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擊劍比賽的規則,重劍
擊劍是雙人比賽,比賽中,一方用劍尖刺擊對手,使劍尖准確無誤地刺在有效部位並具有刺入的性質。最後有效點擊數多的一方為勝。按規則,循環賽在四分鍾內五次擊中,淘汰賽在九分鍾內十五次擊中。最先擊中對方達有效次數,或時間到後擊中對方次數多者為勝。團體賽,最先擊中對方達45次的團隊為勝。 擊劍運動有三種武器:重劍、花劍、佩劍。三種武器的有效擊中點及比賽規則亦有不同,故每種武器都有其競技特點。相比而言,花劍更具運動性,佩劍速度最快,重劍則更需要技巧和准確性。 預備 比賽在一點五到一點八米寬,十四米長的劍道上來進行。當裁判宣布准備比賽時,雙方隊員在離中心線兩米處緊急就位。隊員們應該側身站著,手中劍必須指著對手,未握劍的手靠在背後。運動員每得一分都得回到這個姿勢重新比賽。 得分 使用重劍、花劍、佩劍擊中,就是用劍尖刺擊對手,使劍尖清楚地、准確無誤地刺在有效部位並具有刺入的性質。到達對手身體的任何部位的擊中,都是有形的、實體的、實質性的擊中。為了使之成為有效的擊中並得分,落點必須在有關劍種規定的有效部位內。 重劍是完全刺擊武器。只有劍尖擊中有效,劍身橫擊無效。擊中有效部位包括全身即:軀干,腿腳,手及臂以及頭盔。與花劍及佩劍不同,重劍每次擊中都有效。若雙方在四分之一秒內相互擊中,雙方各得一次擊中數。最容易被擊中的部位是手。所以,重劍比賽需高度准確性,攻擊對方的好機會常常是當對方開始攻擊的時候。兩位選手的劍尖分別裝有紅光和綠光探測器。擊中發生時,劍尖會產生一束強光。 花劍是完全的刺擊武器。只有劍尖刺中才有效,劍桿橫擊無效。有效擊中部位是上身。擊中有效部位由金屬衣裹覆,這樣,電子儀器便可以分出有效和無效擊中。花劍比賽也講究擊中優先權。先攻擊而擊中者得分。被攻擊者須先做出有效抵擋動作後再進攻擊中才有效。雙方同時擊中均不得分。在此情況下,擊中優先權很難區分,如有時劍觸及手臂,在花劍中是無效部位。 佩劍是既劈又刺的武器。在實戰中,以劈中得分為多。擊中有效部位是上身,頭盔及手臂。擊中有效部位由金屬衣裹覆,這樣,電子儀器便可以分出有效和無效擊中。佩劍比賽也講究擊中優先權。先攻擊而擊中者得分。被攻擊者須先做出有效抵擋動作後再進攻擊中才有效。雙方同時擊中均不得分。佩劍速度最快也往往用得時間最短。如果電子儀器顯示一位隊員得分,裁判會當即中止比賽,雙方隊員預備後繼續進行比賽。 平局 在九分鍾內,如果雙方平分,那麼將加賽一分鍾,使用突然死亡法。為了防止雙方過分防守,加賽前抽簽決定如果加時賽中雙方都未得分,那誰會是勝者。 團體比賽 團體比賽,每一位選手與對方的三位選手輪流比賽。先獲得5分的選手為勝,然後選手交叉進行比賽,最先獲得45分的團隊為勝。 犯規與處罰 比賽重新開始後,一般情況都是從同一地點開始比賽(判罰喪失場地除外)。判罰喪失場地一般是把比賽的現場向犯規的團體移一米。如果選手的雙腿都觸底線,將被罰擊中一劍。 警告後,重犯同一錯誤,也會被罰擊中一劍。象在佩劍中的沖刺沖撞,在花劍中故意做身體接觸,在重劍中推擠對手也屬於故意身體接觸行為。都會被罰擊中一劍轉身背向對手、劍尖在場地上非法拖劃和重刺或者用不持劍手遮蓋避免被擊中都是犯規行為。第一次給以黃牌警告,如果再犯,將出示紅牌判罰被對方擊中一劍。對那些更為嚴重的犯規,比如報復與粗暴沖撞以及與對手串通舞弊,將會直接出示黑牌驅逐出場。 設備 花劍 花劍是唯一的完全刺擊武器。它是這三種武器中最輕的一種。花劍比賽中,只准用劍尖刺對方的有效部位,電動劍尖必須超過500克的壓力,才能使裁判器產生信號,普通劍必須清晰、明顯的刺中。花劍和佩劍只有進攻一方才能得分。 花劍比賽講究擊中優先權。先攻擊而擊中者得分。被攻擊者須先做出有效抵擋動作後再進攻擊中才有效。劍道旁的裁判為主裁判,他必須在花劍和佩劍比賽中,雙方同時擊中時,決定誰有「擊中優先權」。 重劍 重劍是從古代的決斗中遺傳下來的,所以在三種劍中,它最重。重劍只能用劍尖刺對方的有效部位,正式比賽應用電動器械。電動劍尖要大於750克壓力,才能使裁判器顯示信號。重劍擊中時,裁判器只顯示紅色或綠色的彩燈。重劍擊中的部位最大,包括全身即:軀干,腿腳,手及臂以及頭盔。在0.04秒內擊中對手兩次就可得分。 佩劍 佩劍是現代騎兵用劍,佩劍是既劈又刺的武器。在實戰中,以劈中得分為多。擊中有效部位是上身,頭盔及手臂。 劍道 劍道一般都是一點五寬,十四米長,一般用金屬性材料製成。劍道有邊線、底線以及預備線。每個擊劍者在後腳退到端線才被「警告」,然後被警告者後腳站在離端線兩米的警告線前繼續比賽。 服裝 服裝的主要用途是起保護作用,服裝包括短上衣、護臂和胸的胸甲、護頭和臉的面罩、護手的手套、護下身的短褲或馬褲以及特製的擊劍鞋。 其他規則 在每一回合的開始和結束,選手必須向對手、裁判以及觀眾敬禮。動作過程是,持劍臂手心向上伸平,劍尖指向裁判員(對手、觀眾),然後屈肘垂直舉劍表示致敬。 在比賽過程中,選手不能臨時更換握劍的手。 受傷的運動員(抽筋除外)有十分鍾的休息時間,然後決定是否要退出比賽。 如果劍刺發生在裁判的哨聲之前,這次劍刺有效。但只能限於這一次,時間到後的任何劍刺都是無效的。
Ⅱ 需要了解什麼知識,才可以更好的看懂擊劍比賽
我們一般在看擊劍的時候都是看個熱鬧,也有比較認真的朋友喜歡研究一下擊劍的 比賽規則其實極簡的比賽規則有很多,比如我們要了解擊劍的來歷,擊劍的比賽規則等等,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看懂擊劍比賽。
看過擊劍比賽的人看到運動員在勝利後嚎叫、扔面具、躺在地上哭泣,尤其是在一場非常艱苦的拉鋸戰後勝利的狂喜。狂喜真的只在擊劍中常見。局外人看著擊劍比賽沒有波瀾,充滿禮儀。在冰冷的面具下是一萬個想法。穿著四層厚衣服穿透了外人永遠無法察覺的汗水。鎮壓越多,釋放越多。慶祝也是亮點之一。
Ⅲ 一場擊劍比賽通常需要多長時間
只要你不出場,可以一直看啊。
擊劍運動有三種武器:重劍、花劍、佩劍。三種武器的有效擊中點及比賽規則亦有不同,故每種武器都有其競技特點。相比而言,花劍更具運動性,佩劍速度最快,重劍則更需要技巧和准確性。
1.預備
比賽在一點五到一點八米寬,十四米長的劍道上來進行。當裁判宣布准備比賽時,雙方隊員在離中心線兩米處緊急就位。隊員們應該側身站著,手中劍必須指著對手,未握劍的手靠在背後。運動員每得一分都得回到這個姿勢重新比賽。
2.得分
使用重劍、花劍、佩劍擊中,就是用劍尖刺擊對手,使劍尖清楚地、准確無誤地刺在有效部位並具有刺入的性質。到達對手身體的任何部位的擊中,都是有形的、實體的、實質性的擊中。為了使之成為有效的擊中並得分,落點必須在有關劍種規定的有效部位內。
重劍是完全刺擊武器。只有劍尖擊中有效,劍身橫擊無效。擊中有效部位包括全身即:軀干,腿腳,手及臂以及頭盔。與花劍及佩劍不同,重劍每次擊中都有效。若雙方在四分之一秒內相互擊中,雙方各得一次擊中數。最容易被擊中的部位是手。所以,重劍比賽需高度准確性,攻擊對方的好機會常常是當對方開始攻擊的時候。兩位選手的劍尖分別裝有紅光和綠光探測器。擊中發生時,劍尖會產生一束強光。
花劍是完全的刺擊武器。只有劍尖刺中才有效,劍桿橫擊無效。有效擊中部位是上身。擊中有效部位由金屬衣裹覆,這樣,電子儀器便可以分出有效和無效擊中。花劍比賽也講究擊中優先權。先攻擊而擊中者得分。被攻擊者須先做出有效抵擋動作後再進攻擊中才有效。雙方同時擊中均不得分。在此情況下,擊中優先權很難區分,如有時劍觸及手臂,在花劍中是無效部位。
佩劍是既劈又刺的武器。在實戰中,以劈中得分為多。擊中有效部位是上身,頭盔及手臂。擊中有效部位由金屬衣裹覆,這樣,電子儀器便可以分出有效和無效擊中。佩劍比賽也講究擊中優先權。先攻擊而擊中者得分。被攻擊者須先做出有效抵擋動作後再進攻擊中才有效。雙方同時擊中均不得分。佩劍速度最快也往往用得時間最短。
如果電子儀器顯示一位隊員得分,裁判會當即中止比賽,雙方隊員預備後繼續進行比賽。
3.平局
在九分鍾內,如果雙方平分,那麼將加賽一分鍾,使用突然死亡法。為了防止雙方過分防守,加賽前抽簽決定如果加時賽中雙方都未得分,那誰會是勝者。
4.團體比賽
團體比賽,每一位選手與對方的三位選手輪流比賽。先獲得5分的選手為勝,然後選手交叉進行比賽,最先獲得45分的團隊為勝。
5.犯規與處罰
比賽重新開始後,一般情況都是從同一地點開始比賽(判罰喪失場地除外)。判罰喪失場地一般是把比賽的現場向犯規的團體移一米。如果選手的雙腿都觸底線,將被罰擊中一劍。
警告後,重犯同一錯誤,也會被罰擊中一劍。象在佩劍中的沖刺沖撞,在花劍中故意做身體接觸,在重劍中推擠對手也屬於故意身體接觸行為。都會被罰擊中一劍
轉身背向對手、劍尖在場地上非法拖劃和重刺或者用不持劍手遮蓋避免被擊中都是犯規行為。第一次給以黃牌警告,如果再犯,將出示紅牌判罰被對方擊中一劍。對那些更為嚴重的犯規,比如報復與粗暴沖撞以及與對手串通舞弊,將會直接出示黑牌驅逐出場。
Ⅳ 擊劍比賽的三種劍種有什麼區別
花劍
分男子和女子,均有個人賽和團體賽。比賽時,只准刺刺對方軀干有效部位,不可劈打。正式比賽使用電動花劍,運動員有效部位穿金屬背心,當擊中金屬背心時,電動裁判器顯示彩燈;擊中無效部位顯示白燈。互相擊中時,主裁判按優先裁判權原則進行判決。若雙方同時進攻,並同時擊中(或一方擊中)無效部位,不作判決,比賽繼續。由於花劍輕巧,有效擊中面積小,因此對技術、戰術尤為講究。
1955年起使用電子裁判器。奧運會有男子個人(1896年列入)、團體(1904年列入),女子個人(1924年列入)、團體(1960年列入)4個比賽項目。
重劍
分男子和女子,均有個人賽和團體賽。比賽時運動員全身都是有效部位,只准刺,不準劈打。是最早採用電動裁判器的擊劍運動項目。雙方在1/4秒內同時擊中為「互中」,一方超過1/4秒以後擊中,電動裁判器只顯示先被擊中一方的燈光。現代項運動比賽中,擊劍項目為重劍,並以擊中一劍決勝負。由於有效部位大,無優先裁判權規則,故運動員在比時比較謹慎,重視時機的選擇。
奧運會有男子個人(1900年列入)、團體(1908年列入),女子個人(1996年列入)、團體(1996年列入)4個比賽項目。
佩劍
擊劍運動比賽項目之一。分男子和女子項目,均有個人賽和團體賽。比賽時以劈為主,也可刺,腰部以上(包括頭部和股)為有效部位。有效部位穿金屬衣和戴金屬面罩。擊中有效部位時,電動裁判器顯示彩燈;擊中無效部位時不顯示燈。互相擊中時,主裁判按優先裁判權原則進行判決。若雙方同時進攻,並同時擊中,不作判決,在原地重新開始比賽。由於動作幅度較大,進攻速度快,威脅力強,對運動員步法的靈活性和戰術快速應變能力等要求高。
1989年起使用電動裁判器。奧運會有男子個人(1896年列入)、團體(1908年列入)、女子個人(2004年列入)、團體(2008年列入)4個比賽項目。
花劍(Foil)
劍身長方形,約90公分長、重500克。擊劍手只有擊中對手的胸部才能得分。
重劍(Epee)
劍身跟花劍一樣長,但稍重,重800克,而且比花劍硬,不容易彎折。擊劍手擊中對手全身任何一部分都可以得分。
佩劍(Sabre)
這屬古代騎士在馬上揮舞砍擊用的劍的現代版。攻擊部位從頭上至腰際,跟當年騎士在馬上對打的部位相同。
Ⅳ 擊劍比賽的幾種劍種的區別是什麼
花劍:
花劍總長110厘米,劍身長90厘米,重量不超過500克,劍身橫斷面為矩形,護手盤小。比賽採用電動裁判器。劍的末端裝有電鈕,運動員在比賽中只能刺,不能劈打。當運動員刺出的力量大於500克時,劍頭的開關就接通,裁判器上會顯示信號。擊中有效部位軀干(也就是運動員的金屬背心)時裁判器才會顯示紅或綠色燈,擊中無效部位,則顯示白燈。每刺中一劍有效部位可得一分。如果運動員相互擊中有效部位時,裁判員則判主動進攻的運動員勝一劍。
重劍:
重劍長度與花劍相同,重量770克,劍身橫斷面為三棱形,護手盤大。比賽採用電動裁判器,運動員在比賽中只能刺,不能劈打,全身都是有效部位(除後腦)。劍尖同樣有彈簧頭,當運動員擊中力量超過750克時,裁判器才會顯示彩色燈的信號,得分與花劍相同。但一方運動員擊中對方後,另一方再刺中對方,裁判器只顯示先刺中一方的燈。如果雙方在1/20~1/25秒內同時刺中,則同時亮燈,為互中,各失一劍。
佩劍:
佩劍總長105厘米,劍身長88厘米,重量500克,劍身橫斷面為梯形,護手盤為月牙盤。劍尖為圓形,沒有彈簧頭,佩劍即可刺又可劈,這是與花劍、重劍最大的區別。腰部以上包括上肢(除後腦)均為有效部位。每刺中或劈中對方有效部位時裁判器顯示彩色燈,而刺、劈中無效部位則無任何信號顯示。得分與花劍相同
Ⅵ 擊劍比賽的評價標準是什麼
擊劍比賽分為:
女子花劍、男子花劍、女子重劍、男子重劍、女子佩劍、男子佩劍三個劍種六項比賽,這六項比賽均設有個人賽和團體賽。
花劍:
花劍總長110厘米,劍身長90厘米,重量不超過500克,劍身橫斷面為矩形,護手盤小。比賽採用電動裁判器。劍的末端裝有電鈕,運動員在比賽中只能刺,不能劈打。當運動員刺出的力量大於500克時,劍頭的開關就接通,裁判器上會顯示信號。擊中有效部位軀干(也就是運動員的金屬背心)時裁判器才會顯示紅或綠色燈,擊中無效部位,則顯示白燈。每刺中一劍有效部位可得一分。如果運動員相互擊中有效部位時,裁判員則判主動進攻的運動員勝一劍。
重劍:
重劍長度與花劍相同,重量770克,劍身橫斷面為三棱形,護手盤大。比賽採用電動裁判器,運動員在比賽中只能刺,不能劈打,全身都是有效部位(除後腦)。劍尖同樣有彈簧頭,當運動員擊中力量超過750克時,裁判器才會顯示彩色燈的信號,得分與花劍相同。但一方運動員擊中對方後,另一方再刺中對方,裁判器只顯示先刺中一方的燈。如果雙方在1/20~1/25秒內同時刺中,則同時亮燈,為互中,各失一劍。
佩劍:
佩劍總長105厘米,劍身長88厘米,重量500克,劍身橫斷面為梯形,護手盤為月牙盤。劍尖為圓形,沒有彈簧頭,佩劍即可刺又可劈,這是與花劍、重劍最大的區別。腰部以上包括上肢(除後腦)均為有效部位。每刺中或劈中對方有效部位時裁判器顯示彩色燈,而刺、劈中無效部位則無任何信號顯示。得分與花劍相同。
原來會,現在技術高了,衣服穿的好了,一般不會
Ⅶ 擊劍比賽定義是什麼
劍是雙人比賽,比賽中,一方用劍尖刺擊對手,使劍尖准確無誤地刺在有效部位並具有刺入的性質。最後有效點擊數多的一方為勝。按規則,循環賽在四分鍾內五次擊中,淘汰賽在九分鍾內十五次擊中。最先擊中對方達有效次數,或時間到後擊中對方次數多者為勝。團體賽,最先擊中對方達45次的團隊為勝。
擊劍運動有三種武器:重劍、花劍、佩劍。三種武器的有效擊中點及比賽規則亦有不同,故每種武器都有其競技特點。相比而言,花劍更具運動性,佩劍速度最快,重劍則更需要技巧和准確性。
Ⅷ 擊劍是什麼
擊劍(Fencing)是劍類運動之一。運動員一手持細長的彈性鋼劍,頭帶面罩,身穿規定服裝,在長方形的場地上進行比賽。按規定時間和刺(劈)中的劍數決定勝負。
擊劍在遠古時期就已經出現了,在古代埃及、中國、希臘、羅馬、阿拉伯等國家十分盛行。1776 年,法國擊劍大師拉布瓦西埃發明了面罩,這一發明是擊劍運動一個重點里程碑。1896年在雅典舉行的第1屆現代奧運會上就設有子花劍、佩劍的比賽。1900年在巴黎舉行的第2屆奧運會上增加了男子重劍比賽。1913年11月29日在法國巴黎成立了國際擊劍聯合會。1914年6月在巴黎通過了《擊劍競賽規則》,從而使擊劍運動競賽趨向公平、合理。
擊劍的最高組織機構是國際擊劍聯合會,1913年11月29日在巴黎成立。中國的最高級組織機構為中國擊劍協會,1973年在北京成立。
比賽規則
賽制
擊劍比賽分為個人賽、團體賽。個人賽採用小組循環制和直接淘汰制,團體賽直接採用單敗淘汰賽制。直接淘汰賽的每一場比賽方法採用每盤擊中15劍,比賽時間為9分鍾。每盤分為3局,每局3分鍾,局間休息1分鍾。一名運動員擊中15劍或者9分鍾規定時間全部用完,擊中劍數多的運動員獲勝。若在規定時間結束時出現平分,則需加賽1分鍾。加賽中,擊中第一劍的運動員獲勝。加賽前,運動員必須進行抽簽,若平分情況持續至加時賽結束,則抽中優勝權的運動員獲勝。團體賽每隊4名隊員,3人參加團體對抗,一名隊員作為替補。每場3分鍾打5劍,共9場。先得45分的隊獲勝。如果有的運動員在規定的3分鍾內沒有刺中對方5劍,這一隊的下一名運動員接著比賽往下打,可以打到他那場應該打到的分數,即:第一場到5分,第二場到10分,第三場到15分……一直打到取得45分,結束比賽。 [5]
預備
比賽在一點五到一點八米寬,十四米長的劍道上來進行。當裁判宣布准備比賽時,雙方隊員在離中心線兩米處緊急就位。隊員們應該側身站著,手中劍必須指著對手,未握劍的手靠在背後。運動員每得一分都得回到這個姿勢重新比賽。 [6]
得分
使用重劍、花劍、佩劍擊中,就是用劍尖刺擊對手,使劍尖清楚地、准確無誤地刺在有效部位並具有刺入的性質。到達對手身體的任何部位的擊中,都是有形的、實體的、實質性的擊中。為了使之成為有效的擊中並得分,落點必須在有關劍種規定的有效部位內。
重劍是完全刺擊武器。只有劍尖擊中有效,劍身橫擊無效。擊中有效部位包括全身即:軀干,腿腳,手及臂以及頭盔。與花劍及佩劍不同,重劍每次擊中都有效。若雙方在四分之一秒內相互擊中,雙方各得一次擊中數。最容易被擊中的部位是手。所以,重劍比賽需高度准確性,攻擊對方的好機會常常是當對方開始攻擊的時候。兩位選手的劍尖分別裝有紅光和綠光探測器。擊中發生時,劍尖會產生一束強光。
花劍是完全的刺擊武器。只有劍尖刺中才有效,劍桿橫擊無效。有效擊中部位是軀干。擊中有效部位由金屬衣裹覆,這樣,電子儀器便可以分出有效和無效擊中。花劍比賽也講究擊中優先權。在此情況下,擊中優先權很難區分,如有時劍觸及手臂,在花劍中是無效部位。
佩劍是既劈又刺的武器。在實戰中,以劈中得分為多。擊中有效部位是上身,頭盔及手臂。佩劍比賽也講究擊中優先權。先攻擊而擊中者得分。被攻擊者須先做出有效抵擋動作後再進攻擊中才有效。雙方同時擊中均不得分。佩劍速度最快也往往用得時間最短。
如果電子儀器顯示一位隊員得分,裁判會當即中止比賽,雙方隊員預備後繼續進行比賽。 [6]
平局
在九分鍾內,如果雙方平分,那麼將加賽一分鍾,使用突然死亡法。為了防止雙方過分防守,加賽前抽簽決定如果加時賽中雙方都未得分,那誰會是勝者。 [6]
團體比賽
團體比賽,每一位選手與對方的三位選手輪流比賽。先獲得5分的選手為勝,然後選手交叉進行比賽,最先獲得45分的團隊為勝。 [6]
犯規與處罰
比賽重新開始後,一般情況都是從同一地點開始比賽(判罰喪失場地除外)。判罰喪失場地一般是把比賽的現場向犯規的團體移一米。如果選手的雙腿都觸底線,將被罰擊中一劍。
警告後,重犯同一錯誤,也會被罰擊中一劍。像在佩劍中的沖刺沖撞,在花劍中故意做身體接觸,在重劍中推擠對手也屬於故意身體接觸行為。都會被罰擊中一劍
轉身背向對手、劍尖在場地上非法拖劃和重刺或者用不持劍手遮蓋避免被擊中都是犯規行為。第一次給以黃牌警告,如果再犯,將出示紅牌判罰被對方擊中一劍。對那些更為嚴重的犯規,比如報復與粗暴沖撞以及與對手串通舞弊,將會直接出示黑牌驅逐出場。
Ⅸ 擊劍比賽的由來是怎樣的
兩人手持特製鋼劍在規定的場地、時間和劍數內,以刺劈動作進行格鬥的一項體育運動回。
現代擊劍器材答的形式是由古代冷兵器演變而來的。中世紀時,法國、西班牙和義大利的武士們都很重視擊劍,把擊劍作為一種高尚的愛好,還用擊劍進行決斗。1776年法國人拉傅西葉爾發明了護面,使擊劍進入新的時代,擊劍術得到進一步發展。從此,擊劍便成為一項極有意義的體育活動。
1896年第1屆奧運會把擊劍列為正式比賽項目。當時只有男子花劍和佩劍個人賽。第2屆奧運會增加了男子重劍個人賽。第8屆奧運會又增加了女子花劍個人賽。1913年11月19日在巴黎成立國際擊劍聯合會。1936年起,每年舉行1次世界擊劍錦標賽。1949年又決定每年復活節前後,舉行1次世界青年擊劍錦標賽。
中國擊劍運動健將欒菊傑在1978年西班牙舉行的第29屆世界青年擊劍錦標賽中,奪得女子花劍亞軍,成為擊劍史上第一個進入決賽的亞洲運動員。1984年第23屆奧運會,欒菊傑奪得女子花劍金牌,又成為奧運會史上第一個獲得擊劍比賽冠軍的亞洲人,被譽為「東方第一劍」。
Ⅹ 擊劍比賽的基礎規則是什麼
移動和躲閃是允許的,甚至不持劍的手可以接觸地面。
在比賽過程中,禁止轉身背向對手。當發生這種錯誤時,裁判員將按第114條、第116條、第120條的條款處罰犯規運動員。同時該運動員可能擊中的一劍將被取消。
在比賽過程中,當一個運動員超越他的對手時,裁判應立即發出「停」的口令,命令雙方回到超越之前各自占據的位置。
在超越過程中,如發生相互擊中的情況,立即做出的擊中被視為有效,而超越之後的擊中則被視為無效。但是受到攻擊的運動員在轉身時立即做出的擊中應為有效。
比賽過程中,當一個做沖刺的運動員顯示被擊中,同時他超越場地頂端很長距離,而引起拖線盤或拖線盤聯接線被脫開,他受到的擊中不會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