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三人籃球賽裁判長的出場費要多少
分地方經濟水平,很裁判的級別吧。一般三人300-500,國家級的就跟高了
2. 籃球三人裁判跑點陣圖,誰有
三個裁判員在場上呈三角形的隊列式,即一人下到底線,一人在記錄台對面邊線三分線圈位置,另一人則位於另一邊線靠近中場線位置;改變進攻方向後,靠近中場線的裁判下到底線變成前導裁判,原底線裁判成追蹤裁判,形成逆時針換位。
3. 籃球三人制裁判法簡介
一、說明
在1999年國際籃聯中央局會議上通過決議,將於2000年奧運會之後在國際籃聯舉辦的正式比賽中實行三人制裁判法。為盡快與國際接軌,使我國籃球裁判員及早了解和掌握三人制裁判法,中國籃球協會在今年4月舉行的全國男籃乙級聯賽和全國男籃甲B聯賽中首次實行了三人裁判制,並在賽前舉辦了學習班,還將逐步在全國其它比賽中推行。
二、術語
前導裁判:意為裁判員的位置在端線。
中央裁判:意為無球位置內的外側裁判,站在罰球線延長線上步遠和罰班幹部圈頂部的中路上。中央裁判可站在記錄台同側或對側。
追蹤裁判:意為站在離中場線最近的外側裁判,在28英尺線的附近。如果出現進攻轉換,追蹤裁判將成為新的前導裁判。追蹤裁判可站在記錄台的同側或對側。
28英尺線:是從端線沿邊線向中線量出28英尺(約8.5米)所得出的線,全場共有四條。
輪轉:意為在活球的情況下,球的位置決定前導裁判發動輪轉,前導裁判向球側的移動命令追蹤裁判和中央裁判改變位置。當球換邊時完成此輪轉。
交換:當一位裁判員宣判犯規或違例天成死球時出現。
球側:從端線到端線,(以球籃為中心點)把球場劃分為兩部分,在進攻隊的前場球所在的位置為球側。
強側:前導裁判的位置決定強側。
弱側:前財裁判的對側。
記錄台一側:記錄台所在位置一側。
記錄台對側:記錄台所在位置的對面。
三、基本原則
在任何情況下,三位裁判之間必須保持寬廣的三角形,面向場內監控所有隊員。
宣判犯規的裁判員向記錄台報告犯規後,他必須移動到記錄台對面的位置上,因此,前導裁判員和靠近記錄台的裁判員不宣判犯規不換位,如宣判犯規則要和記錄台對面的裁判員換位;而記錄台對面的裁判員宣判了犯規不換位,不宣判犯規則要和宣判犯規的裁判員換位。
執行罰球的裁判必須面向記錄台,他肯定是宣判犯規的裁判,也一定成為中央裁判。
裁判員宣判了犯規,他只要跑出人群就可以向記錄台報告,而要換位的裁判員則要慢慢地移向新的校園並撿球,另一裁判員則應選擇一合適位置,監控所有隊員直到向記錄台作出報告的裁判員轉身觀察隊員為止。
擲前場時,前導裁判員應位於籃板與球之間;擲後場端線球時,追蹤裁判則應位於邊與球之間。
正常攻守轉換時,三位裁判員的換位原則是,追蹤 → 前導、中央 → 中央、前導→追蹤。
裁判員們要始終知道:(1)球的位置;(2)其他裁判員的位置;(3)隊員們的位置。
四、裁判員的落位與移位
前導裁判
應落於端線外1-2米處,保持一寬廣的視角;
一般情況下應在罰球線梯形線與端線的兩交點之間(6米)移動,為了找到更好的觀察角度,在特殊情況下也可越出此范圍;
當球罰球線以上,從強側轉移到弱側時他則要快速移動到另一側,以獲取最佳的觀察位置;
一般情況下,他應與追蹤裁判在同一側;
他應根據球的位置決定自己所處的位置,從而發動裁判員們的輪轉;
正常的攻守轉換時,他成為新的追蹤裁判。
追蹤裁判
一般情況下,他在有球一側的28英尺線附近移動;
通常與前導裁判在一側;
當中央裁判移動換位後,他移動到同側中央裁判的位置上;
正常的攻守轉換時,他成為新的前導裁判。
中央裁判員
通常在無球區;
移動范圍在罰球線延長線與罰球區弧頂之間;
始終是罰球的執行者;
正常攻守轉換時仍為中央裁判。
4. 現代籃球比賽多採用三人裁判執裁比賽,這三個裁判分別的名稱是什麼
他們分別叫做主裁判,第一副裁判和第二副裁判。
5. 三人制籃球裁判怎麼搞
比賽規則:
1. 場地為標準的半個籃球場地
2. 設一名裁判一名紀錄員
3. 裁判員是比賽中唯一的宣判和終決的人員,負責在記錄表上簽字
4. 記錄員兼管計時、記分。記錄兩隊累計的分數(包括投籃和罰球的得分)、全隊及個人犯規次數以及比賽時間,並按規則要求宣布比賽進行的時間、比分。
除下列特殊規則外,比賽均按照最新國際籃球規則執行。
5. 比賽雙方報名為4人,上場隊員為3人。
6. 比賽為上下兩個半場,每半場10分鍾,中場休息5分鍾。
7. 比賽開始,雙方以擲硬幣的形式確定發球權。
8. 比賽開始和投籃命中後,均在發球區(中圈弧線後)擲球入場算做發球
9. 每次投籃命中後,由對方發球。所有犯規、違例及界外球均在發球區發球,發球隊員必須將球傳給隊友,不能直接投籃或運球,否則處以違例。
10. 守方隊員斷球或搶到籃板球後,必須迅速將球運(傳)出3分線外,方可組織反攻,否則判違例。
11. 雙方爭球時,爭球隊員分別站在罰球線上跳球。
12. 比賽中,每個隊員允許3次犯規,第4次犯規罰出場。任何隊員被判奪權犯規,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13. 每個隊累計犯規達5次後,該隊出現第6次以後的侵人犯規由對方執行兩次罰球。前5次犯規中,凡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投中,記錄得分,對方個人及全隊犯規次數,不追加罰球,由對方發球;如投籃不中,則判給攻方1次罰球,罰中得1分,並由攻方繼續發球,如罰不中,仍由攻方繼續發球。
14. 只能在死球的情況下進行替換,被換下場的隊員不能重新替換上場(場上隊員不足3人時除外)。
15. 比賽中,隊長是場上唯一發言人
16. 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多者為勝方。如出現平局,初賽及復賽階段執行一對一的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時即為勝方,比賽結束。如果在決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雙方打成平局,則加賽3分鍾,發球權仍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如果加時賽仍打成平局,則以一對一依次罰球的形式決勝,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6. 三人籃球規則.(標准)
3v3籃球賽比賽
規則
1、場地為籃球場半場, 比賽隊員為一方三人,整場比賽可替換2次。
2、比賽時間為10分鍾,最後一分鍾停表,結束後得分高的一方獲勝。
3、三分線外投進一球算2分,三分線內投進一球算1分。
4、一方犯規3次,從第4次開始罰球,只罰1次,罰進記1分。
5、一般犯規沒有超過3次,由被犯規的一方發界外球,進攻必須由中場開始,且該球員必須雙腳均位於中圈內。
6、一般犯規(3次以上)罰球時,無論罰進與否,均由對方發球。惡意犯規罰球1次加界外球。
7、 技術犯規無論是否滿3次均罰球,無論罰進與否,均由對方發球。普通犯規4次取消比賽資格,違體犯規2次取消比賽資格。
8、技術犯規無論是否滿3次,均罰球,無論罰進與否,均由對方發球,所有罰球均無籃板。
9、在發球區發球時,而不得投籃或運球,且發球員雙腳必須均立於發球區內,否則喪失控球權。每次投球中籃得分後均交換控球權。
10、防守隊截獲球或搶得籃板後必須將球送回到三分線外,且該球員必須雙腳均立於三分線外,否則喪失控球權。
11、進攻方搶得籃板後,可繼續投籃進攻,而不需要出三分線。
12、如遇明顯的受傷情況,裁判可視情況給予一分鍾的因傷暫停,比賽計時表不停止。
13、比賽開始通過猜硬幣決定進攻一方。
14、比賽由1位裁判執法,裁判之判決即為終決,無任何上訴之規定。
7. 籃球比賽中三人制裁判吹罰
本人抄就是籃球教練 教初襲中和高中
2邊線各有一個裁判,他們的范圍是看住邊線和底線的角度,判斷出界及邊線的犯規。還有一個是總裁判,他要跟全場,他有直接裁判的權利。裁判沒什麼跑位注意的,他要根據球員們在哪個裁判的管轄范圍,哪個裁判就要負責。
比如:左邊邊線的裁判,看到所有進攻方已經攻到防守方這,2隊人馬都在他管轄的范圍,那主裁判就要從後或側面進行管轄,也就是邊裁和主裁同時管理半場,而右邊的邊線裁判可以站的不動。
而如果防守反擊,原攻方變成了守方,守方變成了攻方,這就等於到了右邊裁判管轄范圍,那主裁同樣要轉過來,和他一同管轄里一個半場,而左邊裁判可以站的不動。
例外:底線犯規和發球都有邊裁決定,一搬主裁無權干涉,除非特別情況,需要商議。
8. 籃球裁判三人制裁判的許可權是什麼
你看一看,下面這條規則能解決你的問題嗎?
第46條 主裁判員的職責和權力
主裁判員應:
46.1 檢查和批准在比賽中使用的所有器材。
46.2 指定正式的比賽計時鍾、24秒鍾裝置、計秒錶並確認記錄台人員。
46.3 從主隊提供的至少2個用過的球中挑選比賽球。如果2個球中沒有一個適宜作為比賽球,他可挑選最好質量的合用的球。
46.4 不允許任何隊員佩戴可能對其他隊員造成傷害的物品。
46.5 執行跳球開始第1節和管理擲球入界開始所有其它節。
46.6 當情況需要時有權停止比賽。
46.7 有權判定某隊棄權。
46.8 在比賽時間結束時,或在任何他認為有必要的時候,仔細地審查記錄表。
46.9 在比賽時間結束時認可和在記錄表上簽字,終止裁判員對比賽的管理和聯系。裁判員應在預定的比賽開始時間前20分鍾到達比賽場地,此時他們的權力應開始,當裁判員批准比賽時間結束時他們的權力應結束。
46.10 在早於預定的比賽開始前20分鍾或在比賽時間結束和核查及在記錄表上簽字之間發生了任何棄權或隊員、教練員、助理教練員或隨隊人員的違反體育道德的行為,主裁判員必須在簽字之前在記錄表的反面記錄該事件。在這種情況下,主裁判員(技術代表,如果到場)必須向競賽的組織部門送交詳細的報告。
46.11 每當有必要或裁判員的意見不一致時做出最終的決定。為做出最終的決定,他可與副裁判員、技術代表和/或記錄台人員商量。
46.12 在他在記錄表上簽字之前,有權運用技術設備決定每一節或任一決勝期結束時的最後一投是否在比賽時間內。
46.13 有權對本規則中未明確規定的任何事項做出決定。
第47條 裁判員:職責和權力
47.1 裁判員有權對不論發生在界線內或界線外包括記錄台、球隊席以及緊靠線後的區域所發生的對規則的違犯作出宣判。
47.2
當發生一起違犯規則、一節結束或裁判員發現有必要中斷比賽時,裁判員應鳴哨。在一次成功的投籃、一次成功的罰球之後或當球成活球時,裁判員不應鳴哨。
47.3 當判定身體接觸或違例時,裁判員應在每一個實例中注重和考慮下列基本原則:
·規則的精神和意圖以及堅持比賽完整的需要。
·運用「有利/無利」概念中的一致性,裁判員不應企圖靠不必要地打斷比賽的流暢來處罰附帶的身體接觸,況且這樣的接觸沒有給有責任的隊員以利益,也未置他的對方隊員於不利。
·在每場比賽中運用常識的一致性,要記住有關隊員的能力以及他們在比賽中的態度和行為。
·在比賽控制和比賽流暢之間保持平衡的一致性,對於參與者們正想做什麼以及宣判什麼對比賽時正確的,要有一種「感覺」。
47.4 如果其中一隊提出抗議,主裁判員(技術代表,如果到場)應在比賽時間結束後的1小時內向競賽的組織部門報告該抗議。
47.5 如果一位裁判員受傷或因任何其它原因,在事故發生的5分鍾內還不能繼續執行職責,比賽應繼續。除有可能以有資格的替補隊員更換受傷的裁判員外,另一位裁判員應單獨執裁直到比賽結束。在與技術代表商議之後,另一裁判員將決定此可能的更換。
47.6 對所有的國際比賽,如果有必要用口語使宣判清楚,則應適用英語處理。
47.7 每一裁判員有權在他的職責范圍內做出宣判,但無權不顧或質問另一裁判員做出的宣判。
9. 籃球三人裁判在技術台對側中央裁判吹了犯規要換位嗎
犯規報號時有一個規律,去報號的人報完號要去技術台遠端,也就是變成追蹤裁判:若報犯規的裁判本來就是追蹤裁判,回去就行了,另外兩個裁判不動;若報犯規的裁判原來是中央,則原追蹤裁判跑到原中央裁判的位置,前導不變,准備執行發邊線球或者罰球什麼的;剩下一種情況中央不變,追蹤裁判去底線的前導裁判的位置執行前導裁判應該做的事情。非犯規換位時前導跟中央可以發起換位,這就要看三個人的配合了。再就是場上始終保持強側有兩個裁判,弱側有一個裁判,也就是中央裁判。
如果是進攻犯規報號,規律差不多,自己想想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