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古代對裁判的稱呼是什麼
判官,古代分上古、中古、近古
Ⅱ 裁判一詞是什麼意思
裁判 [cái pàn]
{律}(判決和裁定) judgment:
judge fairly;
公正地裁判
judgment by default
缺席裁判
{體}(評判) act as referee; referee
{體}(裁判員) judge (指運動會或競賽); umpire (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棒球); referee (籃球、足球、拳擊)
短語:
裁判官 umpire;
裁判權(司法權) jurisdiction;
裁判台 referee's platform; referee's stand;
裁判委員會 board of reference; jury committee;
Ⅲ 古代中國裁判叫什麼
裁判長和副裁判長.
漢代的「踏鞠之戲」有三種形式:一種是「踏鞠舞」,就是在音樂伴奏下,表演者一邊踢球,一邊舞蹈。南陽漢畫館展出的畫像石上有一幅蹴鞠圖,畫面上一個頭挽高髻的女子,身穿長袖衣,踏弄雙鞠,翩翩起舞。筆者認為,這幅圖畫證明,我國漢代已有女子足球,它可以視為現代球類藝術體操的起源。再一種是「白打」,比賽踢球的花樣,可以兩人對踢,也可以兩隊對踢。第三種是「鞠城」比賽。鞠城,又叫「鞠域」或「鞠室」,就是球場。當時的球場分為有球門的和沒有球門的兩種。不設球門的球場比賽時雙方各派六人,以連人帶球進入對方底線為勝,球場設裁判員一人。有球門的球場,仿照一年十二個月,共設十二個球門,在球場東西遙相呼應,每個球門設守門員一人,比賽雙方人數相當,有裁判長和副裁判長各一人執法。後漢李尤在「鞠城銘」中描述了這種比賽:「圓鞠方牆,仿象陰陽,法月衡對,二六相當。建長立平,有例有常,不以親疏,不有阿私,端心示意,莫怨其非。鞠政憂然,況乎執機」。
在中國古代社會中,在縣以下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社會組織」,如以一個村莊和數個臨近村莊組成的「鄉約」、宗族與家族及其組成的「祠會」、由「進學」的人組成的「文會」、以修橋渡河而組成的「橋會」、「船會」、結合節氣和風俗,以「游神賽會」為中心的由自然村落組成的「社會」。此外,還有書院、詩社、商會等各種各樣的社會組織。它們都在古代社會中起著各自的作用。其中,就有一群調節和裁處社會區域范圍內的紛爭與糾葛的「鄉村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