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足球怎樣判罰黃牌是紅牌是
紅牌
在一場足球比賽中,當一名球員在比賽中嚴重犯規,在場球證(裁判)會舉起 紅牌 (Red card) 命令球員離場。在此情況下,被罰球員將不能繼續進行餘下的賽事。球隊也不能用後備球員補上,需在缺人下繼續比賽;若因此而導致餘下七人,會被判棄權落敗。同時根據犯規情節的嚴重程度被禁賽(停賽)一場以上。
黃牌
裁判在一場足球比賽中,當一名球員在比賽中犯規,會對犯規球員出示黃牌 (Yellow card)作出警告。傳統上裁判會將球員的犯規詳情記錄在隨身的小記事簿內,因此警告亦被稱為記名(booking)。被黃牌警告的球員仍可繼續比賽,但當接受第二次警告時便會被逐離場,按程序裁判會先出示第二面黃牌,再出示紅牌,被罰球員將不能繼續進行餘下的賽事。球隊也不能用後備球員補上,球隊需在缺人下繼續比賽。
⑵ 足球給黃牌處罰什麼
黃牌是用來警告危險的犯規的,第一張是警告了,第二張的話就是逃出來這張的話順便就給個紅牌,讓這個球員下場的。
而如果之前的比賽場次有了黃牌,這一場又拿到的話,是要被在之後的一場比賽累計黃牌停賽一場的。
⑶ 足球比賽黃牌和紅牌。規則是什麼
紅牌是在一場足抄球比襲賽中,當一名球員在比賽中嚴重犯規,在場球證(裁判)會舉起紅牌,以下令球員離場。
黃牌是指裁判在足球比賽中,對犯規球員作出警告的一個工具。傳統上裁判會將球員的犯規詳情記錄在隨身的小記事簿內,因此警告亦被稱為記名。
領取黃牌的球員仍可繼續比賽,但當接受第二次警告時便會被逐離場,按程序裁判會先出示第二張黃牌,再出示紅牌,領取兩張黃牌後球員將不能繼續進行下一場賽事。
比賽分為兩隊參加,每隊11人(一般情況下,比賽期間每隊允許替換三名替補球員),其中必須有1名守門員。全場比賽為90分鍾,分為上、下兩個半場,每半場45分鍾。
上、下半場之間的休息時間不得超過15分鍾,比賽中有1名主裁判和2名邊線裁判,每個半場,主裁判可以根據場上的傷病和換人耗時情況進行補時。
如果比賽必須決出勝負,則90分鍾內兩隊若打平,進行上下半時各為15分鍾的加時賽,若依然打平,則通過罰點球分出勝負。
⑷ 問一下每場足球比賽,裁判給球員一張黃牌或紅牌後,裁判在寫什麼
記錄被罰球員的號碼和名字還有時間 比如"18"號 名字"HILL" 時間"22" 方便裁判上報國際足聯 還有就是 如果有人累計兩張黃牌的 裁判就可以看道前面的記錄 適時掏紅牌將其罰出場外 假如一隊 被罰隊員超過4人 那被罰4人的球隊就只剩下7人的話 比賽就會以這隊0比3告負結束 比賽 不論比賽及時比分是多少 就是場上不足8人的球隊0比3輸 等同於棄權 不過 職業比賽中還沒有過 先例 呵呵 業余比賽有過的
⑸ 足球比賽,裁判一場比賽最多可以出示多少張黃牌
樓主抄演算法沒錯!就是少算了場外的教練、助理
一個隊最多領4張張紅牌(當人數不足7人時,即是0:3告負)
所以一個隊黃牌最多就是11+3+4=18,全場算就是15*2=36(+3是指換替補3次,+4是第2張黃牌)
最後2張是可以同時出示的,比如2個人互相犯規呢
呵呵給分吧
⑹ 足球賽上,裁判出示黃牌表示什麼出示紅牌表示什麼
紅黃牌(Penalty card)是足球比賽的裁判指定裝備。
1、紅牌
在一場足球比賽中,當一名球員在比賽中嚴重犯規,在場球證(裁判)會舉起紅牌 (Red card) 命令球員離場。在此情況下,被罰球員將不能繼續進行餘下的賽事。球隊也不能用後備球員補上,需在缺人下繼續比賽;
若因此而導致餘下七人,會被判棄權落敗。同時根據犯規情節的嚴重程度被禁賽(停賽)一場以上。
2、黃牌
裁判在一場足球比賽中,當一名球員在比賽中犯規,會對犯規球員出示黃牌 (Yellow card)作出警告。傳統上裁判會將球員的犯規詳情記錄在隨身的小記事簿內,因此警告亦被稱為記名(booking)。
被黃牌警告的球員仍可繼續比賽,但當接受第二次警告時便會被逐離場,按程序裁判會先出示第二面黃牌,再出示紅牌,被罰球員將不能繼續進行餘下的賽事。球隊也不能用後備球員補上,球隊需在缺人下繼續比賽。
在紅黃牌問世之前,裁判員對隊員實行警告或罰出場時,只能用語言或手勢 紅黃牌 來表示。但是由於語言和手勢不統一,在國際足球比賽中容易產生誤解和矛盾。
為了克服語言不同而給裁判工作帶來的困難,同時也向場外領隊、教練及其他人員明確表示對誰給予了警告或罰出場,國際足聯裁判委員會決定,在1970年墨西哥舉行的第九屆世界盃足球賽中使用紅黃牌。
該屆比賽結束後,通過總結,國際足聯技術研究小組在報告中指出,用紅黃牌來表示對運動員警告和罰出場的做法應該在高級比賽中普遍使用。自此以後,凡由國際足聯主辦的世界性足球比賽均使用紅黃牌,各洲與國家協會紛紛仿效。
⑺ 在一場足球比賽上,裁判會准備多少黃牌和紅牌
足球比賽,裁判一場比賽最多可以出示多少張黃牌?
我算了一下
大概是36張,也回就是說雙方各得答18張黃牌。
11人各一張,雙方全部用滿3個換人名額,然後替補上場的球員再各得一張,最後,雙方再各有四個人再各得第二張黃牌,然後累計兩張黃牌被罰下場。
這樣算,雙方各得18張黃牌。裁判整場比賽總共可以出示36張。
一場比賽能上場的球員總共22人
+6個替補。
雙方場上隊員都不能少於7人,如果一方被罰下場的隊員超過4人,比賽就終止了。所以黃牌數量不是沒有限制的。
像某些不懂的人說,沒有限制的話,那是不可能的,黃牌多到一定程度,那麼累計得兩張黃牌被罰下場的人就多了,一但一方被罰下的人數超過4個,比賽就終止了。然後比賽結果按3:0算。
所以我覺得最多36張,因為超過36張後,必定有一方場上剩餘人數少於7人,按規定,裁判要終止比賽,然後判比賽結果3:0獲勝。比賽終止了,就沒法繼續出示黃牌了。
所以雖然沒有規定數量,但是出示到一定數量後,應該是比賽終止了,想出黃牌都沒法出了。所以比賽正常踢完全場,最多36張。
⑻ 足球比賽規定裁判員不可以向教練員出示紅牌或黃牌嗎
當主教練的行為影響到比賽的正常進行,或主教練對裁判存在侮辱等行為時,裁判就可以以技術犯規將主教練罰上看台,但無需出示紅黃牌.
隊員出現下列情況時,應被警告並出示黃牌:
1.比賽開始後,隊員進場或重新進場加入比賽或在比賽進行中離場:意外事故除外),不論哪一種情況,事先未經裁判員示意允許者。
2.如果裁判員暫停比賽執行警告,則由對方在暫停比賽時球的所在地點根據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踢間接任意球恢復比賽。
3.如犯規隊員另有更嚴重的犯規情節時,則應按規則的有關規定判罰。
4.隊員連續違反規則。
5.用言語或行動對裁判員的判決表示不滿者。
6.有不正當行為者。
除發生更嚴重的犯規外,隊員的行為屬上述最後三項中的任何一項者,應給予黃牌警告,並判由對方在犯規地點根據第十三章的具體情況踢間接任意球。
裁判員認為隊員出現下列情況時,應罰令其出場並出示紅牌:
1犯有暴力行為。
2嚴重犯規。
3.用污言穢語或進行辱罵。
4.經黃牌警告後,因犯規又被給予第二次黃牌警告。
⑼ 足球裁判在什麼情況下出黃牌或紅牌
根據國際足聯的賽例,球員在不限於以下情況下會遭受黃牌警告:
1、以口頭或動作對裁判的判決持異議。2、持續不斷地違犯或惡意犯規。3、阻礙球賽進行。
4、拒絕遵守球例規定守方與角球或任意球發球點的指定距離。
5、未經裁判許可進入或重新進入比賽場。
6、未經裁判許可離開比賽場區。7、故意拖延比賽時間。8、過分的進球慶祝(脫掉上衣等)。9、假摔。10、沖撞門將。11、非運動精神行為。12、用語言或動作表示異議。
13、連續違反規則。14、踢角球或自由球,不與球保持必要距離 ( 10 碼 )。
根據國際足協的賽例,球員在不限於以下情況下皆會受到離場處分,即紅牌罰下。在一場足球比賽中,當一名球員在比賽中嚴重犯規,在場球證(裁判)會舉起紅牌 (Red card) ,以下令球員離場。包括如下情況:
1、第二次被出示黃牌。
2、嚴重犯規,包括從後攔截而危及對方球員的安全。3、凶暴行為。4、向對方球員或其他人士吐口水。5、蓄意手球引致對方一個進球或一個明顯的進球機會被破壞。
6、當一名球員正向著球門推進,並構成一個明顯的進球機會時受到對方球員蓄意犯規所破壞,而該犯規應被判罰一個直接自由球或點球。
7、用攻擊性、侮辱性或唾罵性的言語。
8、禁區內故意手球。
⑽ 足球中黃牌的意思
裁判在一場足球比賽中,當一名球員在比賽中犯規,會對犯規球員出示黃牌 (Yellow card)作出警告內。傳統上裁判會將球容員的犯規詳情記錄在隨身的小記事簿內,因此警告亦被稱為記名(booking)。 被黃牌警告的球員仍可繼續比賽,但當接受第二次警告時便會被逐離場,按程序裁判會先出示第二面黃牌,再出示紅牌,被罰球員將不能繼續進行餘下的賽事。球隊也不能用後備球員補上,球隊需在缺人下繼續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