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裁判是什麼意思
裁判,是體育比賽中負責維持賽場秩序,執行比賽規則的職位或人物。許多國際比賽中的裁判必須從比賽雙方的國家以外的第三國中選出,以示獨立、公正和無利益沖突。足球裁判由於多半穿黑色服裝,因此經常稱為「黑衣法官」,裁判的衣袋內帶有一塊紅牌和一塊黃牌,球類運動中的裁判又叫球證。
裁判英文RefereeOfficial
每場比賽應委派一名裁判員執行裁判任務。在他進入比賽場地時,即開始行使規則賦予他的職權。
職責在比賽暫停或比賽成死球時出現的犯規,裁判員均有判罰權。裁判員在比賽進行中,根據比賽實際情況,諸如比賽結果等所作的判決,應為最後判決。他應當:
(a)執行規則。
(b)避免作出對犯規隊有利的判罰。
(c)記錄比賽成績和比賽時間,使比賽賽足規定的時間或雙方同意的時間,並補足由於偶然事故或其它原因所損耗的時間。
(d)因違反規則、遇風雨、觀眾或外界人員干擾及其它原因妨礙比賽進行時,裁判員有權暫停、推遲或終止比賽。事後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有關要求將具體情況書面報告主辦機構。書面報告在規定的時間內一經投郵即為合乎手續。
(e)裁判員從進入比賽場地起,對犯有不端和不正當行為的隊員應給予警告並出示黃牌。事後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照有關要求將該隊員的姓名和具體情況書面報告主辦機構。
(f)除參加比賽的隊員及巡邊員外,未經裁判員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比賽場地。
足球裁判
(g)如裁判員認為隊員受傷嚴重時,應立即停止比賽,須將受傷隊員盡可能迅速地移至場外,並立即恢復比賽。如隊員受輕傷,則比賽不應在成死球前停止。凡隊員能自己走到邊線或球門線接受任何護理者,不得在場內護理。
(h)裁判員對於場上隊員的暴力行為、嚴重犯規、使用污言穢語或辱罵性語言,以及經警告後仍犯有不正當行為者,應罰令出場並出示紅牌。
(i)在每次比賽暫停後,以信號指示恢復比賽。
(j)審定比賽用球是否符合規則第二章的要求。
Ⅱ 簡述排球第一裁判員,第二裁判員的職責
第
八
章
第一裁判
23·第一裁判
23.1位置
第一裁判坐或站在球網一端的裁判台上執行職務,其視線必須高於球網上端大約50公分
23.2權責
23.2.1第一裁判由開始至結束指揮球賽的進行。其權力高於所有職員及兩隊的成員。
比賽進行時,他具有最終決定權。當他發現其它職員的判決有誤時,有權更改其決定。他甚至可更換未能勝任職務的職員。
23.2.2他也控制撿球員及擦地板人員的工作。
23.2.3他有權決定一切有關比賽的事項,包括規則中未規定者。
23.2.4他不允許任何人就其判決作討論。但在比賽隊長的要求下,他必須對其所作的判決提出說明,解釋所引用的規則。
若隊長對該說明立即表示異議,並保留賽後提出正式抗議的權利,第一裁判必須准許其請求(規則5.1.2.1、5,1.3.2)。
23.2.5比賽前及比賽中,他必須負責決定比賽區域與狀況是否合乎比賽規定。
23.3職責
23.3.1比賽前,第一裁判必須:
23.3.1.1檢查比賽區域狀況、比賽用球及其它設備,
23.3.1.2召集雙方隊長進行擲硬幣事宜,
23.3.1.3控制球隊的熱身練習。
23.3.2在比賽進行中,只有第一裁判有權:
23.3.2.1對球隊提出警告,
23.3.2.2對不當行為及延誤比賽施以制裁,
23.3.2.3判定:
(a)發球員的犯規及發球隊位置的錯誤,包括掩護,
(b)比賽進行中的犯規,
(c)球網上方及其上半部的犯規。
(d)球完全通過網下垂直面(規則11.1.3)
23.3.3比賽結束後,在記錄表上簽名。
第
九
章
第二裁判
24.第二裁判
24.1位置
第二裁判是站在第一裁判對面的比賽場地外網柱附近,面向第一裁判執行任務
24.2權責
24.2.1第二裁判是第一裁判的助理,但也有自己職掌的裁決范圍(規則24.3)
當第一裁判無法繼續執行職務時,第二裁判可以替代他。
24.2.2第二裁判可以手勢指出其裁決范圍以外的犯規,但不可鳴笛,亦不可對策一裁判堅持己見。
24.2.3他控制記錄員的工作。
24.2.4他監督球隊席上的隊職員,並向第一裁判報告其不當行為。
24.2.5他控制熱身區內的球員(規則4.2.3)
24.2.6他認可比賽中止,控制中止的時間及拒絕不當的請求。
24.2.7他控制各隊使用暫停及替補的次數,並於第二次暫停及第五與第六次替補時,通知第一裁判和該隊教練。
24.2.8若球員受傷時,他可以授權例外替補(規則8.2)或給予3分鍾恢復時間(規則18.1.2)
24.2.9他檢查地板狀況,尤其是前區部分。同時也在比賽進行中,檢查球是否符合規定。
24.2.10他監督懲罰區的成員,並向第一裁判報告其不當行為。
24.3職責
24.3.1在每局比賽開始時、決勝局中場地交換時、及任何必要的時候,他必須核對每位球員在場上實際位置與陣容單上是否相符。
24.3.2比賽進行中,第二裁判須就下列情況作判決、鳴笛及打手勢:
24.3.2.1接發球隊的位置錯誤(規則7.5)
24.3.2.2球員觸及球網友球場上靠近第二裁判一測的標志竿(規則12.3.1)
24.3.2.3侵入對方場區及球網以下的空間(規則12.2)
24.3.2.4後排球員或自由防守球員的非法攻擊或攔網犯規(規則8.5.2.2;14.3.3;15.6.2)
24.3.2.5球由有效空間以外越過球網至對方場地或觸及其所估一力的標志竿(規則9.4.3、9.4.4)
24.3.2.6球觸及場外的物體或地板,而當時第一裁判所在的位置無法看到接觸的發生(規則9.4.1;9.4.2)
24.3.3比賽結束後,在記錄表上簽名。
Ⅲ 排球比賽時裁判有哪些手勢代表什麼
司線裁判員
手勢:1.放在胸前另一手放在旗上端表示打手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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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舉表示界外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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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雙手交叉在胸前表示無法判斷(是告訴主裁自己沒有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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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一手舉旗空中搖晃表示球在空中界外(即球碰到了屋頂或標志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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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一手拿旗下指表示界內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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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裁判
手勢:1.不當行為警告:出示黃牌或紅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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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球:緩舉前臂,掌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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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觸網:以犯規方的手指向網,並指出犯規隊員的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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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打手出界:以掌劃過另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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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發球手勢:裁判揮手指示發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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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過網擊球:一手置於網上,掌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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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後排隊員過線扣球:手張開,以前臂做一下屈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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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換人:雙手前臂平置胸腹間,相互環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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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即行發球:掌心向上,手臂向前伸直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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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界內球:伸臂,指向界內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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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界外球:前臂垂直向上,雙掌向後張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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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攔網犯規:雙臂垂直舉,手掌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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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連擊:手指示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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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侵入對方場區或球由網下穿過:手指向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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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驅逐出場:一手出示雙牌判驅逐出場(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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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取消資格:雙手分別出示雙牌,判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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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四次擊球:四指分開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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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位置或輪次錯誤:以食指在腹前畫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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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延誤發球:五指或3支向上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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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延誤警告:持黃牌或紅牌指向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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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一局或一場比賽結束:伸手交叉於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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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暫停:一手平舉於上,另一手豎放(呈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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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爭球:雙手翹起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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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指示發球球隊:向發球一方伸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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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足球裁判各個級別能吹什麼樣的比賽
足球裁判員一般分為國家三級、國家二級、國家一級、國家級、國際級裁判。
1、國家三級也就是入門級裁判,可以在地方足協報名參加學習班,通過地方足協的考試獲得國家三級裁判證,可以參加地方足協組織的比賽,一般擔任第四官員和助理裁判。
2、國家二級足球裁判,需有國家三級裁判證,通過地方足協考察,由地方足協組織二級裁判員學習班,通過考試後獲得國家二級裁判證,可以參加地方足協組織的比賽執法,可擔任第四官員、助理裁判、主裁判。
3、國家一級足球裁判,需有國家二級裁判證,通過地方足協的考察後,推薦到省級足協參加國家一級裁判員學習班,通過理論考試和體能考試和1年的執法考察後,獲得國家一級足球裁判員證,可參加省級足協組織的比賽執法,可擔任第四官員、助理裁判、主裁判。
4、國家級足球裁判,需要有國家一級裁判證,通過省級足協考察後,推薦到中國足協參加國家級裁判員學習班,通過理論考試和體能考試和1年的執法考察後,獲得國家級足球裁判員證,可參加省級足協組織的比賽執法,可擔任第四官員、助理裁判、主裁判。
5、國際級裁判,需要有國家級裁判證,通過中國足協考察後,推薦到亞足聯參加國家級裁判員學習班,通過理論考試和體能考試和1年的執法考察後,獲得國際級足球裁判員證,可參加國際足聯組織的比賽執法,可擔任第四官員、助理裁判、主裁判。
6、小標題:2018年FIFA公布中國足協國際級裁判名單:主裁7人邊裁9人 女子裁判8人。
(4)裁判員的標志擴展閱讀:
國際足球理事會決議
決議一
如果橫梁移位或折斷,應停止比賽直至修好復位。如果不可能修復,則中止比賽。不允許用繩子替代橫梁。如果橫梁可以修復,應在停止比賽時球所在的地點以墜球方式重新開始比賽。
決議二
球門柱及橫梁必須用木材、金屬或被批準的其他材料製成。其形狀可為正方形、長方形、圓形或橢圓形,並不得對隊員構成危害。
決議三
從球隊進入比賽場地至上半場結束離場,下半場重新進入比賽場地至比賽結束,任何商業廣告,不管是實物的還是圖文的,都不允許出現在比賽場地和場地設備上(包括球門網和球門網內的地面)。特別是在球門、球門網、角旗桿或角旗上不得有廣告出現,也不得安裝任何附屬設備(如攝像機、麥克風等)。
決議四
在比賽場地外的地面技術區域內和距邊線1米范圍內,不允許有任何形式的廣告出現。
另外,在球門線和球門網之間的區域內也不允許有廣告出現。
決議五
如同決議三所述,在比賽期間,國際足球聯合會、洲際聯合會、國家協會、聯盟、俱樂部或其他團體的代表性標志或圖案的復製品,不管是實物的還是圖文的,都禁止出現在比賽場地和場地設備上(包括球門網和球門網內的地面)。
決議六
在比賽場地外,距角球弧9.15米(10碼)且垂直於球門線處做一個標記,以保證在踢角球時守方隊員能遵守規定的距離。
在國際足聯和洲際聯合會主辦的比賽中,所使用的球必須帶有下列三種標志之一:
第一種,正式的「國際足聯批准」標志;
第二種,正式的「國際足聯監制」標志;
第三種,經證明的「國際比賽球標准」。
在球上印有這些標志就表明該球已被正式檢測,並符合各個級別所規定的特殊技術要求。球的最低技術要求已在規則第二章中說明。這些與各個級別有關的特殊要求必須得到國際足球理事會的同意。相關的檢測機構也要得到國際足聯的同意。各國足協的比賽可以要求使用符合上述三種標志之一的球。
Ⅳ 在觀看某些盲人比賽過程中,裁判員什麼指示可以鼓掌
在觀看某些盲人比賽過程中,裁判員走出賽場指示可以鼓掌,否則干擾運動員聽清指引他們的聲音。
Ⅵ 電子競技裁判員證書怎麼考
1、中國來電子競技的發展已經迎來了自它的黃金期,電子競技市場的擴大也帶來了,額很多機遇,電子競技教育就是國家承認電子競技教育的標志 2、電子競技現在前途光明,但電子競技專業可不是單純的玩游戲,全稱好像叫做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專業
Ⅶ 裁判員的職責和權力有哪些動作怎麼做
裁判員:職責和權力
1、裁判員有權對不論發生在界線內或界線外包括記錄台、球隊席以及緊靠線後的區域所發生的對規則的違犯作出宣判。
2、當發生一起違犯規則、一節結束或裁判員發現有必要中斷比賽時,裁判員應鳴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籃、一次成功的罰球之後或當球成活球時,裁判員不應鳴哨。
3、當判定身體接觸或違例時,裁判員應在每一個實例中注重和考慮下列基本原則:
·規則的精神和意圖以及堅持比賽完整的需要。
·運用「有利/無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員不應企圖靠不必要地打斷比賽的流暢來處罰附帶的身體接觸,況且這樣的接觸沒有給有責任的隊員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對方隊員於不利。
·在每場比賽中運用常識的一致性,要記住有關隊員的能力以及他們在比賽中的態度和行為。
·在比賽控制和比賽流暢之間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對於參與者們正想做什麼以及宣判什麼對比賽時正確的,要有一種「感覺」。
4、如果其中一隊提出抗議,主裁判員(技術代表,如果到場)應在比賽時間結束後的1小時內向競賽的組織部門報告該抗議。
5、如果一位裁判員受傷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發生的5分鍾內還不能繼續執行職責,比賽應繼續。除有可能以有資格的替補隊員更換受傷的裁判員外,另一位裁判員應單獨執裁直到比賽結束。在與技術代表商議之後,另一裁判員將決定此可能的更換。
6、對所有的國際比賽,如果有必要用口語使宣判清楚,則應適用英語處理。
7、每一裁判員有權在他的職責范圍內做出宣判,但無權不顧或質問另一裁判員做出的宣判。
常見的動作:
1、得一分——單手食指伸出(與地面垂直),與眼睛同一高度(身高低於170CM,建議手舉高點擺到175CM的位置),停留1~2秒(以便讓記錄台、球隊、觀眾清楚是多少分),接著手的腕部帶動食指向下彎曲。
2、得二分——單手食指與中指伸出,與眼同高,停留1~2秒,接著接著手的腕部帶動食指與中指向下彎曲。
3、三分試投(不是得分,是投籃隊員正在三分投籃區域做三分的投籃嘗試)——單手過頭頂伸直手臂舉向空中,拇指、食指、中指展開。
此手勢自投籃隊員作三分試投時,追蹤裁判立即作出,一直保持到球觸及籃圈但不中籃可以放下,或沒有辦法中籃的三分試投也可以放下。當4區的三分低位區有三分試投,前導裁判必須以此手勢提示追蹤裁判有三分試投,而追蹤裁判必須重復此手勢以確認三分試投的有效性,當追蹤裁判舉起手勢確認,前導裁判才能放下他的手勢。
4、三分投籃成功——兩個手全高舉過頭頂(伸直手臂),每個手伸出拇指、食指、中指表示。
此手勢必須由追蹤裁判作出,也只有追蹤裁判才有權力作出,前導裁判不得做此手勢。除非前導裁判宣判了防守隊員對投三分隊員的犯規,而三分中籃時,此手勢才由前導裁判作出並確認三分投籃是否有效。
5、取消得分或取消比賽——雙手(手掌)在胸前作交叉狀(剪刀狀)交叉一次。
比賽中常見的國際裁判員有激情的表演,比如A1運球結束連跑一步、二步、三步投籃,接著投籃球進,裁判員馬上鳴哨投籃得分不算,並非常誇張地用兩手掌在胸前交叉、交叉再交叉,以此特別強調得分無效(記住:裁判員的手勢比語言更有力!)。
阻擋:犯規鳴笛後,雙手叉腰,這樣來回幾次。
打手:犯規鳴笛後,左手成90度,右手拍打左手一下。
推人:犯規鳴笛後,雙手作同樣的前後推動,2至3次。
走步:犯規鳴笛後,雙手握拳,前後滾動3至5次。
雙帶:犯規鳴笛後,雙手手掌張開,上下排動3至5次。
暫停:雙手手掌做同樣90度向上肩碰,1至2次。
Ⅷ 排球比賽中第一裁判員的權利是什麼
排球第二裁判的職責是配合第一裁判做好裁判工作。2013排球比賽規則規定
第二裁判的職責:
①在每局開始,決勝局交換場地,以及任何必要的時候,檢查場上隊員的實際位置是否與位置表相符.
②在比賽中,第二裁判員對以下犯規要及時鳴哨並做出手勢
(a)接發球隊位置錯誤.
(b)隊員擊球行為時觸及球網和第二裁判員一側的標志桿.
(c)網下穿越進入對方場區(隊員的一隻腳或一隻手完全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隊員身體的其他部分觸及對方場區;隊員網下穿越進入對方空間影響了對方比賽).
(d)後排隊員進攻性擊球和攔網犯規.
(e)球從過網區以外過網或觸及第二裁判員一側的標志桿.
(f)球觸及場外物體或球觸及地面而第一裁判員處於難以觀察的情況時.
③一局結束向雙方教練員索取下一局的位置表,交記錄員登記後隨身攜帶,供每局開始時核對場上位置.
Ⅸ 足球裁判口袋前標志
那是FIFA的標志嘛版權 http://ke..com/view/7248.htm?fr=ala0_1_1
Ⅹ 裁判員的工作流程是怎樣的
我國八運會時,高級裁判員培訓班上總結了裁判員的工作流程。分賽前、賽中、賽後三個階段。具體地說:1.賽前:接受任務,進入角色。
(1)接受文件或通知等形式的指令,領會了解比賽規程、比賽辦法。
(2)接受審核和報名,進行資格核對,做到准確無誤,百密無疏,盡量防止更改和或變動報名。
(3)制定抽簽方案、辦法,確認種子(裁判長最怕種子不到),重大比賽可參考運動最新排名。
(4)實施抽簽(時間、地點、人員、器具),賽前進行預抽。
(5)編排競賽日程,合理安排強度、時間、經費、轉播等,可進行多方案試編,形成方案後仔細校對,形成秩序冊。
(6)了解比賽場地、燈光、球台、器材等設備,確認場地合法性。
(7)安排運動隊賽前練習場地表。
(8)了解裁判隊伍狀況,明確與副裁判長分工。
(9)安排裁判員學習實習,分組確定骨幹。
(10)下達裁判員任務書,分階段,分台次。考慮重要場次裁判,如入場式,第一場,決賽等。
(11)參加領隊、教練員、裁判長聯席會,明確過時棄權、號碼布等有關問題。
(12)參加組委會會議(也可與聯席會一起),向有關領導匯報比賽及抽簽原則。
2.賽中:全力以赴,確保比賽
(1)形成裁判長,副裁判長的最佳分工。始終親臨賽場(或副裁判長),佩戴明顯標志,席位。
(2)隨時准備待命解釋規則。
(3)處理棄權。接受申訴。處理突發事件,意外事故。
(4)控制比賽進度,高度裁判員。
(5)執行紀律,處理運動員,教練員的作風,記錄在案。
(6)第二階段抽簽,時間、地點、人員、用具。
(7)半決賽、決賽或重要場次比賽裁判員安排。
(8)賽中裁判長要巡視賽場,裁判員的表現,運動員等的表現。必要情況下撤換裁判員(工作難點)。
3.賽後:善始善終,務求圓滿。
(1)單項比賽成績,計算名次,准確無誤宣布名次。
(2)事先可以打出兩種結果,賽後一分鍾發給大家。
(3)工作技巧。
(4)組織好發獎儀式。
(5)匯編技術文書、成績冊,當天晚上及時分發,打完一場輸入電腦一場,連夜加工,在各隊離會之前發到手中,注意工作效率。
(6)上交總結。主要寫比賽特點,教訓,發現的人才,報告等。
(7)召開裁判員總結會,表彰優秀裁判員、優秀運動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