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逆轉裁判出了幾部了.
現在已經復除了4部:
第1、制2、3部在GBA上,主人公為成步堂龍一
第4部在NDS上,主人公為王泥喜法介
第5部《逆轉檢事》官方公布的發售時間為09年5月28日,主人公為歷代第二男主角御劍憐侍,目前試玩漢化版已經發布
② 逆轉裁判2的攻略
《逆轉裁判》的故事,成步堂開始成長為一個成熟的律師,以「逆轉」的思維打破傳統的思維定向,並運用到法庭辯論中。
這就是CAPCOM的這款新型的法庭辯論AVG——逆轉裁判。
逆轉裁判2:第二章-逆轉姐妹
步驟1:調查屍體
這天,又有一個女孩被殺了,這次的案發地是在律師事務所。
隨後男主開始了調查。首先,在第一張圖裡面什麼也沒有,直接點擊下方的移動進入所長室。
1、使用字條指證第一句。
2、任意選擇,得到「千尋的筆錄」。
最後,選擇「千尋的筆錄」即可完成庭審。
③ 逆轉裁判2,3與4的關系
逆轉三部曲是成步堂為主角,逆4的故事發生在逆3的七年後。
另外LZ可以試試GBA版的回三部曲,有漢化版;以及答DS上的《逆轉裁判-復甦的逆轉》(逆1的移植,新增一章,文本漢化,圖片未漢化,如果玩過GBA版可以下載存檔直接玩最後一章)
④ 逆轉裁判2第二話還有不明白的地方 不好意思~
這一點在游戲中交代不完全,貌似有點牽強(不這樣就發現不了疑點了)但是仔細想還是可以講得通的,葉中未實(樣子是葉中長閑)用葯物將真宵放倒,然後就照那個大夫猛捅數刀,又要把真宵藏到箱子里,這些過程真宵的衣服肯定會沾上血跡,給真宵換上兇手的衣服後,她原來的衣服就必須拿去燒掉,而鑰匙就在她原來的衣服中(這點游戲中交代了),焚化爐的證據剛開始沒有,是後來出現的,所以應該是美紀子在眾人回來後的某時趁人不注意時燒的。
⑤ 逆轉裁判2 第2話的問題
根本不能證明有第三者,只能選第2個,然後證物選黑鑰匙,就行了(選了第一個也沒事,隨便選一個證物,裁判長會讓你重新選擇選項,這時選第2個就行了)
⑥ 有關逆轉裁判2第二章的疑惑
法官:怎麼樣?辯護人。如果辯方的立場改成「正當防衛」,我們就繼續聽陳述,這是被告最後的機會。
成步堂:(改成「正當防衛」的話,即是說認可「殺人」的事實!今後真宵就將一生背負殺人者的罪名,絕不可以!)
網上找的翻譯有可能不太准確,但大致是那個意思,明顯可以看出來原來如此君是想讓真宵徹底擺脫殺人嫌疑,如果說靈媒狀態下開脫或許能達成無罪判決,但真宵可能會一度背上在靈媒中殺人的黑鍋導致一蹶不振,而且本身第二章劇情後面你也能知道紀美子想要達成的目的,如果這樣做也順了她的意(主要是人氣那麼高的元氣系少女角色這么搞銷量不得分分鍾暴死啊)
⑦ 逆轉裁判2的第二話,那個要調查什麼
2 裡面的調查....嗯 是哪一個劇情額 不記得了- -...
如果是那個調查那個偷拍的攝像頭的話在 左邊最大那隻熊的眼睛裡
⑧ 逆轉裁判2 失去的逆轉
是直接出示的證物嗎?不是威懾?
在這里不是要出示證物,而是出示人物,就是切換到人物列表,然後把零木的資料指證出來
⑨ 逆轉裁判2第二話劇情問題
燒了的那件不是真宵的,是那個護士兇手自己的,被害人射出的子彈沒有打中長閑,而打中的是被裝進箱子的真宵!
過程是這樣的:剛開始真宵睡著了,被那個兇手護士裝進了箱子里,然後兇手捅了被害人一刀,但是他沒死,反而掏出來槍,打長閑!樓上的說的不對,長閑只打了第二槍,第一槍是被害人打的!被害人射出的第一顆子彈打到了箱子上,因為他快死了,所以打偏了,但萬幸的是沒打中人,只在真宵衣服上留下了彈孔,後來成步唐他們進去了,看到的是那個兇手。這時那個歐巴桑讓他們去打電話,很顯然,槍和刀子上的指紋在這時就可以解釋了,因為那個歐巴桑跟兇手是一夥的,說以有充足的時間完成一切!包括偽造指紋,放回箱子,和燒衣服!
⑩ 《逆轉裁判2》的第二話「再會,然後逆轉」。
以下是第二章的攻略,你寫的不詳細啊,都不知道是哪段的證詞,只能你自己找了~~~
再會,然後逆轉
偵探
倉院之里
1全部交談
2真霄走掉
對面之間
1全部交談
走廊
1任選(「夏實」)
四. 修驗者之間
1. 觸發事件
2. 任選
五. 修驗者之間
1. 觸發事件
六. 對面之間
1. 系鋸出現
2. 全部交談
七. 倉院之里
1. 觸發事件,引出新選項
2. 交談「注意到的事情」
3. 夏實走掉
八. 起居室
1. 葉中長閑出現
2. 全部交談,引出新選項
3. 交談「關於被害者」
九. 修驗者之間
1. 觸發事件
一〇. 拘留所
1. 交談「關於靈媒」
2. 交談「關於案件」,引出新選項
3. 交談「夢」
4. 得到《真霄的勾玉》
一一.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1. 得道《新聞報道1》
一二. 對面之間
1. 調查屏風,得到《屏風》
2. 全部交談
3. 紀美子走掉
一三. 起居室
1. 交談「關於被害者」
一四. 走廊
1. 遇見春美
2. 指證《真霄的勾玉》
3. 交談「手上拿的東西」——任選——得到「黑鑰匙」
4. 交談「關於春美」
5. 給勾玉施加靈力
一五. 修驗者之間
1. 指證《新聞報道1》,得到《新聞報道2》
2. 交談「關於審理」,引出新選項
3. 交談「2代」
一六. 起居室
1. 交談「關於被害者」——精神枷鎖
2. 指證《真霄的勾玉》——選《新聞報道2》——解除成功
3. 交談「關於被害者」
一七. 倉院之里
1. 春美離開
一八. 拘留所
1. 交談「完全無罪」
2. 交談「明天的線索」
3. 指證「黑鑰匙」
第一回 法庭 前編
一. 系鋸刑警的證言
1. 關於被害者的死因 共5句
①. 威懾第1句
②. 威懾第2句
③. 威懾第3句
④. 威懾第5句
⑤. 得到《手槍》、《刀》
⑥. 任選(「完全無罪」)
2. 證明真霄罪行的證據 共4句
①. 威懾第3句
②. 選「繼續深究」
③. 選「有問題」
④. 指出右邊袖子上的彈孔
⑤. 用《真霄的服裝》指證第4句
3. 推測的案發經過 共5句
①. 用《真霄的服裝》指證第4句
②. 選「這說不通」
③. 選「屏風」
④. 指出「被」字和紅點之間連線靠近紅點處
⑤. 任選(「有很大區別」)
第一回 法庭 後編
一. 大澤木夏實的證言
1. 關於案發當日 共5句
①. 威懾第1~3句
②. 威懾第4句
③. 選「進一步威懾」
④. 威懾第5句
⑤. 選「屏風背後呢?」
⑥. 裁判長阻止
⑦. 選「沒有證據」
2. 關於案發當日 2 共4句
①. 威懾第4句
②. 任選(「交給審判長」)
③. 得到《夏實的照片2》
④. 任選(「放棄」)
⑤. 選「能夠立證」
⑥. 指出右邊袖筒
⑦. 選「開槍的是其他人」
⑧. 選「真霄離開了那間屋子」
⑨. 選「黑鑰匙」
第二回 偵探
一. 倉院之里
1. 指證《黑鑰匙》
2. 交談「關於兇手」,引出新選項
3. 交談「春美的不在場證明」,看見精神枷鎖
二. 對面之間
1. 交談「關於掌門」,了解凌里舞子
2. 交談「修行者的修行」
三. 走廊
1. 交談「關於罐子」
2. 調查焚化爐,得到《布頭》
3. 調查罐子,得到《倉院之罐》
四. 拘留所
1. 交談「春美的不在場證明」,引出新選項
2. 交談「球」
五. 起居室
1. 調查球,得到《春美的球》
2. 調查衣服箱,得到《衣物箱》
六. 修驗者之間
1. 指證《真霄的勾玉》
①. 指出走廊
②. 選《春美的球》
③. 選《倉院之罐》
④. 選《凌里供子》,解除成功
2. 交談「春美的不在場證明」,選項更新
3. 交談「關於罐子」
七. 倉院之里
1. 交談「今天的審判」,任選(「不可原諒」)
2. 指證《葉中長閑》,引出新選項
3. 交談「長閑的情報」,得到崛田診所地址
八. 崛田診所
1. 指證《律師徽章》
2. 交談「關於長閑」,引出新選項
3. 交談「關於手術」,得到《駕照用照片》
4. 交談「關於事故」,得到《新聞報道2》
九. 走廊
1. 交談「關於案件」,引出新選項
2. 交談「交通事故」,看見精神枷鎖
3. 指證《真霄的勾玉》
①. 選《葉中長閑》
②. 選《新聞報道2》
③. 選《駕照用照片》
④. 選《葉中未實》,解除成功
4. 交談「交通事故」
5. 交談「關於霧崎醫生」
一〇. 拘留所
1. 交談「關於兇手」
2. 指證《真霄的勾玉》
①. 選《凌里紀美子》
②. 選《黑鑰匙》
③. 選《布頭》
④. 選《葉中長閑》,解除成功
3. 交談「關於兇手」
第二回 法庭 前編
一. 紀美子的證言
1. 真霄逃走 共6句
①. 威懾第2句——選「放棄算了」
②. 威懾第3句——選「放棄算了」
③. 威懾第4句
④. 威懾第6句——選「放棄算了」
二. 葉中長閑的證言
1. 案發之後目擊到的情況 共5句
①. 威懾第4句
②. 選「繼續深究」
③. 選「當然重要」——證言更新
④. 用《夏實的照片2》指證第4句
2. 案發之後目擊到的情況 2 共4句
①. 威懾第3句
②. 威懾第4句
③. 選「去現場的途中」
④. 選「繼續深究」
⑤. 選「當然重要」——證言追加
⑥. 用《凌里春美》指證第5句
⑦. 選《倉院之罐》
⑧. 選「有問題」
⑨. 選「剛才的證言」
⑩. 指出對面之間
⑪. 指出屏風後面
⑫. 選《衣服箱》
⑬. 選「提出證據」
⑭. 選《屏風》或《衣服箱》
⑮. 選「的確做不到」
⑯. 選《凌里紀美子》
⑰. 選《葉中未實》
⑱. 選「當然可以」
第二回 法庭 後編
一. 葉中長閑的證言
1. 1年前的交通事故 共6句
①. 威懾第3句
②. 選「繼續深究」——證言追加
③. 用《駕照用照片》指證第7句
2. 沒有代替姐姐開車的理由 共5句
①. 威懾第3句
②. 選「繼續深究」——證言更新
③. 用《新聞報道2》指證第3句
④. 選「姐姐未實」
⑤. 指證《葉中未實》
⑥. 指證《新聞報道1》
二. 庭審後
1. 指證《凌里春美》綾里貴美子協同犯罪的理由:綾里春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