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每年大型的象棋賽事有哪些
五羊杯全國冠軍邀請賽,一般元旦前後在廣州文化公園決戰;
象棋團體賽一般上半年集中幾天時間下完,前2名進入下一年的象甲聯賽;
象甲聯賽歷時最長,一般從4月到11月,中間會有其他的比賽;
全國象棋個人賽,一般是下半年接近年底的時候舉行
其他大型賽事還有象棋大師賽、全國象棋等級賽等,影響不如以上賽事。另外一些如世界象棋錦標賽、亞洲象棋錦標賽、世界象棋大師邀請賽、「銀荔杯」、「來群杯」、智運會、特級大師混雙賽等要麼是剛開始搞還沒形成傳統賽事影響有限,要麼不是每年一次,要麼已經停辦了。
⑵ 中國象棋比賽規則
中國象棋比賽規則如下
1、對局開始前,雙方棋子在棋盤上的擺法見右圖。
2、對局時,由執紅棋的一方先走,雙方輪流走一步。
3、輪到走棋的一方,將某個棋子從一個交叉點走到另一個交叉點,或者吃掉對方的棋子而佔領其交叉點,都算走了一著。
4、雙方各走一著,稱為一個回合。
5、走一著棋時,如果己方棋子能夠走到的位置有對方棋子存在,就可以把對方棋子吃掉而佔領那個位置。
6、一方的棋子攻擊對方的帥(將),並在下一著要把它吃掉,稱為「照將」,或簡稱「將」。「照將」不必聲明。被「照將」的一方必須立即「應將」,即用自己的著法去化解被「將」的狀態。如果被「照將」而無法「應將」,就算被「將死」。
(2)象i棋比賽擴展閱讀:
中國象棋技巧
1、小卒過河需成雙成對
小卒不過河只能前行不能左右和後退,過河以後可以左右不可以後退,這種性質就決定了,小卒只能是當作擋箭牌防守、或者進攻。
小卒的作用發揮到極致的方法就是讓兩個小卒都過河然後並在一起,相互依靠,這樣任何以後小卒都可以當作另一個小卒的守護者,沒有人敢靠近,也沒有人干殺掉,對對方的馬起到壓制的作用。
2、炮不過河,過河必殺
炮是需要炮架的,有隔山打虎的作用,所以非常適合防守,和遠距離攻擊。所以炮一般情況下不過河,過河的話非殺即將,必須讓他死一個棋子。
防守的時候,炮有兩個經常用到的陣勢,一個是當頭炮,最險不過當頭炮,可以很好的遏制對方左右兩邊棋子的轉移。還有一個策略是,用象或者士作為炮架,左右兩邊各一炮,左右相互看護。
3、三步出車
並不是說在三步以內出車,而是說出車的速度要快,如果對方紅棋,先人一步,你要緊隨其後出車,不能慢他兩步,否則你就非常被動了,車的殺人速度太快,你出車慢了就死光啦。我用車,最喜歡把它放在河邊巡查,防止對方的馬過河,還可以放在兩肋威懾老頭。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象棋
⑶ 10名棋手進行象棋比賽如果進行單淘汰賽比出冠軍共比賽幾場
一開始就實行淘汰,這樣的比賽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為了縮短比賽總時間,最起碼開始要用分組積分制,一個組內要循環賽。
⑷ 中國象棋賽事的具體介紹,如時間、參賽條件等
中國象棋比賽規則-06-08 16:23中國象棋比賽規則
1. 基本規則:遵循友誼第一,比賽第二的原則,講究棋風、棋德,賽出風格,比出水平。
2. 時間規定:比賽時用秒錶或手錶計算雙方走棋時間。每方走一著棋的時間不得超過 秒,如有一著棋超過時間,判負。
3. 對弈:在對局時,由執紅棋的一方先走,雙方輪流各走一著,直至分出勝負或走成和棋為止。
4. 勝負判定:
對局時,一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就算輸棋,對方得勝:
(一) 帥(將)被對方將死
(二) 帥(將)被將軍,無法避免地同對方將(帥)直接對面
(三) 被困斃
(四) 同一局棋技術犯規兩次判負
(五) 自己宣布認輸
5. 對局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就算和棋:
(一)屬於理論上公認的雙方均無取勝可能的局勢;
(二)提議作和,應使雙方機會均等。只要是一方提和,另一方已宣告同意,雙方都不許反悔。
(三)雙方走棋出現循環反復已達三次,符合棋例中不變作和的有關規定,可由任何一方提議作和,經審查局面屬實,即使另一方不同意,裁判員也有權判為和棋。如雙方都沒有提和,而循環反復局面還在延續,裁判員有權不徵得雙方同意就決定判和。
6、賽制與計分:本次比賽實行三局兩勝制。若出現平局現象,雙方選擇加賽一局或以抽簽方式分出勝負。
7、行棋規則
(一)一著棋走了以後,不得再予更改。落子生根,以手離開棋子為准。
(二) 觸摸自己方面的哪個棋子,就應走哪個棋子,除非所觸摸的那個棋子,按行棋規定根本不能走,才可以另走別的棋子。
(三) 觸摸對方的棋子,就必須吃掉那個棋子,只有當己方的任何棋子都無法去吃時,才可以另行走子。
(四)先觸摸自己的棋子,後又觸摸對方的棋子,處理順序如下:前者必須吃掉後者--無法吃掉時,必須走動前者--前者無法走時,必須用別的子吃掉後者--別的棋子也無法吃掉後者。另行走子。
(五)先觸摸對方的棋子,後又觸摸自己的棋子,處理順序如下:後者必須吃掉前者--無法吃掉時,必須用別的子吃掉前者--均無法吃時,必須走動後者--後者也無法走動時,才可以另行走子。
8、技術犯規:下列各項均屬技術犯規。
(一)、連續提和,干擾對方。
(二)、一方提出「自然限著」經裁判審查後不屬實。
(三)、觸模己方之棋子而不能走該子。
(四)、觸模對方之棋子而不能吃該子。
(五)、一方多走一步或棋子走往不能去的位置。
9、分組抽簽規則
在前三輪比賽中每輪都採取抽簽分組的方式,有一人為輪空,直接進入下一階段比賽。抽到紅色數字撲克牌者執紅棋先走。
第一輪比賽從兩套數字1-6及一張K撲克牌中抽取,抽到K者為本輪比賽輪空,直接進入第二輪比賽。其餘抽到相同數字的二人分為一個組進行比賽。
第一輪比賽的勝者與輪空者重新進行抽簽分組,從兩套數字1-3及一張K撲克牌中抽取,抽到K者為本輪比賽輪空,直接進入第三輪比賽。其餘抽到相同數字的二人分為一個組進行第二輪比賽。
第二輪比賽的勝者與輪空者再進行抽簽分組,從兩套數字1、2撲克牌中抽取,抽到相同數字的二人分為一個組進行半決賽,勝者進入決賽。
中國象棋規則
行棋規定
第1條棋盤和棋子
1.1象棋盤由九道直線和十道橫線交叉組成。棋盤上共有九十個交叉點,象棋子就擺在和活動在這些交叉點上。
棋盤中間沒有劃通直線的地方,叫做「河界」;劃有斜交叉線的地方,叫做「九宮」。
九道直線,紅棋方面從右到左用中文數字一至九來代表;黑棋方面用阿拉伯數字1至9來代表。
1.2棋子共有三十二個,分為紅、黑兩組,每組共十六個,各分七種,其名稱和數目如下:
紅棋子:帥一個,車、馬、炮、相、士各兩個,兵五個。
黑棋子:將一個,車、馬、炮、象、士各兩個,卒五個。
1.3對局開始前,雙方棋子在棋盤上的擺法見下圖(印刷體棋圖規定:紅方棋子在下,用陽文;黑方棋子在上,用陰文)。
1.4比賽用的標准棋盤,應每格都為正方形,每方格長寬均應為3.2至4.6cm。每個平面圓形棋子直徑應為2.7至3.2cm,大小與棋盤合適配套。棋盤和棋子底色,均應為白色或淺色。棋盤上直線和橫線應為紅色或深色,四周應有適當空白面積。棋子面色分為紅黑兩組,字體和圓框應當醒目。
演示比賽用的大棋盤為直式,紅方在下,黑方在上。棋盤和棋子大小,應配合場所相應增大。
第2條走棋和吃子
2.1對局時,由執紅棋的一方先走,雙方輪流各走一著,直至分出勝、負、和,對局即終了。
輪到走棋的一方,將某個棋子從一個交叉點走到另一個交叉點,或者吃掉對方的棋子而佔領其交叉點,都算走了一著。
雙方各走一著,稱為一個回合。
2.2各種棋子的走法如下:
帥(將)每一著只許走一步,前進、後退、橫走都可以,但不能走出「九宮」。將和帥不準在同一直線上直接對面,如一方已先佔據,另一方必須迴避。
士每一著只許沿「九宮」斜線走一步,可進可退。
相(象)不能越過「河界」,每一著斜走兩步,可進可退,即俗稱「相(象)走田字」。當田字中心有別的棋子時,俗稱「塞(相)象眼」,則不許走過去。
馬每著走一直(或一橫)一斜,可進可退,即俗稱「馬走日字」。如果在要去的方向有別的棋子擋住。俗稱「蹩馬腿」,則不許走過去。
車每一著可以直進、直退、橫走,不限步數。
炮在不吃子的時候,走法同車一樣。
兵(卒)在沒有過「河界」前,每著只許向前直走一步;過「河界」後,每著可向前直走或橫走一步,但不能後退。
2.3走一著棋時,如果己方棋子能夠走到的位置有對方棋子存在,就可以把對方棋子吃掉而佔領那個位置。只有炮吃子時必須隔一個棋子(無論是哪一方的)跳吃,即俗稱「炮打隔子」。
除帥(將)外其他棋子都可以聽任對方吃,或主動送吃。吃子的一方,必須立即把被吃掉的棋子從棋盤上拿走。
第3條將死和困斃
3.1一方的棋子攻擊對方的帥(將),並在下一著要把它吃掉,稱為「照將」,或簡稱「將」。「照將」不必聲明。
被「照將」的一方必須立即「應將」,即用自己的著法去化解被「將」的狀態。
如果被「照將」而無法「應將」,就算被「將死」。
3.2輪到走棋的一方,無子可走,就算被「困斃」。
第4條勝、負、和
4.1對局時一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輸棋(負),對方取勝:
4. 1.1帥(將)被對方「將死」。
4. 1.2走棋後形成帥(將)直接對面。
4. 1.3被「困斃」。
4. 1.4在規定的時限內未走滿規定的著數。
4. 1.5超過了比賽規定的遲到判負時限。
4. 1.6走棋違反行棋規定。
4. 1.7走棋違反禁例,應變著而不變。
4. 1.8在同一棋局中,三次「犯規」。
4. 1.9自己宣布認輸。
4. 1.10在對局中拒絕遵守本規則或嚴重違反紀律。
4.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和棋:
4. 2.1雙方均無可能取勝的簡單局勢。
4. 2.2一方提議作和,另一方表示同意。
4. 2.3雙方走棋出現循環反復三次,符合「棋例」中「不變作和」的有關規定。
4. 2.4符合自然限著的回合規定,即在連續60個回合中(也可根據比賽等級酌減),雙方都沒有吃過一個棋子。
比賽規則
第5條 摸子、落子、糾正錯誤
5.1 觸摸自己方面的哪個棋子,就應走哪個棋子,除非所觸摸的那個棋子,按行棋規定根本不能走,才可以另走別的棋子。
5.2 觸摸對方的棋子,就必須吃掉那個棋子,只有當己方的任何棋子都無法去吃時,才可以另行走子。
5.3 先觸摸自己的棋子,後又觸摸對方的棋子,處理順序如下:前者必須吃掉後者--無法吃掉時,必須走動前者--前者無法走時,必須用別的子吃掉後者--別的棋子也無法吃掉後者。另行走子。
5.4 先觸摸對方的棋子,後又觸摸自己的棋子,處理順序如下:後者必須吃掉前者--無法吃掉時,必須用別的子吃掉前者--均無法吃時,必須走動後者--後者也無法走動時,才可以另行走子。 5.5 同時觸摸雙方棋子,處理順序同5.4 。
5.6 擺正棋子必須事先爭得對方同意,而且只能在自己走棋的時間內進行,否則以摸子論處。如系明顯誤碰某個棋子,不作摸子論處,
5.7 一著棋走了以後,不得再予更改。落子生根,以手離開棋子為准。
5.8 糾正先後走顛倒或棋子被意外挪位等錯誤,應及時進行,局後不受理。若錯誤系違反行棋規定,則按4.1.6款處理。
第6條 計時
正式比賽,採用具有兩個鍾面的專用計時鍾,分別累計雙方的走棋時間。賽前明確規定第一方在一定時限內必須走滿一定的著數。對局雙方必須在走棋後,方可按鍾。忘了按鍾,裁判不予提醒。根據比賽性質與規模,並有利於比賽不致出現封局,可選用以下幾種計時方案。
6.1 第一時限,每方在90分鍾內必須走滿40著。以後每15分鍾內必須走滿10著,直至對局結束。
6.2 第一時限,每方在60分鍾內必須走滿30著。以後每10分鍾內必須走滿10著,直至對局結束。
6.3 第一時限,每方在10分鍾內必須走滿40著。以後每5分鍾內必須走滿30著,直至對局結束。--適用於快棋賽。
6.4 每方每5分鍾內必須走滿30著,直至對局結束。--適用於快棋賽。
6.5 每方時間包干使用,不計著數,先超時者判負。
第7條 記錄
7.1 在對局過程中,雙方對每一回合都要逐著記錄,力求清晰准確。每連續漏記4著,判犯規一次。
7.2 如果一方所剩時限已不足3分鍾,該方可暫緩履行7 .1款規定,但一俟轉入下一時限,必須首先補全漏記著法後,方可行棋.
7.3 對局終了,裁判如認為某份記錄不夠清晰.准確,有權要求該方在對局結束後謄清補正.
7.4 如棋手拒絕執行7.1,7.2和7.3款規定,裁判可引用4.1.10款判負.
7.5 記錄方式可採用完整與簡寫兩種:
完整記錄 簡寫記錄
回合
紅方炮二平五 紅方 炮25
黑方馬87
黑方馬8進7
第8條 棋手須知
8.1 服裝整潔.儀表大方,不得出現有礙觀瞻和失態的舉動.
8.2 了解本規則的全部條款.比賽程序和章程心臟其他臨時補充規定.出現問題,不得以『不了解『作為推諉的借口.
8.3 對局時,禁止隨意離座或與任何人交談及參考任何資料,禁止用棋具或藉助紙筆等物對局勢作分析研究.
8.4 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擾對方分散對方注意力,禁止一切妨礙比賽正常進行的言行.
8.5 對局進行中如有問題,應在自己走棋的時間內提出(遇對方犯規時例外).發生爭議時,應當服從裁判,但可保留事後向競賽仲裁機構提出申訴的權利.
8.6 比賽時必須用走棋的手按鍾,按鍾不可過重.
8.7 遵守體育競賽紀律,不得相約讓分或媾和.
8.8 對違反上述條款的棋手,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判其犯規直至予以警告.判負.除名等紀律處分.
第9條 犯規
9.1 對局時,一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即為犯規:
9.1.1 在對方走棋時間內,無故提出問題,或有其他構成干擾對方注意力的行為.
9.1.2 在對局進行中,擅停.擅開棋鍾.
9.1.3 提議作和經對方拒絕後,連續提出.
9.1.4 提出自然限著和棋,經審核不屬實.
9.1.5 摸觸了己方不可能走動的棋子.
9.1.6 摸觸了對方的棋子,而己方的任何棋子都無法吃掉它.
9.1.7 連續漏記著數超過規定.
9.1.8 違反棋手須知中的有關規定,而情節尚不嚴重者.
9.2 凡判處『犯規『,裁判員應當當場明確宣布並及時記錄.
第10條 對局結束
10.1 對局終了後,在記錄紙上記錄比賽結果及雙方所用時間.犯規情況,雙方棋手和裁判當場簽字認可,為對局結果.
10.2 對局結束,棋手.裁判應及時退出賽場(另有當場比賽任務者除外).
比賽通則
第11條 比賽辦法
11.1 淘汰制
參加比賽的人(隊)數較多,時間較緊,可酌情採用單淘汰制.雙淘汰制或其他淘汰方式,並適當安排預選賽.附加賽.
11.2 大循環制
在人(隊)數不多而時間許可的條件下,可採用這一制度(見附錄二).通常採用一局制,人(隊)數較少時也可採用兩局制.
11.3 分組循環制
在人(隊)數較多,不便採用大循環制的情況下,可以根據棋手(隊)的等級分或比賽成績排定『種子『,分成若干組循環初賽,從各組選出一定人(隊)數進行決賽.
11.4 積分編排制
在人(隊)數較多,賽程較短,而『種子『又不易安排的情況下,可以考慮採用積分編排制.
國內競賽經常採用的編排原則和具體方法,見附錄二.
第12條 團體賽比賽種類
12.1 分台定人制
比賽按台次順序分台定人進行.各參加單位報名時,必須根據技術水平高低排定本隊棋手的台次.
全國性比賽,以最近一次公布的棋手等級分作為衡量棋手技術水平高低的依據.等級分高者,台次應列前.無等級分者排在有等級分棋手的後面.
12.2 分台換人制
准許各參加單位增報一定名額的替補隊員,台次的排列原則同12.1款.各輪比賽出賣者可以有所不同,但台次順序不能前後顛倒.例如:比賽分四台進行,另有兩名替補隊員,則出場順序可以是1-2-3-4,也可以是1-2-3-5,直至3-4-5-6共十五種順序,每場比賽各隊可以從中自選一種.
12.3 臨時定台制各隊在每一場比賽開始前,臨時排定本隊隊員的出賣台次,與對方隊相應台次的棋手對弈.
12.4 全隊輪賽制適用於隊與隊之間的對抗賽,一方所有隊員與另一方所有隊員逐一對弈.
12.5 隊員總分制
比賽不分台次,按照各隊棋手參加個人賽成績之和來計算團體賽成績.
第13條 先後走確定
13.1 循環制個人比賽,按照附錄一<<循環賽對局秩序表>>來確定,表上每輪號碼列前者執紅棋.
13.2 循環制團體比賽,凡在<<循環賽對局秩序表>>上每輪號碼列前的隊,其單數台棋手均執紅棋,雙數台棋手均執黑棋.
13.3 積分編排制比賽,按照附錄二中的有關條款來確定先後走.團體比賽『先走『的隊,其單數台執紅棋先走,雙數台則執黑棋後走.
13.4 淘汰制比賽,進行『猜先『.團體賽的先後走,辦法與13.2,13.3兩款相同.
13.5 兩局制比賽,不論個人賽還是團體賽,第一局猜先,第二局互換先後走.
第14條 成績計算
14.1 每局棋結果,勝者1分,負者0分,和棋各記0.5分.
14.2團體賽記分,分別記『場分『(團體分)和『局分『(個人分).每場棋結果,局分多者為勝.場分記2分;局分少者為負場分記0分;局分相等者為平,各記1分.
第15條 名次確定
15.1 在一局循環制的個人比賽中,根據個人積分排列名次,積分多者列前.如積分相等,則按以下順序區分:小分.勝局.直勝.犯規.無法區分,則名次並列.
15.2 在一局積分編排制的個人比賽中,同樣根據個人積分多少排列名次.如積分相等,則按以下順序依次區分:對手分,勝局.犯規.無法區分,則名次並列.
15.3 在一局循環制的團體比賽中,根據各隊所得場分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列前.場分相同時,則按以下順序依次區分:全隊總局分.全隊勝局.直勝.全隊犯規.無法區分,則名次並列.
15.4 在一局積分編排制的團體比賽中,同樣根據各隊所得的場分多少排列名次,多者列前.場分相同時,則按以下順序依次區分:團體對手分.全隊總局分.全隊勝場.全隊犯規.無法區分,則名次並列.
15.5 在隊員總分制(無論循環制或積分編排制)的比賽中,根據各隊棋手個人名次總和多少排列名次,少者列前.如相等,則按以下順序區分:最高個人名次.次高個人名次.全隊犯規.無法區分,則名次並列.
15.6 冠軍或不宜並列的名次,應安排加賽或在賽前補充細則中作出明確規定.
比賽附則
第16條 比賽組織
16.1 為了保證比賽的順利進行,應根據各種比賽的需要,建立相應的競賽組織機構,從事的籌備工作,制訂有關的章程和補充規定,處理比賽期間和比賽結束後不屬於裁判員職責范圍內的一切問題.
16.2 競賽組織機構根據比賽的規模和條件,指定或要求適量的裁判人員管理比賽,並任命其中裁判等級較高的一人為裁判長,必要時還可增設副裁判長一到數人.
16.3 重大比賽應設立仲裁委員會.
第17條 裁判職責
17.1 熟悉比賽的具體情況,根據競賽組織機構的要求,擬訂必要的補充規定.
17.2 認真進行業務學習和裁判實習,細致檢查比賽場地.器材及其他必需用品.
17.3 加強與參賽者的聯系,逐條闡明規則精神和執法尺度.
17.4 嚴肅.認真.公正.准確地執行競賽規程和規則,裁決比賽中出現的問題.
17.5 根據競賽日程,負責每場比賽的組織和監局,公布比賽結果.
17.6 恪盡己職,確保賽場維持良好的競賽環境,使參賽者不受對方或觀眾干擾.
17.7 對違反紀律的棋手有權給予或向上級建議給予適當處分.
17.8 接受組委會競賽組織機構的考評.
第18條 處分許可權
18.1 監局裁判有權作出『警告『處分.
18.2 裁判長有權作出『取消當場比賽資格『的處分.
18.3 競賽組織機構有權作出『除名『處分.對除名者,按退出處理.
18.4 在積分相同時,把受到18.1和18.2款處分的人(隊),按其輕重程度和次數,依次排列在最後幾個位置上.
第19條 賽場環境
19.1 進入賽場的所有人員,必須保持賽場安靜和維護良好的比賽秩序.
19.2 賽場禁止吸煙,禁止一切有礙公共場所文明衛生的行為.
19.3 確定賽場,應充分考慮競賽規模.交通條件心臟通風.保暖.遮陽.照明.元雜訊干擾等因素.
裁判細則
第20條 退出比賽
20.1 參賽隊或棋手不得無故退出比賽.確需能出者,須向競賽組織機構申明正當理由,並取得同意.
20.2 在比賽開始前退出,如系循環制且剩餘為雙數,應重新制簽:如系積分編排制可考慮補足雙數.
20.3 在循環制比賽中,如有棋手(隊)中途退出,處理辦法如下:凡已賽對手不足半數者,則所有已賽結果一概注銷;如達到或超過半數以上,則其成績有效,其餘未賽對局均作棄權,對方獲勝.
20.4 在積分編排制比賽中,不論是否過半,已賽結果均有效,未賽對局均作棄權,對方獲勝.
第二十一條 遲到
21.1 比賽開始,如有一方遲到,則從輪他走棋時開動他的棋鍾.超過規定時限,即判負.
21.2 如果在規定時限之前趕到(以到達比賽座位為准),則必須在所剩時間內走滿規定的著數.
21.3 如雙方遲到,則扣除雙方遲到時間.一方超過規定時限即判負.若雙方均超過規定時限,即判雙方棄權.
21.4 因一方缺席而判的勝負,在比賽成績表上用『+『號表示示經實際對局而獲勝,用『-『號表示未經實際對局而作負.最後作統計時,如果缺度者是隊,『+『號等於2分;缺度者是個人,『+『等於1分,『-『號都等於0分.
第22條 超時的規定
22.1 在規定時間內,不能走滿規定著數者,按『超時『論.
22.2 如使用有過時標志(小旗)的棋鍾,以標志落下作為衡量『超時『的依據.
22.3 如使用沒有過進標志的棋鍾,以分針是否越過最後一分鍾半格.秒針是否越過0位為依據.如同時越過,按『超時『論;如只有一針越過,另一針未曾越過,不作『超時『.
22.4 在對局過程中,如發現棋鍾出現故障,應立即提出,由裁判更換.若鍾面誤差較大,裁判應向雙方明確表示如何進行調整,取得一致後再予更換.如因棋鍾故障而出現提前倒旗,由裁判根據比賽補充規定裁定.
22.5 一方雖走出規定時限內的最後一著棋,但沒來得及按鍾,以至超過時限,此除非已經出現將死.困斃.對方認輸.對方同意提和等有效勝.和結果,其他情況均應按『超時『判負.
第23條 提和的裁定
23.1 提議作和必須在自己走棋後提出,而且只能在提和後方可按鍾.扣和必須輪流進行,任何一方不得連續提和.提和方不得撤回提議.對方口頭不同意,或走出輪走的一著棋,則為拒絕和棋.
23.2 雙方走棋出現循環反復,符合『棋例『中『不變作和『的有關規定,循環反復局面達三次後仍在延續,即使雙方都沒有提和,裁判有權判和.
23.3 一方提出『自然限著規則『和棋,裁判經停鍾審核屬實,即應判和.如不屬實,判提出方犯規一次,並在其棋鍾上加計5分鍾繼續對弈,若因此而超時,即判負.
審核回合時,提出方對非提出方『將軍『的著數,最多隻計10著.
雙方均未審核時,裁判經審核著數亦可判和.
第24條 待判局面的裁定
在對局中出現雙方著法循環反復三次,一方棋手要求裁決,稱為待判局面.按以下原則裁定:
24.1 一方『長將『立即判負.
24.2 雙方均為允許著法或禁止著法,符合不變作和規定,立即判和.
24,3 一方為禁止著法另一方為允許著法,犯禁方必須立即變著,若再重復一次循環,即判負.
棋例總綱
第25條 棋例釋義
25.1 對局中有時出現雙方著法循環不變的重復局面。據以裁處這種局面的規則條例,稱為「棋例」。
25.2 長將、長殺、長捉、一將一殺、一將一捉、一殺一捉等循環重復的攻擊手段,統稱為「禁止著法」。
閑著(含:兌、獻、攔、跟)、數將一閑、數殺一閑、數捉一閑等著法,無論是否重復,統稱為「允許著法」。
25.3 車、馬、炮、過河兵(卒)、士、相(象),均算「子力」。帥(將)、未過河兵(卒),不算「子力」。「子力」簡稱「子」。
子力價值是衡量子力得失的尺度,也是判斷是否「捉子」的依據之一。原則上,一車相當於雙馬、雙炮或一馬一炮;馬炮相等;士相(象)相等;過河兵(卒)價值浮動,一兵換取數子或一子換取數兵均不算得子。 第26條 棋例總則
26.1 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允許單方面長將。
26.2 雙方均為允許著法,雙方不變作和。
26.3 雙方均為禁止著法(不包括一方為長將),雙方不變作和。
26.4 一方為禁止著法,另一方為允許著法,應由前者變著,不變判負。
第27條 棋例通則
27.1允許帥(將)本身步步叫吃對方的棋子,按閑著處理.
其他棋子和帥(將)同時捉吃或借帥(將)之力捉吃對方的棋子,均按捉處理.
27.2 兵(卒)本身捉吃對方的棋子(不含將.殺),按閑處理;如形成相互長打局面,則應按捉處理.
27.3 占據防守要點,立即構成簡明和棋,附帶產生的捉士相(象),按閑處理.
27.4 凡走子兼具多種作用時,應從重稱呼和裁處.如殺兼捉,按殺;捉兼況,按捉等,依此類推.
第28條 術語解釋
28.1 將
凡走子直接攻擊對方帥(將)者,稱為『照將『,簡稱『將『.
28.2 凡走子企圖在下一著照將或連續照將,將死對方者,稱為『殺著『,簡稱『殺『.
28.3 捉
凡走子後能夠造成在下一著(包括從下一著開始運用連續照將或連續交換的手段)吃掉對方某個無根子,稱為『捉『.
28.4 打
將.殺.捉等攻擊手段,統稱為『打『.
28.5 兌
凡走子可與同等子力互換吃去者,稱為『邀兌『,簡稱『兌『.
28.6 獻
凡無根子送吃,而對方同兵種子一旦吃掉此子後,不致立即被將死或立即在子力價值上遭受損失者,稱為『獻『.
28.7 攔
凡走子阻攔對方棋子的活動,而又不具攻擊作用者,稱為『攔『.
28.8 跟
凡走子盯牽對方有根子,而又不具攻擊作用者,稱為『跟『.
28.9 閑
凡走子性質不屬於將.殺.捉,統稱為『閑『.兌.獻.攔.跟,均屬『閑『的范疇.
28.10 長將
凡走子連續不停照將,而形成循環者,稱為『長將『.
28.11 長殺
凡走子連續不停殺著,而形成循環者,稱為『長殺『.
28.12 長捉
凡走子連續追捉一子或數子,而形成循環者,稱為『長捉『.
28.13 長兌
凡走子連續不停邀兌,稱為『長兌『.
類似解釋也適用於『長獻『.『長攔『.長跟『.
28.14 長打對長打
凡雙方走子循環反復,步步是打,稱為『長打對長打『.
28.15 長打對非長打
雙方走子循環反復,一方步步是打,中間沒有閑著,另一方中間有閑著,則稱為『長打對非長打『.
28.16 有根子和無根子
凡有己方其他棋子(包括暗根)充分保護的子,稱為『有根子『;反之,稱為『無根子『.
形式上是根,實際上起不到充分保護作用,稱為假根或少根.假根子和少根子按無根子處理.
第29條 『捉『的概念
構成『捉子『,應符合下列條件:
29.1 捉子的形式可以有:能夠直接吃子;能夠通過連續照將吃子;能夠通過完整的交換過程得子.
29.2 『捉『產生於剛走的這著棋,上一著尚不存在.
29.3 直接或間接被捉的,是有子力價值的無根子(含:假根子.少根子).
29.4 下一著吃子或得子後,不致被將死.
⑸ 【國際象棋】在國內有什麼大型的國象賽事啊
假如是想拿二級運動員的話就去參加等級賽三級組把,升二級很輕松的.我現在是一級運動員,樓主你想參加比賽的話實際上好多都可以去的,比如乙級個人錦標賽.李成智杯等.
⑹ 目前中國象棋有哪些比賽
亦作「象碁」,來漢族棋類益智源游戲,[2] 中國象棋在中國有著三千多年的歷史,屬於二人對抗性游戲的一種。由於用具簡單,趣味性強,成為流行極為廣泛的棋藝活動。是我國正式開展的78個體育項目之一。
在中國古代,象棋被列為士大夫們的修身之藝,屬於琴棋書畫四藝之一。現在則被視為是怡神益智的一種有益身心的活動。有著數以億計的愛好者。它不僅能豐富文化生活,陶冶情操,更有助於開發智力,啟迪思維,鍛煉辨證分析能力和培養頑強的意志 。中國象棋是由兩人輪流走子,以「將死」或「困斃」對方將(帥)為勝的一種棋二人對抗性游戲的一種類運動。對局時,由執紅棋的一方先走,雙方輪流各走一招,直至分出勝、負、和,對局即終了。在棋戰中,人們可以從攻與防、虛與實、整體與局部等復雜關系的變化中悟出某種哲理。
⑺ 中國象棋的比賽規則
基本玩法
游戲規則
行棋規則:
棋子行棋規則帥/將移動范圍:只能在九宮內移動移動規則:每一步只可以水平或垂直移動一點特殊規則:帥和將不準在同一直線上直接對面(中間無棋子),如一方已先佔據位置,則另一方必須迴避,否則就算輸仕/士移動范圍:只能在九宮內移動移動規則:每一步只可以沿對角線方向移動一點相/象移動范圍:河界的一側移動規則:每一步只可以沿對角線方向移動兩點,可使用漢字中的田字形象地表述:田字格的對角線,俗稱相(象)走田字。當相(象)行走路線中,即田字中心有棋子時(無論己方或是對方棋子),則不允許走過去,俗稱:塞相(象)眼。馬移動范圍:任何位置移動規則:每一步只可以水平或垂直移動一點,再按對角線方面向左或者右移動。可使用漢字中的日字來形容馬的行走方式,俗稱:馬走日字(斜對角線)。當馬行走時,第一步直行或橫行處有別的棋子(無論己方或是對方棋子)擋住,則不許走過去,俗稱:蹩馬腿。車移動范圍:任何位置移動規則:可以水平或垂直方向移動任意個無阻礙的點炮/炮移動范圍:任何位置移動規則:移動起來和車很相似,但它必須跳過一個棋子來吃掉對方棋子。兵/卒移動范圍:任何位置移動規則:過河界前,每步只能向前移動一點。過河界後,增加了向左右移動的能力,兵(卒)不允許向後移動。
吃子規則:
無論什麼棋子,通常只要根據行棋規則能走到的部位有對方的棋子就能吃掉對方的棋子。
唯一例外的是炮的吃棋方法,比較特殊,需要中間隔有棋子(無論是己方或對方棋子)才能吃掉對方的棋子。
結算規則
勝負判定:
帥(將)被對方「將死」或「困斃」一方算輸。
宣布認輸的一方算輸。
走棋超出規定時間的一方算輸。(十分鍾場超出局時算輸,自定時場超出步時或讀秒算輸)
⑻ 1.在棋類比賽中,參加圍棋的有52人,參加中國象棋的有41人,參加國際象棋的有28人,同時參加圍棋和中國象
我這復里有有這種題的解題方法,制畫了張圖,保證一看就明白了,題目問的是參加比賽的一共有多少人,你把每個小塊計算出來後相加便是,得86,。另外一個方法就是你把參加比賽次的人數都加起來,再減去重復參加比賽的人數即可,即52+41+28-(17-4)-(13-4)-(9-4)-4X2=86。
⑼ 誰能幫我解釋一下這條圍棋比賽規則(用通俗的語言)
我覺得賽程是這樣的:
比賽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大循環,總共有8輪比賽(若不算輪空的話,就是第一階段每人下8盤)。要是輸了5盤或更多的棋手,就可以回家了,沒資格參加第二輪的比賽。
通過了第一輪的棋手(勝盤4場或以上的),都可以參加第二輪。但是在這些棋手中,有已經晉級和沒辦法這次晉級的。怎麼理解這句話呢?升段賽是這樣的,每年進行一次,要累計勝超過N盤才能由1段升2段。打個比方,規定一段升二段需要累計勝超過12場(12場只是數字上的假設),這12場勝利可以在一年,或多年的升段比賽中累積。某人甲去年累積勝8場,他在今年的第一階段比賽勝了4場,總共已經達到12勝,順利升為2段。而某人乙今年剛剛參加比賽,第一階段勝了4場,而第二階段如果最多隻有6輪(6場比賽),即使他第二輪全勝,今年也不可能達到12場勝升段,需要明年繼續參加。
這里的某人甲就是文中說的「已晉級」,而某人乙則是「被淘汰」。可是他們兩人都在第一階段勝了4場,可以參加第二階段比賽。甲也可以選擇不參加第二階段比賽,不過要是他想從2段升3段,就還得接著下累積勝盤。
所以像甲和乙這樣的人,裁判在第二階段會重新安排對局對手。否則會存在已晉級的(或無望今年晉級的被淘汰棋手)故意放水給急需勝場的棋手的情況,方便他們在第二階段晉級。
⑽ 象棋比賽中,紅棋平炮准備叫將殺棋,黑棋過河卒長攔外還可以收象長攔,是否違例
一年級一班的同學在排隊,菌茵排第9,小敏排16,茵茵和小敏之間有多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