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人籃球裁判怎麼換位
這個簡單呀 假如你現在是追蹤裁判 突然一個搶斷 你就得快下 變成前場裁判 二人的位置盡量交叉站位 以至於看到場上更多的情況
Ⅱ 籃球兩人制裁判的跑位
兩名裁判應分別沿兩個邊線按半場對角線的方式進行跑動,A裁判站在一側的底角時,B裁判應站在另一側的半場邊角,輪換進攻後,A裁判跑到自己一側的半場邊角,B裁判跑到自己一側的底角即可。
Ⅲ 畫圖說明跳球後兩人制裁判的跑動路線
看看這個網站http://..com/question/29102474.html
或上網路內搜索。容
Ⅳ 籃球開始跳球時,兩個裁判如何站位
主裁判站於中圈下方,負責拋球,副裁判站在另一側界內觀看跳球期間場上的情況
拋球期間所有的違例、犯規以及其它情況都由副裁判吹判,主裁判只需負責拋球
拋球結束後主裁判站在原地不動,以防撞到其他隊員,繼續由副裁判負責場上吹判
等雙方球員落位完進行攻防時主裁判與副裁判才恢復正常跑位
Ⅳ 在籃球比賽進行中,兩個裁判員如何跑位
L(前導)裁判是位於端線的裁判員。C(中央)裁判是位於L所在前場的對側的裁判員內(通常在容球側對面),在接近球籃的罰球線延長部分那邊大約兩步。依據球的位置,C可在前場的任一側。T(追蹤)裁判是大約位於靠近中線的球隊席區域邊界的裁判員,並與L在同一側(球側)。L和T是在場地的同一側,而C是在對面一側。
Ⅵ 籃球的2人裁判怎麼跑位
籃球裁判員手冊(2人執裁)開局的拋球拋球前,主裁判員應核實兩名跳球隊員都做好了准備,每人的雙腳都站在靠近本方球籃的半個中圈內,並且一隻腳靠近中線。 球應在兩名跳球隊員之間垂直地向上拋起,高度要超過任一隊員跳起時能達到的高度。 拋球後,建議主裁判員保持靜立不動,等著看比賽將朝哪個方向發展,直到球和隊員們已離開圓圈為止。 拋出球時,他不應試圖後退,因為這將影響拋球的准確性。 副裁判員必須核實拍球是合法的,即球在被拍擊前已到達了最高點,以及8個非跳球隊員的移動是遵照了規則。 球一被第一次拍擊,副裁判員就給出時間開始的手勢並移向比賽的方向,要跑在球的前面,以便占據前導位置。裁判員的移動當球拍至自由裁判的右側,他向球的同一方向移動,跑至比賽的前面並繼續移動至端線,建立他作為前導裁判的位置。 執行拋球的主裁判員,留在圓圈內的位置上觀看比賽。當比賽離開了中場區域,他占據沿邊線的追蹤位置。 每當球隊控制出現改變和出現一個新的比賽方向,兩位裁判員必須調整位置,他們仍負責同一邊線,追蹤裁判變成新的前導裁判,前導裁判變成新的追蹤裁判。 當球拍至自由裁判的左側,他必須向球的同一方向移動,跑在比賽前面並繼續移動至端線,建立他作為前導裁判的位置。兩個裁判之間要多注意交流,特別是同時鳴哨的時候,要注意! 注意好各自的分工 !
Ⅶ (籃球裁判法)畫圖說明兩人裁判制,每名裁判員負責的線
2004年籃球規則修改條文摘要
P.6
2.2.5
新增:球隊席區域必需有14個座位供…
P.9
4.1.3
五次犯規後的球員成為excluded player(逐出的隊員)。
舊:Team follower(隨隊人員)。
4.2.1
不超過12名有資格參賽的球隊成員。
舊:參加三場比賽以上才可有12名球員。
4.3
取消同色系鞋襪的規定。
P.11
4.3.2第四點
國內比賽球衣號碼可用兩位數以下的數字(1-99)。
舊:必須為4-15號。
4.3.2第六點
任何廣告或標識離號碼應至少5公分。
舊:並未規定距離。
P.13
5.3
如果受傷隊員不能立即大約15秒)繼續比賽,或如果他接受治療,他必須替換或該隊必須以少於五名隊員繼續比賽。
舊:受傷球員必須在一分鍾內或盡快替補。若球隊因此而少於五人比賽者例外。
P.15
7.5
只有教練員可以在比賽中站立。
舊:教練員或助理教練員其中一人可以在比賽中站立。
P .16
7.9
規則未確定罰球隊員的所有情況中,教練員應指定罰球隊員。
舊:由隊長指定。
P.18
9.4
取消主隊選擇球隊席區及球籃的權利。對所有的比賽,在秩序冊中命名的第一隊(主隊)應擁有對著比賽場地的記錄台左側的球隊席和它的本方球籃。
舊:主隊有權選擇球隊席區及球籃。
P.21
12.1.1
只有第一節的開始才由跳球開始比賽。
舊:第一節、第三節及每決勝期均執行跳球開始比賽。
12.2.6
在球觸及非跳球隊員之一或地面前,任一跳球隊員都不得抓住球或拍擊球超過兩次。
舊:觸及其它球員、地板、球籃或籃板後跳球員可再觸球。
P.24
12.4.5第二點
的三小點
新增:擲球入界中活球停在球籃支架上。
P.21
12.4.8末段
在開始一節的最初的擲球入界中,在球已被置於擲球入界隊員可處理之後,但在球觸及場上隊員之前,如果這樣的犯規發生,那麼,則被認為是發生在比賽時間內的並相應地被處罰。
舊:犯規發生在界外球進入場內,合法觸及場內球員或被場內球員合法觸及前,均視為發生於比賽休息時間內。
P.25
13.2.2
新增:在一次傳球或搶籃板球中,球員從下方穿越球籃且觸球屬違例。
舊:只有投籃的屬干擾球違例。
P.23
16.2.2
如果隊員意外地將球投入該隊員的本方球籃,中籃計兩分。如同對方隊的場上隊長得分一樣地記錄。
舊:未指明得兩分。
16.2.4
如果隊員使整個球從下方進進球籃屬違例。
舊:使球從下方進進球籃屬違例。
P.30
18.2.3
請求暫停時機結束於第一次或僅有的一次罰球時裁判把球置於罰球隊員可處理球時。
舊:結束於裁判進入罰球區時。
P.31
18.3.1
教練或助理教練請求暫停時可以至記錄台,或在球隊席區與記錄員建立視覺連系而提出請求。
舊:必須至記錄台提出。
19.2.2
替補時機開始於球成死球且比賽計時鍾停止時。
舊:必須擁有球權的球隊或犯規發生時。
P.33
19.2.3
替補時機結束於第一次或僅有的一次罰球時罰球隊員可處理球時。
舊:結束於裁判進入罰球區時。
P .34
19.3.6
五次犯規的球員必須於30秒內替補,根據裁判員的判斷,如果是不合理的延誤,應給違犯的隊登記一次暫停,如果該隊沒有剩餘的要登記的暫停,可登記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
舊:沒有敘述暫停或教練員技術犯規。
P. 35
19.3.7
暫停中或比賽休息時間內請求替換,該替補隊員必須在進入比賽前向記錄員報告。
舊:沒有比賽休息時間內的規定。
P.39
23.2.3
新增:在爭球期間如果隊員移動到界外或他的後場,一次跳球情況發生。
24.1.1第三段
運球的時候球可以被擲向空中,只要擲球的隊員用手再次觸球之前球觸及地面另一隊員。
舊:沒有「其它球員」。
注釋第廿四條
球員將球拋向籃板,之後同一位球員再觸球,視同運球一次。
P.41
25.2.1第二點的第一小點
移動或運球時:如果一腳正觸及地面,該腳成為中樞腳。
舊:一腳著地,則此腳在另一腳著地時即為中樞腳。
P.41
25.2.2第一點
的第二小點
傳球或投籃時中樞腳可以離地,但在球離手前任一腳均不得再落回地面。
舊:傳球或投籃時中樞腳可以離地,但在球離手前中樞腳不得再落回地面。
P.41
25.2.2第二點的第二小點
行進間或運球後傳球或投籃,球員可以中樞腳起跳,再以單腳或雙腳著地(即單→單、單→雙均可),但球離手前雙腳均不得落回地面。
舊:只可以單→雙。
P.42
26.1.1
當球隊在前場控球活球並且比賽計時鍾正在運行時,該隊的隊員不行在對隊限制區內停留超過持續的三秒鍾。
舊:球隊於場上控球時,不得在對隊限制區內停留超過三秒鍾。
P.44
28.2.2
新增:若因以下原因,由原控球隊在後場發球,則8秒鍾應以任何剩餘的時間繼續:
*球出界;
*一名同隊隊員受傷;
*一次跳球情況;
*一次雙方犯規;
*雙方球隊的相等罰則抵消。
P.45
29.1.2.第三點
若24秒違例後對方隊員即時和清楚地獲得了控制球,在此種情況下,信號應被忽略並且比賽應繼續。
舊:發生違例,比賽必須中止。
P.48
31.2.2;31.2.5
新增:罰球狀況的干涉得分、干擾球違例的敘述。
(舊規則並未敘述,但handbook中有所敘述。)
P.49
31.2.6
刪除第三點24秒訊號響起
新增:任何球員不得在球觸及籃圈後,仍有可能進進球籃的情況下觸球。
P.62
36.2.2第二點
新增:違犯體育道德犯規罰球後,由中圈跳球開始第一節。
Q:是否表示比賽休息時間中可以宣判U-FOUL?
P.63
37.1.2
隊員被判2次違犯體育道德犯規,應被取消比賽資格。
舊:再次違反體育道德犯規,應被取消資格。
P.67
38.3.1第八點
新增:故意跌倒以騙取對方犯規應判技術犯規。
P.68
38.4.2
所有技術犯規的罰則均為兩次罰球加中線界外球。
舊:場上隊員的技術犯規罰則為一次罰球加中線界外球。
P.47
44.2.5
不該罰球而罰球或主罰球員錯誤的更正,取消因錯誤而執行的罰球,但所有罰球的伴隨活動均不得取消。
舊:錯誤的罰球及其伴隨活動均取消。
44.2.5第一點
新增:不該罰球而罰球或主罰球員錯誤更正後,比賽的恢復如下:若錯誤發生後計時鍾從未啟動,則應賦予被取消罰球之球隊發界外球。
44.2.5第二點
新增:若比賽計時鍾已啟動且:
--發現錯誤時之控球隊或被賦予球權的球隊,與發生錯誤時之控球隊為同隊或;
--發現錯誤時沒有任何控球隊,
則應賦予錯誤發生時之控球隊發界外球。
P.78
44.2.5第三點
新增:發現錯誤時之控球隊是發生錯誤時之控球隊的對隊,則應由跳球狀況恢復比賽。
P.79
44.2.5第四點
若計時鍾已啟動,在發現錯誤時有罰球需執行,應於執行罰球後,賦予發生錯誤時之控球隊發界外球。
P.81
45.4
新增:裁判員不得與場上兩隊有任何關系。
45.6
裁判員服裝應由裁判員汗衫、黑色長褲、黑色襪子和黑色籃球鞋組成。
舊:灰色上衣。
P.82
46.5
主裁判員應執行每節或每決勝期開始之跳球或界外球。
舊:未敘述界外球的情況。
P.84
47.5
一名裁判員受傷若無法於五分鍾內恢復……。
舊:一名裁判員受傷若無法於十分鍾內恢復……。
P.85
48.1第五點
新增:上半場結束時,因球隊轉換進攻方向,記錄員必須立即轉換交替擁有箭號的方向。
P.89
50.4第三點
發生跳球狀況後,若由原控球隊發球,則24秒按剩餘時間繼續計算。
舊:跳球狀況發生,24秒應重置。
取消比賽休息時間內的技術犯規的陳述。
取消罰球相關伴隨活動的陳述。
所有罰球均由前導裁判執行
Ⅷ 籃球裁判跑位示意圖
你要我把跑點陣圖畫出來么?我是體育教育專業的,大學主修的就是籃球,我還是國家籃球二級裁判,你所謂的籃球裁判分為2人制和三人制裁判,跑位上會有點區別,但是不是很大。2人制基本分為前導和追蹤的跑位,三人的稍微會復雜點。你需要我畫的話,可以把你的郵箱留下,我會給你個詳細的跑位示意圖。
Ⅸ 籃球比賽兩人執裁時如何跑位
一個前導裁判在端線處,另一個叫追蹤裁判在中線附近。兩裁判把半個籃球場分成六個區,各個負責一部分進行執裁。攻守轉換時,則前導變為追蹤,互相轉換。
Ⅹ 裁判員跑位的原則是什麼
裁判員跑位的原則:
(1)沿對角線呈S型跑動。
(2)經常處在球的左側後方10—15米。
(3)經常與助理裁判員保持密切聯系。
(4)搶好角度,不影響隊員的活動和傳球路線。
裁判員是比賽的組織者、領導者、執法者。現代足球運動發展對裁判員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責任更為突出。他要為提高比賽質量,促進技、戰術的發展,保護雙方運動員的健康盡守職責。
為了做到這一點,裁判員必須提高控制比賽的能力及判罰的准確性。積極的跑動、恰當的選位是提高控制比賽能力及判罰准確性的重要因素之一,而積極的跑動與正確的選位,是其控制比賽能力及准確判罰的前提和保證。
(10)二人制裁判跑位擴展閱讀:
裁判員的跑動方法分為正面跑、側面跑、倒退跑。不論採用哪種跑動方法,其基本的要求是始終面向球,因為雙方隊員爭奪的焦點是球。
一般情況下,裁判員在球的進攻方向後面時採用正面跑;裁判員在球的進攻方向前面時採用倒退跑;裁判員在球的進攻方向側面時採用側向跑。
由於場上情況變化無常,裁判員的跑動方法也要隨之變化。在比賽進行中,裁判員的活動是以球為中心的緊隨進退的,雖然現代足球比賽戰術打法多種多樣,但進攻形式都是通過中路進攻、邊路進攻和轉移進攻,最後突破防線達到射門的目的。
因此,裁判員必須了解和掌握在不同戰術情況下的跑位方法,搶佔有利的觀察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