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看待《逆轉裁判6》綾里真宵的回歸
逆轉裁判6真宵回歸並以女主身份成為6代核心,基本宣告了逆轉裁判系列未來所有角色和新世代(三代後)所有角色的死亡,以及男女主更換永遠不可能和成步堂中年三部曲的確定。
Ⅱ 逆轉裁判4的發展
游戲總監是遠藤充,製作人是松川美苗。在早期發放的消息中,製作方告訴《Fami通》,他們計劃「做一些他們之前未能加入逆轉裁判的東西」和CAPCOM的工作人員將為游戲角色配音。巧舟由於認為系列過往三套作品已構成了一個龐大的故事,故知道決定開發《逆轉裁判4》時,希望創作一個全新的故事,亦不想再讓成步堂龍一在新故事中登場;但在公司高層要求下,成步堂仍得以繼續出場。公司亦要求將裁判員制度加進游戲。開發人員構思新元素時亦有不少奇怪想法,例如「彈道問題」、「以蒙太奇做出犯人的面孔」等等;最後決定加入「看穿」系統。主角使用「看穿」時的畫面是黑白色的,但一開始曾考慮以彩色畫面表示。
在東京電玩展2006上,可以試玩此游戲的樣本版本。於發行前的2006年,《逆轉裁判4》獲得日本電玩大獎2006(日本ゲーム大賞2006)的未來游戲獎,得獎理由為「(東京電玩展2006的)來場人士遊玩時很享受。另外,新角色登場等讓來場人士期待發行的因素亦被評審委員會認可」。
游戲的第二個故事「逆轉的連鎖街角」是巧舟於十年前加入CAPCOM時想到的故事。第三個故事「逆轉的小夜曲」中的影片是使用動作擷取系統來製作,為系列首次使用到該技術。在該影片中拉米洛亞的「演員」是研發小組的成員。 角色設計由塗和也負責。此游戲的主角不再是前三套作品的成步堂龍一。新主角的設計時以精神的熱血男子為意念,由設計部門主導這次角色設計。主角外型跟最初公開的版本出入頗大。巧舟想成步堂龍一的名字時,因為認為「原來如此」是推理小說最重要的元素,故以「成步堂」(讀音跟「原來如此」相同)為主角的名字。由於「原來如此」是他心目中最好的選擇,故他表示很難取一個跟「原來如此」匹敵的名字。他曾想過以「突如其來」(イキナリ)為名字。最後他的思路回到懸疑,認為懸疑最重要的就是「驚訝」,所以為新主角取了「王泥喜」(讀音跟「驚訝」相同,都是Odoroki)的姓氏。開發團隊聽到這個名字後都認為相當適合。新主角的名字「法介」也是由巧舟想的。其後為「Odoroki」配上漢字時,由於「王」跟「喜」都是「發亮的字」,故團隊曾為是否應該使用「泥」字討論一番,更說笑稱要將「王」字改成「污」字。
游戲翻譯成英語後,成步堂的在地化名字「Phoenix Wright」會被放入游戲名稱中。從一張攝於歐洲任天堂的活動的照片中,可以見到新主角王泥喜法介的在地化名字為「Apollo Justice」,游戲名稱亦隨之改為「Apollo Justice: Ace Attorney」。此譯名於2007年的東京電玩展上展示的英文預告片中正式公開。在地化小組開了22次會議來決定名字「Apollo」。「Apollo」一詞來自太陽神阿波羅和太陽神計劃。
過往的女主角綾里真宵則未在故事中登場,取而代之的是魔術師成步堂美貫。由於綾里真宵是靈媒師,故新女主角的身份不能像「擅於彈鋼琴的少女」般普通。設計過程中,女主角曾設定為「能看穿所有證言的金額」的大商家女兒,會說類似「王泥喜,現在的證言是350日圓喔!」的台詞。設計人員亦曾提出忍者的意念,但因為巧舟不想新女主角再跟綾里真宵一樣來自村莊,最後沒有採納這個建議。性格方面,美貫被設定為「早熟」、「會逞強的少女」。 在2007年4月12日,游戲的限量版在日本發行,附送耳筒、「逆轉裁判事典」DS卡,以及DVD一張。此外,於GameStop和其他CAPCOM網上商店預購的人士可獲得「王泥喜法介」匙圈一個。此游戲的電視廣告於同年3月27日開始播放,跟系列前作一樣,律師丸山和也參與了該廣告的演出。在同年4月期間,日本國內多個主要車站張貼了此游戲的大型廣告海報,海報上有丸山律師的半身像和游戲的宣傳標語「揭破謊言的快感」(噓を暴く快感)。
Ⅲ 在逆轉裁判中成步堂龍一跟綾里真宵最後怎麼了
4代沒有交代
只出現過兩句關於真宵的話而已
除了作者問誰也沒用
5代會出現的
另外"2021年——倉院流靈媒道新掌門真宵誕生"這句話
大概是詞條筆者對"死亡宣告"的理解推出的
逆轉2提到真宵母親舞子在2001年因DL6事件失蹤
而倉院流規定20年失蹤的人會作"死亡宣告",然後讓下一任掌門繼位
也就是2021年,真宵上任掌門
可能你會說3代舞子已經死了,沒必要到2021年再"死亡宣告"
這就很難說清,或許是倉院流的死條鐵律,又或許寫下詞條的作者當時還沒有3代,而後來又沒有更新
Ⅳ 逆轉裁判4中的人物
除了成步堂 LZ說的一些人物在4裡面都沒有出現…………主角也換了……
成步堂因為一次辯護時被人陷害,被取消了律師資格(這個事件在4代最後個案子前會作為一關出現)4代剛開後是一個無業大叔的樣子,收養了一個可愛的loli美貫……也是4代第一關的被告- -,之後貫穿整個游戲,隨不是主角但毫無疑問是重要人物。他一副吊兒郎當樣,實際上是把為了揭露真相和改變日本的司法體系為目的而進行著自己的計劃……比1-3代成熟許多……
另外NDS上有逆轉1代的復刻版 這個版本中為逆轉1追加了一個案子,這個案子中的人物有在4代中出現,比如包月茜,還有個WS的小警察等等……
說多了要劇透……LZ自己玩吧,個人認為還是1-3最經典
Ⅳ 求逆轉裁判2第4章攻略
第四話 再見,逆轉
(3月20日 19:42 邦德酒店 紫羅蘭之間)
看到電影《大將軍·丙!》獲得「英雄中的英雄 評選」的冠軍,真宵高興的歡呼。作為OB,荷星三郎(電視版《大將軍》扮演者)邀請了成
步堂一行共慶這段美好時光。
與荷星對話。
(3月20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3月20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紫羅蘭之間)
與荷星前往酒店大廳出席「記者招待會」,得到《記者招待會的入場券》。
(3月20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大廳)
鬥志昂揚的真宵等來的卻是「會議取消」,因為「警方的通知」!顯然又發生案件了。正要去調查發生了何事,卻被一個穿著怪異的外星人
服裝,喋喋不休的人給攔了下來(聲音好耳熟),結果卻是那個警衛員——「大嬸兒(大場 香)」!!!
與大嬸兒對話之後,真宵提議假裝上廁所去調查案件。
(3月20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紫羅蘭之間)
遇到一個長相怪異的服務生把真宵叫走。
(3月20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看到那個麻煩的米粉頭攝影師——大澤木夏美和系鋸刑警大吵特吵,結果系鋸刑警被壓了下去。
和系鋸刑警了解案件的情況,中間出示《人物檔案·王都樓真悟》。
(3月20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紫羅蘭之間)
(3月20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大廳)
與荷星交談,之後從他手中得到《無線電通話器》,但真宵卻遲遲未歸,就在此時通話器突然響起,對方自稱「殺手」,並綁架了綾里真宵!
要求成步堂在後天的審判中為王都樓真悟獲得無罪判決。
(3月20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紫羅蘭之間)
(3月20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將綁匪的要求告訴系鋸刑警。
(?月?日 ??:?? ?????????)
恢復意識的真宵在一間黑屋子裡遇見了「殺手」……
(3月21日 08:11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春美由於擔心真宵,整夜沒睡,一早就和成步堂趕往拘留所會面室。
(3月21日 08:57 拘留所 會面室)
行為怪異的王都樓一點也不配合,問他任何問題全都搪塞過去,出示證物《記者招待會入場券》《無線電通話器》,他會接受辯護,然後才
可以問問題。問完所有問題後,春美提議用「勾玉」試探一下王都樓是否真的無罪,試探結果表示沒有出現精神枷鎖,王都樓沒有說謊。
(第一回 終)
(3月21日 11:34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接下王都樓的委託後,開始著手調查殺人案的「真凶」。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大廳)
與麻煩人物大嬸聊會兒。
S目擊到的情景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紫羅蘭之間)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遇見夏美,一來就纏著成步堂要「照相機」。從她那裡可以了解些情報。(得到《夏美的照相機》)
S獨家報道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王都樓休息室)
遇見王都樓的經紀人——華宮霧緒小姐,與她交談了解些情況,中途出示《人物檔案·藤見野勛》。
S殺人的動機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藤見野休息室)
遇到系鋸刑警,得到《邦德酒店俯視圖》。
與他交流,得到《現場照片》。調查《吉他箱》以及化妝台上的《玻璃杯》然後出示給系鋸刑警。聊得正歡時,狩魔出現抽倒了系鋸刑警後向成步堂再次宣戰!臨走時拿什麼東西(《藤見野勛的簽名板》)砸了成步堂,調查《簽名板》。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紫羅蘭之間)
與荷星交談,出示《人物檔案·華宮霧緒》,再交談可以得到《花邊新聞》。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大廳)
K目擊到的情景:《藤見野勛的簽名板》(用一個證物破4個鎖,聽著鎖噼里啪啦碎掉的聲音真是爽啊~)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紫羅蘭之間)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K獨家報道:《人物檔案·華宮霧緒》《花邊新聞》(《夏美的照相機》數據更新)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紫羅蘭之間)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大廳)
(3月21日 某時刻 警察署 刑事科)
與系鋸刑警交談,出示《花邊新聞》,得知驚人內幕。正欲深究被狩魔阻止,系鋸刑警也因此被開除。這時,許久未曾露面的御劍憐侍出面
解圍。
與御劍交談,可以得到很多重要情報,多出示些相關檔案和證物吧(得到《自殺報告書》《自殺未遂報告書》)。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大廳)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紫羅蘭之間)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王都樓休息室)
遇見狩魔和霧緒在協商,等狩魔走後,揭開霧緒心底的秘密吧……
K殺人的動機:《花邊新聞》《人物檔案·天野由利惠》《自殺報告書》《自殺未遂報告書》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休息室前 走廊)
顛簸了一天,春美似乎很疲憊,成步堂決定回事務所。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紫羅蘭之間)
(3月21日 某時刻 邦德酒店 大廳)
(3月21日 某時刻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綁匪再次呼叫,真宵叫成步堂去詢問千尋,春美立即靈媒召喚了千尋。
(?月?日 ??:?? ?????????)
餓得發昏的真宵撿起地上的「卡片」撬開了「門」。(第二回 終)
(3月22日 09:47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候審室)
簡單的准備過後,綁匪再次呼叫,稱為成步堂准備了一份「禮物」,帶著這個疑問,成步堂與靈媒召喚了千尋的春美走進了法庭。
(3月22日 10:00 地方法院 第3法庭 對手:御劍憐侍)
法庭開庭,檢控席不見狩魔冥的身影,這時書記官進來報告稱狩魔在來法院的途中遭到狙擊!!看來這就是綁匪所謂的「禮物」。迫於這個原
因,由御劍憐侍代理出庭作為檢控方。簡短的審判宣言之後,御劍請出了第一證人——系鋸圭介。一場艱難的戰斗即將拉開帷幕……
<證言1>
案件是在「英雄中的英雄」頒獎儀式後發生的。
在被害人藤見野勛的休息室里發現了屍體。
L雖然確認死因花了一番功夫,但必屬他殺無疑。(得到《解剖報告》)
L一開始,空的吉他箱被認為是解謎的重點。(《吉他箱》數據更新)
L後來發現吉他箱與案件並沒有關系。
<證言結束>
<證言2>
王都樓和被害者藤見野勛是對手關系。
互相把對方當作眼中釘……這就是動機。
還有其他證據,首先是忍者南迦的紐扣。
這顆從衣服上掉下來的紐扣是從王都樓的衣服褶子里發現的。
此外,凶器刀子上也清楚的殘留有被告的指紋。
R1R2被告買刀子以備作案……這是有計劃的殺人!(《玻璃杯》數據更新)
(R《餐刀》《玻璃杯》)
<證言結束>
證言結束後得到證物《餐刀》《忍者南迦的紐扣》。
御劍指出《玻璃杯》的指紋後,傳喚了下一位證人。帶著外星人頭盔的大嬸進來後,一見到御劍就「小御小御」的叫個不停,嚇得御劍差點跌
倒。廢話了一通後,大嬸開始作證。
<證言3>
總之,頒獎儀式後也在休息室前徘徊。
L因為大嬸有點在意……
不過呢,我還有工作,所以不可能一直都在。
當時只有一個人!從小勛的休息室里出來的男子。
L32是王都樓,王都樓真悟。那傢伙鬼鬼祟祟的出來了!
R(追加)惡心的摩托騎裝。真的、緊緊地穿在身上。
(R《忍者南迦的紐扣》)
<證言結束>
<證言4>
王都樓、王都樓……啊!大嬸兒想起來了!
是大將軍、大將軍。肯定錯不了!
也許行凶時穿著那戲服會比較方便點。
因為獲獎紀念馬上就要開始了。
R2R2R從刺殺小勛的時候就穿著的,就是大將軍的衣服。
(R《餐刀》《餐刀》《人物檔案·華宮霧緒》)
<證言結束>
<證言5>
那邊的王都樓簡直是卑鄙無恥至極!
為了讓小勛失足於丑聞中,什麼都做的出來!
為了這,他讓自己的經紀人去纏著小勛。
這當口兒,只有大嬸兒挺身而出了。
L2R1R2……啊,這些話可都是極密的,到現在還沒有公開過。(得到《夏美的照片》)
(R《夏美的照相機》《夏美的照相機》)
<證言結束>
照片上的「決定性矛盾」就是「褲管」,《大將軍·丙!》的海報上可以看到襪子,而這邊卻是拖著褲管走路,明顯不是被告,而是《人物
檔案·華宮霧緒》。而此時出現一個大危機,傳喚華宮需要花1天時間,這樣真宵就有危險!就在審判長決定休庭時,成步堂「提出反對」,
但遭駁回。御劍大聲喝止,稱華宮霧緒就在候審室中,隨時可以作證。於是審理繼續進行,只是先休息10分鍾。(第三回 終)
(3月22日 14:14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候審室)
簡單的理一下頭緒,再次出庭。
(3月22日 14:25 地方法院 第3法庭)
華宮霧緒出庭作證。
<證言6>
因為到秀的時間了,我就去休息室叫王都樓。
順便也看了一下藤見野的休息室。
L藤見野已經死了,我大受打擊……
L當時我所看到的情景和現場照片上完全相同。
L1因為差點暈過去,就往玻璃杯里倒了果汁。
R1(追加)打碎花瓶的是我,花瓶落到了吉他箱上……
(R《吉他箱》)
<證言結束>
<證言7>
我當時也慌了神,所以記憶也不是很清楚。
箱子大概是我打開的,……在我打碎花瓶之後。
R2RR2R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問題吧,因為箱子裡面是空的。
我為什麼要打開箱子……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R《吉他箱》《玻璃杯》《[大將軍·丙!]的海報》《記者招待會入場券》)
<證言結束>
<證言8>
從看到現場的瞬間開始,就覺得王都樓是兇手。
王都樓不論用上什麼手段都要殺害藤見野。
而且他也沒有案發時的不在場證明。
L決定性的證物就是那顆紐扣和刀子。
R2R(修改)那紐扣就是在王都樓和被害者扭打的時候落下的。
我作為王都樓的經紀人,就要保護好他。
(R《解剖報告》《人物檔案·華宮霧緒》)
<證言結束>
經過一連串的辯論,華宮霧緒陷入絕境,到此本以為可以結案了,但萬萬沒想到,華宮霧緒居然「拒絕證詞」!!顯然這就是狩魔調教的結
果。這下子案件又無法結案了。唯有「延期再審」,但心急如焚的成步堂無論怎樣「抗議」都無法挽回,御劍再次替成步堂喝止休庭,讓華
宮再次證言。
<證言9>
那杯果汁……並不是為我自己准備的。
進入房間時,房間里被弄得一團亂,嚇了我一跳。
還有那個人,藤見野在房間的角落裡蜷做一團。
R看到此情此景我並沒有想到他已經死了。
只以為,他只是昏了過去,所以……就為他倒了果汁。
知道他已經死了後……慌亂中打碎了花瓶。
(R《現場照片》)
<證言結束>
華宮霧緒拒絕對自己所謂的「罪行」作證,審判長決定對王都樓真悟下達「無罪判決」,但御劍再次喝止,要求華宮作證,審判長詢問成步
堂的意見,這里只能選「強迫華宮作證」,但審判長不予理睬,御劍迫於無奈只好使用最罪惡的手段——將華宮的弱點公布於眾,華宮陷入
極度恐慌,只好對「罪行」作證。
<證言10>
L看到他的時候我以為他只是昏了過去……真的。
L知道他已死後,我突然想到了一個計劃。
L確認了背後沒有人看到的時候,我迅速趕回了後台。
L把刀子插進了屍體,並扭下了紐扣。
L但在回去時卻出了一點小麻煩。
L所以我就穿上了大將軍的戲服。
<證言結束>
詢問結束後,沒能證明華宮殺人,這次真的再也無法挽回,「延期再審」的錘子終於敲了下來……
庭審結束後,成步堂和御劍以及華宮均未離開法庭,成步堂在為自己未能獲得無罪判決來營救真宵而無比懊惱;另一方面,御劍也對華宮手
中玩弄的卡片發生興趣,得知是在案發現場撿到的,聽到此消息,御劍臉色大變,大聲訓斥華宮將此事一直隱瞞。這張卡片究竟意味著什麼?
???(第四回 終)
Ⅵ 關於逆轉裁判1第四話再見,然後逆轉的問題
全部功略在此:
一個聖誕夜平靜的湖面上,發生了驚人的一幕:兩聲槍響,一起兇殺案發生了。
事務所中大家正在談話,這時電視報道葫蘆湖(ひょうたん湖)有人目擊到迷之怪獸。又報道那裡有殺人事件發生,被逮捕的嫌疑犯竟然是檢察官御劍。
主角趕往留置所,在那裡見到御劍。雖然御劍拿出弁護士バッジ,但不肯委託主角辯護。在ひょうたん湖公園和刑警交談,在公園。廣場上調查長凳,選擇「もらっておく」得到聖誕節用的煙花クラッカー.去ひょうたん森調查相機後點燃煙火,會出現一女子大澤木ナツミ。把弁護士バッジ給她看,交談後得知她是研究員,來這里已經三天,是來拍攝流星的。得到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後,再把相機給她看。
前往警察署。刑事課可得到解剖記錄。回到事務所後,真宵想起了剛才照片那個人就是以前事務所的辯護律師。再前往星影法律事務所,但那裡空無一人。在ひょうたん森見到研究員,得到湖の寫真。去公園。廣場碰到矢張(他和主角都是御劍的小學同學),了解了湖中怪物的事,得到ヒョッシーの記事。先到警察署內。刑事課,再去星影法律事務所。把死者の解剖記錄給星影看,得知死者叫生倉雪夫,曾辯護過「DL6號事件」。原來「DL6號事件」的被害者就是御劍的父親。得到綾里舞子の寫真。去留置所把綾里舞子の寫真給御劍看,得知被害人為「DL6號事件」的嫌疑犯辯護成功。那是15年前的12月28日發生的,在法律時效上,還有三天時間罪犯就可以逃脫法律制裁了。再把湖の寫真給他看,御劍終於答應請主角為他辯護。主角選擇:引き受ける,得到了御劍憐侍の依賴狀(委託辯護書)。去警察署內。刑事課將御劍憐侍の依賴狀交給刑警。
「12月26日上午9點44分,地方法院」
檢察官是40年來從沒失敗過的狩魔豪。他是御劍的師傅,是一個比御劍險惡十倍而且為了判被告有罪而使用任何手段的人。
開庭後首先是刑警的事件說明:聖誕夜的深夜零點剛過,湖中小船上有兩個男子。在零點10分,一個去野餐的女性目擊到這些。在兩聲槍響後,小船,逃向租船的小屋(得到俯視圖)。
豪在法庭上極其囂張,但法官也拿他沒辦法。
刑警先作出證言,主角抓住證言的第5句尋問。刑警說屍體上發現了一發子彈,得到子彈作為記錄。再抓住第6句尋問,刑警補充證言後,主角對新證言進行盤問,得知那槍上有御劍的右手指紋。得到手槍作為法庭記錄,而且線條痕也和槍吻合(線條痕就是開槍時候因磨擦而產生的紋理)。
現在法庭幾乎由豪控制,他宣布休息十分鍾,然後帶新證人。證人大澤木ナツミ上庭作出證言。開始尋問後,主角對每一句話都不放過。但深入盤問(もっとゆさぶってみる)都被豪阻攔。這時真宵挺身而出,尋問大澤木。但豪以侮辱法庭罪欲使主角退庭,最後迫使真宵退庭。他問主角是否有矛盾的地方,主角當然選擇有(それは違う)。因為一句關鍵性的話並沒有在證言中出現,所以再次讓大澤木補充證言。主角拿出湖の寫真,指出高級相機都無法看清的臉,她應是無法認出是誰的。
大澤木只好再作證言,但主角抓住第三句,指出觀察流星應該用天文望遠鏡,而非雙筒望遠鏡,進而對照相機提出疑問(追求する)。大澤木證人補充道:那個照相機是為了拍攝流星而准備的設備。主角拿出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如果是拍攝流星,那麼照相機應該朝天上,而她卻拍攝到了湖上的情況。然後選擇:證據品を見せる。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記事並表示有證據(證據はある)可以說明,接著拿出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這是以破裂音作為反應的設備,拍到這照片是因為槍聲。
無言以對的大澤木只有從頭作出證言,抓住她第7句開始尋問。然後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記事,指出她在聽到聲音後,先尋找的是ヒョッシー而不是船,因為只看一條船的話是用不著雙筒望遠鏡的。主角隨後要求看擴大了的照片(擴大寫真を提出させる),得到了湖の寫真。隨後對照片提出異議(擴大寫真に異議)並指出照片上開槍者的手的部分有問題。於是就拿出那槍ピストル,說明槍上的指紋是御劍的右手指紋,而照片上的人是左手拿槍射擊。這時主角提出被害人是自殺,但豪提出子彈是1米以上的距離射來的,得到解剖記錄。這時法官宣布休庭,明天再開庭。得到ナツミの證言書作為法庭記錄,然後就開始調查工作。
在ひょうたん森碰到了刑警,再去留置所迎接真宵出拘留所。公園前會碰到大澤木,她的情報要主角以湖中怪物的情報作為交換。警察署的刑警會與主角一同調查湖中怪物,主角在新武器中選擇:金屬探知機。在公園。廣場會碰到矢張,然後直接去貨しボート屋,金屬探測器找到了氧氣瓶ボンベ,拴已經沒了,但瓶上面有彩旗。與矢張談論他身後的充氣玩偶,然後把氧氣瓶給他看,因為主角看到他身後也有那樣的彩旗,然後問他那個玩偶是用什麼氣充的(何かをふくらませた)。接著選擇:想知道詳細情況(さらにくわしく聞く),得知他就是用氧氣瓶的氣來充的。但充氣當天拴一下子飛了,很響的「啪」的一聲,氧氣瓶象火箭一樣飛上了天。那是20日左右發生的事,然後氧氣瓶飛到湖裡去了。最後他在前天找到了,正好是事發當天。回去見大澤木,主角選擇:根本沒有湖中怪物(ヒョッシーはいない)。然後表示可以證明(もちろんある),再把ボンベ給她看。主角解釋道:破裂音就是氧氣瓶飛上天的聲音,而怪物就是那個充氣人偶掉在湖中的景象。作為交換,主角得知明天的證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並得到了另一張照片(もう1枚の湖の寫真)作為法庭記錄。前往管理小屋內,把弁護士バッジ給管理人看,答應他條件(約束する)。拿出湖の寫真,調查房間中的八哥鳥(オウム)。沒想到八哥說了驚人的話:別忘記「DL6號事件」!到警察署把八哥給刑警看,得到將八哥鳥作為證人的許可。
在警察署資料室得到關於「DL6號事件」的信息:2001年12月28日,發生在地方法院。那天下午2點,發生了大地震。法院的一部分建築倒塌,院內停電。這時候,電梯中有三人被困了5小時左右。電梯內嚴重缺氧,生存者意識模糊。三人中,有一個心臟中彈,那就是御劍的父親。當時35歲,下午法庭敗訴後,和兒子一起回家,在電梯中被殺。從子彈射入的角度來看,不可能是自殺。手槍在電梯中被發現。一共開了兩槍。那個第三人就是嫌疑犯,但是現在事件的被害人生倉為他辯護成功。嫌疑犯在無罪釋放後,就蹤跡不見了。
得到了DL6號事件資料作為法庭記錄
「12月27日地方法院,第三法庭」
租船屋的管理人上庭作證,他因為失去了很多年前的記憶而無法說出自己的名字。
作完證詞後,主角對第2句和第6句證詞表示疑問。主角指出那晚有霧,所以不可能看到男子的臉。老頭進行證詞補充:聽到那個男人說「竟然開了槍」。主角想抓住這句話繼續追問,但是豪百般阻擋。雖然主角一再提出異議(異議を申し立てる),但最後法官還是判御劍有罪。這時矢張沖上法庭,作為證人出現。法官決定撤消判決,並且在休息5分鍾後繼續開庭。
休息室中,御劍說當時因為嚇壞了,所以不加思考地在對方掉進湖中後撿起了槍。
開庭後矢張作出證言,抓住他最後一句尋問。因為他只聽到了一下,所以就拿出ナツミの證言指出應該是兩下響聲。但他竟然說當時他在聽收音機。所以在主角的要求下,他繼續作出與這有關的證言。
主角認為當時DJ在說話,而非音樂,槍聲是有可能聽到的。抓住證詞的最後一句話,主角認為有必要說出DJ說了些什麼(意味はある)。所以矢張補充證言:聽到槍聲的時候,聽到廣播裡面說聖誕節就在眼前了。主角就拿出ナツミの證言,指出矢張聽到槍聲的時候,聖誕節並沒有到。這和研究員的證詞有出入。但主角說矢張並沒有錯(矢張は正しい),拿出もう1枚の湖の寫真,上面的時間是晚上11點50分。因為有破裂聲,所以有這張照片。
主角繼續向大家解釋:原來那晚在25分鍾的間隔里,有兩下槍聲。證據就是手槍(ピストル),因為那槍打了三發子彈。並說明被害者是在11點50分的時候被殺的,所以照片上的人是:御劍と犯人。那晚被害人叫御劍出來見面,但他提前被殺,然後犯人裝成被害人和御劍見面。犯人的名字還不知道(わからない),因為……犯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老頭!
主角指著地圖上面的小屋,那就是真正的殺人現場。主角:矢張當天在找東西,找到後,就回租船屋還船,當他聽音樂時聽到槍聲就逃跑了。但因為在聽音樂,所以槍聲一定不遠,那就是管理小屋!然後老頭穿著被害人的大衣去見御劍,所以開槍的是老頭(ボート小屋の管理人)。因為沒打中,所以就連開兩槍,為了製造目擊證人(目擊者を作るため)。然後犯人跳進湖中,上岸後,給死者屍體穿回衣服,然後再扔屍體進湖裡。
這時有人報告,管理人老頭逃跑,也沒有回小屋。
法官宣布第二天再開庭。
休息室中,御劍:我不知道是否應該告訴你,關於我的惡夢……我殺人的那段記憶。
回事務所,主角回憶起一段往事:小學時代,主角三人是同學,有一件永生難忘的事,讓他決定做一個辯護律師。當時主角班級有一個人的伙食費被偷了,雖然只有3800日元。那天被偷應該是在體育課上。矢張休息,主角因為感冒而不能上體育課,所以就把唯一有嫌疑的主角送上了學校法庭。當時周圍所有的人都喊著主角有罪,連老師都要讓主角當場道歉。主角感到很痛苦,就在主角走向那個被偷的學生——御劍面前要道歉的時候,「既然是法庭,那就需要證據。其他人都安靜下來!你們連這都不知道,你們這些外行」這是御劍的聲音,矢張也幫主角說話。老師權衡了後,就此結束了這次審判。
事後得知御劍要做一個象他父親一樣的辯護律師。但他完全變了,他不肯見主角。主角因此做一個辯護律師,以求在法庭上見他,替他排解痛苦。
前往管理員小屋,調查電視機上的金庫,會發現了一封信:向御劍復仇,這是最後的機會。讓你人生破滅的兩個男人,只有現在才能報仇。而且信上寫著今天法庭上讓主角為難的方法。看來管理員是被人指示的,將此信作為法庭記錄。回到留置所把金庫中信給御劍看,他懷疑那老頭就是灰根高太郎。「DL6號事件」後,高太郎神智不清,所以被判無罪。接著御劍也說出了自己的惡夢——「DL6號事件」:電梯里空氣越來越少,為空氣而爭斗。這時我撿到了身邊的手槍……
回到星影法律事務所,得知御劍父親很反對豪的做法。另外,有可能當時真宵的母親得到的信息是錯誤的。把金庫中的信給星影看,主角認為這信是狩魔豪寫的。又得知15年前,豪和御劍父親的較量,雖然豪贏了,但是御劍父親揭發豪使用不正當手段得到證據,而使豪受到了處罰,將豪的完美形象破壞。在警察署資料室調查拉開著的抽屜,「DL6號事件」的資料已經被豪拿走。將金庫中的信給他看,他竟然搶走了信並要放火燒掉。
豪走後,主角發現留下的「DL6號事件」的彈殼,這是打中御劍父親的子彈彈殼。
最終日的開庭,管理人老頭上庭作出證言。
之後主角對證言的第3、第4、第5句進行尋問,指出老頭就是灰根高太郎。但由於老頭碰到過化學品而無法以指紋鑒定身份。主角決定尋問八哥鳥(もちろんする)!八哥的證言只有兩句。主角對「オハヨー、オハヨー」進行尋問:名字叫什麼(お名前は)?
這名字和事件當然有關系(もちろんある)。把「DL6號事件。資料」拿出來並指出,在資料的「容疑者のデータ」部分可以看到高太郎的未婚妻自殺而死,未婚妻的名字和八哥鳥的名字一模一樣。但是這被認為有巧合的可能。所以只能第二次對「オハヨー、オハヨー」尋問:金庫の番號は(金庫的密碼是多少)?
主角再選擇:カンケイある(這密碼和管理人的身份當然有關系)。拿出「DL6號事件。資料」,和密碼有關系的就是:事件概要。密碼就是事發日期。
因為有兩個偶然,所以就不再是巧合,法官宣布老頭上庭。
老頭一改頹廢的風格,承認自己就是高太郎,而且也不否認是他殺了被害人。
老頭:15年前,雖然我沒有罪,但是辯護人把我說成是神經錯亂,才無罪的。他根本就不相信我是無罪的。工作、未婚妻、社會地位……什麼都沒有了。15年後的今天,我收到了一封信和一把手槍。裡面寫著詳細的計劃。誰寫給我的並不重要,15年後的現在能得到這樣的機會才是關鍵。有些話我不能說,你們問御劍吧,反正被害人是我殺的。
御劍上庭,法官宣判他無罪釋放。
審理結束,但御劍提出異議,希望審理「DL6號事件」。
主角無論作出什麼選擇都無法阻止御劍。
御劍:……這15年裡……我被一個「夢」一直困擾著。……那隻是夢……我對自己這樣說著。但是,那並不是夢。灰根高太郎不是罪犯。從射擊的距離來看,父親也不是自殺。是的,我什麼都明白了。犯人……就是我自己!法官大人,我在這里認罪。而且「DL6號事件」的時效還沒有超過。
法庭上下一片喧嘩。法官決定休庭。
主角表示不相信他的夢,並且要證明他的夢只是一個夢,而不是事實。
休息後,御劍作出證言。
之後主角對第6句展開尋問,御劍說只有一下槍聲,和可怕的慘叫。尋問第7句後,針對第6句話拿出「DL6號事件。寫真」,然後指著電梯玻璃上的另一個彈痕進行說明並表示這和事件有關(ある)。接著拿出「DL6號事件。資料」中的被害者のデータ,說明當時記載著開了兩槍。但因為當時找不到另一個彈殼,而懷疑是否只開了一槍,進而要判決御劍有罪。主角自然提出異議,這時所長的聲音出現,告訴主角另一顆彈殼一定被人拿走了。所以主角表示是犯人拿走了彈殼,不過也沒有必要尋找了(必要は別にない)。在主角想不出子彈去了哪裡時,所長的聲音再次響起:提出不得不拿走彈殼的理由,用一種「逆轉」的思維方式……原來另一顆子彈是射中了犯人,在犯人體內,所以自然找不到。
主角設想:在御劍扔槍的時候,槍走火,並打中了電梯窗戶外的犯人,然後犯人進電梯,殺害了御劍父親。但是這設想沒有立足點,這時想起了星影說過,豪在那事件後休假了幾個月,那是史無前例的。所以主角立刻說出:豪就是最大的嫌疑犯。
這時候主角想傳喚醫生,但御劍認為像豪那樣的人是不會去做手術而留下任何把柄在別人手裡的。但主角提到外行人是不可能自己把子彈取出來的,所以主角說有證據(證據品を提示)。主角拿出了金屬探知機,要用這個來探測他的身上的彈殼!此時豪渾身是汗,但法官允許主角使用。雖然探測出來了,但是豪否認這個傷和事件有關。主角就拿出「DL6號事件の彈丸」,指出子彈的線條痕和豪體內的如果相同,那就說明是同一把槍射出的子彈。這時豪發怒了,御劍突然覺得這叫聲和當時聽到的慘叫聲一模一樣……
15年前……豪因為被御劍父親抓住了尾巴而被處罰。當天豪從資料室出來,正好停電,他摸黑來到了電梯前。按了電梯卻沒有反應,這時候一聲槍響,打中了豪的右肩。這時電力恢復,他走進電梯,看到已經昏迷的三人和地上的手槍,他知道這都是命運的安排……
法官:我好象從迷宮中剛走出來的感覺。15年的時間里,御劍你一直是清白的,那隻不過是你的一個惡夢而已。我宣布你無罪釋放!
閉庭後,休息室中,大家都聚集到了一起。矢張給了御劍一個信封作為禮物,裡面裝著3800日元……研究員讓大家站好,拍了一張集體照。
忙了一天,主角回到律師事務所,看見一封信,是真宵寫給主角的:再見了,成步堂君。昨天的你真的是表現得很出色。我覺得自己作為一個靈媒師,還不能獨當一面。我也想過要幫助御劍,但你做到了,我卻什麼都不行。所以我想再度外出修行。我怕看到你之後什麼都說不出來,所以我留給你這封信。再見了……
主角連忙趕向車站,正好碰到了真宵,主角用「DL6號事件の彈丸」告訴她,辯護成功是她的功勞。
真宵帶著微笑踏上了修行的旅程……
主角:自此,我的故事就告一段落了。向新手辯護律師的自己告別。現在我會翻開新的一頁,創造一個嶄新的故事。當御劍說我是外行的時候,也許我不太會說話,但是我還是會……異議あり!!!
Ⅶ 逆轉裁判綾里真宵死了嗎沒和主角在一起嗎
她姐姐死了 真宵沒死 成步堂和真宵官方沒給出明確結局
Ⅷ 《逆轉裁判1》的第4章《逆轉然後再見》那裡,小船上的那個男人的死,真正的殺人兇手是誰
兇手:灰根高太郎(DL6事件中的嫌疑人,當時是庭警,現在是葫蘆湖船屋的管理員。回因生倉雪夫之辯答護而在DL6事件中得到無罪判決)
共犯:狩魔豪(本案檢控官,也是DL6事件的檢控官,給灰根高太郎寫了一封信,那封信縱使灰根高太郎起了復仇之心,殺害了生倉雪夫)
動機:1,DL6號事件中,綾里真宵的母親綾里舞子對御劍信做了靈媒,御劍信以為是自己的兒子手中的槍走火殺了自己(其實是狩魔豪殺的),便做了偽證,說是灰根高太郎殺的。灰根高太郎便對御劍家心懷不滿,因此意圖把殺人罪名推到御劍憐侍身上。
2,DL6事件中,辯護律師生倉雪夫主張灰根高太郎在殺人時精神錯亂於法庭上獲得立證(其實那是偽證,跟狩魔豪捏造證據一樣)。使裁判長下達無罪判決。但是,殺人罪名還是被蓋在了灰根高太郎身上。因此,當地對他的評價都是惡評,使他在社會上無立足之地。甚至他的未婚妻小百合也因為受不了「自己心愛的人是個殺人犯」這一點而上吊自殺。因此,灰根高太郎在那時對生倉雪夫那時可謂是充滿了恨意。
以上,有問題還請追問。順便求採納。
Ⅸ 如何看待《逆轉裁判6》綾里真宵的回歸
咳咳,作為真宵廚,根本淡定不下來。很久以前聽到逆轉裁判動畫化的消息時,我的第一個念頭就是「動畫化真宵一定是女主,真宵是女主人氣就會再高,然後卡表就會讓真宵回到游戲正傳里。」然後前段時間,逆轉6的消息放出,宣傳圖里沒有真宵,pv里沒有真宵,實際上我已經絕望了,就再沒有關注。結果今天突然被提醒,上網一查,打開那個視頻。視頻還沒看到那裡,我實際上整個人已經快要爆炸了,身子一直在抖,一隻手捂住嘴,甚至從喉嚨里發出迷之聲音。然後她從花瓣里出現。她說「好久不見呢,成步堂君。」我鼻子一酸,似乎眼淚「嗖」的一下就出來了。然後我傻笑著看到她雙手合十,她側身向上看,她站在助手席上鼓勵成步堂。這些動作好像和以前一樣,好像又有那麼一點不一樣。是啦,十九歲的真宵長大了,我好像也長大了一點。
Ⅹ 為什麼逆轉裁判4里沒有綾里真宵了
成步堂住院的時候,說有個女孩子給他送來了大將軍的影碟,可能說的就是真宵吧。。
還有,拉麵大叔說的副所長MS也是真宵吧~~
可見,真宵其實並沒有失蹤。
到是春美和綾美才是真的失蹤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