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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裁判位置

發布時間:2020-11-23 21:07:21

1. 求逆轉裁判2第二章的攻略.

第2話 再會,然後逆轉

主要人物:霧崎哲郎(霧崎外科醫院院長;被害人) 綾里真宵(靈媒師;被告) 系鋸圭介(刑事) 狩魔冥(檢察官) 綾里貴美子(靈媒師) 綾里春美(貴美子的女兒) 葉中未實(護士;已故) 葉中長閑(大學生;未實的妹妹) 綾里千尋(律師;已故) 大沢木夏美(攝影師)

(一切都發生地那麼突然,再次見到真宵時,她已經在拘留所又一次成了被告)

真宵:我……殺了……那個人……
成步堂:不是你殺的!
真宵:結果……是一樣的……
(成步堂的記憶回到數天前……)

6月16日 下午 3點34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霧崎外科醫院院長霧崎哲郎來到成步堂事務所,邀請成步堂一同前往倉元家。原來他想請真宵做靈媒,但真宵提出一個條件:必須邀請成步堂一起來。

一年前,霧崎外科醫院曾經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因投葯錯誤導致14人死亡的事故責任人——護士葉中未實事後死於一場車禍。由於過失責任人未實死因蹊蹺,致使霧崎醫師遭受懷疑,去醫院看病的患者大為減少。為挽回名譽洗脫嫌疑,霧崎想通過靈媒召喚護士葉中未實的亡靈寫下認罪書以澄清事實……

成步堂應邀來到綾里家,其間遇到攝影師夏美、真霄的姨媽綾里貴美子和其十歲的小女兒綾里春美。真宵持唯一一把鑰匙與霧崎哲郎醫生進入「對面之間」後,將門反鎖,開始降靈儀式,一行人在房間外等候。過不多久,突然從對面之間傳來兩聲槍響……成步堂打破房門,大家沖了進去。只見霧崎醫師倒在血泊中……

成步堂:啊!霧崎先生!
(鏡頭轉到屏風一側,一個和真宵同樣裝束的女人提槍站立)
???女子:那個男人…殺了我……所以……我殺了他……

成步堂:你說什麼!

綾里貴美子命令成步堂和夏美馬上去報警,兩人連忙到外面給警局打電話。真宵作為重大嫌疑犯被警察逮捕。為了救出真宵,成步堂開始著手此案的調查。

【6月19日】

地 點 人 物 行 動

修行者の間 霧崎 獲得「對面の間」的鳥瞰圖

對面の間 貴美子 對話

わたりろえか 無人

控えの間 無人

わたりろえか 大沢木 正確叫出她的名字(選擇第二項),大沢木夏美是為了拍靈異照片而來

修行者の間 大沢木和貴美子 撞開「對面の間」的門發現霧崎哲郎被殺。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對話

控えの間 春美 剛要開口詢問春美就驚恐地逃掉了

倉院の里 大沢木 話題「気づいたこと」

【6月20日】

拘留所 真宵 得到「真宵の勾玉」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發現死者留下的報紙「新聞記事1」 (一年前的醫療事故)

對面の間 調查屏風,獲得「ビヨウブ」,屏風上有彈孔,距離地面20cm

わたりろえか 春美 出示「真宵の勾玉」,獲得「黑いカギ」

控えの間 長閑 談到話題「被害者のこと」時,封鎖

修行者の間 系鋸 詢問「新聞記事1」,獲得「新聞記事2」

控えの間 長閑 【話題解封】:「新聞記事2」

拘留所 綾里千尋 詢問「黑いカギ」,封鎖

話題封鎖:當對方不提供真實情況時,將會看到心鎖,使用勾玉後依照順序正確提出證物即可解除。

成步堂調查所得情報:
1.春美在案發後,拾到對面之間的鑰匙;
2.在對面之間的屏風上,有一高20CM的彈孔;
3.來這里研究超心理學大學生葉中長閑,恰巧是葉中未實的妹妹;
4.一年前的一場交通事故致使葉中未實死亡,葉中長閑受重傷住院。

6月21日 上午 10點 地方法庭 第2法庭

法官宣布法庭開庭。檢察官是來自美國檢查局自13歲擔任檢察官以來保持不敗紀錄的天才少女狩魔冥,聲稱要為父親狩魔豪復仇打敗成步堂。

證言一
~關於被害者的死因~(證人:系鋸圭介)
1.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陽穴的手槍子彈彈頭。
2.子彈是由極近距離射出的。
3.不過,被害者在遭槍擊之前,胸部曾被刺傷。
4.雖然傷勢非常重,但還不至於當場死亡。
5.犯人為補上致命一擊使用了手槍。

詢問1.圭介: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陽穴的手槍子彈彈頭。
成步堂:手槍是誰的?
圭介:是被害者霧崎醫師的。手槍槍把上除有被害者的指紋外,還殘留有綾里真宵的指紋。

詢問2.圭介:子彈是由極近距離射出的。
成步堂:極近距離?究竟有多遠呢?
圭介:大約30到50cm。
成步堂:怎樣判斷的?
狩魔冥:呵呵,行了行了,成步堂龍一。不要再提這種傻瓜國家的傻瓜才會問的傻瓜問題,真受不了你。極近距離被子彈擊中後,彈痕周圍會留下灼傷的焦痕。

詢問3.圭介:不過,被害者在遭到槍擊之前,胸部曾被刺傷。
成步堂:被刺傷過?凶器是什麼?
圭介:是這把綾里家的水果刀,上面有綾里真宵的指紋。
成步堂:(狂汗)
狩魔冥:呵呵……你怎麼了。成步堂龍一?

詢問5.圭介:犯人為補上致命一擊使用了手槍。
成步堂:刺殺發生在槍擊之前,你肯定嗎?
圭介:肯定。只要調查傷口就會明白。
狩魔冥:唉,一個傻瓜興致勃勃地聽著另一個傻瓜的傻瓜見解。太陽穴在極近距離遭到槍擊當然會即刻死亡。多動動腦筋吧,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氣死我了!)
狩魔冥:死亡推定時刻是……6月19日下午3點15分。與證人們聽到兩聲槍響的時刻吻合。
法官:並且,兩件凶器上都有被告人的指紋。嗯……簡直是鐵證如山。
狩魔冥:(向所有人深施一禮)當然。

法官:怎麼樣?辯護人。如果辯方的立場改成「正當防衛」,我們就繼續聽陳述,這是被告最後的機會。
成步堂:(改成「正當防衛」的話,即是說認可「殺人」的事實!今後真宵就將一生背負殺人者的罪名,絕不可以!)
成步堂:辯方的主張沒有任何改變,除去「完全無罪」以外,不會再有其它!
狩魔冥:(怒)系鋸圭介刑事,用你最後的證言給予他致命一擊!
圭介:是。
法官:等、等等。主持法庭的人是我……
狩魔冥:(舉鞭揮向法官席)
法官:……那還是……陳述最後的證言吧。

證言詢問:
對所有證言詢問

證言二
~立證真宵犯罪的證據~ (證人:系鋸圭介)
1.很遺憾,還有更有力的證據。
2.請看一下被告人在現場穿戴的服裝。
3.正如所見,服裝上有血跡。
4.顯而易見,被告人殺害了無抵抗的被害者。

詢問3.圭介:正如所見,服裝上有血跡。
成步堂:法官大人!這件證物有重大問題!請看這件服裝的袖口!

法官:袖口?……!上面有一個小孔……還有微弱的火葯味!
成步堂:這是被子彈打出來的孔……確切地說應該是「彈痕」!
法官:這可是重大線索!
圭介:對不起!我們漏掉了!

質問4.圭介:顯而易見,被告人殺害了無抵抗的被害者。
成步堂:我反對!這個彈痕說明被害人向被告開過槍。哪裡是什麼「無抵抗」!
圭介:啊……!
狩魔冥:的確看上去像是綾里真宵遭到被害者槍擊,或許正當防衛可以成立。但是,還記得嗎?辯方律師曾經清楚地說過——不是「正當防衛」而是「完全無罪」。
成步堂:(受打擊)

證言詢問:
第3句>>詢問→選擇第一項仔細看→選擇第二項有問題→指示衣服右下角有小洞→獲得血衣的詳細資料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裝束」

證言三
~推測事件的再現~ (證人:系鋸圭介)
1.在靈媒中,被告趁被害人不備以小刀突刺其胸部。
2.被害人當然使盡最後之力奮力抵抗。
3.兩人扭打在一起,被害人取出手槍。
4.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射擊,但沒有命中。
5.被告趁機奪過手槍,給予被害人致命一擊。

質問4.圭介: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射擊,但沒有命中。
成步堂:我反對!如果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那為什麼服裝上的彈痕上沒有焦痕?這說明開槍時兩人相距並不近!
狩魔冥:我反對!有可能是被告用小刀刺中對方後,隨即與霧崎醫師拉開距離,再度握起小刀擺好架勢准備進行第2次襲擊,那時被害人才開槍。
成步堂:狩魔冥檢察官的說法存在著致命的矛盾!(出示證物:屏風)子彈是穿過被告的袖口後擊中屏風的,彈孔高度距地面僅20CM……即是說,開槍時被告是蹲在地上的!
(法庭嘩然)
成步堂:請看一下現場的俯瞰圖。開槍時,霧崎醫師站在房間中央一帶,而子彈擊中屏風高度距地面僅20厘米,被告的位置應該是在這里!(屏風彈孔前附近位置)
狩魔冥:請等一下!被害人是伏身射擊的,這一點由彈痕的高度可以推測出來,被告應該是在被害人附近的位置!
成步堂:(搖頭)那不可能!
狩魔冥:為什麼?
成步堂:理由你應該最清楚不過的了,狩魔冥檢察官。由極近距離射擊的彈痕上會產生焦痕。可是,這件服裝的彈痕上卻沒有焦痕!如果綾里真宵是兇手,為什麼不上前去補上致命一擊,而是在屏風旁蹲下身呢?
法官:確實……不合常理。
狩魔冥:(冷笑)不愧是成步堂龍一。從什麼都沒有的最不利狀況竟能硬撐到現在。難怪爸爸也感到棘手……
成步堂:(冷汗)(跟她老爸一樣世代遺傳的皮笑肉不笑)

證言詢問: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裝束」→選擇第二項有問題→選擇證物ビヨウブ→被告所站位置為屏風彈孔前附近→堅持真宵不是犯人,選擇第一項狀況完全改變

法庭休息

同日 上午11點43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法官:那麼,審理開始,本日的預定……
狩魔冥:那種無關緊要的事先放一邊!該叫證人上庭了,你安靜一會兒。
法官:唔……
狩魔冥:請事發當日的攝影師出庭!

證言四
~關於事件當日~(證人:大沢木夏美)
1.只有被告人和霧崎先生進入「對面之間」。
2.我們在門前等待,突然聽到「砰」地一聲槍響!
3.成步堂打破房門,我和他一起進入現場!
4.發現被殺害的被害人和提著手槍的被告。
5.房間中就只有他們兩個!

(提出一張事發現場的照片,法庭受理)

詢問1.夏美:只有被告人和霧崎先生進入「對面之間」。
成步堂:真的只有兩人嗎?
狩魔冥:我抗議!辯護人當時不是也在那裡嗎?
成步堂:(汗)唔……
狩魔冥:(笑)請你自己回答!真的就只有兩人嗎?
成步堂:(狼狽)是的。只有霧崎先生和真宵……
法官:啊!辯護人作證了!

詢問2.夏美:我們在門前等待,突然聽到「砰」地一聲槍響!
成步堂:真的是槍聲嗎!
狩魔冥:我抗議!你自己應該聽到了!
成步堂:唔!
狩魔冥:接下來請你回答,真的是槍聲嗎?
成步堂:……是的,的確像是槍聲……

詢問3.夏美:成步堂打破房門,我和他一起進入現場!
成步堂:成步堂把門打破了?你肯定嗎?
狩魔冥:……辯護人,還是你自己說省事。
成步堂:(汗)唔……是我打破的,對不起。

詢問5.夏美:房間中就只有他們兩個!
成步堂:屏風後面你看過了嗎?
夏美:當然,房間里大致都看過了!屏風後面沒有人!
法官:(擊槌)夠了。證言完全沒有問題。

法官:雖然這張照片不能看清被告的臉,但根據目前狀況判斷,可以斷定是被告人。辯護人,還有其它問題嗎?

成步堂:沒有。
狩魔冥:終於承認了!
法官:到此為止!辯方好像也沒有問題要提問了。

千尋:成步堂……身為辯護律師……可不能有那種沮喪的樣子……
成步堂:千尋!
(千尋借春美的身體現身)
成步堂:你是……春美!
千尋:證據在你的頭腦中沉睡。再回憶一下在「對面之間」看到的情景……再次詢問夏美吧!

法官:那麼,對這個證人的提問終了!
成步堂:等等,法官大人!辯方請這個證人再次作證!
法官:卻下!最後的提問已經終了……(話未說完,突然挨了一鞭)
狩魔冥:就讓他試試吧。我的立證不會留下任何疑問的餘地,要讓他知道這一點。
法官:可是……我也還有……(又挨一鞭)……好,繼續繼續!證人,開始作證!
夏美:需要我說什麼?
成步堂:將進入「對面之間」時的事再陳述一遍。

證言詢問
第4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第5句>>詢問→追問第一項屏風內側→選擇第二項沒有證據
第1-3句詢問

證言五
~有關事件當日·2~(證人:大沢木夏美)
1.一進入那個房間,我首先攝下真宵。
2.我害怕……死屍,所以沒怎麼看屍體那邊。
3.我對血、妖怪之類的很犯憷。
4.接著,我將相機對准真宵,按下快門。

詢問4.夏美:接著,我將相機對准真宵,按下快門。
成步堂:兩次……快門。當時你按了兩次快門……即是說,你藏匿了其中一張照片!
(全場嘩然)
夏美:我想提交那張照片的!但被那邊的檢察官阻止了!
法官:狩魔冥檢察官,你需要解釋一下。
狩魔冥:兩張照片幾乎拍攝了同樣的內容。這樣的照片,沒有提交的必要。(提交現場照片2)

法官:這張照片里的人……不是綾里真宵!不僅面容,連體型都相差很大!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狩魔冥:法官大人。請看這張照片。(取出一張照片)這是昨天在拘留所會面室攝下的,成步堂龍一和綾里真宵……

法官:綾里真宵?但是……這根本不是她!
狩魔冥:那是當然,因為她正處於靈媒中!

(法庭嘩然,法官的擊槌聲令全場安靜下來)
眾人:難以相信……真有這種事……
狩魔冥:綾里真宵可以通過靈媒將自己改換成他人的樣子!
法官:雖然難以相信,但這個人應該是被告人綾里真宵!
成步堂:我反對!法官大人!請看這里……照片人物左袖口……本該有的東西卻沒有。

狩魔冥:「本該有的東西」?啊!
成步堂:在被告服裝的袖口上有彈痕!在照片中應該會被拍下來!
(全場嘩然)
法官:狩魔冥檢察官!你……竟將這么重要的證物藏匿起來!
狩魔冥:(深施一禮)就讓那個傻瓜刑事替我謝罪吧。
法官:什麼?讓他……
狩魔冥:是他疏漏了這件服裝上的彈痕,沒有寫進報告,所以我也不知道這張照片是重要物品。
法官:嗯……那倒也是。
狩魔冥:那個刑事會很高興地接受懲罰,在下次的開支審核上會有好戲上演。
成步堂:(可憐的圭介刑事)

成步堂:法官大人!在被告的袖口上有這樣的彈痕,但照片中的人的袖口上卻沒有,其理由只有1個,開槍射擊之人根本就不是被告!

狩魔冥:我抗議!辯護人簡直在胡說八道!
成步堂:我哪裡胡說了?
狩魔冥:證人!(向證人席揮鞭)
夏美:為什麼我要來這種地方受虐……
狩魔冥:你說過的,踏入現場時現場只有被告和被害人!
夏美:是啊。
狩魔冥:敢撒謊的話,別怪鞭子不長眼睛!
夏美:唉……算我怕了你……(挨鞭)啊!不會錯的!房間里再沒有其他人!
狩魔冥:成步堂龍一!請你回答,當時被告去哪裡了?並且,這張照片上的女人又是從哪裡進來的?
成步堂:(狂汗)……唔……
狩魔冥:怎麼樣?成步堂龍一。讓我看看你在最後的最後的逆轉!
成步堂:(拍案)當時,真宵離開「對面之間」外出了!
狩魔冥:一副傻瓜面孔的傻瓜在作傻瓜之夢。綾里真宵由綾里貴美子看守,根本不能離開現場!
成步堂:(出示鑰匙)夏美!這把鑰匙,你還記得嗎?

夏美:那是……「對面之間」的鑰匙!那個房間的鑰匙只有這一把,綾里真宵在靈媒開始時就是帶著這把鑰匙將門反鎖的,所以我們只好破門而入。
狩魔冥:(汗)等一下,成步堂龍一……為什麼你會持有那把鑰匙?
成步堂:綾里真宵上的鎖,鑰匙本應是她拿著。但在逮捕時她並沒有拿著鑰匙!這把鑰匙是一個叫春美的女孩子送給我的,可是那個女孩根本就不在現場!

(法庭嘩然,眾人議論紛紛)
狩魔冥:!
法官:看來現在還無法對被告判決。
(法官木槌聲響起,法庭正式休庭)

第4句>>詢問→選擇任意→獲得「ナツミの寫真2」

法庭答辯:
選擇第二項相片的人不是真宵→選擇第二項立證できる→指照片中人物左袖口處(無彈痕)→選擇第三項發炮したのは、別人→選擇第二項真宵出了房間→證據「黑いカギ」

【6月21日】

地 點 人 物 行 動

倉院の里 春美 對話;
話題「春美のアリバイ」,封鎖;
調查「黑いカギ」(引出「焚燒爐」線索)

對面の間 貴美子 對話獲得倉院流靈媒道創始人「アセ サト キミウコ」人物情報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話題「交通事故」,封鎖;
調查藍色的罐,獲得「倉院のツボ」;
調查焚燒爐上紫色的布,獲得「布きれ」

拘留所 真宵 對話(引出春美最喜歡的球的話題「マリ」得到「衣裝の箱」線索)

倉院の里 大沢木 見到成步堂馬上逃掉,追到修行者の間再次逃掉,追到控えの間調查衣箱,大沢木跳了出來!

控えの間 發現衣箱上有一彈孔,高度也是20cm ,獲得「衣裝ぼこ」;
調查地上一個藍色球,獲得「春美のマリ」

修行者の間 春美 【話題解封】:指「わたりろえか」的位置、「春美のマリ」、 「倉院のツボ」、倉院流靈媒道創始人「アセサト キミウコ」,修正證物「倉院のツボ」

倉院の里 大沢木 詢問「葉中長閑」人物情報,引出「長閑の情報」話題,對話後得知長閑曾在堀田病院住院。

堀田病院 堀田 對話;
出示「辯護士バッジ」表明身份,獲得「免許の寫真」、證物「新聞記事2」

拘留所 千尋 對話

倉院の里 大沢木 對話;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話題解封】:「葉中長閑」、「新聞記事2」、「免許用の寫真」、「葉中未實」

倉院の里 春美 對話

拘留所 千尋 對話;
【話題解封】:「綾里貴美子」、「布きれ」、「黑いカギ」、「葉中長閑」

成步堂調查所得情報:
1.在春美拾到鑰匙附近的焚燒爐中找到一塊帶血跡的靈媒服的碎布;
2.案發時,春美一直在走廊修理不小心玩球時打碎的祖傳罐子;
3.長閑車禍後曾經在堀田醫院整容,堀田拿出當時為其整容的依據——駕駛證上的照片為證。

6月22日 上午 10點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狩魔冥:成步堂龍一,期待今晚的新聞吧,將在全世界播放……你敗北的樣子!

千尋:全世界……你要出名了,成步堂君。
狩魔冥:穿著傻瓜服裝傻瓜般地做著與傻瓜匹配的傻瓜蠢事。出名的人是我!13歲擔任檢察官以來5年間保持不敗紀錄的天才。這是我在這個國家的首次勝利,將受到全世界注目!

法官:在昨天的法庭上顯示出了一種新的可能性。
狩魔冥:……被告人離開「對面之間」的可能性。
法官:是的,這把鑰匙即是證據。本該在「對面之間」的鑰匙,卻被發現於其它場所。
狩魔冥:法官大人。對此我想首先聲明一點。
法官:什麼?
狩魔冥:從事件的發生到被逮捕期間,被告曾離開過那個房間一次……檢方承認這是事實。

成步堂:你說什麼!
(法庭嘩然)
法官:但是……狩魔檢察官!你打算怎樣解釋這張照片呢?你也認可照片上的人物不是被告嗎?
狩魔冥:我當然不認為被告是無辜的。
法官:那麼,究竟……?
狩魔冥:綾里真霄是在殺害被害人以後離開那個房間的!鑰匙就是那時掉落的。
法官:對此你能立證嗎?
狩魔冥:為了立證我才會站在這里。請被告的姨媽綾里貴美子作為證人入庭。
(綾里貴美子走上證人席)
狩魔冥: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
貴美子:我叫綾里貴美子……偶爾作作靈媒……
狩魔冥:事件發生後是你看守真宵的嗎?
貴美子:是的。給真宵實施除靈術,將寄宿於體內的亡靈送回冥界。
狩魔冥:在實施除靈術時發生了什麼事?
貴美子:被真宵逃掉了。

證言六
~放跑真宵的事~(證人:綾里貴美子)
1.聽到槍聲後,成步堂他們兩個破門而入。
2.我拜託他們去叫警察。
3.真宵提著手槍精神恍惚。
4.真宵突然將我撞開,奪門而出。
5.勁頭很大,我脖子上挨了一下,暈迷了一陣……
6.之後真宵去了哪裡,我就不知道了。

詢問2.貴美子:我拜託他們去叫警察。
成步堂:只是打個電話,為什麼要支使兩個人一起去?
貴美子:因為不想再有其他犧牲者。「或許那個攝影師的生命也有危險」……當時我是這么想的。
法官:真是菩薩心腸。

詢問4.貴美子:真宵突然將我撞開,奪門而出。
成步堂:你的體格比被告好,這么簡單就讓她逃掉了?
狩魔冥:我反對!你好像忘了吧,成步堂龍一。請看這張照片,這時的被告,並不是「綾里真宵」!
成步堂:啊!
貴美子:恐怕那個護士生前練過空手道什麼的。

法官:到此為止!
狩魔冥:請葉中長閑入庭。
(頭戴白帽,笑眯眯的紅發女孩走進法庭)
狩魔冥: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
長閑:我叫葉中長閑,在大學研究超心理學。
法官:超心理學?
長閑:通俗地說就是……鬼神之類的。
法官:通俗地說也不能理解。
狩魔冥:您還是回家查字典吧。證人……請開始作證。

證言詢問:
第2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第3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第4句>>詢問
第6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證言七
~事件之後目擊到的事~(證人:葉中長閑)
1.靈媒開始時,我正在休息室睡覺。
2.過了一會兒,忽然有人進入房間。
3.是我……死去的姐姐!
4.我好懷念她……真是太高興了。但是……
4 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5.姐姐……對我講了可怕的事。

長閑:姐姐對我說,「那場車禍不是交通事故!……是他給我喝了安眠葯……我是被人殺害的……所以我要復仇……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吧?長閑……」

狩魔冥:怎麼樣?法官大人。
法官:我無法相信……附身在靈媒師身上的亡靈向殺害自己的人復仇……

詢問4長閑: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成步堂:長閑小姐,這是你精心策劃的謊言啊。
長閑:……!
狩魔冥:你說什麼!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長閑小姐,你的證言是這么說的「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長閑:是啊。
成步堂:請看這張照片……這樣的人在眼前出現,無論是誰都會大吃一驚吧!
狩魔冥:……衣服上沾滿血!
成步堂:長閑小姐!為什麼剛才你對血跡之事完全沒有提起!
長閑:!(驚慌失措地咬帽子)
法官:證人?
長閑:(慌亂中目露凶光)煩人!人家現在不是正在思考嗎?

狩魔冥:證人……請鎮靜。
長閑:(恢復常態)對不起啦。我這人特愛沖動……
狩魔冥:那麼,請繼續吧。

證言詢問:
第4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選擇第二項重要→修正證言→「ナツミの寫真2」或「真宵の裝束」

證言八
~事件發生後,目擊的事·2~(證人:葉中長閑)
1.「休息室」里有點暗。
2.那件服裝是紫色的,所以沒看見血。

3.我勸姐姐不要那樣做。
4.然後,就和姐姐去「對面之間」了。
5.前往「對面之間」的途中沒遇到任何人。(添加證言)

詢問4.長閑:然後……就和姐姐去「對面之間」了。
成步堂:當時你姐姐的情緒很平靜嗎?
長閑:是的。大概是向霧崎先生復了仇,感到心情舒暢吧。
狩魔冥:我也想早點心情舒暢,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大汗)(拿著鞭子說這種話)前往現場途中沒有發生什麼奇怪的事嗎?
長閑:沒發生什麼事呀,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
成步堂:請再好好回憶一下!
法官:證人帶領姐姐回去的途中,沒有發生奇怪的事……這一點很重要嗎?
成步堂:因為重要所以才問的!
法官:那麼,證人,請將剛才的發言加到證言里。

詢問5.長閑:前往「對面之間」的途中沒遇到任何人。
成步堂:(提示人物綾里春美)我來介紹一下,這是貴美子的女兒春美。(出示證物「罐子」)靈媒開始時春美打破了罐子,在此期間春美一直坐在走廊里試圖粘好它!

長閑:你說什麼!
成步堂:而這件事長閑小姐卻完全沒有看見,請問事件發生時你究竟在哪裡?
長閑:(咬帽子)我在「休息室」睡覺……
成步堂:剛才長閑小姐作了如下證言「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確實,那時夏美和我都不在,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但是當時一直在休息室睡覺的你卻是不可能知道的!也就是說,長閑小姐,你曾經去過對面之間!並且,沒有通過走廊!請看這個屋邸的鳥瞰圖……
法官:要想從「休息室」進入「對面之間」只有通過走廊!
成步堂:是這樣的。正因為如此,所以我才要問「事件當時證人在哪裡?」長閑小姐,請回答!
狩魔冥:我抗議!辯方以毫無根據的推理來盤問證人。既然如此,你說證人當時在什麼地方?
成步堂:(指地圖上的對面之間)長閑當然是在這里。

狩魔冥:案發現場!
(法庭嘩然)
狩魔冥:你在說什麼?成步堂龍一!靈媒開始後,那個房間只有被告和被害者!
成步堂:長閑也在現場,只是已經隱藏起來了。
長閑:竟說我藏起來了!那你說藏在現場的什麼地方?
成步堂:(指向屏風後面)在這里。

(出示證物「衣箱」)證人當時就躲在衣箱里!請仔細看這個衣箱。

法官:這……上面有「孔」!距離底面20cm高!
狩魔冥:(大汗淋漓)與屏風上的「孔」的高度相同!
成步堂:沒錯!開槍之時,衣箱就放在距離屏風很近的位置與屏風一起被手槍子彈洞穿!(手指證人)長閑!你就是這樣躲

2. 逆轉裁判4中第4章的看穿階段在哪裡

畫面左邊的腋下,確切地說是腋下所在衣服的為位置

3. 逆轉裁判4 第二章找不到其他兩個腳印的位置

應該是三處鞋印吧,那你調查那單個的腳印後 找寶月他應該跟你說科學搜查之類的話 然後分三次找他對話 進行三處鞋印的取證 大概就行了吧

4. 逆轉裁判1怎麼移動場景調查位置

告訴你一個小訣竅,要調查東西的,有用的話或者是能調查出東西的話游標小手指是會動的

5. 逆轉裁判1逆轉姐妹攻略,要指出哪一句的,快!!!!!!!!!!

不知道你說的指出哪一句是哪一個啊、、、第二章的全給你好了、、、
第二章 逆轉姐妹

移動 所長室

調查
千尋的屍體
屍體旁的紙片
(A)
電話

移動 綾里法律事務所

指證 發票

唉,這、這個么……
由你來決定OR這個當然OR這可不行

交談
關於真宵
事件當天的情況
手機
靈媒師

(怎麼辦……?)
接受請求

移動 綾里法律事務所

嗯-,這樣說起來你好像是……
系鋸刑警

交談
關於千尋老師
關於真宵
御劍檢察官

喂,你不會連他都不知道吧?
當然知道OR當然不知道

指證 真宵的字條

(嗚哇……,怎麼辦!)
老實告訴他OR騙騙他

移動 板東飯店

調查 左側花瓶下半開的抽屜

交談
目擊到的情況
關於梅世
關於這個房間

移動 星影法律事務所

交談
拒絕委託的理由
關於千尋老師
關於那幅畫

移動 拘留所

交談
事件當天的情況
你的家人
關於你的母親
害了你母親的男人

(不管這孩子,我就這樣回去了?)
為真宵辯護

為什麼……?因為
不能丟下你不管

移動 板東飯店

調查 左側花瓶下半開的抽屜

~逮捕綾里真宵的理由~
(A)其理由,是因為有舉報者的目擊證詞!

~確鑿無誤的證據~
被害人臨死前,寫出了兇手的名字的說!
(S)綾里千尋的解剖記錄

什、什麼時候拿到的……
事發的次日

你想說什麼嗎?
怪我自己不好

怎麼樣,律師?……《詢問》嗎?
當然詢問

~事發當天夜裡目擊的情況~
(A)襲擊她的,就是站在被告席的那小女孩!

(是嗎……)
剛才的證詞很可疑

梅世小姐……你
在撒謊

~事發當天夜裡目擊的情況~
是個鍾,鍾。……好像是個座鍾?樣子像個《思考者》!
(S)思考者

因為……,
鍾不可能響

那個鍾不可能響的!這是因為
裡面沒有機芯

哪個證物能夠說明鍾的機芯被拆的時間……
真宵的手機

……律師。這樣一來你沒問題了吧?


請出示證物證明「證人沒有看到過鍾」。
思考者

松竹梅世怎麼會知道凶器是鍾的?因為她
聽到了鍾的情報

出示證物來證明證人「聽」到情報並知道凶器示鍾!
竊聽器

能夠證明被害人在電話鍾提過凶器是「鍾」的證據是
真宵的手機

(現在就是給她致命一擊的時機!)
是你乾的嗎?OR你為什麼要竊聽?

嗯、嗯-……(這樣一來剩下的方法只有……?)
詢問服務生

(……怎麼辦?)
接受條件OR放棄

~關於梅世的客房服務~
(A)我在板東飯店擔任服務生長。
(A)大概是夜裡8點剛過吧,梅世小姐打來電話。
(A)要我們9點鍾准時送冰咖啡過去。
(A)所以我9點鍾准時將冰咖啡送了過去。
(A)我確實將冰咖啡親手交給了那位女士。

(就這樣算了?)
還不放棄

(問什麼……!)
入住手續OR客房服務OR鋪床

……那個人物嘛,是
和梅世同住的男人

交談
關於那「男人」
關於竊聽
乖僻的性格

移動 星影法律事務所

調查 書桌的右下角

要看哪張照片……?
《DL6號事件·資料2》

移動 板東飯店

交談
關於梅世
在一起的男人
關於這個旅館

指證 照片

宣誓書?(怎麼辦……)
要他寫

移動 拘留所

指證 照片 服務生的宣誓書

(好,再給她加點壓力!)
嚇唬她
[選好言勸她的話,就應該是拿照片去找星影……]

移動 小中文化社

交談
關於梅世
事件當夜的情況
小中文化社
關於那幅畫

那邊牆上掛者很大一幅畫……
以前曾見過它OR你什麼時候得到它的?
[選第一個不被打,但是情節無法繼續……就是說必須被打……]

移動 星影法律事務所

交談
今天的法庭
拒絕委託的理由
關於小中

唉,就是……
不接受委託的理由

您和小中肯定有某種關系。你們是……
敲詐者和被敲詐者

交談
DL6號事件
為什麼會受敲詐

移動 綾里法律事務所

調查 最右側書架
「S」檔案

怎麼樣,隨便讀讀嗎……?
讀讀

移動 小中文化社

指證 新聞記事

小中先生。這個政治家,你是在……
敲詐他

等等……小中先生。你說的話,
完全正確OR完全錯了

哎,……有嗎……?
請她為我辯護OR請她聲援我OR請她幫助我越獄

(怎麼辦?雖說不一定有什麼用,但我要不要問一下?)
問一下OR算了

~案發當天夜裡目擊的情況~
(A)被害人,嗯……,拚命地躲開,你緊追不放!
[追加]被害人往左邊逃去,你追了過去!
(S)梅世的證詞材料

對這個矛盾你有什麼看法?
2個人都正確

(請指出事發當時小中所在的位置!)
指「犯」

~關於「往左邊逃」的證詞~
就是說你砸了被害人2詞。怎麼樣?
(S)綾里千尋的解剖記錄

~關於2人證詞的不同~
(A)嗯,怎麼說呢。聽到那東西倒下的聲音,我才看了下對面的窗戶。

……覺不覺得這兒有些可疑?
確實值得注意

一看對面的窗戶,原來是落地台燈倒翻在地上。
(S)俯視圖

[也可以指證玻璃碎片:
(怎麼樣……?)
有問題

旅館里的人是根本不可能看到倒地以前的台燈的!
俯視圖]

~安裝竊聽器的時候~
(AA)那時,嗯,是9月初,大概是事件發生的前一星期。
(AA)我潛入了綾里法律事物所。
(AA)當然是去安裝竊聽器。
(A)那時我確實看到了那個玻璃制的台燈……。
[「AA」是說威懾兩次……]

~安裝竊聽器的時候~
那時,嗯,是9月初,大概是事件發生的前一星期。
(S)發票

(不好!)
提出反對意見OR看看情況

請大家仔細聽我朗讀這份材料!
千尋的筆錄

6. 逆轉裁判電腦版怎麼存檔

有兩種存檔方式,一種是利用游戲里內部存檔,但是比較慢,這個用回車鍵可以隨時存檔。
另一種就是模擬器的存檔方式這個簡單方便比較通用,點擊GBA模擬器文件那欄,就會顯示出保存游戲和載入游戲兩個標簽。這兩個是快捷的,快捷鍵shift+F12345.... 是存檔的位置,而直接嗯F123456....是讀取那個位置的存檔
逆轉裁判我已經玩通,是個神作,就算用存檔大法也最好不要看攻略,有問題可以繼續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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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逆轉裁判位置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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