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急~法院判決書的各部分的字體和字型大小分別是怎樣的
一、技術規范
(一)文書字體。法院名稱用字,應當用2號宋體字;文書名稱,應當用1號大標宋體字;案號、落款應當用3號仿宋體字。涉外文書應在法院名稱前標注「中華人民共和國」,應當用2號小標宋體字,可視情與法院名稱排列一行或兩行。
(二)標點符號。一律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1990年3月修訂發布的《標點符號用法》。
(三)數字。根據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國家出版局、國家標准局、國家計量局、國務院辦公廳秘書局、中宣部新聞局、出版局公布的《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試行規定》的規定和法院訴訟文書的特點,用漢字和阿拉伯數字表示。
1、用漢字表示的為:
(1)法院訴訟文書引用的法律條款項和判處的刑罰。
(2)判決書、裁定書的簽發日期或者當庭宣判的日期。
(3)不是一組表示科學計量和具有統計意義數字中的一位數,如一律一起、一筆賬、三個單位等。
(4)數字作為詞數構成定型的詞、片語、慣用語、縮略的語句。
(5)鄰近的兩數字並列連用、表示概數的詞語。如二三米、三四天等,連用的兩個數字之間不用頓號隔開。
2、用阿拉伯數字表示的為:
(1)公歷年代、年、月、日(除裁判文書尾部時間和引述原一、二審裁判文書時間外)和時刻。如1998年11月1日、下午3時1刻。
(2)記數與計量(包括正負整數、分數、小數、百分數 比)。
①案號。如(1998)×刑初字第21號。
②4位和4位以上的數字,採用國標通行的三位分節法,節與節之間空半個阿拉伯數字的位置。如4321,寫為4321。
③5位以上數字,尾數零多的,可以改寫為以萬、億作單位的數(千克、千米、千瓦、兆赫等法定計量單位中的詞頭不在此例)如345000000元可以改寫為3.45億元或者34500萬元人民幣。
④一個用阿拉件數字書寫的多位數不能移行。
(四)兩頁以上判決書、裁定書等文本一律不蓋騎縫章。
二、印製標准
(一)訴訟文書用紙一般應採用國際標准A4型(297mm)紙。布告、公告用紙大小、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人民法院訴訟卷皮以及封面、封底,使用150克牛皮紙;送達回證、提押票、傳票等票證用80克紙。
(二)訴訟文書版式。訴訟文書的各要素劃分為眉首、主體和落款三部分。眉首:法院名稱,位於版心內第二行居中對齊法院名稱下隔一行為案號,右對齊。主體:案號下隔一行為正文即主體,每行28字,每頁22行。
落款:應當集中於文書最後一頁之內;審判長、審判員上下排列在政文下方適當位置,右空4空;成文時間在審判員下方適當位置,右空4字,用漢字全年、月、日、「零」寫為「○」;書記員在成文時間下隔一行,右空4字。
成文時間上、下留有適當空間以加蓋院印,院印上不壓審判員,下不壓書記員,採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壓在成文時間上。
當文書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落款位置時,應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落款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採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頁邊,天頭大於地角,左空大於右空。
頁碼用4號半形白體阿拉伯數碼標識,置於版心下邊緣之下一行,數碼左右各放一條4號一字線,一字線距版心下邊緣7mm.單頁碼居右空1字,雙頁碼居左空1字。空白和空白頁以後的頁不標識頁碼。
(三)文書正文有兩頁以上的,應當用粘貼方法,不用訂書機裝訂
(1)裁判文書評析格式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有模板,只需要更改少部分。
××××人民法院
民事判決書
(××××)……民初……號
原告:×××,……。
……
被告:×××,……。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原告×××與被告×××……(寫明案由)一案,本院於××××年××月××日立案後,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因涉及……(寫明不公開開庭的理由)不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被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訴訟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稱)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向本院提出訴訟請求:1.……;2.……(明確原告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概述原告主張的事實和理由)。
×××承認原告在本案中所主張的事實,但認為,……(概述被告對法律適用、責任承擔的意見)。
本院認為,×××承認×××在本案中主張的事實,故對×××主張的事實予以確認。……(對當事人訴訟請求進行簡要評判)。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第×條、……(寫明法律文件名稱及其條款項序號)規定,判決如下:
……(寫明判決結果)。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沒有給付金錢義務的,不寫)。
案件受理費……元,減半收取計……元,由……負擔(寫明當事人姓名或者名稱、負擔金額)。
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人民法院。
審判員×××
××××年××月××日
(院印)
書記員×××
【說明】
1.本樣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六十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七十條制定,供基層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開庭審理民事案件終結後,對於當事人對案件事實沒有爭議的作出判決用。
2.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決書對認定事實或者裁判理由部分可以適當簡化: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承認對方全部或者部分訴訟請求的;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案件,當事人一方要求簡化裁判文書中的相關內容,人民法院認為理由正當的;當事人雙方同意簡化的。
3.單方負擔案件受理費的,寫明:「案件受理費……元,減半收取計……元,由×××負擔。」分別負擔案件受理費的,寫明:「案件受理費……元,減半收取計……元,由×××負擔……元,×××負擔……元。」
2. 如何寫好優秀裁判文書
裁判文書寫的是否好,一是看敘述事實是否清楚,二是看是否有分析。裁判文書是要高度體現出審判人員的法律意識,要言之成理論之有據,三是看是否體現對當事人民事權益的真正保護。
1、辦理刑事一審案件,製作刑事一審法律文書,不僅要有一定的刑法理論基礎,實踐中往往更需要一定的語言文字功底和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寫刑事一審判決書,首先要把審理查明的案件事實敘述清楚、准確、恰當,這就要有一定的書面語言表達能力;判決書中的語言,一般不宜使用方言俚語,而要使用「法言法語」,要緊緊依據法律規定來組織文書語言,這就要有一定的刑法等法學理論修養;判決書的案件事實敘述以及論證的層次性、邏輯性等,又需要作者具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能力。因此,一篇好的刑事法律文書,就是一篇好的論文。基於這種認識,在審判實踐中,我們極力貫徹不斷學習的思想,不斷結合所辦案件對文書的寫作方式進行研究探索。學習研究最高法院刑一庭、刑二庭分別編寫的《刑事審判參考》、《經濟犯罪審判指導》登載的各類刑事判決書。這些判決書都是最高法院從各地法院精選出來的,不論在案件的典型性方面,還是在判決書製作的質量方面都具有很大的指導意義,如《經濟犯罪審判指導》2004年第1輯刊登的原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的一審判決書中,針對辯護人提出的偵查人員取證地點不合法等辯護意見,判決書是這樣評價的:「本案偵查機關是最高人民檢察院,而本案大部分證人居住或者工作在安徽,偵查機關通知證人到偵查人員在外地辦案居住的賓館或者招待所進行,是工作需要,沒有證據證明有關證人因為取證地點的原因而作了虛假陳述,」故該辯護意見不能成立。再如《刑事審判參考》刊登的原雲南紅塔集團董事長褚時健案件的一審判決書,該判決書在格式上沒有採用通常的方式,即先敘述指控的事實、簡要概括指控證據,後寫審理查明的案件事實、詳細列寫確認的證據,再評價辯方意見,最後闡明判決理由,而是採用了「一事一控一辯一評」的格式,即針對指控的多起犯罪事實,採取一起一清的方式,在每一起指控的犯罪事實後,緊接著表述控方提供的證據和理由、辯方提供的證據和理由,再敘述法官對雙方意見的評述。這樣的表述方式對於多起指控事實的案件非常恰當。
2、民商事裁判文書是人民法院在審理民商事案件中為解決當事人之間的爭議所作出的判決書、裁定書及調解書,它體現著人民法院的工作成果,是止紛息爭的工具,是公正與效率的載體,是法官技能的賽場,它的好壞直接影響著案件的質量,對判斷人民法院公正與否、效率高低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一份好的民商事裁判文書不僅能客觀地反映該案件的審判過程及審判結果,而且能起到息事寧人、化解矛盾的作用,還能起到應有的法制宣傳作用,促使民事主體依法行事。要寫出好的裁判文書,法官需要有豐厚的法學理論功底,成熟的社會經驗,豐富的人生閱歷,一定的文學素養。
筆者查閱了相當一部分民商事裁判文書,從中發現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程序性問題,包括當事人及代理人的有關情況寫的不夠恰當,格式不符合《法院訴訟文書樣式(試行)》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商事案件法律文書的式樣》的製作規范,該問題涉及法官的基本素質及司法理念問題,對此筆者不再贅述。
2、說理不透。(1)對證據不予理睬、不予分析或分析不透。證據是訴訟的關鍵所在,是法院認定法律事實的前提,它直接關聯著當事人案件的勝敗與否,直接決定著法院如何判案,在查閱的有些法律文書中,筆者發現少數法官在裁判文書中對當事人依法提供的證據根本不予理睬,這樣勢必導致該法律文書所認定的法律事實及其裁判成了無源之水;有些法官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不加分析便直接採信,有此導致對方當事人的嚴重不滿,它為人們對該裁判文書的合理懷疑提供了機會;有的法官對證據分析不透,決定證據採信與否的著力點是證據的合法性、客觀性、關聯性及證明力,在分析證據時必須准確地適用法律 ,又要運用其在相關領域的知識與才華,還要掌握一定的邏輯規律,然而筆者發現有些法官在分析證據時對法律知識把握不夠,對有關生活常識及專業知識掌握膚淺,邏輯規律意識淡薄,從而在分析證據時出現適用法律不準、認識上有偏見、推理上出現矛盾等不正常情形,這些都勢必會動搖法律事實存在的根基。(2)採信證據與法律事實脫節。從採信證據到認定法律事實是一個邏輯推理過程,它要求法官的思維是法律思維,在此前提下的推理是無論歸納推理還是演繹推理都必須符合邏輯規律,然而,筆者發現有些法官的思維違背邏輯規律,出現採信的證據推不出所認定的法律事實的怪現象 。(3) 法律事實與判理銜接不順。判理就是闡明判決的理由,從法律傳統看,我國是一個成文法國家,成文法的演繹推理的方法決定了法官的判決結果及當事人的請求無法通過判例而只能通過具體的判決理由來闡述,因此一份優秀的民商事判決書的判理部分既是判決書的靈魂,又是聯系法律事實與法律引用乃至裁判結果的橋梁與紐帶,是反映法官水平的標尺,是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的砝碼,是進行法制宣傳的有力工具,它在整個裁判文書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判理即邏輯推理,這種理性認識通常採用的是演繹推理,即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有大前提(法律規定)與小前提(案件事實)兩個條件而得出一個結論(裁判結果),這個思維過程必須符合邏輯規律及一般人認知規律,推理過程即認識內容表現應該祥略得當;在推理循序上,先列舉大前提,即相關法律所隱含的精髓,譬如:是合同糾紛應先擺出「合法的合同依法應受保護」的前提,再列出小前提,即本案中的合同是否合法及其理由,最後得出結論,即各方當事人法定、約定的權利義務是什麼,實際上履行了什麼義務、享有了什麼權利,還應履行哪些義務、享有哪些權利,由此可以使當事人贏得堂堂正正,輸得明明白白,同時也能夠使法院判案顯得有根有據,凸現公正,顯示效率,然而筆者發現有的裁判文書的說理部分邏輯性不強,推理不夠嚴密,過於簡單,發揮不出裁判文書判理應該發揮的作用。 (4)在判理與判決結果之間存在法理不順,即引用法律不當,包括引用法律錯誤及不符合先程序法後實體法、先上位法後下位法、先一般法後特殊法的正常順序。
針對以上問題,筆者認為:要想寫出比較出色的法律文書,必須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首先要認真學習,提高綜合素質。特別是學好、學透法學基礎理論,豐富法學理論功底,樹立起符合現代司法理念的法律思維方式;學習基本的邏輯知識,有一定的邏輯推理能力;學習文學知識,增強文學修養;同時 要多看優秀法律文書,作到取長補短。其次要 不斷學習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掌握法律的精神實質及缺陷。最後要增加閱讀量,善於觀察,不斷思考,拓寬視野,增長自己各方面的知識,積累比常人更為豐富的專業知識、生活經驗。
一份好的裁判文書可以體現出審理案件的「事實清、道理明、人心服、裁判公」的效果,所以我們必須要加強對裁判文書重要性的認識,同時也要不斷學習,認真思考,這樣才能寫出比較出色的民商事裁判文書。(D)
3. 法院判決書文本格式
XXXX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
[2006]X法刑初字第1號
被告人徐X,男,XXXX年X月X日生(16周歲),男,漢族,XX省XX市人,初中文化,無業,家住......,XXXX年X月X日被逮捕,現在押於XXX市看守所.
被告人徐X盜竊一案,由XX市人民檢察院於XXXX年X月X日向本院提起公訴.並指派檢察員XXX出庭支持公訴.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庭,因被告人系未成年人,依法指定XX律師事務所律師為其擔任辯護人,經不公開開庭審理,現已審查終結.
XX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徐X多次盜竊,價值7000多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應依法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並向本院提交了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等證據予以證實.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徐某先後多次入室盜竊,價值7000多元.上述事實有公訴機關提供的證據證實,並經當庭質證,本院予以採信.
公訴人在公訴意見中指出,被告人系未成年人,處理上應教育為主,懲罰不輔.應依法從輕處罰.但屬多次且系入室盜竊,贓款物被揮霍,未能退賠,可酌情從重處罰,公訴意見與本案事實和法律相符,本院予以採納.
被告人徐X對起訴書指控的盜竊事實無異議,但辯解所得贓款招待朋友花掉了,非自己一人花掉的。本院認為,其辯解不影響本案定罪,相反,如此大額贓款,對一名未成年人用贓款招待朋友,實屬揮霍。
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是:1.系未成年人;2.認罪態度較好;3.系初次犯罪.綜上,建議從輕得罰.其辯護意見與事實基本相符,量刑時予以考慮.但辯護意見不是本案的全部量刑情節,本院量刑應考慮本案的全部情節.
本院認為,被告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秘密手段多次入室盜竊作案,價值7000餘元,屬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4條,第17第第1款、第3款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徐X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000元。
(刑期自XXXX年X月X日起至XXXX年X月X日止,罰金在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繳納)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收到本判決書後次日起十日內,提出上訴,上訴至XX市中級人民法院,書面上訴的,提交上訴狀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審判長XXX
審判員...
審判員...
書記員...
XXXX年X月X日
4. 民事審判監督程裁判文書樣式(一審)的格式是什麼樣的
原審原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原審被告……(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原審第三人……(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與×××(寫明原審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案由)糾紛一案,本院於××××年××月××日作出(××××)華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裁定或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於××××年××月××日作出(××××)華民字第××號民事裁定,再審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寫明參加再審的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等)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年××月××日,原審原告訴稱,……(簡要寫明原審原告的起訴理由,請求)。原審被告辯稱,……(簡要寫明原審被告的答辯情況)。
原審查明,……(概括寫明原審判決認定的主要事實)。
原審認為,……(概括寫明原審判決的裁判理由及裁判結果)。
本院再審過程中,原審原告稱,……。原審被告答辯稱,……。(寫明雙方當事人在再審中的訴辯意見)
本院再審查明,……(寫明再審認定的事實)。
本院再審認為,……(重點針對當事人在再審中的訴辯主張、爭議焦點闡述裁判理由)。本案經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未經審判委員會討論的不寫),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款及……(寫明再審判決的法律依據)的規定,判決如下:
……(寫明裁判主文)。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麗江市中級人民法院。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院印)
××××年××月××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5. 判決書的評論怎麼學就是給你一個判決書,讓你寫評論,哪裡判得好為什麼哪裡不好,問什麼
可以從實體以及程序兩方面評論。
實體:法院事實認定如何,法律引用及解釋如何等回
程序:判決書答是否把審理過程的環節清晰准確的體現出來了
判決書的製作,在形式上應當具備規范性、創新性、公開性、法律性和准確性的特點。斷定一份判決書的好壞不應以文采作標准。
6. 請問論文引用判決書的話,參考文獻的格式是怎麼樣的還有判決書的文獻類型標識是什麼
這個應該不用標。。。
7. 法院的判決書是使用的什麼字體
字體:
正文用號仿宋體字,文中如有小標題可用3號小標宋體字或黑體字(但法院判決書正文中習慣全部採用3號仿宋體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頁碼字體為4號宋體字。
附一審民商事判決書製作規范
轉自:
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後製作的裁判文書,是反映案件爭議和訴訟請求、記載司法活動過程、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司法產品,對於貫徹執行法律、解決矛盾糾
紛、宣傳國家法制、維護社會穩定與建設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當前大家都在講司法權威,那麼對司法主體而言,司法的權威是司法裁判應當享有的威信和公信
力,也就是說司法權威的本質是司法裁判的公信力和執行力,而裁判文書正是這種公信力和執行力的載體。應當說,裁判文書的製作質量是法官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
的晴雨表和試金石。只有充分說理的裁判文書才能體現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也才能承載起司法權威。
民事判決書製作的總體要求,應該是格式完備、結構完整、內容條理、語言精當、說理充分,並能充分反映事實認定、證據採信、法律適用的分析論證過程,能讓當事人明法曉理、勝敗皆服。
第一部分基本指標及參數
一、公文用紙主要技術指標
公文用紙一般使用紙張定量為60g/m2-80 g/m2的膠版印刷紙或復印紙。紙張白度為85%-90%,橫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為7.5-9.5。
二、公文用紙幅面及版面尺寸
1、公文用紙幅面尺寸。
公文用紙採用GB/T148中規定的A4型紙,其成品幅面尺寸為:210mm×297mm。尺寸的允許偏差見GB/T148。
2、公文頁邊與版心尺寸。
公文用紙天頭(上白邊)為:37mm±1mm
公文用紙訂口(左白邊)為:28mm±1mm
版心尺寸為:156mm×225mm(不含頁碼)
三、公文中圖文的顏色
公文中圖文的顏色一般均為黑色。
四、排版規格與印製裝訂要求
1、排版規格
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文中如有小標題可用3號小標宋體字或黑體字(但法院判決書正文中習慣全部採用3號仿宋體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頁碼字體為4號宋體字。
2、製版要求
版面干凈無底灰,字跡清楚無斷劃,尺寸標准,版心不斜,誤差不超過1mm。
3、印刷要求
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得超過2mm。黑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BL100%,紅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4、裝訂要求
公
文應左側裝訂,不掉頁。包本公文的封面與書芯不脫落,後背平整、不空。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4mm。騎馬訂或平訂的訂位為兩釘釘鋸外訂眼距書芯上下各
1/4處,允許誤差±4mm。平訂釘鋸與書脊間的距離為3mm~5mm;無壞釘、漏釘、重釘、釘腳平伏牢固;後背不可散頁明訂。裁切成品尺寸誤
差±1mm,四角成90°,無毛茬或缺損。
第二部分構成及規范
一、頭部
第一行字是法院名稱,小標宋體2號字體。
第二行字是民事判決書,宋體1號字體,大標加粗。
以上兩行要居中排列。
第三行字是(××) 初字第×號,仿宋3號字體,靠右邊項格。
需要注意的是:
1、第一行字涉外的加「中華人民共和國」。區法院不能加「山東省」,之前加「××市」,縣法院可以加省。
2、第一行前空一行,37mm。第一行與第二行、第二行與第三行均空一行。
這三行的字體是不一樣的。
8. 民事判決書的撰寫有哪些格式要求
1、規范性。為了提高訴訟文書的質量,最高法院制訂了規范、標准且實用的各類司法判決的文書樣式,讓各地法院參照使用。民事判決必須符合二個規范要求:
一是技術規范。技術規范首先要求文書字體規范,其次要求標點符號規范。技術規范還要求數字規范,即按照《關於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試行規定》的規定和司法文書的特點,正確使用漢字和阿拉伯數字。
二是印製規范。印製規范首先是要求文書用紙規范,其次是要求文書版式規范。印製規范最後是要求裝訂規范,即司法判決正文為兩頁以上的,應使用在左空處粘貼的方法,不能用訂書機裝訂。規范嚴謹的司法判決必須符合上述標准。
2、靈活性。各類民事案件之間、相同種類的具體案件之間千差萬別,不能等同劃一,因此民商事判決書也不能千篇一律,完全拘泥於固定格式,不能千案一格式,而應在規范的基礎上靈活創新。
3、公開性。公開審判是憲法性原則,民事判決書作為審判活動的最終載體,當然應當體現公開審判的原則。
4、法律性。司法判決是法官書寫的具有很強法律性的專業性文書,是法院依照法定職權按照法定程序製作的法律文書。因此,判決書的語言必須是規范性的法律用語,即通常所說的「法言法語」。
5、准確性。准確性是針對司法判決用語而言。司法判決的准確性含義有四:一是遣詞用句嚴謹,不生歧義;二是用詞客觀持中,不使用形容詞,不能淡化或誇張涉案情節;三是語言簡練精確,無贅語病句;四是語句規范,無俚語方言或攻擊性詞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