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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裁判1圖文攻略

發布時間:2020-11-24 00:27:04

1. 逆轉裁判1第5話攻略

連成一個「茜」字。
圖見這里:
http://www.ne.jp/asahi/game/gyakusai/ds1/tubo.html

2. 逆轉裁判1逆轉姐妹攻略,要指出哪一句的,快!!!!!!!!!!

不知道你說的指出哪一句是哪一個啊、、、第二章的全給你好了、、、
第二章 逆轉姐妹

移動 所長室

調查
千尋的屍體
屍體旁的紙片
(A)
電話

移動 綾里法律事務所

指證 發票

唉,這、這個么……
由你來決定OR這個當然OR這可不行

交談
關於真宵
事件當天的情況
手機
靈媒師

(怎麼辦……?)
接受請求

移動 綾里法律事務所

嗯-,這樣說起來你好像是……
系鋸刑警

交談
關於千尋老師
關於真宵
御劍檢察官

喂,你不會連他都不知道吧?
當然知道OR當然不知道

指證 真宵的字條

(嗚哇……,怎麼辦!)
老實告訴他OR騙騙他

移動 板東飯店

調查 左側花瓶下半開的抽屜

交談
目擊到的情況
關於梅世
關於這個房間

移動 星影法律事務所

交談
拒絕委託的理由
關於千尋老師
關於那幅畫

移動 拘留所

交談
事件當天的情況
你的家人
關於你的母親
害了你母親的男人

(不管這孩子,我就這樣回去了?)
為真宵辯護

為什麼……?因為
不能丟下你不管

移動 板東飯店

調查 左側花瓶下半開的抽屜

~逮捕綾里真宵的理由~
(A)其理由,是因為有舉報者的目擊證詞!

~確鑿無誤的證據~
被害人臨死前,寫出了兇手的名字的說!
(S)綾里千尋的解剖記錄

什、什麼時候拿到的……
事發的次日

你想說什麼嗎?
怪我自己不好

怎麼樣,律師?……《詢問》嗎?
當然詢問

~事發當天夜裡目擊的情況~
(A)襲擊她的,就是站在被告席的那小女孩!

(是嗎……)
剛才的證詞很可疑

梅世小姐……你
在撒謊

~事發當天夜裡目擊的情況~
是個鍾,鍾。……好像是個座鍾?樣子像個《思考者》!
(S)思考者

因為……,
鍾不可能響

那個鍾不可能響的!這是因為
裡面沒有機芯

哪個證物能夠說明鍾的機芯被拆的時間……
真宵的手機

……律師。這樣一來你沒問題了吧?


請出示證物證明「證人沒有看到過鍾」。
思考者

松竹梅世怎麼會知道凶器是鍾的?因為她
聽到了鍾的情報

出示證物來證明證人「聽」到情報並知道凶器示鍾!
竊聽器

能夠證明被害人在電話鍾提過凶器是「鍾」的證據是
真宵的手機

(現在就是給她致命一擊的時機!)
是你乾的嗎?OR你為什麼要竊聽?

嗯、嗯-……(這樣一來剩下的方法只有……?)
詢問服務生

(……怎麼辦?)
接受條件OR放棄

~關於梅世的客房服務~
(A)我在板東飯店擔任服務生長。
(A)大概是夜裡8點剛過吧,梅世小姐打來電話。
(A)要我們9點鍾准時送冰咖啡過去。
(A)所以我9點鍾准時將冰咖啡送了過去。
(A)我確實將冰咖啡親手交給了那位女士。

(就這樣算了?)
還不放棄

(問什麼……!)
入住手續OR客房服務OR鋪床

……那個人物嘛,是
和梅世同住的男人

交談
關於那「男人」
關於竊聽
乖僻的性格

移動 星影法律事務所

調查 書桌的右下角

要看哪張照片……?
《DL6號事件·資料2》

移動 板東飯店

交談
關於梅世
在一起的男人
關於這個旅館

指證 照片

宣誓書?(怎麼辦……)
要他寫

移動 拘留所

指證 照片 服務生的宣誓書

(好,再給她加點壓力!)
嚇唬她
[選好言勸她的話,就應該是拿照片去找星影……]

移動 小中文化社

交談
關於梅世
事件當夜的情況
小中文化社
關於那幅畫

那邊牆上掛者很大一幅畫……
以前曾見過它OR你什麼時候得到它的?
[選第一個不被打,但是情節無法繼續……就是說必須被打……]

移動 星影法律事務所

交談
今天的法庭
拒絕委託的理由
關於小中

唉,就是……
不接受委託的理由

您和小中肯定有某種關系。你們是……
敲詐者和被敲詐者

交談
DL6號事件
為什麼會受敲詐

移動 綾里法律事務所

調查 最右側書架
「S」檔案

怎麼樣,隨便讀讀嗎……?
讀讀

移動 小中文化社

指證 新聞記事

小中先生。這個政治家,你是在……
敲詐他

等等……小中先生。你說的話,
完全正確OR完全錯了

哎,……有嗎……?
請她為我辯護OR請她聲援我OR請她幫助我越獄

(怎麼辦?雖說不一定有什麼用,但我要不要問一下?)
問一下OR算了

~案發當天夜裡目擊的情況~
(A)被害人,嗯……,拚命地躲開,你緊追不放!
[追加]被害人往左邊逃去,你追了過去!
(S)梅世的證詞材料

對這個矛盾你有什麼看法?
2個人都正確

(請指出事發當時小中所在的位置!)
指「犯」

~關於「往左邊逃」的證詞~
就是說你砸了被害人2詞。怎麼樣?
(S)綾里千尋的解剖記錄

~關於2人證詞的不同~
(A)嗯,怎麼說呢。聽到那東西倒下的聲音,我才看了下對面的窗戶。

……覺不覺得這兒有些可疑?
確實值得注意

一看對面的窗戶,原來是落地台燈倒翻在地上。
(S)俯視圖

[也可以指證玻璃碎片:
(怎麼樣……?)
有問題

旅館里的人是根本不可能看到倒地以前的台燈的!
俯視圖]

~安裝竊聽器的時候~
(AA)那時,嗯,是9月初,大概是事件發生的前一星期。
(AA)我潛入了綾里法律事物所。
(AA)當然是去安裝竊聽器。
(A)那時我確實看到了那個玻璃制的台燈……。
[「AA」是說威懾兩次……]

~安裝竊聽器的時候~
那時,嗯,是9月初,大概是事件發生的前一星期。
(S)發票

(不好!)
提出反對意見OR看看情況

請大家仔細聽我朗讀這份材料!
千尋的筆錄

3. 逆轉裁判1完整攻略

http://tieba..com/f?kz=100318280
這個網站上很全~

4. 逆轉裁判1第二話 逆轉姐妹攻略 速度!!!!!!!

逆轉姐妹

「9月5日上午9點27分 綾里法律

事務所」

電話鈴聲響起,原來是所長打給她妹

妹的,拜託她在開庭以前保管一下證物——一個「

思想者」的座鍾。座鍾現在不走了,因為把裡面零

件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入了一份文件,那就是

證物。約好晚上9點讓她妹妹去事務所去拿。
「9月5日晚上8點57分,綾里法律

事務所」
一個陌生人的聲音:千尋小姐,

把那文件交給我吧。
所長:這里沒有你想要的。
陌生人:你說謊的水平好象不高

啊,不就放在那裡嗎……藏著那份文件的「思想者

」。
所長:為什麼你會知道!
陌生人:哈哈哈,難道你不知道

嗎?收集情報就是我的工作。
所長:我太大意了。
陌生人:很抱歉,有一件事要和

你約定,那就是……要你永遠的沉默……
「9月5日晚上9點零8分,綾里法

律事務所」
主角來到事務所找所長,但是覺

得不對勁,而且聞到了血腥味。
使用移動指令進入所長室,看到

了驚人的一幕,一個女孩正扶著奄奄一息的所長靠

在牆上。
此時女孩暈倒,將其安置到休息

室。回來看所長,身上只有微熱,已經差不多要…


發現所長身邊是橫卧著的凶器—

—「思想者」的雕像,地上都是玻璃碎片,還看到

所長身旁有張紙片。上面用血寫著——マヨイ。
然後到房間右側調查電話時,這

時突然窗外有人大叫……原來對面旅館有個女子正

拿著電話話筒看著這里。

回到事務所發現女孩已經醒了,原來

她叫真宵。主角突然想起那張收據上用血寫的字。

這時主角選擇「對話」可以了解到女孩就是所長的

妹妹。當主角拿出證物——領收書(收據)給她看

時,她嚇了一跳。這時警車聲響起,原來是剛才那

位女子報的警。刑警發現收據後逮捕了真宵。

在拘留所探望室,主角表示願意擔任

她的辯護人。與真宵交談後得知她是正在學習的靈

媒者(以靈力作為媒體來和靈魂進行交流)。接著

問起當日的情況,她想給主角聽她手機里的通話錄

音,卻發現,手機被刑警沒收了。這時真宵表示有

事拜託主角,給了一個辯護人地址。主角同意去找

那個辯護師,來到星影律師事務所,卻發現沒人。

回到拘留所從真宵處知道了綾里家族

的事:父親在她們年幼時就去世了,母親也下落不

明,綾里家族的女子都有很強的靈力。15年前,因

為一個男人,她們的母親「破滅」了,也就是消失

了。幾年後,她姐姐說要當辯護律師,就下山去了

,那以後真宵就一直一個人住著。然後主角就關於

她母親「破滅」的事詢問了一下。原來在15年前,

有一起讓社會恐慌的殺人事件,警方無論如何都要

找出兇手,所以就拜託她們的母親用靈力和死者對

話找出兇手,結果那個罪犯被逮捕了。但是因為她

們母親的一句話,那個兇手無罪釋放了,然後有個

男人把這作為獨家新聞,就作假調動媒體陷害她們

的母親。結果成為了全日本的笑柄,從姐姐那裡得

知,那個男人叫做コナカ。

在綾里法律事務所碰到了那個刑警,

得知他叫糸鋸圭介。經過交談可以得到所長的解剖

記錄,並了解到檢察局將會派稱作「御劍檢事」的

ミツルギ作為檢察官,聽說他為了取勝而不擇手段

。給刑警看證物了——真宵のメモ。然後會有選項

,是否要告訴刑警想拿回手機的實情。但無論選哪

個,主角都會編個謊話來隱瞞,然後得到真宵の攜

2008-2-22 12:37
回復

焰凌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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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帯電話。
再次來到星影事務所,發現辯護師星

影回來了。但當主角說明來意時,他卻拒絕了,借

故事務繁忙。然後又問了那幅牆上的畫,那是他十

分看中的畫。回到拘留所,主角告訴真宵那個辯護

師拒絕了她的委託,然後就決定替她辯護了。

但還有個疑問,那旅店裡的女子的抽

屜中到底有什麼?所以就趕到旅館,正好碰上那女

子在洗澡,趁此機會正好調查一下屋子。並且有個

服務員讓主角轉告那個女子,コナカルチャー股份

公司叫小中的打給她電話過。主角覺得這名字耳熟

,突然想起這名字是真宵提到的讓她母親「破滅」

的那個男人……
於是開始調查,在抽屜中竟然發

現了竊聽器。記錄之後,就要開庭了……
「9月7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

一法庭」

第一證人——刑警糸鋸圭介上庭,以

一張圖片的形式進行事件現場的說明:死者倒在窗

口處,因被鈍器所擊流血過多致死。凶器「思想者

」的擺設就橫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

是可以利用的。
擺設被送到法官那裡,那張圖片

被登錄法庭記錄。刑警表示當時立刻逮捕真宵是有

足夠證據的,所以法官提出讓刑警開始關於逮捕理

由的證言。
證言結束後從真宵那裡會扔來紙

條提醒主角無論如何都要拿出氣勢,讓證人有所動

搖。
尋問開始了,主角以第5句證言提

出了質疑。
主角:你為什麼會立刻逮捕真宵


刑警:因為那是目擊證人說的。
主角:你剛才是否說,因為有了

鐵證如山的證據,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麼說的。是我

嗎……
檢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確實說

了。
主角:那樣可疑放盪的女人證詞

,怎麼能算鐵證呢!
刑警:什麼!梅世並不放盪,而

且也不可疑。那個……雖然有點放盪……
法官表示刑警的證詞有問題,所

以想讓他再次開始證言。
刑警再次作出證言,作完後法庭

上下一片喧嘩。

再次尋問開始,以解剖記錄來質問第6

句。一番爭辯後,從檢察官那裡得到了新的解剖記

錄,然後就帶上第二證人——目擊報警證人梅世。

檢察官開始盤問這女子。她回答事件發生的9月5日

晚上,她在旅館。她說是那天下午辦理的住宿手續

。那間房正好對著事務所。然後她也作出了一番證

言。
主角以第3句證言提出了質疑,在

梅世目擊的兇手是否真宵上出了問題,所以法官再

次要求她進行證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證言後,主角還

是抓住老問題——光看外表是無法知道那是一個時

鍾的。
梅世:因為,我聽到了那時鍾報

時了。
檢察官:旅店離事務所很近,能

聽見也不奇怪。
然後主角選擇回答:時鍾應該不

會響的
再選擇說明原因:裡面沒有機械

裝置

法官立刻調查時鍾,證實了那裡面確

實是空的。但是檢察官表示,還不知道裡面的機械

裝置是否在事發以前就已經沒有了。所以法官要主

角證明這一點——機械裝置是何時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從對話中證

明了這一點。但是梅世又說,因為在外面也看到過

同樣的時鍾擺設。主角以「思想者」的時鍾作為證

據,表明這是他朋友親手製作的,在商店裡是看不

到的。
這時梅世發怒了。法官讓主角來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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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凌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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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說明一下為什麼她會知道那是時鍾。
主角選擇回答:因為她聽到了情

報。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進一步的證據,主

角就以發現的竊聽器作為證據揭發女證人在竊聽事

務所的電話。但是檢察官反對主角的說法,要讓主

角拿出可以證明「通過竊聽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時鍾

」的證據。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證明了這一點。

梅世惱羞成怒,這時主角瞅准機會開始反擊。
是你乾的吧?為什麼要竊聽?
但是梅世稱當時因為有服務生為

她服務,所以可以證明她不在現場,和事件無關。

主角選擇盤問服務生,但檢察官表示

反對:如果要盤問,就要答應一個條件。那就是,

服務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證明梅世在場的話,那麼主

角要承認被告有罪,不能再進行辯護。主角只能答

應。
服務生作為證人上庭,也作出證

言。
起初主角並沒有找到什麼破綻。

當法官正要宣布證人可以離開時,主角要求提出最

後一個問題。

這幾個選擇分別是從不同角度來拆穿

服務生,使他只能老實交代真相。原來是檢察官不

讓他把這些說出來的。辦理住宿手續的是2人——梅

世和另一個男人,而且在9點送咖啡去客房的時候,

並沒有看到那個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應

該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為檢察官隱瞞了那個男

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進一步調查後,

再開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談了一

下後,打算繼續尋找線索。

拘留所會面室,主角找梅世談話,但

從她口中沒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務所,

發現牆上的畫不見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只能

拿其中一張作為法庭記錄。
在旅館給服務生看「DL6號事件。資料

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書。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面前拿

出DL6號事件資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書,用連哄帶勸

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

。他是信息處理公司的老闆小中,以販賣情報來賺

錢的「專家」。來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談了

一番。發現他房間里的那幅畫就是星影的那幅,還

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書。但是他對事發當天夜晚的

事閉口不談,聲稱警察局和檢察院都是他說了算。

在和小中的(繪のこと)對話中、選(いい繪です

ね)以外的選項。

現在去星影法律事務所可以碰到星影

。雖然一開始他還是不想說,可當主角提及那幅畫

時,他覺得只能全盤托出了。原來,小中一直在干

威脅別人的營生,他的公司就在尋找人們的把柄。

星影這15年裡一直付給他錢,就是因為《DL6號事件

》。他之所以沒有接受真宵的辯護委託,果然是因

為受到了小中的脅迫。星影告訴主角要逮捕小中是

絕對不可能的,因為他掌握了法官、律師、檢察院

長、警察乃至政治家等司法部門要員們的把柄,可

以隨便操縱他們。

主角還了解了《DL6號事件》的真相—

—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個靈媒師的委託,就是所

長的母親。她接受了警察的委託,想利用靈媒來進

入殺人事件被害者,但失敗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

欺詐。但是那事件至今沒有解決。星影受到脅迫,

是因為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託靈媒師,這

是絕對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卻讓小中知道了。最後

星影對主角說:好吧,你執意要和他斗,就去綾里

事務所好好調查一下吧。因為千尋所長一直在追查

小中,所以一定會留下某些記錄的。

因此,主角立刻趕到律師事務所。調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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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凌楓
0位粉絲

4樓

查文件架,發現三個文件。一一閱讀後,發現有一

頁不知被誰拿走了。最後得到了「新聞記事」作為

法庭記錄。然後把這個拿給小中看,小中竟然打電

話給檢察院長,說要告發主角是殺死綾里所長的罪

犯,而且他要作為目擊證人出庭,並叫來了刑警立

刻逮捕了主角。
「9月8日下午3點37分,拘留所會

面室」
「9月9日上午9點52分,地方法

院被告人第一等候室」
這里碰到了檢察官御劍,他告訴

主角,檢察院院長叫他無論如何都要讓證人的說法

成立,而且法官也會站在他們那一邊。
「9月9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

一法庭」
現在開庭,主角將為自己辯護。

小中出庭作出證言。
在尋問開始時要注意一下手頭的

法庭記錄,最好把新老法庭記錄都翻一翻。質問第8

句證詞,再用梅世の證言書找出小中新證言中的破

綻。
主角:梅世明明說是看到被害人

向右逃跑,但是你說向左。如果照你所說,被害人

逃跑的方向根本就是死路一條。你又如何解釋!
小中:奇怪啊,我明明看到是往

左逃的啊……
真宵:辯護人先生,他好象也不

像在說謊啊。
法官:辯護人,你對梅世和小中

的說法,有什麼看法?
主角選擇回答:二人都說得對。
主角:小中和梅世都沒有說錯,

因為……小中的目擊現場不是在旅館,而是在綾里

律師事務所!
法庭內一片喧嘩,主角將情況進

行詳細說明。但是小中想抵賴,而且又有法官和檢

察官支持他,只能讓他再一次進行證言。

當小中關於向左逃跑的證言作完後,

尋問開始。主角以解剖報告指出被害人只受到一下

打擊。當要小中對此作出解釋時,檢察官和法官想

阻止主角繼續尋問。但法庭上下都極力站在主角一

邊,要求繼續審問小中,法官只能讓主角繼續盤問



小中再次作出了證言後,主角問他聽

到了什麼的響聲,他說是立式台燈。主角認為他不

是聽到,而是看到。所以小中更正了證言:向窗外

看去,看到立式台燈滾在地上。然後主角拿出台燈

的碎片,對這句繼續發問並指出台燈不可能滾在地

上,而是已經破損了。
主角:即使你看到了碎片,你不

可能知道那就是立式台燈。那麼,你到底是在什麼

時候看見那立式台燈的呢?快回答!
小中:那,那還用問?當然是…

…倒……倒下前看到的。
主角:那就是說,你是在被害人

受襲擊前看到的立式台燈吧?
小中:對!那樣……就沒問題了

吧?
主角:有很大的問題!小中,你

說的是那樣的吧:在殺人時間引起前,從旅店的窗

口處看到了立式台燈。
小中:YES!就是那樣!
主角:那是不可能的!立式台燈

根本就不可能看見!
主角拿出法庭記錄中的上面圖。

主角:從旅館能看到事務所的,只是

這樣一片區域,但是卻無法看到立式台燈。所以,

小中!如果你在板東旅館的話,那麼那燈是不可能

看見的!然後,倒下的燈,你也是看不見的。因為

那粉碎的玻璃,怎麼看都不會知道那是燈的碎片。

那麼,你到底是什麼時候看到的那燈呢!只有在那

燈倒下的瞬間!能看見的地方,只有綾里法律事務

所。也就是說,犯罪的瞬間,你就在殺人現場!
就在小中幾乎崩潰,就要認罪的

時候,檢察官卻橫插一腳。

檢察官:等一下,小中,我看你還是

認罪吧,把放竊聽器的事,都說出來吧。各位,小

中頭腦有些混亂,所以由我來解釋一下。其實是他

進入事務所放竊聽器的,所以才看到了那燈的。
所以,只有讓小中再一次進行證

言。

尋問開始後主角找不到任何破綻。就

在這時,他彷彿看到了千尋所長,原來是所長藉助

真宵的靈力在和主角對話。她告訴主角,那張收據

就是決勝的關鍵,那一定是小中寫的字。她叫主角

看那張收據的背面。原來是一張10萬日元的那個立

式台燈的收據,而且是9月4日買的,正好是事件發

生的前一天。而小中說他看見那盞燈卻是在事件發

生前的一個星期里,那時候根本還沒有那燈!
「9月9日下午1點16分,地方法院

第一法庭」
再次開庭。原來先前主角暈過去

了,所以暫時休庭。現在尋問開始。

主角就拿出那張收據,指出小中的破

綻。就在法官也在事實面前只能執行公正的時候,

那位檢察官又橫插一腳,想要改日再審判。所以法

官也就同意了延期到第二天。

就在這時,所長通過真宵,給了主角

一張記錄。主角把這給法官閱讀,聽到的都是些熟

悉的名字,這些都是政界、經濟界的名人。小中聽

到大吃一驚,這時所長又通過真宵對小中說:如果

你不認罪,我就把這張表交給新聞媒介。小中果然

吃這一套,立刻把什麼都招了,法官立刻宣判主角

無罪釋放!

在等候室中,見到了通過真宵身體的

千尋,她讓主角今晚9點來事務所。晚上主角來到事

務所,聽到的是所長的聲音 ,這時突然真宵出現。

原來一直都是她在扮演著所長,並非什麼靈力。她

交給主角一張所長寫的紙條,就是讓主角接管事務

所,成立「成步堂律師事務所」……真宵也會協助

主角的,他們互相握手。
就在這時,主角真的聽到了所長

的聲音:加油啊,成步堂君,我會一直看著你,支

持你的。
真宵:成步堂君,快走啊。
主角:去哪裡?
真宵:當然是去吃拉麵啊。這附

近有一家很不錯啊,快走吧!
主角:知道啦,知道啦!

5. 逆轉裁判1第二章姐妹的逆轉怎麼過

這是攻略,其中L代表震懾,R代表指證。 (9月7日 10:00 地方法院 第1法庭 對手:御劍憐侍版)開庭後,審判權長請御劍作了一下案情描述,之後,第一位證人——系鋸圭介刑警入庭。系鋸刑警用俯視圖向法庭作了一下簡單的案情分析,同時《現場俯視圖》被作為證物記錄在「法庭紀事」中,然後系鋸刑警開始為「逮捕真宵的理由」作證。<證言1> 接到電話舉報說有案件發生,自己立即趕到了現場!當時有2個人在事發現場。被告綾里真宵和律師成步堂龍一。自己毫不猶豫的逮捕了綾里真宵!L其理由,是因為有舉報者的目擊證詞!這個舉報者目擊了綾里真宵犯罪的那一瞬間的說! <證言結束> 成步堂找不出證言中的「矛盾」,真宵丟了張紙條給成步堂,叫其使用「威懾」(L鍵)來動搖證人。這一招果然有效,系鋸刑警犯錯誤後重新更改了證詞。<證言2>自己確認了嫌疑犯後,立即著手進行現場調查。 並且在屍體旁發現了一張小紙片! 上面明顯的有「真宵」幾個血字! 化學分析後,這血確實是被害人的!
而且被害人的手指上也有血跡的說!R被害人臨死前,寫出了兇手的名字的說! 怎麼樣?這就是「確鑿無誤的證據」的說。(R《解剖報告》)<證言結束>

6. 逆轉裁判1最後一章的攻略

R本小姐清楚地看到的呀,小船上的男人確實是御劍
(R《湖的照片》)

7. 《逆轉裁判1》的第4章《逆轉然後再見》那裡,小船上的那個男人的死,真正的殺人兇手是誰

兇手:灰根高太郎(DL6事件中的嫌疑人,當時是庭警,現在是葫蘆湖船屋的管理員。回因生倉雪夫之辯答護而在DL6事件中得到無罪判決)
共犯:狩魔豪(本案檢控官,也是DL6事件的檢控官,給灰根高太郎寫了一封信,那封信縱使灰根高太郎起了復仇之心,殺害了生倉雪夫)

動機:1,DL6號事件中,綾里真宵的母親綾里舞子對御劍信做了靈媒,御劍信以為是自己的兒子手中的槍走火殺了自己(其實是狩魔豪殺的),便做了偽證,說是灰根高太郎殺的。灰根高太郎便對御劍家心懷不滿,因此意圖把殺人罪名推到御劍憐侍身上。
2,DL6事件中,辯護律師生倉雪夫主張灰根高太郎在殺人時精神錯亂於法庭上獲得立證(其實那是偽證,跟狩魔豪捏造證據一樣)。使裁判長下達無罪判決。但是,殺人罪名還是被蓋在了灰根高太郎身上。因此,當地對他的評價都是惡評,使他在社會上無立足之地。甚至他的未婚妻小百合也因為受不了「自己心愛的人是個殺人犯」這一點而上吊自殺。因此,灰根高太郎在那時對生倉雪夫那時可謂是充滿了恨意。
以上,有問題還請追問。順便求採納。

8. 逆轉裁判1日版的攻略

LZ是在玩NDS的逆轉復甦么?NDS上的逆轉123都是只漢化劇情證物和選項沒有漢化…糾結…但不礙事吖~證物的說在得到此證物時記住它的描述(要考你你記憶力了)~若是調查時的交談選項也不如在意~你點擊選項後主角就會說出一連串說話(其實交談選項就是主角說的話的概括)…若是法庭中的選項就要在意點~一般選錯了不會對走向發生改變 但有一兩個選項會決定官司的輸贏~只要多存檔就不用擔心了~如果LZ想玩完美漢化的我建議現GBA版的~但GBA版的逆轉1比NDS中的逆轉復甦少一個案~2 3和NDS的一樣~GBA逆轉是完美漢化就是比NDS少一個案…

9. 逆轉裁判1簡單攻略

逆轉裁判1簡明攻略:專屬
http://bbs.nzace.com/simple/?t2482.html
或:
http://www.bldevotee.net/bbs/viewthread.php?tid=38964

10. 《逆轉裁判1》全劇情攻略

http://games.tom.com/1014/1121/20041231-126630.html
http://tieba..com/f?kz=16623302
http://games.enet.com.cn/article/A2220041229006_0.html

這款游戲與偵探游戲有些相似,都需要找出兇手的作案手法和殺人動機,最後將真凶的名字公諸於眾。特別之處在於,兇手有時會為了嫁禍被告而作為檢方的證人出庭作證。從主人公(律師)的立場來講,找出證據拆穿證人的謊言和說服法官證明自己的委託人無罪遠比推理更難。

游戲中的法庭答辯嚴謹而精彩,從 法庭上辯方 和檢方各執一詞的爭執,到出示每一個呈堂證物的法醫憑據,處處體現出現場的真實性和取證時邏輯的嚴謹性。

按鍵說明:

R: 調出法庭呈堂證物或人物資料(按 R 鍵切換物品資料或者人物介紹,按 L 鍵近距離查看物品,按 A 鍵提交,按 B 鍵取消)

L: 在法庭上對證人的證詞進行詢問

A: 確認;提交

B: 取消(全部案件完結後,按此鍵不放可快速通過法庭以外的對話)

第 1 話 「失去的逆轉」

主要人物: 町 尾守(警官;被害人) 須ヶ木真子(警官;被告) 系鋸 圭介 (刑事)亞內武文 (檢察官) 成步堂 (律師) 諸平野貴雅(重考生)

「呼哧……呼哧……該死!我怎麼這么倒霉……」

「就到這里吧!你已經逃不掉了, 成步堂龍一 !」

(從遠方地平線上緩緩升起巨大的法官)

成步堂 :為什麼?我究竟幹了什麼?

法官:不能再讓你活下去!

成步堂 :但我只不過是個律師啊。

法官:問答無用!(高舉起巨型木槌)

法官:我不承認你是律師!(木槌砸落)

( 成步堂 從 惡夢 中驚醒,獃獃地坐在法庭休息室的沙發上)

成步堂 :嚇死我了,我怎麼會做這么可怕的 惡夢 ?難道是這個手機鈴音鬧的?開庭前還是不要打瞌睡的好……

(電話掛斷,一個黑影手持滅火器漸漸接近)

不明男子:總算找到你了。(滅火器砸落)這可怨不得我啊, 成步堂 先生。

(數分鍾後,醒來的成步堂捂著頭走向休息室法庭入口)

成步堂:頭好疼……

女警:早上好!怎麼這么沒精神?打起精神來!!

成步堂:請問……

女警:什麼?

成步堂:你是女警吧?我犯了什麼事?

女警:你說什麼啊?!不是說好了嘛!一定能為我洗脫罪名的!

成步堂:……不好意思,請問你是誰?

女警:成步堂!太過分了!開這種玩笑?這就是辯護律師嗎!簡直無法相信!!

成步堂:你認錯人了吧!什麼辯護律師? 我是……

女警:你是……?

成步堂:我是……誰來著?(什麼也想不起來了)

系官:請被告和辯護律師馬上入庭!

女警:那一切就拜託你了。

成步堂:(這就是所謂的「失憶」吧……我好像是個辯護律師…並且跟她說了為她洗脫罪名之類的不負責任的話……誰來告訴我!這到底是誰開的玩笑啊!)

9 月 8 日 上午 10 點 地方法院 第 2 法庭

( 隨著居坐正中 的法官的木槌重重敲擊聲響起,庭審正式開始)

法官:犯罪嫌疑人須 須 木真子一案開庭!

(法庭右側檢方席上站著一個瘦弱的中年人——檢察官亞內武文)

亞內:檢方准備完畢!

成步堂:……

(全場一片寂靜)

法官:怎麼了?辯護人?

成步堂:哎?啊!是在說我嗎?

法官:難道還有別的辯護人?辯方准備好了嗎?

成步堂:嗯……好了。

亞內:好久不見了,成步堂!讓我見識一下……你究竟成長到何種程度吧!

成步堂:……(這人又是誰啊?)

亞內:請證人系鋸 圭 介入庭!

(一個體格魁梧、不修邊幅的中年男子立於證人席)

亞內:證人,你的姓名和職業?

圭介 :我是地方警署負責兇殺案件的刑事系鋸 圭介 。案發地點在警署附近的公園,被害人——派出所的警官 町 尾守在公園約會時被人從高處推落墮地死亡。被告與被害人是同一警局的警官,兩人是戀人關系。

法官:辯護人,在被害人屍體下發現了什麼證據?

成步堂:(選擇第二項眼鏡)

法官:請證人陳述證言!

證言 一

~決定性的證據~(證人:系鋸 圭介 )

1. 警方發現了有比屍體下的眼鏡更有力的證據。

2. 被害人於約會中在公園長椅附近被人推落…

3. 被害人將犯人的名字寫在地面上。

4. 死者清楚地寫下被告人的姓氏「鈴木」 。

5. 根據此證據和眼鏡,警方將該疑犯逮捕 。

法官:請辯護人提問!

質問 4. 圭介 :死者清楚地寫下被告人的姓氏「鈴木」。

成步堂:(拍案)我反對!證人! 請重復被告人的姓名!

亞內:我抗議!這毫無意義!

成步堂:完全不是!這非常重要!

亞內:被告的名字……不是叫「スズキ マコ」嗎?

成步堂:請用漢字。

亞內:當然是「須 須 木真子」…… 啊?!

成步堂:死者寫在地面上的字是「鈴木」 ,而被告卻姓「須 須 木」!

亞內:我反對!可能被害人不知道被告姓氏的正確寫法……

(註:在日本姓「鈴木」的人相當常見,很少有人姓同音的「須ヶ木」)

成步堂:我反對!檢方控告「被告殺害其戀人」, 既然是戀人就不可能不知道對方姓名的漢字寫法!

法官:確實如此。 圭介 刑事,請就被告和被害人 町尾守 的關系作證言。

證言詢問:

第 4 句>>人物「須ヶ木マコ」

證言二

~被害人和被告的關系~(證人:系鋸 圭介 )

1. 町 尾巡查和真子巡查已經交往半年。

2. 兩人快要結婚的傳言也開始流傳。

3. 案發當天剛好是被害人的生日。

4. 真子巡查特意准備了生日禮物。

5. 那件禮物從兩個月前就開始准備了。

6. 因為真子找我商量過,所以我是知道的。

詢問 5. 圭介 :那件禮物從兩個月前就開始准備了。

成步堂:兩個月前就准備了?是什麼生日禮物?

圭介 :是特別訂作的棒球手套,因為被害人 町 尾愛好棒球,而且特別喜歡黃色。(出示證物:黃金色的棒球手套)

證言詢問:

第 5 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選擇第一項有關系→獲得證物「グロープ」

證言三

~關於被害人留下的文字~ (證人:系鋸 圭介 )

1. 警方首先調查了殘留文字的筆跡。

2. 遺憾的是無法檢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筆跡。

3. 然後調查了被害人的食指。

4. 在指甲縫中發現有沙粒。

5. 食指上也有寫字時留下的擦傷。

6. 由此可以推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寫的。

詢問 1. 圭介 :警方首先調查了筆跡。

成步堂:在沙子上寫字也能檢定筆跡嗎?

圭介 :所以我才討厭外行人!本國警方的科技水平是國際一流的!

亞內:那麼檢定的結果呢?

詢問 2. 圭介 :遺憾的是無法檢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筆跡。

成步堂:結果還不是不行嘛!

圭介 :你說什麼!做不到的事情自然無能為力,這就是科學!

法官:這種說法我還是頭一次聽說。

成步堂:我也是。

質問 6. 圭介 :以此推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寫的。

成步堂:我反對!(出示證物棒球手套)這只手套……是特意訂做的左撇子用的。

圭介 :左撇子?

成步堂:證人!你說過被害人是用哪只手寫的字?

圭介 :還用問嗎! 看照片的話,當然是……哎?

成步堂:剛說過被害人是左撇子,是不可能用右手寫字的!所以結論只有一個!寫下「鈴木」這兩個字的不是被害者本人!

法官:亞內檢察官,檢方所提供的證據不僅不能立證被告有罪,反而證明了她是無辜的。嗯,結果出來了。現在本庭宣判 ,被告須 須 木真子…

亞內:我有異議!請等一下,法官大人!檢方請求傳喚下一證人!

法官:那個證人目擊到什麼了?

亞內:目擊到被害者被推落的瞬間!並且證人在推落瞬間清楚地看見了犯人的臉!

成步堂:你、你說什麼?!

(法庭嘩然)

法官:現在暫時休庭,再開庭後請證人作證。

證言詢問:

第 6 句>>出示「グロープ」

(辯方休息室)

真子:失、失憶?! 都 失憶了還 為我辯護?

成步堂:沒辦法。

真子:聽說受到很大打擊就能治好失憶,請把腦袋伸過來,吃我一記真子踢!

成步堂:不、不必了!

成步堂:我叫「那落霍多」嗎?好奇怪的名字!

(註:與日語中「原來如此」同音,所以法官叫成步堂名字時,成步堂摸不著頭腦)

真子:病得真重啊……

(兩人開始尋找案發時的線索)

真子:事發當天下午 6 點之前,我和 町 尾散步時撿到一個手機。手機忽然響起來,是手機失主打來的。我通報了自己的姓名並和他約好 6 點見面。下午 6 點我和 町 尾在公園等失主,但那人沒來。

(一個 身穿靈媒服裝 ,嘟著嘴的女孩跑到成步堂面前)

女孩:好 過份 啊!給你打手機也不回!

成步堂:?(這個怪人是誰啊?)

真宵: 真宵我已經 帶來了證據!給你吧!

成步堂:謝謝。(接過一看是一張寫著 20 個人姓名和電話號碼的名單)

真宵:這些人被懷疑是警察正在追捕的一個詐騙集團的成員。

成步堂:你從哪裡得到這份名單的?

真宵:不是昨天你給我的嗎?這是真子拾到的手機中儲存的電話號碼啊!

系官:辯護人!請與被告馬上入庭!

法官:本案再次開庭,請證人入庭!

亞內:法官大人,下面要傳喚的證人有點神經過敏,懇請法庭提問時注意口氣。請案發時在公園散步的重考生入庭!

(一個穿著高級時裝的年輕人走上證人席)

亞內:證人,你的姓名和職業?

年輕人:剛才你是這么介紹我的吧?說我是「散步的重考生」 !

亞內:是啊。

年輕人:戴著有色眼鏡看人!我可能確實不能稱為大學生 ,但到底哪所大學才能配得上我呢?我當時正在認真思考這個問題,這就是你說的「散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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