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民法院枉法裁判的行為應該向哪舉報
如果案件辦理不公,
可以選擇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
可以到同級檢察院控告申訴。
如果覺得法官違法違紀,可以向該院紀檢監察、紀委、檢察院、上級法院舉報。
2. 上訴狀上面提到很多一審法官事實認定錯誤、適用法律錯誤、枉法裁判的地方,一審法官看到後會怎麼樣
無論訴訟當事人對法官看法和評價如何,法官都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忠於自己的職守。不能從個人情緒出發實行違法裁判,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3. 法官枉法判案被依法改判,法官會被追責嗎
既然是枉法判案,自然會被追究責任的。
4. 如何判斷法官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按法律規定,如果屬於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你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你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如果屬於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如果你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相關的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九十九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第二百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六)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應當迴避的審判人員沒有迴避的;
(八)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代為訴訟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因不能歸責於本人或者其訴訟代理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的;
(九)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未經傳票傳喚,缺席判決的;
(十一)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十三)審判人員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第二百零一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願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5. 控告法院枉法裁判這樣寫行不行
不建議這么做,因為這么做,解決不了任何事情。
建議:向上一級的紀委部門反應情況,就說審判這次案件的審判長有違司法公正,有收受賄賂嫌疑。
或者,直接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上一級法院重新審理這起案件。
6. 法官枉法裁判,而監察委和檢察院不予追究其刑事責任,可以公訴轉自訴案件嗎
法官枉法抄裁判,監察委和檢察院不予追究其刑事責任,不能轉為自訴案件。
因為枉法裁判罪只能公訴,不屬於自訴案件。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對明知是無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訴、對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民事、行政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執行判決、裁定活動中,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不依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執行職責,或者違法採取訴訟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當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7. 法院枉法判決,當事人該怎麼辦
你好來,
我國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自,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對被告人的上訴權,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剝奪。
枉法裁判罪是司法工作人員在民事和行政案件審判時的犯罪。徇私枉法罪才是司法人員在刑事司法中的犯罪。這種情況你應該找檢察院瀆職偵查局立案偵查。
希望能幫助到你
8. 法官枉法判決的問題
首先,你得查明全案的經過,在一審中,你是否存在舉證不足的情況,如果本應在一審提供內的證據你沒有容提供,到了二審才提供證據。導致一審法官誤判,你也是有責任的。因此,這種事情如果沒有確鑿證據,只能以誤判為由向法院紀檢檢舉。只有證明了一審法官是故意枉法裁判,你的控訴才能成立。
9. 如何起訴枉法裁判法官
他就是法官。他就主宰你命運
怎麼起訴?唯有中紀委
10. 一個被舉報枉法裁判、至人死亡的法官,舉報沒有得到回復,法官卻被評為「全國法院辦案標兵」,若繼續舉報
法官的權利大於法律是本人親身之經歷,不足為奇!有法院違法違紀舉報網站,先試下,可以向媒體反映下,各大網站發發帖,實在忍無可忍,那隻有採取一些非常之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