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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裁判天堂攻略

發布時間:2021-02-25 20:47:08

『壹』 逆轉裁判6完整攻略

那個亞內是第五代登場的亞內文武,是1-4代中出場的亞內武文的弟弟。老亞內雖然弱不禁風但並不腐敗,而新亞內卻品行不正,在逆5結尾時被御劍局長點名放逐,然後來到了克萊因。至於以前的老亞內,現在還在日本,但逆7能否出場不得而知

『貳』 逆轉裁判1完整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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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逆轉裁判2的攻略

《逆轉裁判》的故事,成步堂開始成長為一個成熟的律師,以「逆轉」的思維打破傳統的思維定向,並運用到法庭辯論中。

這就是CAPCOM的這款新型的法庭辯論AVG——逆轉裁判。

逆轉裁判2:第二章-逆轉姐妹

步驟1:調查屍體

這天,又有一個女孩被殺了,這次的案發地是在律師事務所。

隨後男主開始了調查。首先,在第一張圖裡面什麼也沒有,直接點擊下方的移動進入所長室。

1、使用字條指證第一句。

2、任意選擇,得到「千尋的筆錄」。

最後,選擇「千尋的筆錄」即可完成庭審。

『肆』 逆轉裁判4攻略

第一話 逆轉的王牌

第一節 法庭階段 前篇

初期證據:律師勛章、浦伏影郎的解剖記錄、現場照片1

案情陳訴,得到證據「凶器酒瓶」

證言一 關於「勝負」

證人:成步堂龍一

證詞:①雖然我是個鋼琴師,不過卻很少彈鋼琴。②主要的工作對象是一些好奇的客人,當然是與他們打「撲克」啦。③案發現場的房間是店裡的招牌,對局都是在那進行的。④牌局規則也都是很正規的,用兩副撲克來交替進行。⑤……當然,只是單純的游戲而已,客人們也都很滿足。

依次詢問完前4句後,證詞修改:

「關於事件的情況,我保持沉默,總之,我沒有碰過凶器。」

對該句出示證據「凶器瓶子」進行指證,得到證據「成步堂的手機」

接著是目擊證人逆居雅香出庭,得到證據「雅香的照片」和「牌面照片」

證言二 事件當夜的情況

證人:逆居雅香

證詞:①那天晚上應客人的要求所以是由我來發牌。②當時晚上很冷,兩個人都是戴著帽子在打牌。③被害人打牌的時候一直握著自己脖子上的項鏈墜子。④在開牌決勝的時候,可怕的事情發生了。⑤那個人突然向被害撲了過去,並掐住他的脖子。

對第5句出示證據「浦伏影郎的解剖記錄」進行指證,證詞修改:

「被告在掐住被害的脖子後又用酒瓶砸他。」

得到證據「現場照片2」,接著再用該證據對第3句進行指證。

證言三 真劍勝負

證人:逆居雅香

證詞:①雙方開局均以各自3500點的籌碼開始決勝。②籌碼是店裡的,有大小兩種。③而在對局中獲勝的……唔,就是被害人。④被告人,在最後的對決中,還是輸了。⑤因此在開牌對決的瞬間,被告拿起了酒瓶……

對第2句進行詢問,選擇「さらにゆさぶる」進行追問,追加新證詞:

「籌碼分別有100點和1000點兩種」

接著用證據「牌面照片」對第3句進行指證,選擇「両方とも正しい」。

證言四 最後的勝負

證人:逆居雅香

證詞:①最後的對決,雙方都是以「葫蘆」(三帶二)來決定勝負的。②而撲克牌里從A到K都各只有4張的。③因此,看到雙方當時最後的牌面就能看出有人在出千了。④接下來,兩人就發生了口角,而出老千的正是被告人。⑤他拿起了手邊的酒瓶,向浦伏先生砸了過去……

(4)逆轉裁判天堂攻略擴展閱讀:

逆轉裁判4游戲背景:

《逆轉裁判4》跟其他「逆轉裁判系列」作品一樣,也由多個以「逆轉」為題的案件組成。主角王泥喜法介在多宗案件中為其委託人的謀殺指控作辯護。在第一個「逆轉」後,王泥喜開始為成步堂龍一工作。

前作主角成步堂龍一於七年前因呈上偽證而被褫奪律師徽章,現為其養女——成步堂美貫(成歩堂みぬき)——運營「成步堂藝能事務所」(其後改名成為「成步堂萬能事務所」)。美貫是一個魔術師,來自已經解散的「或真敷魔術團」,在故事中經常協助王泥喜調查和辯護的工作。

『伍』 逆轉裁判1最後一章的攻略

R本小姐清楚地看到的呀,小船上的男人確實是御劍
(R《湖的照片》)

『陸』 4399逆轉裁判第2章天堂的逆轉怎麼過

這是什麼海

『柒』 逆轉裁判三華麗的逆轉攻略

要調查大堂遠處的一張紙 然後去解開凌美的枷鎖 就能去極樂庵了
先去葉櫻院境內調查 黃金像和地上的杖 然後再去拘留所 就能跟凌美對話了

『捌』 逆轉裁判RM劇情攻略

你如果要劇情攻略我有:
第一話 最初的逆轉

鮮血從一隻沾滿了鮮血的凶器——小型雕像上滴下,一隻可怕的手正握著這雕像……

「……混蛋,為什麼我會碰到這種事……」

「……我可不能被抓住……所以……一定要找個人嫁禍,可是找誰呢!」

「……對了,就找那傢伙……」

男子的腦海中浮現出一個身影「如果嫁禍給他的話……」

「8月3日上午9點47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中」

主角成步堂龍一(ナルホド)和所長(チヒロ)寒喧幾句。主角因為是第一次登上法庭,所以十分緊張。並表示這次的辯護,也是因為十分想幫助委託人。

這時傳來一陣喧嘩……

一個叫矢張(ヤハリ)的人哭鬧著來到主角面前,他一心想死,因為失去了最心愛的女友。主角看到滿臉是淚的他,難以想像這樣軟弱的人就是殺害自己女友的罪犯,但報紙上寫著的確實是他的名字……

這次的事件非常簡單:高級公寓的一個房間中,一名年輕女性被殺。被逮捕的是和她交往的不走運的男子——矢張政志,他是主角從小學時代開始的親密朋友。主角比誰都了解他,所以不相信他會是罪犯。主角要替他伸張正義的另外原因是——他欠了主角一大筆錢。

「8月3日上午10點整,地方法院第二法庭」

法官宣布審理開始,檢察官アウチ(所謂檢察官,就是想方設法也要讓被告被判定有罪的人)表示准備完畢。主角(成步堂龍一,三個月前剛成為辯護人,今天是第一天上法庭)雖然也表示作為辯護人已經准備完畢,但腦子里卻一片空白。法官看到主角如此進展很擔心,所以先提一些簡單的問題來看看主角是否真的准備好了。

法官:首先,請說出這次事件的被告人名字。

主角選擇回答:矢張政志

法官:下一個問題,現在審理的是殺人事件,請說出被害人的名字。

這時所長會在旁邊提示主角,關於不清楚的事,可以按鍵隨時查看《法庭記錄》來得到信息,然後可以按鍵來切換查看證物和人物介紹兩個大項。

主角選擇回答:高日美佳

法官又問:被害者的死因是什麼?

主角選擇回答:被不尖利的凶器所殺。完成回答後,法官宣布審理可以開始。

法官開始問話:檢察官,我有問題想問你,正如成步堂所說,被害者是被鈍物所殺,那鈍物到底是什麼樣子的?

檢察官:是一個「思想者」的擺設,就橫放在死者的旁邊。

證物的資料被記載到《法庭記錄》中,所長提醒主角,這證物將是辯護的有利武器。接下來,法官宣布帶證人上庭,但是檢察官想先盤問被告人。這時所長會提醒主角應該仔細聆聽,這是辯護的關鍵。只能祈禱被告人不要說些多餘的話,從中可以找到反擊的機會,檢察官開始發問。

檢察官:被告,你是否最近被死者甩了?

被告:什麼!我們可是本世紀最合適的一對戀人,只是最近不打電話也不見面了而已。太小看我了!

檢察官:我們通常把這種情況稱作「被甩了」,死者根本就是玩弄你,把你甩在一邊,被害前一天也是剛從海外旅遊回來。

被告:你說什麼!胡說,我不信!!!

檢察官:法官大人,這是死者的護照,死者在被害前一天,還在紐約。

檢察官:死者雖然是模特,但是收入並不多。好象有很多給她小費的老頭子,死者應該是以這種援助交際的形式來取得錢,並且去海外旅遊的,被害者就是這樣一個女人。現在請問被告,你認為死者是怎樣一個人呢?

會出現選項,但無論主角選哪個,矢張都會說:混蛋,那臭女人竟敢耍我,我要宰了她!!!去天國問那臭女人吧!

檢察官繼續盤問:被告,事件發生當日,你去過死者房間嗎?

但無論主角怎麼提示矢張回答,檢察官都會表示有證人目擊被告從現場逃離。那證人正是發現死者的人,他也是事發當日勸主角買他報紙的人——山野星雄。

證人被帶上法庭要開始說證詞了,這時主角應該仔細聆聽證人的證詞……

法官:那麼現場的電話為什麼不能用呢?

檢察官:事發當日,公寓正好停電。

法官:但即使停電,電話還是可以使用的啊?

檢察官:是的,但是因為那種電話是子母機,所以子機需要電而無法使用,現場的證人使用的就是那種電話的子機。法官大人,我們已經准備了停電記錄。

接下來,就是作為主角的辯護人開始「尋問」了。所長告訴主角,所謂「尋問」就是找出證詞中的疑點。如果作為被告的委託人是無辜的,那麼證詞中就一定有謊話存在。關鍵就是在證物上或證物和證詞之間,一定會有不相符的地方。首先找出法庭記錄和證詞矛盾的地方,然後如果能找到矛盾的證物的話,就把證物擺在證人面前。(按鍵列出證物後,按A鍵提出質疑)

辯護規則:證詞可以用左鍵或右鍵進行一句句回放。如發現證詞本身有問題,就按鍵來提出質問。如果找出證物無法說明問題的話(按鍵列出證物後,按A鍵提出質疑),就算失敗。失敗5次的話,就會失去法官的信任。

尋問開始,證詞共10句,要找出其中矛盾的地方加以反擊。

列出案件的證物,就很容易就找出其中的破綻了,那就是發現死者的時間和死亡報告中死者的死亡時間不符。在證詞的第8句,按鍵列出解剖記錄再按A鍵提出質問。

在死者被發現的時間上,需要證人進一步的證詞來說明,主角也可以從中找到更進一步的矛盾。

關於發現死者的時間,證人又做了6句證詞。

證詞完畢,主角可以再次開始尋問。

揭穿他後,法官再一次希望他提供正確的證詞。

證人接著又做了關於聽到報時的4句證詞。

一系列的尋問後,法官會問主角,對於證人的證詞是否還有問題想問。

主角選擇回答:還有問題。然後質問道:這鍾只有拿起那擺設仔細看,才能發現。但你沒有進屋子,你又是怎麼知道那是一個鍾的?而且還看了時間?這不是天大的矛盾嗎?

接著主角選擇強制性斷言:一定是因為你事發當日,進入了那房間。

主角開始追擊:為什麼你會知道那個擺設是鍾呢?那一定是因為你當天進入了那間屋子。所以說,那天用時鍾擺設打倒死者的人就是你!!!一定是因為當時正好那個鍾響了,而且你聽到了那鍾聲!山野君……你因為被驚嚇了,所以那擺設就從手上滑了下來。而那時候的響聲,給你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你只對時間記得如此的清楚。

證人山野:我當時……確實……聽到了……不……是看到了……啊……真煩人,竟然對這些細小的事抓住不放。就是那傢伙,我看見他了,處死他,把他處死……

檢察官:法官大人,辯護人還沒有拿出什麼證據呢。

法官:辯護人,你為什麼說證人聽到的就是這個擺設中時鍾的報時聲呢?

主角:這是非常簡單就能知道的事。

接著主角選擇回答:試著讓時鍾報時。

主角試著讓鍾報時,眾人聽到的聲音是9:25.但現在的時間卻是11:25,那正好證明了山野聽到的聲音也是晚了2小時的鍾,和這個擺設的時鍾一模一樣。

山野辯駁道:雖然這鍾也晚了兩小時,但是你又怎麼知道這擺設在事發當時也是晚了2小時呢?……

就在主角無言以對,法官將要認定山野無罪的時候。所長開始鼓勵主角,她希望主角可以作為辯護人採取「逆轉」的思維方式:既然說「那時鍾在事發當天是否晚了兩個小時不能確定」,那麼為什麼那時鍾會晚了2個小時呢?

果然還是所長經驗豐富……

法官要求辯護人拿出能說明那個鍾為什麼會晚兩小時的證據。

主角:就是那護照!死者那天從紐約剛回日本,而紐約和日本的時差是14小時。那也就是說,紐約凌晨2點的時候,日本正好是下午4點。死者在回國後,沒有把時鍾的時差調整過來!所以你聽到的時間就差了兩個小時。怎麼樣,山野……

山野終於承受不了主角的狂轟爛炸,終於崩潰了。他被逮捕,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法官:成步堂,你竟然那麼直截了當,讓我吃驚不小,竟然在那麼短的時間里就讓你的委託人解困,並讓犯人顯出原形。現在我就開始判決,被告人矢張政志,無罪!!!

法庭上下頓時一片歡呼,這時法官宣布審理結束。

主角:叫做山野的男人,好象是趁家中無人,而去行竊的慣犯。一邊賣報紙,一邊以無人的家庭作為目標。那一天,矢張去拜訪的時候,死者不在家,等他走了後,山野就潛入房中。正在行竊時,死者回家了,勃然大怒的山野就拿起身邊的擺設……

「8月3日下午2點3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二候客室」

矢張認為死去的美佳在玩弄他的感情,但主角卻以美佳帶著矢張製作的擺設一起去了紐約為證據,說明美佳還是想著矢張的。

所長:成步堂君,證物就是這樣一種東西,從不同的角度看,它的意義是完全不同的。人也是這樣,我們並不知道被告是有罪還是無罪。但是作為辯護人,我們需要做的就是相信他,相信委託人,就是相信自己。成步堂君……變的更強吧……自己堅信的東西,即使到最後也不能放棄。

第二話 逆轉姐妹

「9月5日上午9點27分 綾里法律事務所」

電話鈴聲響起,原來是所長打給她妹妹的,拜託她在開庭以前保管一下證物——一個「思想者」的座鍾。座鍾現在不走了,因為把裡面零件拿走了,取而代之的是放入了一份文件,那就是證物。約好晚上9點讓她妹妹去事務所去拿。

「9月5日晚上8點57分,綾里法律事務所」

一個陌生人的聲音:千尋小姐,把那文件交給我吧。

所長:這里沒有你想要的。

陌生人:你說謊的水平好象不高啊,不就放在那裡嗎……藏著那份文件的「思想者」。

所長:為什麼你會知道!

陌生人:哈哈哈,難道你不知道嗎?收集情報就是我的工作。

所長:我太大意了。

陌生人:很抱歉,有一件事要和你約定,那就是……要你永遠的沉默……

「9月5日晚上9點零8分,綾里法律事務所」

主角來到事務所找所長,但是覺得不對勁,而且聞到了血腥味。

使用移動指令進入所長室,看到了驚人的一幕,一個女孩正扶著奄奄一息的所長靠在牆上。

此時女孩暈倒,將其安置到休息室。回來看所長,身上只有微熱,已經差不多要……

發現所長身邊是橫卧著的凶器——「思想者」的雕像,地上都是玻璃碎片,還看到所長身旁有張紙片。上面用血寫著——マヨイ。

然後到房間右側調查電話時,這時突然窗外有人大叫……原來對面旅館有個女子正拿著電話話筒看著這里。

回到事務所發現女孩已經醒了,原來她叫真宵。主角突然想起那張收據上用血寫的字。這時主角選擇「對話」可以了解到女孩就是所長的妹妹。當主角拿出證物——領收書(收據)給她看時,她嚇了一跳。這時警車聲響起,原來是剛才那位女子報的警。刑警發現收據後逮捕了真宵。

在拘留所探望室,主角表示願意擔任她的辯護人。與真宵交談後得知她是正在學習的靈媒者(以靈力作為媒體來和靈魂進行交流)。接著問起當日的情況,她想給主角聽她手機里的通話錄音,卻發現,手機被刑警沒收了。這時真宵表示有事拜託主角,給了一個辯護人地址。主角同意去找那個辯護師,來到星影律師事務所,卻發現沒人。

回到拘留所從真宵處知道了綾里家族的事:父親在她們年幼時就去世了,母親也下落不明,綾里家族的女子都有很強的靈力。15年前,因為一個男人,她們的母親「破滅」了,也就是消失了。幾年後,她姐姐說要當辯護律師,就下山去了,那以後真宵就一直一個人住著。然後主角就關於她母親「破滅」的事詢問了一下。原來在15年前,有一起讓社會恐慌的殺人事件,警方無論如何都要找出兇手,所以就拜託她們的母親用靈力和死者對話找出兇手,結果那個罪犯被逮捕了。但是因為她們母親的一句話,那個兇手無罪釋放了,然後有個男人把這作為獨家新聞,就作假調動媒體陷害她們的母親。結果成為了全日本的笑柄,從姐姐那裡得知,那個男人叫做コナカ。

在綾里法律事務所碰到了那個刑警,得知他叫糸鋸圭介。經過交談可以得到所長的解剖記錄,並了解到檢察局將會派稱作「御劍檢事」的ミツルギ作為檢察官,聽說他為了取勝而不擇手段。給刑警看證物了——真宵のメモ。然後會有選項,是否要告訴刑警想拿回手機的實情。但無論選哪個,主角都會編個謊話來隱瞞,然後得到真宵の攜帯電話。

此時與刑警交談會得知證人叫松竹梅世,還在那家旅館裡面。現在可以到板東ホテル調查,那個女證人離開後,當調查了房間里半開著的抽屜時,她突然前來阻止,難道那裡面放著什麼重要的東西嗎……盤問了半天,也沒套出什麼來。

再次來到星影事務所,發現辯護師星影回來了。但當主角說明來意時,他卻拒絕了,借故事務繁忙。然後又問了那幅牆上的畫,那是他十分看中的畫。回到拘留所,主角告訴真宵那個辯護師拒絕了她的委託,然後就決定替她辯護了。

但還有個疑問,那旅店裡的女子的抽屜中到底有什麼?所以就趕到旅館,正好碰上那女子在洗澡,趁此機會正好調查一下屋子。並且有個服務員讓主角轉告那個女子,コナカルチャー股份公司叫小中的打給她電話過。主角覺得這名字耳熟,突然想起這名字是真宵提到的讓她母親「破滅」的那個男人……

於是開始調查,在抽屜中竟然發現了竊聽器。記錄之後,就要開庭了……

「9月7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第一證人——刑警糸鋸圭介上庭,以一張圖片的形式進行事件現場的說明:死者倒在窗口處,因被鈍器所擊流血過多致死。凶器「思想者」的擺設就橫倒在一旁。那凶器的重量即使女子也是可以利用的。

擺設被送到法官那裡,那張圖片被登錄法庭記錄。刑警表示當時立刻逮捕真宵是有足夠證據的,所以法官提出讓刑警開始關於逮捕理由的證言。

證言結束後從真宵那裡會扔來紙條提醒主角無論如何都要拿出氣勢,讓證人有所動搖。

尋問開始了,主角以第5句證言提出了質疑。

主角:你為什麼會立刻逮捕真宵?

刑警:因為那是目擊證人說的。

主角:你剛才是否說,因為有了鐵證如山的證據,所以逮捕了被告人吧。

刑警:嗯,我是那麼說的。是我嗎……

檢察官和法官都表示刑警確實說了。

主角:那樣可疑放盪的女人證詞,怎麼能算鐵證呢!

刑警:什麼!梅世並不放盪,而且也不可疑。那個……雖然有點放盪……

法官表示刑警的證詞有問題,所以想讓他再次開始證言。

刑警再次作出證言,作完後法庭上下一片喧嘩。

再次尋問開始,以解剖記錄來質問第6句。一番爭辯後,從檢察官那裡得到了新的解剖記錄,然後就帶上第二證人——目擊報警證人梅世。檢察官開始盤問這女子。她回答事件發生的9月5日晚上,她在旅館。她說是那天下午辦理的住宿手續。那間房正好對著事務所。然後她也作出了一番證言。

主角以第3句證言提出了質疑,在梅世目擊的兇手是否真宵上出了問題,所以法官再次要求她進行證言提供。

在梅世再次提供證言後,主角還是抓住老問題——光看外表是無法知道那是一個時鍾的。

梅世:因為,我聽到了那時鍾報時了。

檢察官:旅店離事務所很近,能聽見也不奇怪。

然後主角選擇回答:時鍾應該不會響的

再選擇說明原因:裡面沒有機械裝置

法官立刻調查時鍾,證實了那裡面確實是空的。但是檢察官表示,還不知道裡面的機械裝置是否在事發以前就已經沒有了。所以法官要主角證明這一點——機械裝置是何時被拿走的?

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從對話中證明了這一點。但是梅世又說,因為在外面也看到過同樣的時鍾擺設。主角以「思想者」的時鍾作為證據,表明這是他朋友親手製作的,在商店裡是看不到的。

這時梅世發怒了。法官讓主角來說明一下為什麼她會知道那是時鍾。

主角選擇回答:因為她聽到了情報。

法官需要主角提供進一步的證據,主角就以發現的竊聽器作為證據揭發女證人在竊聽事務所的電話。但是檢察官反對主角的說法,要讓主角拿出可以證明「通過竊聽就可以知道凶器是時鍾」的證據。主角拿出了真宵的手機證明了這一點。梅世惱羞成怒,這時主角瞅准機會開始反擊。

是你乾的吧?為什麼要竊聽?

但是梅世稱當時因為有服務生為她服務,所以可以證明她不在現場,和事件無關。

主角選擇盤問服務生,但檢察官表示反對:如果要盤問,就要答應一個條件。那就是,服務生的回答如果可以證明梅世在場的話,那麼主角要承認被告有罪,不能再進行辯護。主角只能答應。

服務生作為證人上庭,也作出證言。

起初主角並沒有找到什麼破綻。當法官正要宣布證人可以離開時,主角要求提出最後一個問題。

這幾個選擇分別是從不同角度來拆穿服務生,使他只能老實交代真相。原來是檢察官不讓他把這些說出來的。辦理住宿手續的是2人——梅世和另一個男人,而且在9點送咖啡去客房的時候,並沒有看到那個男子。

主角指出:罪犯不是真宵,而應該是和梅世一起的男人。因為檢察官隱瞞了那個男子的存在,所以法官宣布休庭,等進一步調查後,再開庭。

在等候室,主角和真宵交談了一下後,打算繼續尋找線索。

拘留所會面室,主角找梅世談話,但從她口中沒有得到任何信息。去星影法律事務所,發現牆上的畫不見了。看到了桌上的照片,但只能拿其中一張作為法庭記錄。

在旅館給服務生看「D6號事件。資料2」得到ボーイの宣誓書。回到拘留所在梅世面前拿出D6號事件資料2及ボーイの宣誓書,用連哄帶勸的方法得知照片上的男人是那天和梅世一同住宿的。他是信息處理公司的老闆小中,以販賣情報來賺錢的「專家」。來到コナカルチャー和小中交談了一番。發現他房間里的那幅畫就是星影的那幅,還知道了梅世是他的秘書。但是他對事發當天夜晚的事閉口不談,聲稱警察局和檢察院都是他說了算。在和小中的(繪のこと)對話中、選(いい繪ですね)以外的選項。

現在去星影法律事務所可以碰到星影。雖然一開始他還是不想說,可當主角提及那幅畫時,他覺得只能全盤托出了。原來,小中一直在干威脅別人的營生,他的公司就在尋找人們的把柄。星影這15年裡一直付給他錢,就是因為《D6號事件》。他之所以沒有接受真宵的辯護委託,果然是因為受到了小中的脅迫。星影告訴主角要逮捕小中是絕對不可能的,因為他掌握了法官、律師、檢察院長、警察乃至政治家等司法部門要員們的把柄,可以隨便操縱他們。

主角還了解了《D6號事件》的真相——15年前,星影接受了一個靈媒師的委託,就是所長的母親。她接受了警察的委託,想利用靈媒來進入殺人事件被害者,但失敗了。因此她被警察指控欺詐。但是那事件至今沒有解決。星影受到脅迫,是因為這事件的最大秘密——警察拜託靈媒師,這是絕對不能泄露的,但星影卻讓小中知道了。最後星影對主角說:好吧,你執意要和他斗,就去綾里事務所好好調查一下吧。因為千尋所長一直在追查小中,所以一定會留下某些記錄的。

因此,主角立刻趕到律師事務所。調查文件架,發現三個文件。一一閱讀後,發現有一頁不知被誰拿走了。最後得到了「新聞記事」作為法庭記錄。然後把這個拿給小中看,小中竟然打電話給檢察院長,說要告發主角是殺死綾里所長的罪犯,而且他要作為目擊證人出庭,並叫來了刑警立刻逮捕了主角。

「9月8日下午3點37分,拘留所會面室」

主角碰到了已經被釋放的真宵。主角希望她明天能來參加審理,真正的犯人要作為目擊證人出現,主角和他的真正較量即將開始……

「9月9日上午9點5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一等候室」

這里碰到了檢察官御劍,他告訴主角,檢察院院長叫他無論如何都要讓證人的說法成立,而且法官也會站在他們那一邊。

「9月9日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現在開庭,主角將為自己辯護。小中出庭作出證言。

在尋問開始時要注意一下手頭的法庭記錄,最好把新老法庭記錄都翻一翻。質問第8句證詞,再用梅世の證言書找出小中新證言中的破綻。

主角:梅世明明說是看到被害人向右逃跑,但是你說向左。如果照你所說,被害人逃跑的方向根本就是死路一條。你又如何解釋!

小中:奇怪啊,我明明看到是往左逃的啊……

真宵:辯護人先生,他好象也不像在說謊啊。

法官:辯護人,你對梅世和小中的說法,有什麼看法?

主角選擇回答:二人都說得對。

主角:小中和梅世都沒有說錯,因為……小中的目擊現場不是在旅館,而是在綾里律師事務所!

法庭內一片喧嘩,主角將情況進行詳細說明。但是小中想抵賴,而且又有法官和檢察官支持他,只能讓他再一次進行證言。

當小中關於向左逃跑的證言作完後,尋問開始。主角以解剖報告指出被害人只受到一下打擊。當要小中對此作出解釋時,檢察官和法官想阻止主角繼續尋問。但法庭上下都極力站在主角一邊,要求繼續審問小中,法官只能讓主角繼續盤問。

小中再次作出了證言後,主角問他聽到了什麼的響聲,他說是立式台燈。主角認為他不是聽到,而是看到。所以小中更正了證言:向窗外看去,看到立式台燈滾在地上。然後主角拿出台燈的碎片,對這句繼續發問並指出台燈不可能滾在地上,而是已經破損了。

主角:即使你看到了碎片,你不可能知道那就是立式台燈。那麼,你到底是在什麼時候看見那立式台燈的呢?快回答!

小中:那,那還用問?當然是……倒……倒下前看到的。

主角:那就是說,你是在被害人受襲擊前看到的立式台燈吧?

小中:對!那樣……就沒問題了吧?

主角:有很大的問題!小中,你說的是那樣的吧:在殺人時間引起前,從旅店的窗口處看到了立式台燈。

小中:YES!就是那樣!

主角:那是不可能的!立式台燈根本就不可能看見!

主角拿出法庭記錄中的上面圖。

主角:從旅館能看到事務所的,只是這樣一片區域,但是卻無法看到立式台燈。所以,小中!如果你在板東旅館的話,那麼那燈是不可能看見的!然後,倒下的燈,你也是看不見的。因為那粉碎的玻璃,怎麼看都不會知道那是燈的碎片。那麼,你到底是什麼時候看到的那燈呢!只有在那燈倒下的瞬間!能看見的地方,只有綾里法律事務所。也就是說,犯罪的瞬間,你就在殺人現場!

就在小中幾乎崩潰,就要認罪的時候,檢察官卻橫插一腳。

檢察官:等一下,小中,我看你還是認罪吧,把放竊聽器的事,都說出來吧。各位,小中頭腦有些混亂,所以由我來解釋一下。其實是他進入事務所放竊聽器的,所以才看到了那燈的。

所以,只有讓小中再一次進行證言。

尋問開始後主角找不到任何破綻。就在這時,他彷彿看到了千尋所長,原來是所長藉助真宵的靈力在和主角對話。她告訴主角,那張收據就是決勝的關鍵,那一定是小中寫的字。她叫主角看那張收據的背面。原來是一張10萬日元的那個立式台燈的收據,而且是9月4日買的,正好是事件發生的前一天。而小中說他看見那盞燈卻是在事件發生前的一個星期里,那時候根本還沒有那燈!

「9月9日下午1點16分,地方法院第一法庭」

再次開庭。原來先前主角暈過去了,所以暫時休庭。現在尋問開始。

主角就拿出那張收據,指出小中的破綻。就在法官也在事實面前只能執行公正的時候,那位檢察官又橫插一腳,想要改日再審判。所以法官也就同意了延期到第二天。

就在這時,所長通過真宵,給了主角一張記錄。主角把這給法官閱讀,聽到的都是些熟悉的名字,這些都是政界、經濟界的名人。小中聽到大吃一驚,這時所長又通過真宵對小中說:如果你不認罪,我就把這張表交給新聞媒介。小中果然吃這一套,立刻把什麼都招了,法官立刻宣判主角無罪釋放!

在等候室中,見到了通過真宵身體的千尋,她讓主角今晚9點來事務所。晚上主角來到事務所,聽到的是所長的聲音,這時突然真宵出現。原來一直都是她在扮演著所長,並非什麼靈力。她交給主角一張所長寫的紙條,就是讓主角接管事務所,成立「成步堂律師事務所」……真宵也會協助主角的,他們互相握手。

就在這時,主角真的聽到了所長的聲音:加油啊,成步堂君,我會一直看著你,支持你的。

真宵:成步堂君,快走啊。

主角:去哪裡?

真宵:當然是去吃拉麵啊。這附近有一家很不錯啊,快走吧!

主角:知道啦,知道啦!

nana,字數有限,剩下的自己看吧!

『玖』 求逆轉裁判 復甦的逆轉攻略

第五話 復甦的逆轉
2月22日 上午10點2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交談
話題一關於小茜(追加「科學搜查官」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本案(追加與千尋的關系」的話題)
話題三科學搜查官
話題四與千尋的關系

移動到拘留所
2月22日 某時刻 拘留所會面室
交談
話題一關於案件
話題二關於被害者
話題三關於寶月巴(追加「與千尋的關系」的話題)
話題四與千尋的關系
回到了我的事務所,和小茜商量下一步的安排

移動到地下停車場
2月22日 某時刻 檢察院地下停車場
地下停車場的調查場景分為兩個部分,左邊是入口外側,而右邊則是案發現場。

調查
調查左邊地上的錢夾
小茜還教我其科學搜查方法中進一步調查證據的「3D證物調查」。

QUOTE:
科學搜查之一——3D證物調查
例如在這里當把坐標移動到錢夾的按鈕上後,再進行調查即可打開錢夾,並能找到更新的證據,得到多田敷道夫的ID卡。「刑警 多田敷道夫 ID編號:5842189」(錢夾被更新為多田敷道夫的ID卡並收入法庭記錄中)
看到了市之谷響華——罪案發生當時情況的那位目擊者。
交談
話題一關於案件
話題二關於目擊
話題三關於響華
話題四關於檢察院

移動到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2月22日 某時刻 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第1202號室
交談
話題一關於案件(追加「關於寶月巴」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御劍
話題三關於寶月巴(御劍的小刀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調查沙發上的獎杯
用證物「檢察院獎杯」質問御劍後,追加「關於案發當日」的話題。
話題四關於案發當日(御劍的停車記錄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回到地下停車場再移動到警察局
2月22日 某時刻警察局入口
系鋸刑警交談
話題一關於本案
話題二關於搜查

調查警察局外面的逮捕君(逮捕君的玩偶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用多田敷道夫的ID卡質問系鋸,追加「關於多田敷道夫」的話題
話題三關於多田敷道夫

用御劍的小刀和檢察院獎杯質問系鋸,追加「關於御劍的流言」的話題
話題四關於御劍的流言(系鋸的介紹信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移動到地下停車場
2月22日 某時刻 檢察院地下停車場
用系鋸的介紹信質問罪門
交談
話題一關於被害者(多田敷道夫的驗屍報告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話題二關於罪門

調查
調查汽車左邊地上的那個手機,得到手機後進行3D證物分析,希望通過按重播鍵來發現其最後一個撥出的電話對象。(手機被收入法庭記錄中)追加「關於寶月巴」的話題

調查後車箱(多田敷的筆記被收入法庭記錄中)上面寫著「6-7S 12/2」

調查取證完後繼續就剛才所追加的話題與罪門展開交談。

話題三關於寶月巴,追加「檢察院里的氣氛」的話題
話題四檢察院里的氣氛(手機的記錄被更新)

2月23日 上午9點34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3日 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地下停車場的俯視圖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證言階段
證人:市之谷響華
證言一關於目擊
「①由於職業習慣吧,我總是能預感那天會發生些什麼。②在我去給我男朋友送便當的途中……。③我突然感覺到有什麼不對勁,也許是我過去出色的偵探直覺在起作用了吧。④盡管有鐵絲網隔開的,但我看清楚了主席檢察官站在旁邊那輛顯眼的小車旁。⑤主席檢察官的右手拿著一隻小刀……。⑥刀捅進了多田敷刑警的胸部!」

詢問第一句
問市之谷女士是怎麼知道那天一定就能預感發生什麼
詢問第四句
問市之谷女士具體所指的「顯眼的小車」是什麼
(現場照片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指證第五句,出示「現場照片」
選擇第一項「我反對」

更新第五句證詞
⑤這場謀殺完全是事先策劃好的!那雙橡膠手套就能證明!
指證該句,出示「御劍的小刀」

證言二女王的推斷
「①寶月巴是准備好了要殺多田敷刑事的!②那也是她為什麼要傳喚被害者到檢察院來的原因。③我敢肯定主席檢察官與被害者之間有很大的過結。④不然的話就沒有什麼能夠讓人變成瘋狂的殺人機器一樣一刀又一刀地……」

指證第四句,出示「多田敷道夫的解剖記錄」

更新第四句證詞
④她的紅色圍脖使我看上去以為那是血跡……但那整個兇殺場景還是很可怕的。
指證該句,出示「現場照片」

證言三逮捕被告人
「① 在罪行實施後,嫌犯准備試圖從所隔開的她那邊的後方逃離現場。②我快速地上前去抓住她,告訴她有被懷疑的權利,並當場將其拘逮捕。③啊,對的,當我逮捕到她的時候,她提起了她的圍巾。④這也正使我混淆了自己剛才的證詞!⑤主席檢察官當時還試圖逃脫,但是她的對手是我市之谷響華,一切反抗都是徒勞的!」

詢問第二句
針對她所說的「快速地」上前抓住被告,我有必要進行更詳細的追問。
選擇第二項「進一步詢問」(さらにゆさぶる)
通過現場的俯視圖來分析,證人的便當店的車是停在B區的「來訪者」這里,所以她是站在那附近的話那麼離A區的那輛紅色小車大概就是如她所說的10米的位置。但是疑問就是那有道鐵絲網把兩個區域隔開的,她說自己是爬到鐵絲網上面並從那翻過去的。

L第三句
「她的圍巾」又具體是什麼?
選擇第一項「詳細詢問」( 詳しく聞く)
(手機的記錄被更新)
更新第四句證詞
④她放棄了用牆上的公用電話而換用她自己的手機來打電話!詢問該句

詢問第五句
希望證人確切地說明一下剛才提到的被告當時「試圖逃脫」的這一點。

指證第四句,出示「地下停車場俯視圖」
按照俯視圖來看,公用電話是在停車場A區的後部,而如果證人真的是在B區的話,是絕對不可能看到的。

選擇第二項「目擊場所」(目撃した「場所」)
裁判長大人要求我在俯視圖上指出證人目擊時所在的真正位置。指出下屏地圖左上方的「守衛室」

選擇第二項「到罪案現場的距離」(現場までの距離のちがい)

選擇第一項「表示異議」(異議を申し立てる)

證言四決定性的證據 證人:市之谷響華
①我必須提到在我到達案發地點之前沒有看到案發現場的那5分鍾。②那麼現在要說說被害當時所穿的那隻鞋。③我在鞋上面發現了兩種不同血型的血跡,一種當然是被害者的。④而另一種,就是那位嫌犯,寶月巴女士的。⑤這只鞋證明了一切,並且是毋庸置疑的決定性的證據!
被害者的鞋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選擇第二項「我有疑問」(モンダイを指摘)
指出鞋底的血跡
出示「現場照片」
指出車尾處的消音器
出示「寶月巴的手機」

2月23日 上午11點56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3日 下午12點32分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進入3D證物狀態,調查刀柄處的標簽,看到上面寫有「SL-9 2」的字樣。
調查刀側處的開關,刀一下子就彈出來打開了,刀尖似乎已經受損而折斷了。
彈簧刀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證言一警察局的「事情」
證人:嚴徒海慈
① 這把小刀很特別,但我又不能說其怎麼特別。②除非是有證據來證明這把刀和多田敷刑警之間會有什麼聯系……。③對警局來說那是非常糟糕的一天,我們沒有準時地去進行搜查工作。④一名刑警在警局裡被殺……感覺真混亂啊!⑤案發時間么,也是5點15分,這真是驚人的巧合,對吧?⑥在表面上看這與本案並沒有什麼聯系,所以關於此我也不能講太多。

指證第二句,出示「多田敷的筆記」

原證言一、二被修正為:
「作為這個案子證據的這把刀子,一定是被什麼人在警局的證物存放室里給偷出來的。」

詢問修正後的第三句

選擇第一項「被害者的發現場所」

詢問最後一句

最後一句證詞更新
「我會協力的,但是我不能透露出被害者的名字,可以么?」再對該句進行詢問

選擇第二項「被害者的ID卡」

選擇第一項「能夠從這里了解到某些信息」
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2月23日 下午2點15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2月23日 某時刻 檢察院地下停車場
通過觸摸來噴灑魯米諾試劑,隨後看到的閃有藍白光的即為血跡,在這里對著小車後倉的地面觸摸即可

選擇第二項「血跡的量」回答她(血痕の量)
魯米諾試劑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交談
話題一今天的法庭
話題二刑警·市之谷響華
用證物「多田敷的筆記」或「彈簧刀」質問市之谷
用證物「現場照片」質問市之谷,追加「SL-9號事件」的話題
交談
話題三SL-9號事件,追加「刑警·罪門恭介」的話題
話題四刑警·罪門恭介

移動到警察局
2月23日 某時刻警察局入口
2月23日 某時刻證物存放室入口警備室
返回到警察局入口
移動到拘留所
2月23日 某時刻 拘留所會面室
交談
話題一關於案發當日,追加「手上的綳帶」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被害者
話題三手上的綳帶

用證物「多田敷道夫的ID卡」質問原灰獎,追加「犯罪詳情」的話題
話題四犯罪詳情,追加「被逮捕的原因」的話題
話題五被逮捕的原因

移動到警察局刑事科
2月23日 某時刻 警察局 刑事科,與嚴徒局長交談
話題一關於御劍
話題二證物存放室的案件
調查科長與之交談
多田敷刑警原來的辦公桌找到一份多田敷所遺失的報告,這是他2月21號那天原本打算提交給局長的。
「多田敷刑警遺失的報告」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追加「調查許可」的話題
話題三調查許可

經警察局入口再移動到警備室
2月23日 某時刻證物存放室入口警備室
調查證物存放室的門向罪門出示「牛排便當」 ,罪門警官同意與我們交談。
交談
話題一關於警備室
追加「監視系統」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罪門,追加「證據轉讓」的話題
話題三監視系統

向罪門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ID卡的使用記錄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1日ID卡出入記錄
7777777 4:20 PM
8730579 4:40 PM
4989596 4:50 PM
5842189 5:14 PM
4989596 5:14 PM
交談
話題四證據轉讓

移動到證物存放室
2月23日 某時刻證物存放室三號倉庫
證物存放室的平面圖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交談
話題一1天的負責人,追加「證物存放庫」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御劍
話題三證物存放庫

證物保管鎖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用證物「多田敷的筆記」或「彈簧刀」質問系鋸
追加「SL-9號事件」的話題

話題四SL-9號事件

用證物「ID卡的使用記錄」質問系鋸,ID卡的使用記錄被更新

調查
調查證物存放室右側隔離帶上所掛著的那隻手套
橡膠手套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在手套下方還掛著標簽,3D放大後仔細一看,標簽上還寫著「SL-9 11」的字樣,這應該是當時該案的證據之一。

進入法庭記錄使用魯米諾試劑,對著那黃色隔離帶區域進行噴灑,發現了一大片的血跡。

然後對隔離帶左邊第二層的證物櫃進行噴灑,在上面發現一個右手的血手印。

最後切換到存放室的左側畫面,對著最左邊第二層的證物櫃進行噴灑,也發現一個血手印,不過是左手的。

接著再調查剛才黃色隔離帶區域內發現最大片血手印的地方
是一堆打碎的東西,據系鋸刑警介紹這也是當年與SL-9號事件有關的證據。
選擇第一項「深入調查」(詳しく調べてみる)
全部碎片共有八塊,按照以下順序來拼湊完成即可:
No.5→No.4→No.6→No.1→No.8→No.3→No.2→No.7
放不穩的瓶子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出警察局經檢察院地下停車場移動到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2月23日 某時刻 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第1202號室
交談
話題一詢問委員會
話題二關於明天的審判
用證物「ID卡的使用記錄」質問御劍
用證物「彈簧刀」質問御劍

交談
話題三偽造的疑惑
指紋檢驗用具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接著再由地下停車場出去,經警察局入口到達警備室後進入證物存放室

2月23日 某時刻證物存放室三號倉庫
首先從倉庫右側系鋸的那個證物櫃上的右手手印開始調查。
指紋調查需要先選定目標手指,然後再通過觸控下屏來灑上鋁粉,注意鋁粉一定要灑得足夠多,否則的話可是檢驗不出指紋來的。灑完粉後再對著Mic吹氣,直到指紋現出來則可,接著最後的就是指紋對照工作,在下方的人物記錄中選擇我們認為有嫌疑的人選,當兩邊的指紋對照相符合時,即為成功。

應該選擇左下方那個不大明顯的手指印來作檢驗。
對照選擇「系鋸圭介」

倉庫左側的那個櫃子上還有個左手的血手印
調查倉庫左側左邊第二排的那個櫃子(下方有個白色三角形)
選擇第一項"指紋検出"
這時不要選擇有血印的手指,應該選擇中指左邊沒有血跡的無名指位置處來進行指紋檢驗。
對照選擇「罪門恭介」,罪門的指紋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4日 上午9點41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1休息室
2月24日 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證言一關於案發當日的事
證人: 原灰獎
詢問第一句,詢問第二句
ID卡的使用記錄被更新
詢問第三句、詢問第四句、詢問第五句
監視器的錄象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證言二關於現場的神秘人
指證第三句,出示「監視器的錄象」
指出錄象中17:14:32的時候多田敷刑警櫃子上方的燈
指出錄象中17:14:43的時候「多田敷刑警」開櫃子時所掉下的東西
出示證物「橡膠手套」

證言三關於現場的神秘人2
①這里還有另一樣東西可以證明那個人就是多田敷刑警本人。②要進入證物存放室的話則必須使用自己的ID卡。③當ID卡使用的時候必定會留下記錄的數據。④在案發的那個時間段,就有他曾經使用過該卡的記錄。

指證第四句,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選擇第一項「我有異議」(異議を申し立てる)
選擇「罪門恭介」

2月24日 上午11點3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SL-9號事件資料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4日 中午12點14分地方法院第九法
證言一關於案發當日的事
證人:罪門恭介
①我的工作就是要用眼睛不停地看著那。②他們說我每天只去巡查了三次,不過這並不是我的作風。③那間屋子可是有兩套系統在監控和保護著的。④我沒記錯的話,案發當時我正在街邊買路邊攤的東西吃。⑤我對於本案,也只是個毫無關系的旅人,所以我很不樂意來參加這個審判。

指證第五句,出示「罪門的指紋」

證言二血手印的指紋
① 正如我剛才所說的,證物存放室里有我的指紋印那是很正常的事。②很可能其中的一個指紋碰巧與那血手印在同一位置吧。③應該是兇手摸到過曾經留下過我指紋的證物櫃子。④血手印和指紋是完全沒有關系的。⑤還有就是你難道不知道兇犯是帶了手套的嗎,明白?我當時可是什麼都沒做過。

詢問第一句
罪門的指紋被更新
詢問第五句
最後一句證詞更新為
那監視器的錄象帶里不是沒有我么?
再對該句進行詢問
選擇第一項「指出錄象帶中的痕跡」(映像の痕跡を提示)
在錄象快結束即17:15:13的時候指出罪門櫃子上的那個白色小三角形
出示證物「證物保管鎖」
指著證物存放室的平面圖上「被害者」的位置
指出錄象中17:14:57的時候「多田敷刑警」衣服上的血跡

證言三罪門的自供
① 我必須得那樣去做,我不能就那樣看著它死去。②我偷走了多田敷的ID卡並裝扮成了他的樣子,我是打算把證據拿出來的。③但我沒想到原灰警員的突然出現,於是我打暈了他……④隨後准備逃跑,而且我很熟悉在哪些區域是不會被監視器攝像頭所拍下來的。⑤其實在證物存放室的5點15分並沒有發生任何的兇殺。
詢問第一句
詢問第二句
詢問第三句
詢問第四句
詢問第五句
追加證詞,指證該句,出示「SL-9號事件的資料」
選擇第一項「我有異議」
出示證物「逮捕君」
出示證物「ID卡的使用記錄」

2月24日 下午2點15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交談
話題一SL-9號事件,追加「難忘的情景」的話題
話題二案發後的事
話題三難忘的情景
追加「一些困惑的事」的話題
話題四一些困惑的事

移動到拘留所
2月24日 某時刻 拘留所會面室
交談
話題一今天的審判,加「兩年前的搜查」的話題
話題二刑警·寶月巴,追加「兩年前的搜查」的話題
話題三兩年前的搜查,追加「第一發現者」的話題
話題四第一發現者

移動到警察局入口
2月24日 某時刻 警察局 入口
交談
話題一兩年前的審判,追加「事件的痕跡」的話題
話題二罪門直斗檢察官
話題三事件的痕跡,追加「嚴徒與巴」的話題
話題四嚴徒與巴

移動到警察局刑事科後再到警察局長室
2月24日 某時刻 警察局長室
兩年前的照片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移動到警察局刑事科
話題一御劍的危機
話題二SL-9號事件,追加「青影的罪行」的話題
話題三青影的罪行
向系鋸出示「彈簧刀」追加「凶器」的話題
話題四凶器
那把彈簧刀凶器之所以破損是因為其尖端刺進了直斗的胸部並留在傷口深處

罪門直斗的解剖記錄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彈簧刀被更新

移動到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話題一「捏造」的事實
話題二關於明天的審判
話題三關於案發當日
向御劍出示「兩年前的照片」追加「獎杯的由來」的話題
話題四獎杯的由來 檢察院獎杯被更新
調查
調查御劍辦公桌下扔的廢紙 御劍的辭職信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移動到地下停車場
2月24日 某時刻 檢察院地下停車場
話題一兩年前的搜查 追加「傳說的一對」的話題
話題二在結案之後 追加「被操縱」的話題
話題三傳說的一對
話題四被操縱

移動到警察局刑事科
2月24日 某時刻 警察局刑事科
向系鋸出示「御劍的辭職信」
系鋸的ID卡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移動到警察局長室
2月24日 某時刻 警察局長室
話題一局長辦公室
話題二嚴徒局長
調查局長的辦公桌
發現一張紙,上面寫著…「SL-9號事件」!再切換到3D狀態看那張紙的背後,居然畫著一張某人高舉瓶子砸人的草圖。
證據清單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調查靠近右方牆角的保險櫃
選擇「輸入密碼」(數字を入力する)
輸入「7777777」,調查被打開後的的保險櫃
一張有著掌印的皮質布,另一樣是「放不穩的瓶子」的那一塊碎片。
向系鋸出示「放不穩的瓶子」
選擇第一項「組合碎片」(カケラを組み立てる)
放不穩的瓶子被更新
向系鋸出示「指紋檢驗用具」進行指紋檢驗——選擇檢驗中指——對照人物「寶月茜」
皮質布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4日 某時刻 拘留所會面室
話題一隱瞞的理由,選擇「嚴徒海慈」追加「嚴徒海慈」的話題
話題二嚴徒海慈(交談兩次),出示證物「皮質布」和「放不穩的瓶子」
追加「命令」的話題
話題三命令,追加「青影的刀」的話題
話題四青影的刀

證人:寶月茜
①那天我在姐姐的辦公室里等她。②一個男人突然跑了進來並挾持了我。③是罪門直斗檢察官救了我。④我永遠都忘不了我看到的那情形。⑤那個男人高舉著手上的刀並刺向了直斗檢察官……
詢問第四句
選擇第一項「詢問詳情」(もっと詳しく聞く)
選擇第一項「追問關於畫的情況」(「絵」のことを追求)
證詞修正為:
我畫出了當時的情形……不過那畫似乎被遺失了
指證該句,出示「證據清單」
證據清單被更新

證言二關於小茜的畫
①這是我兩年前所畫的畫。②是我在明亮的閃電下所看到的投射過來的影子。③在那之後我就暈了過去。④這畫上絕對是我所看到的情形。
指證第四句,出示「罪門直斗的解剖記錄」
指出畫上兇手手中所舉的刀
選擇第二項「另一把折斷的刀」(折れたナイフは他にあった)
出示「兩年前的照片」

證言三小茜的回憶
①當我看到那人舉起刀時。②我感到非常驚恐,於是就沖向他們。③我……推了手中拿刀的那人。④但就在這時另一道閃電襲來,我看見了……逮捕君。⑤他並沒有在房間里,但我肯定我看見了他的影子。
詢問第五句
選擇第一項「也許我知道這個」(ココロ當たりがある)
出示「放不穩的瓶子」調整角度使其成為看起來像逮捕君頭部的樣子
選擇「現場が変わる」、「凶器が変わる」和「犯人が変わる」中的任意一項。
選擇第一項「有留下的證據」(證拠品に殘っている)
出示「放不穩的瓶子」
在下屏連接血印拼寫出真凶名字,日版寫「茜」,英文版寫「EMA」

2月25日 中午12點06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證據法》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5日 中午12點52分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選擇「嚴徒海慈」
證言一SL-9號事件
證人:嚴徒海慈
①正如我回想起的那樣,直斗和我那天正在審訊嫌犯。②長話短說,因為我們的疏忽才造成了那個意外。③當我走進我的辦公室時,看到巴正在那裡。④似乎她已經「處理」好犯罪現場了。⑤正如你們所知道的,我實在是沒有什麼可以去「捏造」的。
指證第五句,出示「證據清單」或「放不穩的瓶子」

證言二證據和捏造
① 就我所了解的,是你是在我的辦公室里找到的。②不管怎樣,你都證明不了這些證據是在「什麼時候」發現的吧。③如果這些是在青影死後才找到的話,恐怕是沒有價值。④所以我就更沒有理由去捏造什麼了。⑤製造現場對於我來說沒有任何幫助。

詢問最後一句
證詞修正為:
如果對我來說是無意義的話我不會去成為某人的「共犯」的。
詢問該句,選擇第二項「指出共犯」(「だれか」を指摘する)選擇「寶月巴」
出示「ID卡的使用記錄」
出示「多田敷刑警遺失的報告」
出示「改刀」
選擇第二項「暫時沒有證據」(證拠はまだ、ない)
選擇「寶月巴」

2月25日 下午2點04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5日 下午2點21分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證言一嚴徒局長和「捏造」
①我與嚴徒共事多年了……②我們之間沒有所謂「威脅」的說法。③兩年前全都是我一個人在捏造證據。④當我發現直斗檢察官的屍體後,我重新去製造了現場⑤我唯一的動機就是為了盡早逮捕青影,而並不是為了小茜去做什麼。
詢問第四句
證詞修正為:
我折斷青影的彈簧刀尖並將其放進直斗屍體的傷口內。
詢問該句
選擇「為什麼要搬動屍體」(死體を動かした理由は)
證詞修正為:
因為那個被打碎的瓶子可能會破壞我製造現場的計劃。
指證該句,出示「放不穩的瓶子」
她的這句證詞有個很大的矛盾,那就是她忘了直斗檢察官臨時前曾在瓶子碎片上留下過血跡。

證言二瓶子上的血字
①我立刻就注意到了瓶子上的血跡。②但是房間里實在是太黑了,我沒有時間去檢查。③為了保險,我擦去了血跡。④因為碎片都很大,所以我能確定把它們都處理了。⑤我唯一需要去考慮的就是在他們發現之前把碎片都擦乾凈。
指證第四句,出示「放不穩的瓶子」

證言三真正所見到的情況
① 當我到那的時候,看到直斗的身體被盔甲上的利刃所刺穿住。②青影和小茜都毫無意識地躺在那血泊旁。③當我看到現場的景象,我覺得可能是小茜做的……④那就是我為什麼要去毀掉所有與她殺人相關的證據。⑤幸好有嚴徒幫我一起把直斗的屍體從盔甲旁搬到…⑥如果那樣製造現場的話,那麼小茜就將是無罪的。

選擇《證據法》,進入到3D調查狀態,打開書,發現夾在裡面的一張照片。
巴的照片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選擇第二項「沒有證據可出示」(證拠品の提示はできない)
選擇第一項「出示證據」( 證拠品を提示する)
出示「皮質布」、選擇「寶月茜、出示「巴的照片」
選擇第二項「該證據並不是不合法的」(證拠品は、違法ではない)
出示「《證據法》」
2月25日 下午5點03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出示「證據清單」

『拾』 求《逆轉裁判DS 復甦的逆轉》第五話完全劇情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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