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介紹裁判這個職業
裁判經過訓練的..很專業的..
沒有球員當裁判的..裁判訓練裁判之前的職業是各種各樣
有警察有律師公務員等等都有的..但是這個不是人人都可以選去訓練的..
有的裁判已經在NBA幹了3.40年了.
一些世界名哨:被死亡威脅逼退的弗里斯克,因為贊助合同拂袖而去的科里納,參與賭球的霍伊澤爾,以及那位臭名昭著的莫雷諾……
具體請到網路搜索「裁判」,謝謝。
㈡ 裁判員的工作流程是怎樣的
我國八運會時,高級裁判員培訓班上總結了裁判員的工作流程。分賽前、賽中、賽後三個階段。具體地說:1.賽前:接受任務,進入角色。
(1)接受文件或通知等形式的指令,領會了解比賽規程、比賽辦法。
(2)接受審核和報名,進行資格核對,做到准確無誤,百密無疏,盡量防止更改和或變動報名。
(3)制定抽簽方案、辦法,確認種子(裁判長最怕種子不到),重大比賽可參考運動最新排名。
(4)實施抽簽(時間、地點、人員、器具),賽前進行預抽。
(5)編排競賽日程,合理安排強度、時間、經費、轉播等,可進行多方案試編,形成方案後仔細校對,形成秩序冊。
(6)了解比賽場地、燈光、球台、器材等設備,確認場地合法性。
(7)安排運動隊賽前練習場地表。
(8)了解裁判隊伍狀況,明確與副裁判長分工。
(9)安排裁判員學習實習,分組確定骨幹。
(10)下達裁判員任務書,分階段,分台次。考慮重要場次裁判,如入場式,第一場,決賽等。
(11)參加領隊、教練員、裁判長聯席會,明確過時棄權、號碼布等有關問題。
(12)參加組委會會議(也可與聯席會一起),向有關領導匯報比賽及抽簽原則。
2.賽中:全力以赴,確保比賽
(1)形成裁判長,副裁判長的最佳分工。始終親臨賽場(或副裁判長),佩戴明顯標志,席位。
(2)隨時准備待命解釋規則。
(3)處理棄權。接受申訴。處理突發事件,意外事故。
(4)控制比賽進度,高度裁判員。
(5)執行紀律,處理運動員,教練員的作風,記錄在案。
(6)第二階段抽簽,時間、地點、人員、用具。
(7)半決賽、決賽或重要場次比賽裁判員安排。
(8)賽中裁判長要巡視賽場,裁判員的表現,運動員等的表現。必要情況下撤換裁判員(工作難點)。
3.賽後:善始善終,務求圓滿。
(1)單項比賽成績,計算名次,准確無誤宣布名次。
(2)事先可以打出兩種結果,賽後一分鍾發給大家。
(3)工作技巧。
(4)組織好發獎儀式。
(5)匯編技術文書、成績冊,當天晚上及時分發,打完一場輸入電腦一場,連夜加工,在各隊離會之前發到手中,注意工作效率。
(6)上交總結。主要寫比賽特點,教訓,發現的人才,報告等。
(7)召開裁判員總結會,表彰優秀裁判員、優秀運動隊。
㈢ 對裁判工作的認識和總結
請自己根據實際情況來寫吧,主要寫一下主要的工作內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績,最後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議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總結就是讓上級知道你有什麼貢獻,體現你的工作價值所在。
所以應該寫好幾點:
1、你對崗位和工作上的認識2、具體你做了什麼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動腦子去解決的。就算沒什麼,也要寫一些有難度的問題,你如何通過努力解決了
4、以後工作中你還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實哪些知識
5、上級喜歡主動工作的人。你分內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備,即事前准備工作以下供你參考:
總結,就是把一個時間段的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評價、總分析,分析成績、不足、經驗等。總結是應用寫作的一種,是對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理性的思考。
總結的基本要求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主要內容。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產生的,都應寫清楚。
3.經驗和教訓。為了便於今後工作,必須對以前的工作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並形成理論知識。
總結的注意事項:
1.一定要實事求是,成績基本不誇大,缺點基本不縮小。這是分析、得出教訓的基礎。
2.條理要清楚。語句通順,容易理解。
3.要詳略適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寫作時要突出重點。總結中的問題要有主次、詳略之分。
總結的基本格式:
1、標題
2、正文
開頭:概述情況,總體評價;提綱挈領,總括全文。
主體:分析成績缺憾,總結經驗教訓。
結尾:分析問題,明確方向。
3、落款
署名與日期
㈣ 裁判員的工作原則是什麼
裁判員工作八字准則:嚴肅,認真,公正,准確。
㈤ 足球裁判的工作的認識
1.裁判員的權力
每場比賽由一名裁判員掌控,他有全部權力去執行與比賽相關的競賽規則。
2.裁判員的決定
裁判員依據《足球競賽規則》和「足球比賽精神」,盡自身最大能力,在規則框架內酌情考量,做出自己認為最合適的決定。
裁判員根據與比賽相關的事實所做出的決定,包括進球與否以及比賽的結果,都是最終的決定。必須無條件地尊重裁判員及其他所有比賽官員的決定。
如果裁判員本人,或經其他比賽官員建議後意識到自己決定錯誤,而比賽已經恢復,或裁判員已經示意上下半場結束(包括加時賽)並離開比賽場地,或已經中止了比賽,則不可更改判罰決定。
如果裁判員無法繼續執法,比賽可在其他比賽官員的監管下繼續進行,直到隨後比賽停止。
3.權力和職責
裁判員:
執行《足球競賽規則》。
與其他比賽官員協作管理比賽。
記錄比賽時間、比賽成績、並向相關機構提交比賽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賽前、賽中、賽後發生的紀律處罰信息及任何其他事件。
監管和/或示意比賽恢復。
有利
當犯規或違規情況發生時,未犯規或違規的一隊能從有利原則中獲益,則允許比賽繼續。如果預期的有利沒有在那一時刻或隨後幾秒內出現,則判罰最初的犯規或違規。
紀律處罰
當多種犯規同時發生時,從紀律處罰、比賽恢復方式、身體接觸程度和戰術影響等方面考量,判罰相對嚴重的犯規。
對應被警告和罰令出場的隊員執行紀律處罰。
從進入比賽場地開始賽前檢查直至比賽結束(包括球點球決勝)離開比賽場地,裁判員均有權執行紀律處罰。如果在開賽進入場地前,一名上場隊員犯有可被罰令出場的犯規,裁判員有權阻止其參加該場比賽(詳見第三章第6條),並將任何其他不正當行為上報。
從開賽前進入比賽場地直至比賽結束,包括中場休息、加時賽和球點球決勝期間,裁判員都有權出示紅黃牌,以及在競賽規程允許下,將隊員暫時罰離。
向對自己行為不負責任的球隊官員採取處罰措施,可將其驅逐出比賽場地及其周邊區域。球隊醫護人員犯有可驅逐出場的違規行為時,如該隊無其他醫護人員可用,則該醫護人員可以留下,並在隊員需要治療時執行工作。
對於自己未看到的情況,根據其他比賽官員的建議做出判罰決定。
受傷
如果隊員僅是輕微受傷,則允許比賽繼續直至比賽停止。
如果隊員嚴重受傷,則停止比賽,確保受傷隊員離開比賽場地。受傷隊員不可在比賽場地內接受治療,在比賽恢復後才可重新進入比賽場地;如果比賽在進行中,受傷隊員必須從邊線處入場;比賽停止時,則可從任一邊界線入場。當發生如下情況時,不必遵循離場治療的規定:
守門員受傷時。
守門員與其他隊員發生碰撞,需要引起關注時。
同隊隊員發生碰撞,需要引起關注時。
出現嚴重受傷時。
場上隊員因遭受對方隊員有身體接觸,且可被警告或罰令出場的犯規(如魯莽或嚴重犯規性質的搶截)而受傷,其傷情能夠在短時間完成評估/得到治療時。
確保任何流血的隊員離開比賽場地。必須在其流血已被止住、裝備沒有血跡的情況下,經裁判員示意後,才可重新進入比賽場地。
如果裁判員已經指示醫生和/或擔架手進入比賽場地,受傷隊員必須在擔架上或自行離開比賽場地。未遵從該條文的受傷隊員必須以非體育行為予以警告。
如果裁判員已經決定要對需要離場接受治療的受傷隊員予以警告或罰令出場,必須在其離場前出示紅黃牌。
如果不是因為類似原因而暫停比賽,或隊員受傷並不是因違反競賽規則造成的,則以墜球恢復比賽。
場外干擾
裁判員可就任何違反規則的情況或場外干擾等原因暫停、中斷或中止比賽,如:
比賽場地照明燈光不足。
觀眾擲入的物品擊中比賽官員、參賽隊員或球隊官員,裁判員就事件的嚴重程度決定繼續、暫停、中斷或中止比賽。
觀眾鳴哨干擾比賽——裁判員停止比賽,隨後以墜球恢復比賽。
比賽進行中,多餘的球、其他物品或動物出現在場內,裁判員必須:
只有當其干擾了比賽,裁判員才停止比賽(隨後以墜球恢復比賽),除非球將要進門,干擾因素沒有阻止防守隊員處理球,且隨後球進門,則視為進球有效(即便干擾因素與球發生接觸),除非球進入另一方球門。
如果其未乾擾比賽,則裁判員允許比賽繼續,並盡早將其移出比賽場地。
未經授權的人員不得進入比賽場地。
4.裁判員的裝備
必要裝備:
一個或多個口哨。
一塊或多塊手錶。
紅黃牌。
記錄簿(或其他可記錄比賽情況的用具)。
其他裝備:
可允許裁判員使用:
與其他比賽官員進行交流的設備——振動/蜂鳴信號旗、耳麥等。
表現跟蹤電子系統或其他體質監測設備。
禁止裁判員和其他比賽官員佩戴珠寶首飾或任何其他電子設備。
5.裁判員的示意信號
參見裁判員示意信號圖例。
除現行的「雙手」示意有利信號外,「單手」示意有利現在也允許,因為裁判員展開雙臂跑動並不輕松。
㈥ 起點終點的裁判員的工作是什麼,詳細點
起點裁判員有發令員和協助組織員,發令員就是喊「各就位,預備」的那位,協助組織員主要負責帶領安排運動員的進場和賽前安排。
終點裁判員有兩組,一是記時裁判員,一是記名裁判員。每組都有一名組長。一般情況下記時裁判有25位,一名組長,八小組記時裁判(每組三人)。每一組負責一跑道的記時工作;記名裁判員就是記錄名次的裁判,一般情況下有17名裁判,一名組長,八組裁判(每組2人)。每一組負責一跑道的記名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