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足球比賽時有人違例 裁判鳴哨並以單臂向上舉之手勢應怎麼判罰
暫停比賽,以間接任意球恢復比賽,不能直接射門得分。
『貳』 比賽十有人違例,此時裁判鳴哨並以單臂上舉之手勢,應判罰
裁判手勢為五指並攏單臂上直舉手心向前,罰則是違例方失去球權、由對方開邊線球而不能開端線球.端線球是球出界後和得分後由對方開球.
『叄』 比賽時有人違例,此時裁判鳴哨並以單臂上舉之手勢應怎麼判罰
如果是違例,手勢應為單臂上舉,五指並攏,手心向外。罰則是違例一方失去球權,由對方開邊線球或端線球。
『肆』 足球比賽中有人犯規裁判員單臂上舉握拳的手勢表示什麼意思
表示比賽結束了
(補充)
官方足球裁判手勢
足球裁判員所用的手勢應力求簡單、明了、示意確切,給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覺。這些手勢的運用,旨在使比賽順利進行。手勢的作用主要在於示意下一步比賽應如何進行,因此,對運動員的犯規動作,裁判員一般沒有模仿的必要。
一個高水平的裁判員,其手勢和其他舉止須做到簡練、朴實、舒展、大方,使人肅然起敬。凡藉助於手勢、哨聲故作姿態,裝模作樣,顯露自己,嘩眾取寵,不僅會沖淡比賽氣氛,而且必然招來輕視,以致降低了裁判員的威信。
經國際足聯審定的裁判員的統一手勢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 單臂側平舉,明確批示踢球方向。
(二)間接任意球 單臂上舉,掌心向前。此手勢應持續到球踢出後,並被場上其他隊員觸及或成死球時為止。
(三)球門球 單臂向前斜下舉,指向執行球門球的球門區。
(四)角球 單臂斜上舉,指向執行角球的角球區。
(五)罰球點球 單臂向前斜下舉,明確指向執行罰球點球的罰球點。
(六)示意繼續比賽 隊員犯規後,裁判員運用有利條款而不判罰時,應給以繼續比賽的手勢:雙臂前舉,手臂向前稍作連續揮動。
(七)罰令隊員出場和進行警告 對隊員罰令出場或警告時,分別出示紅、黃牌。使用紅、黃牌時,應一手持牌直臂上舉,面向被處分隊員,有短暫時間的停頓,使場內外均能看清是對哪名隊員進行處分。
(八)比賽結束 單臂上舉握拳的手勢表示比賽結束
『伍』 求:足球比賽時主裁判關於各種判罰的手勢以及邊裁的關於各種判罰的旗語
經國際足聯審定的裁判員的統一手勢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 單臂側平舉,明確批示踢球方向。
(二)間接任意球 單臂上舉,掌心向前。此手勢應持續到球踢出後,並被場上其他隊員觸及或成死球時為止。
(三)球門球 單臂向前斜下舉,指向執行球門球的球門區。
(四)角球 單臂斜上舉,指向執行角球的角球區。
(五)罰球點球 單臂向前斜下舉,明確指向執行罰球點球的罰球點。
(六)示意繼續比賽 隊員犯規後,裁判員運用有利條款而不判罰時,應給以繼續比賽的手勢:雙臂前舉,手臂向前稍作連續揮動。
(七)罰令隊員出場和進行警告 對隊員罰令出場或警告時,分別出示紅、黃牌。使用紅、黃牌時,應一手持牌直臂上舉,面向被處分隊員,有短暫時間的停頓,使場內外均能看清是對哪名隊員進行處分。
助理裁判員的旗示
根據規則規定,助理裁判員無權直接令比賽行止,也無權對運動員進行判處,他的旗示只是按規定的信號向裁判員提供情況,至於是否判處,應由裁判員決定。因此,助理裁判員雖舉旗對裁判員示意,也不意味著比賽必然停止,如裁判員對助理裁判員的旗示做應答時,助理裁判員應適時收回旗示。
助理裁判員的旗示應便於裁判員的觀察,因此,助理裁判員在沿邊線往返跑動時,應習慣於靈活地換手持旗,使持旗的一臂朝向場內。無旗示時,旗應自然下垂,跑動時,持旗的一臂不應大幅度的擺動,以免造成裁判員的錯覺。
經國際足聯審定的統一旗示如下:
(一)越位
助理裁判員如發現隊員越位並已構成應判罰條件時,應站在與越位隊員平行的邊線外,及時將旗上舉,向裁判員示意。 當裁判員見到旗示鳴哨令比賽暫停後:
若是助理裁判員遠端的隊員越位,助理裁判員應面對場內,將旗向前斜上舉。 若是中間隊員越位,助理裁判員應面對場內,將旗前平舉。 若是助理裁判員近端的隊員越位,助理裁判員應面對場內,將旗向前斜下舉。
(二)界外球
助理裁判員應將旗側斜上舉,批示擲界外球方向。
(三)球門球
助理裁判員應面向場內,將旗前平舉,指向執行球門球的球門區。
(四)角球
助理裁判員應將旗斜下舉指向近端的角球區。、
(五)替換隊員
助理裁判員發現某隊請示替換隊員,應待比賽成死球時用雙手將旗橫舉過頭,向裁判員提示某隊請示換人。
除了上述五種旗示外經裁判員委託,助理裁判員亦可以旗示向裁判員提供協助,例如:
1、如助理裁判員發現在自己附近范圍內隊員有犯規行為,而裁判員未察覺到時,助理裁判員可將旗上舉並加搖晃動作。當裁判員見到旗示並令比賽暫停後,助理裁判員應將旗側斜上舉,指示踢任意球方向。
2、如助理裁判員發現在自己附近的擲界外球或踢角球、球門球等有不符合規則情況時,應將旗上舉並加搖晃動作,提示裁判員予以紀正或另作判處.
『陸』 足球裁判單臂握拳上舉的手勢表示什麼意思
官方足球裁判手勢
足球裁判員所用的手勢應力求簡單、明了、示意確切,給人以直接、清晰的感覺。這些手勢的運用,旨在使比賽順利進行。手勢的作用主要在於示意下一步比賽應如何進行,因此,對運動員的犯規動作,裁判員一般沒有模仿的必要。
一個高水平的裁判員,其手勢和其他舉止須做到簡練、朴實、舒展、大方,使人肅然起敬。凡藉助於手勢、哨聲故作姿態,裝模作樣,顯露自己,嘩眾取寵,不僅會沖淡比賽氣氛,而且必然招來輕視,以致降低了裁判員的威信。
經國際足聯審定的裁判員的統一手勢如下:
(一)直接任意球 單臂側平舉,明確批示踢球方向。
(二)間接任意球 單臂上舉,掌心向前。此手勢應持續到球踢出後,並被場上其他隊員觸及或成死球時為止。
(三)球門球 單臂向前斜下舉,指向執行球門球的球門區。
(四)角球 單臂斜上舉,指向執行角球的角球區。
(五)罰球點球 單臂向前斜下舉,明確指向執行罰球點球的罰球點。
(六)示意繼續比賽 隊員犯規後,裁判員運用有利條款而不判罰時,應給以繼續比賽的手勢:雙臂前舉,手臂向前稍作連續揮動。
(七)罰令隊員出場和進行警告 對隊員罰令出場或警告時,分別出示紅、黃牌。使用紅、黃牌時,應一手持牌直臂上舉,面向被處分隊員,有短暫時間的停頓,使場內外均能看清是對哪名隊員進行處分。
(八)比賽結束 單臂上舉握拳的手勢表示比賽結束
『柒』 足球比賽中裁判員單臂上舉握拳的手勢表示什麼意思
比賽結束 單臂上舉握拳的手勢表示比賽結束 (一)直接任意球 單臂側平舉,明確批示踢球方向。 (二)間接任意球 單臂上舉,掌心向前。此手勢應持續到球踢出後,並被場上其他隊員觸及或成死球時為止。 (三)球門球 單臂向前斜下舉,指向執行球門球的球門區。 (四)角球 單臂斜上舉,指向執行角球的角球區。 (五)罰球點球 單臂向前斜下舉,明確指向執行罰球點球的罰球點。 (六)示意繼續比賽 隊員犯規後,裁判員運用有利條款而不判罰時,應給以繼續比賽的手勢:雙臂前舉,手臂向前稍作連續揮動。 (七)罰令隊員出場和進行警告 對隊員罰令出場或警告時,分別出示紅、黃牌。使用紅、黃牌時,應一手持牌直臂上舉,面向被處分隊員,有短暫時間的停頓,使場內外均能看清是對哪名隊員進行處分。 (八)比賽結束 單臂上舉握拳的手勢表示比賽結束
『捌』 比賽時有人違例,此時裁判鳴哨並以單臂上舉之手勢,應怎麼判罰
籃球違例是指運球違反規則的行為,但並未造成犯規。因而對違例的處罰與犯規也不同,違例只是失去球權。NBA的防守三秒違例判罰罰球外。FIBA的比賽都是沒有防守三秒。
1、 3秒鍾規則。規則規定,當某隊控制球時,同隊的隊員在對方限制區內停留不得超過持續的3秒鍾。超過了就是3秒違例,這不僅指投籃時,就是擲界外球時也是有效的。
2、 5秒鍾規則。規則規定,當一個持球隊員在場上被對方嚴密防守,5秒鍾內不能將球傳、投、滾、運時,為5秒違例。另擲界外球隊的隊員在球離手前消耗的時間超過5秒鍾也判違例。罰球時,要在5秒鍾內將球投出,否則也違例。
3、10秒鍾規則。一個隊員在後場控制活球時,該隊必須在10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否則判違例。
4、30秒鍾規則。一個隊在後場控制活球時,必須在30秒鍾內投籃出手,否則判30秒鍾違例。
5、 運球規則。當已經獲得控制球的隊員,一次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否則即為運球違例。平時稱之為兩次運球。
6、帶球走規則。當持活球的隊員用一腳向任何方面踏出一次或數次,另一腳即中樞腳或做軸腳,它不能離開與地面的接觸點,但可以旋轉。中樞腳確定後,隊員在傳球或投籃時,可以抬起中樞腳;但在球離手前不準落回地面。同樣,運球時,在球離手前不但不準提起中樞腳,另一隻腳也不可以抬起。
『玖』 足球比賽中裁判員單臂上舉的手勢表示什麼意思
間接任意球:單臂上舉,掌心向前。此手勢應持續到球踢出後,並被場上其他隊員觸及或成死球時為止。
可判為間接任意球的犯規共有八種情況,其中前四種是針對守門員的,後四種是針對隊員的。限制守門員的四種情況,是為了加快比賽節奏,防止拖延時間。
1、守門員用手和臂部持球超過6秒,應判守門員故意延誤時間,由對方踢間接任意球。當守門員利用手臂的任何部位接觸球後,便可認為是已經控制球,此控制球包括守門員故意地用手臂擋球,但不包括裁判員認為該球是意外地從守門員手臂彈出,例如守門員撲救球後。
2、當守門員用手控制球後,一旦將球置於地上或傳出,即為進入比賽狀態,這種情況只有對方隊員觸球之後,該守門員方可再次用手觸球,否則應判「第二次用手觸球」犯規,但不包括守門員撲、接球時手觸球後無意脫手,球著地後,守門員再次用手觸球。
3、守門員用手觸及同隊隊員故意踢給他的球,是不允許的,但這不包括同隊隊員由於沒有掌握好技術動作而踢出的球意外落向守門員處;也不包括同隊隊員用頭部、胸部和膝蓋等部位傳球給守門員。然而,如果裁判員認為,隊員是利用規則而故意設置騙局,例如,隊員用腳將球挑起後再用頭部頂給同隊的守門員,或隊員用腳將球挑給同隊另一隊員將球用頭部頂給同隊的守門員,此時不管守門員是否用手觸球,這種情況不但應被判罰間接任意球,還要因犯有非體育道德行為而被警告。這個間接任意球的判罰地點不是在守門的觸球地點,也不是警告守門員,而是判將球挑走的隊員犯規並警告該隊員。
4、守門員不能用手觸及同隊隊員直接擲入的界外球。
5、動作具有危險性。
指裁判員認為隊員的動作有危險的犯規。他的動作目的是為了獲得球或處理球,但動作方式有可能傷害對方隊員或自己。
6、阻擋對方隊員。
這是指隊員目的不在踢球,球又未在其控制范圍以內時,用身體阻擋對方隊員行動的犯規。
7、阻擋守門員從其手中發球,是指守門員持球後准備用手拋發球,或手拋起用腳踢發球,或在規定的時間及步數內拍幾下球再發出的過程中,對方隊員上前阻礙干擾守門員的上述動作,致使拖延了球進入比賽狀態的時間。
8、比賽中還可能存在《足球競賽規則》第十二章未提及的犯規情況,如果裁判員對此進行警告或罰令出場,則由對方踢間接任意球恢復比賽,例如,某隊員趴在場地上,將球壓在身下,自己不踢球也不讓他人踢球,應被警告,由對方踢間接任意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