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比賽裁判 > 逆轉裁判7終章

逆轉裁判7終章

發布時間:2021-02-17 11:19:42

A. 求逆轉裁判 復甦的逆轉攻略

第五話 復甦的逆轉
2月22日 上午10點2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交談
話題一關於小茜(追加「科學搜查官」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本案(追加與千尋的關系」的話題)
話題三科學搜查官
話題四與千尋的關系

移動到拘留所
2月22日 某時刻 拘留所會面室
交談
話題一關於案件
話題二關於被害者
話題三關於寶月巴(追加「與千尋的關系」的話題)
話題四與千尋的關系
回到了我的事務所,和小茜商量下一步的安排

移動到地下停車場
2月22日 某時刻 檢察院地下停車場
地下停車場的調查場景分為兩個部分,左邊是入口外側,而右邊則是案發現場。

調查
調查左邊地上的錢夾
小茜還教我其科學搜查方法中進一步調查證據的「3D證物調查」。

QUOTE:
科學搜查之一——3D證物調查
例如在這里當把坐標移動到錢夾的按鈕上後,再進行調查即可打開錢夾,並能找到更新的證據,得到多田敷道夫的ID卡。「刑警 多田敷道夫 ID編號:5842189」(錢夾被更新為多田敷道夫的ID卡並收入法庭記錄中)
看到了市之谷響華——罪案發生當時情況的那位目擊者。
交談
話題一關於案件
話題二關於目擊
話題三關於響華
話題四關於檢察院

移動到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2月22日 某時刻 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第1202號室
交談
話題一關於案件(追加「關於寶月巴」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御劍
話題三關於寶月巴(御劍的小刀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調查沙發上的獎杯
用證物「檢察院獎杯」質問御劍後,追加「關於案發當日」的話題。
話題四關於案發當日(御劍的停車記錄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回到地下停車場再移動到警察局
2月22日 某時刻警察局入口
系鋸刑警交談
話題一關於本案
話題二關於搜查

調查警察局外面的逮捕君(逮捕君的玩偶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用多田敷道夫的ID卡質問系鋸,追加「關於多田敷道夫」的話題
話題三關於多田敷道夫

用御劍的小刀和檢察院獎杯質問系鋸,追加「關於御劍的流言」的話題
話題四關於御劍的流言(系鋸的介紹信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移動到地下停車場
2月22日 某時刻 檢察院地下停車場
用系鋸的介紹信質問罪門
交談
話題一關於被害者(多田敷道夫的驗屍報告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話題二關於罪門

調查
調查汽車左邊地上的那個手機,得到手機後進行3D證物分析,希望通過按重播鍵來發現其最後一個撥出的電話對象。(手機被收入法庭記錄中)追加「關於寶月巴」的話題

調查後車箱(多田敷的筆記被收入法庭記錄中)上面寫著「6-7S 12/2」

調查取證完後繼續就剛才所追加的話題與罪門展開交談。

話題三關於寶月巴,追加「檢察院里的氣氛」的話題
話題四檢察院里的氣氛(手機的記錄被更新)

2月23日 上午9點34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3日 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地下停車場的俯視圖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證言階段
證人:市之谷響華
證言一關於目擊
「①由於職業習慣吧,我總是能預感那天會發生些什麼。②在我去給我男朋友送便當的途中……。③我突然感覺到有什麼不對勁,也許是我過去出色的偵探直覺在起作用了吧。④盡管有鐵絲網隔開的,但我看清楚了主席檢察官站在旁邊那輛顯眼的小車旁。⑤主席檢察官的右手拿著一隻小刀……。⑥刀捅進了多田敷刑警的胸部!」

詢問第一句
問市之谷女士是怎麼知道那天一定就能預感發生什麼
詢問第四句
問市之谷女士具體所指的「顯眼的小車」是什麼
(現場照片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指證第五句,出示「現場照片」
選擇第一項「我反對」

更新第五句證詞
⑤這場謀殺完全是事先策劃好的!那雙橡膠手套就能證明!
指證該句,出示「御劍的小刀」

證言二女王的推斷
「①寶月巴是准備好了要殺多田敷刑事的!②那也是她為什麼要傳喚被害者到檢察院來的原因。③我敢肯定主席檢察官與被害者之間有很大的過結。④不然的話就沒有什麼能夠讓人變成瘋狂的殺人機器一樣一刀又一刀地……」

指證第四句,出示「多田敷道夫的解剖記錄」

更新第四句證詞
④她的紅色圍脖使我看上去以為那是血跡……但那整個兇殺場景還是很可怕的。
指證該句,出示「現場照片」

證言三逮捕被告人
「① 在罪行實施後,嫌犯准備試圖從所隔開的她那邊的後方逃離現場。②我快速地上前去抓住她,告訴她有被懷疑的權利,並當場將其拘逮捕。③啊,對的,當我逮捕到她的時候,她提起了她的圍巾。④這也正使我混淆了自己剛才的證詞!⑤主席檢察官當時還試圖逃脫,但是她的對手是我市之谷響華,一切反抗都是徒勞的!」

詢問第二句
針對她所說的「快速地」上前抓住被告,我有必要進行更詳細的追問。
選擇第二項「進一步詢問」(さらにゆさぶる)
通過現場的俯視圖來分析,證人的便當店的車是停在B區的「來訪者」這里,所以她是站在那附近的話那麼離A區的那輛紅色小車大概就是如她所說的10米的位置。但是疑問就是那有道鐵絲網把兩個區域隔開的,她說自己是爬到鐵絲網上面並從那翻過去的。

L第三句
「她的圍巾」又具體是什麼?
選擇第一項「詳細詢問」( 詳しく聞く)
(手機的記錄被更新)
更新第四句證詞
④她放棄了用牆上的公用電話而換用她自己的手機來打電話!詢問該句

詢問第五句
希望證人確切地說明一下剛才提到的被告當時「試圖逃脫」的這一點。

指證第四句,出示「地下停車場俯視圖」
按照俯視圖來看,公用電話是在停車場A區的後部,而如果證人真的是在B區的話,是絕對不可能看到的。

選擇第二項「目擊場所」(目撃した「場所」)
裁判長大人要求我在俯視圖上指出證人目擊時所在的真正位置。指出下屏地圖左上方的「守衛室」

選擇第二項「到罪案現場的距離」(現場までの距離のちがい)

選擇第一項「表示異議」(異議を申し立てる)

證言四決定性的證據 證人:市之谷響華
①我必須提到在我到達案發地點之前沒有看到案發現場的那5分鍾。②那麼現在要說說被害當時所穿的那隻鞋。③我在鞋上面發現了兩種不同血型的血跡,一種當然是被害者的。④而另一種,就是那位嫌犯,寶月巴女士的。⑤這只鞋證明了一切,並且是毋庸置疑的決定性的證據!
被害者的鞋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選擇第二項「我有疑問」(モンダイを指摘)
指出鞋底的血跡
出示「現場照片」
指出車尾處的消音器
出示「寶月巴的手機」

2月23日 上午11點56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3日 下午12點32分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進入3D證物狀態,調查刀柄處的標簽,看到上面寫有「SL-9 2」的字樣。
調查刀側處的開關,刀一下子就彈出來打開了,刀尖似乎已經受損而折斷了。
彈簧刀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證言一警察局的「事情」
證人:嚴徒海慈
① 這把小刀很特別,但我又不能說其怎麼特別。②除非是有證據來證明這把刀和多田敷刑警之間會有什麼聯系……。③對警局來說那是非常糟糕的一天,我們沒有準時地去進行搜查工作。④一名刑警在警局裡被殺……感覺真混亂啊!⑤案發時間么,也是5點15分,這真是驚人的巧合,對吧?⑥在表面上看這與本案並沒有什麼聯系,所以關於此我也不能講太多。

指證第二句,出示「多田敷的筆記」

原證言一、二被修正為:
「作為這個案子證據的這把刀子,一定是被什麼人在警局的證物存放室里給偷出來的。」

詢問修正後的第三句

選擇第一項「被害者的發現場所」

詢問最後一句

最後一句證詞更新
「我會協力的,但是我不能透露出被害者的名字,可以么?」再對該句進行詢問

選擇第二項「被害者的ID卡」

選擇第一項「能夠從這里了解到某些信息」
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2月23日 下午2點15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2月23日 某時刻 檢察院地下停車場
通過觸摸來噴灑魯米諾試劑,隨後看到的閃有藍白光的即為血跡,在這里對著小車後倉的地面觸摸即可

選擇第二項「血跡的量」回答她(血痕の量)
魯米諾試劑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交談
話題一今天的法庭
話題二刑警·市之谷響華
用證物「多田敷的筆記」或「彈簧刀」質問市之谷
用證物「現場照片」質問市之谷,追加「SL-9號事件」的話題
交談
話題三SL-9號事件,追加「刑警·罪門恭介」的話題
話題四刑警·罪門恭介

移動到警察局
2月23日 某時刻警察局入口
2月23日 某時刻證物存放室入口警備室
返回到警察局入口
移動到拘留所
2月23日 某時刻 拘留所會面室
交談
話題一關於案發當日,追加「手上的綳帶」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被害者
話題三手上的綳帶

用證物「多田敷道夫的ID卡」質問原灰獎,追加「犯罪詳情」的話題
話題四犯罪詳情,追加「被逮捕的原因」的話題
話題五被逮捕的原因

移動到警察局刑事科
2月23日 某時刻 警察局 刑事科,與嚴徒局長交談
話題一關於御劍
話題二證物存放室的案件
調查科長與之交談
多田敷刑警原來的辦公桌找到一份多田敷所遺失的報告,這是他2月21號那天原本打算提交給局長的。
「多田敷刑警遺失的報告」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追加「調查許可」的話題
話題三調查許可

經警察局入口再移動到警備室
2月23日 某時刻證物存放室入口警備室
調查證物存放室的門向罪門出示「牛排便當」 ,罪門警官同意與我們交談。
交談
話題一關於警備室
追加「監視系統」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罪門,追加「證據轉讓」的話題
話題三監視系統

向罪門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ID卡的使用記錄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1日ID卡出入記錄
7777777 4:20 PM
8730579 4:40 PM
4989596 4:50 PM
5842189 5:14 PM
4989596 5:14 PM
交談
話題四證據轉讓

移動到證物存放室
2月23日 某時刻證物存放室三號倉庫
證物存放室的平面圖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交談
話題一1天的負責人,追加「證物存放庫」的話題
話題二關於御劍
話題三證物存放庫

證物保管鎖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用證物「多田敷的筆記」或「彈簧刀」質問系鋸
追加「SL-9號事件」的話題

話題四SL-9號事件

用證物「ID卡的使用記錄」質問系鋸,ID卡的使用記錄被更新

調查
調查證物存放室右側隔離帶上所掛著的那隻手套
橡膠手套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在手套下方還掛著標簽,3D放大後仔細一看,標簽上還寫著「SL-9 11」的字樣,這應該是當時該案的證據之一。

進入法庭記錄使用魯米諾試劑,對著那黃色隔離帶區域進行噴灑,發現了一大片的血跡。

然後對隔離帶左邊第二層的證物櫃進行噴灑,在上面發現一個右手的血手印。

最後切換到存放室的左側畫面,對著最左邊第二層的證物櫃進行噴灑,也發現一個血手印,不過是左手的。

接著再調查剛才黃色隔離帶區域內發現最大片血手印的地方
是一堆打碎的東西,據系鋸刑警介紹這也是當年與SL-9號事件有關的證據。
選擇第一項「深入調查」(詳しく調べてみる)
全部碎片共有八塊,按照以下順序來拼湊完成即可:
No.5→No.4→No.6→No.1→No.8→No.3→No.2→No.7
放不穩的瓶子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出警察局經檢察院地下停車場移動到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2月23日 某時刻 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第1202號室
交談
話題一詢問委員會
話題二關於明天的審判
用證物「ID卡的使用記錄」質問御劍
用證物「彈簧刀」質問御劍

交談
話題三偽造的疑惑
指紋檢驗用具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接著再由地下停車場出去,經警察局入口到達警備室後進入證物存放室

2月23日 某時刻證物存放室三號倉庫
首先從倉庫右側系鋸的那個證物櫃上的右手手印開始調查。
指紋調查需要先選定目標手指,然後再通過觸控下屏來灑上鋁粉,注意鋁粉一定要灑得足夠多,否則的話可是檢驗不出指紋來的。灑完粉後再對著Mic吹氣,直到指紋現出來則可,接著最後的就是指紋對照工作,在下方的人物記錄中選擇我們認為有嫌疑的人選,當兩邊的指紋對照相符合時,即為成功。

應該選擇左下方那個不大明顯的手指印來作檢驗。
對照選擇「系鋸圭介」

倉庫左側的那個櫃子上還有個左手的血手印
調查倉庫左側左邊第二排的那個櫃子(下方有個白色三角形)
選擇第一項"指紋検出"
這時不要選擇有血印的手指,應該選擇中指左邊沒有血跡的無名指位置處來進行指紋檢驗。
對照選擇「罪門恭介」,罪門的指紋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4日 上午9點41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1休息室
2月24日 上午10點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證言一關於案發當日的事
證人: 原灰獎
詢問第一句,詢問第二句
ID卡的使用記錄被更新
詢問第三句、詢問第四句、詢問第五句
監視器的錄象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證言二關於現場的神秘人
指證第三句,出示「監視器的錄象」
指出錄象中17:14:32的時候多田敷刑警櫃子上方的燈
指出錄象中17:14:43的時候「多田敷刑警」開櫃子時所掉下的東西
出示證物「橡膠手套」

證言三關於現場的神秘人2
①這里還有另一樣東西可以證明那個人就是多田敷刑警本人。②要進入證物存放室的話則必須使用自己的ID卡。③當ID卡使用的時候必定會留下記錄的數據。④在案發的那個時間段,就有他曾經使用過該卡的記錄。

指證第四句,出示「多田敷道夫的ID卡」

選擇第一項「我有異議」(異議を申し立てる)
選擇「罪門恭介」

2月24日 上午11點32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SL-9號事件資料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4日 中午12點14分地方法院第九法
證言一關於案發當日的事
證人:罪門恭介
①我的工作就是要用眼睛不停地看著那。②他們說我每天只去巡查了三次,不過這並不是我的作風。③那間屋子可是有兩套系統在監控和保護著的。④我沒記錯的話,案發當時我正在街邊買路邊攤的東西吃。⑤我對於本案,也只是個毫無關系的旅人,所以我很不樂意來參加這個審判。

指證第五句,出示「罪門的指紋」

證言二血手印的指紋
① 正如我剛才所說的,證物存放室里有我的指紋印那是很正常的事。②很可能其中的一個指紋碰巧與那血手印在同一位置吧。③應該是兇手摸到過曾經留下過我指紋的證物櫃子。④血手印和指紋是完全沒有關系的。⑤還有就是你難道不知道兇犯是帶了手套的嗎,明白?我當時可是什麼都沒做過。

詢問第一句
罪門的指紋被更新
詢問第五句
最後一句證詞更新為
那監視器的錄象帶里不是沒有我么?
再對該句進行詢問
選擇第一項「指出錄象帶中的痕跡」(映像の痕跡を提示)
在錄象快結束即17:15:13的時候指出罪門櫃子上的那個白色小三角形
出示證物「證物保管鎖」
指著證物存放室的平面圖上「被害者」的位置
指出錄象中17:14:57的時候「多田敷刑警」衣服上的血跡

證言三罪門的自供
① 我必須得那樣去做,我不能就那樣看著它死去。②我偷走了多田敷的ID卡並裝扮成了他的樣子,我是打算把證據拿出來的。③但我沒想到原灰警員的突然出現,於是我打暈了他……④隨後准備逃跑,而且我很熟悉在哪些區域是不會被監視器攝像頭所拍下來的。⑤其實在證物存放室的5點15分並沒有發生任何的兇殺。
詢問第一句
詢問第二句
詢問第三句
詢問第四句
詢問第五句
追加證詞,指證該句,出示「SL-9號事件的資料」
選擇第一項「我有異議」
出示證物「逮捕君」
出示證物「ID卡的使用記錄」

2月24日 下午2點15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交談
話題一SL-9號事件,追加「難忘的情景」的話題
話題二案發後的事
話題三難忘的情景
追加「一些困惑的事」的話題
話題四一些困惑的事

移動到拘留所
2月24日 某時刻 拘留所會面室
交談
話題一今天的審判,加「兩年前的搜查」的話題
話題二刑警·寶月巴,追加「兩年前的搜查」的話題
話題三兩年前的搜查,追加「第一發現者」的話題
話題四第一發現者

移動到警察局入口
2月24日 某時刻 警察局 入口
交談
話題一兩年前的審判,追加「事件的痕跡」的話題
話題二罪門直斗檢察官
話題三事件的痕跡,追加「嚴徒與巴」的話題
話題四嚴徒與巴

移動到警察局刑事科後再到警察局長室
2月24日 某時刻 警察局長室
兩年前的照片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移動到警察局刑事科
話題一御劍的危機
話題二SL-9號事件,追加「青影的罪行」的話題
話題三青影的罪行
向系鋸出示「彈簧刀」追加「凶器」的話題
話題四凶器
那把彈簧刀凶器之所以破損是因為其尖端刺進了直斗的胸部並留在傷口深處

罪門直斗的解剖記錄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彈簧刀被更新

移動到高級檢察官辦公室
話題一「捏造」的事實
話題二關於明天的審判
話題三關於案發當日
向御劍出示「兩年前的照片」追加「獎杯的由來」的話題
話題四獎杯的由來 檢察院獎杯被更新
調查
調查御劍辦公桌下扔的廢紙 御劍的辭職信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移動到地下停車場
2月24日 某時刻 檢察院地下停車場
話題一兩年前的搜查 追加「傳說的一對」的話題
話題二在結案之後 追加「被操縱」的話題
話題三傳說的一對
話題四被操縱

移動到警察局刑事科
2月24日 某時刻 警察局刑事科
向系鋸出示「御劍的辭職信」
系鋸的ID卡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移動到警察局長室
2月24日 某時刻 警察局長室
話題一局長辦公室
話題二嚴徒局長
調查局長的辦公桌
發現一張紙,上面寫著…「SL-9號事件」!再切換到3D狀態看那張紙的背後,居然畫著一張某人高舉瓶子砸人的草圖。
證據清單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調查靠近右方牆角的保險櫃
選擇「輸入密碼」(數字を入力する)
輸入「7777777」,調查被打開後的的保險櫃
一張有著掌印的皮質布,另一樣是「放不穩的瓶子」的那一塊碎片。
向系鋸出示「放不穩的瓶子」
選擇第一項「組合碎片」(カケラを組み立てる)
放不穩的瓶子被更新
向系鋸出示「指紋檢驗用具」進行指紋檢驗——選擇檢驗中指——對照人物「寶月茜」
皮質布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4日 某時刻 拘留所會面室
話題一隱瞞的理由,選擇「嚴徒海慈」追加「嚴徒海慈」的話題
話題二嚴徒海慈(交談兩次),出示證物「皮質布」和「放不穩的瓶子」
追加「命令」的話題
話題三命令,追加「青影的刀」的話題
話題四青影的刀

證人:寶月茜
①那天我在姐姐的辦公室里等她。②一個男人突然跑了進來並挾持了我。③是罪門直斗檢察官救了我。④我永遠都忘不了我看到的那情形。⑤那個男人高舉著手上的刀並刺向了直斗檢察官……
詢問第四句
選擇第一項「詢問詳情」(もっと詳しく聞く)
選擇第一項「追問關於畫的情況」(「絵」のことを追求)
證詞修正為:
我畫出了當時的情形……不過那畫似乎被遺失了
指證該句,出示「證據清單」
證據清單被更新

證言二關於小茜的畫
①這是我兩年前所畫的畫。②是我在明亮的閃電下所看到的投射過來的影子。③在那之後我就暈了過去。④這畫上絕對是我所看到的情形。
指證第四句,出示「罪門直斗的解剖記錄」
指出畫上兇手手中所舉的刀
選擇第二項「另一把折斷的刀」(折れたナイフは他にあった)
出示「兩年前的照片」

證言三小茜的回憶
①當我看到那人舉起刀時。②我感到非常驚恐,於是就沖向他們。③我……推了手中拿刀的那人。④但就在這時另一道閃電襲來,我看見了……逮捕君。⑤他並沒有在房間里,但我肯定我看見了他的影子。
詢問第五句
選擇第一項「也許我知道這個」(ココロ當たりがある)
出示「放不穩的瓶子」調整角度使其成為看起來像逮捕君頭部的樣子
選擇「現場が変わる」、「凶器が変わる」和「犯人が変わる」中的任意一項。
選擇第一項「有留下的證據」(證拠品に殘っている)
出示「放不穩的瓶子」
在下屏連接血印拼寫出真凶名字,日版寫「茜」,英文版寫「EMA」

2月25日 中午12點06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證據法》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2月25日 中午12點52分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選擇「嚴徒海慈」
證言一SL-9號事件
證人:嚴徒海慈
①正如我回想起的那樣,直斗和我那天正在審訊嫌犯。②長話短說,因為我們的疏忽才造成了那個意外。③當我走進我的辦公室時,看到巴正在那裡。④似乎她已經「處理」好犯罪現場了。⑤正如你們所知道的,我實在是沒有什麼可以去「捏造」的。
指證第五句,出示「證據清單」或「放不穩的瓶子」

證言二證據和捏造
① 就我所了解的,是你是在我的辦公室里找到的。②不管怎樣,你都證明不了這些證據是在「什麼時候」發現的吧。③如果這些是在青影死後才找到的話,恐怕是沒有價值。④所以我就更沒有理由去捏造什麼了。⑤製造現場對於我來說沒有任何幫助。

詢問最後一句
證詞修正為:
如果對我來說是無意義的話我不會去成為某人的「共犯」的。
詢問該句,選擇第二項「指出共犯」(「だれか」を指摘する)選擇「寶月巴」
出示「ID卡的使用記錄」
出示「多田敷刑警遺失的報告」
出示「改刀」
選擇第二項「暫時沒有證據」(證拠はまだ、ない)
選擇「寶月巴」

2月25日 下午2點04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2月25日 下午2點21分地方法院第九法庭
證言一嚴徒局長和「捏造」
①我與嚴徒共事多年了……②我們之間沒有所謂「威脅」的說法。③兩年前全都是我一個人在捏造證據。④當我發現直斗檢察官的屍體後,我重新去製造了現場⑤我唯一的動機就是為了盡早逮捕青影,而並不是為了小茜去做什麼。
詢問第四句
證詞修正為:
我折斷青影的彈簧刀尖並將其放進直斗屍體的傷口內。
詢問該句
選擇「為什麼要搬動屍體」(死體を動かした理由は)
證詞修正為:
因為那個被打碎的瓶子可能會破壞我製造現場的計劃。
指證該句,出示「放不穩的瓶子」
她的這句證詞有個很大的矛盾,那就是她忘了直斗檢察官臨時前曾在瓶子碎片上留下過血跡。

證言二瓶子上的血字
①我立刻就注意到了瓶子上的血跡。②但是房間里實在是太黑了,我沒有時間去檢查。③為了保險,我擦去了血跡。④因為碎片都很大,所以我能確定把它們都處理了。⑤我唯一需要去考慮的就是在他們發現之前把碎片都擦乾凈。
指證第四句,出示「放不穩的瓶子」

證言三真正所見到的情況
① 當我到那的時候,看到直斗的身體被盔甲上的利刃所刺穿住。②青影和小茜都毫無意識地躺在那血泊旁。③當我看到現場的景象,我覺得可能是小茜做的……④那就是我為什麼要去毀掉所有與她殺人相關的證據。⑤幸好有嚴徒幫我一起把直斗的屍體從盔甲旁搬到…⑥如果那樣製造現場的話,那麼小茜就將是無罪的。

選擇《證據法》,進入到3D調查狀態,打開書,發現夾在裡面的一張照片。
巴的照片被收入法庭記錄中

選擇第二項「沒有證據可出示」(證拠品の提示はできない)
選擇第一項「出示證據」( 證拠品を提示する)
出示「皮質布」、選擇「寶月茜、出示「巴的照片」
選擇第二項「該證據並不是不合法的」(證拠品は、違法ではない)
出示「《證據法》」
2月25日 下午5點03分地方法院被告人第2休息室
出示「證據清單」

B. 求逆轉裁判玩下去的順序

逆轉裁判遊玩順序如下:

1、GBA 逆轉裁判。

2、GBA 逆轉裁判2。

3、GBA 逆轉裁判3。

4、逆轉裁判DS 復甦的逆轉。

5、DS 逆轉裁判2DS(復刻)。

6、DS 逆轉裁判4。

(2)逆轉裁判7終章擴展閱讀:

逆轉裁判所有案件時序

逆轉系列的多宗案件以同一背景進行,人物均有連貫性,但案件在游戲中並不是依次序出現。暫不包括外傳作品相關內容。

1、IS7號事件

【逆轉檢事Ⅱ(2000年12月24日)】

在一次世界點心大賽上,參賽者冰堂伊作被殺,搜查由檢察官狩魔豪和刑警馬堂一徹負責,但現場的證據被檢察局局長一柳萬才以及其指使的刑警白瀨渡所改變隱瞞;

導致狩魔豪被誤導做出了兇手是天海一誠的錯誤判斷,御劍信作為天海一誠的辯護律師參與調查。御劍信發現了狩魔豪的不正當詢問。

案件最後由狩魔豪勝訴,但御劍信告發狩魔豪的不正當行為,結果使狩魔豪受到處分。之後冰堂伊作和風見豐的兩個兒子內藤馬乃介和猿代草太成為孤兒。代號「IS7號事件」。

2、DL6號事件

【逆轉裁判(2001年12月28日)】

在庭審IS7號事件後,法庭發生地震,御劍信與兒子御劍憐恃及警衛灰根高太郎被困在法庭的升降機內,長時間被困使得三人陷入缺氧狀態而神志不清;

等他人趕到時發現御劍信已經被槍殺,兇手實為由於失落正好走在電梯口的狩魔豪。由於缺乏證據無法破案,警方請綾里舞子進行靈媒,召出死者指控兇手,御劍信為了保護兒子不被嫌疑,指控灰根高太郎就是真凶。

星影法律事務所的生倉雪夫律師為灰根進行辯護,並成功獲得無罪判決。星影宇宙之介替綾里舞子開脫罪責,卻在小中大的利誘之下泄露此事。

綾里舞子也因為小中大將此事泄漏給媒體,成為了眾人批判的對象,隨之下落不明,而星影宇宙之介從此也成為小中大的勒索對象。代號「DL6號事件」。

3、SS5號事件

【逆轉檢事Ⅱ(2006年3月25日)】

西鳳民國大統領王帝君來訪日本,王帝君的替身聯同一柳萬才、美和瑪麗、暗殺者鳳院坊了賢殺死王帝君後狸貓換太子,把屍體就地處理,並計劃把鳳院坊了賢滅口。

猿代草太目睹全過程,協助鳳院坊了賢逃跑。另一目擊者龜井隆二被殺。此案導致狼家名譽一落千丈。代號「SS5號事件」。

4、隴橋假綁架詐騙案

【逆轉裁判Ⅲ(2007年)】

美柳千奈美拉攏美柳勇希與尾並田美散策劃了假綁架事件,目的是價值2億的寶石。

不料最後千奈美與勇希串通意要自己吞下2億,在約定地點勇希用槍射尾並田時,千奈美故意墜橋事,後改名換姓銷聲匿跡,警方因找不到屍體而判斷千奈美墜橋身亡,尾並田美散被捕。

之後勇希在法庭證言尾並田將千奈美推下橋,尾並田美散被判有罪。

5、KG8號事件

【逆轉檢事(2009年)】

天野河財團的秘書鞍馬純夫涉嫌走私被捕。職員葛由卯子准備出庭作證關於天野河財團和走私組織的走私黑幕,但被走私組織的瑪尼·柯欽所殺。

負責案件的檢察官一條九郎擁有能證明瑪尼罪行的證據錄像帶,卻在開庭前被天野河丈一郎派人搶走,瑪尼·柯欽因證據不足而無罪釋放。代號「KG8號事件」。

6、第2個KG8事件

【逆轉檢事(2011年9月10日)】

大盜「八咫烏」潛入柯多皮亞大使館盜竊。同時真刈透殺害准備出庭作證關於走私組織的大使館職員迪德·曼。由於與KG8號事件相似,外界稱為「第2個KG8號事件」。

9月10日的法庭上真刈透自認是「八咫烏」,但被負責檢察官一條九郎用證據錄像帶揭穿。真刈認罪,卻指控一條是「八咫烏」。

御劍憐恃代替被控告的一條出庭,隨後在暫時休庭時兩人被殺,兇手葛冰見子最終逃去無蹤。

C. 逆轉裁判2最終章之問題~~

調查概要*

>從刑事系鋸圭介處得知受傷的狩魔冥被送到堀田醫院後,成步堂來到醫院。御劍告訴成步堂,那枚卡片是殺手世家的虎狼死家左右門的殺人標志。聽說真宵被綁架,御劍馬上派警員組成救援小隊,並交給成步堂他的介紹信。

>拿到介紹信後趕往飯店,門口遇到警衛大場(使用「介紹狀」),到藤見野休息室等她。在休息室前遇到大澤木夏美,與其交談後進入休息室。據大場介紹,藤見野曾寫過與熊的自傳,所以他的FANS都送熊做為禮物,致使休息室滿房間都是玩具熊。

>在拘留局與王都樓談話後得到記事本,再返回飯店進入王都樓的房間,遇到王都樓的管家田中和一隻小貓。到藤見野休息室時,犯人打電話過來,表示可以再延遲一天。交談中成步堂突然聽到一段雜音,對方中斷了談話。

>回到事務所向刑事詢問雜音的事,(使用對講機,尋問「電波障害」)系鋸圭介告訴成步堂這種情況表示附近有強力的電磁干擾物。回到藤見野休息室使用探測器(左上方最大的布熊)找到偷拍的攝影機,拍攝時間設定為案發當天的8點。通常在殺人現場找到的證物應該馬上上報,但刑事大方地表示可以暫時借給成步堂。

>此時御劍突然出現在休息室。據他的判斷,這種高檔的布熊在國內相當罕見,應該可以查出購買之人的名字。成步堂在和春美談起案情時對自己的委託人越來越懷疑,決定去拘留所探監。

>到拘留所後分別會見王都樓和霧緒,兩人都不肯回答實話。來到警察局見到新的證人荷星三郎,正要問個究竟時突然接到刑事的電話,連忙趕回事務所。圭介刑事拿來的布熊購買發票上清楚地寫著購買者的姓名——王都樓真悟。

>成步堂在拘留所向王都樓出示所有證據,王都樓終於露出真面目,正是他雇殺手將藤見野殺害。(使用「勾玉」、「攝影機」、「布熊」、[王都樓真悟]、「布熊的發票」、[華宮霧緒]、「卡片」、 選擇第二項委託人)。因為王都樓從不相信任何人,所以才偷拍殺手作案的過程,以免其日後要挾。

>御劍來到拘留所將成步堂帶到警察局。兩人正在交談時,犯人再次打來電話,在通話時成步堂聽到一聲貓叫。他立即醒悟,犯人就在王都樓的房間里,御劍馬上出動小隊趕去救援。可惜來遲了一步,犯人和真宵已經不知去向。成步堂在地下門旁找到一個木製的小熊玩具,進入地下室找到由利惠的照片,背面有真宵的留言。真宵讓成步堂不要顧忌自己,一定要將王都樓真悟繩之以法。

>回到拘留所見華宮霧緒,向其詢問她嫁禍王都樓的原因。(使用「勾玉」、「由利惠自殺報告書」、「由利惠寫真」)原來由利惠曾經與王都樓交往過,王都樓將其玩弄後拋棄。後來由利惠成為藤見野的經濟人並與其訂婚。王都樓故意告訴藤見野他與由利惠過去的關系以打擊藤見野。結果藤見野單方面解除了與由利惠的婚約,在解除婚約的當夜由利惠上吊自殺。藤見野發現屍體與遺書後,立即將遺書藏起,以便日後攻擊王都樓。案發當天,霧緒看到藤見野的屍體時就知道是王都樓所為。她本想找到遺書並將其燒毀卻怎麼都找不到,繼而萌生報復心理,造偽證嫁禍給王都樓。

D. 求逆轉裁判4攻略

第一章 逆轉的王牌
==法庭·上==*成步堂的證詞 「關於比試」
對每句話進行威懾,出現新證詞,對新證詞指證「凶器瓶子」
*逆居雅香的證詞 「案發當晚的事情」
對「那個人沖著被害者······」指證「浦伏影郎的解剖記錄」
對「被害者緊握著脖子上······」指證「現場照片·2」
*逆居雅香的證詞 「真實的比試」
對「籌碼是店裡准備的東西······」威懾,選擇「進一步威懾」,選擇「加入證詞」 ,對追加的證詞指證
「籌碼的照片」,選擇「以上兩者都是正確的」。
*逆居雅香的證詞 「最後的比試」
對「因此,只要看看他們二位的牌······」威懾,追加新證詞,對新證詞指證「籌碼的照片」,指出右上角的兩張「A」,選擇「要求看被害者的牌」,用觸筆將撲克翻轉,調查藍色那張牌,選擇「案件發生之後」,再選擇「除此以外」。
==法庭·下==
*逆居雅香的證詞 「圈套的經過」
對「緊接著···成步堂老兄······」威懾,選擇「進一步威懾」,發動看破,指證「凶器瓶子」。
對新證詞「打人的是那傢伙······」威懾,選擇「決定性的矛盾」,指證「成步堂的攜帶電話」,指證
「牙琉霧人」,選擇「要求作出證詞」。
*成步堂的證詞 「案發當晚的晚餐」
對「之後,因為那個『全套』的失敗······」威懾,追加新證詞。
調查「凶器瓶子」,發現是空的。
對「我在游戲時發現了······」指證「凶器瓶子」。
對「當我回到房間時······」指證「現場照片·1」
*牙琉霧人的證詞 「案發當晚的經過」
對「閃亮的光頭······」威懾,選擇「出示證物」
指證「沾有血跡的A」,依次的步驟是:在圖上點擊「被害者」--用觸筆旋轉椅子180°--點擊「犯人」--點擊被害者上方的架子--用觸筆往左移動架子--點擊「目擊者」--指證「雅香的照片」。
強制調查瓶子裡面的紅心5,最後,向成步堂出示「沾有血跡的A」。
第1章結束。
第二章 逆轉的連鎖街角
DAY 1st ==偵查==
*成步堂演藝事務所
交談
*引田診所
交談後「地圖」收入法庭記錄
*成步堂演藝事務所
交談
*肇事逃逸案現場
場景左側:交談
場景右側:調查公園門口的垃圾箱,選擇「後視鏡」,收入法庭記錄,調查門口的警察。
回到左側:出現新話題,交談後離開
*小吃攤消失案現場
場景右側:交談後調查地上的碗,「湯碗」收入法庭記錄
場景左側:調查汽車
回到右側:交談新話題
*宇狩醫院·車庫
調查車輪間的手機和汽車排氣管,「手機」和「美貫的內褲」收入法庭記錄
調查汽車的後視鏡,選擇「出示證物」,出示「後視鏡」
*引田診所
交談
*成步堂萬能事務所
交談,「委託書」收入法庭記錄
*北狐組門前
過場
*人情公園內
調查小吃攤,離開
*引田診所
交談
*成步堂萬能事務所
調查中間的「大禮帽」,「白色粉末」收入法庭記錄
*人情公園內
指證「白色粉末」,交談後,指證小吃攤的主人是「矢田吹賣面」
交談完畢,調查公園里的垃圾桶和小刀,對小刀檢驗指紋,核對選擇「北木瀧太」,「內褲」和「小刀」收入法庭記錄。
*拘留所
過場
附加:指紋檢驗方法(NDS模擬器上):打開音量控制----選項----屬性----錄音----把立體聲混音選鉤----然後確定,把該項音量調到最大----把音量下「選擇」選項打鉤----回到模擬器,噪音已經把鋁粉吹掉了,之後把音量調回最小,以便下次噴粉
DAY 2nd ==法庭·上==
*北木瀧太的證詞 「北木瀧太的真相」
對「半年前,我住院······」、「托他的福!······」「就這樣啥也不說······」三句進行威懾,「瀧太的體檢報告」收入法庭記錄
*河津京作的證詞 「案發當晚目擊到的情景」
對「然後,一聲槍響,正面······」指證「宇狩輝夫的解剖報告」
*河津京作的證詞 「案發當晚目擊到的情景2」
對「就那樣把手槍往地上······」指證「手槍」,選擇「有問題」,最後指證「小刀」
*河津京作的證詞 「從目擊案件到報警之間」
逐一威懾,出現問題後選擇「是」
DAY 2nd ==法庭·下==
休庭時選擇「想起來了」
*河津京作的證詞 「從目擊到報警之間」
對「所以···對了······」威懾,發動看破,破綻在手指處,選擇「要求出示手機」,選擇「出示證物」,指證「後視鏡」
*河津京作的證詞 「河津京作的真相」
對「不論兇手,被害者······」指證「小吃攤」,之後選擇「證人是正確的」,在圖上點擊中間偏北的位置,選擇「以其他罪名起訴」,依次指證「美貫的內褲」、「內褲」
DAY 2nd ==偵查==
*成步堂萬能事務所
交談
*北狐組門前
再次調查公園門口的垃圾桶,「拖鞋」收入法庭記錄
詳細調查「拖鞋」的鞋底和內側,發現鞋印,找出「腳趾紋」
*拘留所
交談
*成步堂萬能事務所
交談
*北狐組門前
交談
*矢田吹家門前
對話後切換到左側的宇狩醫院門前,離開
*拘留所
指證「小刀」,交談完畢離開
*北狐組門前
過場
*人情公園內
交談後選擇「試試看」,採集腳印,第一個腳印和「北木瀧太」對照,繼續選擇談話內容的「足跡鑒定」,從而鑒定出綠色的是河津的,對另一個所謂「迷之痕跡」的紅色腳印選擇「出示證物」,指證「拖鞋」,隨即「寶月刑警的命令書」收入法庭記錄。
*矢田吹家門前
過場
*宇狩外科醫院
調查右邊的拖鞋和藍色涼鞋,詳細調查「涼鞋」發現「腳趾紋」
調查「湯碗」,最後調查左邊的門,進入「院長室」
*院長室
調查地上的台燈,「台燈」收入法庭記錄
調查保險櫃,選擇「有能用的東西」,指證「指紋檢測粉」,將粉布滿所有按鍵,吹完方可,密碼:7952
調查保險櫃裡面的文件和彈孔,「瀧太的病歷」和「子彈」收入法庭記錄
*人情公園內
指證「涼鞋」,選擇「有樣品」,指證「拖鞋」
*引田診所
交談
*拘留所
指證「涼鞋」,數據更新,指證「瀧太的病歷」,出現新話題,交談
*矢田吹家門前
指證「瀧太的病歷」出現新話題
DAY 3rd ==法庭==
*並奈美波的證詞 「瀧太的作案計劃」
對「所以,能做出這種事情的······」威懾,選擇「可能還有其他人」,依次指證「並奈美波」、「瀧太的病歷」、「美波的涼鞋」
*並奈美波的證詞 「宇狩外科醫院發生的事情」
對「沒有其他的事情了吧?······」出示「瀧太的病歷」,追加新證詞,然後使用看破,破綻在戒指處,隨後指證「瀧太的體檢報告」
對「什麼事也沒發生······」指證「子彈」
*並奈美波的證詞 「宇狩外科醫院發生的事情2」
對「關於院長先生太陽穴上的······」威懾,選擇「除此以外的其他位置」,點擊指證「小吃攤」,選擇「當然是有的」,指證「拖鞋」,再指證「湯碗」
*並奈美波的證詞 「對王泥喜律師的反駁」
對「所以,我就放棄初衷打道回府了······」使用看破,破綻是右手的動作,依次指證「台燈」、「小吃攤」、「地圖左側的河川」,選擇「汽車是無法開動的」,最後指證「美貫的內褲」。
在休息室里出示「瀧太的體檢報告」,第2章結束。
第三章 逆轉的小夜曲
DAY 1st ==偵查==
*牙琉化妝室
交談,「歌詞卡片」收入法庭記錄
調查化妝台鏡子上的口紅筆記,離開
*化妝室前走廊
調查右邊第一扇門,劇情
*化妝室前走廊
「搜查協力委託書」收入法庭記錄,調查地板上的「耳麥」
*拉米洛亞的化妝室
房間左側:調查冰箱旁邊地上的藍色物品,「胸針」收入法庭記錄,再分別調查天花板上的通風口、人字梯、門 邊牆壁上的彈痕。
房間右側:調查屍體的左手,「鑰匙圈」收入法庭記錄
調查地上的血字
調查地板上的手槍,「手槍」收入法庭記錄
指證「手槍」,出現新話題
交談完畢,回到走廊
*牙琉的化妝室
調查桌子上的卡片,「明信片」收入法庭記錄
*舞台
和牙琉交談指出2號樂器的錯誤
向牙琉指證「鑰匙圈」,出現新話題
選項選擇「注意到了」,指證「歌詞卡片」
*牙琉化妝室
向拉米洛亞指證「胸針」
*拉米洛亞化妝室
過場
*舞台
過場
*拘留所
過場
DAY 2nd ==法庭==
*寶月茜的證詞 「事件當天的情況」
對最後一句「現場搜查結果······」威懾
提出反證,選擇「證人」,指證「拉米洛亞」
*拉米洛亞的證詞 「目擊的事情」
對第3句「未回過化妝室······」指證「胸針」,證言修改
對第4句「什麼也沒看到·····萊塔斯被牆擋住了吧······」發動看破,破綻在喉嚨處,指證「搜查協力委託書」,對更新後的第4句指證「平面圖」
*拉米洛亞的證詞 「目擊的事情2」
對最後一句話進行威懾,選擇「有矛盾的證詞」
*寶月茜的證詞 「關於屍體消失的說明」
對第4句進行威懾,選擇「提出異議」
對更新的第4句進行威懾,指證「現場照片」,點擊被害人右手邊地上「模糊的血字」,印出字跡指證「明信片」
*拉米洛亞的證詞 「拉米洛亞的眼睛」
對最後一句「相關工作人員」威懾。
DAY 2nd ==偵查==
*成步堂萬能事務所
和美貫交談出現新話題,「錄像帶」收入法庭記錄
向巴朗指證「錄像帶」
*日之丸圓形劇場
過場
*化妝室前走廊
指證「錄像帶」,「耳麥」收入法庭記錄
指證「耳麥」
*拉米洛亞的化妝室
交談
*舞台
調查鋼琴,「開關」收入記錄
*拉米洛亞的化妝室
指證「開關」,追加新話題,交談後「遙控器」、「會場的界面圖」、「點火裝置」收入法庭記錄
*拘留所
交談
*日之丸劇場
交談
*牙琉辦公室
交談後「波魯吉尼亞的報紙」收入法庭記錄
調查「吉他」出現新話題,交談後「吉他」收入法庭記錄
指證「點火裝置」
調查中央椅子上的「白色物體」,追加新話題
交談後,「樣品」收入法庭記錄
*日之丸劇場
過場
*舞台
調查紅色吉他箱
*引田診所
向拉米洛亞出示「樣本」出現新話題
*拘留所
指證「樣本」,交談
DAY 3rd ==法庭·上==
*馬基的證詞 「無辜的證據」
對最後一句話使用看破,破綻在馬基的右眼
指證「波魯吉尼亞的報紙」,對新增的最後一句使用看破,破綻在拉米洛亞的喉嚨,指證「馬基」
*拉米洛亞的證詞 「案發當日聽到的情況」
對第2句進行威懾,選擇「聽到的內容」,加入新證詞
對新證詞「立刻按下開關······」指證「遙控器」,再依次指證「耳麥」、「點火裝置」
選擇「從別的地方聽到的」並點擊指證房間左側天花板上的「通風口」
*拉米洛亞的證詞 「天花板里的事情」
對第4句指證「錄像帶」
*拉米洛亞的證詞 「大魔術的手法」
對第4句「用時2分鍾」威懾,選擇「出示證據」,「胸針」
對新證詞「我······一直唱著歌······」威懾
DAY 3rd ==法庭·下==
*梅月大庵的證詞 「關於拉米洛亞的證詞」
對「寶月刑警······第3部份吧?·····」指證「燃盡的殘渣」
對新證詞「你說案件···證據給我看看吧······」指證「混音器」,指出1號樂器
*梅月大庵的證詞 「無罪的證明」
對第2句「理由很簡單······」指證「樣本」
*梅月大庵的證詞 「關於繭的走私」
對「總之,從商業角度看······」指證「新聞報道」
對更新的證詞「···不如你告訴我···」指證「牙琉檢察官的吉他」
指證「馬基·托巴尤」
選擇「可以證明」,指證「混音器」,指證音樂「第1部份」
選擇「提出證人」,「馬基·托巴尤」
第3章結束
第四章 逆轉的繼承者
DAY 1st ==偵查==
*成步堂萬能事務所
過場
*拘留所
「真琴的名片」收入法庭記錄
*土武六畫室
房間左側:調查小桌上的藍色杯子,「咖啡杯」收入法庭記錄
調查左邊櫃子後面的畫,「被隱藏的畫」收入法庭記錄
房間右側:調查中間桌子的抽屜,「紅色信封」收入法庭記錄
向寶月茜出示「咖啡杯」,噴霧後發現房內並無其他毒性反應,先退出,再對房間右側桌子上的3CM小相框噴霧,「小相框」收入法庭記錄
指證「紅色信封」,使用X線機器後,「紅色信封」資料更新,隨後「葉見恆的名片」收入法庭記錄
*日之丸圓形劇場
出示「或真敷的信封」和「葉見恆的名片」出現新話題
*拘留所
交談
*土武六畫室
指證「被隱藏的畫」,出現新話題
指證「風景畫」,用X線掃描每一幅畫
DAY 2nd ==法庭==
*葉見恆的證詞 「目擊到的情況」
對第4句「接下來······」威懾,選擇「巨星的咖啡的情況」,選擇「重要」
對「就喝了一口······」指證「咖啡杯」
*葉見恆的證詞 「在意的事情」
對「似乎是在寫信」威懾,選擇「加入證詞」,出現新證詞
對「是黃色的信封啊······」指證「紅色信封」,選擇「沒有那種可能」
*葉見恆的證詞 「新聞的味道」
對「因為,土武六先生的才能······」使用看破,破綻在右邊腋下,指證「被隱藏的畫」
*葉見恆的證詞 「案發當晚的情況·總結」
對「案件發生之後,從工作室······」威懾,選擇「確實有一個」,指證「信筒」
對「采訪過程中,土武六······」威懾,選擇「可以證明」,指證「小相框」,出示「紅色的信封」,對信紙右下角噴霧,選擇「澮瀨土武六」,選擇「澮瀨真琴」
*澮瀨真琴的證詞 「關於紅色的信封」
對每一句威懾,追加新證詞,對「拿到的郵票上······」指證「魔術秀入場券」
7 years ago ==法庭==
*系鋸圭介的證詞 「殺害的情況」
對「因為要遵從命令······」威懾,選擇「是對別人開槍的」,點擊指證「小丑布偶的頭部彈孔」
對「這手槍是他的東西······」威懾,「舞台用手槍」收入法庭記錄
對「向小丑開槍之後······」指證「舞台用手槍」
*或真敷巴朗的證詞 「案發當晚的經過」
對「為了履行和死者的約定······」威懾,選擇「手槍被丟棄的數量」,選擇「當然很重要」指證「舞台用手槍」
對「那殘余的維持生命的液體······」威懾,選擇「有矛盾」,指證「現場照片」,點擊右上角的輸液包,選擇「以前曾經見過」,指證「小型注射器」,指證「筆記的一頁」
==梅森系統==
*7年前-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和美貫交談,「帽子君」和「美貫的項鏈」收入法庭記錄
*7年前-法庭·第二候審室
使用勾玉時:依次指證「美貫」、「帽子君」,出現新話題
*7年後-俄羅斯餐館·波魯哈吉
交談後指證「美貫的項鏈」
*7年後-中央監獄·第13號單人房
交談後調查左邊櫃子上的瓶子,「指甲油的瓶子」收入法庭記錄
*7年前-土武六畫室
調查房間右側桌子上的小相框,「紀念郵票」收入法庭記錄
指證「筆記的一頁」,追加新話題,對土武六使用勾玉:依次是,選擇「贗品的製作者」,指證「真琴」,出現新話題對話後選擇「聽一下」,對真琴出示「紀念郵票」並選擇「是很厲害的魔術師呢」,談話後使用勾玉:依次答案是「瓶子」、「牙琉霧人」
*7年前-拘留所
使用勾玉:答案依次是:「舞台用手槍」、「美貫的項鏈」、「紀念郵票」、選擇「用證人來證明」、「或真敷優海」
*7年後-土武六畫室
交談後指證「美貫的項鏈」
*7年後-俄羅斯餐館·波魯哈吉
使用勾玉:答案是「舞台用手槍」、「王泥喜法介」、「優海的肖像」
最後「扎克的自白書」收入法庭記錄
*日之丸劇場
使用勾玉:答案是「演出權利轉讓文件」、「扎克的自白書」
*中央監獄·第13號單人房
調查「黃色信封」,對郵票噴霧
DAY 3rd ==法庭==
開始依次選擇「是如何做的」,指證「指甲油的瓶子」,指證「牙琉霧人」
*牙琉霧人的證詞 「關於澮瀨真琴的服毒」
對「該不會······你們認為······」使用看破,破綻在右手手背,
依次指證「紀念郵票」、「紅色的信封」、「土武六給的信」
主角母親扮演陪審員宣判「無罪」!

E. 逆轉裁判中的主要人物最後什麼結局

成步堂最後勝利了(雖然不是很開心)真肖就跟著成步堂,御劍也走了,狩魔冥也去美國了,你玩逆轉3就是後面的故事,然後NDS得逆轉4是新故事。

F. 逆轉裁判第一部。逆轉,然後再見,圖片的劇情用在哪句話用什麼指證對方

全部功略在此:
一個聖誕夜平靜的湖面上,發生了驚人的一幕:兩聲槍響,一起兇殺案發生了。

事務所中大家正在談話,這時電視報道葫蘆湖(ひょうたん湖)有人目擊到迷之怪獸。又報道那裡有殺人事件發生,被逮捕的嫌疑犯竟然是檢察官御劍。

主角趕往留置所,在那裡見到御劍。雖然御劍拿出弁護士バッジ,但不肯委託主角辯護。在ひょうたん湖公園和刑警交談,在公園。廣場上調查長凳,選擇「もらっておく」得到聖誕節用的煙花クラッカー.去ひょうたん森調查相機後點燃煙火,會出現一女子大澤木ナツミ。把弁護士バッジ給她看,交談後得知她是研究員,來這里已經三天,是來拍攝流星的。得到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後,再把相機給她看。

前往警察署。刑事課可得到解剖記錄。回到事務所後,真宵想起了剛才照片那個人就是以前事務所的辯護律師。再前往星影法律事務所,但那裡空無一人。在ひょうたん森見到研究員,得到湖の寫真。去公園。廣場碰到矢張(他和主角都是御劍的小學同學),了解了湖中怪物的事,得到ヒョッシーの記事。先到警察署內。刑事課,再去星影法律事務所。把死者の解剖記錄給星影看,得知死者叫生倉雪夫,曾辯護過「DL6號事件」。原來「DL6號事件」的被害者就是御劍的父親。得到綾里舞子の寫真。去留置所把綾里舞子の寫真給御劍看,得知被害人為「DL6號事件」的嫌疑犯辯護成功。那是15年前的12月28日發生的,在法律時效上,還有三天時間罪犯就可以逃脫法律制裁了。再把湖の寫真給他看,御劍終於答應請主角為他辯護。主角選擇:引き受ける,得到了御劍憐侍の依賴狀(委託辯護書)。去警察署內。刑事課將御劍憐侍の依賴狀交給刑警。

「12月26日上午9點44分,地方法院」

檢察官是40年來從沒失敗過的狩魔豪。他是御劍的師傅,是一個比御劍險惡十倍而且為了判被告有罪而使用任何手段的人。

開庭後首先是刑警的事件說明:聖誕夜的深夜零點剛過,湖中小船上有兩個男子。在零點10分,一個去野餐的女性目擊到這些。在兩聲槍響後,小船,逃向租船的小屋(得到俯視圖)。

豪在法庭上極其囂張,但法官也拿他沒辦法。

刑警先作出證言,主角抓住證言的第5句尋問。刑警說屍體上發現了一發子彈,得到子彈作為記錄。再抓住第6句尋問,刑警補充證言後,主角對新證言進行盤問,得知那槍上有御劍的右手指紋。得到手槍作為法庭記錄,而且線條痕也和槍吻合(線條痕就是開槍時候因磨擦而產生的紋理)。

現在法庭幾乎由豪控制,他宣布休息十分鍾,然後帶新證人。證人大澤木ナツミ上庭作出證言。開始尋問後,主角對每一句話都不放過。但深入盤問(もっとゆさぶってみる)都被豪阻攔。這時真宵挺身而出,尋問大澤木。但豪以侮辱法庭罪欲使主角退庭,最後迫使真宵退庭。他問主角是否有矛盾的地方,主角當然選擇有(それは違う)。因為一句關鍵性的話並沒有在證言中出現,所以再次讓大澤木補充證言。主角拿出湖の寫真,指出高級相機都無法看清的臉,她應是無法認出是誰的。

大澤木只好再作證言,但主角抓住第三句,指出觀察流星應該用天文望遠鏡,而非雙筒望遠鏡,進而對照相機提出疑問(追求する)。大澤木證人補充道:那個照相機是為了拍攝流星而准備的設備。主角拿出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如果是拍攝流星,那麼照相機應該朝天上,而她卻拍攝到了湖上的情況。然後選擇:證據品を見せる。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記事並表示有證據(證據はある)可以說明,接著拿出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這是以破裂音作為反應的設備,拍到這照片是因為槍聲。

無言以對的大澤木只有從頭作出證言,抓住她第7句開始尋問。然後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記事,指出她在聽到聲音後,先尋找的是ヒョッシー而不是船,因為只看一條船的話是用不著雙筒望遠鏡的。主角隨後要求看擴大了的照片(擴大寫真を提出させる),得到了湖の寫真。隨後對照片提出異議(擴大寫真に異議)並指出照片上開槍者的手的部分有問題。於是就拿出那槍ピストル,說明槍上的指紋是御劍的右手指紋,而照片上的人是左手拿槍射擊。這時主角提出被害人是自殺,但豪提出子彈是1米以上的距離射來的,得到解剖記錄。這時法官宣布休庭,明天再開庭。得到ナツミの證言書作為法庭記錄,然後就開始調查工作。

在ひょうたん森碰到了刑警,再去留置所迎接真宵出拘留所。公園前會碰到大澤木,她的情報要主角以湖中怪物的情報作為交換。警察署的刑警會與主角一同調查湖中怪物,主角在新武器中選擇:金屬探知機。在公園。廣場會碰到矢張,然後直接去貨しボート屋,金屬探測器找到了氧氣瓶ボンベ,拴已經沒了,但瓶上面有彩旗。與矢張談論他身後的充氣玩偶,然後把氧氣瓶給他看,因為主角看到他身後也有那樣的彩旗,然後問他那個玩偶是用什麼氣充的(何かをふくらませた)。接著選擇:想知道詳細情況(さ

G. 逆轉裁判幾是成步堂做偽證,被吊銷執照去賣藝

4.在最後的一章。你可以使用成步堂破案

H. 逆轉裁判1第三話第一次開庭攻略

第三章 逆轉大將軍
第一部分 庭審前調查
一. 拘留所
1. 交談「事件的情況」——引出新選項
2. 交談「荷星的不在場證明」——得到攝影所地址
二. 攝影所 大門前
1. 交談「關於攝影所」和「關於荷星」——引出新選項
2. 全部交談——得知需要委託書
三. 拘留所
1. 交談「大嬸兒」——得到《委託書》
四. 攝影所 大門前
1. 指證《委託書》——被准許進入
五. 第一攝影棚前
1. 交談「搜查的狀況」——得到《解剖記錄》
2. 交談「大嬸兒」——引出新選項
3. 交談「決定性的證據」——得到活動准許
4. 調查照相機——記下型號ST1-307
六. 職員區後台小屋
1. 調查地下的包——得到鑰匙卡
七. 第一攝影棚前
1. 調查遠處大門——使用鑰匙卡開門
八. 第一攝影棚內
1. 調查攝像設備——女孩出現
2. 全部交談——得知有其他人在
九. 攝影所 大門前
1. 交談「職員的證詞」——大嬸兒走掉
2. 調查門口電腦——選「操作」——選ST1-307——得到《荷星?的照片》
第二部分 第1次庭審
一. 系鋸的證詞
1. 事件流程——不用了
二. 大嬸兒的證詞
1. 關於事件當天 共8句
①. 用《荷星?的照片》指證第7句或第8句
2. 照片上的人物是荷星 共7句
①. 威懾第4句——《大將軍長槍》資料更新
②. 威懾第2、3、5句——御劍阻止——任選(「提出反對意見」)
3. 關於事件當天 繼續 共4句
①. 用《荷星?的照片》威懾第2~4句任一句
4. 關於「還有1個人」 共4句
①. 威懾第4句
5. 可能實施犯罪的人:大嬸兒——選「乘勝追擊」——選《荷星?的照片》、《鑰匙卡》或《大將
軍長槍》均可
6. 關於保密 共5句
①. 威懾第2句或第5句——選「算了」
第三部分 第1次庭外調查
1. 攝影所 職員區——調查排水口——選「拆壞它」
2. 攝影所 大門前——交談「關於導演他們」
3. 攝影所 職員區後台小屋——遇見導演
4. 第二攝影棚前——得知需要鑰匙
5. 攝影所 職員區——遇見九太交談「事件的情況」得到《空的小瓶子》
6. 攝影所 大門前——調查警衛室——得到鑰匙
7. 第二攝影棚前——調查小木屋的門——開門
8. 小木屋內——遇見姬神櫻——全部交談——得到《姬神的字條》
9. 後台小屋——指證《姬神的字條》
10. 第一攝影棚內——調查椅子——得到《腳本》
11. 小木屋內——指證《腳本》——交談「道路被阻斷了」
12.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千尋現身
13. 攝影所 大門前——用《鑰匙卡》指證——選「給她」——得到《大將軍卡片》
14. 攝影所 職員區 後台小屋——遇到九太——指證《大將軍卡片》
15. 小木屋內——指證《大將軍卡片》——任選(「交換」)——得到《稀有卡片》
16. 後台小屋——指證《稀有卡片》——交談「大將軍」——選「戰斗時的姿態」——得到《光榮的
足跡》——交談「事件的情況」,引出新選項——交談「目擊到的情況」——任選(「相信」)
第四部分 第2次庭審
一. 導演的證詞
1. 事件當天的情況 共7句
①. 威懾第5句——選「有矛盾」
②. 威懾第7句——選「更進一步威懾」
2. 關於「休息」 共4句
①. 威懾第1句
②. 威懾第3句——御劍阻止——任選(「還是不要勉強了」)
二. 大潼九太的證詞
1. 事件當天的情況 共9句
①. 用《九太的數碼相機》指證第9句
2. 關於「看到的情景」 共5句
①. 威懾第4句——選「進一步威懾」——選「出示證物」——選《九太的數碼相機》
3. 「為什麼沒有拍到照片「? 共5句
①. 威懾第5句——選「嚴厲威懾」——證詞更新
②. 用《光榮的足跡》指證第5句——選「因為大將軍沒有獲勝」——選「被害人是大將軍」——指
出畫面上方「2」處——指明第2攝影棚——選「因為那裡有小木屋」或「因為道路被阻斷了」均可——任
選(「有證據」)——選《空的小瓶子》——選「檢查瓶子上的指紋」
第五部分 第2次庭外調查
一. 拘留所——全部交談
二. 第二攝影棚前——交談「宇在導演」
三. 攝影所 職員區
1. 交談「盤子」——得到《牛排的盤子》
2. 交談「御劍檢控官」——得到《安眠葯的小瓶子》
四. 職員區 後台小屋
1. 交談「最後1集」——引出「攝影所的方針
2. 交談「攝影所的方針」——選《光榮的足跡》
3. 交談「衣袋先生」——引出「五年前的事故」
4. 交談「五年前的事故」
五. 攝影所 大門前
1. 交談「五年前的事故」——選「有證據」——選《牛排的盤子》和《安眠葯的小瓶子》——得到
《五年前的事故的照片》
六. 第二攝影棚前
1. 指證《五年前的事故的照片》
七. 小木屋內——引發事件
第六部分 第3次庭審
一. 姬神櫻的證詞
1. 事件當日的情況 共7句
①. 用《牛排的盤子》指證第6句——選「沒有吃牛排」——選「在與大將軍會面」——選「我看,你不能」或「不清楚」均可——選《大將軍長槍》——選「當然能」——選《五年前的事故的照片》——
選「確實不可能」或「還有其他的方法」均可——選《輕便客車》——選「當然是同案犯」——選「請再
一次作證」和「想不出該問的問題」均可
2. 發現屍體以後的情況 共7句
①. 威懾第6句——選「進一步威懾」——御劍阻止——證詞更新
②. 用《荷星?的照片》指證第7句——選「看見了拖著腿的衣袋」——任選「當然能」——選《五
年前的事故的照片》——選「不存在什麼動機」——選「出示證物」——選《荷星?的照片》或《光榮的
足跡》

I. 關於逆轉裁判1第四話再見,然後逆轉的問題

全部功略在此:
一個聖誕夜平靜的湖面上,發生了驚人的一幕:兩聲槍響,一起兇殺案發生了。

事務所中大家正在談話,這時電視報道葫蘆湖(ひょうたん湖)有人目擊到迷之怪獸。又報道那裡有殺人事件發生,被逮捕的嫌疑犯竟然是檢察官御劍。

主角趕往留置所,在那裡見到御劍。雖然御劍拿出弁護士バッジ,但不肯委託主角辯護。在ひょうたん湖公園和刑警交談,在公園。廣場上調查長凳,選擇「もらっておく」得到聖誕節用的煙花クラッカー.去ひょうたん森調查相機後點燃煙火,會出現一女子大澤木ナツミ。把弁護士バッジ給她看,交談後得知她是研究員,來這里已經三天,是來拍攝流星的。得到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後,再把相機給她看。

前往警察署。刑事課可得到解剖記錄。回到事務所後,真宵想起了剛才照片那個人就是以前事務所的辯護律師。再前往星影法律事務所,但那裡空無一人。在ひょうたん森見到研究員,得到湖の寫真。去公園。廣場碰到矢張(他和主角都是御劍的小學同學),了解了湖中怪物的事,得到ヒョッシーの記事。先到警察署內。刑事課,再去星影法律事務所。把死者の解剖記錄給星影看,得知死者叫生倉雪夫,曾辯護過「DL6號事件」。原來「DL6號事件」的被害者就是御劍的父親。得到綾里舞子の寫真。去留置所把綾里舞子の寫真給御劍看,得知被害人為「DL6號事件」的嫌疑犯辯護成功。那是15年前的12月28日發生的,在法律時效上,還有三天時間罪犯就可以逃脫法律制裁了。再把湖の寫真給他看,御劍終於答應請主角為他辯護。主角選擇:引き受ける,得到了御劍憐侍の依賴狀(委託辯護書)。去警察署內。刑事課將御劍憐侍の依賴狀交給刑警。

「12月26日上午9點44分,地方法院」

檢察官是40年來從沒失敗過的狩魔豪。他是御劍的師傅,是一個比御劍險惡十倍而且為了判被告有罪而使用任何手段的人。

開庭後首先是刑警的事件說明:聖誕夜的深夜零點剛過,湖中小船上有兩個男子。在零點10分,一個去野餐的女性目擊到這些。在兩聲槍響後,小船,逃向租船的小屋(得到俯視圖)。

豪在法庭上極其囂張,但法官也拿他沒辦法。

刑警先作出證言,主角抓住證言的第5句尋問。刑警說屍體上發現了一發子彈,得到子彈作為記錄。再抓住第6句尋問,刑警補充證言後,主角對新證言進行盤問,得知那槍上有御劍的右手指紋。得到手槍作為法庭記錄,而且線條痕也和槍吻合(線條痕就是開槍時候因磨擦而產生的紋理)。

現在法庭幾乎由豪控制,他宣布休息十分鍾,然後帶新證人。證人大澤木ナツミ上庭作出證言。開始尋問後,主角對每一句話都不放過。但深入盤問(もっとゆさぶってみる)都被豪阻攔。這時真宵挺身而出,尋問大澤木。但豪以侮辱法庭罪欲使主角退庭,最後迫使真宵退庭。他問主角是否有矛盾的地方,主角當然選擇有(それは違う)。因為一句關鍵性的話並沒有在證言中出現,所以再次讓大澤木補充證言。主角拿出湖の寫真,指出高級相機都無法看清的臉,她應是無法認出是誰的。

大澤木只好再作證言,但主角抓住第三句,指出觀察流星應該用天文望遠鏡,而非雙筒望遠鏡,進而對照相機提出疑問(追求する)。大澤木證人補充道:那個照相機是為了拍攝流星而准備的設備。主角拿出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如果是拍攝流星,那麼照相機應該朝天上,而她卻拍攝到了湖上的情況。然後選擇:證據品を見せる。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記事並表示有證據(證據はある)可以說明,接著拿出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這是以破裂音作為反應的設備,拍到這照片是因為槍聲。

無言以對的大澤木只有從頭作出證言,抓住她第7句開始尋問。然後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記事,指出她在聽到聲音後,先尋找的是ヒョッシー而不是船,因為只看一條船的話是用不著雙筒望遠鏡的。主角隨後要求看擴大了的照片(擴大寫真を提出させる),得到了湖の寫真。隨後對照片提出異議(擴大寫真に異議)並指出照片上開槍者的手的部分有問題。於是就拿出那槍ピストル,說明槍上的指紋是御劍的右手指紋,而照片上的人是左手拿槍射擊。這時主角提出被害人是自殺,但豪提出子彈是1米以上的距離射來的,得到解剖記錄。這時法官宣布休庭,明天再開庭。得到ナツミの證言書作為法庭記錄,然後就開始調查工作。

在ひょうたん森碰到了刑警,再去留置所迎接真宵出拘留所。公園前會碰到大澤木,她的情報要主角以湖中怪物的情報作為交換。警察署的刑警會與主角一同調查湖中怪物,主角在新武器中選擇:金屬探知機。在公園。廣場會碰到矢張,然後直接去貨しボート屋,金屬探測器找到了氧氣瓶ボンベ,拴已經沒了,但瓶上面有彩旗。與矢張談論他身後的充氣玩偶,然後把氧氣瓶給他看,因為主角看到他身後也有那樣的彩旗,然後問他那個玩偶是用什麼氣充的(何かをふくらませた)。接著選擇:想知道詳細情況(さらにくわしく聞く),得知他就是用氧氣瓶的氣來充的。但充氣當天拴一下子飛了,很響的「啪」的一聲,氧氣瓶象火箭一樣飛上了天。那是20日左右發生的事,然後氧氣瓶飛到湖裡去了。最後他在前天找到了,正好是事發當天。回去見大澤木,主角選擇:根本沒有湖中怪物(ヒョッシーはいない)。然後表示可以證明(もちろんある),再把ボンベ給她看。主角解釋道:破裂音就是氧氣瓶飛上天的聲音,而怪物就是那個充氣人偶掉在湖中的景象。作為交換,主角得知明天的證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並得到了另一張照片(もう1枚の湖の寫真)作為法庭記錄。前往管理小屋內,把弁護士バッジ給管理人看,答應他條件(約束する)。拿出湖の寫真,調查房間中的八哥鳥(オウム)。沒想到八哥說了驚人的話:別忘記「DL6號事件」!到警察署把八哥給刑警看,得到將八哥鳥作為證人的許可。

在警察署資料室得到關於「DL6號事件」的信息:2001年12月28日,發生在地方法院。那天下午2點,發生了大地震。法院的一部分建築倒塌,院內停電。這時候,電梯中有三人被困了5小時左右。電梯內嚴重缺氧,生存者意識模糊。三人中,有一個心臟中彈,那就是御劍的父親。當時35歲,下午法庭敗訴後,和兒子一起回家,在電梯中被殺。從子彈射入的角度來看,不可能是自殺。手槍在電梯中被發現。一共開了兩槍。那個第三人就是嫌疑犯,但是現在事件的被害人生倉為他辯護成功。嫌疑犯在無罪釋放後,就蹤跡不見了。

得到了DL6號事件資料作為法庭記錄

「12月27日地方法院,第三法庭」

租船屋的管理人上庭作證,他因為失去了很多年前的記憶而無法說出自己的名字。

作完證詞後,主角對第2句和第6句證詞表示疑問。主角指出那晚有霧,所以不可能看到男子的臉。老頭進行證詞補充:聽到那個男人說「竟然開了槍」。主角想抓住這句話繼續追問,但是豪百般阻擋。雖然主角一再提出異議(異議を申し立てる),但最後法官還是判御劍有罪。這時矢張沖上法庭,作為證人出現。法官決定撤消判決,並且在休息5分鍾後繼續開庭。

休息室中,御劍說當時因為嚇壞了,所以不加思考地在對方掉進湖中後撿起了槍。

開庭後矢張作出證言,抓住他最後一句尋問。因為他只聽到了一下,所以就拿出ナツミの證言指出應該是兩下響聲。但他竟然說當時他在聽收音機。所以在主角的要求下,他繼續作出與這有關的證言。

主角認為當時DJ在說話,而非音樂,槍聲是有可能聽到的。抓住證詞的最後一句話,主角認為有必要說出DJ說了些什麼(意味はある)。所以矢張補充證言:聽到槍聲的時候,聽到廣播裡面說聖誕節就在眼前了。主角就拿出ナツミの證言,指出矢張聽到槍聲的時候,聖誕節並沒有到。這和研究員的證詞有出入。但主角說矢張並沒有錯(矢張は正しい),拿出もう1枚の湖の寫真,上面的時間是晚上11點50分。因為有破裂聲,所以有這張照片。

主角繼續向大家解釋:原來那晚在25分鍾的間隔里,有兩下槍聲。證據就是手槍(ピストル),因為那槍打了三發子彈。並說明被害者是在11點50分的時候被殺的,所以照片上的人是:御劍と犯人。那晚被害人叫御劍出來見面,但他提前被殺,然後犯人裝成被害人和御劍見面。犯人的名字還不知道(わからない),因為……犯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老頭!

主角指著地圖上面的小屋,那就是真正的殺人現場。主角:矢張當天在找東西,找到後,就回租船屋還船,當他聽音樂時聽到槍聲就逃跑了。但因為在聽音樂,所以槍聲一定不遠,那就是管理小屋!然後老頭穿著被害人的大衣去見御劍,所以開槍的是老頭(ボート小屋の管理人)。因為沒打中,所以就連開兩槍,為了製造目擊證人(目擊者を作るため)。然後犯人跳進湖中,上岸後,給死者屍體穿回衣服,然後再扔屍體進湖裡。

這時有人報告,管理人老頭逃跑,也沒有回小屋。

法官宣布第二天再開庭。

休息室中,御劍:我不知道是否應該告訴你,關於我的惡夢……我殺人的那段記憶。

回事務所,主角回憶起一段往事:小學時代,主角三人是同學,有一件永生難忘的事,讓他決定做一個辯護律師。當時主角班級有一個人的伙食費被偷了,雖然只有3800日元。那天被偷應該是在體育課上。矢張休息,主角因為感冒而不能上體育課,所以就把唯一有嫌疑的主角送上了學校法庭。當時周圍所有的人都喊著主角有罪,連老師都要讓主角當場道歉。主角感到很痛苦,就在主角走向那個被偷的學生——御劍面前要道歉的時候,「既然是法庭,那就需要證據。其他人都安靜下來!你們連這都不知道,你們這些外行」這是御劍的聲音,矢張也幫主角說話。老師權衡了後,就此結束了這次審判。

事後得知御劍要做一個象他父親一樣的辯護律師。但他完全變了,他不肯見主角。主角因此做一個辯護律師,以求在法庭上見他,替他排解痛苦。

前往管理員小屋,調查電視機上的金庫,會發現了一封信:向御劍復仇,這是最後的機會。讓你人生破滅的兩個男人,只有現在才能報仇。而且信上寫著今天法庭上讓主角為難的方法。看來管理員是被人指示的,將此信作為法庭記錄。回到留置所把金庫中信給御劍看,他懷疑那老頭就是灰根高太郎。「DL6號事件」後,高太郎神智不清,所以被判無罪。接著御劍也說出了自己的惡夢——「DL6號事件」:電梯里空氣越來越少,為空氣而爭斗。這時我撿到了身邊的手槍……

回到星影法律事務所,得知御劍父親很反對豪的做法。另外,有可能當時真宵的母親得到的信息是錯誤的。把金庫中的信給星影看,主角認為這信是狩魔豪寫的。又得知15年前,豪和御劍父親的較量,雖然豪贏了,但是御劍父親揭發豪使用不正當手段得到證據,而使豪受到了處罰,將豪的完美形象破壞。在警察署資料室調查拉開著的抽屜,「DL6號事件」的資料已經被豪拿走。將金庫中的信給他看,他竟然搶走了信並要放火燒掉。

豪走後,主角發現留下的「DL6號事件」的彈殼,這是打中御劍父親的子彈彈殼。

最終日的開庭,管理人老頭上庭作出證言。

之後主角對證言的第3、第4、第5句進行尋問,指出老頭就是灰根高太郎。但由於老頭碰到過化學品而無法以指紋鑒定身份。主角決定尋問八哥鳥(もちろんする)!八哥的證言只有兩句。主角對「オハヨー、オハヨー」進行尋問:名字叫什麼(お名前は)?

這名字和事件當然有關系(もちろんある)。把「DL6號事件。資料」拿出來並指出,在資料的「容疑者のデータ」部分可以看到高太郎的未婚妻自殺而死,未婚妻的名字和八哥鳥的名字一模一樣。但是這被認為有巧合的可能。所以只能第二次對「オハヨー、オハヨー」尋問:金庫の番號は(金庫的密碼是多少)?

主角再選擇:カンケイある(這密碼和管理人的身份當然有關系)。拿出「DL6號事件。資料」,和密碼有關系的就是:事件概要。密碼就是事發日期。

因為有兩個偶然,所以就不再是巧合,法官宣布老頭上庭。

老頭一改頹廢的風格,承認自己就是高太郎,而且也不否認是他殺了被害人。

老頭:15年前,雖然我沒有罪,但是辯護人把我說成是神經錯亂,才無罪的。他根本就不相信我是無罪的。工作、未婚妻、社會地位……什麼都沒有了。15年後的今天,我收到了一封信和一把手槍。裡面寫著詳細的計劃。誰寫給我的並不重要,15年後的現在能得到這樣的機會才是關鍵。有些話我不能說,你們問御劍吧,反正被害人是我殺的。

御劍上庭,法官宣判他無罪釋放。

審理結束,但御劍提出異議,希望審理「DL6號事件」。

主角無論作出什麼選擇都無法阻止御劍。

御劍:……這15年裡……我被一個「夢」一直困擾著。……那隻是夢……我對自己這樣說著。但是,那並不是夢。灰根高太郎不是罪犯。從射擊的距離來看,父親也不是自殺。是的,我什麼都明白了。犯人……就是我自己!法官大人,我在這里認罪。而且「DL6號事件」的時效還沒有超過。

法庭上下一片喧嘩。法官決定休庭。

主角表示不相信他的夢,並且要證明他的夢只是一個夢,而不是事實。

休息後,御劍作出證言。

之後主角對第6句展開尋問,御劍說只有一下槍聲,和可怕的慘叫。尋問第7句後,針對第6句話拿出「DL6號事件。寫真」,然後指著電梯玻璃上的另一個彈痕進行說明並表示這和事件有關(ある)。接著拿出「DL6號事件。資料」中的被害者のデータ,說明當時記載著開了兩槍。但因為當時找不到另一個彈殼,而懷疑是否只開了一槍,進而要判決御劍有罪。主角自然提出異議,這時所長的聲音出現,告訴主角另一顆彈殼一定被人拿走了。所以主角表示是犯人拿走了彈殼,不過也沒有必要尋找了(必要は別にない)。在主角想不出子彈去了哪裡時,所長的聲音再次響起:提出不得不拿走彈殼的理由,用一種「逆轉」的思維方式……原來另一顆子彈是射中了犯人,在犯人體內,所以自然找不到。

主角設想:在御劍扔槍的時候,槍走火,並打中了電梯窗戶外的犯人,然後犯人進電梯,殺害了御劍父親。但是這設想沒有立足點,這時想起了星影說過,豪在那事件後休假了幾個月,那是史無前例的。所以主角立刻說出:豪就是最大的嫌疑犯。

這時候主角想傳喚醫生,但御劍認為像豪那樣的人是不會去做手術而留下任何把柄在別人手裡的。但主角提到外行人是不可能自己把子彈取出來的,所以主角說有證據(證據品を提示)。主角拿出了金屬探知機,要用這個來探測他的身上的彈殼!此時豪渾身是汗,但法官允許主角使用。雖然探測出來了,但是豪否認這個傷和事件有關。主角就拿出「DL6號事件の彈丸」,指出子彈的線條痕和豪體內的如果相同,那就說明是同一把槍射出的子彈。這時豪發怒了,御劍突然覺得這叫聲和當時聽到的慘叫聲一模一樣……

15年前……豪因為被御劍父親抓住了尾巴而被處罰。當天豪從資料室出來,正好停電,他摸黑來到了電梯前。按了電梯卻沒有反應,這時候一聲槍響,打中了豪的右肩。這時電力恢復,他走進電梯,看到已經昏迷的三人和地上的手槍,他知道這都是命運的安排……

法官:我好象從迷宮中剛走出來的感覺。15年的時間里,御劍你一直是清白的,那隻不過是你的一個惡夢而已。我宣布你無罪釋放!

閉庭後,休息室中,大家都聚集到了一起。矢張給了御劍一個信封作為禮物,裡面裝著3800日元……研究員讓大家站好,拍了一張集體照。

忙了一天,主角回到律師事務所,看見一封信,是真宵寫給主角的:再見了,成步堂君。昨天的你真的是表現得很出色。我覺得自己作為一個靈媒師,還不能獨當一面。我也想過要幫助御劍,但你做到了,我卻什麼都不行。所以我想再度外出修行。我怕看到你之後什麼都說不出來,所以我留給你這封信。再見了……

主角連忙趕向車站,正好碰到了真宵,主角用「DL6號事件の彈丸」告訴她,辯護成功是她的功勞。

真宵帶著微笑踏上了修行的旅程……

主角:自此,我的故事就告一段落了。向新手辯護律師的自己告別。現在我會翻開新的一頁,創造一個嶄新的故事。當御劍說我是外行的時候,也許我不太會說話,但是我還是會……異議あり!!!

閱讀全文

與逆轉裁判7終章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西安最大的體育館 瀏覽:601
省體質檢測 瀏覽:4
長春馬拉松全長多少 瀏覽:825
茂名體育館周圍旅館 瀏覽:927
廬江沙溪中學體育老師 瀏覽:595
拳擊裁判知乎 瀏覽:965
適合小學二年級的體育活動 瀏覽:137
s7比賽煉金 瀏覽:224
2016齊魯弈友比賽通知 瀏覽:817
lpl有些什麼比賽 瀏覽:943
武漢體育學院公共事業管理怎麼樣 瀏覽:632
梅州體育學院杜院長 瀏覽:906
宿城文化體育中心 瀏覽:435
小班體育活動捉小魚 瀏覽:876
2020年高中籃球特長生招生 瀏覽:221
北京戶外運動聖地 瀏覽:330
跑馬拉松能長壽嗎 瀏覽:846
學習鋼琴不能練哪些體育項目 瀏覽:785
大班體育活動龜兔賽跑 瀏覽:770
我的體育老師田野的結局 瀏覽: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