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足球裁判的權利有多大
英超教練可能需要單拿出來,因為英超球隊的教練稱呼是「manager」 ,其他聯賽多為回「coach」。答
coach 的職責通常包括球隊訓練,戰術安排,臨場指揮等,對於球員交易則需要與球隊管理層溝通,得到多大的支持看具體情況了,比如球隊資金,球員實力,可操作性等,但是毫無疑問,教練不能做決定,只能提建議和做選擇。做決定的角色,在nba叫球隊經理,如火箭的莫雷,在足球聯賽可能是俱樂部主席,如皇馬主席的弗洛倫蒂諾。
manager不僅包括了coach的角色,同時也多了一層球隊經理的意味。是否能完全決定球員引進,不太清楚,不過影響力肯定是很大的,估計只有極不合理或是極不理智的交易,才會被管理層叫停。教授和七千萬的故事,說明,manager是有權力支配一筆用於球員交易的資金的。
⑵ 足球裁判分幾個等級
根據《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第五條可知足球裁判員分國際級、國家級、一級、二級、三級。獲得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有關裁判技術等級認證者,統稱為國際級裁判員。
各級裁判員等級認證(報考)條件:
《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國家體育總局第21號令)》
第十七條 三級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標准:年滿18周歲中國公民,具備高中以上學歷,能夠掌握和運用本項目競賽規則和裁判法,經培訓並考核合格者。
第十八條 二級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標准: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經驗;任本項目三級裁判員滿一定年限,能夠掌握和正確運用本項目競賽規則和裁判法,經培訓並考核合格者。
第十九條 一級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標准:具備擔任省級體育競賽裁判員的經歷,任本項目二級裁判員滿一定年限,能夠掌握和准確運用本項目競賽規則和裁判法,經培訓並考核合格者。
第二十條 國家級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標准:具有較高的裁判理論水平和執裁全國性體育競賽經驗,能夠獨立組織和執裁本項目競賽的裁判工作;任本項目一級裁判員滿一定年限,經全國單項協會培訓並考核合格者。
(2)足球裁判擴展閱讀
《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考核內容分別為:競賽規則、裁判法和臨場執裁考核和職業道德的考察。晉升國家級裁判員應當加試英語或該運動項目的國際工作語言,作為資格認證的參考。根據各運動項目裁判工作的需要,晉升國家級、一級裁判員的技術等級認證可增加專項體能的考核內容。
第二十二條 各級、各類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的單位,不得跨地區、跨部門、跨運動項目認證裁判員技術等級。裁判員由於工作調動,可持本人注冊證明和裁判員證書到所在地方相應的注冊單位申請變更注冊單位。國家級裁判員變更注冊單位,應當報全國單項協會備案。
第二十三條 各全國單項協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體育主管部門或同級地方單項協會可根據本項目、本地區開展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的條件,組織一級(含)以下的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等工作。
第二十四條 各級裁判員資格認證單位應當至少每兩年舉辦一次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考核。合格者授予相應的裁判員技術等級稱號。
第二十五條 不符合裁判員資格認證條件的各級體育主管部門或各級單項協會不得對相應等級的裁判員進行技術等級認證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 各全國單項協會應當統一製作並發放本項目各技術等級裁判員證書。
第二十七條 對各等級裁判員進行技術等級認證,不得收取費用。
⑶ 足球裁判專業知識
A隊既然有人倒地不起,那麼你就不應該讓角球開出來,應該先處理受傷人員,再開角球,即使角球已經開出也應該鳴哨(重開角球)
情緒和動作這種。。你應該多看下科里納以前的執法錄像。
⑷ 足球裁判的工作的認識
1.裁判員的權力
每場比賽由一名裁判員掌控,他有全部權力去執行與比賽相關的競賽規則。
2.裁判員的決定
裁判員依據《足球競賽規則》和「足球比賽精神」,盡自身最大能力,在規則框架內酌情考量,做出自己認為最合適的決定。
裁判員根據與比賽相關的事實所做出的決定,包括進球與否以及比賽的結果,都是最終的決定。必須無條件地尊重裁判員及其他所有比賽官員的決定。
如果裁判員本人,或經其他比賽官員建議後意識到自己決定錯誤,而比賽已經恢復,或裁判員已經示意上下半場結束(包括加時賽)並離開比賽場地,或已經中止了比賽,則不可更改判罰決定。
如果裁判員無法繼續執法,比賽可在其他比賽官員的監管下繼續進行,直到隨後比賽停止。
3.權力和職責
裁判員:
執行《足球競賽規則》。
與其他比賽官員協作管理比賽。
記錄比賽時間、比賽成績、並向相關機構提交比賽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賽前、賽中、賽後發生的紀律處罰信息及任何其他事件。
監管和/或示意比賽恢復。
有利
當犯規或違規情況發生時,未犯規或違規的一隊能從有利原則中獲益,則允許比賽繼續。如果預期的有利沒有在那一時刻或隨後幾秒內出現,則判罰最初的犯規或違規。
紀律處罰
當多種犯規同時發生時,從紀律處罰、比賽恢復方式、身體接觸程度和戰術影響等方面考量,判罰相對嚴重的犯規。
對應被警告和罰令出場的隊員執行紀律處罰。
從進入比賽場地開始賽前檢查直至比賽結束(包括球點球決勝)離開比賽場地,裁判員均有權執行紀律處罰。如果在開賽進入場地前,一名上場隊員犯有可被罰令出場的犯規,裁判員有權阻止其參加該場比賽(詳見第三章第6條),並將任何其他不正當行為上報。
從開賽前進入比賽場地直至比賽結束,包括中場休息、加時賽和球點球決勝期間,裁判員都有權出示紅黃牌,以及在競賽規程允許下,將隊員暫時罰離。
向對自己行為不負責任的球隊官員採取處罰措施,可將其驅逐出比賽場地及其周邊區域。球隊醫護人員犯有可驅逐出場的違規行為時,如該隊無其他醫護人員可用,則該醫護人員可以留下,並在隊員需要治療時執行工作。
對於自己未看到的情況,根據其他比賽官員的建議做出判罰決定。
受傷
如果隊員僅是輕微受傷,則允許比賽繼續直至比賽停止。
如果隊員嚴重受傷,則停止比賽,確保受傷隊員離開比賽場地。受傷隊員不可在比賽場地內接受治療,在比賽恢復後才可重新進入比賽場地;如果比賽在進行中,受傷隊員必須從邊線處入場;比賽停止時,則可從任一邊界線入場。當發生如下情況時,不必遵循離場治療的規定:
守門員受傷時。
守門員與其他隊員發生碰撞,需要引起關注時。
同隊隊員發生碰撞,需要引起關注時。
出現嚴重受傷時。
場上隊員因遭受對方隊員有身體接觸,且可被警告或罰令出場的犯規(如魯莽或嚴重犯規性質的搶截)而受傷,其傷情能夠在短時間完成評估/得到治療時。
確保任何流血的隊員離開比賽場地。必須在其流血已被止住、裝備沒有血跡的情況下,經裁判員示意後,才可重新進入比賽場地。
如果裁判員已經指示醫生和/或擔架手進入比賽場地,受傷隊員必須在擔架上或自行離開比賽場地。未遵從該條文的受傷隊員必須以非體育行為予以警告。
如果裁判員已經決定要對需要離場接受治療的受傷隊員予以警告或罰令出場,必須在其離場前出示紅黃牌。
如果不是因為類似原因而暫停比賽,或隊員受傷並不是因違反競賽規則造成的,則以墜球恢復比賽。
場外干擾
裁判員可就任何違反規則的情況或場外干擾等原因暫停、中斷或中止比賽,如:
比賽場地照明燈光不足。
觀眾擲入的物品擊中比賽官員、參賽隊員或球隊官員,裁判員就事件的嚴重程度決定繼續、暫停、中斷或中止比賽。
觀眾鳴哨干擾比賽——裁判員停止比賽,隨後以墜球恢復比賽。
比賽進行中,多餘的球、其他物品或動物出現在場內,裁判員必須:
只有當其干擾了比賽,裁判員才停止比賽(隨後以墜球恢復比賽),除非球將要進門,干擾因素沒有阻止防守隊員處理球,且隨後球進門,則視為進球有效(即便干擾因素與球發生接觸),除非球進入另一方球門。
如果其未乾擾比賽,則裁判員允許比賽繼續,並盡早將其移出比賽場地。
未經授權的人員不得進入比賽場地。
4.裁判員的裝備
必要裝備:
一個或多個口哨。
一塊或多塊手錶。
紅黃牌。
記錄簿(或其他可記錄比賽情況的用具)。
其他裝備:
可允許裁判員使用:
與其他比賽官員進行交流的設備——振動/蜂鳴信號旗、耳麥等。
表現跟蹤電子系統或其他體質監測設備。
禁止裁判員和其他比賽官員佩戴珠寶首飾或任何其他電子設備。
5.裁判員的示意信號
參見裁判員示意信號圖例。
除現行的「雙手」示意有利信號外,「單手」示意有利現在也允許,因為裁判員展開雙臂跑動並不輕松。
⑸ 問下足球場上4名裁判分別是幹嘛的
其實有5個人。具體分工如下:1號為主裁判,可在場內隨意活動,由他做出最終判罰;2號和3號助理裁判在兩條邊線活動,負責越位和協助主裁的判罰;4號和5號為底線裁判,他們無旗無哨,用無線電和主裁交流,主要活動在球門附近。普拉蒂尼表示:「每邊各增加一名裁判可以更准確地判斷是否越位,也可以更准確地判斷球是否已經出了底線。」
對於不同的聲音,歐足聯裁判協會官員巴塔表示,他們會聽取多方意見,繼續對裁判執法加以改善,而這種全新的執法模式可能逐步在更多的比賽中進行測試:「或許,我們下一步將會在國家隊之間的友誼賽中測試這種全新的執法模式,或者讓它出現在杯賽的半決賽中。」巴塔繼續透露:「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目前的這種測試,並不是為2010年南非世界盃准備的。這種全新執法模式的成熟,還需要很多時間。」
把助理裁判的工作內容細分一下,主要包含以下需要向主裁示意的內容:
·當球的整體越出比賽場地時;
·應由哪一隊踢角球、球門球或擲界外球;
·可以判罰處於越位位置的隊員時;
·當要求替換隊員時;
·當發生裁判員視線外的不正當行為或任何其他事件時;
·無論何時,當犯規發生時助理裁判員比裁判員更接近於犯規地點(特別是這種犯規情況發生在罰球區內);
·當踢球點球時,在球被踢之前守門員是否向前移動,以及球踢出後是否進門。
協助助理裁判員還應依據競賽規則協助裁判員控制比賽。在特殊情況下,助理裁判員可以進入場地協助裁判員控制好9。15米的距離。
助理裁判員如有過分干預或不合適的表現時,裁判員可解除其職責並將報告提交有關部門。
⑹ 如何考取國家三級足球裁判
到所在地的足球協會或足球管理中心找競賽處的人報名,足協會給安排規則學習並進行實踐,一般是從三級開始報批。當水平越來越高時就會通過更高級別的考試,依次是二級、一級、國家級、國際級。
考核內容
1、足球規則和裁判法;
2、足球比賽專用英語;
3、體能測試。
(6)足球裁判擴展閱讀:
國家三級是入門級級裁判,可以在地方足協報名參加學習班,通過地方足協的考試獲得國家三級裁判證,可以參加地方足協組織的比賽,一般擔任第四官員和助理裁判。
規則是裁判之本,是一切判罰的依據,所以對規則和裁判法的考試是主要內容。考試並不要求死記硬背,主要是對規則的熟練理解以及運用,上課認真聽,規則好好讀,勤學苦思即可。
體能測試是重中之重,體能擁有一票否決權,規則再熟體能不過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