應當在同類地段安置。
第十八條 公共體育設施的管理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對體育設施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體育設施正常、安全使用。
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對公共體育設施的使用、維護、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鼓勵國內外組織和個人向體育事業捐贈資金和設施。
捐贈人對於捐贈的體育工程項目可以留名紀念;捐贈人單獨捐贈的體育工程項目或者主要由捐贈人出資興建的體育工程項目,可以由捐贈人提出體育工程項目的名稱,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命名。
向體育事業捐贈的資金或者設施,納入公益性捐贈范圍,依法享受稅收優惠。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審計、體育等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體育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挪用、剋扣體育資金。
第三章 學校體育
第二十一條 學校體育工作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標准配置體育場地、設施和器材。體育場地、設施和器材未達到規定標準的,應當採取措施逐步達到規定標准。
學校的體育場地、設施、器材應當在法定節假日和學校寒、暑假期間向學生開放。
總人口十五萬以上的城市,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創造條件,逐步建立中、小學體育活動中心。
第二十三條 學校對體育教師的待遇應當與其他學科教師同等對待,並保障其享受與工作特點相應的待遇。
第二十四條 教育、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傳統體育項目基地建設,積極組織業余體育訓練,選拔和集中訓練有體育特長的學生,為競技體育儲備、輸送人才。
鼓勵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個人,舉辦以培養體育後備人才為宗旨的體育運動學校。
高等院校和其他有條件的學校,應當組建校體育運動隊,開展業余體育訓練。
第二十五條 有體育特長的學生的入學、升學,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鼓勵高等院校和其他有條件的學校優先錄取有體育特長的學生。
第二十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學校體育課程的設置和體育場地、設施、器材的配置、使用、維護以及體育活動的開展等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體育工作的指導。
第四章 競技體育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提高體育運動技術水平,促進競技體育的發展。
第二十八條 對運動員、裁判員實行注冊管理。具體辦法由省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規定製定,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第二十九條 提倡運動項目實行協會制和職業俱樂部制,逐步推行運動員、教練員職業化。
職業俱樂部開展各項體育活動,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協會章程的規定。
職業俱樂部聘用職業運動員、教練員,雙方應當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三十條 體育競賽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全省綜合性運動會、本省承辦的全國和國際體育競賽,由省體育行政部門或者會同有關部門管理。
全省單項體育競賽,由省體育行政部門或者該項運動的全省性協會管理。
市、縣(市、區)的體育競賽,由當地體育行政部門或者會同有關部門管理。
第三十一條 體育競賽實行公平、公正、有序競爭原則。
體育競賽的組織者和運動員、教練員、裁判員應當遵守體育道德,不得弄虛作假、行賄受賄、營私舞弊。
在體育運動中禁止使用禁用的葯物和方法。
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體育競賽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 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優秀運動員的訓練、參賽等活動的保險制度。具體辦法由省體育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
第三十三條 優秀運動員、退役優秀運動員的入學、升學,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第三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妥善安置退役優秀運動員。原選送地人民政府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優先推薦退役優秀運動員就業。
在奧運會、世界錦標賽、世界盃賽中取得前六名,或者在亞洲運動會和全國性重大比賽中取得冠軍的退役優秀運動員以及其他符合跨地區安置條件的退役優秀運動員,需要跨地區安置的,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安置。
逐步推行退役優秀運動員貨幣安置辦法。
退役優秀運動員安置的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五章 體育經營活動
第三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體育經營活動,是指以營利為目的,從事體育健身、競賽、表演、培訓、中介服務等為內容的活動。從事體育經營活動,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稅務登記和其他有關審批手續。鼓勵、支持體育經營者參與實施全民健身計劃和培養優秀運動員工作。
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積極培育體育市場,增強體育自身發展活力。體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體育產業發展的引導和管理,保障和扶持體育產業的健康發展。鼓勵個人、企業、社會團體以多種形式參與興辦國家政策許可的各種體育經營活動。
第三十七條 體育經營活動的經營者應當配備符合技術和質量標準的體育設施、器材和用品,保證消費者的人身安全。
對可能危及消費者安全的體育經營項目,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作出明確警示和真實說明,並採取措施防止危害的發生。
第三十八條 從事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的體育經營活動,應當配備必要的體育指導人員,為消費者提供專業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從事危險性大的體育經營活動,還應當配備必要的救護人員。
前款所稱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危險性大的體育經營活動的具體項目,由省體育行政部門提出,報省人民政府確認後公布。
第三十九條 從事危險性大的體育經營活動的,經營者應當將有關材料報體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體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一條 公共體育設施管理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體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按規定開放公共體育設施的;
(二)擅自改變公共體育設施使用性質的;
(三)臨時佔用公共體育設施的活動場地開展非體育性活動,未按規定報體育行政部門批準的;
(四)將臨時佔用公共體育設施活動場地的收入挪作他用的;
(五)未按規定對公共體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影響其正常、安全使用的。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由體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在體育經營活動中未配備體育指導、救護人員的,由體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四條 有關行政部門、體育社會團體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違反國家財政制度、財務制度,挪用、剋扣體育資金的;
(二)在競技體育中違反紀律和體育規則,弄虛作假的;
(三)未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對公共體育設施或者學校體育設施監督管理職能,造成體育設施損毀的;
(四)在體育運動中使用禁用的葯物和方法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
(六)其他違反體育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肆』 為什麼說體育專業的學生更應具有法律和公平競爭意識
1、體育教育專業大學生就業指導全程化
大學生就業指導全程化就是要把就業指導工作貫穿學生教育的全過程,而不是學生畢業時的臨時性工作。應以全局觀點系統考慮,構建一個完善的就業指導工作體系,根據體育教育專業不同階段的不同任務對學生實施有針對性的指導。一年級著重職業生涯的規則。要使學生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念,培養自我發展意識;二年級著重基本能力培養。要使學生樹立體育教育職業理想,培養學生主動的學習意識和在體育專業領域的自身特長,並參加一定的社會實踐活動;三年級著重職業定向指導。使學生確立專業發展方向,建立和強化專業思想,培養其創業意識和自我發展能力;四年級著重擇業指導的就業服務。對學生講解就業政策,訓練必要的就業技能技巧,提供就業信息,進行以誠信為主題的職業道德教育以及法律知識的培訓,對有考研准備的學生進行考研輔導。四個階段相互貫通,有機連接,從而形成較為完善的就業指導體系。
2、轉變觀念,樹立正確的就業思想
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入,就業崗位和就業方式呈現多樣化,要求高校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一是轉變就業觀念,提高對就業新政策新制度的認識,明確和了解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實行「供需見面,雙向選擇,公平競爭,自主擇業」的就業制度;二是提高對市場配置資源的認識,畢業生必須面對市場,那種希望依靠國家、依靠學校分配的想法現在行不通;三是對鐵飯碗與招聘的正確認識。
3、加強對體育教育專業大學畢業生擇業觀念的教育
當前,畢業生在求職擇業過程中普遍存在一種盲目樂觀、就業期望值過高的傾向,許多學生一心希望到大城市、好地方、大單位工作,不願到城鎮和農村需要體育人才的地方去工作。針對這種思想傾向,在就業形勢教育中應該著重向畢業生講清當前面臨的嚴峻就業形勢,樹立先就業,後擇業,再創業的就業新思想。
(1)幫助畢業生認清就業形式,珍惜就業機會,促使「精英學子」到「普通員工」的觀念轉變。
畢業生期望值偏高,就業必然受到影響。就業指導主要是告訴畢業生當年的就業形勢和就業政策,幫助他們選定合理可行的擇業期望,把握機會,不能因為在校是高才生,技術水平高就不甘心當一名普通的體育教師,不願到農村或偏遠的地方去任職。應該使體育專業畢業生認清形勢,轉變觀念,准確定位。
(2)指導學生主動就業,促使「一次就業定終生」到「先就業後擇業」的觀念轉變。
專業對口,學以致用是多數畢業生的工作理想,但是要適應社會的現實狀況和僧多粥少的就業局面,加之體育教育專業本身的局限性,畢業生就不能抱著本專業不放,而要根據人才市場的需求及時轉變擇業方向,樹立先就業後擇業的就業思想。學校里的學習和鍛煉畢竟是有限的,畢業生要有踏入社會重新學習的意識,增強繼續接受教育、終生學習的觀念,努力向實踐學習,向社會學習,充分發揮體育生吃苦耐勞、勇於挑戰和不願服輸的精神,使所學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在各行各業中找到適用和發展的空間。
(3)要鼓勵畢業生深入基層,到艱苦的地方去,轉變非體育教師崗位不去的觀念
體育教育專業畢業生的就業方向首先是體育教育領域。而就業形勢的嚴峻性使得畢業生順利就業的可能性和機會變小。從層次上看,高中以上學校需求較少,體育教師基本飽和,需求大部分是初中甚至是小學。從地域來看,縣城以上城市人才集中需求不多,而廣大的基層卻大量缺乏,特別是這幾年隨著科教興國戰略的實施和教育體制的改革,民辦教育異軍突起,急需補充大量的師資力量,這既是社會需求重要構成部分,也是畢業生服務的新的領域。同時,畢業生還可以在體育產業、社區體育、健身咨詢服務、教練員、考研、讀二學位、公務員、管理者、從軍、公司企業、自主創業、營銷等領域進行就業嘗試,拓寬就業渠道,提高就業率。
4、教育學生樹立就業創業並重的觀念
為了順應人才市場的挑戰,適應社會的需求,高校不僅要做好就業指導工作,讓學生充分做好就業前准備,而且也要從其他方面引導學生對就業途徑的選擇。就目前我國的就業形勢來看,體育生一次就業的可能性和機會越來越小,這使得學校有必要引導學生自主創業,教育學生不但要有就業的緊迫感,而且要有就業目標,要有自主創業的精神。社會也要鼓勵和支持大學生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使體育專業學生敢於向非專業領域嘗試。
三、建議
建議加強體育教育專業大學生的就業指導工作,把就業指導工作與學生入學教育、適應教育、職業教育、世界觀教育、人生觀教育、社會實踐教育結合起來,貫穿在整個大學生教育的始終。
『伍』 我是體育生,想考法律難嗎
如果沒有任何法律基礎去考司法資格考試的話,建議去報個專業的培訓輔導班,好好復習,6個多月的時間差不多夠了。
『陸』 體育與法律的關系
一, 體育作為一項社會活動,就需要制定法律來調整體育法律關系,比如有《憲法》、回《體育法》答以及相關的體育法律規范。
二,制定法律規范不能隨意制定,必須要符合體育職業道德和倫理規范的約束。
目前存在的問題:第一,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僅有一部《體育法》,並且其
條文以原則性內容為主,缺乏實用性和操作性;第二,行政規章雖然數量相對較多,其中不少也涉及體育行政機關或行業組織行使公權力的情況,但對外部解決手段諸如司法介入體育糾紛解決的問題幾乎毫無規定;第三,各體育單項協會中的糾紛處理機關設置參差不齊。
『柒』 文科體育生可以選擇法律專業嗎
當然可以,不過你要是參加聯考的話,開始只能選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內體育教育
我印象中體育容生一進校只能選這類的專業
但是如果你想選擇法律的專業話你可以向學校提出申請
如果你的申請得到允許的話
你將在你大2的時候開始學習的選擇的專業課程
與此同時你還要大二的一年學習中過掉你所選專業大一的所有考試科目(不能掛科)
希望這樣的答復能令你滿意
『捌』 有關體育方面的法律謝謝!
法律法規:你是什麼省市的,因為各地的地方法規不是完全相同。
《中華人內民共和國體育法容》
某某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辦法(修正)
某某省人大會常委會關於修改《某某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辦法》的決定
學校體育工作條例
全民健身計劃綱要
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
關於進一步加強體育工作,加快發展體育事業的決定
某某市體育現代化發展
要是覺得我的回答滿意,請採納!
『玖』 有關體育方面的法律誰可以告訴我啊!
法律法規:你是什麼省市的,因為各地的地方法規不是完全相同。
《中華人民共和專國體屬育法》
某某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辦法(修正)
某某省人大會常委會關於修改《某某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辦法》的決定
學校體育工作條例
全民健身計劃綱要
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
關於進一步加強體育工作,加快發展體育事業的決定
某某市體育現代化發展
希望你能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