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勞動仲裁判決書多長時間失效
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未經法定程序撤銷,一直有效。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屬於一裁終局的,具有法定應當撤銷的情形的,用人單位可以申請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勞動者不服的可以提前民事訴訟。不屬於一裁終局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不服的,都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對於發生法律效力的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未經法定程序通過再審撤銷,一直有效。但是,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裁決書規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應當在兩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勞動爭議仲裁調解法》
第四十七條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准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九條 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Ⅱ 仲裁開庭後判決書幾天可以拿到
仲裁委下的不是判決書,而是裁決書。
一般開完庭後一個月內會下的。
既然是勞動爭議,如果拿不到裁決書,對於結果是否服,還得等結果,才能向法院起訴的。
Ⅲ 仲裁開完庭後,仲裁判決書一般多久領取
一抄般45日會得到仲裁結果襲、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Ⅳ 勞動仲裁開庭後多久可以拿到判決書
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四十三條規定,勞動仲裁案件應在受理之專日起45日內結束,案屬情復雜需延期的,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仲裁案件從受理之日起最長60日內結案,能拿到裁決書。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能提供更為詳細的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Ⅳ 仲裁開庭後要多久才能拿裁決書
開庭後,仲裁員會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按期出具裁決書,雙方對於裁決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15天內起訴到法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第四十八條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仲裁判決書多久擴展閱讀:
勞動仲裁程序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
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
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
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我們可以起訴到法院;
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自己親自處理,華律網律師可以為你提供遠程指導,一樣能勝訴,且勞動仲裁委不收費;
4、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你去新單位工作。
Ⅵ 勞動仲裁法院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法院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是不確定的,要由承辦法官根據具體案件審理情況來回確定。
但是答,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於法院審理案件有一個總的審限規定:
如果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則應當在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判決;
如果是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則一般應在六個月內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Ⅶ 仲裁開庭後多久出判決書
1、勞動仲裁經庭審後調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書叫勞動仲裁裁決書,不是判決書,勞動仲回裁審理期限為答45日,案情復雜經勞動仲裁委主任批準的,可以延長15日;
2、勞動仲裁員出具的法律文書,叫裁決書,法院審理後,由法官出具的法律文書,叫判決書;
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Ⅷ 仲裁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一般自受理之日起45日內審結,最長不超過60日。
自入職第二個月起簽訂書面合同,否則支付雙倍工資10-1=9個月的工資。
1、勞動仲裁經庭審後調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書叫勞動仲裁裁決書,不是判決書,勞動仲裁審理期限為45日,案情復雜經勞動仲裁委主任批準的,可以延長15日;
2、勞動仲裁員出具的法律文書,叫裁決書,法院審理後,由法官出具的法律文書,叫判決書;
3、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8)仲裁判決書多久擴展閱讀:
分析發現,傳統製造業、建築領域、餐飲服務業及批發零售行業的勞動爭議案件尤為集中。同時,一些新興產業如金融服務、運輸物流、高新技術產業等也呈現出勞動爭議案件多發趨勢。
單國鈞指出,受「互聯網+」時代到來對現行勞動關系的沖擊和影響,勞動爭議的糾紛類型已經不再局限於傳統類型,各種新型的用工關系不斷涌現,而勞動的提供者和成果的接受者之間的法律關系也日漸模糊化,如近幾年來興起的「網約車司機」等。
「北京高院將結合這些發展變化,通過案例研究,與相關行業協會、行業主管部門溝通調研等方式,進一步總結『互聯網+』經營模式下用工關系的特性,發布指導案例等,統一裁判尺度。」
Ⅸ 仲裁的判決書什麼時候才能下來啊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規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