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三人制籃球裁判怎麼搞
比賽規則:
1. 場地為標準的半個籃球場地
2. 設一名裁判一名紀錄員
3. 裁判員是比賽中唯一的宣判和終決的人員,負責在記錄表上簽字
4. 記錄員兼管計時、記分。記錄兩隊累計的分數(包括投籃和罰球的得分)、全隊及個人犯規次數以及比賽時間,並按規則要求宣布比賽進行的時間、比分。
除下列特殊規則外,比賽均按照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
5. 比賽雙方報名為4人,上場隊員為3人。
6. 比賽為上下兩個半場,每半場10分鍾,中場休息5分鍾。
7. 比賽開始,雙方以擲硬幣的形式確定發球權。
8. 比賽開始和投籃命中後,均在發球區(中圈弧線後)擲球入場算做發球
9. 每次投籃命中後,由對方發球。所有犯規、違例及界外球均在發球區發球,發球隊員必須將球傳給隊友,不能直接投籃或運球,否則處以違例。
10. 守方隊員斷球或搶到籃板球後,必須迅速將球運(傳)出3分線外,方可組織反攻,否則判違例。
11. 雙方爭球時,爭球隊員分別站在罰球線上跳球。
12. 比賽中,每個隊員允許3次犯規,第4次犯規罰出場。任何隊員被判奪權犯規,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13. 每個隊累計犯規達5次後,該隊出現第6次以後的侵人犯規由對方執行兩次罰球。前5次犯規中,凡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投中,記錄得分,對方個人及全隊犯規次數,不追加罰球,由對方發球;如投籃不中,則判給攻方1次罰球,罰中得1分,並由攻方繼續發球,如罰不中,仍由攻方繼續發球。
14. 只能在死球的情況下進行替換,被換下場的隊員不能重新替換上場(場上隊員不足3人時除外)。
15. 比賽中,隊長是場上唯一發言人
16. 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多者為勝方。如出現平局,初賽及復賽階段執行一對一的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時即為勝方,比賽結束。如果在決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雙方打成平局,則加賽3分鍾,發球權仍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如果加時賽仍打成平局,則以一對一依次罰球的形式決勝,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㈡ 求解三對三籃球裁判手勢
我喜歡三對三,但我也不知道怎麼做手勢
㈢ 三對三籃球賽規則
一.比賽時間
1全場比賽時間為20分鍾。上下半場各10分鍾,中場休息分鍾,比賽過程中不設有暫停時間(遇有隊員受傷,裁判員有權暫停比賽1分鍾)。比賽進行到5分鍾和9分鍾時,記錄員各宣布一次時間。
2比賽中除在罰球、暫停、球員受傷及比賽結束等情況下停止計時
表外,其餘情況均不停表。
二.具體細節要求
2.1比賽開始:雙方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發球權,然後在發球區擲界外球開始比賽。決賽階段,上半時獲發球權的隊,下半時不再獲發球權,由對方隊在發球區擲界外球開始比賽。2.2發球區:中圈不在場地中的半圓叫做發球區,發球區的地面(包括線)算界外。
2.3發球:在發球區擲界外球算做發球。
3.1攻守轉換:
3.1.1每次投籃命中後,都由對方發球。
3.1.2 所有交換發球權的情況(如違例、界外球及投籃命中後),均為死球,在發球區擲界外球繼續比賽。所有不交換發球權的情況(如不執行罰球的犯規),則在就近的三分線外發球。在這種情況下,發球前,必須由裁判員遞交球。
3.1.3 守方隊員斷球或搶到籃板球後,必須將球運(傳)出三分線外(持球隊員必須雙腳踏在三分線外),才可以組織進攻,否則判進攻違例。
3.1.4爭球時,在罰球圈跳球,任何一方得球都必須將球運(傳)出三分線(持球隊員必須雙腳踏在三分線外),才可以組織進攻,否則判進攻違例。跳球中得意外投中無效,重新跳球。
凡因涉及3.1.3和3.1.4中出現的違例,裁判員的手勢為:兩手前臂交叉於臉前,以示違例,交換發球權。(這個手勢跟換人手勢一樣,我的繪畫技術不行,就不畫了,原文有這個手勢的圖示。HKMJ注)。
4.1 20秒規則:24秒規則改為20秒
4.2 犯規法則:
4.2.1 比賽中,每個隊員允許三次犯規,第四次犯規罰出場。
4.2.2 任何隊員被判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4.2.3 每個隊累記犯規達5次後,該隊的第六次以後的侵人犯規由對方執行2次罰球。前5次犯規中,凡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投中,記錄得分、對方個人和全隊犯規次數,不追加罰球,由守方發球繼續比賽;如投籃不中,則判給攻方被侵犯的隊員1次罰球,如罰中得1分,並由攻方繼續擲界外球,如罰不中,仍由攻方擲界外球。
4.2.4 在使用小籃架的比賽中,不允許隊員出現扣籃動作,也不允許隊員將身體的任何部位懸掛於籃圈或籃架上,否則,可被判罰離場並不能再被替換上場,且該隊失去球權。
5.1 替換:只能在比賽計時鍾停止的情況下替換,被換下的隊員不能再被替換上場(場上隊員不足3人時除外)。
6.1 得分相等和決勝期:
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多者為勝方。初賽及復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如得分相等,執行一對一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在決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如得分相等,則增加3分鍾決勝期,發球權仍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如果決勝期得分仍相等,執行一對一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7.1 隊長:比賽中,隊長是場上唯一發言人。
7.2 紀律: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 本規則適用於全國各種級別的"三對三"比賽,解釋權歸屬中國籃球協會。
㈣ 籃球三人制裁判法簡介
一、說明
在1999年國際籃聯中央局會議上通過決議,將於2000年奧運會之後在國際籃聯舉辦的正式比賽中實行三人制裁判法。為盡快與國際接軌,使我國籃球裁判員及早了解和掌握三人制裁判法,中國籃球協會在今年4月舉行的全國男籃乙級聯賽和全國男籃甲B聯賽中首次實行了三人裁判制,並在賽前舉辦了學習班,還將逐步在全國其它比賽中推行。
二、術語
前導裁判:意為裁判員的位置在端線。
中央裁判:意為無球位置內的外側裁判,站在罰球線延長線上步遠和罰班幹部圈頂部的中路上。中央裁判可站在記錄台同側或對側。
追蹤裁判:意為站在離中場線最近的外側裁判,在28英尺線的附近。如果出現進攻轉換,追蹤裁判將成為新的前導裁判。追蹤裁判可站在記錄台的同側或對側。
28英尺線:是從端線沿邊線向中線量出28英尺(約8.5米)所得出的線,全場共有四條。
輪轉:意為在活球的情況下,球的位置決定前導裁判發動輪轉,前導裁判向球側的移動命令追蹤裁判和中央裁判改變位置。當球換邊時完成此輪轉。
交換:當一位裁判員宣判犯規或違例天成死球時出現。
球側:從端線到端線,(以球籃為中心點)把球場劃分為兩部分,在進攻隊的前場球所在的位置為球側。
強側:前導裁判的位置決定強側。
弱側:前財裁判的對側。
記錄台一側:記錄台所在位置一側。
記錄台對側:記錄台所在位置的對面。
三、基本原則
在任何情況下,三位裁判之間必須保持寬廣的三角形,面向場內監控所有隊員。
宣判犯規的裁判員向記錄台報告犯規後,他必須移動到記錄台對面的位置上,因此,前導裁判員和靠近記錄台的裁判員不宣判犯規不換位,如宣判犯規則要和記錄台對面的裁判員換位;而記錄台對面的裁判員宣判了犯規不換位,不宣判犯規則要和宣判犯規的裁判員換位。
執行罰球的裁判必須面向記錄台,他肯定是宣判犯規的裁判,也一定成為中央裁判。
裁判員宣判了犯規,他只要跑出人群就可以向記錄台報告,而要換位的裁判員則要慢慢地移向新的校園並撿球,另一裁判員則應選擇一合適位置,監控所有隊員直到向記錄台作出報告的裁判員轉身觀察隊員為止。
擲前場時,前導裁判員應位於籃板與球之間;擲後場端線球時,追蹤裁判則應位於邊與球之間。
正常攻守轉換時,三位裁判員的換位原則是,追蹤 → 前導、中央 → 中央、前導→追蹤。
裁判員們要始終知道:(1)球的位置;(2)其他裁判員的位置;(3)隊員們的位置。
四、裁判員的落位與移位
前導裁判
應落於端線外1-2米處,保持一寬廣的視角;
一般情況下應在罰球線梯形線與端線的兩交點之間(6米)移動,為了找到更好的觀察角度,在特殊情況下也可越出此范圍;
當球罰球線以上,從強側轉移到弱側時他則要快速移動到另一側,以獲取最佳的觀察位置;
一般情況下,他應與追蹤裁判在同一側;
他應根據球的位置決定自己所處的位置,從而發動裁判員們的輪轉;
正常的攻守轉換時,他成為新的追蹤裁判。
追蹤裁判
一般情況下,他在有球一側的28英尺線附近移動;
通常與前導裁判在一側;
當中央裁判移動換位後,他移動到同側中央裁判的位置上;
正常的攻守轉換時,他成為新的前導裁判。
中央裁判員
通常在無球區;
移動范圍在罰球線延長線與罰球區弧頂之間;
始終是罰球的執行者;
正常攻守轉換時仍為中央裁判。
㈤ 跪求三對三籃球賽的規則(要完整的)
*籃球三對三競賽規則*
除下列特殊情況外,比賽均按照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
一、場地和器材
第一條
1-1 場地:半個標準的籃球場地(14×15米)或按照半場比例適當縮小(長度減少1米,寬度減少2米),地面堅實、平整。
1-2 球籃:距地面3.05米的球籃提供給男女成年組和男子初中(含初中)以上青年組,距地面2.8米的球籃提供給男子小學組、女子初中和小學組。
1-3 球: 男女成年組和男女初中(含初中)以上青年組可使用圓周在75~78厘米、質量在567~650克的球;男女小學組可使用圓周在68~72厘米,質量在450~500克的球。
二、工作人員及其職責
第二條
2-1 裁判人員:設1~2名裁判員和1名記錄員。
2-2 服裝:裁判員與記錄員要著裝一致,但其顏色、款式應區別於運動員。
2-3 權利:比賽設1名裁判員時,他是比賽中唯一的執法宣判人員
比賽設2名裁判員(主裁判員和副裁判員)時,兩名裁判員對場上違反規則的行為都有權作出宣判,如發生矛盾,主裁判員是終決人員,並負責在記錄表上簽字。副裁判員兼管記20秒違例。
2-4 記錄員職責:記錄員兼管計時、記分。記錄兩隊累積的分數(包括投籃和罰球的得分)、全隊及個人犯規次數、以及比賽時間並按照規則要求宣布比賽進行的時間和比分。
三、規則
第三條
3-1 運動員人數:比賽雙方可報名4~5人,上場隊員為三人。
3-2 比賽時間:
3-2-1 初賽、復賽不分上下半時,全場比賽時間為10分鍾(組織者可根據參賽隊數多少修訂時間為12或15分鍾)。比賽進行到5分鍾和9分鍾時,,記錄員各宣布一次時間。如果只有10分鍾比賽時間,則雙方隊都不得暫停(遇有隊員受傷,裁判員有權暫停比賽1分鍾)。如比賽安排為12或15分鍾,則分別允許請求一次或兩次暫停,每次暫停時間為30秒。
3-2-2 決賽分上下兩個半時,每半時8分鍾,上半時與下半時之間休息3分鍾。
3-2-3 比賽中除在罰球、暫停、球員受傷及比賽結束等情況下停止計時表外,其餘情況均不停表。
第四條
4-1 比賽開始:雙方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發球權,然後在發球區擲界外球開始比賽。
決賽階段,上半時獲發球權的隊,下半時不再獲發球權,由對方隊在發球區擲界外球開始比賽。
4-2 發球區:中圈不在場地中的半圓叫做發球區,發球區的地面(包括線)算界外。
4-3 發球:在發球區擲界外球算做發球。
第五條
5-1 攻守轉換:
5-1-1 每次投籃命中後,都由對方發球。
5-1-2 所有交換發球權的情況(如違例、界外球及投籃命中後),均為死球,在發球區擲界外球繼續比賽。
所有不交換發球權的情況(如不執行罰球的犯規),則在就近的三分線外發球。在這種情況下,發球前,必須由裁判員遞交球。
5-1-3 守方隊員斷球或搶到籃板球後,必須將球運(傳)出三分線外(持球隊員必須雙腳踏在三分線外),才可以組織進攻,否則判進攻違例。
5-1-4 爭球時,在罰球圈跳球,任何一方得球都必須將球運(傳)出三分線(持球隊員必須雙腳踏在三分線外),才可以組織進攻,否則判進攻違例。跳球中得意外投中無效,重新跳球。
凡因涉及5-1-3和5-1-4中出現的違例,裁判員的手勢為:兩手前臂交叉於臉前,以示違例,交換發球權。(這個手勢跟換人手勢一樣,我的繪畫技術不行,就不畫了,原文有這個手勢的圖示。HKMJ注)。
第六條
6-1 20秒規則:24秒規則改為20秒
6-2 犯規法則:
6-2-1 比賽中,每個隊員允許三次犯規,第四次犯規罰出場。
6-2-2 任何隊員被判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6-2-3 每個隊累記犯規達5次後,該隊的第六次以後的侵人犯規由對方執行2次罰球。前5次犯規中,凡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投中,記錄得分、對方個人和全隊犯規次數,不追加罰球,由守方發球繼續比賽;如投籃不中,則判給攻方被侵犯的隊員1次罰球,如罰中得1分,並由攻方繼續擲界外球,如罰不中,仍由攻方擲界外球。
6-2-4 在使用小籃架的比賽中,不允許隊員出現扣籃動作,也不允許隊員將身體的任何部位懸掛於籃圈或籃架上,否則,可被判罰離場並不能再被替換上場,且該隊失去球權。
第七條
7-1 替換:只能在比賽計時鍾停止的情況下替換,被換下的隊員不能再被替換上場(場上隊員不足3人時除外)。
第八條
8-1 得分相等和決勝期:
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多者為勝方。初賽及復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如得分相等,執行一對一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在決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如得分相等,則增加3分鍾決勝期,發球權仍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如果決勝期得分仍相等,執行一對一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第九條
9-1 隊長:比賽中,隊長是場上唯一發言人。
9-2 紀律: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
本規則適用於全國各種級別的三對三比賽,解釋權歸屬中國籃球協會。
㈥ 三對三籃球詳細規則
3對3籃球規則: 除下列特殊規則外,比賽均按照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 (1) 比賽雙方報名為4人,上場隊員為3人。 (2) 比賽時間: 初賽分上,下半時,全場比賽12分鍾。上下半時各6分鍾。中間2分鍾休息。決賽分上、下兩個半時,每半時8分鍾。上半時之後休息2分鍾再進行下半時。 (3) 比賽開始,雙方以擲硬幣的形式選發球權。 (4) 比賽開始和投籃命中後,均在發球區(中圈弧線後)擲球氤∷闋齜⑶頡? (5) 每次投籃命中後,由對方發球。所有犯規、違例及界外球均在發球區發球,發球隊員必須將球傳給隊友,不能直接投籃或運球,否則處以違例。 (6) 守方隊員斷球或搶到籃板球後,必須迅速將球運(傳)出3分線外,方可組織反攻,否則判違例。 (7) 25秒違例的規則. (8) 雙方爭球時,爭球隊員分別站在罰球線上跳球。 (9) 比賽中,每個隊員允許4次犯規,第5次犯規罰出場。任何隊員被判奪權犯規,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10) 每個隊累計犯規達6次後,該隊出現第7次以後的侵人犯規由對方執行兩次罰球。前6次犯規中,凡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投中,記錄得分,對方個人及全隊犯規次數,不追加罰球,由對方發球;如投籃不中,則判給攻方1次罰球,罰中得1分,並由攻方繼續發球,如罰不中,仍由攻方繼續發球。 (11) 只能在死球的情況下進行替換,被換下場的隊員不能重新替換上場(場上隊員不足3人時除外)。 (12) 比賽中,隊長是場上唯一發言人。 (13) 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多者為勝方。如出現平局,初賽階段執行一對一的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時即為勝方,比賽結束。如果在決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雙方打成平局,則加賽3分鍾,發球權仍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如果加時賽仍打成平局,則以一對一依次罰球的形式決勝,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14) 在使用小籃架的比賽中,不允許隊員出現扣籃動作,絕不允許隊員將身體任何部位懸掛於籃圈(或籃架)上,否則,可被判罰離場並不能再替換進場。 (15) 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決定。 (16)發球時,防守隊員不許進入中圈
㈦ (高分)怎樣當好三人籃球賽裁判
學校比賽一般多為兩裁,因為比較簡單,大多涉及到半決賽或決賽等重要的比賽才會三裁,我專也是學校的籃屬球裁判。三人裁判,最難的是走位,三人分別是前導、中央、追蹤,你要注意的有幾點:1.開球時的站位;2.每個裁判的佔位和場地覆蓋范圍,知道哪些是自己的觀察范圍;3.犯規後三人的佔位和走位;4球權轉換後三人的走位。不過我覺得半場三對三用不著三個裁判吧,希望上面說的對樓主有幫助。
㈧ 跪求籃球三人制裁判法細則
在1999年國際籃聯中央局會議上通過決議,將於2000年奧運會之後在國際籃聯舉辦的
正式比賽中實行三人制裁判法。為盡快與國際接軌,使我國籃球裁判員及早了解和掌握三
人制裁判法,中國籃球協會在2004年4月舉行的全國男籃乙級聯賽和全國男籃甲B聯賽中首次
實行了三人裁判制,並在賽前舉辦了學習班,還將逐步在全國其它比賽中推行。
二、術語
前導裁判:意為裁判員的位置在端線。
中央裁判:意為無球位置內的外側裁判,站在罰球線延長線上步遠和罰班幹部圈頂部
的中路上。中央裁判可站在記錄台同側或對側。
追蹤裁判:意為站在離中場線最近的外側裁判,在28英尺線的附近。如果出現進攻轉
換,追蹤裁判將成為新的前導裁判。追蹤裁判可站在記錄台的同側或對側。
28英尺線:是從端線沿邊線向中線量出28英尺(約8.5米)所得出的線,全場共有四條
。
輪轉:意為在活球的情況下,球的位置決定前導裁判發動輪轉,前導裁判向球側的移
動命令追蹤裁判和中央裁判改變位置。當球換邊時完成此輪轉。
交換:當一位裁判員宣判犯規或違例天成死球時出現。
球側:從端線到端線,(以球籃為中心點)把球場劃分為兩部分,在進攻隊的前場球
所在的位置為球側。
強側:前導裁判的位置決定強側。
弱側:前財裁判的對側。
記錄台一側:記錄台所在位置一側。
記錄台對側:記錄台所在位置的對面。
三、基本原則
在任何情況下,三位裁判之間必須保持寬廣的三角形,面向場內監控所有隊員。
宣判犯規的裁判員向記錄台報告犯規後,他必須移動到記錄台對面的位置上,因此,
前導裁判員和靠近記錄台的裁判員不宣判犯規不換位,如宣判犯規則要和記錄台對面的裁
判員換位;而記錄台對面的裁判員宣判了犯規不換位,不宣判犯規則要和宣判犯規的裁判
員換位。
執行罰球的裁判必須面向記錄台,他肯定是宣判犯規的裁判,也一定成為中央裁判。
裁判員宣判了犯規,他只要跑出人群就可以向記錄台報告,而要換位的裁判員則要慢
慢地移向新的校園並撿球,另一裁判員則應選擇一合適位置,監控所有隊員直到向記錄台
作出報告的裁判員轉身觀察隊員為止。
擲前場時,前導裁判員應位於籃板與球之間;擲後場端線球時,追蹤裁判則應位於邊
與球之間。
正常攻守轉換時,三位裁判員的換位原則是,追蹤 → 前導、中央 → 中央、前導→
追蹤。
裁判員們要始終知道:(1)球的位置;(2)其他裁判員的位置;(3)隊員們
的位置。
四、裁判員的落位與移位
前導裁判
應落於端線外1-2米處,保持一寬廣的視角;
一般情況下應在罰球線梯形線與端線的兩交點之間(6米)移動,為了找到更好的觀察角度
,在特殊情況下也可越出此范圍;
當球罰球線以上,從強側轉移到弱側時他則要快速移動到另一側,以獲取最佳的觀察
位置;
一般情況下,他應與追蹤裁判在同一側;
他應根據球的位置決定自己所處的位置,從而發動裁判員們的輪轉;
正常的攻守轉換時,他成為新的追蹤裁判。
追蹤裁判
一般情況下,他在有球一側的28英尺線附近移動;
通常與前導裁判在一側;
當中央裁判移動換位後,他移動到同側中央裁判的位置上;
正常的攻守轉換時,他成為新的前導裁判。
中央裁判員
通常在無球區;
移動范圍在罰球線延長線與罰球區弧頂之間;
始終是罰球的執行者;
正常攻守轉換時仍為中央裁判。
㈨ 三對三籃球賽的規則內容是什麼
一.比賽時間
1全場比賽時間為20分鍾。上下半場各10分鍾,中場休息3分鍾,比賽過程中不設有暫停時間(遇有隊員受傷,裁判員有權暫停比賽1分鍾)。比賽進行到5分鍾和9分鍾時,記錄員各宣布一次時間。
2比賽中除在罰球、暫停、球員受傷及比賽結束等情況下停止計時
表外,其餘情況均不停表。
二.具體細節要求
2.1比賽開始:雙方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發球權,然後在發球區擲界外球開始比賽。決賽階段,上半時獲發球權的隊,下半時不再獲發球權,由對方隊在發球區擲界外球開始比賽。2.2發球區:中圈不在場地中的半圓叫做發球區,發球區的地面(包括線)算界外。
2.3發球:在發球區擲界外球算做發球。
3.1攻守轉換:
3.1.1每次投籃命中後,都由對方發球。
3.1.2 所有交換發球權的情況(如違例、界外球及投籃命中後),均為死球,在發球區擲界外球繼續比賽。所有不交換發球權的情況(如不執行罰球的犯規),則在就近的三分線外發球。在這種情況下,發球前,必須由裁判員遞交球。
3.1.3 守方隊員斷球或搶到籃板球後,必須將球運(傳)出三分線外(持球隊員必須雙腳踏在三分線外),才可以組織進攻,否則判進攻違例。
3.1.4爭球時,在罰球圈跳球,任何一方得球都必須將球運(傳)出三分線(持球隊員必須雙腳踏在三分線外),才可以組織進攻,否則判進攻違例。跳球中得意外投中無效,重新跳球。
凡因涉及3.1.3和3.1.4中出現的違例,裁判員的手勢為:兩手前臂交叉於臉前,以示違例,交換發球權。(這個手勢跟換人手勢一樣,我的繪畫技術不行,就不畫了,原文有這個手勢的圖示。HKMJ注)。
4.1 20秒規則:24秒規則改為20秒
4.2 犯規法則:
4.2.1 比賽中,每個隊員允許三次犯規,第四次犯規罰出場。
4.2.2 任何隊員被判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4.2.3 每個隊累記犯規達5次後,該隊的第六次以後的侵人犯規由對方執行2次罰球。前5次犯規中,凡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投中,記錄得分、對方個人和全隊犯規次數,不追加罰球,由守方發球繼續比賽;如投籃不中,則判給攻方被侵犯的隊員1次罰球,如罰中得1分,並由攻方繼續擲界外球,如罰不中,仍由攻方擲界外球。
4.2.4 在使用小籃架的比賽中,不允許隊員出現扣籃動作,也不允許隊員將身體的任何部位懸掛於籃圈或籃架上,否則,可被判罰離場並不能再被替換上場,且該隊失去球權。
5.1 替換:只能在比賽計時鍾停止的情況下替換,被換下的隊員不能再被替換上場(場上隊員不足3人時除外)。
6.1 得分相等和決勝期:
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多者為勝方。初賽及復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如得分相等,執行一對一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在決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如得分相等,則增加3分鍾決勝期,發球權仍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如果決勝期得分仍相等,執行一對一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7.1 隊長:比賽中,隊長是場上唯一發言人。
7.2 紀律: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 本規則適用於全國各種級別的"三對三"比賽,解釋權歸屬中國籃球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