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裁判員能由公務員擔任嗎
裁判員能由公務員擔任,只要有裁判員資格證書,
第一條 為保證體育競賽公平、公正、有序進行,規范體育競賽裁判員資格認證、培訓、考核、注冊、選派、處罰等監督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體育競賽裁判員(以下簡稱裁判員)實行分級認證、分級注冊、分級管理。
第三條 國家體育總局(以下簡稱體育總局)對在我國(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正式開展的體育運動項目裁判員的管理工作進行監管。各級政府體育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相應等級裁判員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全國單項體育協會(以下簡稱全國單項協會)、省、自治區、直轄市各級地方單項體育協會(以下簡稱地方單項協會)負責本項目、本地區相應技術等級裁判員的資格認證、培訓、考核、注冊、選派、處罰等(以下簡稱技術等級認證)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各體育運動項目裁判員的技術等級分為國家級、一級、二級、三級。獲得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有關裁判技術等級認證者,統稱為國際級裁判員。
第六條 全國單項協會負責本項目我國國際級裁判員注冊和日常管理工作,並對我國國際級裁判員在國內舉辦的體育競賽中的執裁工作進行監管。國際單項體育組織對所屬國際級裁判管理有其他規定的按其規定辦理。
第七條全國單項協會負責對本項目各級裁判員的技術等級認證等工作的管理,具體負責對本項目的國家級裁判員進行技術等級認證等管理工作,負責對本項目一級(含)以下裁判員的技術等級認證等工作進行管理和業務指導。
裁判員:職責和權力
1、裁判員有權對不論發生在界線內或界線外包括記錄台、球隊席以及緊靠線後的區域所發生的對規則的違犯作出宣判。
2、當發生一起違犯規則、一節結束或裁判員發現有必要中斷比賽時,裁判員應鳴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籃、一次成功的罰球之後或當球成活球時,裁判員不應鳴哨。
3、當判定身體接觸或違例時,裁判員應在每一個實例中注重和考慮下列基本原則:
·規則的精神和意圖以及堅持比賽完整的需要。
·運用「有利/無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員不應企圖靠不必要地打斷比賽的流暢來處罰附帶的身體接觸,況且這樣的接觸沒有給有責任的隊員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對方隊員於不利。
·在每場比賽中運用常識的一致性,要記住有關隊員的能力以及他們在比賽中的態度和行為。
·在比賽控制和比賽流暢之間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對於參與者們正想做什麼以及宣判什麼對比賽時正確的,要有一種「感覺」。
4、如果其中一隊提出抗議,主裁判員(技術代表,如果到場)應在比賽時間結束後的1小時內向競賽的組織部門報告該抗議。
5、如果一位裁判員受傷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發生的5分鍾內還不能繼續執行職責,比賽應繼續。除有可能以有資格的替補隊員更換受傷的裁判員外,另一位裁判員應單獨執裁直到比賽結束。在與技術代表商議之後,另一裁判員將決定此可能的更換。
6、對所有的國際比賽,如果有必要用口語使宣判清楚,則應適用英語處理。
7、每一裁判員有權在他的職責范圍內做出宣判,但無權不顧或質問另一裁判員做出的宣判。
常見的動作:
1、得一分——單手食指伸出(與地面垂直),與眼睛同一高度(身高低於170CM,建議手舉高點擺到175CM的位置),停留1~2秒(以便讓記錄台、球隊、觀眾清楚是多少分),接著手的腕部帶動食指向下彎曲。
2、得二分——單手食指與中指伸出,與眼同高,停留1~2秒,接著接著手的腕部帶動食指與中指向下彎曲。
3、三分試投(不是得分,是投籃隊員正在三分投籃區域做三分的投籃嘗試)——單手過頭頂伸直手臂舉向空中,拇指、食指、中指展開。
此手勢自投籃隊員作三分試投時,追蹤裁判立即作出,一直保持到球觸及籃圈但不中籃可以放下,或沒有辦法中籃的三分試投也可以放下。當4區的三分低位區有三分試投,前導裁判必須以此手勢提示追蹤裁判有三分試投,而追蹤裁判必須重復此手勢以確認三分試投的有效性,當追蹤裁判舉起手勢確認,前導裁判才能放下他的手勢。
4、三分投籃成功——兩個手全高舉過頭頂(伸直手臂),每個手伸出拇指、食指、中指表示。
此手勢必須由追蹤裁判作出,也只有追蹤裁判才有權力作出,前導裁判不得做此手勢。除非前導裁判宣判了防守隊員對投三分隊員的犯規,而三分中籃時,此手勢才由前導裁判作出並確認三分投籃是否有效。
5、取消得分或取消比賽——雙手(手掌)在胸前作交叉狀(剪刀狀)交叉一次。
比賽中常見的國際裁判員有激情的表演,比如A1運球結束連跑一步、二步、三步投籃,接著投籃球進,裁判員馬上鳴哨投籃得分不算,並非常誇張地用兩手掌在胸前交叉、交叉再交叉,以此特別強調得分無效(記住:裁判員的手勢比語言更有力!)。
阻擋:犯規鳴笛後,雙手叉腰,這樣來回幾次。
打手:犯規鳴笛後,左手成90度,右手拍打左手一下。
推人:犯規鳴笛後,雙手作同樣的前後推動,2至3次。
走步:犯規鳴笛後,雙手握拳,前後滾動3至5次。
雙帶:犯規鳴笛後,雙手手掌張開,上下排動3至5次。
暫停:雙手手掌做同樣90度向上肩碰,1至2次。
㈡ 29屆奧運會裁判員是不是全部由中國裁判員擔任
怎麼可能全是中國的,全部是國際奧委會里的裁判,各個國家的都有.
㈢ 田徑裁判員應該具備哪些條件
田徑來裁判員應該具備的條件源:
1、思想作風正派,公信力強;
2、在中國田協注冊的田徑國家級裁判員;
3、年齡在60周歲以下。
4、具有決策能力。即對判斷的結果作出最終裁決。
5、具有操作能力。即根據最終決定.以吹哨或打手勢的方式作出反應。
(3)任裁判員擴展閱讀:
首先作為應該田徑裁判員,應該具備相應的職業道德,做到公正無私,保證每場比賽的公平進行。並且應具有認真負責的態度,保證裁判工作的順利運行,准確的記錄運動員記錄時間。
裁判員要有高度的組織紀律性,高度的組織紀律性是全體裁判員隊伍必須具備的條件。而整體性是做好裁判工作的重要保證。保證裁判員在賽場上的入場、退場和工作中的協調一致性,以及在裁判在工作過程中的儀表姿態,都要能體現裁判隊伍高度的組織紀律性和良好的精神面貌。
必須公正無私,保證運動員競賽條件都是均等的,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是裁判員的基本素質,它不僅能保證裁判工作的順利進行而且還可以為運動員創造好成績創造條件。
㈣ 體育比賽裁判員應具備什麼條件
體育比賽的裁判員,應該具備以下條件:①有高尚的道德品質,作風正派,堅持原則,公正無私,嚴肅認真,對所有運動員一視同仁。②精通本項比賽的規程和規則,善於把規則精神運用到比賽中去。了解本專項當今世界的技術、戰術發展趨勢,不斷進行觀念和知識的更新,以提高裁判水平。③謙虛謹慎,虛心聽取不同意見,善於向別人學習,尊重他人,團結協作。④有嚴格的組織紀律觀念。⑤有健康
㈤ 報考田徑二級裁判員需要什麼條件
1、熱愛田徑運動和田徑裁判工作;
2、身體健康,年齡20至55周歲,具備高中以上學歷;
3、任三級裁判員滿1年,或在縣級及以上田徑比賽擔任裁判2次及以上,能夠掌握和正確運用田徑竟賽規則和裁判法;
4、學員需准備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學歷證明復印件1份、免冠小2寸彩色近照3張、田徑三級裁判員證書或縣級及以上田徑比賽裁判經歷證明(秩序冊或主辦單位證明)。
(5)任裁判員擴展閱讀
各級裁判員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1、自覺遵守有關紀律和規定,廉潔自律,公正、公平執法;
2、主動學習研究並熟練掌握運用本項目競賽規則和裁判法;
3、主動參加培訓,並服從和指導培訓其他裁判員;
4、主動承擔並參加各類裁判工作,主動配合有關部門組織相關情況調查。
5、主動服從管理,並參加相應技術等級裁判員的注冊。
㈥ 裁判員的職責和權力有哪些動作怎麼做
裁判員:職責和權力
1、裁判員有權對不論發生在界線內或界線外包括記錄台、球隊席以及緊靠線後的區域所發生的對規則的違犯作出宣判。
2、當發生一起違犯規則、一節結束或裁判員發現有必要中斷比賽時,裁判員應鳴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籃、一次成功的罰球之後或當球成活球時,裁判員不應鳴哨。
3、當判定身體接觸或違例時,裁判員應在每一個實例中注重和考慮下列基本原則:
·規則的精神和意圖以及堅持比賽完整的需要。
·運用「有利/無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員不應企圖靠不必要地打斷比賽的流暢來處罰附帶的身體接觸,況且這樣的接觸沒有給有責任的隊員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對方隊員於不利。
·在每場比賽中運用常識的一致性,要記住有關隊員的能力以及他們在比賽中的態度和行為。
·在比賽控制和比賽流暢之間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對於參與者們正想做什麼以及宣判什麼對比賽時正確的,要有一種「感覺」。
4、如果其中一隊提出抗議,主裁判員(技術代表,如果到場)應在比賽時間結束後的1小時內向競賽的組織部門報告該抗議。
5、如果一位裁判員受傷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發生的5分鍾內還不能繼續執行職責,比賽應繼續。除有可能以有資格的替補隊員更換受傷的裁判員外,另一位裁判員應單獨執裁直到比賽結束。在與技術代表商議之後,另一裁判員將決定此可能的更換。
6、對所有的國際比賽,如果有必要用口語使宣判清楚,則應適用英語處理。
7、每一裁判員有權在他的職責范圍內做出宣判,但無權不顧或質問另一裁判員做出的宣判。
常見的動作:
1、得一分——單手食指伸出(與地面垂直),與眼睛同一高度(身高低於170CM,建議手舉高點擺到175CM的位置),停留1~2秒(以便讓記錄台、球隊、觀眾清楚是多少分),接著手的腕部帶動食指向下彎曲。
2、得二分——單手食指與中指伸出,與眼同高,停留1~2秒,接著接著手的腕部帶動食指與中指向下彎曲。
3、三分試投(不是得分,是投籃隊員正在三分投籃區域做三分的投籃嘗試)——單手過頭頂伸直手臂舉向空中,拇指、食指、中指展開。
此手勢自投籃隊員作三分試投時,追蹤裁判立即作出,一直保持到球觸及籃圈但不中籃可以放下,或沒有辦法中籃的三分試投也可以放下。當4區的三分低位區有三分試投,前導裁判必須以此手勢提示追蹤裁判有三分試投,而追蹤裁判必須重復此手勢以確認三分試投的有效性,當追蹤裁判舉起手勢確認,前導裁判才能放下他的手勢。
4、三分投籃成功——兩個手全高舉過頭頂(伸直手臂),每個手伸出拇指、食指、中指表示。
此手勢必須由追蹤裁判作出,也只有追蹤裁判才有權力作出,前導裁判不得做此手勢。除非前導裁判宣判了防守隊員對投三分隊員的犯規,而三分中籃時,此手勢才由前導裁判作出並確認三分投籃是否有效。
5、取消得分或取消比賽——雙手(手掌)在胸前作交叉狀(剪刀狀)交叉一次。
比賽中常見的國際裁判員有激情的表演,比如A1運球結束連跑一步、二步、三步投籃,接著投籃球進,裁判員馬上鳴哨投籃得分不算,並非常誇張地用兩手掌在胸前交叉、交叉再交叉,以此特別強調得分無效(記住:裁判員的手勢比語言更有力!)。
阻擋:犯規鳴笛後,雙手叉腰,這樣來回幾次。
打手:犯規鳴笛後,左手成90度,右手拍打左手一下。
推人:犯規鳴笛後,雙手作同樣的前後推動,2至3次。
走步:犯規鳴笛後,雙手握拳,前後滾動3至5次。
雙帶:犯規鳴笛後,雙手手掌張開,上下排動3至5次。
暫停:雙手手掌做同樣90度向上肩碰,1至2次。
㈦ NBA裁判員名單
nba十大裁判:
第10位: 迪·坎特納 在1997賽季,迪·坎特納成為執法NBA常規賽的第一個職業女裁判。從1997年10月31日首次亮相NBA賽場至今,帕爾默執法NBA已經接近十年。到目前為止,她執法場次超過400場,還曾在2003全明星賽和2006季後賽中粉墨登場。
第9位: 伯尼.弗耶 他在NBA吹了26個賽季的比賽,1618場常規賽,213場季後賽,11場總決賽 2008年退休。
第8位:貝內特·薩爾瓦托 他在NBA聯盟吹了24個賽季 常規賽次超過了超過1300場,季後賽128場,總決賽16場。
第7位:羅恩·奧萊夏克 他在聯盟執哨23個賽季 常規賽吹了1300多場次,季後賽超過120場,總決賽13場 這位裁判界的「淡定哥」一連好幾年都不吹一次技術犯規。「我干嗎要吹技術犯規?」他反問道,「如果我能和球員或教練心平氣和地溝通,這樣不是更好嗎?我可不願意把技術犯規當成一種武器。」
第6位: Tony Brothers 他在NBA執哨了25個賽季,常規賽有1300多場 季後賽140多場 總決賽11場
第5位:肯-莫爾 在NBA執哨了27年,常規賽有1687場,季後賽231場,總決賽26場,他執法犀利,公正嚴明。不畏懼聯盟巨星的挑釁!
第4位:丹·克勞福德 他在NBA的哨齡有26個賽季,常規賽場次超過1600多場,季後賽場次也有224場,總決賽場次27場,他已經上了馬刺隊球迷論壇的「裁判黑名單」只要他執哨韋德的比賽,韋德有百分之七十多獲勝!看樣他對韋德情有獨鍾,不過不妨礙他成為NBA名哨
第3位: 斯蒂夫·賈維 賈維在聯盟吹了22個賽季哨,常規賽超過1300場,季後賽超過170場,總決賽21場!他執法風格強硬,他在聯盟中素有「T先生」綽號。他在場上以其果斷而精確的判罰著稱,執法過的重要場次不計其數,他在過去15年間始終被公認為聯盟內最出色的裁判之一。他也出現在馬刺球迷論壇的「裁判黑名單」里
第2位:"光頭"喬·克勞福德 常規賽超過2200場,季後賽246場,總決賽48場。1977年正式成為NBA裁判,從事裁判職業36年。他保持了NBA裁判執法季後賽和總決賽的紀錄。讓他最出名的是2007吹「鄧肯技術犯規」!
第1位:相信大家都知道,他是"迪克·巴維塔老爺子 1939年出生的迪克·巴維塔依然活躍在NBA賽場上,他的身後已經留下了一個個讓所有人都難以忘懷的傳奇。自從1975年成為NBA裁判,巴維塔從未缺席NBA為他指派的任何一場比賽。他連續執法場次已經超過2400場。從兩年前起,這位乾瘦、結實的老人每一次出場都在刷新NBA裁判執法場次的紀錄,季後賽他也執法了220多場,總決賽也有30多場!讓我們向巴維塔老爺爺致以崇高的敬意!
㈧ 足球裁判員分哪些等級
根據《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第五條可知足球裁判員分國際級、國家級、一級、二級、三級。獲得國際單項體育組織有關裁判技術等級認證者,統稱為國際級裁判員。
各級裁判員等級認證(報考)條件:
《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國家體育總局第21號令)》
第十七條 三級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標准:年滿18周歲中國公民,具備高中以上學歷,能夠掌握和運用本項目競賽規則和裁判法,經培訓並考核合格者。
第十八條 二級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標准:具有一定的裁判工作經驗;任本項目三級裁判員滿一定年限,能夠掌握和正確運用本項目競賽規則和裁判法,經培訓並考核合格者。
第十九條 一級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標准:具備擔任省級體育競賽裁判員的經歷,任本項目二級裁判員滿一定年限,能夠掌握和准確運用本項目競賽規則和裁判法,經培訓並考核合格者。
第二十條 國家級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標准:具有較高的裁判理論水平和執裁全國性體育競賽經驗,能夠獨立組織和執裁本項目競賽的裁判工作;任本項目一級裁判員滿一定年限,經全國單項協會培訓並考核合格者。
(8)任裁判員擴展閱讀
《體育競賽裁判員管理辦法》
第十六條 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考核內容分別為:競賽規則、裁判法和臨場執裁考核和職業道德的考察。晉升國家級裁判員應當加試英語或該運動項目的國際工作語言,作為資格認證的參考。根據各運動項目裁判工作的需要,晉升國家級、一級裁判員的技術等級認證可增加專項體能的考核內容。
第二十二條 各級、各類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的單位,不得跨地區、跨部門、跨運動項目認證裁判員技術等級。裁判員由於工作調動,可持本人注冊證明和裁判員證書到所在地方相應的注冊單位申請變更注冊單位。國家級裁判員變更注冊單位,應當報全國單項協會備案。
第二十三條 各全國單項協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體育主管部門或同級地方單項協會可根據本項目、本地區開展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的條件,組織一級(含)以下的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等工作。
第二十四條 各級裁判員資格認證單位應當至少每兩年舉辦一次裁判員技術等級認證考核。合格者授予相應的裁判員技術等級稱號。
第二十五條 不符合裁判員資格認證條件的各級體育主管部門或各級單項協會不得對相應等級的裁判員進行技術等級認證等工作。
第二十六條 各全國單項協會應當統一製作並發放本項目各技術等級裁判員證書。
第二十七條 對各等級裁判員進行技術等級認證,不得收取費用。
㈨ 裁判員是干什麼的
裁判,是體育比賽中負責維持賽場秩序,執行比賽規則的職位或人物。許多國際比賽中的裁判必須從比賽雙方的國家以外的第三國中選出,以示獨立、公正和無利益沖突。足球裁判由於多半穿黑色服裝,因此經常稱為「黑衣法官」,裁判的衣袋內帶有一塊紅牌和一塊黃牌,球類運動中的裁判又叫球證.
簡介
裁判英文RefereeOfficial
每場比賽應委派一名裁判員執行裁判任務。在他進入比賽場地時,即開始行使規則賦予他的職權。
職責在比賽暫停或比賽成死球時出現的犯規,裁判員均有判罰權。裁判員在比賽進行中,根據比賽實際情況,諸如比賽結果等所作的判決,應為最後判決。他應當:
(a)執行規則。
(b)避免作出對犯規隊有利的判罰。
(c)記錄比賽成績和比賽時間,使比賽賽足規定的時間或雙方同意的時間,並補足由於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損耗的時間。
(d)因違反規則、遇風雨、觀眾或外界人員干擾及其它原因妨礙比賽進行時,裁判員有權暫停、推遲或終止比賽。事後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有關要求將具體情況書面報告主辦機構。書面報告在規定的時間內一經投郵即為合乎手續。
(e)裁判員從進入比賽場地起,對犯有不端和不正當行為的隊員應給予警告並出示黃牌。事後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有關要求將該隊員的姓名和具體情況書面報告主辦機構。
(f)除參加比賽的隊員及巡邊員外,未經裁判員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比賽場地。
(g)如裁判員認為隊員受傷嚴重時,應立即停止比賽,須將受傷隊員盡可能迅速地移至場外,並立即恢復比賽。如隊員受輕傷,則比賽不應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隊員能自己走到邊線或球門線接受任何護理者,不得在場內護理。
(h)裁判員對於場上隊員的暴力行為、嚴重犯規、使用污言穢語或辱罵性語言,以及經警告後仍犯有不正當行為者,應罰令出場並出示紅牌。
(i)在每次比賽暫停後,以信號指示恢復比賽。
(j)審定比賽用球是否符合規則第二章的要求。
另三種解釋:
1.法院依照法律,對案件做出的決定,分為判決和裁定兩種。
2.根據體育運動的競賽規則,對運動員競賽的成績和競賽中發生的問題做出評判。
3.在體育競賽中招待評判工作的人:足球裁判|國際裁判。也叫裁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