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勞動合同糾紛仲裁後一審判決需要多少時間
勞動合同糾紛仲裁後一審判決,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如果再上訴至法院:
1.人民法院適回用答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貳』 法院買賣合同糾紛在開庭後多少時間執行
等法庭的判決書下達以後你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叄』 合同糾紛的起訴時間有限制嗎。
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指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版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權定期限。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於促使當事人盡早行使權利,盡快解決當事人的糾紛。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總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由於合同的復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肆』 買賣合同糾紛 案子移交到法院,一般多長時間可以開庭
法律沒有具體規定,一般情況下,一個月之內開庭。
案件自成立之日起,開庭前要經過幾道程序,相關程序到位後隨即開庭。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開庭前的幾道程序:
第一百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第一百二十八條 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4)買賣合同仲裁判決時間擴展閱讀:
買賣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1)分期償還。如果債務人因產品積壓或者因外債收不回來而暫時無力償還的,那麼可以待積壓的產品推銷出去後,或者外單位的欠款收回後償還。
如果因管理不善暫時虧損但尚未公告破產的企業,經過努力還可以通過改善經營管理盡快扭轉虧損的,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分期分批還款計劃。
(2)實物抵債。如果債務人因產品嚴重積壓沒有資金償還債務時,還可以經過雙方協商採取以產品抵債的辦法來解決。以產品抵債,既可以幫助債務人推銷積壓的產品,又能起到償還債務的作用,將「死物」變「活物」,這對國家、對當事人雙方都是有好處的。
另外,以實物抵債也可以採取由債權人代理推銷產品的辦法,用實際推銷的貨款來抵償欠款。
2、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3、訴訟解決
當發生合同糾紛後,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近幾年來,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以及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企業通過訴訟來解決合同糾紛的也越來越多。
『伍』 合同糾紛仲裁的裁決時間是多久
一、仲裁:
1、一般四十五日內裁決,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2、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審理時限及先行裁決】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二、一審訴訟:
1、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2、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3、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和第一百六十一條
三、二審訴訟:
1、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2、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3、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2012修正)第一百七十六條
『陸』 經濟合同中貨物買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期限
有一年的,不過隨著《合同法》的頒布已失效,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1981年12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令第十二號公布)
第四十八條經濟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九條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當履行。仲裁作出裁決,由國家規定的合同管理機關製作仲裁決定書。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決定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十條經濟合同當事人向合同管理機關調解或仲裁,應從其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超過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
經濟合同中貨物買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期限一般為2年。
特殊情況有:《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因其他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1999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90次會議通過)第六條
技術合同爭議當事人的權利受到侵害的事實發生在合同法實施之前,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實施之日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尚未超過一年的,其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兩年。
第七條
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當事人的權利受到侵害的事實發生在合同法實施之前,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施行之日超過兩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尚未超過兩年的,其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四年。
答案4年應該指的是《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而提訴訟和仲裁的期限
『柒』 經濟合同糾紛仲裁委員會裁決敗訴方時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下稱《仲裁法》)第74條規定:「法律對仲專裁時效有規定的,適用該規屬定。法律對仲裁時效沒有規定的,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35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136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29條: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於2008年5月1日起執行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
『捌』 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開庭審理後多久下判決書
你好,如果案件簡單,三個月內審結,如果案件復雜,可能六個月內審結,具體看案情!如有疑問,歡迎追問!如對回答滿意,請採納,謝謝支持!
『玖』 仲裁從提出仲裁申請到仲裁裁決一般要多長時間
你說的是勞動仲裁嗎?
勞動仲裁,從立案到結案,一般45天,疑難案件可以延期15日!
當庭不會做出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