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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裁判的服裝

發布時間:2021-02-26 09:19:56

A. 逆轉裁判2功略

(一切都發生地那麼突然,再次見到真宵時,她已經在拘留所又一次成了被告)

真宵:我……殺了……那個人……
成步堂:不是你殺的!
真宵:結果……是一樣的……
(成步堂的記憶回到數天前……)

6月16日 下午 3點34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霧崎外科醫院院長霧崎哲郎來到成步堂事務所,邀請成步堂一同前往倉元家。原來他想請真宵做靈媒,但真宵提出一個條件:必須邀請成步堂一起來。

一年前,霧崎外科醫院曾經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因投葯錯誤導致14人死亡的事故責任人——護士葉中未實事後死於一場車禍。由於過失責任人未實死因蹊蹺,致使霧崎醫師遭受懷疑,去醫院看病的患者大為減少。為挽回名譽洗脫嫌疑,霧崎想通過靈媒召喚護士葉中未實的亡靈寫下認罪書以澄清事實……

成步堂應邀來到綾里家,其間遇到攝影師夏美、真霄的姨媽綾里貴美子和其十歲的小女兒綾里春美。真宵持唯一一把鑰匙與霧崎哲郎醫生進入「對面之間」 後,將門反鎖,開始降靈儀式,一行人在房間外等候。過不多久,突然從對面之間傳來兩聲槍響……成步堂打破房門,大家沖了進去。只見霧崎醫師倒在血泊中……

成步堂:啊!霧崎先生!
(鏡頭轉到屏風一側,一個和真宵同樣裝束的女人提槍站立)
???女子:那個男人…殺了我……所以……我殺了他……

成步堂:你說什麼!

綾里貴美子命令成步堂和夏美馬上去報警,兩人連忙到外面給警局打電話。真宵作為重大嫌疑犯被警察逮捕。為了救出真宵,成步堂開始著手此案的調查。

【6月19日】

地 點 人 物 行 動

修行者の間 霧崎 獲得「對面の間」的鳥瞰圖

對面の間 貴美子 對話

わたりろえか 無人

控えの間 無人

わたりろえか 大沢木 正確叫出她的名字(選擇第二項),大沢木夏美是為了拍靈異照片而來

修行者の間 大沢木和貴美子 撞開「對面の間」的門發現霧崎哲郎被殺。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對話

控えの間 春美 剛要開口詢問春美就驚恐地逃掉了

倉院の里 大沢木 話題「気づいたこと」

【6月20日】

拘留所 真宵 得到「真宵の勾玉」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發現死者留下的報紙「新聞記事1」 (一年前的醫療事故)

對面の間 調查屏風,獲得「ビヨウブ」,屏風上有彈孔,距離地面20cm

わたりろえか 春美 出示「真宵の勾玉」,獲得「黑いカギ」

控えの間 長閑 談到話題「被害者のこと」時,封鎖

修行者の間 系鋸 詢問「新聞記事1」,獲得「新聞記事2」

控えの間 長閑 【話題解封】:「新聞記事2」

拘留所 綾里千尋 詢問「黑いカギ」,封鎖

話題封鎖:當對方不提供真實情況時,將會看到心鎖,使用勾玉後依照順序正確提出證物即可解除。

成步堂調查所得情報:
1.春美在案發後,拾到對面之間的鑰匙;
2.在對面之間的屏風上,有一高20CM的彈孔;
3.來這里研究超心理學大學生葉中長閑,恰巧是葉中未實的妹妹;
4.一年前的一場交通事故致使葉中未實死亡,葉中長閑受重傷住院。

6月21日 上午 10點 地方法庭 第2法庭

法官宣布法庭開庭。檢察官是來自美國檢查局自13歲擔任檢察官以來保持不敗紀錄的天才少女狩魔冥,聲稱要為父親狩魔豪復仇打敗成步堂。

證言一
~關於被害者的死因~(證人:系鋸圭介)
1.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陽穴的手槍子彈彈頭。
2.子彈是由極近距離射出的。
3.不過,被害者在遭槍擊之前,胸部曾被刺傷。
4.雖然傷勢非常重,但還不至於當場死亡。
5.犯人為補上致命一擊使用了手槍。

詢問1.圭介: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陽穴的手槍子彈彈頭。
成步堂:手槍是誰的?
圭介:是被害者霧崎醫師的。手槍槍把上除有被害者的指紋外,還殘留有綾里真宵的指紋。

詢問2.圭介:子彈是由極近距離射出的。
成步堂:極近距離?究竟有多遠呢?
圭介:大約30到50cm。
成步堂:怎樣判斷的?
狩魔冥:呵呵,行了行了,成步堂龍一。不要再提這種傻瓜國家的傻瓜才會問的傻瓜問題,真受不了你。極近距離被子彈擊中後,彈痕周圍會留下灼傷的焦痕。

詢問3.圭介:不過,被害者在遭到槍擊之前,胸部曾被刺傷。
成步堂:被刺傷過?凶器是什麼?
圭介:是這把綾里家的水果刀,上面有綾里真宵的指紋。
成步堂:(狂汗)
狩魔冥:呵呵……你怎麼了。成步堂龍一?

詢問5.圭介:犯人為補上致命一擊使用了手槍。
成步堂:刺殺發生在槍擊之前,你肯定嗎?
圭介:肯定。只要調查傷口就會明白。
狩魔冥:唉,一個傻瓜興致勃勃地聽著另一個傻瓜的傻瓜見解。太陽穴在極近距離遭到槍擊當然會即刻死亡。多動動腦筋吧,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氣死我了!)
狩魔冥:死亡推定時刻是……6月19日下午3點15分。與證人們聽到兩聲槍響的時刻吻合。
法官:並且,兩件凶器上都有被告人的指紋。嗯……簡直是鐵證如山。
狩魔冥:(向所有人深施一禮)當然。

法官:怎麼樣?辯護人。如果辯方的立場改成「正當防衛」,我們就繼續聽陳述,這是被告最後的機會。
成步堂:(改成「正當防衛」的話,即是說認可「殺人」的事實!今後真宵就將一生背負殺人者的罪名,絕不可以!)
成步堂:辯方的主張沒有任何改變,除去「完全無罪」以外,不會再有其它!
狩魔冥:(怒)系鋸圭介刑事,用你最後的證言給予他致命一擊!
圭介:是。
法官:等、等等。主持法庭的人是我……
狩魔冥:(舉鞭揮向法官席)
法官:……那還是……陳述最後的證言吧。

證言詢問:
對所有證言詢問

證言二
~立證真宵犯罪的證據~ (證人:系鋸圭介)
1.很遺憾,還有更有力的證據。
2.請看一下被告人在現場穿戴的服裝。
3.正如所見,服裝上有血跡。
4.顯而易見,被告人殺害了無抵抗的被害者。

詢問3.圭介:正如所見,服裝上有血跡。
成步堂:法官大人!這件證物有重大問題!請看這件服裝的袖口!

法官:袖口?……!上面有一個小孔……還有微弱的火葯味!
成步堂:這是被子彈打出來的孔……確切地說應該是「彈痕」!
法官:這可是重大線索!
圭介:對不起!我們漏掉了!

質問4.圭介:顯而易見,被告人殺害了無抵抗的被害者。
成步堂:我反對!這個彈痕說明被害人向被告開過槍。哪裡是什麼「無抵抗」!
圭介:啊……!
狩魔冥:的確看上去像是綾里真宵遭到被害者槍擊,或許正當防衛可以成立。但是,還記得嗎?辯方律師曾經清楚地說過——不是「正當防衛」而是「完全無罪」。
成步堂:(受打擊)

證言詢問:
第3句>>詢問→選擇第一項仔細看→選擇第二項有問題→指示衣服右下角有小洞→獲得血衣的詳細資料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裝束」

證言三
~推測事件的再現~ (證人:系鋸圭介)
1.在靈媒中,被告趁被害人不備以小刀突刺其胸部。
2.被害人當然使盡最後之力奮力抵抗。
3.兩人扭打在一起,被害人取出手槍。
4.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射擊,但沒有命中。
5.被告趁機奪過手槍,給予被害人致命一擊。

質問4.圭介: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射擊,但沒有命中。
成步堂:我反對!如果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那為什麼服裝上的彈痕上沒有焦痕?這說明開槍時兩人相距並不近!
狩魔冥:我反對!有可能是被告用小刀刺中對方後,隨即與霧崎醫師拉開距離,再度握起小刀擺好架勢准備進行第2次襲擊,那時被害人才開槍。
成步堂:狩魔冥檢察官的說法存在著致命的矛盾!(出示證物:屏風)子彈是穿過被告的袖口後擊中屏風的,彈孔高度距地面僅20CM……即是說,開槍時被告是蹲在地上的!
(法庭嘩然)
成步堂:請看一下現場的俯瞰圖。開槍時,霧崎醫師站在房間中央一帶,而子彈擊中屏風高度距地面僅20厘米,被告的位置應該是在這里!(屏風彈孔前附近位置)

狩魔冥:請等一下!被害人是伏身射擊的,這一點由彈痕的高度可以推測出來,被告應該是在被害人附近的位置!
成步堂:(搖頭)那不可能!
狩魔冥:為什麼?
成步堂:理由你應該最清楚不過的了,狩魔冥檢察官。由極近距離射擊的彈痕上會產生焦痕。可是,這件服裝的彈痕上卻沒有焦痕!如果綾里真宵是兇手,為什麼不上前去補上致命一擊,而是在屏風旁蹲下身呢?
法官:確實……不合常理。
狩魔冥:(冷笑)不愧是成步堂龍一。從什麼都沒有的最不利狀況竟能硬撐到現在。難怪爸爸也感到棘手……
成步堂:(冷汗)(跟她老爸一樣世代遺傳的皮笑肉不笑)

證言詢問: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裝束」→選擇第二項有問題→選擇證物ビヨウブ→被告所站位置為屏風彈孔前附近→堅持真宵不是犯人,選擇第一項狀況完全改變

法庭休息

同日 上午11點43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法官:那麼,審理開始,本日的預定……
狩魔冥:那種無關緊要的事先放一邊!該叫證人上庭了,你安靜一會兒。
法官:唔……
狩魔冥:請事發當日的攝影師出庭!

證言四
~關於事件當日~(證人:大沢木夏美)
1.只有被告人和霧崎先生進入「對面之間」。
2.我們在門前等待,突然聽到「砰」地一聲槍響!
3.成步堂打破房門,我和他一起進入現場!
4.發現被殺害的被害人和提著手槍的被告。
5.房間中就只有他們兩個!

(提出一張事發現場的照片,法庭受理)

詢問1.夏美:只有被告人和霧崎先生進入「對面之間」。
成步堂:真的只有兩人嗎?
狩魔冥:我抗議!辯護人當時不是也在那裡嗎?
成步堂:(汗)唔……
狩魔冥:(笑)請你自己回答!真的就只有兩人嗎?
成步堂:(狼狽)是的。只有霧崎先生和真宵……
法官:啊!辯護人作證了!

詢問2.夏美:我們在門前等待,突然聽到「砰」地一聲槍響!
成步堂:真的是槍聲嗎!
狩魔冥:我抗議!你自己應該聽到了!
成步堂:唔!
狩魔冥:接下來請你回答,真的是槍聲嗎?
成步堂:……是的,的確像是槍聲……

詢問3.夏美:成步堂打破房門,我和他一起進入現場!
成步堂:成步堂把門打破了?你肯定嗎?
狩魔冥:……辯護人,還是你自己說省事。
成步堂:(汗)唔……是我打破的,對不起。

詢問5.夏美:房間中就只有他們兩個!
成步堂:屏風後面你看過了嗎?
夏美:當然,房間里大致都看過了!屏風後面沒有人!
法官:(擊槌)夠了。證言完全沒有問題。

法官:雖然這張照片不能看清被告的臉,但根據目前狀況判斷,可以斷定是被告人。辯護人,還有其它問題嗎?
成步堂:沒有。
狩魔冥:終於承認了!
法官:到此為止!辯方好像也沒有問題要提問了。

千尋:成步堂……身為辯護律師……可不能有那種沮喪的樣子……
成步堂:千尋!
(千尋借春美的身體現身)
成步堂:你是……春美!
千尋:證據在你的頭腦中沉睡。再回憶一下在「對面之間」看到的情景……再次詢問夏美吧!

法官:那麼,對這個證人的提問終了!
成步堂:等等,法官大人!辯方請這個證人再次作證!
法官:卻下!最後的提問已經終了……(話未說完,突然挨了一鞭)
狩魔冥:就讓他試試吧。我的立證不會留下任何疑問的餘地,要讓他知道這一點。
法官:可是……我也還有……(又挨一鞭)……好,繼續繼續!證人,開始作證!
夏美:需要我說什麼?
成步堂:將進入「對面之間」時的事再陳述一遍。

證言詢問
第4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第5句>>詢問→追問第一項屏風內側→選擇第二項沒有證據
第1-3句詢問

證言五
~有關事件當日?2~(證人:大沢木夏美)
1.一進入那個房間,我首先攝下真宵。
2.我害怕……死屍,所以沒怎麼看屍體那邊。
3.我對血、妖怪之類的很犯憷。
4.接著,我將相機對准真宵,按下快門。

詢問4.夏美:接著,我將相機對准真宵,按下快門。
成步堂:兩次……快門。當時你按了兩次快門……即是說,你藏匿了其中一張照片!
(全場嘩然)
夏美:我想提交那張照片的!但被那邊的檢察官阻止了!
法官:狩魔冥檢察官,你需要解釋一下。
狩魔冥:兩張照片幾乎拍攝了同樣的內容。這樣的照片,沒有提交的必要。(提交現場照片2)

法官:這張照片里的人……不是綾里真宵!不僅面容,連體型都相差很大!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狩魔冥:法官大人。請看這張照片。(取出一張照片)這是昨天在拘留所會面室攝下的,成步堂龍一和綾里真宵……

法官:綾里真宵?但是……這根本不是她!
狩魔冥:那是當然,因為她正處於靈媒中!

(法庭嘩然,法官的擊槌聲令全場安靜下來)
眾人:難以相信……真有這種事……
狩魔冥:綾里真宵可以通過靈媒將自己改換成他人的樣子!
法官:雖然難以相信,但這個人應該是被告人綾里真宵!
成步堂:我反對!法官大人!請看這里……照片人物左袖口……本該有的東西卻沒有。

狩魔冥:「本該有的東西」?啊!
成步堂:在被告服裝的袖口上有彈痕!在照片中應該會被拍下來!
(全場嘩然)
法官:狩魔冥檢察官!你……竟將這么重要的證物藏匿起來!
狩魔冥:(深施一禮)就讓那個傻瓜刑事替我謝罪吧。
法官:什麼?讓他……
狩魔冥:是他疏漏了這件服裝上的彈痕,沒有寫進報告,所以我也不知道這張照片是重要物品。
法官:嗯……那倒也是。
狩魔冥:那個刑事會很高興地接受懲罰,在下次的開支審核上會有好戲上演。
成步堂:(可憐的圭介刑事)

成步堂:法官大人!在被告的袖口上有這樣的彈痕,但照片中的人的袖口上卻沒有,其理由只有1個,開槍射擊之人根本就不是被告!

狩魔冥:我抗議!辯護人簡直在胡說八道!
成步堂:我哪裡胡說了?
狩魔冥:證人!(向證人席揮鞭)
夏美:為什麼我要來這種地方受虐……
狩魔冥:你說過的,踏入現場時現場只有被告和被害人!
夏美:是啊。
狩魔冥:敢撒謊的話,別怪鞭子不長眼睛!
夏美:唉……算我怕了你……(挨鞭)啊!不會錯的!房間里再沒有其他人!
狩魔冥:成步堂龍一!請你回答,當時被告去哪裡了?並且,這張照片上的女人又是從哪裡進來的?
成步堂:(狂汗)……唔……
狩魔冥:怎麼樣?成步堂龍一。讓我看看你在最後的最後的逆轉!
成步堂:(拍案)當時,真宵離開「對面之間」外出了!
狩魔冥:一副傻瓜面孔的傻瓜在作傻瓜之夢。綾里真宵由綾里貴美子看守,根本不能離開現場!
成步堂:(出示鑰匙)夏美!這把鑰匙,你還記得嗎?
夏美:那是……「對面之間」的鑰匙!那個房間的鑰匙只有這一把,綾里真宵在靈媒開始時就是帶著這把鑰匙將門反鎖的,所以我們只好破門而入。
狩魔冥:(汗)等一下,成步堂龍一……為什麼你會持有那把鑰匙?
成步堂:綾里真宵上的鎖,鑰匙本應是她拿著。但在逮捕時她並沒有拿著鑰匙!這把鑰匙是一個叫春美的女孩子送給我的,可是那個女孩根本就不在現場!

(法庭嘩然,眾人議論紛紛)
狩魔冥:!
法官:看來現在還無法對被告判決。
(法官木槌聲響起,法庭正式休庭)

第4句>>詢問→選擇任意→獲得「ナツミの寫真2」

法庭答辯:
選擇第二項相片的人不是真宵→選擇第二項立證できる→指照片中人物左袖口處(無彈痕)→選擇第三項發炮したのは、別人→選擇第二項真宵出了房間→證據「黑いカギ」
【6月21日】

地 點 人 物 行 動

倉院の里 春美 對話;
話題「春美のアリバイ」,封鎖;
調查「黑いカギ」(引出「焚燒爐」線索)

對面の間 貴美子 對話獲得倉院流靈媒道創始人「アセ サト キミウコ」人物情報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話題「交通事故」,封鎖;
調查藍色的罐,獲得「倉院のツボ」;
調查焚燒爐上紫色的布,獲得「布きれ」

拘留所 真宵 對話(引出春美最喜歡的球的話題「マリ」得到「衣裝の箱」線索)

倉院の里 大沢木 見到成步堂馬上逃掉,追到修行者の間再次逃掉,追到控えの間調查衣箱,大沢木跳了出來!

控えの間 發現衣箱上有一彈孔,高度也是20cm ,獲得「衣裝ぼこ」;
調查地上一個藍色球,獲得「春美のマリ」

修行者の間 春美 【話題解封】:指「わたりろえか」的位置、「春美のマリ」、 「倉院のツボ」、倉院流靈媒道創始人「アセサト キミウコ」,修正證物「倉院のツボ」

倉院の里 大沢木 詢問「葉中長閑」人物情報,引出「長閑の情報」話題,對話後得知長閑曾在堀田病院住院。

堀田病院 堀田 對話;
出示「辯護士バッジ」表明身份,獲得「免許の寫真」、證物「新聞記事2」

拘留所 千尋 對話

倉院の里 大沢木 對話;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話題解封】:「葉中長閑」、「新聞記事2」、「免許用の寫真」、「葉中未實」

倉院の里 春美 對話

拘留所 千尋 對話;
【話題解封】:「綾里貴美子」、「布きれ」、「黑いカギ」、「葉中長閑」

成步堂調查所得情報:
1.在春美拾到鑰匙附近的焚燒爐中找到一塊帶血跡的靈媒服的碎布;
2.案發時,春美一直在走廊修理不小心玩球時打碎的祖傳罐子;
3.長閑車禍後曾經在堀田醫院整容,堀田拿出當時為其整容的依據——駕駛證上的照片為證。

6月22日 上午 10點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狩魔冥:成步堂龍一,期待今晚的新聞吧,將在全世界播放……你敗北的樣子
千尋:全世界……你要出名了,成步堂君。
狩魔冥:穿著傻瓜服裝傻瓜般地做著與傻瓜匹配的傻瓜蠢事。出名的人是我!13歲擔任檢察官以來5年間保持不敗紀錄的天才。這是我在這個國家的首次勝利,將受到全世界注目
法官:在昨天的法庭上顯示出了一種新的可能性。
狩魔冥:……被告人離開「對面之間」的可能性。
法官:是的,這把鑰匙即是證據。本該在「對面之間」的鑰匙,卻被發現於其它場所。
狩魔冥:法官大人。對此我想首先聲明一點。
法官:什麼?
狩魔冥:從事件的發生到被逮捕期間,被告曾離開過那個房間一次……檢方承認這是事實。
成步堂:你說什麼!
(法庭嘩然)
法官:但是……狩魔檢察官!你打算怎樣解釋這張照片呢?你也認可照片上的人物不是被告嗎?
狩魔冥:我當然不認為被告是無辜的。
法官:那麼,究竟……?
狩魔冥:綾里真霄是在殺害被害人以後離開那個房間的!鑰匙就是那時掉落的。
法官:對此你能立證嗎?
狩魔冥:為了立證我才會站在這里。請被告的姨媽綾里貴美子作為證人入庭。
(綾里貴美子走上證人席)
狩魔冥: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
貴美子:我叫綾里貴美子……偶爾作作靈媒……
狩魔冥:事件發生後是你看守真宵的嗎?
貴美子:是的。給真宵實施除靈術,將寄宿於體內的亡靈送回冥界。
狩魔冥:在實施除靈術時發生了什麼事?
貴美子:被真宵逃掉了。

證言六
~放跑真宵的事~(證人:綾里貴美子)
1.聽到槍聲後,成步堂他們兩個破門而入。
2.我拜託他們去叫警察。
3.真宵提著手槍精神恍惚。
4.真宵突然將我撞開,奪門而出。
5.勁頭很大,我脖子上挨了一下,暈迷了一陣……
6.之後真宵去了哪裡,我就不知道了。

詢問2.貴美子:我拜託他們去叫警察。
成步堂:只是打個電話,為什麼要支使兩個人一起去?
貴美子:因為不想再有其他犧牲者。「或許那個攝影師的生命也有危險」……當時我是這么想的。
法官:真是菩薩心腸。

詢問4.貴美子:真宵突然將我撞開,奪門而出。
成步堂:你的體格比被告好,這么簡單就讓她逃掉了?
狩魔冥:我反對!你好像忘了吧,成步堂龍一。請看這張照片,這時的被告,並不是「綾里真宵」!
成步堂:啊!
貴美子:恐怕那個護士生前練過空手道什麼的。

法官:到此為止!
狩魔冥:請葉中長閑入庭。
(頭戴白帽,笑眯眯的紅發女孩走進法庭)
狩魔冥: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
長閑:我叫葉中長閑,在大學研究超心理學。
法官:超心理學?
長閑:通俗地說就是……鬼神之類的。
法官:通俗地說也不能理解。
狩魔冥:您還是回家查字典吧。證人……請開始作證。

證言詢問:
第2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第3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第4句>>詢問
第6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證言七
~事件之後目擊到的事~(證人:葉中長閑)
1.靈媒開始時,我正在休息室睡覺。
2.過了一會兒,忽然有人進入房間。
3.是我……死去的姐姐!
4.我好懷念她……真是太高興了。但是……
4 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5.姐姐……對我講了可怕的事。

長閑:姐姐對我說,「那場車禍不是交通事故!……是他給我喝了安眠葯……我是被人殺害的……所以我要復仇……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吧?長閑……」

狩魔冥:怎麼樣?法官大人。
法官:我無法相信……附身在靈媒師身上的亡靈向殺害自己的人復仇……

詢問4長閑: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成步堂:長閑小姐,這是你精心策劃的謊言啊。
長閑:……!
狩魔冥:你說什麼!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長閑小姐,你的證言是這么說的「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長閑:是啊。
成步堂:請看這張照片……這樣的人在眼前出現,無論是誰都會大吃一驚吧!
狩魔冥:……衣服上沾滿血!
成步堂:長閑小姐!為什麼剛才你對血跡之事完全沒有提起!
長閑:!(驚慌失措地咬帽子)
法官:證人?
長閑:(慌亂中目露凶光)煩人!人家現在不是正在思考嗎?

狩魔冥:證人……請鎮靜。
長閑:(恢復常態)對不起啦。我這人特愛沖動……
狩魔冥:那麼,請繼續吧。

證言詢問:
第4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選擇第二項重要→修正證言→「ナツミの寫真2」或「真宵の裝束」

證言八
~事件發生後,目擊的事?2~(證人:葉中長閑)
1.「休息室」里有點暗。
2.那件服裝是紫色的,所以沒看見血。
3.我勸姐姐不要那樣做。
4.然後,就和姐姐去「對面之間」了。
5.前往「對面之間」的途中沒遇到任何人。(添加證言)

詢問4.長閑:然後……就和姐姐去「對面之間」了。
成步堂:當時你姐姐的情緒很平靜嗎?
長閑:是的。大概是向霧崎先生復了仇,感到心情舒暢吧。
狩魔冥:我也想早點心情舒暢,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大汗)(拿著鞭子說這種話)前往現場途中沒有發生什麼奇怪的事嗎?
長閑:沒發生什麼事呀,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
成步堂:請再好好回憶一下!
法官:證人帶領姐姐回去的途中,沒有發生奇怪的事……這一點很重要嗎?
成步堂:因為重要所以才問的!
法官:那麼,證人,請將剛才的發言加到證言里。

詢問5.長閑:前往「對面之間」的途中沒遇到任何人。
成步堂:(提示人物綾里春美)我來介紹一下,這是貴美子的女兒春美。(出示證物「罐子」)靈媒開始時春美打破了罐子,在此期間春美一直坐在走廊里試圖粘好它!

長閑:你說什麼!
成步堂:而這件事長閑小姐卻完全沒有看見,請問事件發生時你究竟在哪裡?
長閑:(咬帽子)我在「休息室」睡覺……
成步堂:剛才長閑小姐作了如下證言「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確實,那時夏美和我都不在,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但是當時一直在休息室睡覺的你卻是不可能知道的!也就是說,長閑小姐,你曾經去過對面之間!並且,沒有通過走廊!請看這個屋邸的鳥瞰圖……
法官:要想從「休息室」進入「對面之間」只有通過走廊!
成步堂:是這樣的。正因為如此,所以我才要問「事件當時證人在哪裡?」長閑小姐,請回答!
狩魔冥:我抗議!辯方以毫無根據的推理來盤問證人。既然如此,你說證人當時在什麼地方?
成步堂:(指地圖上的對面之間)長閑當然是在這里。

狩魔冥:案發現場!
(法庭嘩然)
狩魔冥:你在說什麼?成步堂龍一!靈媒開始後,那個房間只有被告和被害者!
成步堂:長閑也在現場,只是已經隱藏起來了。
長閑:竟說我藏起來了!那你說藏在現場的什麼地方?
成步堂:(指向屏風後面)在這里。

(出示證物「衣箱」)證人當時就躲在衣箱里!請仔細看這個衣箱。

法官:這……上面有「孔」!距離底面20cm高!
狩魔冥:(大汗淋漓)與屏風上的「孔」的高度相同!
成步堂:沒錯!開槍之時,衣箱就放在距離屏風很近的位置與屏風一起被手槍子彈洞穿!(手指證人)長閑!你就是這樣躲在屏風後面等待機會……殺害霧崎先生的!
(全場嘩然,葉中長閑遭受沉重打擊,用帽子蒙住頭)

成步堂:葉中長閑就是躲在這個衣箱里,穿著靈媒師的服裝變裝成綾里真宵殺害霧崎先生以嫁禍被告!
狩魔冥:將衣箱運到現場,變裝成被告,再殺害被害人,從現場逃脫……這么多的事……以一人之力絕不可能做到!
成步堂:(坦然)確實不可能……
狩魔冥:(揮鞭猛抽成步堂)像你這種白痴律師我絕不原諒!
成步堂:等等!狩魔檢察官……我不是說「一人之力不行」嗎?
狩魔冥:難道說……?
成步堂:不是倉院的人不可能准備靈媒師的服裝,不是綾里家的人不可能准備衣箱……
狩魔冥:難道共犯會是……綾里貴美子!
(法庭嘩然)
成步堂:不錯!當時犯人預先穿上靈媒師的服裝、戴上假發,變裝成被告人潛藏在現場。不久,靈媒開始,犯人躡足接近閉上眼睛的兩人……綾里真宵被

B. 求逆轉裁判2第二章的攻略.

第2話 再會,然後逆轉

主要人物:霧崎哲郎(霧崎外科醫院院長;被害人) 綾里真宵(靈媒師;被告) 系鋸圭介(刑事) 狩魔冥(檢察官) 綾里貴美子(靈媒師) 綾里春美(貴美子的女兒) 葉中未實(護士;已故) 葉中長閑(大學生;未實的妹妹) 綾里千尋(律師;已故) 大沢木夏美(攝影師)

(一切都發生地那麼突然,再次見到真宵時,她已經在拘留所又一次成了被告)

真宵:我……殺了……那個人……
成步堂:不是你殺的!
真宵:結果……是一樣的……
(成步堂的記憶回到數天前……)

6月16日 下午 3點34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霧崎外科醫院院長霧崎哲郎來到成步堂事務所,邀請成步堂一同前往倉元家。原來他想請真宵做靈媒,但真宵提出一個條件:必須邀請成步堂一起來。

一年前,霧崎外科醫院曾經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因投葯錯誤導致14人死亡的事故責任人——護士葉中未實事後死於一場車禍。由於過失責任人未實死因蹊蹺,致使霧崎醫師遭受懷疑,去醫院看病的患者大為減少。為挽回名譽洗脫嫌疑,霧崎想通過靈媒召喚護士葉中未實的亡靈寫下認罪書以澄清事實……

成步堂應邀來到綾里家,其間遇到攝影師夏美、真霄的姨媽綾里貴美子和其十歲的小女兒綾里春美。真宵持唯一一把鑰匙與霧崎哲郎醫生進入「對面之間」後,將門反鎖,開始降靈儀式,一行人在房間外等候。過不多久,突然從對面之間傳來兩聲槍響……成步堂打破房門,大家沖了進去。只見霧崎醫師倒在血泊中……

成步堂:啊!霧崎先生!
(鏡頭轉到屏風一側,一個和真宵同樣裝束的女人提槍站立)
???女子:那個男人…殺了我……所以……我殺了他……

成步堂:你說什麼!

綾里貴美子命令成步堂和夏美馬上去報警,兩人連忙到外面給警局打電話。真宵作為重大嫌疑犯被警察逮捕。為了救出真宵,成步堂開始著手此案的調查。

【6月19日】

地 點 人 物 行 動

修行者の間 霧崎 獲得「對面の間」的鳥瞰圖

對面の間 貴美子 對話

わたりろえか 無人

控えの間 無人

わたりろえか 大沢木 正確叫出她的名字(選擇第二項),大沢木夏美是為了拍靈異照片而來

修行者の間 大沢木和貴美子 撞開「對面の間」的門發現霧崎哲郎被殺。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對話

控えの間 春美 剛要開口詢問春美就驚恐地逃掉了

倉院の里 大沢木 話題「気づいたこと」

【6月20日】

拘留所 真宵 得到「真宵の勾玉」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發現死者留下的報紙「新聞記事1」 (一年前的醫療事故)

對面の間 調查屏風,獲得「ビヨウブ」,屏風上有彈孔,距離地面20cm

わたりろえか 春美 出示「真宵の勾玉」,獲得「黑いカギ」

控えの間 長閑 談到話題「被害者のこと」時,封鎖

修行者の間 系鋸 詢問「新聞記事1」,獲得「新聞記事2」

控えの間 長閑 【話題解封】:「新聞記事2」

拘留所 綾里千尋 詢問「黑いカギ」,封鎖

話題封鎖:當對方不提供真實情況時,將會看到心鎖,使用勾玉後依照順序正確提出證物即可解除。

成步堂調查所得情報:
1.春美在案發後,拾到對面之間的鑰匙;
2.在對面之間的屏風上,有一高20CM的彈孔;
3.來這里研究超心理學大學生葉中長閑,恰巧是葉中未實的妹妹;
4.一年前的一場交通事故致使葉中未實死亡,葉中長閑受重傷住院。

6月21日 上午 10點 地方法庭 第2法庭

法官宣布法庭開庭。檢察官是來自美國檢查局自13歲擔任檢察官以來保持不敗紀錄的天才少女狩魔冥,聲稱要為父親狩魔豪復仇打敗成步堂。

證言一
~關於被害者的死因~(證人:系鋸圭介)
1.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陽穴的手槍子彈彈頭。
2.子彈是由極近距離射出的。
3.不過,被害者在遭槍擊之前,胸部曾被刺傷。
4.雖然傷勢非常重,但還不至於當場死亡。
5.犯人為補上致命一擊使用了手槍。

詢問1.圭介: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陽穴的手槍子彈彈頭。
成步堂:手槍是誰的?
圭介:是被害者霧崎醫師的。手槍槍把上除有被害者的指紋外,還殘留有綾里真宵的指紋。

詢問2.圭介:子彈是由極近距離射出的。
成步堂:極近距離?究竟有多遠呢?
圭介:大約30到50cm。
成步堂:怎樣判斷的?
狩魔冥:呵呵,行了行了,成步堂龍一。不要再提這種傻瓜國家的傻瓜才會問的傻瓜問題,真受不了你。極近距離被子彈擊中後,彈痕周圍會留下灼傷的焦痕。

詢問3.圭介:不過,被害者在遭到槍擊之前,胸部曾被刺傷。
成步堂:被刺傷過?凶器是什麼?
圭介:是這把綾里家的水果刀,上面有綾里真宵的指紋。
成步堂:(狂汗)
狩魔冥:呵呵……你怎麼了。成步堂龍一?

詢問5.圭介:犯人為補上致命一擊使用了手槍。
成步堂:刺殺發生在槍擊之前,你肯定嗎?
圭介:肯定。只要調查傷口就會明白。
狩魔冥:唉,一個傻瓜興致勃勃地聽著另一個傻瓜的傻瓜見解。太陽穴在極近距離遭到槍擊當然會即刻死亡。多動動腦筋吧,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氣死我了!)
狩魔冥:死亡推定時刻是……6月19日下午3點15分。與證人們聽到兩聲槍響的時刻吻合。
法官:並且,兩件凶器上都有被告人的指紋。嗯……簡直是鐵證如山。
狩魔冥:(向所有人深施一禮)當然。

法官:怎麼樣?辯護人。如果辯方的立場改成「正當防衛」,我們就繼續聽陳述,這是被告最後的機會。
成步堂:(改成「正當防衛」的話,即是說認可「殺人」的事實!今後真宵就將一生背負殺人者的罪名,絕不可以!)
成步堂:辯方的主張沒有任何改變,除去「完全無罪」以外,不會再有其它!
狩魔冥:(怒)系鋸圭介刑事,用你最後的證言給予他致命一擊!
圭介:是。
法官:等、等等。主持法庭的人是我……
狩魔冥:(舉鞭揮向法官席)
法官:……那還是……陳述最後的證言吧。

證言詢問:
對所有證言詢問

證言二
~立證真宵犯罪的證據~ (證人:系鋸圭介)
1.很遺憾,還有更有力的證據。
2.請看一下被告人在現場穿戴的服裝。
3.正如所見,服裝上有血跡。
4.顯而易見,被告人殺害了無抵抗的被害者。

詢問3.圭介:正如所見,服裝上有血跡。
成步堂:法官大人!這件證物有重大問題!請看這件服裝的袖口!

法官:袖口?……!上面有一個小孔……還有微弱的火葯味!
成步堂:這是被子彈打出來的孔……確切地說應該是「彈痕」!
法官:這可是重大線索!
圭介:對不起!我們漏掉了!

質問4.圭介:顯而易見,被告人殺害了無抵抗的被害者。
成步堂:我反對!這個彈痕說明被害人向被告開過槍。哪裡是什麼「無抵抗」!
圭介:啊……!
狩魔冥:的確看上去像是綾里真宵遭到被害者槍擊,或許正當防衛可以成立。但是,還記得嗎?辯方律師曾經清楚地說過——不是「正當防衛」而是「完全無罪」。
成步堂:(受打擊)

證言詢問:
第3句>>詢問→選擇第一項仔細看→選擇第二項有問題→指示衣服右下角有小洞→獲得血衣的詳細資料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裝束」

證言三
~推測事件的再現~ (證人:系鋸圭介)
1.在靈媒中,被告趁被害人不備以小刀突刺其胸部。
2.被害人當然使盡最後之力奮力抵抗。
3.兩人扭打在一起,被害人取出手槍。
4.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射擊,但沒有命中。
5.被告趁機奪過手槍,給予被害人致命一擊。

質問4.圭介: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射擊,但沒有命中。
成步堂:我反對!如果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那為什麼服裝上的彈痕上沒有焦痕?這說明開槍時兩人相距並不近!
狩魔冥:我反對!有可能是被告用小刀刺中對方後,隨即與霧崎醫師拉開距離,再度握起小刀擺好架勢准備進行第2次襲擊,那時被害人才開槍。
成步堂:狩魔冥檢察官的說法存在著致命的矛盾!(出示證物:屏風)子彈是穿過被告的袖口後擊中屏風的,彈孔高度距地面僅20CM……即是說,開槍時被告是蹲在地上的!
(法庭嘩然)
成步堂:請看一下現場的俯瞰圖。開槍時,霧崎醫師站在房間中央一帶,而子彈擊中屏風高度距地面僅20厘米,被告的位置應該是在這里!(屏風彈孔前附近位置)
狩魔冥:請等一下!被害人是伏身射擊的,這一點由彈痕的高度可以推測出來,被告應該是在被害人附近的位置!
成步堂:(搖頭)那不可能!
狩魔冥:為什麼?
成步堂:理由你應該最清楚不過的了,狩魔冥檢察官。由極近距離射擊的彈痕上會產生焦痕。可是,這件服裝的彈痕上卻沒有焦痕!如果綾里真宵是兇手,為什麼不上前去補上致命一擊,而是在屏風旁蹲下身呢?
法官:確實……不合常理。
狩魔冥:(冷笑)不愧是成步堂龍一。從什麼都沒有的最不利狀況竟能硬撐到現在。難怪爸爸也感到棘手……
成步堂:(冷汗)(跟她老爸一樣世代遺傳的皮笑肉不笑)

證言詢問: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裝束」→選擇第二項有問題→選擇證物ビヨウブ→被告所站位置為屏風彈孔前附近→堅持真宵不是犯人,選擇第一項狀況完全改變

法庭休息

同日 上午11點43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法官:那麼,審理開始,本日的預定……
狩魔冥:那種無關緊要的事先放一邊!該叫證人上庭了,你安靜一會兒。
法官:唔……
狩魔冥:請事發當日的攝影師出庭!

證言四
~關於事件當日~(證人:大沢木夏美)
1.只有被告人和霧崎先生進入「對面之間」。
2.我們在門前等待,突然聽到「砰」地一聲槍響!
3.成步堂打破房門,我和他一起進入現場!
4.發現被殺害的被害人和提著手槍的被告。
5.房間中就只有他們兩個!

(提出一張事發現場的照片,法庭受理)

詢問1.夏美:只有被告人和霧崎先生進入「對面之間」。
成步堂:真的只有兩人嗎?
狩魔冥:我抗議!辯護人當時不是也在那裡嗎?
成步堂:(汗)唔……
狩魔冥:(笑)請你自己回答!真的就只有兩人嗎?
成步堂:(狼狽)是的。只有霧崎先生和真宵……
法官:啊!辯護人作證了!

詢問2.夏美:我們在門前等待,突然聽到「砰」地一聲槍響!
成步堂:真的是槍聲嗎!
狩魔冥:我抗議!你自己應該聽到了!
成步堂:唔!
狩魔冥:接下來請你回答,真的是槍聲嗎?
成步堂:……是的,的確像是槍聲……

詢問3.夏美:成步堂打破房門,我和他一起進入現場!
成步堂:成步堂把門打破了?你肯定嗎?
狩魔冥:……辯護人,還是你自己說省事。
成步堂:(汗)唔……是我打破的,對不起。

詢問5.夏美:房間中就只有他們兩個!
成步堂:屏風後面你看過了嗎?
夏美:當然,房間里大致都看過了!屏風後面沒有人!
法官:(擊槌)夠了。證言完全沒有問題。

法官:雖然這張照片不能看清被告的臉,但根據目前狀況判斷,可以斷定是被告人。辯護人,還有其它問題嗎?

成步堂:沒有。
狩魔冥:終於承認了!
法官:到此為止!辯方好像也沒有問題要提問了。

千尋:成步堂……身為辯護律師……可不能有那種沮喪的樣子……
成步堂:千尋!
(千尋借春美的身體現身)
成步堂:你是……春美!
千尋:證據在你的頭腦中沉睡。再回憶一下在「對面之間」看到的情景……再次詢問夏美吧!

法官:那麼,對這個證人的提問終了!
成步堂:等等,法官大人!辯方請這個證人再次作證!
法官:卻下!最後的提問已經終了……(話未說完,突然挨了一鞭)
狩魔冥:就讓他試試吧。我的立證不會留下任何疑問的餘地,要讓他知道這一點。
法官:可是……我也還有……(又挨一鞭)……好,繼續繼續!證人,開始作證!
夏美:需要我說什麼?
成步堂:將進入「對面之間」時的事再陳述一遍。

證言詢問
第4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第5句>>詢問→追問第一項屏風內側→選擇第二項沒有證據
第1-3句詢問

證言五
~有關事件當日·2~(證人:大沢木夏美)
1.一進入那個房間,我首先攝下真宵。
2.我害怕……死屍,所以沒怎麼看屍體那邊。
3.我對血、妖怪之類的很犯憷。
4.接著,我將相機對准真宵,按下快門。

詢問4.夏美:接著,我將相機對准真宵,按下快門。
成步堂:兩次……快門。當時你按了兩次快門……即是說,你藏匿了其中一張照片!
(全場嘩然)
夏美:我想提交那張照片的!但被那邊的檢察官阻止了!
法官:狩魔冥檢察官,你需要解釋一下。
狩魔冥:兩張照片幾乎拍攝了同樣的內容。這樣的照片,沒有提交的必要。(提交現場照片2)

法官:這張照片里的人……不是綾里真宵!不僅面容,連體型都相差很大!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狩魔冥:法官大人。請看這張照片。(取出一張照片)這是昨天在拘留所會面室攝下的,成步堂龍一和綾里真宵……

法官:綾里真宵?但是……這根本不是她!
狩魔冥:那是當然,因為她正處於靈媒中!

(法庭嘩然,法官的擊槌聲令全場安靜下來)
眾人:難以相信……真有這種事……
狩魔冥:綾里真宵可以通過靈媒將自己改換成他人的樣子!
法官:雖然難以相信,但這個人應該是被告人綾里真宵!
成步堂:我反對!法官大人!請看這里……照片人物左袖口……本該有的東西卻沒有。

狩魔冥:「本該有的東西」?啊!
成步堂:在被告服裝的袖口上有彈痕!在照片中應該會被拍下來!
(全場嘩然)
法官:狩魔冥檢察官!你……竟將這么重要的證物藏匿起來!
狩魔冥:(深施一禮)就讓那個傻瓜刑事替我謝罪吧。
法官:什麼?讓他……
狩魔冥:是他疏漏了這件服裝上的彈痕,沒有寫進報告,所以我也不知道這張照片是重要物品。
法官:嗯……那倒也是。
狩魔冥:那個刑事會很高興地接受懲罰,在下次的開支審核上會有好戲上演。
成步堂:(可憐的圭介刑事)

成步堂:法官大人!在被告的袖口上有這樣的彈痕,但照片中的人的袖口上卻沒有,其理由只有1個,開槍射擊之人根本就不是被告!

狩魔冥:我抗議!辯護人簡直在胡說八道!
成步堂:我哪裡胡說了?
狩魔冥:證人!(向證人席揮鞭)
夏美:為什麼我要來這種地方受虐……
狩魔冥:你說過的,踏入現場時現場只有被告和被害人!
夏美:是啊。
狩魔冥:敢撒謊的話,別怪鞭子不長眼睛!
夏美:唉……算我怕了你……(挨鞭)啊!不會錯的!房間里再沒有其他人!
狩魔冥:成步堂龍一!請你回答,當時被告去哪裡了?並且,這張照片上的女人又是從哪裡進來的?
成步堂:(狂汗)……唔……
狩魔冥:怎麼樣?成步堂龍一。讓我看看你在最後的最後的逆轉!
成步堂:(拍案)當時,真宵離開「對面之間」外出了!
狩魔冥:一副傻瓜面孔的傻瓜在作傻瓜之夢。綾里真宵由綾里貴美子看守,根本不能離開現場!
成步堂:(出示鑰匙)夏美!這把鑰匙,你還記得嗎?

夏美:那是……「對面之間」的鑰匙!那個房間的鑰匙只有這一把,綾里真宵在靈媒開始時就是帶著這把鑰匙將門反鎖的,所以我們只好破門而入。
狩魔冥:(汗)等一下,成步堂龍一……為什麼你會持有那把鑰匙?
成步堂:綾里真宵上的鎖,鑰匙本應是她拿著。但在逮捕時她並沒有拿著鑰匙!這把鑰匙是一個叫春美的女孩子送給我的,可是那個女孩根本就不在現場!

(法庭嘩然,眾人議論紛紛)
狩魔冥:!
法官:看來現在還無法對被告判決。
(法官木槌聲響起,法庭正式休庭)

第4句>>詢問→選擇任意→獲得「ナツミの寫真2」

法庭答辯:
選擇第二項相片的人不是真宵→選擇第二項立證できる→指照片中人物左袖口處(無彈痕)→選擇第三項發炮したのは、別人→選擇第二項真宵出了房間→證據「黑いカギ」

【6月21日】

地 點 人 物 行 動

倉院の里 春美 對話;
話題「春美のアリバイ」,封鎖;
調查「黑いカギ」(引出「焚燒爐」線索)

對面の間 貴美子 對話獲得倉院流靈媒道創始人「アセ サト キミウコ」人物情報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話題「交通事故」,封鎖;
調查藍色的罐,獲得「倉院のツボ」;
調查焚燒爐上紫色的布,獲得「布きれ」

拘留所 真宵 對話(引出春美最喜歡的球的話題「マリ」得到「衣裝の箱」線索)

倉院の里 大沢木 見到成步堂馬上逃掉,追到修行者の間再次逃掉,追到控えの間調查衣箱,大沢木跳了出來!

控えの間 發現衣箱上有一彈孔,高度也是20cm ,獲得「衣裝ぼこ」;
調查地上一個藍色球,獲得「春美のマリ」

修行者の間 春美 【話題解封】:指「わたりろえか」的位置、「春美のマリ」、 「倉院のツボ」、倉院流靈媒道創始人「アセサト キミウコ」,修正證物「倉院のツボ」

倉院の里 大沢木 詢問「葉中長閑」人物情報,引出「長閑の情報」話題,對話後得知長閑曾在堀田病院住院。

堀田病院 堀田 對話;
出示「辯護士バッジ」表明身份,獲得「免許の寫真」、證物「新聞記事2」

拘留所 千尋 對話

倉院の里 大沢木 對話;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話題解封】:「葉中長閑」、「新聞記事2」、「免許用の寫真」、「葉中未實」

倉院の里 春美 對話

拘留所 千尋 對話;
【話題解封】:「綾里貴美子」、「布きれ」、「黑いカギ」、「葉中長閑」

成步堂調查所得情報:
1.在春美拾到鑰匙附近的焚燒爐中找到一塊帶血跡的靈媒服的碎布;
2.案發時,春美一直在走廊修理不小心玩球時打碎的祖傳罐子;
3.長閑車禍後曾經在堀田醫院整容,堀田拿出當時為其整容的依據——駕駛證上的照片為證。

6月22日 上午 10點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狩魔冥:成步堂龍一,期待今晚的新聞吧,將在全世界播放……你敗北的樣子!

千尋:全世界……你要出名了,成步堂君。
狩魔冥:穿著傻瓜服裝傻瓜般地做著與傻瓜匹配的傻瓜蠢事。出名的人是我!13歲擔任檢察官以來5年間保持不敗紀錄的天才。這是我在這個國家的首次勝利,將受到全世界注目!

法官:在昨天的法庭上顯示出了一種新的可能性。
狩魔冥:……被告人離開「對面之間」的可能性。
法官:是的,這把鑰匙即是證據。本該在「對面之間」的鑰匙,卻被發現於其它場所。
狩魔冥:法官大人。對此我想首先聲明一點。
法官:什麼?
狩魔冥:從事件的發生到被逮捕期間,被告曾離開過那個房間一次……檢方承認這是事實。

成步堂:你說什麼!
(法庭嘩然)
法官:但是……狩魔檢察官!你打算怎樣解釋這張照片呢?你也認可照片上的人物不是被告嗎?
狩魔冥:我當然不認為被告是無辜的。
法官:那麼,究竟……?
狩魔冥:綾里真霄是在殺害被害人以後離開那個房間的!鑰匙就是那時掉落的。
法官:對此你能立證嗎?
狩魔冥:為了立證我才會站在這里。請被告的姨媽綾里貴美子作為證人入庭。
(綾里貴美子走上證人席)
狩魔冥: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
貴美子:我叫綾里貴美子……偶爾作作靈媒……
狩魔冥:事件發生後是你看守真宵的嗎?
貴美子:是的。給真宵實施除靈術,將寄宿於體內的亡靈送回冥界。
狩魔冥:在實施除靈術時發生了什麼事?
貴美子:被真宵逃掉了。

證言六
~放跑真宵的事~(證人:綾里貴美子)
1.聽到槍聲後,成步堂他們兩個破門而入。
2.我拜託他們去叫警察。
3.真宵提著手槍精神恍惚。
4.真宵突然將我撞開,奪門而出。
5.勁頭很大,我脖子上挨了一下,暈迷了一陣……
6.之後真宵去了哪裡,我就不知道了。

詢問2.貴美子:我拜託他們去叫警察。
成步堂:只是打個電話,為什麼要支使兩個人一起去?
貴美子:因為不想再有其他犧牲者。「或許那個攝影師的生命也有危險」……當時我是這么想的。
法官:真是菩薩心腸。

詢問4.貴美子:真宵突然將我撞開,奪門而出。
成步堂:你的體格比被告好,這么簡單就讓她逃掉了?
狩魔冥:我反對!你好像忘了吧,成步堂龍一。請看這張照片,這時的被告,並不是「綾里真宵」!
成步堂:啊!
貴美子:恐怕那個護士生前練過空手道什麼的。

法官:到此為止!
狩魔冥:請葉中長閑入庭。
(頭戴白帽,笑眯眯的紅發女孩走進法庭)
狩魔冥: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
長閑:我叫葉中長閑,在大學研究超心理學。
法官:超心理學?
長閑:通俗地說就是……鬼神之類的。
法官:通俗地說也不能理解。
狩魔冥:您還是回家查字典吧。證人……請開始作證。

證言詢問:
第2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第3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第4句>>詢問
第6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證言七
~事件之後目擊到的事~(證人:葉中長閑)
1.靈媒開始時,我正在休息室睡覺。
2.過了一會兒,忽然有人進入房間。
3.是我……死去的姐姐!
4.我好懷念她……真是太高興了。但是……
4 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5.姐姐……對我講了可怕的事。

長閑:姐姐對我說,「那場車禍不是交通事故!……是他給我喝了安眠葯……我是被人殺害的……所以我要復仇……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吧?長閑……」

狩魔冥:怎麼樣?法官大人。
法官:我無法相信……附身在靈媒師身上的亡靈向殺害自己的人復仇……

詢問4長閑: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成步堂:長閑小姐,這是你精心策劃的謊言啊。
長閑:……!
狩魔冥:你說什麼!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長閑小姐,你的證言是這么說的「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長閑:是啊。
成步堂:請看這張照片……這樣的人在眼前出現,無論是誰都會大吃一驚吧!
狩魔冥:……衣服上沾滿血!
成步堂:長閑小姐!為什麼剛才你對血跡之事完全沒有提起!
長閑:!(驚慌失措地咬帽子)
法官:證人?
長閑:(慌亂中目露凶光)煩人!人家現在不是正在思考嗎?

狩魔冥:證人……請鎮靜。
長閑:(恢復常態)對不起啦。我這人特愛沖動……
狩魔冥:那麼,請繼續吧。

證言詢問:
第4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選擇第二項重要→修正證言→「ナツミの寫真2」或「真宵の裝束」

證言八
~事件發生後,目擊的事·2~(證人:葉中長閑)
1.「休息室」里有點暗。
2.那件服裝是紫色的,所以沒看見血。

3.我勸姐姐不要那樣做。
4.然後,就和姐姐去「對面之間」了。
5.前往「對面之間」的途中沒遇到任何人。(添加證言)

詢問4.長閑:然後……就和姐姐去「對面之間」了。
成步堂:當時你姐姐的情緒很平靜嗎?
長閑:是的。大概是向霧崎先生復了仇,感到心情舒暢吧。
狩魔冥:我也想早點心情舒暢,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大汗)(拿著鞭子說這種話)前往現場途中沒有發生什麼奇怪的事嗎?
長閑:沒發生什麼事呀,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
成步堂:請再好好回憶一下!
法官:證人帶領姐姐回去的途中,沒有發生奇怪的事……這一點很重要嗎?
成步堂:因為重要所以才問的!
法官:那麼,證人,請將剛才的發言加到證言里。

詢問5.長閑:前往「對面之間」的途中沒遇到任何人。
成步堂:(提示人物綾里春美)我來介紹一下,這是貴美子的女兒春美。(出示證物「罐子」)靈媒開始時春美打破了罐子,在此期間春美一直坐在走廊里試圖粘好它!

長閑:你說什麼!
成步堂:而這件事長閑小姐卻完全沒有看見,請問事件發生時你究竟在哪裡?
長閑:(咬帽子)我在「休息室」睡覺……
成步堂:剛才長閑小姐作了如下證言「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確實,那時夏美和我都不在,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但是當時一直在休息室睡覺的你卻是不可能知道的!也就是說,長閑小姐,你曾經去過對面之間!並且,沒有通過走廊!請看這個屋邸的鳥瞰圖……
法官:要想從「休息室」進入「對面之間」只有通過走廊!
成步堂:是這樣的。正因為如此,所以我才要問「事件當時證人在哪裡?」長閑小姐,請回答!
狩魔冥:我抗議!辯方以毫無根據的推理來盤問證人。既然如此,你說證人當時在什麼地方?
成步堂:(指地圖上的對面之間)長閑當然是在這里。

狩魔冥:案發現場!
(法庭嘩然)
狩魔冥:你在說什麼?成步堂龍一!靈媒開始後,那個房間只有被告和被害者!
成步堂:長閑也在現場,只是已經隱藏起來了。
長閑:竟說我藏起來了!那你說藏在現場的什麼地方?
成步堂:(指向屏風後面)在這里。

(出示證物「衣箱」)證人當時就躲在衣箱里!請仔細看這個衣箱。

法官:這……上面有「孔」!距離底面20cm高!
狩魔冥:(大汗淋漓)與屏風上的「孔」的高度相同!
成步堂:沒錯!開槍之時,衣箱就放在距離屏風很近的位置與屏風一起被手槍子彈洞穿!(手指證人)長閑!你就是這樣躲

C. 逆轉裁判2的疑問求解!

被燒的衣服是真霄的.......
首先,根據夏實的照片,"真霄"殺人時身上有大量血跡.
但實際上真霄躺在箱子里,所以身上不可能有血跡.
這顯然是很大的矛盾!(笑)
因此,紀美子只能把長閑的衣服換到真霄身上,否則血跡的矛盾無法消除.而長閑行凶時衣服上的彈孔自然也就跑到了真霄身上.這樣一看顯然就是真霄行凶了.
(衣服自然和真霄的完全符合,這樣更像靈媒師作案)
原來如此君在碎布片上看到的血跡倒也很好說,估計是在紀美子偽造現場的時候沾上的.(哎呦紀美子嬸嬸怎麼這么不小心,到監獄里就再也沒有甜的讓你掉牙的大福餅吃了哦哈哈哈)
而裡面有鑰匙的,真霄本人的衣服自然就被送進了焚化爐.(因為一個兇手存在兩件"款式一樣"的血衣明顯看得出有矛盾)

至於非換不可的理由,估計是因為紀美子聽見夏實那聲照相聲了,和物證存在矛盾的事實是顯然不能存在的.退一步說,就算紀美子沒聽見,現場的狀況給人的沖擊太深,萬一有人連血跡是什麼樣子都記住了而立證的話,明顯破壞自己的計劃.......所以紀美子就算冒險在可能有人回來的時間里換掉真霄的和服也不會隨便偽造衣服上的血跡.

補充一下,其實乃覺得有疑問最大的原因是"被燒掉的一定是兇手的衣物"這樣的定式思維,這個時候就要逆轉一下思維www
以上.........

D. 《逆轉裁判2》的第二話「再會,然後逆轉」。

以下是第二章的攻略,你寫的不詳細啊,都不知道是哪段的證詞,只能你自己找了~~~
再會,然後逆轉

偵探
倉院之里
1全部交談
2真霄走掉
對面之間
1全部交談
走廊
1任選(「夏實」)
四. 修驗者之間
1. 觸發事件
2. 任選
五. 修驗者之間
1. 觸發事件
六. 對面之間
1. 系鋸出現
2. 全部交談
七. 倉院之里
1. 觸發事件,引出新選項
2. 交談「注意到的事情」
3. 夏實走掉
八. 起居室
1. 葉中長閑出現
2. 全部交談,引出新選項
3. 交談「關於被害者」
九. 修驗者之間
1. 觸發事件
一〇. 拘留所
1. 交談「關於靈媒」
2. 交談「關於案件」,引出新選項
3. 交談「夢」
4. 得到《真霄的勾玉》
一一.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1. 得道《新聞報道1》
一二. 對面之間
1. 調查屏風,得到《屏風》
2. 全部交談
3. 紀美子走掉
一三. 起居室
1. 交談「關於被害者」
一四. 走廊
1. 遇見春美
2. 指證《真霄的勾玉》
3. 交談「手上拿的東西」——任選——得到「黑鑰匙」
4. 交談「關於春美」
5. 給勾玉施加靈力
一五. 修驗者之間
1. 指證《新聞報道1》,得到《新聞報道2》
2. 交談「關於審理」,引出新選項
3. 交談「2代」
一六. 起居室
1. 交談「關於被害者」——精神枷鎖
2. 指證《真霄的勾玉》——選《新聞報道2》——解除成功
3. 交談「關於被害者」
一七. 倉院之里
1. 春美離開
一八. 拘留所
1. 交談「完全無罪」
2. 交談「明天的線索」
3. 指證「黑鑰匙」
第一回 法庭 前編
一. 系鋸刑警的證言
1. 關於被害者的死因 共5句
①. 威懾第1句
②. 威懾第2句
③. 威懾第3句
④. 威懾第5句
⑤. 得到《手槍》、《刀》
⑥. 任選(「完全無罪」)
2. 證明真霄罪行的證據 共4句
①. 威懾第3句
②. 選「繼續深究」
③. 選「有問題」
④. 指出右邊袖子上的彈孔
⑤. 用《真霄的服裝》指證第4句
3. 推測的案發經過 共5句
①. 用《真霄的服裝》指證第4句
②. 選「這說不通」
③. 選「屏風」
④. 指出「被」字和紅點之間連線靠近紅點處
⑤. 任選(「有很大區別」)
第一回 法庭 後編
一. 大澤木夏實的證言
1. 關於案發當日 共5句
①. 威懾第1~3句
②. 威懾第4句
③. 選「進一步威懾」
④. 威懾第5句
⑤. 選「屏風背後呢?」
⑥. 裁判長阻止
⑦. 選「沒有證據」
2. 關於案發當日 2 共4句
①. 威懾第4句
②. 任選(「交給審判長」)
③. 得到《夏實的照片2》
④. 任選(「放棄」)
⑤. 選「能夠立證」
⑥. 指出右邊袖筒
⑦. 選「開槍的是其他人」
⑧. 選「真霄離開了那間屋子」
⑨. 選「黑鑰匙」
第二回 偵探
一. 倉院之里
1. 指證《黑鑰匙》
2. 交談「關於兇手」,引出新選項
3. 交談「春美的不在場證明」,看見精神枷鎖
二. 對面之間
1. 交談「關於掌門」,了解凌里舞子
2. 交談「修行者的修行」
三. 走廊
1. 交談「關於罐子」
2. 調查焚化爐,得到《布頭》
3. 調查罐子,得到《倉院之罐》
四. 拘留所
1. 交談「春美的不在場證明」,引出新選項
2. 交談「球」
五. 起居室
1. 調查球,得到《春美的球》
2. 調查衣服箱,得到《衣物箱》
六. 修驗者之間
1. 指證《真霄的勾玉》
①. 指出走廊
②. 選《春美的球》
③. 選《倉院之罐》
④. 選《凌里供子》,解除成功
2. 交談「春美的不在場證明」,選項更新
3. 交談「關於罐子」
七. 倉院之里
1. 交談「今天的審判」,任選(「不可原諒」)
2. 指證《葉中長閑》,引出新選項
3. 交談「長閑的情報」,得到崛田診所地址
八. 崛田診所
1. 指證《律師徽章》
2. 交談「關於長閑」,引出新選項
3. 交談「關於手術」,得到《駕照用照片》
4. 交談「關於事故」,得到《新聞報道2》
九. 走廊
1. 交談「關於案件」,引出新選項
2. 交談「交通事故」,看見精神枷鎖
3. 指證《真霄的勾玉》
①. 選《葉中長閑》
②. 選《新聞報道2》
③. 選《駕照用照片》
④. 選《葉中未實》,解除成功
4. 交談「交通事故」
5. 交談「關於霧崎醫生」
一〇. 拘留所
1. 交談「關於兇手」
2. 指證《真霄的勾玉》
①. 選《凌里紀美子》
②. 選《黑鑰匙》
③. 選《布頭》
④. 選《葉中長閑》,解除成功
3. 交談「關於兇手」
第二回 法庭 前編
一. 紀美子的證言
1. 真霄逃走 共6句
①. 威懾第2句——選「放棄算了」
②. 威懾第3句——選「放棄算了」
③. 威懾第4句
④. 威懾第6句——選「放棄算了」
二. 葉中長閑的證言
1. 案發之後目擊到的情況 共5句
①. 威懾第4句
②. 選「繼續深究」
③. 選「當然重要」——證言更新
④. 用《夏實的照片2》指證第4句
2. 案發之後目擊到的情況 2 共4句
①. 威懾第3句
②. 威懾第4句
③. 選「去現場的途中」
④. 選「繼續深究」
⑤. 選「當然重要」——證言追加
⑥. 用《凌里春美》指證第5句
⑦. 選《倉院之罐》
⑧. 選「有問題」
⑨. 選「剛才的證言」
⑩. 指出對面之間
⑪. 指出屏風後面
⑫. 選《衣服箱》
⑬. 選「提出證據」
⑭. 選《屏風》或《衣服箱》
⑮. 選「的確做不到」
⑯. 選《凌里紀美子》
⑰. 選《葉中未實》
⑱. 選「當然可以」
第二回 法庭 後編
一. 葉中長閑的證言
1. 1年前的交通事故 共6句
①. 威懾第3句
②. 選「繼續深究」——證言追加
③. 用《駕照用照片》指證第7句
2. 沒有代替姐姐開車的理由 共5句
①. 威懾第3句
②. 選「繼續深究」——證言更新
③. 用《新聞報道2》指證第3句
④. 選「姐姐未實」
⑤. 指證《葉中未實》
⑥. 指證《新聞報道1》

二. 庭審後
1. 指證《凌里春美》綾里貴美子協同犯罪的理由:綾里春美

E. 逆轉裁判5漢化版有沒有衣服dlc

有衣服更換的,3個主角,有3套,

F. 求逆轉裁判2第四章攻略,不要劇透。

話說這種一搜一堆吧。逆轉系列都非常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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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再會了,逆轉

第一回 偵探 前篇
一. 休息室前走廊
二. 堇之間
1. 交談「關於荷星」
2. 交談「旗本武士丙!」——引出新選項
3. 交談「忍者南加」
4. 得到《記者招待會的招待券》
三. 板東飯店大廳
1. 引發事件
四. 堇之間
1. 真霄被叫走
五. 休息室前走廊
1. 交談「有關案件」——引出新選項
2. 交談「關於被害者」
3. 指證《王都樓真吾》——引出新選項
4. 交談「緊急逮捕」
六. 板東飯店大廳
1. 得到《對講機》
2. 交談「王都樓和藤見野」
3. 交談「記者招待會」
4. 得知真霄被綁架
七. 拘留所
1. 交談「關於王都樓」
2. 交談「關於案件」
3. 指證《記者招待會的招待券》
4. 指證《對講機》
5. 選項更新
6. 交談「關於王都樓」——引出新選項
7. 交談「關於被害者」
8. 交談「有關案件」——引出新選項
9. 交談「殺人嫌疑」
第一回 偵探 後篇
一. 藤見野征夫的休息室
1. 交談「被害者的死因」——得到《現場照片》
2. 交談「逮捕的理由」
3. 調查地上的吉他箱——得到《吉他箱》
4. 調查桌上紅玻璃杯——得到《玻璃杯》
5. 指證《玻璃杯》——引發事件
6. 調查桌上紙片——得到《簽名紙》
二. 王都樓的休息室
1. 交談「與王都樓的關系」
三. 板東飯店大廳
1. 交談「有關案件」——引出新選項
2. 交談「目擊到的事情」——看見精神枷鎖
3. 指證《真霄的勾玉》
4. 選《簽名紙》——解除成功
5. 交談「目擊到的事情」——引出新選項
6. 交談「王都樓做的事」
四. 堇之間
1. 指證「華宮霧緒」——引出新選項
2. 交談「霧緒的緋聞」——得到《雜志的報道》
五. 休息室前走廊
1. 交談「CAMERA」——得到《夏美的照相機》
2. 交談「有關案件」——引出新選項
3. 交談「獨家新聞」——看見精神枷鎖
4. 指證《真霄的勾玉》
5. 選《華宮霧緒》
6. 選《雜志的報道》——解除成功
7. 交談「獨家新聞」——《夏美的照相機》數據更新
六. 警察署刑事科
1. 指證《雜志的報道》——引出新選項
2. 交談「天野由理惠」
3. 指證《天野由理惠》——引出新選項
4. 交談「消失的遺書」——得到《自殺報告書》
5. 指證《自殺報告書》——選項更新
6. 交談「依賴」——得到《自殺未遂的報告書》
七. 王都樓的休息室
1. 指證《王都樓真吾》或《藤見野征夫》——引出新選項
2. 交談「殺人的動機」——看見精神枷鎖
3. 指證《真霄的勾玉》
4. 選《雜志的報道》
5. 選《天野由理惠》
6. 選《自殺報告書》
7. 選《自殺未遂的報告書》——解除成功
8. 交談「殺人的動機」
八.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1. 交談「關於真霄」
2. 交談「關於綁架犯」
九. ????????
1. 調查門
2. 調查地上卡片
第一回 法庭 前篇
一. 系鋸刑警的證言
1. 案件的重點 共5句
①. 威懾第3句——得到《藤見野的解剖記錄》
②. 威懾第4句——《吉他箱》數據更新
③. 威懾第5句
2. 逮捕王都樓的理由 共6句
①. 用《小刀》指證第6句
②. 選「當然有」
③. 選《玻璃杯》
④. 選「不可能是那樣」——《玻璃杯》數據更新
二. 老婆婆的證言
1. 目擊到的事情 共5句
①. 威懾第5句
②. 選「那個人的服裝」
③. 選「當然重要」——證言追加
④. 用《忍者南加的紐扣》指證第6句
2. 關於目擊到的人物 共5句
①. 用《小刀》指證第5句
②. 選「有矛盾的地方」
③. 選《小刀》
④. 選「為了嫁禍給王都樓」
⑤. 選《華宮霧緒》
3. 機密情報 共5句
①. 威懾第5句
②. 選「提示證據」
③. 選《夏美的照相機》
④. 選「繼續追問」
⑤. 選《夏美的照相機》——得到《夏美照的照片》
⑥. 選「有反對意見」
⑦. 指出褲腳處
⑧. 選《華宮霧緒》
⑨. 任選(「看看狀況」)
第一回 法庭 後篇
一. 華宮霧緒的證言
1. 發現屍體那時的情況 共5句
①. 威懾第3句
②. 威懾第5句
③. 選「繼續追問」——證言追加
④. 用《吉他箱》或《現場照片》指證第6句
⑤. 選「要求證言」
2. 關於吉他箱 共4句
①. 用《吉他箱》指證第2~4句任一句
②. 選「那不可能」
③. 選《玻璃杯》
④. 選《夏美照的照片》或《旗本武士丙》
⑤. 選「另外准備了一套」
⑥. 選《記者招待會的招待券》
3. 庇護王都樓 共5句
①. 威懾第4句——證言更新
②. 用《藤見野的解剖記錄》指證第4句
③. 選「為了嫁禍於人」
④. 選《華宮霧緒》
4. 發現屍體時的情況 共6句
①. 用《現場照片》指證第4~6句任一句
②. 選「硬要霧緒作證」
5. 霧緒的「罪」 共6句
①. 威懾第1句
②. 威懾第2句
③. 威懾第3句
④. 威懾第4句
⑤. 威懾第5句
⑥. 威懾第6句
第二回 偵探 前篇
一.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1. 交談「御劍檢察官」——引出新選項
2. 交談「狩魔檢察官」
二. 崛田病院
1. 交談「槍擊」
2. 交談「交易」——御劍出現
3. 交談「霧緒的卡片」——得到「卡片」,引出新選項
4. 交談「殺手」——引出新選項
5. 交談「關於真霄」——得到「御劍的介紹信」
三. ???????
1. 移動
2. 調查天線、桌上照片、沙發上熊和門
四. 拘留所
1. 得到《王都樓的字條》
五. 王都樓府接待室
1. 遇見田中
六. 板東飯店大廳
1. 指證《御劍的介紹信》
七. 藤見野的休息室
1. 交談「事件當晚發生的事」
2. 交談「對被害者的回憶」——引出新選項
3. 交談「禮物」
八.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1. 指證《對講機》
2. 交談「電波干擾」
九. 藤見野的休息室
1. 調查左側窗旁巨大的熊的眼睛
2. 交談「CAMERA」——得到《偷拍攝像頭》
3. 交談「發信機」——得到《發信機》
4. 交談「熊布偶」——得到《熊布偶》
第二回 偵探 後篇
一. 藤見野的休息室
1. 交談「真犯人」和「殺手的委託人」——引出新選項
2. 交談「如果是王都樓?」——引出新選項
3. 交談「在意的事情」
二. 堇之間
1. 交談「藤見野和霧緒」——引出新選項
2. 交談「由利惠的自殺」
三. 警察署刑事科
1. 得到會見許可
四. 拘留所
1. 選「華宮霧緒」
2. 交談「關於王都樓」和「天野由利惠」——引出新選項
3. 交談「嫁禍的理由」——看見精神枷鎖
五. 警察署刑事科
1. 交談「流言」——引出新選項
2. 交談「由利惠的自殺」
六. 拘留所
1. 選「王都樓真吾」
2. 交談「王都樓的秘密」——看見精神枷鎖
七. 警察署刑事科
1. 引發事件
八.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1. 交談「熊布偶」——得到《發票》
2. 交談「偷拍攝像頭」——得到《偷拍攝像頭》
九. 拘留所
1. 指證《真霄的勾玉》
2. 選《偷拍攝像頭》或《發信器》
3. 選《熊布偶》(2、3項順序可互換)
4. 選《王都樓真吾》
5. 選《發票》
6. 選《華宮霧緒》
7. 選《卡片》
8. 選「因為你是委託人」——解除成功
9. 交談「王都樓的秘密」
10. 交談「殺人的動機」
一〇. 警察署刑事科
1. 交談「關於王都樓」和「關於真霄」——引出新選項
2. 交談「戰斗的理由」
一一. 王都樓府接待室
1. 調查門口小熊——得到《玩偶》
2. 移動到「王都樓府儲物間」
3. 調查地上像框——得到《由利惠的照片》
一二. 拘留所
1. 指證《真霄的勾玉》
2. 選《自殺報告書》或《天野由利惠》
3. 選《由利惠的照片》——解除成功
4. 交談「嫁禍的理由」——引出新選項
5. 交談「復仇」
第二回 法庭 前篇
一. 荷星三郎的證言
1. 關於前往休息室時發生的事 共5句
①. 威懾第4句
②. 威懾第3句——證言更新
③. 威懾第3句
④. 選「關於王都樓的小費」
⑤. 任選(「繼續觀察」)
2. 第二次目擊 共5句
①. 威懾第4句
②. 選「反駁證詞」——證言更新
③. 用《玻璃杯》或《現場照片》指證第4句
3. 被告與侍者第二次接觸 共4句
①. 威懾第2句
②. 選「詢問關於屋裡的人」
③. 再次威懾第2句
④. 選「詢問關於手上的東西」——證言追加
⑤. 用《玩偶》指證第3句
⑥. 選「接受的人有點不同尋常」
⑦. 選「小熊也不同尋常」(○6、○7項順序可互換)
⑧. 選「提出反對」
⑨. 選「華宮霧緒」
華宮霧緒的證言
1關於小熊玩偶 共5句
①威懾第1~5句
②《玩偶》數據更新
③得到《由利惠的遺書》
④任選
⑤選「提示證據」
⑥選《由利惠的遺書》
庭間休息
1任選(「當然有辦法」)
2(選《狩魔冥》)
法庭 後篇
庭審開始
1選「提出證據」
2選《熊布偶》或《發信機》或《偷拍攝像頭》
虎狼死家的證言
1關於「委託人」 共4句
①威懾第2句
②威懾第3句
③再次威懾第2句
④威懾第4句
⑤選「要求繼續審理」
2關於「委託人」2 共7句
①用《玻璃杯》指證第5句
3關於接受委託的事 共4句
①威懾第3句
②選「繼續追問」
③選「不是很重要」
④ 選「當然很重要」——證言追加
⑤ 用《華宮霧緒》指證第4句
4 關於接受委託的事2 共4句
①威懾第3句
②選「繼續追問」
③選「繼續追問」——證言追加
④威懾第4句
⑤選「有矛盾」
⑥選「出示物證」
⑦選《由利惠的遺書》
⑧任選(「有罪」)
⑨三件遺留物均不需要情報
⑩選《虎狼死家左左右衛門》
選《錄像帶》
選「抓住你的把柄」
任選(無罪有罪均可)
堇之間
1選《鞭子》

G. 逆轉裁判5如何獲得全服裝

沒有全服裝這個設定 只有全章節 全章節除第一章其他都要購買

H. 逆轉裁判4成步堂大叔戴的帽子真不錯阿 我朝有賣的沒

= =自己做才是王道啊……
不過花費非常大……
去專門做cos服裝的地方定做一個吧……前提是你有足夠的經濟實力

I. 求逆轉裁判3被盜的逆轉不帶劇情中文攻略

逆轉裁判3-2 被盜的逆轉 攻略 《偵探模式 1》 劇情完後得到秘寶展的海報 *【高菱屋 地下倉庫】 和華宮霧緒對話完後進行調查 調查右方畫面的黃金像,得到綾里供子的黃金像的情報。 調查完黃金像後引發劇情,離開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和真宵對話後得到倉院之罐的情報 *【高菱屋 大展覽廳】 和系鋸對話後得到假面馬斯克的預告信 *【高菱屋 地下倉庫】(比怪人還怪的偵探!!=口=) 全部對話後,出示怪人馬斯克的預告信 移動新增哀牙偵探事務所 調查畫面左方的計算機→得到攝相機的數據 調查畫面左方、地上的綠色刀子→得到七支刀的情報 調查畫面右方的黃金像→綾里供子的黃金像情報更新 *【高菱屋 大展示廳】 移動新增拘留所 *【拘留所】 和怪人(??)天杉優作對話後,移動新增怪人基地 *【怪人基地】 和天杉希華對話後,出示怪人 假面馬斯克 對話新增"胡思亂想",再對話 得到希華的信 *【拘留所】 向優作出示希華的信 接受或拒絕,兩個都可以選 引發劇情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和真宵對話完,引發劇情 *【高菱屋 大展示廳】 和華宮 霧緒對話完,倉院之罐的情報更新 (不會跳畫面出來) *【哀牙偵探事務所】 全都對話完後發現心靈枷鎖 出示勾玉 出示攝相機的數據 選"被打暈了" 出示七支刀 七支刀的情報更新 得到防盜攝相機的照片 可以調查怪人家的恐嚇信 *【怪人基地】 調查椅子上的綠色信封 得到恐嚇信的情報,引發劇情 某個命中大凶的男人出現了對話後得到天杉優作的錢包、卡片鑰匙的情報 向矢張出示卡片鑰匙,卡片鑰匙的情報更新 向矢張出示恐嚇信,對話更新"KB警衛" *【哀牙偵探事務所】 調查桌上的黑色皮包、引發劇情 和哀牙全部對話完 《法庭模式 1》 得到海報(請注意怪人馬斯克的穿著) ~假面馬斯克的罪行~ 「他的目標,都是一些具有極高價值的藝術品的說。」出示倉院之罐 (當晚、在高菱屋出現的是冒牌假面馬斯克的證據!) 出示防盜攝相機的照片 指出他的......"可疑之處"。 指出應有胸針的位置(請比對與海報的差異) 得到怪人的紋章 ~目擊事實~ 「還沒來得及和他交手......我的意識就咻地一下消失了!」出示怪人的紋章 ~和犯人的爭斗~ 「那傢伙框地打了我一下!......然後我就什麼也不知道了。」進行威嚇 選"最擅長的戰術" 選"非常重要"(修正證詞) 「我是靠著牆跟他死拼的......不過我的眉宇間就吃了他一擊!」出示七支刀 ......好的。辯護方的主張是......! 選"哀牙才是真正的假面馬斯克" 選"無法拿出證據" 選"用罐上的指紋作證" 罐上......應該有這個人的指紋! 出示成步堂 龍一 ~假面怪人的真身~ 「偷罐的那晚我沒有任何不在場證據!」出示天杉優作的錢包 說明一下被告人案發當晚凌晨1點、到KB警備公司去的理由! 出示恐嚇信 他能證明"案發當晚凌晨1點,磁卡確實被用過"! 出示矢張 政志 磁卡的情報更新 《偵探模式 2》 *【高菱屋 地下倉庫】 和華宮霧緒對話完後發現精神枷鎖(現在還解不開) *【怪人基地】 和希華對話完後,移動新增【KB警備 社長室】 *【KB警備 社長室】 和系鋸全部對話後得到毒島 黑兵衛的解剖紀錄、新聞報導 向系鋸出示毒島 黑兵衛,對話新增"有關被害者" 對話完後進行調查: 調查桌上的藍色文件,得到毒島的清單 調查牆壁上的紅色緊急按鈕,得到社長室的非常報警裝置的情報 *【KB警備 警衛室】 和矢張對話完,發現心靈枷鎖。來解吧~ 矢張的心靈枷鎖解法 出示勾玉 (案發的時候,證明矢張不在保安室的證據啊......) 出示天杉 優作的錢包 毫無疑問、是在你負責保安的晚上10點"以後"啊! 出示卡片鑰匙 向矢張出示社長室的非常警報裝置,對話新增"非常警報",再對話 得到非常警報裝置的紀錄 *【拘留所】 和優作對話完後出示新聞報導 新聞報導情報更新,對話新增"恐嚇信" "恐嚇信"對話完新增"犯罪計劃書" 對話完得到天杉優作的證詞 引發事件,春美跑來,倉院之罐情報更新 *【高菱屋 地下倉庫】 調查畫面左方的木箱,得到裝罐子的箱子的情報 調查畫面右方的粉紅色油漆痕跡,得到油漆的痕跡的情報 可以解華宮霧緒的心靈枷鎖了... 出示勾玉 你有證據證明在法庭上找回來的罐是真的嗎......? 出示倉院之罐 你......你怎麼知道的?你怎麼知道這個罐被人摔碎過? 出示秘寶展的海報 你說......罐是在高菱屋這里摔壞的,你有什麼證據啊? 出示裝罐子的箱子 證明那個盒子是在這個倉庫掉下來的證據...... 出示油漆的痕跡 對話完倉院之罐的情報更新,對話新增"綾里供子像" 對話完,綾里供子的黃金像的情報更新 《法庭模式 2》 天杉優作的證詞: ~去KB保安公司的理由~ 「我是被一封信叫出來的......呃,我收到了一封勒索信。」進行威嚇 選"繼續質問"(修改證詞) 「1年前我曾在那裡工作過,所以知道社長室在哪裡。」進行威嚇 選"被辭退的原因"(證詞修正) 「被社長威脅我不怕。即使被公之於眾我也不怕。」進行威嚇 但是如果被公開的話,優作會有麻煩嗎......? 選"有麻煩" 天杉為什麼不想有人公開他《偷公司情報》的事! 出示天杉 希華 ~在社長室發生的事情~ 「要不是我穿成那樣的話,真的會死!」進行威嚇 (證詞修正) 「如果我不是穿著假面怪人的服裝,我就死定了!」進行威嚇 "多花了時間"......? 選"進一步追問"(證詞修正) 「我急忙把屍體藏到保險箱里。用了10分鍾左右吧。」出示非常警報裝置的紀錄 選"出示證據" 證明按響緊急警報的人不是遇害者的證據是......! 出示社長室的非常警報裝置 "真凶"為什麼按下緊急警報? 選"他想把保安吸引過來" 陷害天杉 優作的殺人犯......到底是誰? 出示星威岳 哀牙 ~案發當晚不在場證明~ 「......我以怪人的名義,按照預告偷了那個罐。」進行威嚇 我獨行俠哀牙竟然有同夥? 選"還是算了" 證詞全都威嚇一次後,第二次威嚇「照片不會說人話......但是,它是最可靠的證人。」 選"有" 指出地上的油漆痕跡 出示綾里 供子的黃金像 出示星威岳 哀牙 指出照片左上角的拍照時間 ~倉院之罐?竊盜計劃~ 「雖然在案發之前,我沒見過實物......」出示假面馬斯克的預告信 ~殺害毒島的動機~ 證詞一遍之後,恐嚇信的情報更新 「毒島氏寫好勒索信,發給了天衫 優作。」出示恐嚇信 和勒索信的內容有矛盾的......證物是! 出示新聞報導 毒島社長要勒索的,其實是這個人! 出示星威岳 哀牙 星威岳 哀牙不惜殺人滅口,也要保持神秘的"真身"是! 選"勒索者" 證明第一個案子中,哀牙為什麼會識破天杉就是假面馬斯克? 出示新聞報導 那晚哀牙是不是在KB保安公司里,辯護方...... 選"無法證明" ~最後的證言~ 「他當時穿著假面怪人的服裝,所以沒有留下指紋。」進行威嚇 (法庭模式2結束) 向天杉優作出示倉院之罐

J. 逆轉裁判2第二話劇情問題

燒了的那件不是真宵的,是那個護士兇手自己的,被害人射出的子彈沒有打中長閑,而打中的是被裝進箱子的真宵!
過程是這樣的:剛開始真宵睡著了,被那個兇手護士裝進了箱子里,然後兇手捅了被害人一刀,但是他沒死,反而掏出來槍,打長閑!樓上的說的不對,長閑只打了第二槍,第一槍是被害人打的!被害人射出的第一顆子彈打到了箱子上,因為他快死了,所以打偏了,但萬幸的是沒打中人,只在真宵衣服上留下了彈孔,後來成步唐他們進去了,看到的是那個兇手。這時那個歐巴桑讓他們去打電話,很顯然,槍和刀子上的指紋在這時就可以解釋了,因為那個歐巴桑跟兇手是一夥的,說以有充足的時間完成一切!包括偽造指紋,放回箱子,和燒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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