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逆轉裁判3霧緒的精神枷鎖問題,證據知道但拿不到,過不去,急!!!
我和樓主來奇跡般的雷源同了。
自己寫的攻略。。。:
仔細看一下你的法庭記錄裡面是不是有一張「報紙」?內容是:愛瑪噥之淚被盜事件!把那張照片對天杉 優作指證,獲得那張照片上的保安就是優作的情報,最後報紙的資料更新,再去成步堂法律事務所,春美回來了,給主角那個罐子。並說明已經確認是真的。然後去地下倉庫,油漆和箱子就都可以收入法庭記錄了,然後揭開精神枷鎖,第一問出示證據「倉院之罐」,接下來不用我說了吧!
PS:我當初也是這樣。
② GBA逆轉裁判用勾玉解鎖失敗
「成步堂君,這樣下去心會碎的。。。」(大概是這句,差不多的)然後給你留了點血皮,可以再次啟動勾玉,可以繼續逼問,但是一失敗就又退出去,你成功解鎖一個人會給你加一點血,加多少我忘了。。。
③ 逆轉裁判4攻略
第一話 逆轉的王牌
第一節 法庭階段 前篇
初期證據:律師勛章、浦伏影郎的解剖記錄、現場照片1
案情陳訴,得到證據「凶器酒瓶」
證言一 關於「勝負」
證人:成步堂龍一
證詞:①雖然我是個鋼琴師,不過卻很少彈鋼琴。②主要的工作對象是一些好奇的客人,當然是與他們打「撲克」啦。③案發現場的房間是店裡的招牌,對局都是在那進行的。④牌局規則也都是很正規的,用兩副撲克來交替進行。⑤……當然,只是單純的游戲而已,客人們也都很滿足。
依次詢問完前4句後,證詞修改:
「關於事件的情況,我保持沉默,總之,我沒有碰過凶器。」
對該句出示證據「凶器瓶子」進行指證,得到證據「成步堂的手機」
接著是目擊證人逆居雅香出庭,得到證據「雅香的照片」和「牌面照片」
證言二 事件當夜的情況
證人:逆居雅香
證詞:①那天晚上應客人的要求所以是由我來發牌。②當時晚上很冷,兩個人都是戴著帽子在打牌。③被害人打牌的時候一直握著自己脖子上的項鏈墜子。④在開牌決勝的時候,可怕的事情發生了。⑤那個人突然向被害撲了過去,並掐住他的脖子。
對第5句出示證據「浦伏影郎的解剖記錄」進行指證,證詞修改:
「被告在掐住被害的脖子後又用酒瓶砸他。」
得到證據「現場照片2」,接著再用該證據對第3句進行指證。
證言三 真劍勝負
證人:逆居雅香
證詞:①雙方開局均以各自3500點的籌碼開始決勝。②籌碼是店裡的,有大小兩種。③而在對局中獲勝的……唔,就是被害人。④被告人,在最後的對決中,還是輸了。⑤因此在開牌對決的瞬間,被告拿起了酒瓶……
對第2句進行詢問,選擇「さらにゆさぶる」進行追問,追加新證詞:
「籌碼分別有100點和1000點兩種」
接著用證據「牌面照片」對第3句進行指證,選擇「両方とも正しい」。
證言四 最後的勝負
證人:逆居雅香
證詞:①最後的對決,雙方都是以「葫蘆」(三帶二)來決定勝負的。②而撲克牌里從A到K都各只有4張的。③因此,看到雙方當時最後的牌面就能看出有人在出千了。④接下來,兩人就發生了口角,而出老千的正是被告人。⑤他拿起了手邊的酒瓶,向浦伏先生砸了過去……
(3)逆轉裁判失敗什麼樣擴展閱讀:
逆轉裁判4游戲背景:
《逆轉裁判4》跟其他「逆轉裁判系列」作品一樣,也由多個以「逆轉」為題的案件組成。主角王泥喜法介在多宗案件中為其委託人的謀殺指控作辯護。在第一個「逆轉」後,王泥喜開始為成步堂龍一工作。
前作主角成步堂龍一於七年前因呈上偽證而被褫奪律師徽章,現為其養女——成步堂美貫(成歩堂みぬき)——運營「成步堂藝能事務所」(其後改名成為「成步堂萬能事務所」)。美貫是一個魔術師,來自已經解散的「或真敷魔術團」,在故事中經常協助王泥喜調查和辯護的工作。
④ 高分!!!逆轉裁判4怎麼讀檔在線等
你開模擬器,按Options,再按NDS Cartridge Backup Media選擇 EEPROM 64KBytes就可以存檔了。我是這么弄的,其他的存檔格式試過後回都不行,就只答有64KB可以,你試試吧。而且我記得2.6a似乎不是最新的模擬器啊,我當時玩的時候模擬器自己會選擇格式的。
⑤ 逆轉裁判
話說一直記得是【美柳千奈美】厄……
【最初的逆轉】,就是千尋的第一個案件最後委託人還死掉了那個案件,看http://www.tgbus.com/htm/home/nizhuan/nizhuan3/nizhuan3gl/20051131533-2.html
【回憶中的逆轉】,成步堂被認為是殺掉同學的那個,這里千奈美好像就被絞刑了厄,http://www.tgbus.com/htm/home/nizhuan/nizhuan3/nizhuan3gl/2005113141835-1.html
【華麗的逆轉】,那個凌里舞子死掉了的那個(又是死掉了⊙﹏⊙),綾美用靈媒把千奈美弄出來的,看一下,真是好長好長的……http://www.tgbus.com/htm/home/nizhuan/nizhuan3/nizhuan3gl/200511315722-1.html
呼~(抬頭一看都是巴士),最後看一下,MS很怨念千奈美的樓主,下面的就是千奈美最後最後的,用樓上的話所謂【好像連靈魂也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厄,當時居然有勇氣眼明手快的截下來^0^
完畢~希望能幫上忙^-^
⑥ 逆轉裁判第一部。逆轉,然後再見,圖片的劇情用在哪句話用什麼指證對方
全部功略在此:
一個聖誕夜平靜的湖面上,發生了驚人的一幕:兩聲槍響,一起兇殺案發生了。
事務所中大家正在談話,這時電視報道葫蘆湖(ひょうたん湖)有人目擊到迷之怪獸。又報道那裡有殺人事件發生,被逮捕的嫌疑犯竟然是檢察官御劍。
主角趕往留置所,在那裡見到御劍。雖然御劍拿出弁護士バッジ,但不肯委託主角辯護。在ひょうたん湖公園和刑警交談,在公園。廣場上調查長凳,選擇「もらっておく」得到聖誕節用的煙花クラッカー.去ひょうたん森調查相機後點燃煙火,會出現一女子大澤木ナツミ。把弁護士バッジ給她看,交談後得知她是研究員,來這里已經三天,是來拍攝流星的。得到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後,再把相機給她看。
前往警察署。刑事課可得到解剖記錄。回到事務所後,真宵想起了剛才照片那個人就是以前事務所的辯護律師。再前往星影法律事務所,但那裡空無一人。在ひょうたん森見到研究員,得到湖の寫真。去公園。廣場碰到矢張(他和主角都是御劍的小學同學),了解了湖中怪物的事,得到ヒョッシーの記事。先到警察署內。刑事課,再去星影法律事務所。把死者の解剖記錄給星影看,得知死者叫生倉雪夫,曾辯護過「DL6號事件」。原來「DL6號事件」的被害者就是御劍的父親。得到綾里舞子の寫真。去留置所把綾里舞子の寫真給御劍看,得知被害人為「DL6號事件」的嫌疑犯辯護成功。那是15年前的12月28日發生的,在法律時效上,還有三天時間罪犯就可以逃脫法律制裁了。再把湖の寫真給他看,御劍終於答應請主角為他辯護。主角選擇:引き受ける,得到了御劍憐侍の依賴狀(委託辯護書)。去警察署內。刑事課將御劍憐侍の依賴狀交給刑警。
「12月26日上午9點44分,地方法院」
檢察官是40年來從沒失敗過的狩魔豪。他是御劍的師傅,是一個比御劍險惡十倍而且為了判被告有罪而使用任何手段的人。
開庭後首先是刑警的事件說明:聖誕夜的深夜零點剛過,湖中小船上有兩個男子。在零點10分,一個去野餐的女性目擊到這些。在兩聲槍響後,小船,逃向租船的小屋(得到俯視圖)。
豪在法庭上極其囂張,但法官也拿他沒辦法。
刑警先作出證言,主角抓住證言的第5句尋問。刑警說屍體上發現了一發子彈,得到子彈作為記錄。再抓住第6句尋問,刑警補充證言後,主角對新證言進行盤問,得知那槍上有御劍的右手指紋。得到手槍作為法庭記錄,而且線條痕也和槍吻合(線條痕就是開槍時候因磨擦而產生的紋理)。
現在法庭幾乎由豪控制,他宣布休息十分鍾,然後帶新證人。證人大澤木ナツミ上庭作出證言。開始尋問後,主角對每一句話都不放過。但深入盤問(もっとゆさぶってみる)都被豪阻攔。這時真宵挺身而出,尋問大澤木。但豪以侮辱法庭罪欲使主角退庭,最後迫使真宵退庭。他問主角是否有矛盾的地方,主角當然選擇有(それは違う)。因為一句關鍵性的話並沒有在證言中出現,所以再次讓大澤木補充證言。主角拿出湖の寫真,指出高級相機都無法看清的臉,她應是無法認出是誰的。
大澤木只好再作證言,但主角抓住第三句,指出觀察流星應該用天文望遠鏡,而非雙筒望遠鏡,進而對照相機提出疑問(追求する)。大澤木證人補充道:那個照相機是為了拍攝流星而准備的設備。主角拿出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如果是拍攝流星,那麼照相機應該朝天上,而她卻拍攝到了湖上的情況。然後選擇:證據品を見せる。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記事並表示有證據(證據はある)可以說明,接著拿出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這是以破裂音作為反應的設備,拍到這照片是因為槍聲。
無言以對的大澤木只有從頭作出證言,抓住她第7句開始尋問。然後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記事,指出她在聽到聲音後,先尋找的是ヒョッシー而不是船,因為只看一條船的話是用不著雙筒望遠鏡的。主角隨後要求看擴大了的照片(擴大寫真を提出させる),得到了湖の寫真。隨後對照片提出異議(擴大寫真に異議)並指出照片上開槍者的手的部分有問題。於是就拿出那槍ピストル,說明槍上的指紋是御劍的右手指紋,而照片上的人是左手拿槍射擊。這時主角提出被害人是自殺,但豪提出子彈是1米以上的距離射來的,得到解剖記錄。這時法官宣布休庭,明天再開庭。得到ナツミの證言書作為法庭記錄,然後就開始調查工作。
在ひょうたん森碰到了刑警,再去留置所迎接真宵出拘留所。公園前會碰到大澤木,她的情報要主角以湖中怪物的情報作為交換。警察署的刑警會與主角一同調查湖中怪物,主角在新武器中選擇:金屬探知機。在公園。廣場會碰到矢張,然後直接去貨しボート屋,金屬探測器找到了氧氣瓶ボンベ,拴已經沒了,但瓶上面有彩旗。與矢張談論他身後的充氣玩偶,然後把氧氣瓶給他看,因為主角看到他身後也有那樣的彩旗,然後問他那個玩偶是用什麼氣充的(何かをふくらませた)。接著選擇:想知道詳細情況(さ
⑦ 逆轉裁判4我調對了存檔模式還是顯示失敗怎麼辦
調整、保存、重啟游戲或者關掉模擬器重新打開游戲。
有時候不同的電腦上似乎會出現存檔專類型不同的屬情況,也就是別人說應該用什麼存檔類型,未必你能用的上。多試試。
而且你至少要用2.6版本並開啟那個3D選項否則下屏會少圖層。那樣比較快才不至於在重啟的過程中慢得郁悶。
再不行你抽我……
+++++++++++++++++++++++
如果你保存成功(就是「游戲中斷」,然後再跳到標題畫面),再打開沒了存檔,那一定是你忘記了SAVE OPITONS.
⑧ 逆轉裁判是個什麼類型的游戲
文字冒險類游戲,游戲者將扮演一位初登法律界的辯護律師,進行一系列的取證、推理。在法庭上與證人對峙,與犯人周旋,從各種證詞中找出案件的關鍵所在以「逆轉」的思維打破傳統的思維定向,並運用到法庭辯論中。這就是CAPCOM的這款新型的法庭辯論AVG——逆轉裁判。游戲者將扮演一位初登法律界的辯護律師,進行一系列的取證、推理。在法庭上與證人對峙,與犯人周旋,從各種證詞中找出案件的關鍵所在。這是本游戲魅力的集中體現。她將帶給你的是一種親臨公堂,以唇槍舌戰和敏捷的思維判斷能力一決勝負的奇妙體驗 。
⑨ 求《逆轉裁判1》攻略
一、庭審開始
1、被告人的名字:矢張政志
2、被害人的姓名:高日美佳
3.被害人的死因:被鈍器擊打
二.矢張政志的話
1、矢張的看法:任選(「看看情況再說」)
2.矢張的回答:任選(「不讓他回答」)
三.山野星雄的證言:
1、事件當天,目擊的情況共10句——使用《解剖記錄》指證第9句
2.關於屍體發現的時間共6句——使用《停電記錄》指證第15句均可
3.關於聽到時間共4句——使用《擺設品》指證第24句均可一一選擇「還有」——選擇「事發當天,他進了那房間」——選擇「讓鍾報時」——選擇「是的」——選擇《護照》
四.庭審後
給矢張看《擺設品》
(9)逆轉裁判失敗什麼樣擴展閱讀:
規則介紹:
1、法庭部分:聽取證人的證詞,玩家作為辯護律師進行「訊問」。訊問中可以直接對證詞進行追問(「ゆさぶる」),也可以提出能夠證明證詞與事實有矛盾的證物(「つきつける」)。
在1~6代逆轉裁判、雷頓教授VS逆轉裁判、大逆轉裁判中使用固定點數的5點生命值作為玩家錯誤辯護懲罰的憑借,選錯部分關鍵選項或提交錯誤的證物會扣1點生命值,失去全部點數則游戲失敗,委託人將獲得有罪判決;
除此以外的版本中生命值使用血槽來表現,根據迷題難易程度,扣血量會有所增減,一些重要迷題選錯更會導致血槽大幅減少,同時同一天法庭部分中不會回復血槽。玩家在法庭部分可以使用「舉證」「追問」或「看穿」、「心音」等操作推動劇情發展。
除上述操作外,法官或檢察官有時也會對案情等內容進行提問,提問的形式多種多樣,包括選出正確選項、提示證物、指示圖片或影像等。如果辯護律師進行錯誤辯護,仍會獲得相應的懲罰。
2、舉證/つきつける:玩家在證詞中有矛盾的部分選擇「つきつける」,再選擇與之矛盾的證物。有時候隨著劇情的推進,會要求玩家出示與證人的證詞相矛盾的證物。2代和3代中也可以選擇人物檔案。如果選擇正確則故事繼續,否則則會受到懲罰並要求重來一次。
3、追問/ゆさぶる:對證詞選擇「ゆさぶる」,就能追問出詳細的情報。有時不使用「つきつける」僅用追問也能推進劇情。追問之後有時會追加新的證詞,追問中動搖的證人有時也會作出矛盾的證詞,一般來說追問是不會被懲罰的,但有時也會懲罰,此時審判長會事先給予警告。
4、看穿:自4代中登場。對特定的證詞選擇手鐲,看穿並指出證人撒謊時的「小動作」而推進劇情。看穿時,證人的語速會變得非常慢,更容易暴露出「小動作」。
如果錯過了,還可以再聽一次。即使錯誤也不會被懲罰。在5代中,由於看穿功能被檢察官夕神迅干擾,王泥喜無法在法庭中使用該功能,而「看穿」只使用在調查部分使用,找出證詞的破綻,尋找有利情報。
5、心理分析:自5代中登場。通過心音系統可以消除掉證人發言中存在的「噪音」,從而獲得新的更加接近真相的證言。通過分析證詞中「喜」「怒」「哀」「驚」四種心情來找出證詞中的矛盾或通過心理分析找出證詞的真相,讓證人的證詞更准確。[5]
6、偵探部分:現場取證收集證據,玩家作為辯護律師可以通過調查犯罪現場或跟其他人對話獲取線索和證據。自《逆轉裁判2》起新增「精神枷鎖」系統,玩家必須解除特定人物的心靈枷鎖才可成功獲得相關情報,並可使用金屬探測器和電波探測器,NDS平台新增科學搜查內容,3DS平台全3D化偵探部分場景。
7、金屬探測器和電波探測器:1代中作為證物首次登場,但不可以進行實際的操作。在2、3代中均出現。探測器的游標停在有電波或金屬反應的地方會變成紅色發出「滴滴」的聲音(NDS版中會出現CHECK字樣),可以調查所在處的物品。不斷檢查就能找到目標證物。探測器對所有電波或金屬的發生源都有反應。
參考資料:網路-逆轉裁判
⑩ 關於逆轉裁判1第四話再見,然後逆轉的問題
全部功略在此:
一個聖誕夜平靜的湖面上,發生了驚人的一幕:兩聲槍響,一起兇殺案發生了。
事務所中大家正在談話,這時電視報道葫蘆湖(ひょうたん湖)有人目擊到迷之怪獸。又報道那裡有殺人事件發生,被逮捕的嫌疑犯竟然是檢察官御劍。
主角趕往留置所,在那裡見到御劍。雖然御劍拿出弁護士バッジ,但不肯委託主角辯護。在ひょうたん湖公園和刑警交談,在公園。廣場上調查長凳,選擇「もらっておく」得到聖誕節用的煙花クラッカー.去ひょうたん森調查相機後點燃煙火,會出現一女子大澤木ナツミ。把弁護士バッジ給她看,交談後得知她是研究員,來這里已經三天,是來拍攝流星的。得到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後,再把相機給她看。
前往警察署。刑事課可得到解剖記錄。回到事務所後,真宵想起了剛才照片那個人就是以前事務所的辯護律師。再前往星影法律事務所,但那裡空無一人。在ひょうたん森見到研究員,得到湖の寫真。去公園。廣場碰到矢張(他和主角都是御劍的小學同學),了解了湖中怪物的事,得到ヒョッシーの記事。先到警察署內。刑事課,再去星影法律事務所。把死者の解剖記錄給星影看,得知死者叫生倉雪夫,曾辯護過「DL6號事件」。原來「DL6號事件」的被害者就是御劍的父親。得到綾里舞子の寫真。去留置所把綾里舞子の寫真給御劍看,得知被害人為「DL6號事件」的嫌疑犯辯護成功。那是15年前的12月28日發生的,在法律時效上,還有三天時間罪犯就可以逃脫法律制裁了。再把湖の寫真給他看,御劍終於答應請主角為他辯護。主角選擇:引き受ける,得到了御劍憐侍の依賴狀(委託辯護書)。去警察署內。刑事課將御劍憐侍の依賴狀交給刑警。
「12月26日上午9點44分,地方法院」
檢察官是40年來從沒失敗過的狩魔豪。他是御劍的師傅,是一個比御劍險惡十倍而且為了判被告有罪而使用任何手段的人。
開庭後首先是刑警的事件說明:聖誕夜的深夜零點剛過,湖中小船上有兩個男子。在零點10分,一個去野餐的女性目擊到這些。在兩聲槍響後,小船,逃向租船的小屋(得到俯視圖)。
豪在法庭上極其囂張,但法官也拿他沒辦法。
刑警先作出證言,主角抓住證言的第5句尋問。刑警說屍體上發現了一發子彈,得到子彈作為記錄。再抓住第6句尋問,刑警補充證言後,主角對新證言進行盤問,得知那槍上有御劍的右手指紋。得到手槍作為法庭記錄,而且線條痕也和槍吻合(線條痕就是開槍時候因磨擦而產生的紋理)。
現在法庭幾乎由豪控制,他宣布休息十分鍾,然後帶新證人。證人大澤木ナツミ上庭作出證言。開始尋問後,主角對每一句話都不放過。但深入盤問(もっとゆさぶってみる)都被豪阻攔。這時真宵挺身而出,尋問大澤木。但豪以侮辱法庭罪欲使主角退庭,最後迫使真宵退庭。他問主角是否有矛盾的地方,主角當然選擇有(それは違う)。因為一句關鍵性的話並沒有在證言中出現,所以再次讓大澤木補充證言。主角拿出湖の寫真,指出高級相機都無法看清的臉,她應是無法認出是誰的。
大澤木只好再作證言,但主角抓住第三句,指出觀察流星應該用天文望遠鏡,而非雙筒望遠鏡,進而對照相機提出疑問(追求する)。大澤木證人補充道:那個照相機是為了拍攝流星而准備的設備。主角拿出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如果是拍攝流星,那麼照相機應該朝天上,而她卻拍攝到了湖上的情況。然後選擇:證據品を見せる。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記事並表示有證據(證據はある)可以說明,接著拿出照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這是以破裂音作為反應的設備,拍到這照片是因為槍聲。
無言以對的大澤木只有從頭作出證言,抓住她第7句開始尋問。然後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記事,指出她在聽到聲音後,先尋找的是ヒョッシー而不是船,因為只看一條船的話是用不著雙筒望遠鏡的。主角隨後要求看擴大了的照片(擴大寫真を提出させる),得到了湖の寫真。隨後對照片提出異議(擴大寫真に異議)並指出照片上開槍者的手的部分有問題。於是就拿出那槍ピストル,說明槍上的指紋是御劍的右手指紋,而照片上的人是左手拿槍射擊。這時主角提出被害人是自殺,但豪提出子彈是1米以上的距離射來的,得到解剖記錄。這時法官宣布休庭,明天再開庭。得到ナツミの證言書作為法庭記錄,然後就開始調查工作。
在ひょうたん森碰到了刑警,再去留置所迎接真宵出拘留所。公園前會碰到大澤木,她的情報要主角以湖中怪物的情報作為交換。警察署的刑警會與主角一同調查湖中怪物,主角在新武器中選擇:金屬探知機。在公園。廣場會碰到矢張,然後直接去貨しボート屋,金屬探測器找到了氧氣瓶ボンベ,拴已經沒了,但瓶上面有彩旗。與矢張談論他身後的充氣玩偶,然後把氧氣瓶給他看,因為主角看到他身後也有那樣的彩旗,然後問他那個玩偶是用什麼氣充的(何かをふくらませた)。接著選擇:想知道詳細情況(さらにくわしく聞く),得知他就是用氧氣瓶的氣來充的。但充氣當天拴一下子飛了,很響的「啪」的一聲,氧氣瓶象火箭一樣飛上了天。那是20日左右發生的事,然後氧氣瓶飛到湖裡去了。最後他在前天找到了,正好是事發當天。回去見大澤木,主角選擇:根本沒有湖中怪物(ヒョッシーはいない)。然後表示可以證明(もちろんある),再把ボンベ給她看。主角解釋道:破裂音就是氧氣瓶飛上天的聲音,而怪物就是那個充氣人偶掉在湖中的景象。作為交換,主角得知明天的證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並得到了另一張照片(もう1枚の湖の寫真)作為法庭記錄。前往管理小屋內,把弁護士バッジ給管理人看,答應他條件(約束する)。拿出湖の寫真,調查房間中的八哥鳥(オウム)。沒想到八哥說了驚人的話:別忘記「DL6號事件」!到警察署把八哥給刑警看,得到將八哥鳥作為證人的許可。
在警察署資料室得到關於「DL6號事件」的信息:2001年12月28日,發生在地方法院。那天下午2點,發生了大地震。法院的一部分建築倒塌,院內停電。這時候,電梯中有三人被困了5小時左右。電梯內嚴重缺氧,生存者意識模糊。三人中,有一個心臟中彈,那就是御劍的父親。當時35歲,下午法庭敗訴後,和兒子一起回家,在電梯中被殺。從子彈射入的角度來看,不可能是自殺。手槍在電梯中被發現。一共開了兩槍。那個第三人就是嫌疑犯,但是現在事件的被害人生倉為他辯護成功。嫌疑犯在無罪釋放後,就蹤跡不見了。
得到了DL6號事件資料作為法庭記錄
「12月27日地方法院,第三法庭」
租船屋的管理人上庭作證,他因為失去了很多年前的記憶而無法說出自己的名字。
作完證詞後,主角對第2句和第6句證詞表示疑問。主角指出那晚有霧,所以不可能看到男子的臉。老頭進行證詞補充:聽到那個男人說「竟然開了槍」。主角想抓住這句話繼續追問,但是豪百般阻擋。雖然主角一再提出異議(異議を申し立てる),但最後法官還是判御劍有罪。這時矢張沖上法庭,作為證人出現。法官決定撤消判決,並且在休息5分鍾後繼續開庭。
休息室中,御劍說當時因為嚇壞了,所以不加思考地在對方掉進湖中後撿起了槍。
開庭後矢張作出證言,抓住他最後一句尋問。因為他只聽到了一下,所以就拿出ナツミの證言指出應該是兩下響聲。但他竟然說當時他在聽收音機。所以在主角的要求下,他繼續作出與這有關的證言。
主角認為當時DJ在說話,而非音樂,槍聲是有可能聽到的。抓住證詞的最後一句話,主角認為有必要說出DJ說了些什麼(意味はある)。所以矢張補充證言:聽到槍聲的時候,聽到廣播裡面說聖誕節就在眼前了。主角就拿出ナツミの證言,指出矢張聽到槍聲的時候,聖誕節並沒有到。這和研究員的證詞有出入。但主角說矢張並沒有錯(矢張は正しい),拿出もう1枚の湖の寫真,上面的時間是晚上11點50分。因為有破裂聲,所以有這張照片。
主角繼續向大家解釋:原來那晚在25分鍾的間隔里,有兩下槍聲。證據就是手槍(ピストル),因為那槍打了三發子彈。並說明被害者是在11點50分的時候被殺的,所以照片上的人是:御劍と犯人。那晚被害人叫御劍出來見面,但他提前被殺,然後犯人裝成被害人和御劍見面。犯人的名字還不知道(わからない),因為……犯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老頭!
主角指著地圖上面的小屋,那就是真正的殺人現場。主角:矢張當天在找東西,找到後,就回租船屋還船,當他聽音樂時聽到槍聲就逃跑了。但因為在聽音樂,所以槍聲一定不遠,那就是管理小屋!然後老頭穿著被害人的大衣去見御劍,所以開槍的是老頭(ボート小屋の管理人)。因為沒打中,所以就連開兩槍,為了製造目擊證人(目擊者を作るため)。然後犯人跳進湖中,上岸後,給死者屍體穿回衣服,然後再扔屍體進湖裡。
這時有人報告,管理人老頭逃跑,也沒有回小屋。
法官宣布第二天再開庭。
休息室中,御劍:我不知道是否應該告訴你,關於我的惡夢……我殺人的那段記憶。
回事務所,主角回憶起一段往事:小學時代,主角三人是同學,有一件永生難忘的事,讓他決定做一個辯護律師。當時主角班級有一個人的伙食費被偷了,雖然只有3800日元。那天被偷應該是在體育課上。矢張休息,主角因為感冒而不能上體育課,所以就把唯一有嫌疑的主角送上了學校法庭。當時周圍所有的人都喊著主角有罪,連老師都要讓主角當場道歉。主角感到很痛苦,就在主角走向那個被偷的學生——御劍面前要道歉的時候,「既然是法庭,那就需要證據。其他人都安靜下來!你們連這都不知道,你們這些外行」這是御劍的聲音,矢張也幫主角說話。老師權衡了後,就此結束了這次審判。
事後得知御劍要做一個象他父親一樣的辯護律師。但他完全變了,他不肯見主角。主角因此做一個辯護律師,以求在法庭上見他,替他排解痛苦。
前往管理員小屋,調查電視機上的金庫,會發現了一封信:向御劍復仇,這是最後的機會。讓你人生破滅的兩個男人,只有現在才能報仇。而且信上寫著今天法庭上讓主角為難的方法。看來管理員是被人指示的,將此信作為法庭記錄。回到留置所把金庫中信給御劍看,他懷疑那老頭就是灰根高太郎。「DL6號事件」後,高太郎神智不清,所以被判無罪。接著御劍也說出了自己的惡夢——「DL6號事件」:電梯里空氣越來越少,為空氣而爭斗。這時我撿到了身邊的手槍……
回到星影法律事務所,得知御劍父親很反對豪的做法。另外,有可能當時真宵的母親得到的信息是錯誤的。把金庫中的信給星影看,主角認為這信是狩魔豪寫的。又得知15年前,豪和御劍父親的較量,雖然豪贏了,但是御劍父親揭發豪使用不正當手段得到證據,而使豪受到了處罰,將豪的完美形象破壞。在警察署資料室調查拉開著的抽屜,「DL6號事件」的資料已經被豪拿走。將金庫中的信給他看,他竟然搶走了信並要放火燒掉。
豪走後,主角發現留下的「DL6號事件」的彈殼,這是打中御劍父親的子彈彈殼。
最終日的開庭,管理人老頭上庭作出證言。
之後主角對證言的第3、第4、第5句進行尋問,指出老頭就是灰根高太郎。但由於老頭碰到過化學品而無法以指紋鑒定身份。主角決定尋問八哥鳥(もちろんする)!八哥的證言只有兩句。主角對「オハヨー、オハヨー」進行尋問:名字叫什麼(お名前は)?
這名字和事件當然有關系(もちろんある)。把「DL6號事件。資料」拿出來並指出,在資料的「容疑者のデータ」部分可以看到高太郎的未婚妻自殺而死,未婚妻的名字和八哥鳥的名字一模一樣。但是這被認為有巧合的可能。所以只能第二次對「オハヨー、オハヨー」尋問:金庫の番號は(金庫的密碼是多少)?
主角再選擇:カンケイある(這密碼和管理人的身份當然有關系)。拿出「DL6號事件。資料」,和密碼有關系的就是:事件概要。密碼就是事發日期。
因為有兩個偶然,所以就不再是巧合,法官宣布老頭上庭。
老頭一改頹廢的風格,承認自己就是高太郎,而且也不否認是他殺了被害人。
老頭:15年前,雖然我沒有罪,但是辯護人把我說成是神經錯亂,才無罪的。他根本就不相信我是無罪的。工作、未婚妻、社會地位……什麼都沒有了。15年後的今天,我收到了一封信和一把手槍。裡面寫著詳細的計劃。誰寫給我的並不重要,15年後的現在能得到這樣的機會才是關鍵。有些話我不能說,你們問御劍吧,反正被害人是我殺的。
御劍上庭,法官宣判他無罪釋放。
審理結束,但御劍提出異議,希望審理「DL6號事件」。
主角無論作出什麼選擇都無法阻止御劍。
御劍:……這15年裡……我被一個「夢」一直困擾著。……那隻是夢……我對自己這樣說著。但是,那並不是夢。灰根高太郎不是罪犯。從射擊的距離來看,父親也不是自殺。是的,我什麼都明白了。犯人……就是我自己!法官大人,我在這里認罪。而且「DL6號事件」的時效還沒有超過。
法庭上下一片喧嘩。法官決定休庭。
主角表示不相信他的夢,並且要證明他的夢只是一個夢,而不是事實。
休息後,御劍作出證言。
之後主角對第6句展開尋問,御劍說只有一下槍聲,和可怕的慘叫。尋問第7句後,針對第6句話拿出「DL6號事件。寫真」,然後指著電梯玻璃上的另一個彈痕進行說明並表示這和事件有關(ある)。接著拿出「DL6號事件。資料」中的被害者のデータ,說明當時記載著開了兩槍。但因為當時找不到另一個彈殼,而懷疑是否只開了一槍,進而要判決御劍有罪。主角自然提出異議,這時所長的聲音出現,告訴主角另一顆彈殼一定被人拿走了。所以主角表示是犯人拿走了彈殼,不過也沒有必要尋找了(必要は別にない)。在主角想不出子彈去了哪裡時,所長的聲音再次響起:提出不得不拿走彈殼的理由,用一種「逆轉」的思維方式……原來另一顆子彈是射中了犯人,在犯人體內,所以自然找不到。
主角設想:在御劍扔槍的時候,槍走火,並打中了電梯窗戶外的犯人,然後犯人進電梯,殺害了御劍父親。但是這設想沒有立足點,這時想起了星影說過,豪在那事件後休假了幾個月,那是史無前例的。所以主角立刻說出:豪就是最大的嫌疑犯。
這時候主角想傳喚醫生,但御劍認為像豪那樣的人是不會去做手術而留下任何把柄在別人手裡的。但主角提到外行人是不可能自己把子彈取出來的,所以主角說有證據(證據品を提示)。主角拿出了金屬探知機,要用這個來探測他的身上的彈殼!此時豪渾身是汗,但法官允許主角使用。雖然探測出來了,但是豪否認這個傷和事件有關。主角就拿出「DL6號事件の彈丸」,指出子彈的線條痕和豪體內的如果相同,那就說明是同一把槍射出的子彈。這時豪發怒了,御劍突然覺得這叫聲和當時聽到的慘叫聲一模一樣……
15年前……豪因為被御劍父親抓住了尾巴而被處罰。當天豪從資料室出來,正好停電,他摸黑來到了電梯前。按了電梯卻沒有反應,這時候一聲槍響,打中了豪的右肩。這時電力恢復,他走進電梯,看到已經昏迷的三人和地上的手槍,他知道這都是命運的安排……
法官:我好象從迷宮中剛走出來的感覺。15年的時間里,御劍你一直是清白的,那隻不過是你的一個惡夢而已。我宣布你無罪釋放!
閉庭後,休息室中,大家都聚集到了一起。矢張給了御劍一個信封作為禮物,裡面裝著3800日元……研究員讓大家站好,拍了一張集體照。
忙了一天,主角回到律師事務所,看見一封信,是真宵寫給主角的:再見了,成步堂君。昨天的你真的是表現得很出色。我覺得自己作為一個靈媒師,還不能獨當一面。我也想過要幫助御劍,但你做到了,我卻什麼都不行。所以我想再度外出修行。我怕看到你之後什麼都說不出來,所以我留給你這封信。再見了……
主角連忙趕向車站,正好碰到了真宵,主角用「DL6號事件の彈丸」告訴她,辯護成功是她的功勞。
真宵帶著微笑踏上了修行的旅程……
主角:自此,我的故事就告一段落了。向新手辯護律師的自己告別。現在我會翻開新的一頁,創造一個嶄新的故事。當御劍說我是外行的時候,也許我不太會說話,但是我還是會……異議あ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