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龍舟終點裁判和攝像員的職責有哪些
終點裁判長及終點裁判員、攝像員
1.終點裁判長負責領導和分配終點裁判員、攝像員的工作,賽前檢查所需器材是否完善。
2.終點裁判長在各組比賽中觀察全部情況,綜合裁判員的判定,判定各組比賽名次,每組比賽完畢,收集終點名次卡片,核實名次。
3.各組比賽前,終點裁判長在終點工作準備就緒後,用信號通知起點裁判長。
4.當各組比賽龍舟全部通過終點線後,終點裁判長應與途中裁判聯系,隨後通知起點裁判長。
5.終點裁判員要准確判定各組比賽名次,填入名次卡片。
6.終點裁判(1人)負責用音響信號表示各條龍舟通過終點線。
7.攝像員完整地攝錄各龍舟通過終點線的情況。
2. 關於龍舟裁判的問題
應該有培訓班吧
3. 夢幻西遊端午節活動劃龍舟一共多少裁判
30
4. 龍舟裁判員的人數要求及職責是什麼
裁判人數及分工
裁判員人數最低配備為:
總裁判長1人
副總裁判長2~3人
編排記錄長1人
編排記錄員4人
器材檢查長1人
器材檢查員6人(8條航道為8人)
檢錄長1人
檢錄員8人(8條航道為10人)
起點裁判長1人
助理發令員1人
取齊員1人
起點裁判員6人(8條航道為8人)
途中裁判長1人
途中裁判員3人
終點裁判長1人
終點裁判員6人(8條航道為8人)
終點攝像員2人
計時長1人
計時員6人
廣播員1~2人
裁判員職責
總裁判長和副總裁判長
1.領導和分配裁判員的工作。
2.根據規則和規程,解決比賽中的有關問題,包括規則、規程中未盡的事宜,但不得修改規則和規程。
3.當裁判員的判定不一致時,可作最後決定。
4.對犯嚴重錯誤或不稱職的裁判員,建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處理。必要時有權停止其職務。
5.在比賽中,對蓄意犯規或干擾、阻礙其他隊比賽者,有權取消其比賽資格,並視情況決定被干擾、阻礙的隊是否參加下一輪比賽,或該組重新比賽(犯規隊除外)。
6.比賽前檢查場地。器材是否符合規則的規定。
7.如氣候惡劣,水面能見度低或其他不良情況危及安全時,總裁判長有權停止比賽。
8.所有比賽成績必須經總裁判長核實簽名。
9.副總裁判長協助總裁判長領導裁判工作。
編排記錄長和編排記錄員
1.編排記錄長負責領導和分配編排記錄員的工作。
2.編排記錄員負責比賽編排和預賽分組抽簽。
3.記錄每組比賽的名次與成績,預、復賽後按名次編排下一輪比賽程序。
4.比賽結束後,將名次、成績交給總裁判長宣布。
5. 夢幻龍舟競渡裁判就是那個1號 2號等等裁判 不活動的時候也會出現嗎
會出現 一直到7號活動結束才會消失
6. 龍舟裁判的職責是什麼
起點裁判長及起點裁判員、發令員、取齊員
1.起點裁判長負責領導和分配起點裁判員的工作,組織起航,並有權對起航時的任何犯規行為予以警告或取消比賽資格。
2.起點裁判員在起航前負責穩定龍舟位置,直至發令員發出「預備」口令為止。協助發令員觀察本道龍舟起航時是否犯規。
3.發令員。
(1)指揮各隊按規定航道就位。
(2)根據取齊員的信號發令起航。
(3)判定起航是否正確,決定是否重新起航。按規則規定取消搶航隊的比賽資格。
(4)助理發令員負責協助發令員察看起航時有否犯規,並保持與終點的聯系。
4.取齊員負責指揮龍舟在起航線上排列,取齊後及時通知起點裁判長和發令員。
途中裁判長和途中裁判員
1.途中裁判長負責領導和分配途中裁判員的工作。
2.每組比賽前,檢查航道內有無障礙物。
3.途中裁判員負責察看各隊在比賽中是否有超越本航道或其他犯規行為,並提出警告。
4.比賽中,途中裁判長對有犯規行為的隊經兩次警告仍無效時,有權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令其退出航道。並將犯規情況填寫在途中檢查報告單上送交總裁判長。
7. 賽龍舟裁判是怎麼喊開始的
漢族的賽龍舟多在每年「端午節」舉行,船長一般為20—30米,每艘船上內約30名水手。苗族容是在每年5月24日至27日的「龍船節」舉行,船長約20米,寬1米,由三根直而粗的杉樹挖成槽形,捆綁而成,中間是母船,兩邊為子船,每艘船上有38名水手,有一長者任鼓頭,一名男扮女裝的小孩任鼓手。比賽時,炮聲響處,各水手即按鑼鼓節拍劃槳前進。
看資料漢族賽龍舟是以炮聲為號開始的。
資料來源:http://ke..com/subview/48604/5122565.htm
8. 劃龍舟比賽的過程規則誰來介紹下
劃龍舟比賽的過程及相關規則具體如下:
參賽隊伍必須於賽前20分鍾齊集於檢錄處,大會人員將會查核參賽隊員身份,參賽者需出示大會發出之運動員證,所有隊員必須服從檢錄員之指示落艇,所有隊伍必須根據規則規定所分配之龍舟及航道出賽。
任何隊伍不得要求選擇龍舟或航道,當所有隊員落艇後,應從速劃離登船碼頭駛向起點,參賽隊伍向起點出發時,必須保持航道暢通,遠離比賽航道,並以不影響其它賽事進行為原則。
起步程序:各參賽隊伍之龍舟必須在指定之賽道上集合準備比賽,在起步區內之參賽隊伍,必須服從發令員的指令。
在起步線上,每條航道有繩索一條系於竹棚上,該繩交與該線航道上之龍舟舵手掌管,此外,艇首亦有繩索一條,由鼓手掌管,以固定龍船位置。
當龍舟已准備就緒,所有劃手之槳板必須離水;所有參賽隊伍之龍舟,即各隊劃手之槳板已離水時,發令員發號施令。
當發令員認為各龍舟已各就各位後,將會搖動旗號(黑白格仔旗)表示即將開始比賽。(示意終點裁判准備),當發令員開賽將會叫出「准備」然後響號比賽開始。
當發令員發覺有隊伍偷步或犯規,立即連續性發出短號,表示需要重新起步,所有龍舟必須盡快劃回起點重新安排比賽。
如有隊伍劃手之槳板於准備口令與響號間觸水,將被視為偷步,任何隊伍拒絕立即回航或在發生第二次偷步事件中犯規,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
比賽守則:
所有航道由起點至終點劃一直線,參賽之隊伍必須在其航道上進行比賽,航道上均有竹竿及彩旗分隔,以資識別。
每場賽事,大會派出航道裁判尾隨各參賽之龍舟,進行監察;任何參賽之龍舟未能有效在其航道上進行比賽,隨後之司令船會向其發出警告。
各龍舟不可以超越由竹竿所劃分之航道,如有龍舟超越他人之航道,而干擾其它正常比賽之隊伍,或引致兩艇或多艇相撞,賽事控制員在咨詢航道裁判意見後,有權取消犯規隊伍之比賽資格。
如賽事進行中,發生意外事件或對賽事有嚴重事故發生而影響比賽結果時,航道裁判有權出示(紅旗)終止該組比賽成績,重賽事宜,交由大會裁決;犯規之隊伍不得參與比賽。
練習或比賽完畢後,各隊伍必須盡快劃回登船區,將所有用具交回大會,如大會控制員或裁判發覺任何隊員,故意損壞大會之龍舟及其設備,大會有權向該隊或隊員罰款澳門幣5000元,並有權要求該隊伍支付該損壞龍舟或物料之修理費。
如大會控制員或航道裁判發覺任何參賽之隊員,故意令其龍舟入水或翻沉,大會有權向該隊或隊員罰款澳門幣1000元及取消其參賽資格。
如有隊伍違犯6-4、6-5兩條守則,除罰款外,有關人員將被暫停參加本澳龍舟賽事資格兩年、或視乎個案的嚴重性,罰涉案人員一年至終身停賽。
如有任何參賽隊伍或個別隊員,對大會裁判員或大會工作人員,出言恐嚇、圍堵阻撓或使用武力,阻止裁判員之裁決或工作人員之工作將終身除消其參加本澳龍舟賽資格。
各隊伍必須在5分鍾內完成賽事,大會有權請求未能於限定時間內完成賽事之隊伍離開航道,以免影響下一組賽事進行。
(8)龍舟賽裁判擴展閱讀:
賽龍舟是中國端午節的習俗之一,也是端午節最重要的節日民俗活動之一,在中國南方地區普遍存在,在北方靠近河湖的城市也有賽龍舟習俗,而大部分是劃旱龍舟舞龍船的形式。
關於賽龍舟的起源,有多種說法,有祭曹娥,祭屈原,祭水神或龍神等祭祀活動,其起源可追溯至戰國時代。賽龍舟先後傳入鄰國日本、越南及英國等,是2010年廣州亞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2011年5月23日,賽龍舟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中華龍舟大賽由國家體育總局社會體育指導中心、中國龍舟協會、中央電視台體育頻道共同主辦,中視體育娛樂有限公司和各賽事舉辦地政府承辦。根據協議,體育頻道將採用國際賽事轉播標准對全部比賽進行製作播出。
2016年9月25日,中華龍舟大賽昆明·滇池站第二個比賽在雲南昆明海埂大壩滇池草海舉行。比賽項目將依照國際規則設置200米、300米、500米男子直道競速和3000米男子環繞賽等多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