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現實有個律師做到了逆轉裁判成步堂龍一的成就,那麼他在律師圈裡的名氣會怎麼樣一個月能賺多少錢
現代沒有逆裁中的法庭體系,律師不等於偵探。不要玩了逆轉就像當律師,畢竟和現實出入很大。而且律師是賺委託費的,有委託賺錢,沒委託餓著
『貳』 逆轉裁判和真實法庭審判有何區別
嗯。以下是我的簡介:
1.可以無限量的聽證詞。
2.檢察官會打人,現實生活中話法警早就把他請出法世橋庭了。
3.證人的話有很多矛盾。現實中,律師也不可能總干這些挑毛病的工作。
4.很多時候律師把局勢180度的逆轉了(從有罪到無罪了)。現實生活中不大可能,因為檢察機關或者警察不可能這么無能。
5.游戲中的律師不牽涉到法律知識的論述,現實中不可能有律師不說法律的。
6.證人的一些動作,搜吵猛比如抽煙啊。現實中是不準許的。
7.缺少很多必要元素,如:當事人。
8.那法庭造的太虛擬,怎麼可能審判長,觀眾坐得那麼高,檢控方辯碰雀護方那麼低。
9.現實中,檢察官和律師都應該坐著。
嗯,就這么多了吧,其實他的這些設計都是為了我們玩家和營造氣氛用的啊。我還是很喜歡這部游戲的,我呢,衷心的祝願您游戲愉快!
『叄』 NDS NDS上逆轉裁判有多少作
nds上有三部,一部叫《逆轉裁判:復甦的逆轉》它是在GBA上的逆轉裁判1的基礎上,多了最後一話內內容容……(當然玩法也因為NDS游戲機而有點不同……)
再者是《逆轉裁判4》,也是NDS上的。
最後還有一部是以御劍為主角的《逆轉檢察官》同為NDS上的……
機種嘛是任天堂的NDS系列游戲機,後綴名嘛是".nds"……
除這三部和GBA上的三部,就暫時應該沒別的逆轉了……
『肆』 逆轉裁判共多少作
逆轉裁判GBA上出了以成步堂 龍一為主角的三款。後來將這三部移植到NDS上,其中專一代追加了第屬五話復甦的逆轉。其後在NDS上推出了逆轉裁判4,是以王泥喜
法介為主角,成步堂 龍一成為配角。去年出了逆轉系列的新作逆轉檢察官,是以御劍 憐侍為主角
『伍』 逆轉裁判1第二話 逆轉姐妹攻略 速度!!!!!!!
逆轉姐妹
「9月5日上午9點27分 綾里法律
事務所」
電話鈴聲響起,原來是所長打給她妹
妹的,拜託她在開庭以前保管一下證物——一個「
思想者」的座鍾。座鍾現在不走了,因為把裡面零
件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入了一份文件,那就是
證物。約好晚上9點讓她妹妹去事務所去拿。
「9月5日晚上8點57分,綾里法律
事務所」
一個陌生人的聲音:千尋小姐,
把那文件交給我吧。
所長:這里沒有你想要的。
陌生人:你說謊的水平好象不高
啊,不就放在那裡嗎……藏著那份文件的「思想者
」。
所長:為什麼你會知道!
陌生人:哈哈哈,難道你不知道
嗎?收集情報就是我的工作。
所長:我太大意了。
陌生人:很抱歉,有一件事要和
你約定,那就是……要你永遠的沉默……
「9月5日晚上9點零8分,綾里法
律事務所」
主角來到事務所找所長,但是覺
得不對勁,而且聞到了血腥味。
使用移動指令進入所長室,看到
了驚人的一幕,一個女孩正扶著奄奄一息的所長靠
在牆上。
此時女孩暈倒,將其安置到休息
室。回來看所長,身上只有微熱,已經差不多要…
…
發現所長身邊是橫卧著的凶器—
—「思想者」的雕像,地上都是玻璃碎片,還看到
所長身旁有張紙片。上面用血寫著——マヨイ。
然後到房間右側調查電話時,這
時突然窗外有人大叫……原來對面旅館有個女子正
拿著電話話筒看著這里。
回到事務所發現女孩已經醒了,原來
她叫真宵。主角突然想起那張收據上用血寫的字。
這時主角選擇「對話」可以了解到女孩就是所長的
妹妹。當主角拿出證物——領收書(收據)給她看
時,她嚇了一跳。這時警車聲響起,原來是剛才那
位女子報的警。刑警發現收據後逮捕了真宵。
在拘留所探望室,主角表示願意擔任
她的辯護人。與真宵交談後得知她是正在學習的靈
媒者(以靈力作為媒體來和靈魂進行交流)。接著
問起當日的情況,她想給主角聽她手機里的通話錄
音,卻發現,手機被刑警沒收了。這時真宵表示有
事拜託主角,給了一個辯護人地址。主角同意去找
那個辯護師,來到星影律師事務所,卻發現沒人。
回到拘留所從真宵處知道了綾里家族
的事:父親在她們年幼時就去世了,母親也下落不
明,綾里家族的女子都有很強的靈力。15年前,因
為一個男人,她們的母親「破滅」了,也就是消失
了。幾年後,她姐姐說要當辯護律師,就下山去了
,那以後真宵就一直一個人住著。然後主角就關於
她母親「破滅」的事詢問了一下。原來在15年前,
有一起讓社會恐慌的殺人事件,警方無論如何都要
找出兇手,所以就拜託她們的母親用靈力和死者對
話找出兇手,結果那個罪犯被逮捕了。但是因為她
們母親的一句話,那個兇手無罪釋放了,然後有個
男人把這作為獨家新聞,就作假調動媒體陷害她們
的母親。結果成為了全日本的笑柄,從姐姐那裡得
知,那個男人叫做コナカ。
在綾里法律事務所碰到了那個刑警,
得知他叫糸鋸圭介。經過交談可以得到所長的解剖
記錄,並了解到檢察局將會派稱作「御劍檢事」的
ミツルギ作為檢察官,聽說他為了取勝而不擇手段
。給刑警看證物了——真宵のメモ。然後會有選項
,是否要告訴刑警想拿回手機的實情。但無論選哪
個,主角都會編個謊話來隱瞞,然後得到真宵の攜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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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帯電話。
再次來到星影事務所,發現辯護師星
影回來了。但當主角說明來意時,他卻拒絕了,借
故事務繁忙。然後又問了那幅牆上的畫,那是他十
分看中的畫。回到拘留所,主角告訴真宵那個辯護
師拒絕了她的委託,然後就決定替她辯護了。
但還有個疑問,那旅店裡的女子的抽
屜中到底有什麼?所以就趕到旅館,正好碰上那女
子在洗澡,趁此機會正好調查一下屋子。並且有個
服務員讓主角轉告那個女子,コナカルチャー股份
公司叫小中的打給她電話過。主角覺得這名字耳熟
,突然想起這名字是真宵提到的讓她母親「破滅」
的那個男人……
於是開始調查,在抽屜中竟然發
現了竊聽器。記錄之後,就要開庭了……
「9月7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
一法庭」
第一證人——刑警糸鋸圭介上庭,以
一張圖片的形式進行事件現場的說明:死者倒在窗
口處,因被鈍器所擊流血過多致死。凶器「思想者
」的擺設就橫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
是可以利用的。
擺設被送到法官那裡,那張圖片
被登錄法庭記錄。刑警表示當時立刻逮捕真宵是有
足夠證據的,所以法官提出讓刑警開始關於逮捕理
由的證言。
證言結束後從真宵那裡會扔來紙
條提醒主角無論如何都要拿出氣勢,讓證人有所動
搖。
尋問開始了,主角以第5句證言提
出了質疑。
主角:你為什麼會立刻逮捕真宵
?
刑警:因為那是目擊證人說的。
主角:你剛才是否說,因為有了
鐵證如山的證據,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麼說的。是我
嗎……
檢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確實說
了。
主角:那樣可疑放盪的女人證詞
,怎麼能算鐵證呢!
刑警:什麼!梅世並不放盪,而
且也不可疑。那個……雖然有點放盪……
法官表示刑警的證詞有問題,所
以想讓他再次開始證言。
刑警再次作出證言,作完後法庭
上下一片喧嘩。
再次尋問開始,以解剖記錄來質問第6
句。一番爭辯後,從檢察官那裡得到了新的解剖記
錄,然後就帶上第二證人——目擊報警證人梅世。
檢察官開始盤問這女子。她回答事件發生的9月5日
晚上,她在旅館。她說是那天下午辦理的住宿手續
。那間房正好對著事務所。然後她也作出了一番證
言。
主角以第3句證言提出了質疑,在
梅世目擊的兇手是否真宵上出了問題,所以法官再
次要求她進行證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證言後,主角還
是抓住老問題——光看外表是無法知道那是一個時
鍾的。
梅世:因為,我聽到了那時鍾報
時了。
檢察官:旅店離事務所很近,能
聽見也不奇怪。
然後主角選擇回答:時鍾應該不
會響的
再選擇說明原因:裡面沒有機械
裝置
法官立刻調查時鍾,證實了那裡面確
實是空的。但是檢察官表示,還不知道裡面的機械
裝置是否在事發以前就已經沒有了。所以法官要主
角證明這一點——機械裝置是何時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從對話中證
明了這一點。但是梅世又說,因為在外面也看到過
同樣的時鍾擺設。主角以「思想者」的時鍾作為證
據,表明這是他朋友親手製作的,在商店裡是看不
到的。
這時梅世發怒了。法官讓主角來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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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
說明一下為什麼她會知道那是時鍾。
主角選擇回答:因為她聽到了情
報。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進一步的證據,主
角就以發現的竊聽器作為證據揭發女證人在竊聽事
務所的電話。但是檢察官反對主角的說法,要讓主
角拿出可以證明「通過竊聽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時鍾
」的證據。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證明了這一點。
梅世惱羞成怒,這時主角瞅准機會開始反擊。
是你乾的吧?為什麼要竊聽?
但是梅世稱當時因為有服務生為
她服務,所以可以證明她不在現場,和事件無關。
主角選擇盤問服務生,但檢察官表示
反對:如果要盤問,就要答應一個條件。那就是,
服務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證明梅世在場的話,那麼主
角要承認被告有罪,不能再進行辯護。主角只能答
應。
服務生作為證人上庭,也作出證
言。
起初主角並沒有找到什麼破綻。
當法官正要宣布證人可以離開時,主角要求提出最
後一個問題。
這幾個選擇分別是從不同角度來拆穿
服務生,使他只能老實交代真相。原來是檢察官不
讓他把這些說出來的。辦理住宿手續的是2人——梅
世和另一個男人,而且在9點送咖啡去客房的時候,
並沒有看到那個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應
該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為檢察官隱瞞了那個男
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進一步調查後,
再開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談了一
下後,打算繼續尋找線索。
拘留所會面室,主角找梅世談話,但
從她口中沒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務所,
發現牆上的畫不見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只能
拿其中一張作為法庭記錄。
在旅館給服務生看「DL6號事件。資料
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書。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面前拿
出DL6號事件資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書,用連哄帶勸
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
。他是信息處理公司的老闆小中,以販賣情報來賺
錢的「專家」。來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談了
一番。發現他房間里的那幅畫就是星影的那幅,還
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書。但是他對事發當天夜晚的
事閉口不談,聲稱警察局和檢察院都是他說了算。
在和小中的(繪のこと)對話中、選(いい繪です
ね)以外的選項。
現在去星影法律事務所可以碰到星影
。雖然一開始他還是不想說,可當主角提及那幅畫
時,他覺得只能全盤托出了。原來,小中一直在干
威脅別人的營生,他的公司就在尋找人們的把柄。
星影這15年裡一直付給他錢,就是因為《DL6號事件
》。他之所以沒有接受真宵的辯護委託,果然是因
為受到了小中的脅迫。星影告訴主角要逮捕小中是
絕對不可能的,因為他掌握了法官、律師、檢察院
長、警察乃至政治家等司法部門要員們的把柄,可
以隨便操縱他們。
主角還了解了《DL6號事件》的真相—
—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個靈媒師的委託,就是所
長的母親。她接受了警察的委託,想利用靈媒來進
入殺人事件被害者,但失敗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
欺詐。但是那事件至今沒有解決。星影受到脅迫,
是因為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託靈媒師,這
是絕對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卻讓小中知道了。最後
星影對主角說:好吧,你執意要和他斗,就去綾里
事務所好好調查一下吧。因為千尋所長一直在追查
小中,所以一定會留下某些記錄的。
因此,主角立刻趕到律師事務所。調
2008-2-22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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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架,發現三個文件。一一閱讀後,發現有一
頁不知被誰拿走了。最後得到了「新聞記事」作為
法庭記錄。然後把這個拿給小中看,小中竟然打電
話給檢察院長,說要告發主角是殺死綾里所長的罪
犯,而且他要作為目擊證人出庭,並叫來了刑警立
刻逮捕了主角。
「9月8日下午3點37分,拘留所會
面室」
「9月9日上午9點52分,地方法
院被告人第一等候室」
這里碰到了檢察官御劍,他告訴
主角,檢察院院長叫他無論如何都要讓證人的說法
成立,而且法官也會站在他們那一邊。
「9月9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
一法庭」
現在開庭,主角將為自己辯護。
小中出庭作出證言。
在尋問開始時要注意一下手頭的
法庭記錄,最好把新老法庭記錄都翻一翻。質問第8
句證詞,再用梅世の證言書找出小中新證言中的破
綻。
主角:梅世明明說是看到被害人
向右逃跑,但是你說向左。如果照你所說,被害人
逃跑的方向根本就是死路一條。你又如何解釋!
小中:奇怪啊,我明明看到是往
左逃的啊……
真宵:辯護人先生,他好象也不
像在說謊啊。
法官:辯護人,你對梅世和小中
的說法,有什麼看法?
主角選擇回答:二人都說得對。
主角:小中和梅世都沒有說錯,
因為……小中的目擊現場不是在旅館,而是在綾里
律師事務所!
法庭內一片喧嘩,主角將情況進
行詳細說明。但是小中想抵賴,而且又有法官和檢
察官支持他,只能讓他再一次進行證言。
當小中關於向左逃跑的證言作完後,
尋問開始。主角以解剖報告指出被害人只受到一下
打擊。當要小中對此作出解釋時,檢察官和法官想
阻止主角繼續尋問。但法庭上下都極力站在主角一
邊,要求繼續審問小中,法官只能讓主角繼續盤問
。
小中再次作出了證言後,主角問他聽
到了什麼的響聲,他說是立式台燈。主角認為他不
是聽到,而是看到。所以小中更正了證言:向窗外
看去,看到立式台燈滾在地上。然後主角拿出台燈
的碎片,對這句繼續發問並指出台燈不可能滾在地
上,而是已經破損了。
主角:即使你看到了碎片,你不
可能知道那就是立式台燈。那麼,你到底是在什麼
時候看見那立式台燈的呢?快回答!
小中:那,那還用問?當然是…
…倒……倒下前看到的。
主角:那就是說,你是在被害人
受襲擊前看到的立式台燈吧?
小中:對!那樣……就沒問題了
吧?
主角:有很大的問題!小中,你
說的是那樣的吧:在殺人時間引起前,從旅店的窗
口處看到了立式台燈。
小中:YES!就是那樣!
主角:那是不可能的!立式台燈
根本就不可能看見!
主角拿出法庭記錄中的上面圖。
主角:從旅館能看到事務所的,只是
這樣一片區域,但是卻無法看到立式台燈。所以,
小中!如果你在板東旅館的話,那麼那燈是不可能
看見的!然後,倒下的燈,你也是看不見的。因為
那粉碎的玻璃,怎麼看都不會知道那是燈的碎片。
那麼,你到底是什麼時候看到的那燈呢!只有在那
燈倒下的瞬間!能看見的地方,只有綾里法律事務
所。也就是說,犯罪的瞬間,你就在殺人現場!
就在小中幾乎崩潰,就要認罪的
時候,檢察官卻橫插一腳。
檢察官:等一下,小中,我看你還是
認罪吧,把放竊聽器的事,都說出來吧。各位,小
中頭腦有些混亂,所以由我來解釋一下。其實是他
進入事務所放竊聽器的,所以才看到了那燈的。
所以,只有讓小中再一次進行證
言。
尋問開始後主角找不到任何破綻。就
在這時,他彷彿看到了千尋所長,原來是所長藉助
真宵的靈力在和主角對話。她告訴主角,那張收據
就是決勝的關鍵,那一定是小中寫的字。她叫主角
看那張收據的背面。原來是一張10萬日元的那個立
式台燈的收據,而且是9月4日買的,正好是事件發
生的前一天。而小中說他看見那盞燈卻是在事件發
生前的一個星期里,那時候根本還沒有那燈!
「9月9日下午1點16分,地方法院
第一法庭」
再次開庭。原來先前主角暈過去
了,所以暫時休庭。現在尋問開始。
主角就拿出那張收據,指出小中的破
綻。就在法官也在事實面前只能執行公正的時候,
那位檢察官又橫插一腳,想要改日再審判。所以法
官也就同意了延期到第二天。
就在這時,所長通過真宵,給了主角
一張記錄。主角把這給法官閱讀,聽到的都是些熟
悉的名字,這些都是政界、經濟界的名人。小中聽
到大吃一驚,這時所長又通過真宵對小中說:如果
你不認罪,我就把這張表交給新聞媒介。小中果然
吃這一套,立刻把什麼都招了,法官立刻宣判主角
無罪釋放!
在等候室中,見到了通過真宵身體的
千尋,她讓主角今晚9點來事務所。晚上主角來到事
務所,聽到的是所長的聲音 ,這時突然真宵出現。
原來一直都是她在扮演著所長,並非什麼靈力。她
交給主角一張所長寫的紙條,就是讓主角接管事務
所,成立「成步堂律師事務所」……真宵也會協助
主角的,他們互相握手。
就在這時,主角真的聽到了所長
的聲音:加油啊,成步堂君,我會一直看著你,支
持你的。
真宵:成步堂君,快走啊。
主角:去哪裡?
真宵:當然是去吃拉麵啊。這附
近有一家很不錯啊,快走吧!
主角:知道啦,知道啦!
『陸』 逆轉裁判崔斯特合那幾個一起出的多少錢
35 45 89 45
『柒』 求逆轉裁判 復甦的逆轉攻略
第五話 復甦的逆轉
2月22日 上午10點2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交談
話題一關於小茜(追加「科學搜查官」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本案(追加與千尋的關系」的話題)
話題三科學搜查官
話題四與千尋的關系
移動到拘留所
2月22日 某時刻 拘留所會面室
交談
話題一關於案件
話題二關於被害者
話題三關於寶月巴(追加「與千尋的關系」的話題)
話題四與千尋的關系
回到了我的事務所,和小茜商量下一步的安排
移動到地下停車場
2月22日 某時刻 檢察院地下停車場
地下停車場的調查場景分為兩個部分,左邊是入口外側,而右邊則是案發現場。
調查
調查左邊地上的錢夾
小茜還教我其科學搜查方法中進一步調查證據的「3D證物調查」。
QUOTE:
科學搜查之一——3D證物調查
例如在這里當把坐標移動到錢夾的按鈕上後,再進行調查即可打開錢夾,並能找到更新的證據,得到多田敷道夫的ID卡。「刑警 多田敷道夫 ID編號:5842189」(錢夾被更新為多田敷道夫的ID卡並收入法庭記錄中)
看到了市之谷響華——罪案發生當時情況的那位目擊者。
交談
話題一關於案件
話題二關於目擊
話題三關於響華
話題四關於檢察院
移動到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2月22日 某時刻 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第1202號室
交談
話題一關於案件(追加「關於寶月巴」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御劍
話題三關於寶月巴(御劍的小刀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調查沙發上的獎杯
用證物「檢察院獎杯」質問御劍後,追加「關於案發當日」的話題。
話題四關於案發當日(御劍的停車記錄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回到地下停車場再移動到警察局
2月22日 某時刻警察局入口
系鋸刑警交談
話題一關於本案
話題二關於搜查
調查警察局外面的逮捕君(逮捕君的玩偶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用多田敷道夫的ID卡質問系鋸,追加「關於多田敷道夫」的話題
話題三關於多田敷道夫
用御劍的小刀和檢察院獎杯質問系鋸,追加「關於御劍的流言」的話題
話題四關於御劍的流言(系鋸的介紹信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移動到地下停車場
2月22日 某時刻 檢察院地下停車場
用系鋸的介紹信質問罪門
交談
話題一關於被害者(多田敷道夫的驗屍報告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話題二關於罪門
調查
調查汽車左邊地上的那個手機,得到手機後進行3D證物分析,希望通過按重播鍵來發現其最後一個撥出的電話對象。(手機被收入法庭記錄中)追加「關於寶月巴」的話題
調查後車箱(多田敷的筆記被收入法庭記錄中)上面寫著「6-7S 12/2」
調查取證完後繼續就剛才所追加的話題與罪門展開交談。
話題三關於寶月巴,追加「檢察院里的氣氛」的話題
話題四檢察院里的氣氛(手機的記錄被更新)
2月23日 上午9點34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3日 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地下停車場的俯視圖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證言階段
證人:市之谷響華
證言一關於目擊
「①由於職業習慣吧,我總是能預感那天會發生些什麼。②在我去給我男朋友送便當的途中……。③我突然感覺到有什麼不對勁,也許是我過去出色的偵探直覺在起作用了吧。④盡管有鐵絲網隔開的,但我看清楚了主席檢察官站在旁邊那輛顯眼的小車旁。⑤主席檢察官的右手拿著一隻小刀……。⑥刀捅進了多田敷刑警的胸部!」
詢問第一句
問市之谷女士是怎麼知道那天一定就能預感發生什麼
詢問第四句
問市之谷女士具體所指的「顯眼的小車」是什麼
(現場照片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指證第五句,出示「現場照片」
選擇第一項「我反對」
更新第五句證詞
⑤這場謀殺完全是事先策劃好的!那雙橡膠手套就能證明!
指證該句,出示「御劍的小刀」
證言二女王的推斷
「①寶月巴是准備好了要殺多田敷刑事的!②那也是她為什麼要傳喚被害者到檢察院來的原因。③我敢肯定主席檢察官與被害者之間有很大的過結。④不然的話就沒有什麼能夠讓人變成瘋狂的殺人機器一樣一刀又一刀地……」
指證第四句,出示「多田敷道夫的解剖記錄」
更新第四句證詞
④她的紅色圍脖使我看上去以為那是血跡……但那整個兇殺場景還是很可怕的。
指證該句,出示「現場照片」
證言三逮捕被告人
「① 在罪行實施後,嫌犯准備試圖從所隔開的她那邊的後方逃離現場。②我快速地上前去抓住她,告訴她有被懷疑的權利,並當場將其拘逮捕。③啊,對的,當我逮捕到她的時候,她提起了她的圍巾。④這也正使我混淆了自己剛才的證詞!⑤主席檢察官當時還試圖逃脫,但是她的對手是我市之谷響華,一切反抗都是徒勞的!」
詢問第二句
針對她所說的「快速地」上前抓住被告,我有必要進行更詳細的追問。
選擇第二項「進一步詢問」(さらにゆさぶる)
通過現場的俯視圖來分析,證人的便當店的車是停在B區的「來訪者」這里,所以她是站在那附近的話那麼離A區的那輛紅色小車大概就是如她所說的10米的位置。但是疑問就是那有道鐵絲網把兩個區域隔開的,她說自己是爬到鐵絲網上面並從那翻過去的。
L第三句
「她的圍巾」又具體是什麼?
選擇第一項「詳細詢問」( 詳しく聞く)
(手機的記錄被更新)
更新第四句證詞
④她放棄了用牆上的公用電話而換用她自己的手機來打電話!詢問該句
詢問第五句
希望證人確切地說明一下剛才提到的被告當時「試圖逃脫」的這一點。
指證第四句,出示「地下停車場俯視圖」
按照俯視圖來看,公用電話是在停車場A區的後部,而如果證人真的是在B區的話,是絕對不可能看到的。
選擇第二項「目擊場所」(目撃した「場所」)
裁判長大人要求我在俯視圖上指出證人目擊時所在的真正位置。指出下屏地圖左上方的「守衛室」
選擇第二項「到罪案現場的距離」(現場までの距離のちがい)
選擇第一項「表示異議」(異議を申し立てる)
證言四決定性的證據 證人:市之谷響華
①我必須提到在我到達案發地點之前沒有看到案發現場的那5分鍾。②那麼現在要說說被害當時所穿的那隻鞋。③我在鞋上面發現了兩種不同血型的血跡,一種當然是被害者的。④而另一種,就是那位嫌犯,寶月巴女士的。⑤這只鞋證明了一切,並且是毋庸置疑的決定性的證據!
被害者的鞋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選擇第二項「我有疑問」(モンダイを指摘)
指出鞋底的血跡
出示「現場照片」
指出車尾處的消音器
出示「寶月巴的手機」
2月23日 上午11點56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3日 下午12點32分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進入3D證物狀態,調查刀柄處的標簽,看到上面寫有「SL-9 2」的字樣。
調查刀側處的開關,刀一下子就彈出來打開了,刀尖似乎已經受損而折斷了。
彈簧刀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證言一警察局的「事情」
證人:嚴徒海慈
① 這把小刀很特別,但我又不能說其怎麼特別。②除非是有證據來證明這把刀和多田敷刑警之間會有什麼聯系……。③對警局來說那是非常糟糕的一天,我們沒有準時地去進行搜查工作。④一名刑警在警局裡被殺……感覺真混亂啊!⑤案發時間么,也是5點15分,這真是驚人的巧合,對吧?⑥在表面上看這與本案並沒有什麼聯系,所以關於此我也不能講太多。
指證第二句,出示「多田敷的筆記」
原證言一、二被修正為:
「作為這個案子證據的這把刀子,一定是被什麼人在警局的證物存放室里給偷出來的。」
詢問修正後的第三句
選擇第一項「被害者的發現場所」
詢問最後一句
最後一句證詞更新
「我會協力的,但是我不能透露出被害者的名字,可以么?」再對該句進行詢問
選擇第二項「被害者的ID卡」
選擇第一項「能夠從這里了解到某些信息」
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2月23日 下午2點15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2月23日 某時刻 檢察院地下停車場
通過觸摸來噴灑魯米諾試劑,隨後看到的閃有藍白光的即為血跡,在這里對著小車後倉的地面觸摸即可
選擇第二項「血跡的量」回答她(血痕の量)
魯米諾試劑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交談
話題一今天的法庭
話題二刑警·市之谷響華
用證物「多田敷的筆記」或「彈簧刀」質問市之谷
用證物「現場照片」質問市之谷,追加「SL-9號事件」的話題
交談
話題三SL-9號事件,追加「刑警·罪門恭介」的話題
話題四刑警·罪門恭介
移動到警察局
2月23日 某時刻警察局入口
2月23日 某時刻證物存放室入口警備室
返回到警察局入口
移動到拘留所
2月23日 某時刻 拘留所會面室
交談
話題一關於案發當日,追加「手上的綳帶」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被害者
話題三手上的綳帶
用證物「多田敷道夫的ID卡」質問原灰獎,追加「犯罪詳情」的話題
話題四犯罪詳情,追加「被逮捕的原因」的話題
話題五被逮捕的原因
移動到警察局刑事科
2月23日 某時刻 警察局 刑事科,與嚴徒局長交談
話題一關於御劍
話題二證物存放室的案件
調查科長與之交談
多田敷刑警原來的辦公桌找到一份多田敷所遺失的報告,這是他2月21號那天原本打算提交給局長的。
「多田敷刑警遺失的報告」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追加「調查許可」的話題
話題三調查許可
經警察局入口再移動到警備室
2月23日 某時刻證物存放室入口警備室
調查證物存放室的門向罪門出示「牛排便當」 ,罪門警官同意與我們交談。
交談
話題一關於警備室
追加「監視系統」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罪門,追加「證據轉讓」的話題
話題三監視系統
向罪門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ID卡的使用記錄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1日ID卡出入記錄
7777777 4:20 PM
8730579 4:40 PM
4989596 4:50 PM
5842189 5:14 PM
4989596 5:14 PM
交談
話題四證據轉讓
移動到證物存放室
2月23日 某時刻證物存放室三號倉庫
證物存放室的平面圖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交談
話題一1天的負責人,追加「證物存放庫」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御劍
話題三證物存放庫
證物保管鎖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用證物「多田敷的筆記」或「彈簧刀」質問系鋸
追加「SL-9號事件」的話題
話題四SL-9號事件
用證物「ID卡的使用記錄」質問系鋸,ID卡的使用記錄被更新
調查
調查證物存放室右側隔離帶上所掛著的那隻手套
橡膠手套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在手套下方還掛著標簽,3D放大後仔細一看,標簽上還寫著「SL-9 11」的字樣,這應該是當時該案的證據之一。
進入法庭記錄使用魯米諾試劑,對著那黃色隔離帶區域進行噴灑,發現了一大片的血跡。
然後對隔離帶左邊第二層的證物櫃進行噴灑,在上面發現一個右手的血手印。
最後切換到存放室的左側畫面,對著最左邊第二層的證物櫃進行噴灑,也發現一個血手印,不過是左手的。
接著再調查剛才黃色隔離帶區域內發現最大片血手印的地方
是一堆打碎的東西,據系鋸刑警介紹這也是當年與SL-9號事件有關的證據。
選擇第一項「深入調查」(詳しく調べてみる)
全部碎片共有八塊,按照以下順序來拼湊完成即可:
No.5→No.4→No.6→No.1→No.8→No.3→No.2→No.7
放不穩的瓶子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出警察局經檢察院地下停車場移動到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2月23日 某時刻 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第1202號室
交談
話題一詢問委員會
話題二關於明天的審判
用證物「ID卡的使用記錄」質問御劍
用證物「彈簧刀」質問御劍
交談
話題三偽造的疑惑
指紋檢驗用具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接著再由地下停車場出去,經警察局入口到達警備室後進入證物存放室
2月23日 某時刻證物存放室三號倉庫
首先從倉庫右側系鋸的那個證物櫃上的右手手印開始調查。
指紋調查需要先選定目標手指,然後再通過觸控下屏來灑上鋁粉,注意鋁粉一定要灑得足夠多,否則的話可是檢驗不出指紋來的。灑完粉後再對著Mic吹氣,直到指紋現出來則可,接著最後的就是指紋對照工作,在下方的人物記錄中選擇我們認為有嫌疑的人選,當兩邊的指紋對照相符合時,即為成功。
應該選擇左下方那個不大明顯的手指印來作檢驗。
對照選擇「系鋸圭介」
倉庫左側的那個櫃子上還有個左手的血手印
調查倉庫左側左邊第二排的那個櫃子(下方有個白色三角形)
選擇第一項"指紋検出"
這時不要選擇有血印的手指,應該選擇中指左邊沒有血跡的無名指位置處來進行指紋檢驗。
對照選擇「罪門恭介」,罪門的指紋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4日 上午9點41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1休息室
2月24日 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證言一關於案發當日的事
證人: 原灰獎
詢問第一句,詢問第二句
ID卡的使用記錄被更新
詢問第三句、詢問第四句、詢問第五句
監視器的錄象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證言二關於現場的神秘人
指證第三句,出示「監視器的錄象」
指出錄象中17:14:32的時候多田敷刑警櫃子上方的燈
指出錄象中17:14:43的時候「多田敷刑警」開櫃子時所掉下的東西
出示證物「橡膠手套」
證言三關於現場的神秘人2
①這里還有另一樣東西可以證明那個人就是多田敷刑警本人。②要進入證物存放室的話則必須使用自己的ID卡。③當ID卡使用的時候必定會留下記錄的數據。④在案發的那個時間段,就有他曾經使用過該卡的記錄。
指證第四句,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選擇第一項「我有異議」(異議を申し立てる)
選擇「罪門恭介」
2月24日 上午11點3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SL-9號事件資料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4日 中午12點14分地方法院第九法
證言一關於案發當日的事
證人:罪門恭介
①我的工作就是要用眼睛不停地看著那。②他們說我每天只去巡查了三次,不過這並不是我的作風。③那間屋子可是有兩套系統在監控和保護著的。④我沒記錯的話,案發當時我正在街邊買路邊攤的東西吃。⑤我對於本案,也只是個毫無關系的旅人,所以我很不樂意來參加這個審判。
指證第五句,出示「罪門的指紋」
證言二血手印的指紋
① 正如我剛才所說的,證物存放室里有我的指紋印那是很正常的事。②很可能其中的一個指紋碰巧與那血手印在同一位置吧。③應該是兇手摸到過曾經留下過我指紋的證物櫃子。④血手印和指紋是完全沒有關系的。⑤還有就是你難道不知道兇犯是帶了手套的嗎,明白?我當時可是什麼都沒做過。
詢問第一句
罪門的指紋被更新
詢問第五句
最後一句證詞更新為
那監視器的錄象帶里不是沒有我么?
再對該句進行詢問
選擇第一項「指出錄象帶中的痕跡」(映像の痕跡を提示)
在錄象快結束即17:15:13的時候指出罪門櫃子上的那個白色小三角形
出示證物「證物保管鎖」
指著證物存放室的平面圖上「被害者」的位置
指出錄象中17:14:57的時候「多田敷刑警」衣服上的血跡
證言三罪門的自供
① 我必須得那樣去做,我不能就那樣看著它死去。②我偷走了多田敷的ID卡並裝扮成了他的樣子,我是打算把證據拿出來的。③但我沒想到原灰警員的突然出現,於是我打暈了他……④隨後准備逃跑,而且我很熟悉在哪些區域是不會被監視器攝像頭所拍下來的。⑤其實在證物存放室的5點15分並沒有發生任何的兇殺。
詢問第一句
詢問第二句
詢問第三句
詢問第四句
詢問第五句
追加證詞,指證該句,出示「SL-9號事件的資料」
選擇第一項「我有異議」
出示證物「逮捕君」
出示證物「ID卡的使用記錄」
2月24日 下午2點15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交談
話題一SL-9號事件,追加「難忘的情景」的話題
話題二案發後的事
話題三難忘的情景
追加「一些困惑的事」的話題
話題四一些困惑的事
移動到拘留所
2月24日 某時刻 拘留所會面室
交談
話題一今天的審判,加「兩年前的搜查」的話題
話題二刑警·寶月巴,追加「兩年前的搜查」的話題
話題三兩年前的搜查,追加「第一發現者」的話題
話題四第一發現者
移動到警察局入口
2月24日 某時刻 警察局 入口
交談
話題一兩年前的審判,追加「事件的痕跡」的話題
話題二罪門直斗檢察官
話題三事件的痕跡,追加「嚴徒與巴」的話題
話題四嚴徒與巴
移動到警察局刑事科後再到警察局長室
2月24日 某時刻 警察局長室
兩年前的照片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移動到警察局刑事科
話題一御劍的危機
話題二SL-9號事件,追加「青影的罪行」的話題
話題三青影的罪行
向系鋸出示「彈簧刀」追加「凶器」的話題
話題四凶器
那把彈簧刀凶器之所以破損是因為其尖端刺進了直斗的胸部並留在傷口深處
罪門直斗的解剖記錄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彈簧刀被更新
移動到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話題一「捏造」的事實
話題二關於明天的審判
話題三關於案發當日
向御劍出示「兩年前的照片」追加「獎杯的由來」的話題
話題四獎杯的由來 檢察院獎杯被更新
調查
調查御劍辦公桌下扔的廢紙 御劍的辭職信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移動到地下停車場
2月24日 某時刻 檢察院地下停車場
話題一兩年前的搜查 追加「傳說的一對」的話題
話題二在結案之後 追加「被操縱」的話題
話題三傳說的一對
話題四被操縱
移動到警察局刑事科
2月24日 某時刻 警察局刑事科
向系鋸出示「御劍的辭職信」
系鋸的ID卡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移動到警察局長室
2月24日 某時刻 警察局長室
話題一局長辦公室
話題二嚴徒局長
調查局長的辦公桌
發現一張紙,上面寫著…「SL-9號事件」!再切換到3D狀態看那張紙的背後,居然畫著一張某人高舉瓶子砸人的草圖。
證據清單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調查靠近右方牆角的保險櫃
選擇「輸入密碼」(數字を入力する)
輸入「7777777」,調查被打開後的的保險櫃
一張有著掌印的皮質布,另一樣是「放不穩的瓶子」的那一塊碎片。
向系鋸出示「放不穩的瓶子」
選擇第一項「組合碎片」(カケラを組み立てる)
放不穩的瓶子被更新
向系鋸出示「指紋檢驗用具」進行指紋檢驗——選擇檢驗中指——對照人物「寶月茜」
皮質布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4日 某時刻 拘留所會面室
話題一隱瞞的理由,選擇「嚴徒海慈」追加「嚴徒海慈」的話題
話題二嚴徒海慈(交談兩次),出示證物「皮質布」和「放不穩的瓶子」
追加「命令」的話題
話題三命令,追加「青影的刀」的話題
話題四青影的刀
證人:寶月茜
①那天我在姐姐的辦公室里等她。②一個男人突然跑了進來並挾持了我。③是罪門直斗檢察官救了我。④我永遠都忘不了我看到的那情形。⑤那個男人高舉著手上的刀並刺向了直斗檢察官……
詢問第四句
選擇第一項「詢問詳情」(もっと詳しく聞く)
選擇第一項「追問關於畫的情況」(「絵」のことを追求)
證詞修正為:
我畫出了當時的情形……不過那畫似乎被遺失了
指證該句,出示「證據清單」
證據清單被更新
證言二關於小茜的畫
①這是我兩年前所畫的畫。②是我在明亮的閃電下所看到的投射過來的影子。③在那之後我就暈了過去。④這畫上絕對是我所看到的情形。
指證第四句,出示「罪門直斗的解剖記錄」
指出畫上兇手手中所舉的刀
選擇第二項「另一把折斷的刀」(折れたナイフは他にあった)
出示「兩年前的照片」
證言三小茜的回憶
①當我看到那人舉起刀時。②我感到非常驚恐,於是就沖向他們。③我……推了手中拿刀的那人。④但就在這時另一道閃電襲來,我看見了……逮捕君。⑤他並沒有在房間里,但我肯定我看見了他的影子。
詢問第五句
選擇第一項「也許我知道這個」(ココロ當たりがある)
出示「放不穩的瓶子」調整角度使其成為看起來像逮捕君頭部的樣子
選擇「現場が変わる」、「凶器が変わる」和「犯人が変わる」中的任意一項。
選擇第一項「有留下的證據」(證拠品に殘っている)
出示「放不穩的瓶子」
在下屏連接血印拼寫出真凶名字,日版寫「茜」,英文版寫「EMA」
2月25日 中午12點06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證據法》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5日 中午12點52分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選擇「嚴徒海慈」
證言一SL-9號事件
證人:嚴徒海慈
①正如我回想起的那樣,直斗和我那天正在審訊嫌犯。②長話短說,因為我們的疏忽才造成了那個意外。③當我走進我的辦公室時,看到巴正在那裡。④似乎她已經「處理」好犯罪現場了。⑤正如你們所知道的,我實在是沒有什麼可以去「捏造」的。
指證第五句,出示「證據清單」或「放不穩的瓶子」
證言二證據和捏造
① 就我所了解的,是你是在我的辦公室里找到的。②不管怎樣,你都證明不了這些證據是在「什麼時候」發現的吧。③如果這些是在青影死後才找到的話,恐怕是沒有價值。④所以我就更沒有理由去捏造什麼了。⑤製造現場對於我來說沒有任何幫助。
詢問最後一句
證詞修正為:
如果對我來說是無意義的話我不會去成為某人的「共犯」的。
詢問該句,選擇第二項「指出共犯」(「だれか」を指摘する)選擇「寶月巴」
出示「ID卡的使用記錄」
出示「多田敷刑警遺失的報告」
出示「改刀」
選擇第二項「暫時沒有證據」(證拠はまだ、ない)
選擇「寶月巴」
2月25日 下午2點04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5日 下午2點21分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證言一嚴徒局長和「捏造」
①我與嚴徒共事多年了……②我們之間沒有所謂「威脅」的說法。③兩年前全都是我一個人在捏造證據。④當我發現直斗檢察官的屍體後,我重新去製造了現場⑤我唯一的動機就是為了盡早逮捕青影,而並不是為了小茜去做什麼。
詢問第四句
證詞修正為:
我折斷青影的彈簧刀尖並將其放進直斗屍體的傷口內。
詢問該句
選擇「為什麼要搬動屍體」(死體を動かした理由は)
證詞修正為:
因為那個被打碎的瓶子可能會破壞我製造現場的計劃。
指證該句,出示「放不穩的瓶子」
她的這句證詞有個很大的矛盾,那就是她忘了直斗檢察官臨時前曾在瓶子碎片上留下過血跡。
證言二瓶子上的血字
①我立刻就注意到了瓶子上的血跡。②但是房間里實在是太黑了,我沒有時間去檢查。③為了保險,我擦去了血跡。④因為碎片都很大,所以我能確定把它們都處理了。⑤我唯一需要去考慮的就是在他們發現之前把碎片都擦乾凈。
指證第四句,出示「放不穩的瓶子」
證言三真正所見到的情況
① 當我到那的時候,看到直斗的身體被盔甲上的利刃所刺穿住。②青影和小茜都毫無意識地躺在那血泊旁。③當我看到現場的景象,我覺得可能是小茜做的……④那就是我為什麼要去毀掉所有與她殺人相關的證據。⑤幸好有嚴徒幫我一起把直斗的屍體從盔甲旁搬到…⑥如果那樣製造現場的話,那麼小茜就將是無罪的。
選擇《證據法》,進入到3D調查狀態,打開書,發現夾在裡面的一張照片。
巴的照片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選擇第二項「沒有證據可出示」(證拠品の提示はできない)
選擇第一項「出示證據」( 證拠品を提示する)
出示「皮質布」、選擇「寶月茜、出示「巴的照片」
選擇第二項「該證據並不是不合法的」(證拠品は、違法ではない)
出示「《證據法》」
2月25日 下午5點03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出示「證據清單」
『捌』 卡牌逆轉裁判皮膚多少錢
→_→反正和逆轉裁判沒關系,而且不怎麼好看
『玖』 小炮的聖誕精靈和卡牌的逆轉裁判各多少錢。現在買得到嗎
小炮的聖誕精靈45元冰雪節可以買卡牌的逆轉裁判也是45淘寶應該有
『拾』 lol小炮的聖誕精靈 和卡牌的逆轉裁判多少各多少錢
4500點卷 摺合人民幣就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