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地:
場地為長12米,寬6米的矩形。由球網和中心線將場地分成長為6米寬6米的兩個場區。每個場區畫一條距離中心線2米並與邊線連接的平行的平行線叫限制線。球網高度男子為2米,女子為1.8米,在網上中心線與邊線的交點處設置一垂直於地面的標志桿。
二、比賽用球:
比賽用球為重約100-150克,圓周為79-85厘米的塑料充氣皮球。球的顏色一般為黃色。
三、比賽規則:
(一)勝負:
1、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每局25分。
2、由首先贏得25分,並且超過對方2分的隊獲得本局勝利。
3、決勝局,先得27分的隊獲勝。
(二)球員場上位置:
1、比賽每隊同時上場隊員為5人(其中1人為場上隊長)。發球隊員發球時,雙方隊員須在本場區內各站兩排(前排2人,後排3人)。
2、發球時場上隊員位置不能調整,前排隊員可以站在限制線以外,但後排隊員不能站在前排隊員前面。(隊員的位置是根據其腳的著地部位來判定的,每一名前排隊員至少有一隻腳的一部分,比後排隊員的雙腳距中線更近;每一名右邊(左邊)隊員至少有一隻腳的一部分,比同排中間隊員的雙腳距場地的右(左)邊線更近。在發球隊員擊球的一剎那,場上隊員腳的著地部位必須符合其位置要求。在發球後,隊員可以在本場區和無障礙區的任何位置上。)
3、比賽過程中,對場上隊員位置沒有限制。
(三)發球:
發球隊員發球時要將球明顯拋起,然後用手將球擊過球網,進入對方場內。發球隊員可以在底線後的邊線延長線的無障礙區域內的任一處開球。
1、發球隊員不能站到邊線以內或踩到邊線。在裁判員鳴哨後球被拋起發球隊員未擊球,球未觸及發球隊員而落地,裁判應再一次鳴哨繼續發球。發球隊員在裁判未鳴哨而發球的,發球無效,重發,不判對方得分,第二次則判犯規。
2、當發球隊勝一球時,則隊員要順時針輪轉一個位置,然後由1號位的隊員發球。(不準連續發球。)
3、換發球時,發球隊隊員要首先順時針輪轉一個位置,然後由1號位隊員發球。
4、發球方將球擊入對方場區內任何位置均有效。
(四)進攻:
比賽過程中有球的球隊為進攻方。
1、在對方發球時,前排隊員不允許單手上手擊球過對方場地或攔網。
2、前排隊員只能將球平推或墊球過網。
3、扣球隊員必須在限制線以外起跳,並且擊球時不能站在限制線以內。
4、進攻方允許最多擊球三次(攔網除外)並將球擊過網進入對方場區。
5、一名隊員不得連續擊球兩次(攔網除外)。
6、隊員的身體任何部位都允許觸球,同時計為一次擊球。但球必須被擊出,不得接住或拋出,球可以向任何方向反彈。
7、只有前排的隊員可以攔網。隊員可在球越過網之前進行攔截,但是不得觸網或干擾對手(不能過網擊球)。在一個攔網動作中,允許球迅速而連續地觸及一名或更多的攔網隊員。攔網觸球應在對方隊員完成進攻性擊球之後,同時不能有擊球動作。
8、球碰到網進入對方場區為好球。
9、擊球方將球碰到除了球員和球網以外的任何障礙物體後即為死球,由對方得分。
10、雙方隊員同時觸球並且有明顯的停留現象時判為爭球,由原發球方重新發球。
(五)得分:
採取每球得分制,一方在獲得發球權時同時得分。若發球方觸犯下列錯誤,則接發球方可得一分。如接發球方觸犯下列錯誤,則發球方可得一分,並且繼續發球。
1、球落在自己一方的球場范圍內。
2、界外球(發球或擊球出界)。
3、發球員沒有在規定的發球區內發球,或發球時腳踏到端線。
4、沒有依照發球次序發球。
5、本方球員連續擊球超過三次。(攔網不算一次觸球,還可再擊球三次將球擊入對方場區。)
6、持球(即在擊球時球在手中有明顯的接球停留現像。)
7、連擊(即一人連續擊球兩次,或者球先後連續觸及隊員身體的不同部位。攔網不算一次觸球)。
8、觸網(即比賽進行時,身體的任何部份明顯碰著球網。但隊員在已經完成了擊球動作和擊球試圖(如攔網)之後,無意觸網或被動觸網則不算犯規。)
9、過線(隊員的一腳或雙腳踏過中線同時觸及對方或影響到對方比賽。允許隊員的一隻腳或雙腳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的同時,腳的一部分還接觸中線或置於中線上空。除腳以外,不允許隊員身體的任何其他部分接觸對方的場區。)。
10、過網擊球(球體的大部分未進入本方場內而伸手過網在對方場地內擊球)。
11、球從標志桿(向上垂直方向)以外進入對方場區。
(六)其他規則:
1、換人。每局比賽每隊有五人次換人。只有在死球時才能提出換人申請,經過裁判員同意後才能換人。
2、比賽過程中沒有暫停。
3、局間休息時間為三分鍾,決勝局為五分鍾。決勝局某一隊先得13分時,兩隊交換場區,不進行休息。
4、第一局和決勝局由雙方抽簽決定發球權,第二局則由另一方發球。
5、一場比賽中,裁判員的判定是最終判決。
6、只有隊長可以對裁判員的判罰當場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裁判應及時予以解釋。
7、其他規則可按照排球比賽規則進行。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BORDER="1">
<tbody>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表明的性質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裁判員手勢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允許發球</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揮動發球隊一側手臂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發球隊</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平舉發球隊一側手臂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交換場地</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兩臂在體前、體後繞體旋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暫停</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一臂屈肘抬起,另一手手掌放在該手指尖上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換人</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兩臂屈肘,在胸前繞環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判罰</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一手持黃牌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判罰出場</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一手持紅牌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取消比賽資格</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一手持紅、黃牌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一局或全場比賽結束</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兩臂在胸前交叉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發球時未拋起</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一臂屈肘慢慢舉起,掌心向上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發球延誤</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雙手舉起五個手指加三個手指並分開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掩護或攔網犯規</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兩臂上舉,掌心向前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位置或輪轉錯誤</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一手食指在體前繞環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界內球</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整個手臂和手斜指向地面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界外球</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兩臂屈肘上舉,手掌向後擺動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持球</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一手前平舉,掌心向上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連擊</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舉起兩個手指並分開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四次擊球</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舉起四個手指並分開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發球未過網和隊員觸網</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一手觸犯規隊一側球網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過網擊球</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一手掌心向下,前臂置於球網上空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後排隊員進攻性擊球犯規或前場區擊球犯規</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一臂向上舉起,前臂向下擺動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進入對方場區或球從網下通過</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手指指向中線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雙方犯規,重新發球</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兩臂屈肘,豎起拇指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觸手出界</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兩臂舉起,一手掌摩擦另一手指尖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延誤警告,延誤判罰</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以張開的右手遮擋左手手腕或以黃牌放置於手錶上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568" COLSPAN="2">
<p ALIGN="center">司線員旗示圖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界內球</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向下示旗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界外球</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向上示旗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觸手出界</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一手舉旗,另一手放置在旗頂上
</TD>
</TR>
<tr>
<td VALIGN="top" WIDTH="175">
<p ALIGN="center"><b>球觸標志桿或隊員發球時腳的犯規</B>
</TD>
<td VALIGN="top" WIDTH="393">
<p ALIGN="center">一手舉旗晃動,另一手指端線或標志標
</TD>
</TR>
</TBODY>
</TABLE>
㈡ 南寧籃球三級裁判在哪裡報考聯系方式
每年廣西大學裁判員培訓班,第一次測試三張牌,然後練了幾場比賽,在最後的測試2 - 的前提下,三人將需要85分以上(當然可能高或低,根據我們的研究結果是,可能是困難的低點,但至少他們得80分)由體育總局頒發的卡,廣西,我會考慮三個裁判證書,沒有去吹比賽,沒有經驗,後來不了了之。每年班,11月時的具體情況可以有所期待在校園籃球場的通知。外校應該能夠運用它,過去是110元/人,含材料。
㈢ 廣西高級法院民事枉法裁判文書網上公開怎麼處理
【1】廣西高級法院對於二審民事枉法裁判,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規定,
可以經過廣西高級法院審查,對民事枉法裁判進行再審。
然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三條,對於自治區的出具的判決書,裁決書有選擇性的上網公布對於自治區的出具的判決書,裁決書有選擇性的上網公布。
【2】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三條:
各級人民法院應當指定專門機構負責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管理工作。
該機構履行以下職責:
(一)組織、上傳裁判文書;
(二)發現公布的裁判文書存在筆誤或者技術處理不當等問題的,
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三)其他相關的指導、監督和考評工作。
【4】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四條:
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的;(二)涉及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
(三)以調解方式結案的;(四)其他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
㈣ 廣西高級法院民事裁判法官再審偽造法律亂判,證據確鑿,就在上網的裁
首先,如果當事人對法院的判決不服,可以申請再審。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第二百零一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同時,法院公布生效的判是法律規定的,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根據《
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八條規定, 承辦法官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專門人員應當在裁判文書生效後七日內按照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的要求完成技術處理,並提交本院負責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專門機構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
第九條 獨任法官或者合議庭認為裁判文書具有本規定第四條第四項不宜在互聯網公布情形的,應當提出書面意見及理由,由部門負責人審查後報主管副院長審定。
第十條 在互聯網公布的裁判文書,除依照本規定的要求進行技術處理的以外,應當與送達當事人的裁判文書一致。
人民法院對送達當事人的裁判文書進行補正的,應當及時在互聯網公布補正裁定。
㈤ 廣西哪裡有籃球裁判培訓班
裁判考起來也不難,就是耗費時間
㈥ 廣西貴港地區怎麼考籃球裁判
小夥子不錯 有前途 不是你們那的 不知道什麼情況 不過你可以去你們那的體育局去咨詢下。。。謝謝。。加油。。。
㈦ 在世界烹飪競賽有沒有廣西籍的裁判
來自廣西華南烹飪技工學校的黃國英大師就是。
2004年獲廣西烹飪餐飲行業協會授予廣西烹飪大師,廣西桂菜大師稱號
2005年第十五屆中國廚師節獲全國優秀廚師稱號
2006年第十六屆中國廚師節獲中國烹飪大師稱號
2007年第十七屆中國廚師節獲中華金廚獎
1987年到香港希爾頓酒店(5星級)擔任廚師
1988年於廣西壯族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龍華飯店擔任廚師長
1990年至1993年期間到新加坡、越南擔任中餐主廚
1994年至1998年期間在廣州華僑飯店(4星級)、深圳新桃園酒店(4星級)擔
任主廚,南寧銀河大酒店擔任行政總廚
1999年於南寧市銀河大酒店(4星級)擔任行政總廚
2007年至2011年曾到北京、溫州、武漢、寧波、新疆等地酒店、會所包廚
1999年至2011年間曾應邀到泰國、香港、馬來西亞、德國、比利時、法國、丹
麥、荷蘭、澳地利、瑞士等國考察學習工作
2003年至今擔任南寧市東南亞國際旅遊美食節評委
2011年任中國飯店協會第四屆烹飪大賽廣西賽區評委
現任廣西華南烹飪技工學校教學顧問
㈧ 廣西民事案件以及民事糾紛判決後執行信息在風險信息網上怎麼查詢
廣西訴訟服務中心和被執行人信息網可以查詢,但前提是案件信息已經上傳。
㈨ 廣西有幾個籃球國家級裁判
沒有一萬,八千估計還是有的。國家級籃球裁判,包括三級二級一級。三級滿大街都是。
祝你好運連連,希望能得到採納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