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田徑裁判員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田徑來裁判員應該具備的條件源:
1、思想作風正派,公信力強;
2、在中國田協注冊的田徑國家級裁判員;
3、年齡在60周歲以下。
4、具有決策能力。即對判斷的結果作出最終裁決。
5、具有操作能力。即根據最終決定.以吹哨或打手勢的方式作出反應。
(1)什麼是田徑裁判擴展閱讀:
首先作為應該田徑裁判員,應該具備相應的職業道德,做到公正無私,保證每場比賽的公平進行。並且應具有認真負責的態度,保證裁判工作的順利運行,准確的記錄運動員記錄時間。
裁判員要有高度的組織紀律性,高度的組織紀律性是全體裁判員隊伍必須具備的條件。而整體性是做好裁判工作的重要保證。保證裁判員在賽場上的入場、退場和工作中的協調一致性,以及在裁判在工作過程中的儀表姿態,都要能體現裁判隊伍高度的組織紀律性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必須公正無私,保證運動員競賽條件都是均等的,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是裁判員的基本素質,它不僅能保證裁判工作的順利進行而且還可以為運動員創造好成績創造條件。
⑵ 田徑裁判分為幾個等級
42.1/2的,聽我的沒錯,我就是干這個的。
⑶ 田徑各項裁判長職責
根據2012年最新的田徑規則的第125條「裁判長」,田徑裁判長的職責如下:
1、裁判長應保證本規則(和有關技術規程)得到執行,處理發生於比賽期間(包括熱身場地,檢錄處和賽後控制中心,直至頒獎儀式)以及本規則(和有關技術規程)未做明文規定的任何問題。
2、涉及紀律問題時,檢錄裁判長的監督職責應從第一檢錄處熱身場地到比賽場地。在所有其他情況中,相關項目的裁判長應有權對參加該項比賽或在比賽中的運動員進行判罰。裁判長不能代替裁判員和檢查員,但是可以根據規則,基於自己的觀察採取任何行動和作出決定。
3、裁判長應檢查所有有關的比賽成績,處理任何有爭議的問題,與(電子)測量裁判員一起監督創紀錄的成績測量。每項比賽結束後,成績單應立即由相關裁判長簽名後交給競賽秘書。
4、任何運動員如果在比賽中違反體育道德或者有不正當的行為,裁判長有權予以警告或取消比賽資格。給予運動員警告,應向運動員出示黃牌;取消比賽資格,應出示紅牌。這兩種處分均應填入成績記錄卡。裁判長做出的警告和取消比賽資格的處分應並傳達告知給競賽秘書和其它裁判長。
5、只要情況允許,裁判長可以根據任何可獲得的證據,重新做出決定(在比賽現場或出現口頭抗議時)。通常,這些重新做出的決定應在相關項目的頒獎儀式之前,或者在仲裁組作出有可操作性的決定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