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父母的離婚判決書被發布在網上,名字都公開以及判決書內容。我一搜我的名字就可以查到,怎樣把這則消息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六條規內定,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容判文書時,應當保留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真實信息,但必須採取符號替代方式對下列當事人及訴訟參與人的姓名進行匿名處
(一)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中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證人、鑒定人;
(三)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且不屬於累犯或者慣犯的被告人。
當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去交涉。
Ⅱ 離婚判決書名字和戶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樣怎麼辦
可以去找經辦法官,請他以法院名義出具一份裁定,將離婚判決書上的名字更改和戶口本上的一樣就可以了。
Ⅲ 法院離婚判決書在網上能查到嗎
不能。
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四條規定,離婚訴訟的裁判文書不在互聯網公布。
第四條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聯網公布: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確有必要公開的除外;
(四)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其他情形。
(3)離婚裁判文書公開姓名怎麼辦擴展閱讀:
出台「文書上網規定」,全面及時公開裁判文書
2014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生效實施。按照該規定,公開裁判文書應當貫徹「依法、及時、規范、真實」的原則,除四種特殊情形外,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書均應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
2014年1月1日起,各級人民法院按照「文書上網規定」的要求,陸續將生效裁判文書在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
同年第一季度起,最高人民法院建立了每季度通報全國法院裁判文書上網公開情況的制度,不斷強化督促督查和調研指導,推動全國法院不斷加大裁判文書公開力度,提升公開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水平。
同時,針對地方法院和社會各界的需求和意見建議,不斷強化技術保障,升級完善中國裁判文書網,確保公開工作平穩推進。各高級人民法院均建立了裁判文書公開督促通報制度。
經過全國四級法院的共同努力,截至2015年6月底,裁判文書公開工作實現了全國法院全覆蓋、案件類型全覆蓋和辦案法官全覆蓋。
Ⅳ 網上查到自己名字的判決書怎麼辦
不要當回事,也不會影響你什麼事的。
全國重名的很多,因為裁判文書只公開到縣區,沒有公開具體的地址,所以,沒有什麼問題。
至於別人認為是你,也沒有憑證,僅憑裁判文書是證明不了什麼的。
放心吧!
Ⅳ 公開的判決書上有我名字,好像影響我的個人隱私,可以把姓名隱藏或直接刪掉嗎
您這個問題需要具體分析,提供以下法律規定供你參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聯網公布: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確有必要公開的除外;
(四)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其他情形。
第八條 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時,應當對下列人員的姓名進行隱名處理:
(一)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中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證人、鑒定人;
(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第九條 根據本規定第八條進行隱名處理時,應當按以下情形處理:
(一)保留姓氏,名字以「某」替代;
(二)對於少數民族姓名,保留第一個字,其餘內容以「某」替代;
(三)對於外國人、無國籍人姓名的中文譯文,保留第一個字,其餘內容以「某」替代;對於外國人、無國籍人的英文姓名,保留第一個英文字母,刪除其他內容。
對不同姓名隱名處理後發生重復的,通過在姓名後增加阿拉伯數字進行區分。
第十條 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時,應當刪除下列信息:
(一)自然人的家庭住址、通訊方式、身份證號碼、銀行賬號、健康狀況、車牌號碼、動產或不動產權屬證書編號等個人信息;
(二)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的銀行賬號、車牌號碼、動產或不動產權屬證書編號等信息;
(三)涉及商業秘密的信息;
(四)家事、人格權益等糾紛中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
(五)涉及技術偵查措施的信息;
(六)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公開的其他信息。
按照本條第一款刪除信息影響對裁判文書正確理解的,用符號「×」作部分替代。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應當保留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辯護人的下列信息:
(一)除根據本規定第八條進行隱名處理的以外,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自然人的,保留姓名、出生日期、性別、住所地所屬縣、區;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保留名稱、住所地、組織機構代碼,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委託代理人、辯護人是律師或者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保留姓名、執業證號和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機構名稱;委託代理人、辯護人是其他人員的,保留姓名、出生日期、性別、住所地所屬縣、區,以及與當事人的關系。
Ⅵ 法庭把我個人的離婚判決書真名實姓公開在網上發布算不算侵犯個人隱私
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自2016年10月專1日起施行)第四條 人民法屬院作出的裁判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聯網公布:
(四)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
第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應訴通知書中告知當事人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范圍,並通過政務網站、電子觸摸屏、訴訟指南等多種方式,向公眾告知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相關規定。
第六條 不在互聯網公布的裁判文書,應當公布案號、審理法院、裁判日期及不公開理由,但公布上述信息可能泄露國家秘密的除外。
第七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應當在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公布。依法提起抗訴或者上訴的一審判決書、裁定書,應當在二審裁判生效後七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公布。
第八條 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時,應當對下列人員的姓名進行隱名處理:
(一)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件中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第九條 根據本規定第八條進行隱名處理時,應當按以下情形處理:
(一)保留姓氏,名字以「某」替代;
Ⅶ 法院在網上公布離婚判決書是不是屬於侵犯隱私權
不是。法律規定,對於離婚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版公開審理;但任何案權件無論是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一律公開宣告判決,離婚案件也不例外。
1、第一百三十四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2、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第一百四十八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Ⅷ 離婚判決書姓名和身份證姓名不一樣怎麼辦
【1】離婚判決書和戶口本上名字不一致,請求法院出具裁定書, 把當事人在判決內書名字和容戶口,身份證上的名字寫的一致。 辦理結婚證不需要看離婚判決書,需要戶口本,身份證,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 【2】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
Ⅸ 中國裁判文書網怎麼查離婚判決
離婚判決書無法在網上查詢。
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2016年版)回》第四答條貴司能夠,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聯網公布: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確有必要公開的除外;
(四)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1月13日,中國裁判文書網訪問總量已突破兩百億次,文書總量突破5500萬份。短短一年多時間,訪問量實現了從100億次到200億次的飛躍。
2013年7月,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線;2017年8月,中國裁判文書網訪問量突破100億次;2018年11月,訪問量突破200億次,而且這一數據還在以每秒上千次的速度不斷增長。
據統計,近一年來,中國裁判文書網平均每天上傳裁判文書近5萬份,單日上傳裁判文書最高達37萬份,各省日均上傳裁判文書1800份,單省單日最高上傳裁判文書近16萬份。
Ⅹ 法院把離婚判決書網上公布,是否合法
是的,一般沒法院會這樣做,你們的法院太牛逼了。離婚案只要當事人申請都可以不讓旁聽的,他們居然整個網上公開,還沒用化名,太牛了。一般法院寫報道,都會用化名的,呵呵。你可以去搞一搞你們法院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