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麼考國際象棋裁判證
關注各省體育局的信息,你最好聯繫到一兩個省內國際象棋界有名的人,讓他們收到通知後轉告你。
㈡ 國際象棋如果甲方走出將死對方的一著棋按鍾後超時且未完成規定的著數裁判應該怎麼
比賽中,將殺的這招是否完成取決於你是否按了鍾,按鍾的0.1秒(假設)也是算在你行棋時間里的,所以如果你下完沒按鍾,就表示你這招並未完成,所以你直接被判超時負了。後面的所謂未完成規定招數,根本不在考慮之內。
現代國際象棋還是比較講究風度的,大師不會在被將殺才認輸的,一般之前就認輸了。你說的這種情況現實中並不會存在,當然初學者為了勝負可能做出這種事情,但同理,也就不存在完成規定招數這種比較高級的比賽制度了。
㈢ 如何做好象棋裁判工作
國際象棋的裁判有很多職責,比如:比賽的組織工作、在比賽進行中的執法工作、比賽結束後的收尾工作等。一般的說需要了解國際象棋競賽的標准規則,對於國際棋聯的標准競賽規則需要爛熟於心,在比賽時需要公正執法,要保持賽場安靜、整潔,要保證對弈雙方無作弊行為,一旦發現一方作弊需要安規定來處理,一名合格的國際象棋裁判員必須具有的知識技能和條件如下:
(1)必須做到絕對客觀和公正;
(2)必須精通國際棋聯國際象棋規則;
(3)必須具有與其裁判相應的運動技術等級;
(4)必須掌握國際棋聯等級分條例和等級分的計算方法;
(5)必須掌握國際棋聯瑞士制編排規則和編排方法;
(6)必須掌握國際棋聯認證的編排軟體的使用方法;
(7)必須掌握時鍾的調試和使用;
(8)必須掌握比賽的組織方法;
(9)必須掌握基本的電腦運用技術如:Word、Excel等文字處理和製表技術;
(10)國際級裁判還應至少掌握一門國際棋聯官方語言。按國際棋聯裁判稱號條例,申請FA(棋聯裁判)必須熟練地掌握一門國際棋聯官方語言。申請IA(國際裁判)除了必須熟練地掌握一門國際棋聯官方語言外,還應掌握其他幾種官方語言的國際象棋術語。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_^
㈣ 國際象棋裁判員賽中的職責是
檢查棋具正確的擺放,符合規則,凳子的調試檢查。 貼出對陣表。棋手點名核對,清專場。維持賽屬場秩序,紀律,排解爭議,記錄勝負,選手簽字。成績記錄,電腦計分編排。等等。主要隨時應對臨場的各種情況,隨機應變,靈活處理。
㈤ 國際象棋裁判員一定要是棋士才能當嗎
它代表著你學習國際象棋一段時期的成就,這是考核出的學習成果。以此你可專以報名參加國際屬象棋等級賽。升級後可以更換新的證書,你的上一級和目標應該是四級棋士。等級賽達標後可以申請四級。一般下到二級或一級棋士有獲得三級運動員的資格,那些可以升學加分。
㈥ 9、國際棋聯國際象棋裁判員的等級稱號是( ) A、1個 B、2個 C、 3個 D、4個
根據裁判員的業務水平而授予相應等級稱號的制度。中國於1956年由國家體委頒布施行,幾經修改。現行制度於1981年頒布實施。共分四個等級:國家級、一級、二級和三級裁判員。國際級裁判員則由各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授予。
㈦ 國際象棋獲得棋協大師能考裁判員和教練員嗎
可以。
裁判證和教練證只需要報名培訓並通過考試即可獲得。初級教練和三級裁判需要基礎的國象知識即可,對等級無要求。
若達到健將等級別以上可按規定跳級。
㈧ 國際象棋一級裁判證好考嗎
每件事情的難度是針對某個人的,我不知道你具備這些條件不:
1、報考國際象棋一級裁判證的資格是:
(一)凡身體健康,持有國際象棋二級裁判員證書並熱愛象棋運動,思想素質好,敬業精神強,作風正派者均可報名。
(二)多年從事國際象棋競賽訓練的工作者和優秀運動員如通過各項考核可破格晉級。
費用是:300-600不等
2、如果你是從零開始 ,那麼你需要國際象棋二級裁判員證書報考資額:
(一)正在從事或准備從事國際象棋教學工作的中小幼教師(具有教師資格證書)據我所知其實沒有教師資格證書也是可以的 這費用也是 300-600不等(分地區費用不同)
3 如果你具備了這些條件 那麼 其實國際象棋一級裁判證很好考!就是培訓參加考試通過率在80%因為報考的人就不多。
㈨ 在國際象棋比賽中,對手在沒通知裁判的情況下私自把棋擺回原位應該怎麼判
裁判完全錯誤。
理應判輸。並且他幫助復盤不符合裁判工作條例。由擺亂棋局一專方復原才是。
你要調屬查他和那個對手的關系。極有可能是他教過的學生。可以坐實他的罪名。
裁判是混飯吃的。但是辦班的老師不能放過。因為這些太黑了。並且操控比賽結果。
我 見過有一方勝勢卻要求和棋的。因為輸方要保級。
不要說我從哪裡知道。因為本人以前當過國際象棋裁判。
㈩ 圍棋和國際象棋下法
中 國 圍 棋 競 賽 規 則(1988)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運動委員會審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圍棋的棋具
一、棋盤 盤面有縱橫各十九條等距離、垂直交叉的平行線,共構成361個交叉點(以下簡稱為 「點」)。 在盤面上標有幾個小園點。稱為星位,中央的星位又稱「天元」。
二、棋子 棋子分黑白兩色。均為扁園形。 棋子的數量以黑子、白子各180個為宜。
第二條 圍棋的下法
一、對局雙方各執一色棋子,黑先白後,交替下子,每次只能下一子。
二、棋子下在棋盤的點上。
三、棋子下定後,不得向其他點移動。
四、輪流下子是雙方的權利,但允許任何一方放棄下子權。
第三條 棋子的氣 個棋子在棋盤上,與它直線緊鄰的空點是這個棋子的「氣」。 棋子直線緊鄰的點上,如果有同色棋子存在,則它們便相互連接成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它們的氣也應一並計算。 棋子直線緊鄰的點上,如果有異色棋子存在,這口氣就不復存在。如所有的氣均為對方所佔據,便呈無氣狀態。無氣狀態的棋子不能在棋盤上存在。
第四條 提子 把無氣之子提出盤外的手段叫「提子」。
提子有二種: 一、下子後,對方棋子無氣,應立即提取。
二、下子後,雙方棋子都呈無氣狀態,應立即提取對方無氣之子。
第五條 禁著點 棋盤上的任何一點,如某方下子後,該子立即呈無氣狀態,同時又不能提取對方的棋子,這個點,叫做「禁著點」,禁止下子。
第六條 禁止全局同形再現
第七條 終局
一、棋局下到雙方一致確認著子完畢,為終局。
二、對局中,有一方中途認輸,為終局。
第八條 活棋和死棋 終局時,經雙方確認,不能避免被提取的棋,都是死棋。 終局時,經雙方確認,不能被提取的棋,都是活棋。
第九條 計算勝負 雙方下子完畢的棋局,計算勝負採用數子法。 先將雙方死子全部清理出盤外,然後對一方的活棋(包括活棋圍住的點)以子為單位進行計數。 雙方活棋之間的空點各得一半,一個點即為一子。 勝負的基準以棋局總點數的一半1801/2點為歸本數。凡一方活棋與所屬空點的總和大於此數者為勝,小於此數者為負,等於此數者為和。 採用貼子方式的棋局,勝負標准另行規定
第二章 競賽規定
第十條 先後手的確定 對局的先後手,由大會抽簽編排或對局前猜先決定。
第十一條 貼子 為了抵消黑方先手的效率,現行全國性正式比賽在終局計算勝負時,黑方需貼出二又四分之三子。
第十二條 計時 計時是保證比賽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之一。一切有條件的比賽應採用計時制度。
一、時限 根據比賽性質的不同,應事先規定一局棋的每方可用時限。棋手用時不得超過規定時 限。 規定一局棋的時限可長可短,基層比賽可規定為1-2小時,全國比賽要求在一天之內 結束。
二、讀秒 在採用讀秒的比賽中,應事先規定在時限內保留幾分鍾開始讀秒。全國比賽保留五分 鍾讀秒,基層比賽亦可保留一分鍾開始讀秒。 讀秒時,凡一步棋用時不足一分鍾的不計時間。每滿一分鍾則在保留時間內扣除一分 鍾,但不得用完規定時間。 讀秒工作由裁判員執行,在30秒、40秒、50秒、55秒、58秒、一分鍾時各報秒一次。 每扣除保留的一分鍾,裁判員應及時通知棋手「還剩 X 分鍾」。最後一分鍾讀秒的 方式是30秒、40秒、50秒、然後1、2、3、4、5、6、7、8、9...以准確的語聲逐秒 報出。最後的報法是「10,超時判負」。 快棋比賽的讀秒辦法,可根據具體情況由競賽大會另作規定。
第十三條 終局
一、除總則第七條的規定外,凡比賽一方棄權或因各種原因被裁判員判負、判和的對局, 也作終局處理。
二、雙方確認的終局,確認的次序應是,先由輪走方,後是對方以異色棋子一枚放於已方 棋盤右下角的線外。
第十四條 對局的暫停和封棋 規定有暫停的比賽對局中(如一日制比賽,中午須暫停等)暫停時間不計入對局時限。 重大的比賽,可採用封棋制度,當比賽到規定的封棋時間,而對局尚未結束。已下過子的一方應立即退場,輪下子的一方思考後,把准備下的點寫在記錄紙上,然後密封交裁判員。續賽時,裁判員當場啟封,按所標記的位置下子,比賽繼續進行。
第十五條 賽場紀律
一、對局者不得無故棄權和中途退出比賽。
二、比賽時,對局者不得有任何妨礙對方思考的行為。
三、比賽中,對局者不得和其他人議論對局的棋勢,或查閱有關資料。
四、比賽中,對局者不得隨意在賽場來回走動,觀看他人的棋局。
五、對局者應注意言行文明,保持衣著整潔。
第十六條 對局者的權利和義務
一、讀秒時,有詢問已方還剩幾分鍾的權利。
二、如出現足以妨礙自己正常比賽的現象或發現問題,有向裁判員提出意見的權利。但除 較緊迫的事件外,對局者應在自己走棋的時間內提出。
三、終局計算勝負時,對局者有要求糾正數子和計算勝負失誤的權利。
四、裁判員作出判決,對局者必須服從,如有疑義應通過組織程序立即向大會提出申訴。
五、對局者有遵守賽場紀律的義務。
六、在對手離席時下的子,有告訴對方棋子下在哪裡的義務。
七、比賽終局後,對局者有整理好棋具和立即退場的義務。
第三章 裁判法
第十七條 行棋
一、一方並未表示棄權,另一方連走二步,判連走二步者為負。 二、棋子下完後,又從棋盤上拿起下在別處。判棋子放回原處,警告一次。如棋子確系掉 落,允許其揀起後任選著點。
三、對局中途發現前面下的棋子已有移動,在徵得對局者一致意見後,可判移動之子挪回 原處,或者判移子有效。在對局者意見不一致時,應立即報請裁判長處理。裁判長可 根據移動之子對棋局進程的影響程度,判: 1.移動之子挪回原處; 2.移動之子有效; 3.和棋 4.重下 如屬故意移子,應判移子者為負。
四、對局中,因外界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棋局散亂,應經雙方復盤確認後,繼續比賽。如 雙方沒有能力復盤,則判和或重下。 如對局者確屬無意散亂了棋局,可復盤續賽。不能復盤的,則判散亂棋局一方為負。 如對局一方故意散亂棋局,判負。
第十八條 提子
下子後,誤將對方有氣之子提取,判誤提者警告一次,把有氣之子放回原處。
第十九條 禁著點 棋子下子在禁著點上,判著手無效,棄權一次。
第二十條 全局同形再現
一、劫爭馬上回提,判回提者著手無效,棄權一次。
二、終局時,按照禁止全局同形再現的原則,不允許如圖3所示的「假生」作為活棋。
三、對雙方互不相讓的三劫、四劫循環,長生、雙提二子等罕見特例,可判和棋或者重 下。
四、根據禁止全局同形再現的原則,對局者不得把如圖8或類似的情況作為不能終局的理 由。
第二十一條 終局
一、輪走方確認終局,著手隨之棄權,如對方不同意終局,可再下子。此時棄權方恢復著 手權利,對局繼續進行,直至雙方確認終局。
二、雙方都表示終局後,如棋盤上尚留有雙方可爭之點,按雙活處理。
三、對死棋和活棋的確認,必須對局者雙方意見一致。如有爭議,以實戰解決。
第二十二條 封棋
續弈時,封局方必須按封棋的點下子。如封棋之點已有棋子時,判棄權一次,輪對方下子。
第二十三條 計時
在有計時制的比賽中:
一、一方遲到超過賽場規定時間,判其棄權作負。
二、雙方遲到超過賽場規定時間,則判雙方棄權作負。
三、一方或雙方遲到均未超過規定時間,則在一方或雙方時限內分別扣除各自的遲到時 間。
四、提子時,必須把棋子提清後方可按鍾,違者勸告或警告一次。但在讀秒時,提子不計 時間。
五、對局者用時(包括讀秒)超過時限,一律判負。
六、讀秒時間棋手離席,裁判員應按規定繼續讀秒計時,超時判負。棋手如急需離席,須 在對方思考時提出,並徵得裁判員同意,但每局只限一次。
第二十四條 賽場紀律
一、對局者在比賽中,無故中途退場,警告一次並申報大會組委會。
二、對局者如有妨礙他人思考的行為,給予勸告或警告一次。
三、對局者在比賽未終局時,查閱資料或與他人交談棋勢者,根據情節判警告一次或判 負。
第二十五條 其他
一、凡裁判法所未包括的犯規現象,裁判員根據總則或競賽規程的精神,作合理的判決, 對不能確認的判例,應及時申報裁判長處理。
二、對局者被判的警告,應記錄在案,在一局棋里滿二次者,判該局為負。
第四章 比賽辦法
第二十六條 比賽種類
一、個人比賽
二、團體比賽 有兩隊以上參加,每隊人數相同,通過事先規定的比賽方法決出名次或分出勝負。 團體賽有:分台定人制、分台換人制、臨時定台制、全隊輪賽制、隊員總分制等。 全國團體比賽一般採用分台定人制。各隊按棋手的段位高低或棋藝水平排定台次,台次排定後不得更動。 在有替補隊員的團體賽中,替補細則由比賽大會另訂。
三、段、級位比賽 段、級位賽是考核棋手棋藝水平的比賽。根據比賽的局數和勝率,可以評定段、級位或升段、升級。我國的段位制分國家段位和地方段位兩種。國家段位從初段至九段,九段最高;地方段位從初段至六段,六段最高。段位以下是級位,從9級至1級,1級最高。
第二十七條 比賽辦法
根據參加人數的多少,賽程的長短。可採用不同的比賽辦法。
一、淘汰制。分單敗淘汰、雙敗淘汰和多敗淘汰三種,凡被淘汰者,即失去續賽資格。 淘汰制比賽適用於人數多,賽程短的情況。
二、循環制。由一個棋手(隊)與參賽的其他棋手(隊)逐個輪流進行比賽。 循環制適用於參加人(隊)數不多,賽程又允許的情況。 循環制通常採用一局制,也可採用每個對手下二局的雙循環制。
三、積分編排制。以積分的相同或相近為主要原則而進行編排的比賽,為積分編排比賽。由於它的輪次可根據情況適當增減,賽程介於淘汰制和循環制之間。
四、多局決勝制。適用於兩個人的比賽,一般是三局兩勝制、五局三勝制、七局四勝制、或十局制。
五、全隊循環制。適用於兩個隊的對抗賽,即一方隊員逐一和另一方所有隊員輪流對弈。
六、擂台賽。用打擂台的方式進行團體對抗。 參加擂台賽的雙方人員,必須依次排好順序。打擂台的方式為每次只賽一局,負者淘汰,勝者接著和對方另一人比賽,凡一方最後一位棋手敗北,擂台賽即結束。
第二十八條 成績計算
一、個人賽 記分辦法。每局棋的結果,在成績表上,勝者記2分,負者記0分,和者各記1分。
名次確定: 1、採用循環制的比賽,計算成績時根據個人積分排定名次,積分高者列前,如遇積分相同,則按下列原則依次比較,並區分名次。 A、累計個人所勝對手積分,加上所和對手積分的一半進行相互比較,分數高者列前。 B、整個比賽,警告次數少者名次列前。 C、名次並列。 D、如名次不允許並列,應加賽或抽簽區分名次。
2、在積分編排制的比賽中,採用比較總得分的方法區分名次,總得分高者名次列前。 總得分的計算公式為:總得分 = 個人積分 + (對手積分總和 / 1/2最高積分 - 輪次數) 如總得分相等,則按上項B、C、D三條區分名次。
二、團體賽 記分辦法,團體賽每人局分的記法和個人賽相同。每場比賽根據兩隊間局分的多少記場分。局分多者為勝,場分記2分;局分少者為負,場分記0分;局分相等者為平,場分各記1分。
名次確定: 1、在循環制的團體賽中,各隊所得場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場分相等,局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局分相同,比第一台棋手的局分,高者列前;以下依台次相比,如全部一樣,允許並列。
2、在積分編排制的團體賽中,團體成績根據總得分的高低區分名次,總得分為: 總得分 = 場分 + (對手場分總和 / 1/2最高場分 - 輪次數)。 如相同則依循環賽順序區分名次。
三、區分名次的加賽 如比賽不允許名次並列,可安排加賽。加賽的細則,包括局數、時限、團體人數等。由競賽組織機構事先規定。
第二十九條 棋手退出比賽
棋手退出比賽,按下列辦法處理:
一、比賽尚未開始,有棋手退出比賽。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應重新抽簽。
二、在循環制比賽中,如果棋手退出比賽,其已賽局數不足總輪次的一半,則其已賽成績全部無效。如果已賽局數達到輪次的一半,則以下棄權的各局,都作對手勝。
三、在積分循環制的比賽中,棋手退出比賽,其已賽成績有效,以後各輪比賽,不再編排。 計算與該棋手已賽過的對手的辦法:已賽部分積分有效。未賽部分應為A(即:積分/已賽局數)*未賽局數。A如大於1,則按1計算。
四、在對抗賽或團體賽中,棋手中途退出比賽,已賽成績均有效,未賽部分均作對方勝。
第五章 競賽組織及其他
第三十條 競賽組織
根據各種比賽的需要,建立相應的競賽組織機構,負責比賽的籌備工作,處理競賽中的問題,做好比賽善後工作。
比賽的籌備工作主要是:
一、根據比賽的規模和條件,聘請相應數量的裁判員,並指定裁判長。如裁判員人數較多,也可增設副裁判長。
二、根據報名人數,確定比賽的方法和賽程。
三、准備比賽的場地和器材。
第三十一條 裁判長的職責
一、草擬本次比賽的補充規定,提供組委會討論通過執行。
二、組織裁判員學習規則和規程。
三、對裁判員明確分工,對嚴重矢職的裁判員有撤消裁判資格的權利。
四、主持比賽的首輪抽簽,監督比賽的編排及成績公布。
五、檢查比賽場地、設備及用具。
六、及時處理裁判員上報的各種問題,處理競賽工作特殊事例。
七、比賽結束後,向大會宣布比賽優勝名次。
八、做好賽後總結,對裁判員寫出評語。
九、維護賽場紀律,倡導優良賽風,做精神文明的帶頭人。
第三十二條 裁判員職責
一、裁判員應熟悉規則,嚴肅認真,公正准確地執行任務。
二、執行競賽規程,圍棋規則和賽場紀律。對犯規或違紀的棋手及時做出公正的判決。
三、負責比賽的監局、記錄、計時和計算勝負等工作。
四、及時公布比賽成績,正確做好編排工作。
五、對難以處理的重大問題,及時上報裁判長。
六、不做任何妨礙棋手比賽的動作,不對未完的棋局進行議論探討。 七、裁判員有及時較對比賽鍾准確的義務。
第三十三條 比賽器材
一、棋盤 標準的圍棋盤略呈長方形。橫線的等距離為2.25--2.35厘米,縱線的等距離2.4--2.5厘米,盤面外側留有2厘米。
二、棋子 標准圍棋子的直徑2.2--2.3厘米,厚度不超過1厘米。
三、計時鍾 圍棋比賽計時鍾由兩個鍾面、兩個按鈕組成,能夠一停一走或同時停止的專用棋類比賽鍾。
四、秒錶 讀秒使用一般的秒錶。基層比賽也可用手錶代替。
第三十四條 本規則的解釋權屬國家體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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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象棋簡介:
國際象棋是科學、文化、藝術、競技融為一體的智力體育項目。它有助於開發智力,培養邏輯思維和想像能力,加強分析能力和記憶力,提高思維的敏捷性和嚴密性。它能培養人們戰術技術思想意識和全局觀點,堅強人們工作中的計劃性和靈活性。它還能豐富人們的文化生活,增進友誼,陶冶高尚情操,培養頑強勇敢、堅毅沉著、機智靈活等優秀的意志品質。
國際象棋著法多變,趣味橫溢,對於開發少年兒童的智力,尤有特別好的效果。因此,目前世界上已有不少國家把國際象棋列入小學課程。
現制國際象棋在我國開展的時間不算長,從1956年開始,國際象棋才和我國傳統的中國象棋與圍棋一起列入國家開展的體育項目。從此,這項新興運動項目發展很快,優秀選手不斷涌現。在多次國際比賽獲得優秀成績的激勵、鼓舞和吸引下,特別是謝軍兩次獲得女子世界冠軍的鼓舞推動下,我國青少年和兒童學下國際象棋的越來越多了。
國際象棋常規知識
1)棋盤和棋子:
國際象棋棋盤是個正方形,由橫縱各8格、顏色一深一淺交錯排列的64個小方格組成。深色格稱黑格,淺色格稱白格,棋子就放在這些格子中移動。棋子共三十二個,分為黑白兩組,各十六個,由對弈雙方各執一組,兵種是一樣的,分為六種:
王(1)、後(1)、車(2)、象(2)、馬(2)、兵(8)
在正式比賽中,國際象棋棋子採用立體棋子,非正式比賽中可以採用平面圖案的棋子。
2)行棋規則:
王:橫、直、斜都可以走,但每著限走一步。
後:橫、直、斜都可以走,步數不受限制,但不能越子。它是國際象棋中威力最大的子。
車:橫、豎均可以走,不能斜走。一般情況下不能越子。
象:只能斜走。格數不限,不能越子。每方有兩象,一個占白格,一個占黑格。
馬:每步棋先橫走或直走一格,然後再斜走一格,可以越子,也沒有「中國象棋」中「蹩馬腿」的限制。
兵:只能向前直走,每著只能走一格。但走第一步時,可以最多直進兩格。兵的吃子方法與行棋方向不一樣,它是直進斜吃,即如果兵的斜進一格內有對方棋子,就可以吃掉它而占據該格。
3)特殊走法:
除了上面所有棋子的一般著法外,國際象棋中存在下面三種特殊著法:
吃過路兵:如果對方的兵第一次行棋且直進兩格,剛好形成本方有兵與其橫向緊貼並列,則本方的兵可以立即斜進,把對方的兵吃掉。這個動作必須立刻進行,緩著後無效。
兵的升變:任何一個兵直進達到對方底線時,即可升變為除「王」和「兵」以外的任何一種棋子。
王車易位:每局棋中,雙方各有一次機會,讓王朝車的方向移動兩格,然後車越過王,放在與王緊鄰的一格上。王車易位根據左右分為「長易位」和「短易位」。在下面四種情況下,王車易位不允許:
王或車已經移動過;
王和車之間有其他棋子阻隔;
王正被對方「將軍」;
王經過或達到的位置受對方棋子的攻擊。
4)勝、負、和:
國際象棋的對局目的是把對方的王將死。比賽規定:一方的王受到對方棋子攻擊時,成為王被照將,攻擊方稱為「將軍」,此時被攻擊方必須立即「應將」,如果無法避開將軍,王即被將死。除「將死」外,還有「超時判負」與「和局」。出現以下情況,算和局:
一方輪走時,提議作和,對方同意;
雙方都無法將死對方王時,叛和;
一方連續不斷將軍,對方王卻無法避開將軍時,成為「長將和」;
輪到一方走棋,王沒有被將軍,但卻無路可走,成為「逼和」;
對局中同一局面出現三次,而且每次都是同一方走的,判為和局。
5)記分方法:
國際象棋的記分方式實行級別、積分制。級別分別是無級別、30-1級。每個級別需要積累100分。有關輸贏後積分的詳細計算方法如下(注意:輸方扣分等於贏方得分):
和局:雙方現有積分相差10分以內,無積分;相差10-99分,則分低方得(10+差分/10)/2;相差100分以上,分低方得差分/4。
低級別方贏:雙方現有積分相差100分以上,則得差分/2;相差10-99分,得10+差分/10;相差10分以內,得10分。
高級別方贏:雙方現有積分相差200分以上,無積分;相差100-199分,得2分;相差10-99分,得10-差分/12.5;相差10分以內,得10分。
下過50盤以後得分/失分會趨於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