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人高二,體育生,面臨學業水平考試。 求一種最適合我這種基礎不好的學習參考書。 都是基本題型就好。
水平測試沒什麼大不了的,都很基礎,一般課本熟悉就沒問題,給你總結幾道公式吧:
正弦定理 a/sinA=b/sinB=c/sinC=2R 註: 其中 R 表示三角形的外接圓半徑
餘弦定理 b2=a2+c2-2accosB 註:角B是邊a和邊c的夾角
圓的標准方程 (x-a)2+(y-b)2=r2 註:(a,b)是圓心坐標
圓的一般方程 x2+y2+Dx+Ey+F=0 註:D2+E2-4F>0
拋物線標准方程 y2=2px y2=-2px x2=2py x2=-2py
直稜柱側面積 S=c*h 斜稜柱側面積 S=c'*h
正棱錐側面積 S=1/2c*h' 正稜台側面積 S=1/2(c+c')h'
圓台側面積 S=1/2(c+c')l=pi(R+r)l 球的表面積 S=4pi*r2
圓柱側面積 S=c*h=2pi*h 圓錐側面積 S=1/2*c*l=pi*r*l
弧長公式 l=a*r a是圓心角的弧度數r >0 扇形面積公式 s=1/2*l*r
錐體體積公式 V=1/3*S*H 圓錐體體積公式 V=1/3*pi*r2h
斜稜柱體積 V=S'L 註:其中,S'是直截面面積, L是側棱長
柱體體積公式 V=s*h 圓柱體 V=pi*r2h
兩角和公式 sin(A+B)=sinAcosB+cosAsinB sin(A-B)=sinAcosB-sinBcosA
cos(A+B)=cosAcosB-sinAsinB cos(A-B)=cosAcosB+sinAsinB
tan(A+B)=(tanA+tanB)/(1-tanAtanB) tan(A-B)=(tanA-tanB)/(1+tanAtanB)
ctg(A+B)=(ctgActgB-1)/(ctgB+ctgA) ctg(A-B)=(ctgActgB+1)/(ctgB-ctgA)
倍角公式 tan2A=2tanA/(1-tan2A) ctg2A=(ctg2A-1)/2ctga
cos2a=cos2a-sin2a=2cos2a-1=1-2sin2a
倍角公式:
sin(2α)=2sinα·cosα
cos(2α)=cos^2(α)-sin^2(α)=2cos^2(α)-1=1-2sin^2(α)
tan(2α)=2tanα/[1-tan^2(α)]
我的手很酸啊!!!你主要求數學,就這些!!!祝考試通過!!!
2. 怎麼考體育生上高中
中考體育特長生標准
1、項目要求
體育特長生招生項目:田徑、籃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術、擊劍、圍棋、輪滑、舉重、游泳、射箭、射擊、健美操。對於其他體育、藝術類招生項目,須報經市教育局審批後,方可按照有關特長生招生政策進行招生。
2、學業水平要求
在初中階段學業水平良好,綜合素質評價合格,體育、藝術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初中畢業生。文化成績必須達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60% 。
3、體育特長要求
在初中階段參加國家、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省學生體育協會組織的學生體育競賽,集體項目或單項比賽獲國家比賽前16名,或省級比賽前8名,或市級比賽前6名,或區縣級比賽前3名的初中畢業生。獲獎項目須與體育特長生招生項目一致。
(2)體育生高中學業水平擴展閱讀
中考體育特長生注意事項
1、積極參加備考訓練和學校組織的模擬考試。
2、虛心向任課體育老師請教,針對可以提高項目成績的薄弱環節進行體能和技能訓練,熟練掌握考試項目的動作要領,科學訓練,以達到事半功倍效果。
3、考前一周,不應加量訓練,保證身體有恢復的過程,保持最好的狀態參加考試。
4、考前參加各種活動都要格外注意安全,避免受傷和感冒。
5、考前合理飲食,保證充足睡眠。在考前適當多吃魚、雞蛋、瘦肉、豆制食品、蔬菜、水果,保障蛋白質和維生素攝入量。
3. 湖南高中學業水平體育測試
2009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體育與健康學科考查指導綱要
(送 審 稿)
一、考查目標
體育與健康學科學業水平考查緊緊圍繞增強學生體質、增進學生健康這一課程核心目標,全面檢測高中學生掌握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方法的實際程度以及身體素質能力水平,全面評估高中學生在《體育與健康課程標准(實驗)》所設置的運動參與、運動技能、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和社會適應五大學習領域水平五系列中學習目標的達成程度。
增強學生體質是增進學生健康的基本前提,是實現課程目標的基礎。因此,從身體機能、身體素質、運動技能三個方面對學生進行全面考查,掌握學生體質和體能的實際狀況,有利於充分發揮學業水平考查對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學科教學的正確導向作用,有利於引導和激勵廣大高中學生積極主動學習體育與健康知識,參加體育與健康實踐活動,從而促使課程目標得到全面實現,學生得到全面發展。
三大類考查目標如下:
1、身體機能:通過對學生肺活量體重指數的測試,提高學生心肺功能,增強學生在體育活動和競賽中的對抗能力和有氧耐力,促進學生生理機能和新陳代謝健康發展,具備精力充沛、思維敏捷、生長發育正常、體魄健壯的體質健康水平。
2、身體素質:通過對學生田徑、身體素質等項目的測試,重點考查學生的基本身體素質和體能,進一步提高學生力量、耐力、速度、靈敏、柔韌等方面的身體素質,促使學生身體素質得到全面協調發展,基本掌握體育與健康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方法,提高體育文化和健康素養,養成科學鍛煉身體的習慣,建立健康的生活行為方式,培養堅強的意志品質和敢於迎接挑戰、勇於實踐創新、積極進取和充滿活力的人生態度,從而具有適應未來發展的健康體魄,初步具備規劃健康人生的能力。
3、運動技能:通過對學生運動系列中技能的考查,評估學生體育與健康知識、基本技能和方法的運用與實踐能力,促使學生熟練掌握一至二項運動項目的技、戰術方法和運用水平,通過自主、探究和合作學習方法,形成自己的運動興趣和個性愛好,培養體育運動專長,在體育活動中充分展示運動能力,努力獲得豐富的情感體驗和成功感受,為終身體育奠定基礎。
二、命題依據
依據教育部頒發的《體育與健康課程標准(實驗)》和《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結合課程性質、特點以及我省實施高中新課程現狀、實施條件、學生基礎、課程資源開發與利用等實際情況,根據湖南省教育廳頒發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查)實施方案》,對考查目標、考查內容與要求等方面提出明確界定,並依照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頒發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制訂《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查評分標准》,進行評價記分。
三、命題原則
1、導向性原則
面向全體學生,有利於促進學生全面、和諧、健康發展;有利於學校實施素質教育;有利於體現體育與健康學科課程新理念;有利於激勵廣大學生認真學習體育與健康知識,積極參加體育與健康實踐活動;有利於充分發揮學業水平考試對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學科教學的正確導向作用。
2、基礎性原則
根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和《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准(實驗)》的要求,突出對高中學生在體育與健康課程必修模塊中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方法以及基本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的考查,注重三維課程目標的落實。
3、可選擇性原則
根據《普通高中體育與健康課程標准(實驗)》要求,普通高中學生可在6個運動系列和健康教育專題中選擇自己擅長和喜愛的一項或幾項運動項目進行考查。
4、科學性原則
考查內容符合學生認知水平、認知規律和發展要求,既能客觀全面反映學生的基本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又能對學生達到課程目標的程度作出基礎性判斷。
5、公平性原則
考查面對全體高中在籍學生。綜合考查項目、測試方法與要求、評分標准在市、州統一,並嚴格依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的相關要求執行,確保無經濟、文化、城鄉、民族等背景差異,確保考查的信度和效度。
6、友好性原則
充分體現為考生服務的宗旨。整個考查測試過程中,對場地器材安全使用及有關注意事項給予溫馨提示,讓考生感受到人文關懷。
四、考查內容與要求
學業水平考查由綜合考查和單項考查兩部分組成。
1、綜合考查
綜合考查是必修模塊教學全部完成後對學生在《體育與健康課程標准(實驗)》設置的水平五系列中運動參與、運動技能、身體健康、心理健康和社會適應五大學習領域學業水平和學習目標達成程度的綜合性考查。考查內容包括:①身體機能(肺活量體重指數);②身體素質(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50米跑、男生引體向上、女生仰卧起坐、坐位體前屈、擲實心球、立定跳遠、跳繩);③運動技能(籃球運球、足球運球、排球墊球、乒乓球對推、羽毛球對打)五大類,其中肺活量體重指數、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為必測項目,其餘的為學生選擇項目。綜合考查項目體系及分值見表1。
表1:綜合考查項目體系及分值
類
別
內
容
類型
分值100
備注
1、身體機能類
肺活量體重指數
必測
10
考查必測項目
2、身體素質類
1000米跑(男)和800米跑(女)
必測
30
①50米跑
②引體向上(男)和仰卧起坐(女)
③坐位體前屈
④擲實心球
⑤立定跳遠
⑥跳繩
自選
30
在這六個規定項目中,由學生任意選擇其中一項
3、運動技能類
①籃球運球
②足球運球
③排球墊球
④乒乓球對推
⑤羽毛球對打
自選
30
在這五個規定項目中,由學生任意選擇其中一項
以上是綜合考查項目體系及分值的總體框架結構,各市、州在統一確定考查項目時要依據課程標準的具體要求,結合本地高中課程資源開發、實施教學情況、地方體育文化特色,對考查項目的設置,必須按照(表一)綜合考查項目體系及分值的總體框架結構執行;在自選項目上要充分尊重學生的選擇權利,讓學生充分展示自己的運動專長和愛好,以滿足學生個性化學習和發展需要。
綜合考查由市、州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督查,市、縣具體組織實施。每屆學生考查一次。
2、單項考查
單項考查是單個模塊(專題)教學完成後對學生在《體育與健康課程標准(實驗)》設置的水平五系列中學業狀況進行的階段性測試,考查內容包括:健康教育專題、田徑必修模塊和《體育與健康課程標准(實驗)》設置的水平五運動系列中9個選修模塊。
單項考查由學校組織命題並實施考查,每個模塊考查一次,教師根據學生學習過程和單項考查成績提出學分認定意見,由學校學分認定領導小組認定學分。
單項考查不僅要考查學生模塊學習的運動成績,同時也要考查學生在該模塊學習中諸如學習態度、情意表現與合作精神、意志品質、健康行為等方面的狀況,要把這些學習目標轉化成可以觀測的行為表徵,落實三維課程目標。在評價過程中,既要有教師的評價,同時也要重視學生的自我評價和相互評價,要注重定量評價和定性評價相結合、過程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採用學生學業成績與成長記錄相結合的綜合評價方式。在具體操作中,將每一模塊學習多項評價指標分別設置合理的權重(每一模塊視為100分),但反映學生體能和身體素質、運動技能狀況的成績權重不能低於70%,使多項定性評價結果轉化成定量評價成績,以綜合評價成績來確定單項考查成績。單項考查成績認定結構見表2。
表2:單項考查成績認定結構示例
評價
指標
評價
方法
分值
評價內容
綜合評價標准
學生自評佔10%
學生互評佔10%
教師評價佔80%
綜合得分
優秀
90分以上
良好
89-80分
合格
79-60分
不合格
60分以下
知識與
技能
測試、觀察、技能評定等
40
1、體育知識掌握與運用、學習效果
2、技、戰術的掌握與運用
3、模塊學習中技、戰術測試與評定
體能
測試、觀察等
30
相關身體素質項目測試
學習態度
觀察、問卷、問答、記錄等
10
1、體育與健康課出勤
2、課堂學習表現
3、學習興趣
4、課外體育活動參與情況
情意表現與合作精神
觀察、記錄、問答等
10
1、個人學習自信心
2、學習目標中的成功體驗程度
3、在體育學習與活動中表現出的意志品質
4、在體育學習與活動中的情緒穩定程度
5、展示自我的能力
6、社會責任認同感
7、與同伴一起完成體育學習與活動任務的團結協作表現
健康行為
觀察、記錄、問答等
10
1、體育衛生行為
2、體育與健康知識運用
總
分
3、考查對象、時間與補考要求:
(1)考查對象為我省普通高中在籍學生
(2)綜合考查時間由市州統一安排,學校具體實施,原則上安排在高三第二學期期初完成。
(3)單項考查時間由學校根據教學進度安排。
(4)學業水平考查成績有正式考查成績和補考成績兩類。正式考查成績是學生第一次參加考查的成績,每個學生只能取得一次正式考查成績;補考成績是正式考查成績不及格學生參加補考的成績。綜合考查成績不及格學生可當場補考,單項考查補考辦法由學校確定,並組織實施,原則上不少於兩次,但要在綜合考查時間前完成。
五、考查方式、時量與分值
1、綜合考查以現場測試方式進行,單項考查方式由學校根據教學進度確定。
2、綜合考查時量由市、州根據考查項目特點統一確定,單項考查時量由學校確定。考查均採用百分制計分,滿分為100分。
3、考查分值
(1)單項考查100分。①知識與技能40分;②體能30分;③學習態度10分;④情意表現與合作精神10分;⑤健康行為10分。
(2)綜合考查100分。①身體機能類10分;②身體素質類必測項目30分;③身體素質類自選項目每項30分;④運動技能類自選項目每項30分。
4、計分辦法
考查總成績由綜合考查和單項考查兩部分組成,權重各佔0.5。正式考查成績採用原始分計分,補考成績只記及格和不及格。
考查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1)考查總成績 =(綜合考查成績+單項考查成績)×0.5
(2)綜合考查成績 = 測試項目成績的總和×0.5
(3)單項考查成績 = 11個模塊學習的平均成績×0.5
(4)綜合考查單項測試成績 = 單項標准得分×單項分值/100
註:單項標准得分依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執行。
考查總成績低於60分視為不及格,須參加補考。補考及格按60分折算計入考查的總成績,補考不及格按實際得分折算計入考查的總成績。
六、綜合考查項目測試要求與方法
(一)體重
1、測試目的
評定學生的身體勻稱度,評價學生生長發育的水平及營養狀況。
2、場地器材
杠桿秤或電子體重計。使用前須檢驗其准確度和靈敏度。准確度要求誤差不超過0.1%,即每百公斤誤差小於0.1公斤。檢驗方法是:以備用的l0公斤、20公斤、30公斤標准砝碼(或用等重標定重物代替)分別進行稱量,檢查指標讀數與標准砝碼重量誤差是否在允許范圍。靈敏度的檢驗方法是:置上100克重砝碼,觀察刻度尺變化,如果刻度提高了3毫米或游標向遠移動0.1公斤而刻度尺維持水平位時,則達到要求。
4. 高中學業水平測試體育生六門要過幾門
體育生,在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中,六門必修都要要過才行
5. 往屆畢業體育生今年參加高考學業水平沒過有影向嗎
往屆高中畢業生可以參加高考。
參加高考,首先要取得報考資格。根據國家的有關文件精神,考生報名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身體健康。
3.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4.報考院校者須注意以下幾點:①必須是高中應屆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0周歲。男女比例有一定限制;③身體條件必須符合院校體檢標准。
5.報考公安部所屬院校年齡不超過22周歲(外語專業不超過20周歲)。
6.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可以報考。報名時須持有市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僑居留證」。
不能報名的情況:
具有高等教育學歷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應屆畢業生之外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
被普通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到報名時不滿一年者;
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 體育特長生學業水平測試要什麼等級才能考重本
2009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與管理工作,保證學業水平考試的質量,維護國家教育考試的公平、公正,保障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廣東省全國教育統一考試管理工作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法規性文件,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學業水平考試是考核高中學生相關科目學習情況的水平測試,是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組成部分,是全省范圍內統一舉行的教育考試,必須依法治考,保證考試的科學、准確、公平、公正。
第三條 學業水平考試在省招生委員會、省教育廳的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組織評卷、統一組織成績評定和公布成績,由市、縣(區)招生委員會、教育局具體實施考試。
第二章 考生報考和考試科目第四條 准備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2007年秋季入學(含2007年前入學尚未畢業)的普通高中二年級在校學生應報名參加本次學業水平考試,2008年秋季入學的在校高中學生不能報名參加本次學業水平考試。
第五條 學業水平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各級教育局根據省教育考試院的部署,負責組織本地區報名工作;各有關中學負責統一組織本校普通高中學生報名。
第六條 本次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時間為2008學年第二學期初,具體報名安排及辦法另文通知。
第七條 本次學業水平考試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六門學科。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學習情況和本細則第二十八條普通高校招生專業對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的要求,自行確定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
第三章 考試時間第八條 本次學業水平考試安排在2009年6月下旬進行。
第九條 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考試時間為90分鍾,具體各科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化學、政治 8:30-10:00
生物、地理 10:40-12:10
物理、歷史 15:00-16:30
第四章 考試內容、形式和命題第十條 本次學業水平考試的考試內容,包括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共同必修內容和必選修內容,適當反映高中學生學習內容的多樣性,體現一定的選擇性。各學科的考試范圍如下:
政治科包括:經濟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生活與哲學的內容。
歷史科包括歷史(Ⅰ),歷史(Ⅱ),歷史(Ⅲ)的內容。
地理科包括地理1,地理2,地理3的內容。
物理科包括物理1,物理2,選修1-1的內容。
化學科包括化學1,化學2,化學與生活或化學與技術(由考生在試卷上選擇)的內容。
生物包括生物1(分子與細胞),生物2(遺傳與進化),生物3(穩態與環境)的內容。
第十一條 省教育考試院將於2009年1月底公布《廣東省學業水平考試學科考試大綱》,明確各學科考核的具體內容、能力要求和試卷結構。
第十二條 學業水平考試採用筆試,題型均為選擇題,可設置選做題。
第十三條 省教育考試院依據《廣東省學業水平考試學科考試大綱》進行命題。
第五章 試卷的運送和保管第十四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教育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范圍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學業水平考試的試卷在啟用前屬國家機密級材料。
第十五條 學業水平考試試卷的運送和保管等環節按照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國家保密局發布的《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定》的要求執行,實行分級管理。各級招生辦、考場領導對試卷的安全保密負全部的責任。試卷在啟用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啟封試卷。
第十六條 試卷在運送、保管期間,如發現泄密、失盜、嚴重損毀等重大事故,應立即報告上一級教育主管部門和保密部門,並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防止擴散。
第六章 考試實施第十七條 中學有承擔學業水平考試的義務,中學教師有承擔學業水平考試監考工作的義務。
第十八條 學業水平考試在有電子監控系統的廣東省全國教育統一考試定點考場進行,因特殊情況需要在無電子監控系統的定點考場或非定點考場進行的,必須報省教育考試院批准。
第十九條 學業水平考試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部署;各市教育主管部門根據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負責組織、管理本地區考試的實施及處理考試期間發生的重大問題;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本縣(市、區)考試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各考場負責具體的考務工作。
第二十條 省教育考試院制定學業水平考試的考務要求,各級考試機構按照本細則和考務要求做好學業水平考試的考務工作。
第七章 考試監督和紀律第二十一條 建立學業水平考試監督制度。省教育考試院、市教育主管部門在考試期間組織巡視組、派遣考試監察員,分赴各有關考場監督學業水平考試的組織實施、安全保密和考風考紀等情況,確保考試順利實施。
第二十二條 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管理規定和考試紀律。考生有考試違規舞弊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處理辦法》進行認定與處理。建立考生考試誠信檔案,考生考試違規舞弊事實及處理結果,將錄入考生電子檔案,供普通高校錄取時參考。
第二十三條 因教育考試機構管理混亂、考試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考場紀律混亂,作弊現象嚴重;或者同一考場(試室)同一時間的考試有五分之一(含五分之一)以上存在雷同卷的,取消該考場承辦國家教育考試的資格。
對出現大規模作弊情況的考場相關責任人、負責人及所屬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考試機構的負責人,有關部門應當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學業水平考試的試題、答案及評分標准(包括副題及其答案及評分標准,下同)丟失、泄密,或者使考生答卷在保密期限內發生重大事故的,由有關部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任人和有關負責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盜竊、損毀、傳播在保密期限內的學業水平考試試題、答案及評分標准、考生答卷、考試成績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評卷、成績呈現和使用第二十五條 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學業水平考試評卷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具體實施。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考生答卷採用計算機掃描評判。
第二十六條 學業水平考試各科目的卷面滿分值為100分,成績公布採用等級分,各科公布成績分為A、B、C、D四個等級。以後每次考試結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試結果進行同學科年度間的等值處理後,再將卷面成績轉換為等級分。各科卷面成績與等級分關系: 100分-85分為A級,84分-70分為B級,69分-50分為C級,49分-25分為D級,24分(含)以下不給等級、在成績單上表達為考試成績未達等級要求。
第二十七條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進行評定、分數統計、等級轉換和統一公布,考試成績由市、縣(區)招生辦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成績公布後規定時間內向省教育考試院提出復核或復議。
第二十八條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中的使用如下:
(1)具備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獲得等級成績,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2)具備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類、B類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3)具備第三批專科院校(含第三批A類、B類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4)各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考生必須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5)各批次體育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考生必須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第二十九條 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同一學科兩次考試且取得考試等級的,考生可用獲得的最高等級成績報考普通高校。
第三十條 普通高校可根據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在符合本細則第二十八條要求的基礎上,可自主確定本校招生專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錄取標准,但需要報省招生辦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九章 考試經費第三十一條 考生報考學業水平考試須繳納報考費。報考費按省物價局批準的標准執行,專款專用。
第三十二條 學業水平考試報考費由市、縣(區)教育部門負責收繳。
第十章 附則第三十三條 2007年秋季入學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准備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自行到本縣(區)教育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且需取得符合本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准備參加我省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的高職院招生「3+專業技能課程」考試的,可以不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第三十四條 非2010年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應屆畢業、將在2010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往屆高中畢業生(含相同學力者,以下簡稱往屆生),可報名參加本次學業水平考試。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時,對往屆生的學業水平考試不作要求。在2011年及以後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時,對所有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考生均按本細則第二十八條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 報考2009年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可以在2010年1月再次報考學業水平考試。2010年及以後的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十六條 各市教育局可根據本細則制定補充規定,但不得與本細則相抵觸,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三十七條 本細則由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7.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生過什麼線能考本科。
高中學來習體育能考大學 大體源分為兩種。一種是通過國家同意的體育考試,這種考試一般每個剩設立一個或兩個考點。通過考試後參加高考。2008年的普本最底錄取分數線是305。通過這種方式考入大學以後一般只能選擇體育教育或社會體育兩個專業部分大學有體育游戲專業。畢業以後可以當體育教師或裁判繼續從事體育事業。另一中是大學的自主招生。大學的自主招生也叫特招或內招 這種考試需要到你選者的大學去考,通過考試以後可以不用參加高考,由大學自己出考試試題。這種考試對文化課的要求不是很高考試一般都能過關不過對體育特長考試的要求是很高的如過你沒有非常優秀的成績還是不要輕易嘗試。如果你通過這種方式進入大學,一般是可以自己選擇喜歡的專業的。在校期間參加學校的體育競技比賽,如果你的體育成績很優秀可以保送研究生。畢業以後你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選擇工作。學習體育特長也可以考警校。現在有不少警校也招收體育特長生。畢業後當警察。
8. 體育生學業水平測試要求、
學業水平測試要求不高的,關鍵是你參加本省的體育招生考試要注意了,重本的話265上下吧
9. 體育生學業水平拿兩個d一個c高考有分加
具備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且三門學科成績均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具備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類、B類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具備第三批專科院校(含第三批A類、B類院校)普通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文科類考生必須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理科類考生必須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並均獲得等級成績,且考試成績中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
各批次藝術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考生必須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各批次體育類專業錄取資格的必要條件:考生必須按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指定科目,參加思想政治、歷史、地理三門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且至少有兩門學科成績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
10. 普通高考體育生,學業水平要幾多分才可以報考二線以為的本科啊!!!!!知道的大大給我個答案.我在線==謝謝了.
我是體育系的,370就可以上本二,400多的就是本一了,可以去重點大學!來我們福建華僑大學吧,哈哈,這里大學生籃球賽全國冠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