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最高檢民事行政檢察廳地址
該案處08年以財代法的亂世,贛久拖成性失人問津,我是恩謝社會上諸多不忍心的好人捐款訴到法院的,以7次調解拖一年多,2010年7月2日失法判20919.4元,即(2009都民一初字第469號)為達肇事者賄願拖3個多月,讓肇亊者在九江工作的內兄張建國活動到中院朋友處辦好了手續,才告知給我。由高猛法官獨人以人道改為5千元,即(2010九中民一終字第583號)在判決書上借名掩假辦人情案,其中專車去肇亊者家拿報酬,眾人目睹無不發指。到高院再審以民訴法未有的181條維護黑道。2016年九江中院就查岀了18位黑法官,直求至今和最高兩院多次轉贛失人問津。
只求最高檢察院依黨法重視贛一條龍維護執法犯法和枉法裁判。我得知第十檢察廳專管地方不作為,反而造成復雜化。交警李少峰故意久拖詐賄,導致我雙膝筋骨壞死失能。叩求開恩幫忙告知詳址!我原寄的是轉到了第十檢察廳的!叩求幫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