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求成步堂喊的「有異議」「等一下」的聲音片段,最好是MP3的啦!
留下郵箱,我發給你...當然去電驢上也有下得,音樂搜索逆轉裁判就行
⑵ 逆轉裁判中成步堂會喊的3句話的中文分別是什麼
接招!
是在扔出(?)證據時說的。
⑶ 逆轉裁判的異議圖片,,有嗎
逆轉裁判抄的異議圖片如圖所示:
(3)逆轉裁判等一下擴展閱讀:
逆轉裁判相關:
《逆轉裁判》游戲系列自2001年游戲在GBA平台上市以來,其新穎的游戲方式和游戲帶來的緊張刺激的投入感得到許多游戲玩家的好評,其後續作品分別登陸NDS、3DS和Switch平台,並被移植到Steam和智能手機平台。
製作名稱大多稱作「逆轉」。游戲1-3代為成步堂龍一篇,4代為王泥喜法介篇,5~6代由成步堂龍一,王泥喜法介和希月心音共同擔任主角。
2018年3月16日宣布將推出第二季,第二季TV動畫名為《逆轉裁判 ~對這個「真實」,有異議!Season2》,定於2018年10月播放。
⑷ 逆轉裁判1第二話 逆轉姐妹攻略 速度!!!!!!!
逆轉姐妹
「9月5日上午9點27分 綾里法律
事務所」
電話鈴聲響起,原來是所長打給她妹
妹的,拜託她在開庭以前保管一下證物——一個「
思想者」的座鍾。座鍾現在不走了,因為把裡面零
件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入了一份文件,那就是
證物。約好晚上9點讓她妹妹去事務所去拿。
「9月5日晚上8點57分,綾里法律
事務所」
一個陌生人的聲音:千尋小姐,
把那文件交給我吧。
所長:這里沒有你想要的。
陌生人:你說謊的水平好象不高
啊,不就放在那裡嗎……藏著那份文件的「思想者
」。
所長:為什麼你會知道!
陌生人:哈哈哈,難道你不知道
嗎?收集情報就是我的工作。
所長:我太大意了。
陌生人:很抱歉,有一件事要和
你約定,那就是……要你永遠的沉默……
「9月5日晚上9點零8分,綾里法
律事務所」
主角來到事務所找所長,但是覺
得不對勁,而且聞到了血腥味。
使用移動指令進入所長室,看到
了驚人的一幕,一個女孩正扶著奄奄一息的所長靠
在牆上。
此時女孩暈倒,將其安置到休息
室。回來看所長,身上只有微熱,已經差不多要…
…
發現所長身邊是橫卧著的凶器—
—「思想者」的雕像,地上都是玻璃碎片,還看到
所長身旁有張紙片。上面用血寫著——マヨイ。
然後到房間右側調查電話時,這
時突然窗外有人大叫……原來對面旅館有個女子正
拿著電話話筒看著這里。
回到事務所發現女孩已經醒了,原來
她叫真宵。主角突然想起那張收據上用血寫的字。
這時主角選擇「對話」可以了解到女孩就是所長的
妹妹。當主角拿出證物——領收書(收據)給她看
時,她嚇了一跳。這時警車聲響起,原來是剛才那
位女子報的警。刑警發現收據後逮捕了真宵。
在拘留所探望室,主角表示願意擔任
她的辯護人。與真宵交談後得知她是正在學習的靈
媒者(以靈力作為媒體來和靈魂進行交流)。接著
問起當日的情況,她想給主角聽她手機里的通話錄
音,卻發現,手機被刑警沒收了。這時真宵表示有
事拜託主角,給了一個辯護人地址。主角同意去找
那個辯護師,來到星影律師事務所,卻發現沒人。
回到拘留所從真宵處知道了綾里家族
的事:父親在她們年幼時就去世了,母親也下落不
明,綾里家族的女子都有很強的靈力。15年前,因
為一個男人,她們的母親「破滅」了,也就是消失
了。幾年後,她姐姐說要當辯護律師,就下山去了
,那以後真宵就一直一個人住著。然後主角就關於
她母親「破滅」的事詢問了一下。原來在15年前,
有一起讓社會恐慌的殺人事件,警方無論如何都要
找出兇手,所以就拜託她們的母親用靈力和死者對
話找出兇手,結果那個罪犯被逮捕了。但是因為她
們母親的一句話,那個兇手無罪釋放了,然後有個
男人把這作為獨家新聞,就作假調動媒體陷害她們
的母親。結果成為了全日本的笑柄,從姐姐那裡得
知,那個男人叫做コナカ。
在綾里法律事務所碰到了那個刑警,
得知他叫糸鋸圭介。經過交談可以得到所長的解剖
記錄,並了解到檢察局將會派稱作「御劍檢事」的
ミツルギ作為檢察官,聽說他為了取勝而不擇手段
。給刑警看證物了——真宵のメモ。然後會有選項
,是否要告訴刑警想拿回手機的實情。但無論選哪
個,主角都會編個謊話來隱瞞,然後得到真宵の攜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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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凌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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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帯電話。
再次來到星影事務所,發現辯護師星
影回來了。但當主角說明來意時,他卻拒絕了,借
故事務繁忙。然後又問了那幅牆上的畫,那是他十
分看中的畫。回到拘留所,主角告訴真宵那個辯護
師拒絕了她的委託,然後就決定替她辯護了。
但還有個疑問,那旅店裡的女子的抽
屜中到底有什麼?所以就趕到旅館,正好碰上那女
子在洗澡,趁此機會正好調查一下屋子。並且有個
服務員讓主角轉告那個女子,コナカルチャー股份
公司叫小中的打給她電話過。主角覺得這名字耳熟
,突然想起這名字是真宵提到的讓她母親「破滅」
的那個男人……
於是開始調查,在抽屜中竟然發
現了竊聽器。記錄之後,就要開庭了……
「9月7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
一法庭」
第一證人——刑警糸鋸圭介上庭,以
一張圖片的形式進行事件現場的說明:死者倒在窗
口處,因被鈍器所擊流血過多致死。凶器「思想者
」的擺設就橫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
是可以利用的。
擺設被送到法官那裡,那張圖片
被登錄法庭記錄。刑警表示當時立刻逮捕真宵是有
足夠證據的,所以法官提出讓刑警開始關於逮捕理
由的證言。
證言結束後從真宵那裡會扔來紙
條提醒主角無論如何都要拿出氣勢,讓證人有所動
搖。
尋問開始了,主角以第5句證言提
出了質疑。
主角:你為什麼會立刻逮捕真宵
?
刑警:因為那是目擊證人說的。
主角:你剛才是否說,因為有了
鐵證如山的證據,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麼說的。是我
嗎……
檢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確實說
了。
主角:那樣可疑放盪的女人證詞
,怎麼能算鐵證呢!
刑警:什麼!梅世並不放盪,而
且也不可疑。那個……雖然有點放盪……
法官表示刑警的證詞有問題,所
以想讓他再次開始證言。
刑警再次作出證言,作完後法庭
上下一片喧嘩。
再次尋問開始,以解剖記錄來質問第6
句。一番爭辯後,從檢察官那裡得到了新的解剖記
錄,然後就帶上第二證人——目擊報警證人梅世。
檢察官開始盤問這女子。她回答事件發生的9月5日
晚上,她在旅館。她說是那天下午辦理的住宿手續
。那間房正好對著事務所。然後她也作出了一番證
言。
主角以第3句證言提出了質疑,在
梅世目擊的兇手是否真宵上出了問題,所以法官再
次要求她進行證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證言後,主角還
是抓住老問題——光看外表是無法知道那是一個時
鍾的。
梅世:因為,我聽到了那時鍾報
時了。
檢察官:旅店離事務所很近,能
聽見也不奇怪。
然後主角選擇回答:時鍾應該不
會響的
再選擇說明原因:裡面沒有機械
裝置
法官立刻調查時鍾,證實了那裡面確
實是空的。但是檢察官表示,還不知道裡面的機械
裝置是否在事發以前就已經沒有了。所以法官要主
角證明這一點——機械裝置是何時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從對話中證
明了這一點。但是梅世又說,因為在外面也看到過
同樣的時鍾擺設。主角以「思想者」的時鍾作為證
據,表明這是他朋友親手製作的,在商店裡是看不
到的。
這時梅世發怒了。法官讓主角來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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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凌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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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說明一下為什麼她會知道那是時鍾。
主角選擇回答:因為她聽到了情
報。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進一步的證據,主
角就以發現的竊聽器作為證據揭發女證人在竊聽事
務所的電話。但是檢察官反對主角的說法,要讓主
角拿出可以證明「通過竊聽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時鍾
」的證據。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證明了這一點。
梅世惱羞成怒,這時主角瞅准機會開始反擊。
是你乾的吧?為什麼要竊聽?
但是梅世稱當時因為有服務生為
她服務,所以可以證明她不在現場,和事件無關。
主角選擇盤問服務生,但檢察官表示
反對:如果要盤問,就要答應一個條件。那就是,
服務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證明梅世在場的話,那麼主
角要承認被告有罪,不能再進行辯護。主角只能答
應。
服務生作為證人上庭,也作出證
言。
起初主角並沒有找到什麼破綻。
當法官正要宣布證人可以離開時,主角要求提出最
後一個問題。
這幾個選擇分別是從不同角度來拆穿
服務生,使他只能老實交代真相。原來是檢察官不
讓他把這些說出來的。辦理住宿手續的是2人——梅
世和另一個男人,而且在9點送咖啡去客房的時候,
並沒有看到那個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應
該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為檢察官隱瞞了那個男
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進一步調查後,
再開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談了一
下後,打算繼續尋找線索。
拘留所會面室,主角找梅世談話,但
從她口中沒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務所,
發現牆上的畫不見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只能
拿其中一張作為法庭記錄。
在旅館給服務生看「DL6號事件。資料
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書。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面前拿
出DL6號事件資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書,用連哄帶勸
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
。他是信息處理公司的老闆小中,以販賣情報來賺
錢的「專家」。來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談了
一番。發現他房間里的那幅畫就是星影的那幅,還
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書。但是他對事發當天夜晚的
事閉口不談,聲稱警察局和檢察院都是他說了算。
在和小中的(繪のこと)對話中、選(いい繪です
ね)以外的選項。
現在去星影法律事務所可以碰到星影
。雖然一開始他還是不想說,可當主角提及那幅畫
時,他覺得只能全盤托出了。原來,小中一直在干
威脅別人的營生,他的公司就在尋找人們的把柄。
星影這15年裡一直付給他錢,就是因為《DL6號事件
》。他之所以沒有接受真宵的辯護委託,果然是因
為受到了小中的脅迫。星影告訴主角要逮捕小中是
絕對不可能的,因為他掌握了法官、律師、檢察院
長、警察乃至政治家等司法部門要員們的把柄,可
以隨便操縱他們。
主角還了解了《DL6號事件》的真相—
—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個靈媒師的委託,就是所
長的母親。她接受了警察的委託,想利用靈媒來進
入殺人事件被害者,但失敗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
欺詐。但是那事件至今沒有解決。星影受到脅迫,
是因為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託靈媒師,這
是絕對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卻讓小中知道了。最後
星影對主角說:好吧,你執意要和他斗,就去綾里
事務所好好調查一下吧。因為千尋所長一直在追查
小中,所以一定會留下某些記錄的。
因此,主角立刻趕到律師事務所。調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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焰凌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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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查文件架,發現三個文件。一一閱讀後,發現有一
頁不知被誰拿走了。最後得到了「新聞記事」作為
法庭記錄。然後把這個拿給小中看,小中竟然打電
話給檢察院長,說要告發主角是殺死綾里所長的罪
犯,而且他要作為目擊證人出庭,並叫來了刑警立
刻逮捕了主角。
「9月8日下午3點37分,拘留所會
面室」
「9月9日上午9點52分,地方法
院被告人第一等候室」
這里碰到了檢察官御劍,他告訴
主角,檢察院院長叫他無論如何都要讓證人的說法
成立,而且法官也會站在他們那一邊。
「9月9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
一法庭」
現在開庭,主角將為自己辯護。
小中出庭作出證言。
在尋問開始時要注意一下手頭的
法庭記錄,最好把新老法庭記錄都翻一翻。質問第8
句證詞,再用梅世の證言書找出小中新證言中的破
綻。
主角:梅世明明說是看到被害人
向右逃跑,但是你說向左。如果照你所說,被害人
逃跑的方向根本就是死路一條。你又如何解釋!
小中:奇怪啊,我明明看到是往
左逃的啊……
真宵:辯護人先生,他好象也不
像在說謊啊。
法官:辯護人,你對梅世和小中
的說法,有什麼看法?
主角選擇回答:二人都說得對。
主角:小中和梅世都沒有說錯,
因為……小中的目擊現場不是在旅館,而是在綾里
律師事務所!
法庭內一片喧嘩,主角將情況進
行詳細說明。但是小中想抵賴,而且又有法官和檢
察官支持他,只能讓他再一次進行證言。
當小中關於向左逃跑的證言作完後,
尋問開始。主角以解剖報告指出被害人只受到一下
打擊。當要小中對此作出解釋時,檢察官和法官想
阻止主角繼續尋問。但法庭上下都極力站在主角一
邊,要求繼續審問小中,法官只能讓主角繼續盤問
。
小中再次作出了證言後,主角問他聽
到了什麼的響聲,他說是立式台燈。主角認為他不
是聽到,而是看到。所以小中更正了證言:向窗外
看去,看到立式台燈滾在地上。然後主角拿出台燈
的碎片,對這句繼續發問並指出台燈不可能滾在地
上,而是已經破損了。
主角:即使你看到了碎片,你不
可能知道那就是立式台燈。那麼,你到底是在什麼
時候看見那立式台燈的呢?快回答!
小中:那,那還用問?當然是…
…倒……倒下前看到的。
主角:那就是說,你是在被害人
受襲擊前看到的立式台燈吧?
小中:對!那樣……就沒問題了
吧?
主角:有很大的問題!小中,你
說的是那樣的吧:在殺人時間引起前,從旅店的窗
口處看到了立式台燈。
小中:YES!就是那樣!
主角:那是不可能的!立式台燈
根本就不可能看見!
主角拿出法庭記錄中的上面圖。
主角:從旅館能看到事務所的,只是
這樣一片區域,但是卻無法看到立式台燈。所以,
小中!如果你在板東旅館的話,那麼那燈是不可能
看見的!然後,倒下的燈,你也是看不見的。因為
那粉碎的玻璃,怎麼看都不會知道那是燈的碎片。
那麼,你到底是什麼時候看到的那燈呢!只有在那
燈倒下的瞬間!能看見的地方,只有綾里法律事務
所。也就是說,犯罪的瞬間,你就在殺人現場!
就在小中幾乎崩潰,就要認罪的
時候,檢察官卻橫插一腳。
檢察官:等一下,小中,我看你還是
認罪吧,把放竊聽器的事,都說出來吧。各位,小
中頭腦有些混亂,所以由我來解釋一下。其實是他
進入事務所放竊聽器的,所以才看到了那燈的。
所以,只有讓小中再一次進行證
言。
尋問開始後主角找不到任何破綻。就
在這時,他彷彿看到了千尋所長,原來是所長藉助
真宵的靈力在和主角對話。她告訴主角,那張收據
就是決勝的關鍵,那一定是小中寫的字。她叫主角
看那張收據的背面。原來是一張10萬日元的那個立
式台燈的收據,而且是9月4日買的,正好是事件發
生的前一天。而小中說他看見那盞燈卻是在事件發
生前的一個星期里,那時候根本還沒有那燈!
「9月9日下午1點16分,地方法院
第一法庭」
再次開庭。原來先前主角暈過去
了,所以暫時休庭。現在尋問開始。
主角就拿出那張收據,指出小中的破
綻。就在法官也在事實面前只能執行公正的時候,
那位檢察官又橫插一腳,想要改日再審判。所以法
官也就同意了延期到第二天。
就在這時,所長通過真宵,給了主角
一張記錄。主角把這給法官閱讀,聽到的都是些熟
悉的名字,這些都是政界、經濟界的名人。小中聽
到大吃一驚,這時所長又通過真宵對小中說:如果
你不認罪,我就把這張表交給新聞媒介。小中果然
吃這一套,立刻把什麼都招了,法官立刻宣判主角
無罪釋放!
在等候室中,見到了通過真宵身體的
千尋,她讓主角今晚9點來事務所。晚上主角來到事
務所,聽到的是所長的聲音 ,這時突然真宵出現。
原來一直都是她在扮演著所長,並非什麼靈力。她
交給主角一張所長寫的紙條,就是讓主角接管事務
所,成立「成步堂律師事務所」……真宵也會協助
主角的,他們互相握手。
就在這時,主角真的聽到了所長
的聲音:加油啊,成步堂君,我會一直看著你,支
持你的。
真宵:成步堂君,快走啊。
主角:去哪裡?
真宵:當然是去吃拉麵啊。這附
近有一家很不錯啊,快走吧!
主角:知道啦,知道啦!
⑸ 關於逆轉裁判4 復甦的逆轉 逆轉檢事 都是NDS的嗎哪個早有什麼區別(與逆轉裁判123)
都是抄DS上的,發售順序為復甦、逆轉裁判4、逆轉檢事。
復甦的逆轉為一代復刻,增添寶月茜案件,首次用觸屏進行指紋採集和血液魯米諾鑒定。
4代是新人王泥喜登場,展開新的逆轉之路。本作取消了勾玉的設定,代之以更為現實的「看破」。搖滾檢察官牙琉,科學…警察寶月茜登場!
逆轉檢事則是以御劍憐侍為主人公的一作,其中還交待了御劍的第一件案子。游戲中可以由玩家通過麥克風喊出「異議!」「等一下」這樣的話,親自感受那種喊話的魄力(日語)。由於是檢察官視角進行的,所以沒有庭審階段。但要親自進行搜查,並用已有的情報進行整合推理,找出犯人。代入感強。
⑹ 《逆轉裁判1》全劇情攻略
http://games.tom.com/1014/1121/20041231-126630.html
http://tieba..com/f?kz=16623302
http://games.enet.com.cn/article/A2220041229006_0.html
這款游戲與偵探游戲有些相似,都需要找出兇手的作案手法和殺人動機,最後將真凶的名字公諸於眾。特別之處在於,兇手有時會為了嫁禍被告而作為檢方的證人出庭作證。從主人公(律師)的立場來講,找出證據拆穿證人的謊言和說服法官證明自己的委託人無罪遠比推理更難。
游戲中的法庭答辯嚴謹而精彩,從 法庭上辯方 和檢方各執一詞的爭執,到出示每一個呈堂證物的法醫憑據,處處體現出現場的真實性和取證時邏輯的嚴謹性。
按鍵說明:
R: 調出法庭呈堂證物或人物資料(按 R 鍵切換物品資料或者人物介紹,按 L 鍵近距離查看物品,按 A 鍵提交,按 B 鍵取消)
L: 在法庭上對證人的證詞進行詢問
A: 確認;提交
B: 取消(全部案件完結後,按此鍵不放可快速通過法庭以外的對話)
第 1 話 「失去的逆轉」
主要人物: 町 尾守(警官;被害人) 須ヶ木真子(警官;被告) 系鋸 圭介 (刑事)亞內武文 (檢察官) 成步堂 (律師) 諸平野貴雅(重考生)
「呼哧……呼哧……該死!我怎麼這么倒霉……」
「就到這里吧!你已經逃不掉了, 成步堂龍一 !」
(從遠方地平線上緩緩升起巨大的法官)
成步堂 :為什麼?我究竟幹了什麼?
法官:不能再讓你活下去!
成步堂 :但我只不過是個律師啊。
法官:問答無用!(高舉起巨型木槌)
法官:我不承認你是律師!(木槌砸落)
( 成步堂 從 惡夢 中驚醒,獃獃地坐在法庭休息室的沙發上)
成步堂 :嚇死我了,我怎麼會做這么可怕的 惡夢 ?難道是這個手機鈴音鬧的?開庭前還是不要打瞌睡的好……
(電話掛斷,一個黑影手持滅火器漸漸接近)
不明男子:總算找到你了。(滅火器砸落)這可怨不得我啊, 成步堂 先生。
(數分鍾後,醒來的成步堂捂著頭走向休息室法庭入口)
成步堂:頭好疼……
女警:早上好!怎麼這么沒精神?打起精神來!!
成步堂:請問……
女警:什麼?
成步堂:你是女警吧?我犯了什麼事?
女警:你說什麼啊?!不是說好了嘛!一定能為我洗脫罪名的!
成步堂:……不好意思,請問你是誰?
女警:成步堂!太過分了!開這種玩笑?這就是辯護律師嗎!簡直無法相信!!
成步堂:你認錯人了吧!什麼辯護律師? 我是……
女警:你是……?
成步堂:我是……誰來著?(什麼也想不起來了)
系官:請被告和辯護律師馬上入庭!
女警:那一切就拜託你了。
成步堂:(這就是所謂的「失憶」吧……我好像是個辯護律師…並且跟她說了為她洗脫罪名之類的不負責任的話……誰來告訴我!這到底是誰開的玩笑啊!)
9 月 8 日 上午 10 點 地方法院 第 2 法庭
( 隨著居坐正中 的法官的木槌重重敲擊聲響起,庭審正式開始)
法官:犯罪嫌疑人須 須 木真子一案開庭!
(法庭右側檢方席上站著一個瘦弱的中年人——檢察官亞內武文)
亞內:檢方准備完畢!
成步堂:……
(全場一片寂靜)
法官:怎麼了?辯護人?
成步堂:哎?啊!是在說我嗎?
法官:難道還有別的辯護人?辯方准備好了嗎?
成步堂:嗯……好了。
亞內:好久不見了,成步堂!讓我見識一下……你究竟成長到何種程度吧!
成步堂:……(這人又是誰啊?)
亞內:請證人系鋸 圭 介入庭!
(一個體格魁梧、不修邊幅的中年男子立於證人席)
亞內:證人,你的姓名和職業?
圭介 :我是地方警署負責兇殺案件的刑事系鋸 圭介 。案發地點在警署附近的公園,被害人——派出所的警官 町 尾守在公園約會時被人從高處推落墮地死亡。被告與被害人是同一警局的警官,兩人是戀人關系。
法官:辯護人,在被害人屍體下發現了什麼證據?
成步堂:(選擇第二項眼鏡)
法官:請證人陳述證言!
證言 一
~決定性的證據~(證人:系鋸 圭介 )
1. 警方發現了有比屍體下的眼鏡更有力的證據。
2. 被害人於約會中在公園長椅附近被人推落…
3. 被害人將犯人的名字寫在地面上。
4. 死者清楚地寫下被告人的姓氏「鈴木」 。
5. 根據此證據和眼鏡,警方將該疑犯逮捕 。
法官:請辯護人提問!
質問 4. 圭介 :死者清楚地寫下被告人的姓氏「鈴木」。
成步堂:(拍案)我反對!證人! 請重復被告人的姓名!
亞內:我抗議!這毫無意義!
成步堂:完全不是!這非常重要!
亞內:被告的名字……不是叫「スズキ マコ」嗎?
成步堂:請用漢字。
亞內:當然是「須 須 木真子」…… 啊?!
成步堂:死者寫在地面上的字是「鈴木」 ,而被告卻姓「須 須 木」!
亞內:我反對!可能被害人不知道被告姓氏的正確寫法……
(註:在日本姓「鈴木」的人相當常見,很少有人姓同音的「須ヶ木」)
成步堂:我反對!檢方控告「被告殺害其戀人」, 既然是戀人就不可能不知道對方姓名的漢字寫法!
法官:確實如此。 圭介 刑事,請就被告和被害人 町尾守 的關系作證言。
證言詢問:
第 4 句>>人物「須ヶ木マコ」
證言二
~被害人和被告的關系~(證人:系鋸 圭介 )
1. 町 尾巡查和真子巡查已經交往半年。
2. 兩人快要結婚的傳言也開始流傳。
3. 案發當天剛好是被害人的生日。
4. 真子巡查特意准備了生日禮物。
5. 那件禮物從兩個月前就開始准備了。
6. 因為真子找我商量過,所以我是知道的。
詢問 5. 圭介 :那件禮物從兩個月前就開始准備了。
成步堂:兩個月前就准備了?是什麼生日禮物?
圭介 :是特別訂作的棒球手套,因為被害人 町 尾愛好棒球,而且特別喜歡黃色。(出示證物:黃金色的棒球手套)
證言詢問:
第 5 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選擇第一項有關系→獲得證物「グロープ」
證言三
~關於被害人留下的文字~ (證人:系鋸 圭介 )
1. 警方首先調查了殘留文字的筆跡。
2. 遺憾的是無法檢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筆跡。
3. 然後調查了被害人的食指。
4. 在指甲縫中發現有沙粒。
5. 食指上也有寫字時留下的擦傷。
6. 由此可以推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寫的。
詢問 1. 圭介 :警方首先調查了筆跡。
成步堂:在沙子上寫字也能檢定筆跡嗎?
圭介 :所以我才討厭外行人!本國警方的科技水平是國際一流的!
亞內:那麼檢定的結果呢?
詢問 2. 圭介 :遺憾的是無法檢定是否是被害人的筆跡。
成步堂:結果還不是不行嘛!
圭介 :你說什麼!做不到的事情自然無能為力,這就是科學!
法官:這種說法我還是頭一次聽說。
成步堂:我也是。
質問 6. 圭介 :以此推定字是死者用右手寫的。
成步堂:我反對!(出示證物棒球手套)這只手套……是特意訂做的左撇子用的。
圭介 :左撇子?
成步堂:證人!你說過被害人是用哪只手寫的字?
圭介 :還用問嗎! 看照片的話,當然是……哎?
成步堂:剛說過被害人是左撇子,是不可能用右手寫字的!所以結論只有一個!寫下「鈴木」這兩個字的不是被害者本人!
法官:亞內檢察官,檢方所提供的證據不僅不能立證被告有罪,反而證明了她是無辜的。嗯,結果出來了。現在本庭宣判 ,被告須 須 木真子…
亞內:我有異議!請等一下,法官大人!檢方請求傳喚下一證人!
法官:那個證人目擊到什麼了?
亞內:目擊到被害者被推落的瞬間!並且證人在推落瞬間清楚地看見了犯人的臉!
成步堂:你、你說什麼?!
(法庭嘩然)
法官:現在暫時休庭,再開庭後請證人作證。
證言詢問:
第 6 句>>出示「グロープ」
(辯方休息室)
真子:失、失憶?! 都 失憶了還 為我辯護?
成步堂:沒辦法。
真子:聽說受到很大打擊就能治好失憶,請把腦袋伸過來,吃我一記真子踢!
成步堂:不、不必了!
成步堂:我叫「那落霍多」嗎?好奇怪的名字!
(註:與日語中「原來如此」同音,所以法官叫成步堂名字時,成步堂摸不著頭腦)
真子:病得真重啊……
(兩人開始尋找案發時的線索)
真子:事發當天下午 6 點之前,我和 町 尾散步時撿到一個手機。手機忽然響起來,是手機失主打來的。我通報了自己的姓名並和他約好 6 點見面。下午 6 點我和 町 尾在公園等失主,但那人沒來。
(一個 身穿靈媒服裝 ,嘟著嘴的女孩跑到成步堂面前)
女孩:好 過份 啊!給你打手機也不回!
成步堂:?(這個怪人是誰啊?)
真宵: 真宵我已經 帶來了證據!給你吧!
成步堂:謝謝。(接過一看是一張寫著 20 個人姓名和電話號碼的名單)
真宵:這些人被懷疑是警察正在追捕的一個詐騙集團的成員。
成步堂:你從哪裡得到這份名單的?
真宵:不是昨天你給我的嗎?這是真子拾到的手機中儲存的電話號碼啊!
系官:辯護人!請與被告馬上入庭!
法官:本案再次開庭,請證人入庭!
亞內:法官大人,下面要傳喚的證人有點神經過敏,懇請法庭提問時注意口氣。請案發時在公園散步的重考生入庭!
(一個穿著高級時裝的年輕人走上證人席)
亞內:證人,你的姓名和職業?
年輕人:剛才你是這么介紹我的吧?說我是「散步的重考生」 !
亞內:是啊。
年輕人:戴著有色眼鏡看人!我可能確實不能稱為大學生 ,但到底哪所大學才能配得上我呢?我當時正在認真思考這個問題,這就是你說的「散步」 。
⑺ 逆轉裁判RM劇情攻略
你如果要劇情攻略我有:
第一話 最初的逆轉
鮮血從一隻沾滿了鮮血的凶器——小型雕像上滴下,一隻可怕的手正握著這雕像……
「……混蛋,為什麼我會碰到這種事……」
「……我可不能被抓住……所以……一定要找個人嫁禍,可是找誰呢!」
「……對了,就找那傢伙……」
男子的腦海中浮現出一個身影「如果嫁禍給他的話……」
「8月3日上午9點47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中」
主角成步堂龍一(ナルホド)和所長(チヒロ)寒喧幾句。主角因為是第一次登上法庭,所以十分緊張。並表示這次的辯護,也是因為十分想幫助委託人。
這時傳來一陣喧嘩……
一個叫矢張(ヤハリ)的人哭鬧著來到主角面前,他一心想死,因為失去了最心愛的女友。主角看到滿臉是淚的他,難以想像這樣軟弱的人就是殺害自己女友的罪犯,但報紙上寫著的確實是他的名字……
這次的事件非常簡單:高級公寓的一個房間中,一名年輕女性被殺。被逮捕的是和她交往的不走運的男子——矢張政志,他是主角從小學時代開始的親密朋友。主角比誰都了解他,所以不相信他會是罪犯。主角要替他伸張正義的另外原因是——他欠了主角一大筆錢。
「8月3日上午10點整,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法官宣布審理開始,檢察官アウチ(所謂檢察官,就是想方設法也要讓被告被判定有罪的人)表示准備完畢。主角(成步堂龍一,三個月前剛成為辯護人,今天是第一天上法庭)雖然也表示作為辯護人已經准備完畢,但腦子里卻一片空白。法官看到主角如此進展很擔心,所以先提一些簡單的問題來看看主角是否真的准備好了。
法官:首先,請說出這次事件的被告人名字。
主角選擇回答:矢張政志
法官:下一個問題,現在審理的是殺人事件,請說出被害人的名字。
這時所長會在旁邊提示主角,關於不清楚的事,可以按鍵隨時查看《法庭記錄》來得到信息,然後可以按鍵來切換查看證物和人物介紹兩個大項。
主角選擇回答:高日美佳
法官又問:被害者的死因是什麼?
主角選擇回答:被不尖利的凶器所殺。完成回答後,法官宣布審理可以開始。
法官開始問話:檢察官,我有問題想問你,正如成步堂所說,被害者是被鈍物所殺,那鈍物到底是什麼樣子的?
檢察官:是一個「思想者」的擺設,就橫放在死者的旁邊。
證物的資料被記載到《法庭記錄》中,所長提醒主角,這證物將是辯護的有利武器。接下來,法官宣布帶證人上庭,但是檢察官想先盤問被告人。這時所長會提醒主角應該仔細聆聽,這是辯護的關鍵。只能祈禱被告人不要說些多餘的話,從中可以找到反擊的機會,檢察官開始發問。
檢察官:被告,你是否最近被死者甩了?
被告:什麼!我們可是本世紀最合適的一對戀人,只是最近不打電話也不見面了而已。太小看我了!
檢察官:我們通常把這種情況稱作「被甩了」,死者根本就是玩弄你,把你甩在一邊,被害前一天也是剛從海外旅遊回來。
被告:你說什麼!胡說,我不信!!!
檢察官:法官大人,這是死者的護照,死者在被害前一天,還在紐約。
檢察官:死者雖然是模特,但是收入並不多。好象有很多給她小費的老頭子,死者應該是以這種援助交際的形式來取得錢,並且去海外旅遊的,被害者就是這樣一個女人。現在請問被告,你認為死者是怎樣一個人呢?
會出現選項,但無論主角選哪個,矢張都會說:混蛋,那臭女人竟敢耍我,我要宰了她!!!去天國問那臭女人吧!
檢察官繼續盤問:被告,事件發生當日,你去過死者房間嗎?
但無論主角怎麼提示矢張回答,檢察官都會表示有證人目擊被告從現場逃離。那證人正是發現死者的人,他也是事發當日勸主角買他報紙的人——山野星雄。
證人被帶上法庭要開始說證詞了,這時主角應該仔細聆聽證人的證詞……
法官:那麼現場的電話為什麼不能用呢?
檢察官:事發當日,公寓正好停電。
法官:但即使停電,電話還是可以使用的啊?
檢察官:是的,但是因為那種電話是子母機,所以子機需要電而無法使用,現場的證人使用的就是那種電話的子機。法官大人,我們已經准備了停電記錄。
接下來,就是作為主角的辯護人開始「尋問」了。所長告訴主角,所謂「尋問」就是找出證詞中的疑點。如果作為被告的委託人是無辜的,那麼證詞中就一定有謊話存在。關鍵就是在證物上或證物和證詞之間,一定會有不相符的地方。首先找出法庭記錄和證詞矛盾的地方,然後如果能找到矛盾的證物的話,就把證物擺在證人面前。(按鍵列出證物後,按A鍵提出質疑)
辯護規則:證詞可以用左鍵或右鍵進行一句句回放。如發現證詞本身有問題,就按鍵來提出質問。如果找出證物無法說明問題的話(按鍵列出證物後,按A鍵提出質疑),就算失敗。失敗5次的話,就會失去法官的信任。
尋問開始,證詞共10句,要找出其中矛盾的地方加以反擊。
列出案件的證物,就很容易就找出其中的破綻了,那就是發現死者的時間和死亡報告中死者的死亡時間不符。在證詞的第8句,按鍵列出解剖記錄再按A鍵提出質問。
在死者被發現的時間上,需要證人進一步的證詞來說明,主角也可以從中找到更進一步的矛盾。
關於發現死者的時間,證人又做了6句證詞。
證詞完畢,主角可以再次開始尋問。
揭穿他後,法官再一次希望他提供正確的證詞。
證人接著又做了關於聽到報時的4句證詞。
一系列的尋問後,法官會問主角,對於證人的證詞是否還有問題想問。
主角選擇回答:還有問題。然後質問道:這鍾只有拿起那擺設仔細看,才能發現。但你沒有進屋子,你又是怎麼知道那是一個鍾的?而且還看了時間?這不是天大的矛盾嗎?
接著主角選擇強制性斷言:一定是因為你事發當日,進入了那房間。
主角開始追擊:為什麼你會知道那個擺設是鍾呢?那一定是因為你當天進入了那間屋子。所以說,那天用時鍾擺設打倒死者的人就是你!!!一定是因為當時正好那個鍾響了,而且你聽到了那鍾聲!山野君……你因為被驚嚇了,所以那擺設就從手上滑了下來。而那時候的響聲,給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你只對時間記得如此的清楚。
證人山野:我當時……確實……聽到了……不……是看到了……啊……真煩人,竟然對這些細小的事抓住不放。就是那傢伙,我看見他了,處死他,把他處死……
檢察官:法官大人,辯護人還沒有拿出什麼證據呢。
法官:辯護人,你為什麼說證人聽到的就是這個擺設中時鍾的報時聲呢?
主角:這是非常簡單就能知道的事。
接著主角選擇回答:試著讓時鍾報時。
主角試著讓鍾報時,眾人聽到的聲音是9:25.但現在的時間卻是11:25,那正好證明了山野聽到的聲音也是晚了2小時的鍾,和這個擺設的時鍾一模一樣。
山野辯駁道:雖然這鍾也晚了兩小時,但是你又怎麼知道這擺設在事發當時也是晚了2小時呢?……
就在主角無言以對,法官將要認定山野無罪的時候。所長開始鼓勵主角,她希望主角可以作為辯護人採取「逆轉」的思維方式:既然說「那時鍾在事發當天是否晚了兩個小時不能確定」,那麼為什麼那時鍾會晚了2個小時呢?
果然還是所長經驗豐富……
法官要求辯護人拿出能說明那個鍾為什麼會晚兩小時的證據。
主角:就是那護照!死者那天從紐約剛回日本,而紐約和日本的時差是14小時。那也就是說,紐約凌晨2點的時候,日本正好是下午4點。死者在回國後,沒有把時鍾的時差調整過來!所以你聽到的時間就差了兩個小時。怎麼樣,山野……
山野終於承受不了主角的狂轟爛炸,終於崩潰了。他被逮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官:成步堂,你竟然那麼直截了當,讓我吃驚不小,竟然在那麼短的時間里就讓你的委託人解困,並讓犯人顯出原形。現在我就開始判決,被告人矢張政志,無罪!!!
法庭上下頓時一片歡呼,這時法官宣布審理結束。
主角:叫做山野的男人,好象是趁家中無人,而去行竊的慣犯。一邊賣報紙,一邊以無人的家庭作為目標。那一天,矢張去拜訪的時候,死者不在家,等他走了後,山野就潛入房中。正在行竊時,死者回家了,勃然大怒的山野就拿起身邊的擺設……
「8月3日下午2點3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
矢張認為死去的美佳在玩弄他的感情,但主角卻以美佳帶著矢張製作的擺設一起去了紐約為證據,說明美佳還是想著矢張的。
所長:成步堂君,證物就是這樣一種東西,從不同的角度看,它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人也是這樣,我們並不知道被告是有罪還是無罪。但是作為辯護人,我們需要做的就是相信他,相信委託人,就是相信自己。成步堂君……變的更強吧……自己堅信的東西,即使到最後也不能放棄。
第二話 逆轉姐妹
「9月5日上午9點27分 綾里法律事務所」
電話鈴聲響起,原來是所長打給她妹妹的,拜託她在開庭以前保管一下證物——一個「思想者」的座鍾。座鍾現在不走了,因為把裡面零件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入了一份文件,那就是證物。約好晚上9點讓她妹妹去事務所去拿。
「9月5日晚上8點57分,綾里法律事務所」
一個陌生人的聲音:千尋小姐,把那文件交給我吧。
所長:這里沒有你想要的。
陌生人:你說謊的水平好象不高啊,不就放在那裡嗎……藏著那份文件的「思想者」。
所長:為什麼你會知道!
陌生人:哈哈哈,難道你不知道嗎?收集情報就是我的工作。
所長:我太大意了。
陌生人:很抱歉,有一件事要和你約定,那就是……要你永遠的沉默……
「9月5日晚上9點零8分,綾里法律事務所」
主角來到事務所找所長,但是覺得不對勁,而且聞到了血腥味。
使用移動指令進入所長室,看到了驚人的一幕,一個女孩正扶著奄奄一息的所長靠在牆上。
此時女孩暈倒,將其安置到休息室。回來看所長,身上只有微熱,已經差不多要……
發現所長身邊是橫卧著的凶器——「思想者」的雕像,地上都是玻璃碎片,還看到所長身旁有張紙片。上面用血寫著——マヨイ。
然後到房間右側調查電話時,這時突然窗外有人大叫……原來對面旅館有個女子正拿著電話話筒看著這里。
回到事務所發現女孩已經醒了,原來她叫真宵。主角突然想起那張收據上用血寫的字。這時主角選擇「對話」可以了解到女孩就是所長的妹妹。當主角拿出證物——領收書(收據)給她看時,她嚇了一跳。這時警車聲響起,原來是剛才那位女子報的警。刑警發現收據後逮捕了真宵。
在拘留所探望室,主角表示願意擔任她的辯護人。與真宵交談後得知她是正在學習的靈媒者(以靈力作為媒體來和靈魂進行交流)。接著問起當日的情況,她想給主角聽她手機里的通話錄音,卻發現,手機被刑警沒收了。這時真宵表示有事拜託主角,給了一個辯護人地址。主角同意去找那個辯護師,來到星影律師事務所,卻發現沒人。
回到拘留所從真宵處知道了綾里家族的事:父親在她們年幼時就去世了,母親也下落不明,綾里家族的女子都有很強的靈力。15年前,因為一個男人,她們的母親「破滅」了,也就是消失了。幾年後,她姐姐說要當辯護律師,就下山去了,那以後真宵就一直一個人住著。然後主角就關於她母親「破滅」的事詢問了一下。原來在15年前,有一起讓社會恐慌的殺人事件,警方無論如何都要找出兇手,所以就拜託她們的母親用靈力和死者對話找出兇手,結果那個罪犯被逮捕了。但是因為她們母親的一句話,那個兇手無罪釋放了,然後有個男人把這作為獨家新聞,就作假調動媒體陷害她們的母親。結果成為了全日本的笑柄,從姐姐那裡得知,那個男人叫做コナカ。
在綾里法律事務所碰到了那個刑警,得知他叫糸鋸圭介。經過交談可以得到所長的解剖記錄,並了解到檢察局將會派稱作「御劍檢事」的ミツルギ作為檢察官,聽說他為了取勝而不擇手段。給刑警看證物了——真宵のメモ。然後會有選項,是否要告訴刑警想拿回手機的實情。但無論選哪個,主角都會編個謊話來隱瞞,然後得到真宵の攜帯電話。
此時與刑警交談會得知證人叫松竹梅世,還在那家旅館裡面。現在可以到板東ホテル調查,那個女證人離開後,當調查了房間里半開著的抽屜時,她突然前來阻止,難道那裡面放著什麼重要的東西嗎……盤問了半天,也沒套出什麼來。
再次來到星影事務所,發現辯護師星影回來了。但當主角說明來意時,他卻拒絕了,借故事務繁忙。然後又問了那幅牆上的畫,那是他十分看中的畫。回到拘留所,主角告訴真宵那個辯護師拒絕了她的委託,然後就決定替她辯護了。
但還有個疑問,那旅店裡的女子的抽屜中到底有什麼?所以就趕到旅館,正好碰上那女子在洗澡,趁此機會正好調查一下屋子。並且有個服務員讓主角轉告那個女子,コナカルチャー股份公司叫小中的打給她電話過。主角覺得這名字耳熟,突然想起這名字是真宵提到的讓她母親「破滅」的那個男人……
於是開始調查,在抽屜中竟然發現了竊聽器。記錄之後,就要開庭了……
「9月7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第一證人——刑警糸鋸圭介上庭,以一張圖片的形式進行事件現場的說明:死者倒在窗口處,因被鈍器所擊流血過多致死。凶器「思想者」的擺設就橫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是可以利用的。
擺設被送到法官那裡,那張圖片被登錄法庭記錄。刑警表示當時立刻逮捕真宵是有足夠證據的,所以法官提出讓刑警開始關於逮捕理由的證言。
證言結束後從真宵那裡會扔來紙條提醒主角無論如何都要拿出氣勢,讓證人有所動搖。
尋問開始了,主角以第5句證言提出了質疑。
主角:你為什麼會立刻逮捕真宵?
刑警:因為那是目擊證人說的。
主角:你剛才是否說,因為有了鐵證如山的證據,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麼說的。是我嗎……
檢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確實說了。
主角:那樣可疑放盪的女人證詞,怎麼能算鐵證呢!
刑警:什麼!梅世並不放盪,而且也不可疑。那個……雖然有點放盪……
法官表示刑警的證詞有問題,所以想讓他再次開始證言。
刑警再次作出證言,作完後法庭上下一片喧嘩。
再次尋問開始,以解剖記錄來質問第6句。一番爭辯後,從檢察官那裡得到了新的解剖記錄,然後就帶上第二證人——目擊報警證人梅世。檢察官開始盤問這女子。她回答事件發生的9月5日晚上,她在旅館。她說是那天下午辦理的住宿手續。那間房正好對著事務所。然後她也作出了一番證言。
主角以第3句證言提出了質疑,在梅世目擊的兇手是否真宵上出了問題,所以法官再次要求她進行證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證言後,主角還是抓住老問題——光看外表是無法知道那是一個時鍾的。
梅世:因為,我聽到了那時鍾報時了。
檢察官:旅店離事務所很近,能聽見也不奇怪。
然後主角選擇回答:時鍾應該不會響的
再選擇說明原因:裡面沒有機械裝置
法官立刻調查時鍾,證實了那裡面確實是空的。但是檢察官表示,還不知道裡面的機械裝置是否在事發以前就已經沒有了。所以法官要主角證明這一點——機械裝置是何時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從對話中證明了這一點。但是梅世又說,因為在外面也看到過同樣的時鍾擺設。主角以「思想者」的時鍾作為證據,表明這是他朋友親手製作的,在商店裡是看不到的。
這時梅世發怒了。法官讓主角來說明一下為什麼她會知道那是時鍾。
主角選擇回答:因為她聽到了情報。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進一步的證據,主角就以發現的竊聽器作為證據揭發女證人在竊聽事務所的電話。但是檢察官反對主角的說法,要讓主角拿出可以證明「通過竊聽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時鍾」的證據。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證明了這一點。梅世惱羞成怒,這時主角瞅准機會開始反擊。
是你乾的吧?為什麼要竊聽?
但是梅世稱當時因為有服務生為她服務,所以可以證明她不在現場,和事件無關。
主角選擇盤問服務生,但檢察官表示反對:如果要盤問,就要答應一個條件。那就是,服務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證明梅世在場的話,那麼主角要承認被告有罪,不能再進行辯護。主角只能答應。
服務生作為證人上庭,也作出證言。
起初主角並沒有找到什麼破綻。當法官正要宣布證人可以離開時,主角要求提出最後一個問題。
這幾個選擇分別是從不同角度來拆穿服務生,使他只能老實交代真相。原來是檢察官不讓他把這些說出來的。辦理住宿手續的是2人——梅世和另一個男人,而且在9點送咖啡去客房的時候,並沒有看到那個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應該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為檢察官隱瞞了那個男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進一步調查後,再開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談了一下後,打算繼續尋找線索。
拘留所會面室,主角找梅世談話,但從她口中沒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務所,發現牆上的畫不見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只能拿其中一張作為法庭記錄。
在旅館給服務生看「D6號事件。資料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書。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面前拿出D6號事件資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書,用連哄帶勸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他是信息處理公司的老闆小中,以販賣情報來賺錢的「專家」。來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談了一番。發現他房間里的那幅畫就是星影的那幅,還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書。但是他對事發當天夜晚的事閉口不談,聲稱警察局和檢察院都是他說了算。在和小中的(繪のこと)對話中、選(いい繪ですね)以外的選項。
現在去星影法律事務所可以碰到星影。雖然一開始他還是不想說,可當主角提及那幅畫時,他覺得只能全盤托出了。原來,小中一直在干威脅別人的營生,他的公司就在尋找人們的把柄。星影這15年裡一直付給他錢,就是因為《D6號事件》。他之所以沒有接受真宵的辯護委託,果然是因為受到了小中的脅迫。星影告訴主角要逮捕小中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他掌握了法官、律師、檢察院長、警察乃至政治家等司法部門要員們的把柄,可以隨便操縱他們。
主角還了解了《D6號事件》的真相——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個靈媒師的委託,就是所長的母親。她接受了警察的委託,想利用靈媒來進入殺人事件被害者,但失敗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欺詐。但是那事件至今沒有解決。星影受到脅迫,是因為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託靈媒師,這是絕對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卻讓小中知道了。最後星影對主角說:好吧,你執意要和他斗,就去綾里事務所好好調查一下吧。因為千尋所長一直在追查小中,所以一定會留下某些記錄的。
因此,主角立刻趕到律師事務所。調查文件架,發現三個文件。一一閱讀後,發現有一頁不知被誰拿走了。最後得到了「新聞記事」作為法庭記錄。然後把這個拿給小中看,小中竟然打電話給檢察院長,說要告發主角是殺死綾里所長的罪犯,而且他要作為目擊證人出庭,並叫來了刑警立刻逮捕了主角。
「9月8日下午3點37分,拘留所會面室」
主角碰到了已經被釋放的真宵。主角希望她明天能來參加審理,真正的犯人要作為目擊證人出現,主角和他的真正較量即將開始……
「9月9日上午9點5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一等候室」
這里碰到了檢察官御劍,他告訴主角,檢察院院長叫他無論如何都要讓證人的說法成立,而且法官也會站在他們那一邊。
「9月9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現在開庭,主角將為自己辯護。小中出庭作出證言。
在尋問開始時要注意一下手頭的法庭記錄,最好把新老法庭記錄都翻一翻。質問第8句證詞,再用梅世の證言書找出小中新證言中的破綻。
主角:梅世明明說是看到被害人向右逃跑,但是你說向左。如果照你所說,被害人逃跑的方向根本就是死路一條。你又如何解釋!
小中:奇怪啊,我明明看到是往左逃的啊……
真宵:辯護人先生,他好象也不像在說謊啊。
法官:辯護人,你對梅世和小中的說法,有什麼看法?
主角選擇回答:二人都說得對。
主角:小中和梅世都沒有說錯,因為……小中的目擊現場不是在旅館,而是在綾里律師事務所!
法庭內一片喧嘩,主角將情況進行詳細說明。但是小中想抵賴,而且又有法官和檢察官支持他,只能讓他再一次進行證言。
當小中關於向左逃跑的證言作完後,尋問開始。主角以解剖報告指出被害人只受到一下打擊。當要小中對此作出解釋時,檢察官和法官想阻止主角繼續尋問。但法庭上下都極力站在主角一邊,要求繼續審問小中,法官只能讓主角繼續盤問。
小中再次作出了證言後,主角問他聽到了什麼的響聲,他說是立式台燈。主角認為他不是聽到,而是看到。所以小中更正了證言:向窗外看去,看到立式台燈滾在地上。然後主角拿出台燈的碎片,對這句繼續發問並指出台燈不可能滾在地上,而是已經破損了。
主角:即使你看到了碎片,你不可能知道那就是立式台燈。那麼,你到底是在什麼時候看見那立式台燈的呢?快回答!
小中:那,那還用問?當然是……倒……倒下前看到的。
主角:那就是說,你是在被害人受襲擊前看到的立式台燈吧?
小中:對!那樣……就沒問題了吧?
主角:有很大的問題!小中,你說的是那樣的吧:在殺人時間引起前,從旅店的窗口處看到了立式台燈。
小中:YES!就是那樣!
主角:那是不可能的!立式台燈根本就不可能看見!
主角拿出法庭記錄中的上面圖。
主角:從旅館能看到事務所的,只是這樣一片區域,但是卻無法看到立式台燈。所以,小中!如果你在板東旅館的話,那麼那燈是不可能看見的!然後,倒下的燈,你也是看不見的。因為那粉碎的玻璃,怎麼看都不會知道那是燈的碎片。那麼,你到底是什麼時候看到的那燈呢!只有在那燈倒下的瞬間!能看見的地方,只有綾里法律事務所。也就是說,犯罪的瞬間,你就在殺人現場!
就在小中幾乎崩潰,就要認罪的時候,檢察官卻橫插一腳。
檢察官:等一下,小中,我看你還是認罪吧,把放竊聽器的事,都說出來吧。各位,小中頭腦有些混亂,所以由我來解釋一下。其實是他進入事務所放竊聽器的,所以才看到了那燈的。
所以,只有讓小中再一次進行證言。
尋問開始後主角找不到任何破綻。就在這時,他彷彿看到了千尋所長,原來是所長藉助真宵的靈力在和主角對話。她告訴主角,那張收據就是決勝的關鍵,那一定是小中寫的字。她叫主角看那張收據的背面。原來是一張10萬日元的那個立式台燈的收據,而且是9月4日買的,正好是事件發生的前一天。而小中說他看見那盞燈卻是在事件發生前的一個星期里,那時候根本還沒有那燈!
「9月9日下午1點16分,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再次開庭。原來先前主角暈過去了,所以暫時休庭。現在尋問開始。
主角就拿出那張收據,指出小中的破綻。就在法官也在事實面前只能執行公正的時候,那位檢察官又橫插一腳,想要改日再審判。所以法官也就同意了延期到第二天。
就在這時,所長通過真宵,給了主角一張記錄。主角把這給法官閱讀,聽到的都是些熟悉的名字,這些都是政界、經濟界的名人。小中聽到大吃一驚,這時所長又通過真宵對小中說:如果你不認罪,我就把這張表交給新聞媒介。小中果然吃這一套,立刻把什麼都招了,法官立刻宣判主角無罪釋放!
在等候室中,見到了通過真宵身體的千尋,她讓主角今晚9點來事務所。晚上主角來到事務所,聽到的是所長的聲音,這時突然真宵出現。原來一直都是她在扮演著所長,並非什麼靈力。她交給主角一張所長寫的紙條,就是讓主角接管事務所,成立「成步堂律師事務所」……真宵也會協助主角的,他們互相握手。
就在這時,主角真的聽到了所長的聲音:加油啊,成步堂君,我會一直看著你,支持你的。
真宵:成步堂君,快走啊。
主角:去哪裡?
真宵:當然是去吃拉麵啊。這附近有一家很不錯啊,快走吧!
主角:知道啦,知道啦!
nana,字數有限,剩下的自己看吧!
⑻ 求逆轉裁判中的音效的日文,念法。我反對!等一下!就是這個!看穿!這4個。
我反對!異議ありi gi a ri
等一下!待ったma tta
就是這個! これだ ko re da
看穿!くらえ ku ra e
⑼ 逆轉裁判2的攻略
《逆轉裁判》的故事,成步堂開始成長為一個成熟的律師,以「逆轉」的思維打破傳統的思維定向,並運用到法庭辯論中。
這就是CAPCOM的這款新型的法庭辯論AVG——逆轉裁判。
逆轉裁判2:第二章-逆轉姐妹
步驟1:調查屍體
這天,又有一個女孩被殺了,這次的案發地是在律師事務所。
隨後男主開始了調查。首先,在第一張圖裡面什麼也沒有,直接點擊下方的移動進入所長室。
1、使用字條指證第一句。
2、任意選擇,得到「千尋的筆錄」。
最後,選擇「千尋的筆錄」即可完成庭審。
⑽ 逆轉裁判中喊的聲音什麼意思
出示證物是 くらえ! kurae 看招
看破的因為逆4玩不了所以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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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指證是 異議あり! igiari 我反對
威懾是 待っだ! ma da! 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