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比賽裁判 > fiba籃球裁判

fiba籃球裁判

發布時間:2021-02-06 17:34:22

『壹』 國際籃球裁判標準是什麼和NBA有那些不同

1、NBA有防守三秒,國際籃協沒有。
2、NBA的三分線比國際籃協的遠大概一米。
3、NBA籃下有設置合理沖撞區,國際籃協沒有。
4、NBA在比賽中,球員和教練都可以叫暫停,國際籃協規定只能教練員叫暫停。
5、NBA比賽沒節十二分鍾,四節共四十八分鍾,國際籃協每節十分鍾,四節共四十分鍾。

『貳』 籃球比賽最新裁判規則

現在國際籃球競賽規則每節時間為10分鍾。

NBA與國際籃聯規則的主要區別是:
1·NBA每場比賽為48分鍾,分4節進行,每節12分鍾;FIBA規則下的比賽為為40分鍾,分上下半時,每半時為20分鍾。
2·NBA球場的3分線距離籃筐距離為6.70米;FIBA球場的這一距離為6.25米;
3·NBA球場面積為90英尺×50英尺(27.43米×15.24米);FIBA為28米×15米。
4·NBA三秒區是面積為16英尺×19英尺(4.88米×5.8米)的長方形;FIBA的三秒區是3.6米×6米×5.8米的梯形。
5·NBA每場比賽暫停次數為7次,加時賽期間暫停次數為3次;FIBA比賽中暫停為4次,加時賽暫停1次。
6·在NBA是場上的隊員請求暫停;而在FIBA叫暫停的是教練。
7·NBA暫停時長每次為1分40秒;FIBA的暫停時長為1分鍾。
8·NBA在上半場(前兩節)和下半場(後兩節)各有一次20秒的電視暫停(廣告);FIBA無此規定。
9·NBA每次進攻限制用時為24秒;FIBA為30秒。
10·NBA每場比賽個人限犯規限制次數為6次;FIBA為5次。
11·NBA的罰球時間限制是10秒;FIBA為5秒。
12·NBA臨場裁判人數為3人;FIBA為2人。
13·每場比賽超過犯規次數的罰球,NBA為球隊第5次犯規或每半場最後兩分鍾犯規;FIBA為每半場球隊第8次犯規。
這是區別.
1.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前、後半場,每半場各 20 分鍾,中場休息
10分鍾。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鍾,若 5 分鍾後比數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 3 分線內側投入可得 2 分;叄分線外側投入可得 3 分,罰球投進得 1 分。
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擲界外球。
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 4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5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6.違例
大致可分為(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腳踢球或以拳擊球。(2)跳球違例、(3)跳球時的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入木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30秒鍾規則
---進攻球隊在場上控球時必須在30秒鍾內投籃出手(NBA比賽為24秒,全美大學體育聯合會比賽中為35秒).

10秒鍾規則
--球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10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5秒鍾規則
---持球後,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擲界外球出手.FIBA規則規定罰球也必須在5秒鍾內出手(NBA規則中為10秒).
3秒鍾規則
---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侵人犯規
---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
技術犯規
---隊員或教練員因表現惡劣而被判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取消比賽知識的犯規
---球員做出的不體現運動員精神的犯規動作,比如打人.發生此類情況後,球員應立即被罰出場外.
隊員5次犯規
---無論是侵人犯規,還是技術犯規,一名球員犯規共5次(NBA規定為6次)必須離開球場,不得再進行比賽.
違例
---既不屬於侵人犯規,也不屬於技術犯規的違反規則的行為.主要的違例行為是:非法運球;帶球走;3秒違例;使球出界.

隊員出界
---球員帶球或球本身觸及界線或蚧線以外區域,即屬球出界.在球觸線或線外區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擾球
--投籃的球向籃下落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球.當球在球籃里的時候,防守隊員不得觸球.
被緊密盯防的選手
---被防守隊員緊密盯防的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傳球,運球或投籃,否則其隊將失去控球權(NBA規則中無此規定).
球回後場
---球隊如已將球從後場移至前場,該球隊球員便不能再將球移過中線,運回後場.

『叄』 籃球裁判員哨聲怎麼吹,一節,中場,全場結束之類的

籃球裁判手勢:

1.得一分的手勢:右手食指舉起,注意從手腕向下彎曲一次。

2。得二分的手勢:右手食指和中指舉起,注意從手腕向下彎曲一次。

3。三分試投的手勢:右手的同時舉起拇指,食指,中指。

4。三分投籃成功即三分有效的手勢為:左右手同時示意三分。

5。取消得分,取消比賽的手勢是:雙手在身前交叉一次。

1.得一分的手勢:右手食指舉起,注意從手腕向下彎曲一次。

2。得二分的手勢:右手食指和中指舉起,注意從手腕向下彎曲一次。

3。三分試投的手勢:右手的同時舉起拇指,食指,中指。

4。三分投籃成功即三分有效的手勢為:左右手同時示意三分。

5。取消得分,取消比賽的手勢是:雙手在身前交叉一次。

二、籃球比賽時間法則:

1。記時開始的手勢:手向下劈下。

2。犯規停止記時的手勢為:一手握拳在上,一手平伸在下

3。停止記時的手勢為:一手上舉,四指並攏。

4。30秒復位的手勢為:一手舉起,伸出食指,手轉一圈。

5。30秒違例的手勢是:一手舉起,手腕彎下,點擊肩膀。

6。3秒違例的動作是:三隻手指指向隊員。

7。5秒違例的手勢是:伸出五指。

8。十秒違例的動作是:伸出雙手。

9。暫停的手勢為:一手張開,一手食指接觸掌心。

三、籃球比賽號碼:

1。顯示5和5以下號碼的方式:右手手指記數,左手自然垂下。注意手指記數方式:先伸食指(1),再食指+中指(2),再拇指+食指+中指(3)……下圖為表示5號圖:

2。顯示5號以上10號以下(包括10號)的方法:右手張開5指,左手再張開所要餘下手指數。

二、籃球比賽時間法則:

1。記時開始的手勢:手向下劈下。

2。犯規停止記時的手勢為:一手握拳在上,一手平伸在下

3。停止記時的手勢為:一手上舉,四指並攏。

4。30秒復位的手勢為:一手舉起,伸出食指,手轉一圈。

5。30秒違例的手勢是:一手舉起,手腕彎下,點擊肩膀。

6。3秒違例的動作是:三隻手指指向隊員。

7。5秒違例的手勢是:伸出五指。

8。十秒違例的動作是:伸出雙手。

9。暫停的手勢為:一手張開,一手食指接觸掌心。

三、籃球比賽號碼:

1。顯示5和5以下號碼的方式:右手手指記數,左手自然垂下。注意手指記數方式:先伸食指(1),再食指+中指(2),再拇指+食指+中指(3)……下圖為表示5號圖:

2。顯示5號以上10號以下(包括10號)的方法:右手張開5指,左手再張開所要餘下手指數。

༭:
NBA規則~~這樣算不算走步??
上籃用跳步後,再向前邁一步投籃.這樣算走步嗎??我好象看見在NBA中納什就是這樣的.如果他不是這樣,那哪種情況下可以向前邁一步再投籃啊?? 跳步之後```還可以動一隻..
犯規及其罰則
1.技術犯規 對場上或球隊席上的球隊成員的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或違例的處罰,是技術犯規。在球成活球前,與對方隊員發生非法的接觸,也可判為技術犯規。
藍球比賽的規則
比賽的開始 當主裁判員持球步入中圈執行跳球時,比賽正式開始。所有比賽的下半時,雙方隊要交換球籃。 活球和死球 活球: 1、跳球中,球到達最高點後被一名或雙方..
沖撞跟阻擋是怎回事?
簡單版解釋 1\當防守隊員貼身盯防持球進攻隊員並發生身體接觸時,若防守隊員的站位或者跑動位置不處於妨礙進攻隊員的進攻方向時,則不算阻擋 2\當防守隊員與進攻隊..

阻擋:犯規鳴笛後,雙手叉腰,這樣來回幾次。
打手:犯規鳴笛後,左手成90度,右手拍打左手一下。
推人:犯規鳴笛後,雙手作同樣的前後推動,2至3次。
走步:犯規鳴笛後,雙手握拳,前後滾動3至5次。
雙帶:犯規鳴笛後,雙手手掌張開,上下排動3至5次。
暫停:雙手手掌做同樣90度向上肩碰,1至2次。
罰球時只有違例需要鳴哨其它情況都不用鳴哨
每節結束和沒半場結束和中場結束哨子稍微長一點,右手握拳上舉,籃球里的哨聲都是短促有力,盡量不要太長,切忌不能借鑒足球的長短哨,籃球所有出哨的情況都是一聲
當開始發邊線球時,只需將球遞給發球隊員同時右手上舉,五指伸直並攏,開始計五秒,當罰球隊員將球擲於界內後即可作切表手勢,即右手作手刀狀向下坎,擲於界內的意思是只要是接觸界內的物體包括隊員,地面就可以做切表手勢示意計時員可以開始計時。
2006年FIBA籃球規則:
第47條 裁判員:職責和權力

47.2當發生一起違犯規則、一節結束或裁判員發現有必要中斷比賽時,裁判員應鳴哨。
在一次成功的投籃、一次成功的罰球之後或當球成活球時,裁判員不應鳴哨。

---------------------------------
2006FIBA《籃球裁判員手冊——2人執裁》:

7 手勢和程序
7.1 手勢
(2) 應使用洪亮的尖聲的口哨。對任何違例或任何犯規,只吹一次和吹得很乾脆。
7.2 違例
每當發生一起違例時,負責此比賽的裁判員必須:
(1)鳴一次哨......(略)
7.3 犯規
每當發生一起犯規時,負責此比賽的裁判員必須:
(1)鳴一次哨......(略)
9 暫停和替換
最靠近記錄台的裁判員鳴哨並作出暫停手勢。
當暫停已走過50秒鍾時,計時員應發出信號,並且主裁判員應鳴哨招呼兩隊立即回到場上以重新開始比賽。
9.3 替換的管理
最靠近記錄台的裁判員以鳴哨、給出替換手勢來認可替換的請求,並招呼新的隊員進場。
==========================

根據上述規定,鳴哨的法定標準是「只吹一次和吹得很乾脆」,聲音應當「洪亮」、「尖聲」。樓主就按照這個標准去執行就可以了。

不要把哨聲吹成抑揚頓挫,高低有層次,這樣給人以拖泥帶水的感覺。
有一種哨聲是連哨,裁判員很少用到,但也會偶爾出現,但不要經常性地吹連哨(連續的短哨聲),否則就變成「拉稀哨」。
還有一種是吹得一聲長哨忽高忽低的(某些裁判員吹三秒違例時偶爾出現),似乎很有音樂的節奏感,實際上給人沒有自信的感覺。
也有一種哨聲是輕哨聲,就是很輕的吹一聲,給人吹漏嘴的感覺,好象哨子從嘴裡滑脫了,主要是吹哨時中氣不足所導致。
也有一種哨聲是輕哨聲,就是很輕的吹一聲,給人吹漏嘴的感覺,好象哨子從嘴裡滑脫了,主要是吹哨時中氣.

『肆』 國際籃球比賽需要幾個裁判 場上裁判是如何走位的

自1932年FIBA成立以來,FIBA規則一直是用著兩人裁判執法系統。

在2000年,FIBA中央局與技術委員會對規則改動時,將美國NCAA三人裁判執法系統引進規則,國家級別的籃球協會舉辦的比賽、FIBA參與舉辦的比賽,都可以採用三人裁判制,但僅僅是可以,不是一定要採用哦~~~比如,2004年的奧運會籃球比賽,就繼續採用了兩人裁判制,其中經費也是一個重要原因——多一個人就多一筆裁判費嘛,來回的飛機票可就夠受的。

這次的2006年,日本世界男子籃球錦標賽,日本人財大氣粗,採用三人裁判制,而裁判員們的待遇也是相當高。

三人裁判制,有三名裁判(主裁判、第一副裁判、第二副裁判),有三種位置:中央裁判、追蹤裁判、前導裁判。
而裁判員位置的變化,不是他們的身份決定的,是根據實踐總結出來的一套執法系統指導的實用的跑位。

第1節的跳球、每次進攻與防守、球權的轉換、搶籃板位置的狀況、一節的開始、擲球入界、緊逼防守、宣判犯規後的換位等等情況,都可能導致三人的位置不斷變化。

正常的一般情況下,由前導裁判發動「輪轉」,追蹤裁判與中央裁判相應地作出位置的調整。即前導裁判落位到記錄台一側或對側時,中央裁判成為新的追蹤裁判,而追蹤裁判就成為新的中央裁判。
-----------------------
我們討論的裁判員主要是指場上吹哨子執法兩隊比賽的裁判。記錄台人員(記錄員、助理記錄員、計時員、24秒計時員)、技術代表,按照規則,他們也是裁判員,也參與比賽的管理,但為了討論問題具有針對性,我們暫不討論他們。

『伍』 籃球裁判判罰的標准

1.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
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前、後半場,每半場各 20 分鍾,中場休息 10 分
鍾。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鍾,若 5 分鍾後比數
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 3 分線內側投入可得 2 分;叄
分線外側投入可得 3 分,罰球投進得 1 分。

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擲界外球。

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 4 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 5 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6.違例
大致可分為(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腳踢球或以拳擊球。(2)跳球違例、(3)跳球時的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入木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2)基本規則二:

30秒鍾規則
---進攻球隊在場上控球時必須在30秒鍾內投籃出手(NBA比賽為24秒,全美大學體育聯合會比賽中為35秒).

10秒鍾規則
---球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10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5秒鍾規則
---持球後,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擲界外球出手.FIBA規則規定罰球也必須在5秒鍾內出手(NBA規則中為10秒).

3秒鍾規則
---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侵人犯規
---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

技術犯規
---隊員或教練員因表現惡劣而被判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取消比賽知識的犯規
---球員做出的不體現運動員精神的犯規動作,比如打人.發生此類情況後,球員應立即被罰出場外.

隊員5次犯規
---無論是侵人犯規,還是技術犯規,一名球員犯規共5次(NBA規定為6次)必須離開球場,不得再進行比賽.

違例
---既不屬於侵人犯規,也不屬於技術犯規的違反規則的行為.主要的違例行為是:非法運球;帶球走;3秒違例;使球出界.

隊員出界
---球員帶球或球本身觸及界線或蚧線以外區域,即屬球出界.在球觸線或線外區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擾球
---投籃的球向籃下落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球.當球在球籃里的時候,防守隊員不得觸球.

被緊密盯防的選手
---被防守隊員緊密盯防的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傳球,運球或投籃,否則其隊將失去控球權(NBA規則中無此規定).

球回後場
---球隊如已將球從後場移至前場,該球隊球員便不能再將球移過中線,運回後場

『陸』 正規的籃球賽場上有幾個裁判員

親,如下是詳細介紹 美國全國籃球協會(Natinal Basketball Association,簡稱NBA)正式命名於1949年8月3日,其前身為美國籃球協會(Basketball Association of American,簡稱BAA),成立於1946年6月6日。NBA運動至今已有50餘年的歷史,它成績斐然,譽滿全球。
NBA是美國職業籃球隊的聯盟,由它制定的NBA規則必然與國際業余籃球聯合會制定的FIBA規則不盡相同。NBA規則除包含FIBA規則中各種必不可少的行之有效的法則之外,還有自己鮮明的地域性、商業性以及保證和促進精彩表演的特點。
以下介紹的是NBA規則的重要部分(側重在與FIBA規則不同的部分),供讀者參考。

(一)比賽通則
1.球場規格
NBA的球場尺寸是長94英尺(28.65米),寬50英尺(15.24米)。球場的丈量是從界線的內沿量起,線寬為2英尺(5.08厘米)。

球場兩端標有長方形的罰球區,長19英尺(5.79米),寬16英尺(4.88米)。
球場兩端標有3分投籃線,劃法是:從底線引出兩條平行於邊線的線,各距邊線3英尺(0.91米),與以球籃中心點為圓心、以23英尺9英寸(7.24米)為半徑的圓弧相交。WNBA的圓弧半徑為19英尺9英寸(6.02米)。
圓圈的半徑是6英尺(1.83米)。中圈內圓圈的半徑是2英尺(0.61米),一條中線橫貫其中。
另有4條垂直於邊線寬2英寸(5.08厘米)的標志線,各距底線28英尺(8.53米)向場內延伸3英尺(0.91米)。(位置區和中立區域以及一些短標志線略。)
具體規格如圖所示。
裁判人數
1,3人
2,沒什麼分工,主裁跟著跑,副裁兩邊底線
3,打手勢有一套專業的動作,表示犯規用手的方向,指哪邊,就是哪邊籃筐的球員犯規,然後報號碼給技術台
4,3個裁判擁有幾乎相等的權力,沒有分工
5,站位在2中說過了
6,不一定,看哪個裁判吹的犯規,犯規的話是左手握拳,直舉過頭,右手直伸掌心向下,五指並攏。再加上具體動作,示意具體是什麼犯規,就好像插腰示意阻擋,左手握右手手腕是說明打手,雙手像打太極一樣推出去示意推人。
如果是違例的話,就只伸左拳過頭頂,右手無動作,再加上號碼,及具體犯規事項,如雙手像車輪一樣輪就說明走步,等等
2.比賽時間
每場比賽分兩個半時共4節,每節12分鍾。加時賽為5分鍾。

在第一節和第二節、第三節和第四節之間休息130秒。兩半時之間休息15分鍾。在第4節和加時賽之間和任何加時賽之間休息100秒。
在第一節、第二節和第三節的最後一分鍾期間,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鍾。在第四節和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鍾期間,投籃成功後應停止比賽計時鍾。

3.球隊
比賽時,每隊由5名隊員組成,場上隊員不得少於5名。
如果隊員第六次侵人犯規,而且該隊已無有資格的替補隊員,該隊員應留在場上,並應登記一次侵人犯規和全隊犯規;還要判罰該隊一次技術犯規。所有後來發生的侵人犯規(包括進攻犯規),應照此處理。
如果只有5名合格的隊員,其中一名隊員受傷必須離場或被驅逐,他應由最後一名因6次侵人犯規而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來替換。每一次需要替換受傷或被驅逐的隊員時,均應照此倒轉的順序處理。任一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再進入比賽,應判罰一次技術犯規。

4.比賽開始
第一節比賽和加時賽應以在中自跳球開始。
第二節和第三節比賽應由第一節比賽開球後失掉球權的隊在端線擲界外球開始。
第四節比賽應由第一節比賽開球後獲得球權的隊在端線擲界外球開始。

5.死球、活球、壓力球
當出現下列情況時球成死球:

爭球;

球停留在球籃上或卡在籃圈與籃板之間;

任一節時間終了;技術犯規的罰球;

侵人犯規(拳擊犯規、非賽犯規);

多次罰球中的第一次罰球;

場上違例(帶球走,3秒,10秒,24秒等);

打架犯規;

疏漏的鳴哨;

投籃或罰球成功後;

在隊員佔有界外之前。

下列情況球成活球:在任何跳球中,裁判員拋球時;擲界外球隊員可處理球時;罰球隊員可處理球時。

下列情況球成活力球:球被一名跳球隊員合法拍著時;球離開擲界外球隊員的手時;球離開罰球隊員的手時。

6.替換
替補隊員應向記錄員報告他和被替換隊員的姓名和號碼,並置身於記錄台前的替換區內。如不向記錄員報告,則罰款25美元。記錄員應在球成死球時就鳴哨宣告替換(投籃成功後除外),替補隊員需經裁判員招手才能進人比賽。替換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的時間為30秒鍾。
在多次罰球的第一次罰球後,不論罰中與否,允許替補隊員進入比賽。
替補隊員不得替換罰球人員或跳球隊員,除非受傷隊員要求替換,這時應由對方教練員在罰(跳)球一方的球隊席上挑選替補隊員。受傷隊員不能再上場比賽。替補隊員一旦進入比賽就得留在場上,直到下一個死球時才允許替換。
如果是以不符合體育道德的行為造成隊員受傷,而且不能執行罰球,他的教練員可指定該隊任一合格的隊員來執行罰球。受傷隊員也可再上場比賽。

7.暫停

(l)20秒暫停
每隊每半時有權請求一次20秒暫停。每場比賽(包括加時賽)共可請求兩次20秒暫停。
隊員請求20秒暫停,只有當球成死球或該隊控制球時才給予。隊員要喊出:「20秒暫停」。
在20秒暫停期間,球隊只可替換一名隊員。如果請求暫停的隊替換一名隊員,對方隊也可替換一名隊員。
如果在半時(包括加時賽)中請求第二次20秒暫停,應予允許,但要登記一次常規暫停。
如果20秒結束時比賽不能繼續進行,也應登記一次常規暫停。

(2)常規暫停(100秒)
每隊有權請求7次要登記的常規暫停。限定每隊在第四節中不得超過4次暫停;在第四節的最後兩分鍾內不得超過3次暫停。在加時賽內,允許每隊3次暫停。
隊員請求100秒暫停,只有當球成死球或該隊控制球時才給予。隊員要喊出:「暫停」。
每節比賽必須有兩次暫停。如果每節比賽剩下6分59秒時沒有任一隊叫暫停,記錄員應在第一次死球時採取強制暫停,這一暫停登記在主隊名下。在每節比賽剩下2分59秒時沒有任一隊叫第二次暫停,記錄員應在第一次死球時採取強制暫停,這一暫停登記在該節先前沒有登記的隊的名下。
允許有追加的暫停,但要判罰一次技術犯規。主教練員可以在比賽中止時,請求20秒或100秒暫停。

8.24秒鍾規則
當某隊在比賽中獲得新的球權時,或在擲球入界中當球在場上被隊員合法觸及時,24秒鍾計時器將開動。擁有球權的隊必須在獲得球後的24秒鍾內投籃。完成投籃的條件是:
(1)在24秒鍾結束之前,球必須離開隊員的手;
(2)球離開隊員的手後,球必須與籃自接觸。
如果在24秒鍾內球未接觸籃圈,為24秒鍾違例。

(二)違例及其罰則

1.3秒鍾規則
某隊控制球,該隊隊員不得在罰球區停留超過3秒鍾。
某隊在前場控制球,開始計算3秒鍾。
罰則:失去球。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延長部分的邊線擲界外球。

2.肘的擺動
不允許隊員過分地或有力地擺動肘部(無接觸)。當一名防守隊員在附近,並且進攻隊員持有球,此即為違例。
罰則:失去球。將球判給對方在靠近違例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

3.非法協助得分
隊員不得使用籃圈或籃板來吊起、支撐或提高自己,以有助於投籃得分。
隊員不得協助同伴在投籃時增加高度。
罰則:失去球。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延長部分的邊線擲界外球。

4.孤立
如果進攻隊在圈頂外或無球一側放置3名或3名以上的隊員,應宣判違例。
罰則:失去球。將球判給對方在圈頂延伸部分的邊線擲界外球。

5.界外的進攻掩護
進攻隊員不得為了建立掩護而離開前場端線處的地面區域。
罰則:失去球。將球判給對方在罰球線延長部分的邊線擲界外球。

6.粘性物質
隊員不得使用粘性物質或任何類似的物質。
罰則:第一次違例,罰款25美元。再發生違例罰款加倍。

(三)犯規及其罰則

1.技術犯規
對場上或球隊席上的球隊成員的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或違例的處罰,是技術犯規。在球成活球前,與對方隊員發生非法的接觸,也可判為技術犯規。

(1)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
對任何隊員、教練員或訓練員的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最多可判罰兩次技術犯規。任何違犯者只要有一次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就可被驅逐;有兩次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必須被驅逐。
沒有體育道德的行為如:與裁判員講話無禮貌;以身體接觸裁判員;對宣判公開表示不滿;使用褻讀的言語;未經裁判員允許教練員進人場地;故意伸肘或試圖動手腳但未包含接觸。
還有一些技術犯規不是由不符合體育道德的行為造成的,如:延誤比賽;球隊席區域的違例;球成活力球時場上隊員不足或多於5名;進攻隊員故意地吊在籃圈或籃板上等等。
在死球期間發生非法接觸,如果在性質上被認為是不符合體育道德的,可判為一次技術犯規;如果接觸是不必要的和過分的,可判為惡意犯規。
(2)打架犯規
比賽中或死球期間,隊員、教練員或訓練員打架,要登記技術犯規,不判給罰球,參加打架的人員應立即被驅逐。另根據情況判打架人員不超過20000美元的罰款和停賽。
NBA比賽中,對犯規的判罰是較為嚴厲的。如隊員、教練員或訓練員出現下列情況即可被驅逐:接觸肩的水平或以下部位的肘部犯規;沒有體育道德行為的技術犯規;以不必要的或過分的接觸造成的惡意犯規。
隊員、教練員或訓練員出現下列行為則必須被驅逐:拳擊犯規;打架犯規;接觸肩的水平以上部位的肘部犯規;試圖揮拳雖無接觸;不是比賽的延續動作而是故意地進人看台。
為了懲罰和制止犯規,NBA規則中還列有罰款的規定,如:裁判員認為隊員是故意地吊在球籃上,應判一次技術犯規和罰款100美元;第一次因不符合體育道德的行為判罰技術犯規的罰款100美元,第二次犯規加罰150美元等等。

2.侵人犯規
在球成活球後,與對方隊員發生非法的身體接觸,是侵人犯規。
隊員不準拉、推、撞對方隊員;也不準靠伸展臂、腿、膝或彎曲身體成不正常姿勢以阻礙對方隊員行進。違反規定,將判為侵人犯規並按相關的罰則處理。

(1)雙方犯規
雙方犯規是指兩名非同隊的隊員大約同時互相發生侵人犯規或技術犯規的情況。
罰則:
不管是侵人犯規或是技術犯規都不判給罰球,只給隊員登記犯規,不登記全隊犯規。如果宣判雙方犯規或打架犯規時某隊擁有球權,應保留球權,在靠近比賽中斷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如果宣判雙方犯規或打架犯規時雙方球隊都未擁有球權,或投籃未成功球在空中,應由任何兩個非同隊的隊員在中圈跳球繼續比賽。如果投籃成功,得分有效,在底線擲界外球繼續比賽。如果雙方犯規是作為裁判員意見不同的結果,不計得分,應由任何兩個非同隊的隊員在中圈跳球繼續比賽。
(2)進攻犯規
在球成活球後,進攻隊員與對方發生非法的接觸,是進攻犯規。
進攻隊員侵人犯規,如不是肘部犯規、拳擊犯規,也不是惡意犯規,應按如下罰則處理:不判給進攻隊得分;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不登記該隊全隊犯規(隊員第六次侵人犯規,並且該隊已無有資格的替補隊員除外)。

(3)無球權犯規
在球成活力球後,在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時與對方發生非法的接觸,是無球犯規。
隊員侵人犯規.如不是拳擊犯規、惡意犯規、也不是肘部犯規,而且發生犯規時雙方球隊均未擁有球權,應按如下罰則處理:登記犯規隊員一次侵人犯規;登記犯規隊一次全隊犯規;如果全隊犯規罰則未出現,判給對方隊在靠近犯規地點的邊線擲界外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判給被侵犯的隊員一次罰球加一次罰球。
如果判了防守隊一次無球權犯規,接著投籃(罰球)成功,應判給被侵犯的隊一次罰球,使有可能得3分或4分。這條規定適用於:不管是對哪個進攻隊員犯規;不管全隊犯規罰則是否出現。
如果判了進攻隊一次無球權犯規,接著進攻隊員投籃成功,不計得分。

(4)拳擊犯規
隊員用拳猛擊對方,是拳擊犯規。
因拳擊宣判隊員的非法的接觸,是一次侵人犯規和一次全隊犯規。應判給一次罰球,不論罰球成功與否,將球判給被侵犯的隊在中場擲界外球。
任何隊員揮拳猛擊對方,無論是否擊中,都是不符合體育道德的行為,他應立即被驅逐並至少停止一場比賽。
這條規定既適用於比賽進行中,也適用於死球狀態。
如果接連發生拳擊犯規,這條規定的所有內容都將適用,並由最後被侵犯的隊在中場擲界外球。
另外,根據情況判該隊員不超過20000美元的罰款和停賽。

(5)非賽犯規
在第四節或加時賽的最後兩分鍾內,防守隊對擁有球權的進攻隊發生非法的接觸,而這種接觸發生在遠離球附近的區域或界外球未離手時,為非賽犯規罰則:登記一次侵人犯規和一次全隊犯規;判給一次罰球(肘部犯規或惡意犯規罰球兩次),任一場上隊員可執行此罰球;並由被侵犯的隊在靠近比賽中斷的地點擲界外球繼續比賽。

(6)全隊犯規
每節比賽每隊的全隊犯規超過4次,加時賽每隊的全隊犯規超過3次,要判一次罰球加一次罰球。
如果每節前10分鍾全隊犯規未滿4次,或加時賽前3分鍾全隊犯規未滿3次,允許該隊在最後兩分鍾內有一次全隊犯規不用加罰。
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發生侵人犯規,判給兩次罰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也不判給增加的罰球;如投籃成功,判給一次罰球,如果全隊犯規罰則出現也不判給增加的罰球。也就是說,在成功的兩分投籃中最多可得3分,在成功的3分投籃中最多可得4分。

(——完——)

如果對你有幫助請採納 , 謝

『柒』 籃球裁判的最新規則

現在國際籃球競賽規則每節時間為10分鍾。

NBA與國際籃聯規則的主要區別是:
1·NBA每場比賽為48分鍾,分4節進行,每節12分鍾;FIBA規則下的比賽為為40分鍾,分上下半時,每半時為20分鍾。
2·NBA球場的3分線距離籃筐距離為6.70米;FIBA球場的這一距離為6.25米;
3·NBA球場面積為90英尺×50英尺(27.43米×15.24米);FIBA為28米×15米。
4·NBA三秒區是面積為16英尺×19英尺(4.88米×5.8米)的長方形;FIBA的三秒區是3.6米×6米×5.8米的梯形。
5·NBA每場比賽暫停次數為7次,加時賽期間暫停次數為3次;FIBA比賽中暫停為4次,加時賽暫停1次。
6·在NBA是場上的隊員請求暫停;而在FIBA叫暫停的是教練。
7·NBA暫停時長每次為1分40秒;FIBA的暫停時長為1分鍾。
8·NBA在上半場(前兩節)和下半場(後兩節)各有一次20秒的電視暫停(廣告);FIBA無此規定。
9·NBA每次進攻限制用時為24秒;FIBA為30秒。
10·NBA每場比賽個人限犯規限制次數為6次;FIBA為5次。
11·NBA的罰球時間限制是10秒;FIBA為5秒。
12·NBA臨場裁判人數為3人;FIBA為2人。
13·每場比賽超過犯規次數的罰球,NBA為球隊第5次犯規或每半場最後兩分鍾犯規;FIBA為每半場球隊第8次犯規。
這是區別.
1.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前、後半場,每半場各 20 分鍾,中場休息
10分鍾。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鍾,若 5 分鍾後比數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 3 分線內側投入可得 2 分;叄分線外側投入可得 3 分,罰球投進得 1 分。
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擲界外球。
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 4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5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6.違例
大致可分為(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腳踢球或以拳擊球。(2)跳球違例、(3)跳球時的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入木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30秒鍾規則
---進攻球隊在場上控球時必須在30秒鍾內投籃出手(NBA比賽為24秒,全美大學體育聯合會比賽中為35秒).

10秒鍾規則
--球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10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5秒鍾規則
---持球後,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擲界外球出手.FIBA規則規定罰球也必須在5秒鍾內出手(NBA規則中為10秒).
3秒鍾規則
---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侵人犯規
---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
技術犯規
---隊員或教練員因表現惡劣而被判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取消比賽知識的犯規
---球員做出的不體現運動員精神的犯規動作,比如打人.發生此類情況後,球員應立即被罰出場外.
隊員5次犯規
---無論是侵人犯規,還是技術犯規,一名球員犯規共5次(NBA規定為6次)必須離開球場,不得再進行比賽.
違例
---既不屬於侵人犯規,也不屬於技術犯規的違反規則的行為.主要的違例行為是:非法運球;帶球走;3秒違例;使球出界.

隊員出界
---球員帶球或球本身觸及界線或蚧線以外區域,即屬球出界.在球觸線或線外區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擾球
--投籃的球向籃下落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球.當球在球籃里的時候,防守隊員不得觸球.
被緊密盯防的選手
---被防守隊員緊密盯防的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傳球,運球或投籃,否則其隊將失去控球權(NBA規則中無此規定).
球回後場
---球隊如已將球從後場移至前場,該球隊球員便不能再將球移過中線,運回後場.

『捌』 求國際籃聯三人裁判吹罰規則(走位、換位、宣判)。

籃球裁判法- -
1、裁判員應是一名主裁判員和一名副裁判員。他們應得到記錄台人員和技術代表(如到場)的協助。
此外,國際籃聯的適當部門如地區委員會或國家聯合會有權運用3人裁判制,即一名主裁判員,兩名副裁判員。
2、記錄台人員應是一名記錄員,一名助理記錄員,一名計時員和一名24秒計時員。
3、 可有一名技術代表到場。他應坐在記錄員和計時員之間。
在比賽中他的職責主要是監督記錄台人員的工作,並協助主裁判員和副裁判員使比賽順利進行。
4、必須充分強調:擔任一場比賽的裁判員不得與比賽雙方的組織有任何方式的聯系。
5、 裁判員、記錄台人員和技術代表要按照這些規則來指導比賽並無權同意改變這些規則。
6、裁判員的服裝應由灰色上衣、黑色長褲、黑色襪子和黑色籃球鞋組成。
7、對於國際籃聯主要的正式比賽,記錄台人員應著裝一致。
(一) 主裁判員:職責和權力
主裁判員應:
1、檢查和批准在比賽過程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2、指定正式的比賽計時鍾、24秒鍾裝置、計秒錶並確認記錄台人員本人。
3、不允許任何隊員佩戴可能造成傷害的物品。
4、在中圈執行跳球開始每一節和決勝期的比賽。
5、當情況需要時有權停止比賽。
6、如果球隊在得到通知後拒絕比賽,或以其行動阻礙比賽的進行,有權判定該球隊棄權。
7、在第2節、第4節以及任一決勝期的比賽時間結束時,或在任何他認為有必要的時候,仔細地審查記錄表以認可比分。
8、 每當有必要或裁判員的意見不一致時作出最終的決定。
9、有權對這些規則中未明確規定的事項作出決定。
(二) 裁判員:宣判的時間和地點
1、 裁判員有權對不論發生在界線內或界線外包括記錄台、球隊席以及緊靠線後的區域所發生的對規則的違犯作出宣判。
2、裁判員應在預定的比賽開始時間前20分鍾到達球場,此時他們的權力應生效,當裁判員批准比賽結束時他們的權力結束。在比賽時間結束時,經主裁判員的認可和在記錄表上簽字終止了裁判員對比賽的管理以及他們和比賽的聯系。
3、如果在早於預定的比賽開始前20分鍾或在比賽時間結束和核查及在記錄表上簽字之間發生了運動員、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或隨隊人員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主裁判員必須在簽字之前在記錄表的反面記錄該事件,技術代表或主裁判員必須向競賽的組織者提交詳細的報告。
4、如果其中一隊提出抗議,技術代表或主裁判員應在比賽時間結束後的1小時內向競賽的組織者報告該事件。
5、如果在第4節或決勝期的比賽時間結束的大約同時或正好之前發生了犯規,作為執行罰球的結果需要有決勝期,那麼在比賽時間結束的信號響後至完成罰球前發生的所有犯規,應被看作是在比賽休息期間發生的並相應地予以處罰。
6、 任一裁判員無權不顧或質問另一裁判員在本規則規定的各自職權范圍內所作的宣判。
(三)裁判員:發生違犯時的職責
1、定義
由隊員、替補隊員、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或隨隊人員造成的所有違例和犯規是違犯規則。
2、 程序
(1)當發生違例或犯規時,裁判員應鳴哨並同時給出適當的手勢以停止比賽計時鍾,使球成死球(見裁判員手冊,第7章手勢和程序)。
(2)罰球或投籃成功後或當球成活球時裁判員不應鳴哨。
(3) 宣判每一起犯規或跳球後,裁判員應在球場上交換位置。
(4)對所有的國際比賽,如果有必要用口語使宣判清楚,則應使用英語處理。
(四)裁判員:受傷
如果一位裁判員受傷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發生的10分鍾內還不能繼續執行任務,比賽應繼續。除有可能以有資格的替補裁判員更換受傷的裁

『玖』 2010年國際籃聯對籃球裁判規則有哪些改動

2010年規則解釋
本文是國際籃聯對將於2010年10月1日實行的2010國際籃聯籃球規則的官方解釋,如有何以往公布的解釋不同,則以本解釋為准。
國際籃聯的籃球規則是由國際籃聯技術委員會定期修訂,並由國際籃聯中央局批準的。
規則力求清晰、全面,但規則表達的是基本原則而不是比賽情形,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包羅比賽中發生的所有細節。
此解釋的目的是變規則的原則和概念為實際的具體的情況,因為這些情況可能出現在正常的籃球比賽中。
對各種情況的解釋可激勵裁判員的智慧,學習和掌握的第一手規則的詳細信息。
國際籃聯籃球規則是國際籃聯籃球運動的綱領性文件,但在實際情況中,主裁判員有權對規則或官方解釋未涉及的特殊情況作出決定。

第5條 隊員:受傷
陳述1:
如果一名隊員受傷或者看起來是受傷了,導致同一隊的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替補隊員或任何其他球隊席人員進入比賽場地,則該隊員被認為是已經接受了治療,不管是否實施了實際的治療。

舉例:
A4看起來腳踝受傷了並且比賽被停止。
A隊醫生進入比賽場地並且治療 A4受傷的腳踝
A隊醫生進入比賽場地但是A4已經恢復
A隊教練員進入比賽場地了解A4的傷勢
A隊助理教練員,A隊替補隊員或A隊隨隊隊員進入比賽場地但未治療A4
解釋:
在(a),(b),(c)和(d)中,A4被認為是已經接受了治療,必須被替換。

陳述2
在場地移動一名嚴重受傷的隊員沒有時間限制,如果根據醫生的意見,移動對該隊員是危險的。

舉例:
A4嚴重受傷,因為醫生估計將隊員從場地移走可能是危險的導致比賽停止了大約15
分鍾。
解釋:
醫生的意見將決定把受傷隊員從場地移走的適當時間。在替換後,比賽應重新開始,無 需任何處罰。

陳述3:
如果一名隊員受傷或者正在流血,或者有一個開放的傷口,並且不能立即(在大約15秒鍾內)繼續比賽,他必須被替補。如果在同一停表期間任一隊請求暫停,並且在暫停期間該隊員恢復了,只要記錄員發出暫停信號在裁判員招呼替換隊員成為上場隊員之前,他就可以繼續比賽。

舉例:
A4受傷了並且比賽停止。因為A4不能立即繼續比賽,裁判員鳴哨做了個替換的常規手勢。A隊教練員(或B隊教練員)請求一個要登記的暫停:
替換A4的隊員進入比賽之前
替換A4的隊員進入比賽之後
在暫停結束時,A4看起來已經恢復了,並要求留在比賽中。A4的請求應該被准許嗎?
解釋:
暫停被准予,並且如果A4在暫停期間恢復了,他可以繼續比賽。
暫停被准予,但A4作為替補隊員已經進入比賽。因此A4不能重新進入比賽直到比賽計時鍾重新運行片段之後。

第7條 教練員:職責和權力
陳述1:
在預定的比賽開始前至少20分鍾,每一位教練員或他的代表應將該場比賽中合格參賽的球隊成員的姓名和相應號碼的名單連同球隊隊長、教練員和助理教練員的姓名一起交給記錄員。
記錄員本人應負責確定名單上的號碼和隊員背心上的號碼符號。在預定的比賽開始前至少10分鍾,教練員應以在記錄表上簽字來確認已填入的他的球隊成員的姓名、相應號碼和教練員,助理教練員和隊長的姓名。

舉例:
A隊按時提交球隊名單給記錄員。有兩名隊員的號碼與他們的背心上的號碼不一樣,或者在記錄表上一位隊員的姓名被遺漏了。這被發現在:
在比賽開始前
在比賽開始後
主裁判員應如何處理?
解釋:
無需任何處罰,錯誤的號碼被糾正並且被遺漏的隊員姓名應加在記錄表上
主裁判員在不將任一隊置於不利的合適時刻,停止比賽。將錯誤的號碼糾正,但被遺漏的隊員的姓名不能增補在記錄表上

陳述2:
在預定的比賽開始前至少10分鍾,每一位教練員指明首發比賽的5名隊員。在比賽開始前,記錄員應檢查是否有與這5名隊員有關的錯誤,如果有,他應立即通知就近的裁判員。如果錯誤發現在比賽開始之前,應糾正。如果錯誤發生在比賽開始之後,應被忽略

舉例:
發現一名場上隊員不是確認的首發5名隊員之一。發生在:
在比賽開始前
在比賽開始後
解釋:
該隊員應被原來確認的首發5名隊員之一替補,無需任何處罰。
該錯誤被忽略,比賽繼續

第9條 一節的開始和結束
陳述1:
在每隊有最少5名有資格參賽的隊員在場上並做好比賽准備之前,比賽不應開始。如果在比賽開始的時間在場上少於5名隊員,裁判員必須靈活地對待能解釋耽擱的任何未能預料到的情況。如果能為耽擱給出了一個合理的解釋,不應被判技術犯規。然而,如果不能提供合理的解釋,在後續有資格參賽隊員到達時一次技術犯規和/或比賽因棄權告負可發生。

舉例:
比賽規定開始時間到時,A隊在場地上准備比賽的隊員少於5名:
A隊的代表能夠為該隊隊員的遲到提供一個合理且可以接受的解釋。
A隊的代表不能為該隊隊員的遲到提供一個合理且可以接受的解釋。
解釋:
比賽開始最多被延遲15分鍾。如果缺席的隊員在15分鍾之內到達場地並做好比賽的准備,比賽應開始。如果缺席的隊員在15分鍾之內沒有到達場地並准備比賽,應判A隊棄權使比賽告負,B隊獲勝並比分紀錄為20:0。
比賽開始最多被延遲15分鍾。如果缺席的隊員在15分鍾之內到達場地並做好比賽的准備,應判給A隊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紀錄為」B」),然後比賽開始。如果缺席的隊員在15分鍾之內沒有到達場地並准備比賽,那麼應判A隊棄權使比賽告負,B隊獲勝並比分紀錄為20:0
在所有的情況中,主裁判應紀錄在紀錄表背面以便向競賽組織部門報告。
陳述2:
第9條講明了球隊進攻的球籃和防守的球籃。如果由於混亂任一節開始時雙方球隊進行進攻/防守錯誤的球籃,此情況一經發現就應立即被糾正,不要置任一球隊於不利。比賽停止之前的任何得分、消耗的時間和等級的犯規等均保留有效。

舉例1:
在比賽開始之後,裁判員認清雙方球員是在錯誤的方向中比賽。
解釋:
只要沒有置任一球隊於不利比賽應盡快停止。雙方球隊應交換籃球。比賽應從最靠近比賽被停止的地點相反的一方面的方向重新開始。

舉例2:
在一節的開始,A隊正在進攻/防守正確的籃球時,B4由於迷失方向運球至不正確的球籃並投籃得分。
解釋:
2分應判給A隊場上隊長

第12條 跳球和交替擁有
陳述1:
在比賽開始的跳球中沒有在場上獲得控制活球的球隊將被判給在最靠近下一次跳球情況發生點的界外擲球入界。

舉例1:
主裁判員為比賽開始的跳球拋球,在球剛被跳球隊員A4合法拍擊之後:
A4和B5之間宣判了爭球。
A4和B5之間宣判了雙方犯規。
解釋:
因為球權尚未建立,裁判員不能用交替擁有箭號判給球權。主裁判員應在中圈進行另一次跳球,跳球隊員應為A4和B5,。在合法的拍球之後,以及在爭球/雙方犯規發生之前,不論比賽計時鍾上消耗多少時間,均應保留。

舉例2:
主裁判在開始比賽的跳球中拋球。隨後球立即被跳球隊員A4合法拍擊,且球:
直接出界
在觸及一名非跳球隊員或地面之前被A4抓住
解釋:
在兩種情況中作為A4為例的結果,B隊被判得擲球入界。在擲球入界之後,沒有在場上獲得控制球權的隊擁有在最靠近下一次跳球情況發生地點的第一次交替擁有球權。

舉例3:
根據交替擁有權則B隊有擲球入界的球權。裁判員和/或記錄員犯了一個錯誤,錯誤地將球判給了A隊擲球入界。
解釋:
一旦球觸及一名場上隊員或被他所觸及,此錯誤就不能被糾正。作為錯誤的結果B隊不是去它的交替擁有擲球入界的機會,並且當下一次交替擁有情況出現時有擲球入界的球權。

舉例4:
在結束第1節比賽的比賽計時鍾信號響起同時,B5被宣判一起對A5的違反體育道德的犯規。交替擁有的箭號指向另一隊。裁判員應如何處理?
解釋:
A5應執行2次無需站位的罰球,並且無剩餘比賽時間。在兩分鍾的比賽休息期間之後,比賽應由A隊在記錄台對面的中線延長部分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沒有隊在下一次跳球情況出現時失去交替擁有擲球入界的權利。

陳述2:
無論什麼時間一個活球夾在籃圈和籃板之間,除非在罰球期間。這是一起帶來交替擁有擲球入界的跳球情況。因為不導致籃板球的情況,所以不簡單作為當球觸及球籃的情況考慮其對比賽產生的影響。因此在球夾在籃圈和籃板之間時,如果原控制球的球隊擁有擲球入界球權,則如任何跳球情況出現時,該隊只有24秒計時鍾的剩餘時間。
舉例1:
在A4的投籃中,球夾在籃球和籃板之間。A隊在交替擁有程序中擁有擲球入界球權。
解釋:
在擲球入界之後,A隊只有24秒計時鍾的剩餘時間。

舉例2:
在A4的投籃中,24秒計時鍾周期終了,隨後球夾在籃球和籃板之間。A隊在交替擁有程序中擁有擲球入界球權。
解釋:
因為A隊在24秒計時鍾沒有剩餘時間,一起24秒為例發生。B隊擁有擲球入界球權。

第16條 投籃和它的得分值
陳述:
在擲球入界情況或者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罰球後的籃板球情況中,時間片段講總是從界內隊員觸及球開啟直到該球員投籃出手。這在考慮臨近比賽結束時至關重要的。在時間終了之前必須有一個可用於一次投籃的最小數量時間。如果比賽計時鍾必須顯示0:00.3秒,確定投籃隊員是否在結束比賽的比賽計時鍾信號響起之前出手,這是裁判員的責任。然而,如果比賽計時鍾顯示0:00.2或者0:00.1秒,唯一的有效投籃方式只能是拍或者直接扣籃得分。
舉例:
A隊獲得擲球入界,此時:
還剩0:00.3秒
比賽計時鍾顯示0:00.2或者0:00.1
解釋:
在(a)中,如果嘗試投籃並且結束比賽的比賽計時鍾信號在投籃嘗試中響起,確定投籃隊員是否在結束比賽的比賽計時鍾信號響起之前出手,這是裁判員的責任。
在 (b) 中,唯一的有效投籃方式只能是將擲球入界的傳球在空中拍向籃球或者直接扣籃。

第17條 擲球入界
陳述1:
在擲球入界中,在擲球入界隊員的球離手之前,擲入動作有可能造成持球的手超過分隔界內區域與界外區域的界線平面。在這種情況下,避免通過接觸仍在擲球入界隊員手中的球來干擾擲球入界,仍然是防守隊員的責任。

舉例:
判給A4擲球入界。持球時,A4的手越過了界線的平面以致球處於界內區域的上方。B4在與A4無任何身體接觸的情況下抓住A4手中的球或將他手中的球拍掉。
解釋:
B4已經干擾了擲球入界,因而延誤了比賽的重新開始。應給B4一次警告的同時通知B隊教練員,此警告在剩下的比賽中對B隊有所隊員適用。任一B隊隊員重復同樣動作,可導致一次技術犯規。

陳述2:
在擲球入界中,擲球入界隊員必須將球傳(不是遞交)給比賽場地上同隊隊員。遞交球給場上的同隊隊員違反了擲球入界的含義。舉例:
A4擲球入界中,A4把球遞交給比賽場地上的A5
解釋:
A4已發生擲球入界違例。為使擲球入界被認為是合法的,球必須離開隊員的手。將球判給B隊在原擲球入界地點擲球入界。

陳述3:
在擲球入界中,在球被穿越界線擲入場內之前其他隊員的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不能越過界線。
舉例1:
在一起球出界違例之後,A3從裁判員手上接到球准備擲球入界,A3:
將球放在地板上,隨後被A2拿走。
傳球給位於界外區域的A2。
解釋:
這是一起A2的違例,因為他在球被A3穿越接線擲入場內之前移動其身體越過了界線。
舉例2:
在A隊投籃或者最後一次罰中之後,准予了B隊一次暫停。緊接著B3從裁判員那裡接到球在端線擲球入界。B3:
將球放在地板上,隨後被B2拿走。
將球遞給B2。
解釋:
合法比賽。對B隊在擲球入界中處理球的唯一限制是他們必須在5秒內將球傳進場內。

陳述4:
在第4節的最後2分鍾或每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鍾內,如果判給在後場擁有球權的隊被准予了一次暫停,擲球入界應在記錄台對面擲球入界隊的前場擲球入界線處執行。擲球入界隊員必須將球傳給位於前場的同隊隊員。

舉例1:
在比賽的最後一分鍾內,A4正在他的後場運球,這時B隊隊員將球從罰球線延長線處拍擊出界。
准予B隊暫停。
准予A隊暫停。
先准予B隊暫停,緊接著准予A隊暫停(或反過來)。
暫停後A隊應從何處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比賽?
解釋:
在(a)中,A隊在罰球線延長部分執行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比賽。
在(b)和(c)中,A隊在記錄台對面A隊前場的擲球入界線處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比賽。

舉例2:
在比賽的最後的1分鍾內,A4正執行2次罰球。A4在第2次罰球時因踩到罰球線被宣判了一次違例。B隊請求暫停。暫停後B隊將從何處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比賽?
解釋:
由B隊在記錄台對面B隊前場的擲球入界處擲球入界重新開始比賽。

舉例3:
在比賽的最後2分鍾內,A4已在A隊後場運行6秒,此時:
被B4將球拍出界。
B4犯規,是B隊本節全隊第三次犯規。
A隊被准予了一次暫停。暫停後,A4在A隊前場記錄台對側的擲球入界線處重新開始比賽。
解釋:在兩種情況中,A隊24秒進攻周期都只剩下18秒鍾。

舉例4:
在比賽的最後2分鍾內,A4在他的前場運球。B3拍球到A隊的後場,A隊任一名隊員在那裡再次開始運球。現在:
B4拍球出界。
B4在A隊的後場發生B隊該節第三次犯規,24秒計時鍾還剩6秒。A隊被准予一次暫停。暫停之後,比賽由A隊在A隊前場的記錄台對側的擲球入界線處擲球入界重新開始。A4隊24秒即使中國還剩多少秒?
解釋:
A隊應該有:
(a)6秒
(b)24秒計時鍾還剩14秒

舉例5:
對於在17.2.3列出的在記錄台對側中線的延長線執行隨後的擲球入界情況,有下列的補充情況:
在記錄台對側中線延長線正執行擲球入界的隊員違例並且球判給對方隊在原擲球入界地點擲球入界。
如果在一起打架情況中雙方隊隊員被取消比賽資格,沒有剩餘的罰則執行,並且在比賽被停止的時刻,一隊已控制球或者擁有球權。
解釋:
在所有以上的情況中,擲球入界隊員可將球傳入前場或者後場。

陳述6:
在一次擲球入界中,隨後出現下列情況:
球被傳到球籃的上方並被任一隊隊員伸手從下面穿過球籃觸及。
球夾在籃圈和籃板之間
為了24秒計時重新復位球被有意擲在籃圈上。
舉例1:
在擲球入界中,A4傳球到球籃的上方,此時球被任一隊員伸手從下面穿過球籃觸及。
解釋:
這是一起干擾違例。比賽應由對方隊在罰球線的延長部分擲球入界重新開始。這種情況中防守隊發生違例,不判給進攻得分,因為球不是來自場內區域的。
舉例2:
擲球隊員A4朝球籃傳球,球夾在籃圈和籃板之間。
解釋:
這是一起跳球情況。應採用交替擁有程序重新開始比賽。如果A隊擁有擲球入界的權利,24秒計時鍾不應復位。
舉例3:
在擲球入界中,24秒計時鍾還剩5秒,A4朝球籃傳球,球觸及籃圈。
解釋:
24秒計時員不應復位重設時鍾,因為比賽計時鍾還沒有開啟。比賽應不中斷繼續。

第18/19條 暫停/替換
陳述1:
在一節的比賽時間開始之前或在一節的比賽時間結束之後,不能准予暫停。
在第1節比賽時間開始之前或比賽的比賽時間結束之後,不能准予替換,在比賽休息期間可准予任何替換。舉例1:
在開始比賽的跳球中,但在球離開主裁判員手之後,但在被合法拍擊之前,跳球隊員A5發生違例和球被判給B隊擲球入界。此時,任一教練員請求一次暫停或替換。
解釋:
暫停和替換都不能准予,因為比賽時間尚未開始。

舉例2:
在結束一節或決勝期(不是比賽結束)的比賽計時鍾信號響起的同時,宣判了一次犯規並判給A42次罰球。任一教練員請求:
暫停。
替換。
解釋:
暫停不能准予,因為一節比賽時間已經結束。
替換只能在罰球結束以後,並已經開始比賽休息期間時,可准予。

陳述2:
在一次投籃的球在空中時,如果24秒計時鍾信號響起,不停止比賽計時鍾。替換不被允許,並且在第4節的醉後分鍾或者每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鍾,只對非得分隊是一次暫停的機會。

舉例:
在一次投籃中,球在空中時24秒計時鍾信號響起。然後,球進進球籃。此時:
任一隊或雙方隊請求替換。
人一隊或雙方隊請求暫停。
解釋:
(a)24秒鍾信號被忽略,因為它不停止比賽計時鍾。只在第4節最後2分鍾或每一決勝期的最後2分鍾內,比賽計時鍾才停止,只有非得分隊才允許替換。如果非得分准予了替換,那麼對方也可替換,並且兩隊都可以被准予一次暫停。
(b)僅對非得分隊是一次暫停機會。如果准予了暫停,對方也可被准予一次暫停,並且如果請求了,則兩隊都可以替換。

陳述3:
如果暫停或替換(對任何隊員,包括罰球隊員)的請求在罰球隊員第1次罰球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可處理之後提出,對雙方隊的暫停或替換都應該准予,如果:
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成功。
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後還有在中線延長部分的擲球入界或在最後一次或僅有一次的罰球之後因任何正當的原因球仍為死球。

舉例1:
A4被判給2次罰球。A隊(或B隊)請求暫停或替換:
在罰球隊員A4可處理球之前
第1次罰球嘗試之後
在第2次或最後一次罰球(是成功的罰球)之後,但是在擲球入界隊員可處理球之前。
在第2次或最後一次罰球(是成功的罰球)之後,但是在擲球入界隊員可處理球之後。
請求的暫停或替換能准予了么?如果能准予,在什麼時候?
解釋:
在第1次罰球嘗試之前,可直接准予暫停或替換。
在最後一次成功過罰球後,可准予暫停或替換。
在擲球入界之前,可直接准予暫停或替換。
暫停或替換不能准予。

舉例2:
判給A4 2次罰球。在第1次罰球後,由A隊或B隊請求了一次暫停或替換。在下面那幾個情況里可以准予暫停或替換,如果准予,什麼時候?
在最後一次的罰球嘗試中:
球從籃圈上彈起並且比賽繼續。
罰球是成功的。
宣判A4罰球時踩罰球線違例。
發球沒有命中,但B4被宣判在球離開罰球隊員的手之前進入罰球區的違例。
解釋:
暫停或替換不準予。
(c)和(d)立即准予暫停或替換。
由A4重新罰球,如果成功,應立即准予暫停或替換。

陳述4:
請求暫停後,如果任何一隊發生犯規,在裁判員完成與記錄台的所有有關犯規的聯系之前,暫停期不應開始。就隊員第5次犯規而言,這個聯系應包括完成必要地替換程序。一旦替換程序完成,當裁判員鳴哨並給出暫停手勢時暫停期開始。

舉例1:
A隊教練請求了一次暫停,隨後B4發生他的第5次犯規。
解釋:
在與記錄台所有關於犯規的聯系已完成和B4的替補隊員已進入場地之前,暫停期不應開始。

舉例2:
A隊教練請求了一次暫停,隨後任一名隊員犯規。
解釋:如果隊員們意識到已請求了暫停,就應允許球隊走向他們的球隊席,即使暫停尚未正式開始。

陳述5:
如果裁判員們發現同一隊有多於5名的隊員同時在場上比賽,只要沒有置對方隊於不利,次錯誤必須盡快改正。
假定裁判員和記錄台人員正確地做他們的工作,一名隊員必定是不合法地進入或留在場上。因此,裁判員必須命令一名隊員立即離開場地並登記該隊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紀錄為「B」)。教練員有責任確保替換被正確地運用和替換之後被替換的隊員立即離開。

舉例:
比賽進行中,發現A隊有多於5名的隊員在場上比賽。
發現的時候,B隊(有5名隊員)在控制球。
發現的時候,A隊(有多於5名隊員)在控制球。
解釋:
(a)比賽應該立即停止,除非B隊被置於不利。不合法地進入(或留在)比賽的隊員必須
從比賽中清除並給該隊教練員登記一次技術犯規(記錄為「B」)
比賽應該立即停止。不合法地進入(或留在)比賽的隊員必須從比賽中清除並給該隊教練員登記一次技術犯規(紀錄為「B」)

陳述6:
在發現某以多於5名隊員參加比賽之後,還發現隊員A5非法參加比賽時已得分或發生了犯規。所有此類分數應有效並且該隊員發生的任何犯規(或被侵犯的)應被看作是隊員犯規。

舉例:
裁判員認清A5是在場上並作為A隊第6名隊員參賽,並停止比賽在下列情況之後:
A5被判進攻犯規。
A5投籃得分。
在一次不成功的投籃中,B5對A5犯規。
解釋:
A5的犯規時一起隊員犯規。
A5的得分應有效。
應由宣判犯規時在場的任一A隊隊員執行罰球。

陳述7:
第18條和第19條闡明了替換或暫停機會何時開始和何時結束。想要暫停或替換的教練員必須知道這些限制並對只在適當的時間准予的暫停或替換做好准備。如果在任何時間提出請求,而不是在替換或暫停機會中,替換或暫停不被立即准予。

舉例1:
一次替換或暫停機會剛剛結束,此時A隊教練員跑向記錄台大聲地請求替換或暫停。記錄員做出反應並錯誤地發出信號。裁判員響哨並中斷了比賽。
解釋:
因為裁判員的鳴哨,球成死球並且比賽計時鍾保持停止,導致了一次正常的替換或暫停機會。但是由於提出的太晚,替換或暫停不應准予。比賽應立即重新開始。

舉例2:
一次干涉得分或者干擾違例出現在比賽的任何時間。來自任何一方或者雙方的替補隊員在記錄台正等待替換進去比賽或任一隊已經請求了暫停。
解釋:
違例使比賽計時鍾停止且球成為死球。替換或者暫停應被准予。

陳述8:
每一次暫停應持續1分鍾。在裁判員在場上鳴哨招呼球隊之後,球隊必須迅速回到球場上。有時球隊延長暫停時間超過指定的1分鍾,通過延長時間獲得利益或者造成比賽的延誤。裁判員應給予該隊一次警告。如果該隊對此警告置之不理,應登記違反隊一次暫停。如果該隊沒有剩餘的暫停,因為延誤比賽登記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紀錄為「C」。

舉例:
暫停時間終了,裁判員招呼A隊回到場上。A隊教練員繼續指導仍然留在球隊席區域的他的球隊。裁判員在場上再次招呼A隊,然後:
A隊最終回到場上。
A隊繼續留在球隊席區域。
解釋:
在球隊開始回到場上之後,裁判員警告該隊教練員如果類似的行為再次發生,將登記A隊一次額外的暫停。
登記A隊一次暫停,無需警告。如果A隊沒有剩餘的暫停,則因為耽誤比賽登記A隊教練員一次技術犯規,紀錄為「C」。

第24條 運球
陳述:
如果隊員故意地把球砸向籃板(不是嘗試一個真正的投籃),這個動作被認為是隊員在地面上拍球一樣。在球觸及了(或被觸及)另一隊隊員之前,如果該隊員再次觸及球,這被認為是運球一樣。

舉例1:
當A4把球擲向籃板時A4並沒有運過球,並且在球觸及另一隊員以前再次拿到了球。
解釋:
拿到球(球停在他的手中)之後,A4可投籃或傳球但不得開始一次新的運球。

舉例2:
在運球結束之後,在連續動作或者仍然站立中A4立即擲球打籃板並且在觸及了另一隊員之前又拿到球。
解釋:
A4由於做了一次新的運球,發生了違例。

第25條 帶球走
陳述:
如果一名隊員正躺在地板上獲得控制球這不是一起違例。類似地如果正持著球的隊員無意識地摔倒在地板上也不是一起違例。此時正在移動的隊員的沖量使他/她短暫的滑動這是可能的,這也是合法的。如果,然後,隊員隨後在持球時滾動或者試圖站立起來,一起違例發生。
舉例1:
A3正持著球,失去平衡並且摔倒在地板上。
解釋:
A3的無意識地摔倒在的地板上的動作是合法的。
舉例2:
A3正躺在地板上,獲得控制球,A3隨後
傳球給A4。
在還躺在地板上時開始運球。
在還持著球時試圖站起來。
解釋:
在(a)和(b)中,A3的動作是合法的。
在(c)中,發生一起走步違例。
舉例3:
A3正持著球,摔倒在地板上。他的沖量使A3在停止之前沿著地板滑行。
解釋:
A3無意識的滑行動作不夠成一起違例。然後,如果A3現在滾動或者試圖在還持著球時站起來,則發生一起走步違例。

第28條 8秒鍾
陳述1:
這條規則的運用只根據裁判員對8秒鍾的個人的計算。假使在裁判員計秒數和24秒計時鍾顯示數之間有任何不同,以裁判員的決定為准。

舉例:
當裁判員宣判了8秒鍾違例時,A4正在他的後場運球。24秒計時鍾顯示只走過了7秒鍾。
解釋:
裁判員的決定是正確的。裁判員唯一有權決定8秒鍾周期何時終了。

陳述2:
如果因為一次跳球情況使在後場內的8秒鍾計算被停止和導致把球判給曾控制球隊交替擁有擲球入界,則該隊應只有8秒鍾周期剩餘的無論多少時間。

舉例:
當一次爭球發生時A隊在它的後場已控球5秒鍾。裁判員判定A隊對下一次交替擁有擲球入界權。
解釋:
A隊只有剩餘的3秒鍾來使球進入前場。

陳述3:
在一次從後場進入前場的運球中,當運球隊員的雙腳和球都接觸前場時,球進入該隊的前場。

舉例1:
A1正騎跨中線。他接到位於後場的A2的傳球。A1隨後將球傳回給仍然位於後場的A2。
解釋:
合法比賽。因為A1沒有雙腳位於前場因此有權將球傳回後場。8秒應連續計算。

舉例2:
A2從他的後場運球,並結束運球持球騎跨在中線上。隨後A2傳球給同樣騎跨中線站在場上的A1。
解釋:
合法比賽。因為A2沒有雙腳位於前場因此有權將球傳給同樣不位於前場的A1。8秒應連續計算。

舉例3:
A2正從後場運球並且一腳(但不是雙腳)已經位於前場。A2隨後傳球給正騎跨中線的A1。A1隨後在他的後場繼續運球。

閱讀全文

與fiba籃球裁判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西安最大的體育館 瀏覽:601
省體質檢測 瀏覽:4
長春馬拉松全長多少 瀏覽:825
茂名體育館周圍旅館 瀏覽:927
廬江沙溪中學體育老師 瀏覽:595
拳擊裁判知乎 瀏覽:965
適合小學二年級的體育活動 瀏覽:137
s7比賽煉金 瀏覽:224
2016齊魯弈友比賽通知 瀏覽:817
lpl有些什麼比賽 瀏覽:943
武漢體育學院公共事業管理怎麼樣 瀏覽:632
梅州體育學院杜院長 瀏覽:906
宿城文化體育中心 瀏覽:435
小班體育活動捉小魚 瀏覽:876
2020年高中籃球特長生招生 瀏覽:221
北京戶外運動聖地 瀏覽:330
跑馬拉松能長壽嗎 瀏覽:846
學習鋼琴不能練哪些體育項目 瀏覽:785
大班體育活動龜兔賽跑 瀏覽:770
我的體育老師田野的結局 瀏覽: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