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所有民事訴案件訟判決文書都要在裁判文書網查詢嗎匯法網上是不是也能能查詢啊
不是所有民事訴訟判決書都上裁判文書網。
《最高人民法院白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上發布判決書的規定》第4條指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互聯網上發布: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病例是通過調解解決或者人民調解協議的有效性確認,除它真的有必要讓公眾為了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四)離婚、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訴訟;
(五)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網上公布的其他情形。
(1)民事裁判文書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三條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判決文書,應當在互聯網上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決;
(二)刑事、民事、行政和執行的裁定;
(三)付款單;
(四)出於刑事、民事、行政或執行目的的上訴被駁回的通知;
(五)國家賠償的決定書;
(六)強制醫療的決定或者拒絕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
(七)執行刑罰和變更刑罰的書面決定;
(八)書面決定拘留或罰款行為損害訴訟或執行,書面決定提前解除拘留,並書面復議決定的復議申請拘留、罰款等處罰決定拒絕接受的決定;
(九)行政調解書、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書;
(十)具有中止、終止訴訟功能的或者對當事人的實質權益有影響或者對當事人的訴訟權益有重大影響的其他判決文件。
第四條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在互聯網上發布:
(一)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病例是通過調解解決或者人民調解協議的有效性確認,除它真的有必要讓公眾為了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
(四)離婚、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訴訟;
(五)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網上公布的其他情形。
關於完善人民法院判決書網路工作:
除《條例》第四條第(一)項外,判決文件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未成年人犯罪或者其他自由裁量理由的,不得將整個判決書、裁決書公開。
然而,根據《條例》第7條規定,在判決文件公開時,應當刪除不應公開的信息,包括商業秘密和未成年人信息。該條例第6條還規定了匿名的待遇。筆者認為,判決書的公示技術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
一方面,中國的司法文件的建立網路應該權衡法官的價值之間的平衡保護公眾和信息,因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保護未成年人的特殊情況,適度隱藏裁判信息為了保護國家安全,隱私和公民基本權利和未成年人的利益,是合法的和積極的。
然而,《條例》要求,一旦涉及上述領域,整個生效判決或裁決不得公開,這不僅意味著之間的比例和效果的信息保護,但也塊判決被公開的可能性。更合適和有效的方法是進行法官或法院指定特殊人員根據情況將在判決書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保護未成年人刪除段落和語句,保留盈餘不涉及信息文檔長度和公開,公眾的系統為了實現判決書,促進司法文書的質量。
另一方面,如何匿名和刪除也是一個技術性很強的工作。不僅有大量的案件沒有從技術上處理當事人的姓名,而且有大量的案件是關於某某。前者不符合法律規定,而後者的匿名化給以後的文獻檢索、檢索和參考帶來很大不便。
㈡ 關於民事糾紛的裁判文書可以在匯法網上面查到嗎
可以。
匯法風險信息網廣泛用於客戶准入、涵蓋了各級法院的立案信息、開庭信息、裁判文書、執行信息、送達公告、失信名單等司法信息。行政執法信息也可以通過該平台查詢,可以及時的了解相關信息。
法院的裁判文書都是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開的。《中國裁判文書網》是最高法院主辦的。根據最高法院的規定,裁判文書生效後的一周內,除調解書以及涉及個人隱私等不需要上網公開外,其餘裁判文書都應當公開。
㈢ 民事裁判文書有哪幾種在匯法網上能不能查到
民事裁判文書有以下幾種:民事判決書,民事調解書和民事裁定書這三種。如果您要查詢具體文書的話,可以上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查詢,裡面應該有你想要的裁判文書。
㈣ 民事裁判文書有哪幾種在風險信息網上能不能查到
想要查詢民事裁判文書的話,你可以使用中國司法文書官網進行文書查詢。
㈤ 民事裁判文書引用的法律裁判規則有哪些
您好:
法院可以作為判案依據的法律形式主要包括法律及法律解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或者單行條例、司法解釋。其它的規范性文件,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經審查認定為合法有效的,可以作為裁判說理的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法律文件的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裁判文書引用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法律文件的工作,提高裁判質量,確保司法統一,維護法律權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法律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應當依法引用相關法律、法規等規范性法律文件作為裁判依據。引用時應當准確完整寫明規范性法律文件的名稱、條款序號,需要引用具體條文的,應當整條引用。
第二條 並列引用多個規范性法律文件的,引用順序如下:法律及法律解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或者單行條例、司法解釋。同時引用兩部以上法律的,應當先引用基本法律,後引用其他法律。引用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的,先引用實體法,後引用程序法。
第三條 刑事裁判文書應當引用法律、法律解釋或者司法解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判文書引用規范性法律文件,同時適用本規定第四條規定。
第四條 民事裁判文書應當引用法律、法律解釋或者司法解釋。對於應當適用的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或者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可以直接引用。
第五條 行政裁判文書應當引用法律、法律解釋、行政法規或者司法解釋。法院判決引用法律依據是對於應當適用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公布的行政法規解釋或者行政規章,可以直接引用。
第六條 對於本規定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規定之外的規范性文件,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經審查認定為合法有效的,可以作為裁判說理的依據。
第七條 人民法院製作裁判文書確需引用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之間存在沖突,根據立法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無法選擇適用的,應當依法提請有決定權的機關做出裁決,不得自行在裁判文書中認定相關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第八條 本院以前發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㈥ 裁判文書和民事判決書的關系
民事判決書就是裁判文書的一種,范圍不一樣。
㈦ 民事裁判文書有哪幾種
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判文書,按照裁判案件的方式不同,可分為民事判決書、民事裁定書、民事調解書、民事決定書和民事制裁決定書。
按照審判所適用的程序不同,又可分為第一審民事判決書、第一審民事裁定書和第一審民事調解書,第二審民事判決書、第二審民事裁定書和第二審民事調解書,再審民事判決書、再審民事裁定書和再審民事調解書。
此外,還有為適用特別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督促程序、企業法人破產還債程序而製作的民事裁判文書。
(7)民事裁判文書擴展閱讀
1.裁判文書的事實主要包括:原告起訴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被告答辯的事實和理由,法院認定的事實和據以定案的證據。
2.事實首先寫明當事人的訴辯意見。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依次表述當事人的起訴意見、答辯意見、陳述意見。訴辯意見應當先寫明訴訟請求,再寫事實和理由。
二審案件先寫明當事人的上訴請求等訴辯意見。然後再概述一審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認定的事實、裁判理由、裁判結果。再審案件應當先寫明當事人的再審請求等訴辯意見,然後再簡要寫明原審基本情況。
生效判決為一審判決的,原審基本情況應概述一審訴訟請求、法院認定的事實、裁判理由和裁判結果;生效判決為二審判決的,原審基本情況先概述一審訴訟請求、法院認定的事實和裁判結果,再寫明二審上訴請求、認定的事實、裁判理由和裁判結果。
3.訴辯意見不需原文照抄當事人的起訴狀或答辯狀、代理詞內容或起訴、答辯時提供的證據,應當全案考慮當事人在法庭上的訴辯意見和提供的證據綜合表述。
4.當事人在法庭辯論終結前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出新的請求的,應當在訴稱部分中寫明。
㈧ 哪個平台可以查看民事案件糾紛裁判文書匯法網上是不是可以查詢到
中國裁判文書網(網頁鏈接)
㈨ 怎麼讓我的民事訴訟案件不出現在裁判文書網上
雖然當事人不想讓民事訴訟案件的裁決文書出現在裁決文書網上的情形,但並不屬於不能將判決文書在互聯網公布的裁決文書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統一公布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
相關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二條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聯網設立中國裁判文書網,統一公布各級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
㈩ 最高人民法院如何規定民事裁判文書最後的落款日期
一是庭審活動尚未結束,宣判時才是庭審活動結束的時候,故應落為宣判時間,
第二種經合議庭合議確定的結果是判決的結果,故判決確定之日是合
議庭確定之日,
第三種院長簽發是確定案件最後審批之日,故應為判決書落款之日。因行政訴訟法對此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十七條「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訴訟法和本解釋外,可以參照民事訴訟的有關規定」的規定,故判決書的落款日期應與民事判決書的落款日期是一
致的。但民事訴訟法對此也沒有具體的規定。審判實踐中,無論是行政判決書、民事判決書還是刑事判決書,除了上述情況外,還有獨任審判當庭宣判的案件和獨任
審判定期宣判的案件;普通程序審理後待合議庭合議後報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和不需報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而定期宣判的案件和需繼續開庭的案件幾種情況落款日期
都應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