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要買逆轉裁判4中成步堂的帽子和上面的笑臉牌
你可以去找XS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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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逆轉裁判4
一、逆轉的王牌
昏黑的小屋中,某人正在作畫,最後署名JOVE
同樣昏黑的小屋中,兩個神秘的人正在用梭哈進行對決
???:開牌吧
KKKAA
???:你輸了
???: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噢
???:不好意思,被卷進麻煩的事情里去了
???:恩,就是那樣
???:死了,被狠狠的打死的。
???:別這么說,總之,警察就要來了。
???:拜託了……如果有什麼事情的話……
4月20日 上午 9時37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休息室
我們的主角,王泥喜先生登場,很明顯今天的第一次辯護就是殺人事件讓他很緊張,不過好在有老師牙琉霧人在旁邊鼓勵。老師告訴他今天的被告是他多年的朋友,並且事發的當晚還與他共進晚餐,所以到最後也不能舍棄他。在與被告見面之後,王泥喜提出了自己的疑問,為何不選超一流的牙琉老師當律師,而要選擇他這個新人呢
???:……到時候你就明白了
王泥喜:哎?
???:如果是你的話,可以做到,拿出自信來。
同一天 上午10時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首先是被告入庭
裁判長:真是遺憾哪,很久沒見面了,沒想到會以這種方式再會。成步堂君。
成步堂:真希望能忘記以前的事情。現在的我只是個蹩腳的鋼琴家而已。
亞內:沒想到竟然能以這種方式超度你
成步堂:你還真是沒變啊,亞內檢事先生
事件陳述:幾個重點
1.成步堂君在這家餐館當鋼琴家。
2.凶器的瓶子入手,瓶子上沾有被告成步堂君的指紋,仔細檢查後會發現是空的(自己手動檢查)。
3.被害是海龜,當晚與成步堂君第一次見面,並且與成步堂君玩梭哈
4.梭哈是賭博,是犯罪,所以律師方主張他們沒有賭錢,只是普通的勝負而已
對時間當晚的勝負進行證言
關於對決
成步堂:雖然我是個鋼琴家,不過卻很少彈鋼琴。
成步堂:我的工作是與好玩的客人做對手,當然是梭哈。
成步堂:現場的房間是店裡的名勝,就是在那裡進行勝負。
成步堂:規則也是很正規的,用2組撲克進行的游戲。
成步堂:……當然,只是純粹的游戲,客人也很滿足。
詢問:
詢問中能得到的情報:成步堂7年來玩梭哈都是完勝。現場的小屋是以前黑社會用來秘密交易的地方。為了防止出老千撲克用的是背面藍色和背面紅色兩種。
裁判長:夠了,我對你勝負的證言已經大致了解了,下面我希望你能對當晚發生的事件做出說明。
成步堂:真是不可思議呢,我現在正在對勝負進行證言,突然對我提出這種要求,我本來以為能夠聽到律師方的「異議あり」呢。
王泥喜:糟了,不小心變成聽眾了
牙琉:等一下,成步堂君,我也希望能從你的口中聽到關於事件的情況
裁判長:那麼被告,修正你的證言。
證言修正:追加「關於事件的情況,我保持沉默,不過呢,我沒碰凶器」
王泥喜:異議あり!出示證據,沾有成步堂君指紋的凶器瓶子。
一段對話後(懶得翻譯了= =b)證據更新,成步堂君的指紋是逆手的持的時候留下的,亞內認為只有行凶的時候才會留下這樣的指紋。但是當裁判長詢問被告如何解釋這件事情的時候,成步堂君卻說對事件的經過保密。正當裁判長認為成步堂君非常不合作的時候,牙琉提出了異議。當天向警察告發的人,就是成步堂君本人,而且是在現場附近用手機告發的。因為現場是在地下2層,手機信號不通,所以成步堂君回到了一樓,並在那裡進行通報(得到證據手機,仔細察看後發現電池蓋都壞了,用膠布粘著的,王泥喜還奇怪為什麼不換新的,他不知道為什麼我們可知道,那可是真宵送給他的 )。牙琉認為被告不僅沒有逃走,還依照市民的義務向警察通報,不能說他不合作。而且檢事剛才說被告在案發的時候是在現場的,為什麼會這么說,答案只有一個,那就是決定性的證人。
新證人入庭
???:(發抖ing.....)
亞內:那麼,證人,名字和職業。
裁判長:等等,這是怎麼一回事?
亞內:大概是害怕吧,因為律師的角(王泥喜的毛還真有點像角……)
王泥喜:(什麼跟什麼啊)
裁判長:不用擔心,那個角,我會把它折斷的
???:……真的……么?
裁判長:為了不辱我這個木錘!所以,出來吧。
王泥喜:不要做不著邊際的約定
證人自我介紹:逆居雅香,在餐館里當服務員,給客人提供各種殺必死 ,攝影也是一項,所以當晚照下了這樣的照片(證據雅香的照片入手)。
對事件當夜的事情進行證言:
雅香:那天晚上,因為客人的拜託是由我來負責發牌。
雅香:那天晚上很冷,兩個人都是戴著帽子在進行游戲。
雅香:被害人一直握著脖子上的火箭項鏈在進行勝負。
雅香:最後的勝負結束的瞬間,可怕的事情發生了。
雅香:那個人向被害者撲過去,勒住了他的脖子!
王泥喜:不可能,成步堂先生不會輸的。
牙琉:畢竟七年無敗么
亞內:我當檢事也是七年無敗
亞內:我們看事件發生瞬間的照片,很明顯從籌碼的數量上來看是成步堂君輸(證據籌碼的照片入手)
詢問:
王泥喜:異議あり!對「那個人向被害者撲過去,勒住了他的脖子!」出示證據「浦伏影郎的解剖記錄」。被害者明明是被瓶子砸死的。
得到證據現場的照片2
證詞修改:被告人勒住了被害者的脖子後又用酒瓶敲了他。
王泥喜:異議あり!對「被害人一直握著脖子上的火箭項鏈在進行勝負。」出示證據「現場的照片2」。照片上被害者根本就沒有帶火箭項鏈。
如果這個證人說的是實話,那麼火箭項鏈就是在被害後消失了,而能夠取下項鏈的只有一個人(成步堂君),也就是說,與其說是被告了住了被害者的脖子,不如說是他正在取下那個火箭項鏈。
裁判長:……
亞內:……
觀眾:……
裁判長:被告,是不是這樣?
成步堂:……
裁判長:……說起來
成步堂:什麼?
裁判長:現在才發現,你的脖子上好象也掛著什麼。
成步堂:你是說這個?這個確實是火箭項鏈,裡面有照片,我女兒的照片
對勝負進行證言 )_
雅香:雙方都是以籌碼3500點開始進行勝負。
雅香:籌碼是店裡的東西,有大小兩種。
雅香:在游戲中獲勝的是……對,就是被害者。
雅香:被告人,在最後的勝負中,還是輸了。
雅香:決定勝負的瞬間,被告人握住了瓶子……
詢問:對「籌碼是店裡的東西,有大小兩種。」進行威懾,並且深追,得到籌碼分為100點和1000點兩種的情報,並且要求其加入證言。
證言修改:籌碼分為100點和1000點兩種。
王泥喜:異議あり!對「在游戲中獲勝的是……對,就是被害者。」出示證據「籌碼的照片」。真的是被害者勝了么?到底是大的籌碼代表1000點還是小的籌碼代表1000點呢?如果是大籌碼代表1000點,那麼從照片上來看總共點數就是10600點,與證言中雙方總共7000點不符,(選項選兩方都正確)但如果是小籌碼是1000點的話,籌碼的總數就正好。所以是小籌碼代表1000點,那麼從照片上來看,被害者是2900點,成步堂君是4100點,很明顯是成步堂君勝利。所以成步堂君就不存在殺人動機。
雅香:待った!其實最後的一局有人出老千,所以籌碼沒有進行變動就結束了游戲。
對最後的勝負進行證言
雅香:最後的勝負,雙方都是以「三帶二」進行勝負。
雅香:撲克從A到K,每個都只有4張。
雅香:所以,看到雙方的牌,很明顯是出老千了。
雅香:下一個瞬間,兩人吵了起來。被發現出老千的被告人……
雅香:拿起了手邊的瓶子,把浦伏先生給……
詢問:對「所以,看到雙方的牌,很明顯是出老千了。」進行威懾,得到有第5張A的情報,浦伏的手牌是AAAKK,成步堂君的是777AA,把這情報加入證言。
證言修改:浦伏先生有3枚,被告人先生有2枚……使用了第5枚A。
王泥喜:異議あり!出示證據「籌碼的照片」。證人你好像弄錯了。
從照片上指出矛盾所在,浦伏的手牌里的A。只有兩枚。
雅香:我明明看到了第5張A的……
王泥喜:怎麼回事,證人的態度?
牙琉:裁判長,我有一個提案,我要求調查雙方的手牌。
要調查哪一方的?選擇被害人的。
得到證據被害者的手牌
仔細檢查後發現,有一枚背面的顏色不一樣。
雅香:怎,怎麼可能!我動了手腳的,應該是成步堂先生……啊!
牙琉:剛才你說了什麼,證人。
雅香:不,我,那個……
牙琉:裁判長,最簡單出老千的方式是什麼呢?答案只有一個,就是發牌的人,莊家是自己的同夥。
王泥喜:那麼,這個證人就是……
牙琉:老千大師……而且是職業級的。
雅香:呀!!!!!!!!!!!!
王泥喜:從剛才她所說的話可以得出,其實出老千的是被害者才對。而且她的老千似乎失敗了,所以,就算她跟被害者之間發生了什麼也不奇怪!
裁判長:難道說你要告發逆居雅香!
王泥喜:是的,律師方,告發這個證人為真正的犯人!
雅香:呀!!!!!!!!(@ O @)
因為證人暈倒,而且律師方提出了另外一個可能性,所以本日的審理不可能進行下去,需要進行再調查……
異議あり!(好懷念的聲音)
王泥喜:成,成步堂先生……
成步堂:可不能就在這里結束審理哦,裁判長。還不能。一枚不一樣顏色的撲克……它的意義,不應該再考慮一下么。
亞內:異議あり!被告人,你了解自己的立場么……你這樣不是把一切都弄得一團糟么。
裁判長:亞內檢事,你也應該明白,有這傢伙在的法庭,本身就是一團糟的。那麼下面我們把整個事件再整理一下。
成步堂:那天晚上,我們是把兩組撲克交替使用。我曾經說過這個。而且,餐館里使用的是背面是藍色和背面是紅色的兩種撲克。最後的一局,使用的是紅色的撲克。
裁判長:原來如此,但是不知道為什麼,我總有使用的是藍色撲克的印象。
王泥喜:(確實如此,我總覺得有人說過這個……)
成步堂:確實是有人換過牌,但是這個撲克有兩個很大的問題。王泥喜君,先考慮第一個問題。最後的勝負,撲克,是在什麼時候被替換的?
選項,選在勝負之後被替換的,因為在游戲中進行更換是不可能的,一看背面顏色立刻就發現了。
亞內:在勝負之後替換,那樣根本沒有出老千的意義!
成步堂:沒錯……這就是第一個謎。
裁判長:還,還有么?
成步堂:簡單,而且決定性的疑問。是誰把這個紅卡片給換掉的?
選項:選另外的人
王泥喜:換牌的人,當然不可能是成步堂先生,然後,大概也不是雅香小姐……
成步堂:哼……哼哼哼哼哼……
裁判長:怎麼了,被告人。
成步堂:真不好意思,裁判長,總覺得變得很快樂了。
亞內:律師的主張令人摸不著邊際,如果既不是被告也不是證人,那麼難道會是別人么。
成步堂:就是這樣。到這里,首次,可以看到這個事件的新局面了。
裁判長:新局面……
成步堂:時間之後,因為某個人物的原因,被害者的3帶2的手牌被換了一枚,那個人物,犯了兩個錯誤
牙琉:第一個是,撲克的顏色這件事情。
成步堂:換牌的人不知道使用了兩套撲克,而且,另外一個是卡片的數字。
王泥喜:的確,第5枚A消失了,變成了K。
成步堂:留下了3帶2印象的那個人沒想到會有第5枚A,所以從桌子上選了一張K放了進去。那麼現在就出現了這樣一個可能性。那晚,還有一個人在現場,對,還有沒有任何人知道的第3者在場。
中場休息20分
同日 上午11時52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休息室
牙琉走後,王泥喜詢問了關於成步堂的那個項鏈的事情,成步堂把項鏈打開給他看,裡面赫然是今次的女主角(成步堂美貫)。然後王泥喜又問成步堂是否在勝負的時候出老千,而實際上成步堂是運用了自己在法庭上學來的對人觀察的經驗用再來梭哈上,以此達成了7年不敗。
成步堂:人類的思考,感情,肯定會通過身體發送出情報來。比如說,回想一下那個證人,逆居雅香,她在說出某個證言的時候,肯定會摸摸自己的頭,你注意到了么?
王泥喜:沒,沒有……(不會注意的吧,普通……)
成步堂:「習慣」「語言」把這些情報解讀出來,這就是決定勝負的「鐵則」。我也是被某個人教的就是了。
王泥喜:但是,我是不行的,那種東西,不可能看到的……
成步堂:不,如果是你的話就可以。你自己還沒有察覺到。到時候你就會明白了。啊,對了,關於這次的事件還有一點。我還沒對任何人說出正確的事情。
王泥喜:哎?!!!
成步堂:當然,那是有理由的,從現在開始就會把它弄明白。然後,我的作戰,需要你的幫助。需要你的能力。
王泥喜:我的能力?(聲音很大么?)
同日 下午12時14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再次傳喚雅香……這次她恢復了自己原來出千大師的身份,並且自稱「千神之神千」,正讀反讀都是「千神之神千」。她被浦伏僱用來送入餐館,為的就是打敗成步堂,並且他們寫好了一個劇本,給成步堂設下了一個陷阱,先由難道在成步堂口袋裡放一張誘餌的牌,然後在第5張A出現的時候對成步堂進行搜身,搜出牌之後,成步堂就會被當成出老千的傢伙,從而失掉他7年不敗的傳說。但是結果並沒有如他們所願。
關於陷阱的證言
雅香:那晚,我確實把誘餌的卡片弄好了。
雅香:最後的勝負,和劇本一樣是成步堂的敗北,然後就是身體檢查。
雅香:但是,誘餌的牌消失了,不知道為什麼,作戰失敗了。
雅香:下一個瞬間,成步堂大哥拿起瓶子就打了過去。
雅香:打浦伏的不是我!是被告那個出老千大哥!
詢問:先通過前三句詢問出誘餌的卡片是紅心5並且現在下落不明。然後對「下一個瞬間,成步堂大哥拿起瓶子就打了過去。」進行威懾,再進行追問,王泥喜特殊能力發動,抓住她摸頭的瞬間,そこだ!難道總在說到毆打這個詞的時候不自覺地摸自己的頭,是因為毆打這個詞讓她想起了一件凶器,出示證據「瓶子」。因為挨打的不是浦伏,而是她自己!
追加證詞:打得是那個傢伙!直到警察來了我都一直看著他。
王泥喜:異議あり!出示證據「成步堂的手機」,成步堂曾經離開過房間去給警察打電話。
雅香挨打之後就暈了過去,等她醒來的時候浦伏已經死了,所以肯定不是她殺的。牙琉主張成步堂在說謊,因為當時沒有其他人了,只可能是他。成步堂這時候冒了出來,質問牙琉為什麼不考慮另外一個可能性,就是有第3者的存在,這在上一節已經證實了。而這個第3者就是認為最後的勝負使用的牌背面是藍色的人,而在這個法庭上只有一個人是這樣認為的,而且是在很早的時候。(亞內大吼:不是我啊)
選擇牙琉霧人。
他在整個審理剛開始就曾經說過牌的背面是藍色。成步堂在此告發牙琉當晚與浦伏見過面,裁判長要求成步堂證言,牙琉反對
裁判長:牙琉,你並不是這個案件的擔當律師,王泥喜,你的意見呢?
選擇,選讓成步堂證言
牙琉:王泥喜,你要背叛我么
王泥喜:我只是想知道真相而已。
關於事件當晚晚餐的證言
成步堂:那晚,我和牙琉一起共進晚餐。就在和這個照片一樣的位置上。
成步堂:他走了5分鍾之後,浦伏就出現了。
成步堂:之後,那個陷阱失敗,浦伏打了那個女孩。
成步堂:女孩暈倒了,浦伏也慌了,我留下他,去呼叫了警察。
成步堂:回到房間之後,這次是他死了,頭上的血流成了一直線。
成步堂:然後,我再一次打了電話,這次是給牙琉律師。
詢問:威懾「之後,那個陷阱失敗,浦伏打了那個女孩。」得到情報,成步堂發現了紅心5,並把它扔到了自己喝的果汁瓶里。
修改證詞:我在游戲中發現了那個陷阱,於是就用凶器的瓶子把牌處理掉了。
王泥喜:異議あり!出示證據「凶器的瓶子」(須事先調查過得知裡面是空的)
不過似乎成步堂也覺得很奇怪,因為他確實把牌扔進了瓶子里。
繼續詢問:威懾「回到房間之後,這次是他死了,頭上的血流成了一直線。」
王泥喜:異議あり!出示證據「現場的照片1」,被害者明明戴著帽子。
成步堂:有一件事情我忘了說,給死者戴上那個帽子的,就是我。玩梭哈的時候他一直都沒有脫帽子,我呼叫警察之後回到現場時候,非常精彩的與那個頭碰了個正著。隊,就跟這個照片一樣,無遮無擋光光溜溜。於是我就撿起了落在地板上的帽子,戴在了他的頭上。
王泥喜:成步堂先生,請你說實話……
成步堂:我沒有說謊,察覺到陷阱並且把牌扔到瓶子里也好,然後,給被害者戴上帽子也好,都是因為某個理由。
裁判長:理由?
成步堂:就是因為這個。
王泥喜:手機么?
成步堂:那晚,呼叫警察之後與牙琉律師的通話,為了以防萬一,我把它錄下來了。
牙琉:你說什麼
成步堂:機會這么難得,牙琉,就讓大家也聽聽吧。
成步堂:牙琉,不好意思,被卷進了麻煩的事情里了。
牙琉:什麼,是游戲出事故了?
成步堂:嗯,差不多就是那樣。
牙琉:是今晚向你挑戰的那個紳士么?
成步堂:啊,死了,被狠狠的打死的。
牙琉:難道……不會是你吧?一點傷都沒有的中國瓷器上出現了裂痕……
成步堂:別這么說,總之,警察就要來了。拜託了……如果有什麼事情的話……
王泥喜:中國瓷器?
成步堂:陶瓷器的一種,光光溜溜,用來形容人的頭的話,就正好是這種感覺。
裁判長:被告人沒有拿我的頭來作說明,也可以說是一種仁慈吧。
牙琉明明晚餐後就離開了餐館,為什麼他會知道被害者的頭像瓷器?終於,成步堂把牙琉推上了舞台。
10分鍾的休息後就是牙琉的證言。
同日 下午2點32分
地方法院 被告人第3休息室
神秘少女(大家都知道是誰了= =)出現,叫給了王泥喜一張牌,並且有傳言給他「現在要開始最後的勝負,這張牌就是必要的最強的王牌,你選的這張牌里施加了魔法,使用正確的話,會成為最強的殺手鐧)」。這是一張黑桃A,而且牌上有血痕!!這就是消失的第5枚A么?
少女丟下一句:「父親就拜託你了」之後離去了,王泥喜心中卻久久不能平靜。證據有血痕的A入手。
同日 下午2點45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牙琉站在了證人台上,成步堂確站在了王泥喜的旁邊,並且指出那晚浦伏只有一次取下了自己的帽子,就是案發的瞬間,如果想看到浦伏的頭,就必須在現場才行。接下來是牙琉的證言。
關於事件當夜的證言:
牙琉:那晚,我注意到了那個男人的殺氣,所以返回了店裡。
牙琉:走下了樓梯,從過道的小窗口那裡向房間里看去。
牙琉:那正好是事件發生之後。
牙琉:被害者正像現場照片那樣的姿勢死在那裡。
牙琉:光溜溜的頭,氣絕的少女,以及,拿著瓶子的成步堂。
牙琉:我想到「在這里會很不妙」,於是就離開了那裡。
牙琉:之後,我就接到了成步堂的電話。
雖然牙琉作出了這樣的證言,但是似乎一切都在成步堂的預料之中。
詢問:威懾「光溜溜的頭,氣絕的少女,以及,拿著瓶子的成步堂。」牙琉否認現場有第3者,因為不能證明為什麼第3者要把牌給更換掉,但是現在我們手上已經有了最強的王牌。
くらえ!出示證據「有血痕的A」
牙琉:什,什麼!不,不可能,為什麼,你會,拿著那個東西!
王泥喜:(我總不能說是古怪的少女給我的古怪牌吧……
成步堂:這張牌,是那晚事件之後,我在店裡撿到的,牌就是我的生意道具,所以我就把它交給我的女兒了。
牙琉:胡,胡說!這,這不可能!這種證據,我不承認,是假的!
成步堂:假的?為什麼你能夠這樣斷言?
牙琉:什,什麼?
成步堂:能夠斷言這個是假的人,只有從犯罪現場把卡片拿走的,真犯人才可以。
牙琉:……!
成步堂:那麼,我們繼續吧。這個血痕的原因,是什麼呢?
亞內:原因?
成步堂:真犯人把牌拿走的原因。
裁判長:是什麼?
成步堂:現場照片,大家再看一次被害者的頭部。犯罪的瞬間,帽子掉到了地板上,就是這樣,流出的血,全部向後腦流去,這些血,滴了一滴在這牌上。只能這么想。為了隱藏牌上的血,犯人把牌拿走了。
牙琉:異議あり!總,總之,那件證據是違法的!
成步堂:違法?
牙琉:成步堂!你是曾經站在法庭的男人,隱藏證據,是多大的罪!
成步堂:這個問題我們稍候再談,先生,比這更重要的是,這樣就可以回答你的疑問了。
牙琉:是,是什麼?
成步堂:犯人把牌拿走的理由就是就是留在這牌上的一滴血對他來說是致命的,所以拿走了。
牙琉:異議あり!那個推理,根本沒有根據!
成步堂:異議あり!(手指,激動)那是錯誤的,牙琉先生。
牙琉:什,什麼……(說了幾遍了啊……)
成步堂:牌上留下的這一滴血,就是因為這個,可以讓我們知道所有的真相。
想像現場的情況(3D場景重現)
成步堂:如果手牌的這張卡留下了這滴血,那麼上圖中那個標記有矛盾?
選擇被害者
再把椅子轉過去。
成步堂:犯罪的瞬間,椅子是背對桌子的。等我回來的時候,屍體已經和照片中一樣了。
成步堂:如果椅子是背對桌子的,那麼犯罪的瞬間,就又產生了一個矛盾,這回是哪個標記?
選擇犯人
再標出犯人真正所在的位置,只能在那個位置進行犯罪。
選擇被害者的正對面。
雖然對面有櫃子,但是犯罪的瞬間櫃子不在那個位置上,成步堂要求立刻調查櫃子,並且又給了一張紙條是需要搜查員搜查的東西。
裁判長:果然法庭才是你應該站在的地方。
成步堂:那還真是多謝了。那麼我們必須再向前進。再看俯視圖,如果犯罪的瞬間,犯人站在那裡,櫃子不在那裡的話。
移動櫃子
結果又產生了新的矛盾
選擇目擊者的標記
櫃子擋住了小窗口。那麼牙琉就不可能從小窗口看到房間里的情況。
牙琉:什,什麼……!(又來了……)
成步堂:哎呀,第一次看到你動搖呢。
牙琉:庫……!バカな……
成步堂:看來你是看漏了,犯罪的瞬間,那個小窗口是被塞住的。那麼,能告訴我么,牙琉先生,到底你是在那裡看到事件發生的!
搜查員帶著結果回來了,櫃子後面有一扇隱藏的門!
推理事件的經過(不用翻譯了,大家都能看明白)
就在裁判長下令要緊急逮捕牙琉的時候,牙琉又發出了垂死的一擊,成步堂身上還有疑點沒有解釋清楚,那就是瓶子上逆向的指紋。但是,事實往往是很簡單的,出示證據「雅香的照片」,成步堂只不過是坐在椅子上去拿放在地板上的瓶子,當然會是反手。而現場留下的瓶子其實是牙琉用凶器與鋼琴下的瓶子交換了而已。
牙琉:有能夠證明我交換了瓶子的證據么?你們手中的瓶子是空的。
成步堂:異議あり!裁判長,我剛剛還讓你調查了一件東西。
就是鋼琴下的瓶子,仔細調查瓶子,裡面有一張紅心5,這才是真正被當成凶器的瓶子,而它在鋼琴下面就證明了瓶子被牙琉交換過了。
勝利!
牙琉:這就是你的復仇么……7年前……讓你丟掉律師徽章的那個事件……
成步堂:……人生也就是一條路,現在在做些什麼也不能改變,我只不過把掉落的火之粉揮向正確的方向而已(這句翻譯得不好)。
結束,成步堂君無罪!
Ⅲ 逆轉裁判2的第三章攻略
【12月26日】
成步堂帶著真宵和春美觀看馬戲團的表演,兩人對魔術師空中脫逃的精彩表演贊嘆不已。
【12月28日】
成步堂突然接到真宵的電話,意外地成為馬戲團大魔術師馬庫斯殺人事件的辯護律師。為了解更多關於殺人案的情況,成步堂來到案發現場立見馬戲團。
立見馬戲團成員: 山田耕平(藝名:馬庫斯) 立見七百人(立見馬戲團團長)
立見里香(藝名:米莉卡) 富田松夫(藝名:托米)
木下大作(藝名:阿庫羅) 木下一平(藝名:巴特) 木住勉(藝名:勉)
案發地點:立見馬戲團
=偵探調查=
地點 人物 行動
拘留所 マツクス 對話,話題「團長と會ったこと」封鎖
出示「辯護士バッジ」
宿舍前廣場 糸鋸圭介 對話,獲得「現場寫真」
詢問「マツクス」,獲得證物「シルクハット」
テント內 ミリカ 詢問「團長」、「マツクス」
團長室 調查桌子,獲得「團長の書類」
調查牆,獲得「マツクスのポスター」
正門前 ベン 對話
トミーの部屋 トミー 詢問「マツクス」,得到「サーカスの見取リ圖」
食堂 調查地上的碎酒瓶,獲得「割れたビン」
拘留所 マツクス 【話題解封】:「團長の書類」「割れたビン」「ベン」
團長室 調查櫥櫃,獲得「リロ」
食堂 ベン 使用「リロ」
テント內 ミリカ 突然被猴子搶走律師徽章
トミーの部屋 トミー 對話
アクロの部屋 獲得「ルーサー」
調查房間里的垃圾堆,拾得徽章,發現「ゆびわ」
=掌握情況=
通過一天的調查成步堂大致掌握的情況:
1.案發當天的早晨,魔術師馬庫斯與腹語師木住勉在食堂發生沖突,馬庫斯用空瓶將勉擊傷。
2.馬戲團排演結束後,馬庫斯和團長兩人在團長室交涉關於合同的事。團長有事單獨離開,馬庫斯留在團長室等待其回來。
3.深夜,小丑托米剛要入睡時聽見巨大的響聲,目擊到團長被害。
4.警方在殺人現場發現魔術師的禮帽,魔術師馬庫斯因重大嫌疑被逮捕。不可思議的是在死者倒下的雪地周圍沒有兇手的腳印。
5.從垃圾堆里淘出一枚戒指……
法庭前篇——
被告:山田耕平(藝名:馬庫斯,立見馬戲團魔術師)
辯護律師:成步堂 龍一
被害者:立見七百人(立見馬戲團團長)
檢察官:狩魔 冥
證言一
~事件的流程~(證人:刑事系踞圭介)
1.事發當夜下過大雪,雪直到9點40分左右才停止,夜間非常寒冷。
2.晚上全體團員在馬戲團的帳篷里做演出排練。
3.10點排練結束後,眾人解散。
4.案發時間為10點15分,地點在宿舍前的廣場。
5.發現被害者趴在大木箱上死去。
6.死因是頭部遭到重擊導致頸部骨折而死。
詢問5
成步堂:死者抱著的是木箱嗎?
圭介:是的,那個木箱比看上去要沉得多,並且上了鎖。我們在警局砸開鎖,發現裡面只放著一個小瓶。
法官:小瓶?是什麼瓶子?
圭介:裝胡椒的調味瓶。
詢問6
成步堂:解剖記錄上推測凶器為「扁平的鈍物」,警方沒有找到凶器嗎?
圭介:恐怕是被犯人拿走了,要不然就是被魔術變沒了。呵呵呵……
=證言詢問=
第5句>>詢問→選擇第三項「中身について」
第6句>>詢問
證言二
~事件當夜目擊之事~(證人:腹語師木住勉&木偶利羅)
1.練習結束後,我和小丑一起出了帳篷。
2.在宿舍門前與小丑分手後我徑直來到廣場入口。
3.這時,馬庫斯從眼前經過向廣場走去。
4.只有他一人去了廣場,所以犯人一定是他!
5.之後警察趕來,我才知道所發生的事。
詢問4
成步堂:證人不可能只看見馬庫斯一人!(提出人物「立見團長」)如果一直站在廣場入口,應該看見前往現場的立見團長!
狩魔冥:一定是立見團長在證人到達前就已通過入口。
成步堂:不可能!團長曾去團長室與馬庫斯會面!
狩魔冥:那不過是被告的一面之辭,其實當時團長根本沒有去過團長室……所以證人才沒有目擊到團長!
詢問5
成步堂:警察趕到時是幾點?
利羅:時間是……喂,幾點來著?(用拳頭打木住勉)(獨角戲,汗……)
木住勉:大約……10點半。
成步堂:也就是說,10點練習一結束,你就徑直來到入口處站在那直至警察趕到?
木住勉:是的。
成步堂:(拍案)在一個雪後寒冷徹骨的夜裡,很難想像一個人會無所事事地一直呆站在那裡吧!
木住勉:唔……實際上……
利羅:(對木住勉)傻瓜!別多嘴!就算是無所事事又怎麼了?
成步堂:應該有一個合理的原因才對,比如說……在等人之類的。
利羅:什、什、什、什、什、什麼!
狩魔冥:檢方提出抗議!辯方律師!不要以你個人的推測誘導證人!
成步堂:我反對!這個證人所言不實!這樣無法證明其證言的真實性!
法官:辯護人,既然你已心裡有數,請告訴在場的所有人。這個證人究竟在正門前等誰?
成步堂:證人所等的人是……馴獸師米莉卡!
利羅:(大驚失色,瞬間散架)
成步堂:你在那裡等待米莉卡返回宿舍!(拍案)我說的沒錯吧!
利羅:夠了!我究竟在等誰這點無關緊要吧!重要的是我目擊到被告的證言是真的才對吧?!
法官:嗯……的確是。
成步堂:但是證人在深夜一直站在那裡,只是為了等米莉卡!這樣的話,對米莉卡以外之人的出入就會有看漏的可能!
法官:確實如此。
狩魔冥:我反對!證人的確目擊到了被告人!這是無可辯駁的事實!
成步堂:我反對!既然他沒有看到被害人,那也就有看漏其他人的可能!
狩魔冥:(揮鞭)你根本無法證明證人當時在等米莉卡!
利羅:哼,反正曝光了,告訴你們也無妨,我確實在等米莉卡!
狩魔冥:(揮鞭)不許講多餘的話!
法官:(擊槌)證人,說清楚,你是在宿舍入口等待米莉卡嗎?
利羅:是的!我想向她求婚!
法官:什麼……求婚!
(法庭全場一片嘩然)
利羅:那又怎麼啦!你們管不著吧!
=證言詢問=
第4句>>詢問→選擇第三項「1人し見てないのは變」→提出人物「團長」
第5句>>詢問→提出人物「ミリカ 」
證言三
~求婚之事~(證人:腹語師木住勉&木偶利羅)
1.別那麼大驚小怪的,不過是求婚而已。
2.我有東西要交給米莉卡。
3.最近,一直把它揣在口袋裡等待機會。
4.當然,那天晚上也拿著它。
5.結果沒能交給她,所以直到現在我還拿著。
法官:你向她……求婚……
利羅:不可以嗎?不許歧視木偶!
詢問2
成步堂:要送她什麼?
利羅:這還用說嗎?當然是配得上米莉卡的最高雅最貴重的禮物!
狩魔冥:到底是什麼?
利羅:說出來你們可別嚇著!是訂婚戒指!
狩魔冥:(大驚)訂婚……
法官:訂婚……戒指!
狩魔冥:夠了!別鬧了!
成步堂:(拍案)為什麼要質疑這么嚴肅的事呢?這是歷史改寫的一刻!確實發生的事!木偶向人類求婚……
狩魔冥:不要轉移話題!這跟本案有什麼關系!
法官:證人,請修正證言。
利羅:好吧,一群死較真的人!
詢問3
成步堂:戒指是放在誰的……口袋裡?
利羅:(怒)當然是我的!我的口袋可不是裝飾品!不許無視我!
木住勉:對不起!
利羅:(用拳頭猛打木住勉)不許你道歉!是他不對!
成步堂:(提出證物「戒指」)你見過這個戒指嗎?
利羅:啊!那不是我的戒指嗎?快還給我!
成步堂:你的證言是,「結果還是沒能交給她,所以到現在還拿著。」(拍案)請問為什麼戒指會在我的手上?
(法庭嘩然)
法官:到底怎麼回事?
利羅:那個……喂,勉!該你說了!(用拳頭打勉)
成步堂:我是在魯薩的房間里找到它的。
法官:魯薩先生是什麼人?
利羅:哼!是一隻臟兮兮的猴子!
法官:證人,你怎麼可以這樣說魯薩先生!
成步堂:(冒汗)魯薩……真的是只猴子。
法官:哦。
成步堂:猴子魯薩有收集發光的東西的特殊僻好。證人!你的戒指是在何時被盜的?
木住勉:嗯……是在馬庫斯剛剛經過之後……
利羅:魯薩跑來搶走了戒指!不過這好像和案件沒有關系吧!
成步堂:戒指被偷走後,你做了什麼?
利羅:當然是去追猴子了!
成步堂:沒追到嗎?
利羅:(用拳頭猛打勉)都是因為這個笨蛋在雪地上跌了一跤,讓它逃了。
成步堂:(拍案)證人的證言有疑點!證言中說「在警察到來之前,一直守在廣場的入口」。而事實上,證人曾去追過猴子!即是說,在此期間可能有其他人也進入了現場,證人卻沒看到!
狩魔冥:就算如此,證人目擊被告的事實並沒有改變!
成步堂:這個證人在撒謊!因為證人和被告不合,對其一直懷恨在心!
法官:嗯,辯護人的意見在理。這個證人好像的確對馬庫斯有敵意。
利羅:胡說八道!我可不是那種誣陷他人的小人!你才是裝腔作勢的騙子!
法官:為了法庭的公正,請再作一次關於目擊的證言。
利羅:再說多少次都一樣!
=證言詢問=
第2句>>詢問→選擇第二項「それでもゆさぶる」→證言修正:我打算把訂婚戒指交給米莉卡。
第3句>>提出證物「ゆびわ」→選擇第二項「證言にムジュンがある」
證言四
~目擊馬庫斯經過~(證人:腹語師木住勉&木偶利羅)
1.我在入口等米莉卡。
2.但沒過多久,便看見那個傢伙走進了廣場。
3.大概是在我等了5分鍾左右。
4.盡管我跟他打招呼說「晚上好」,但心裡十分討厭他!
5.他就是馬庫斯無疑!
6.尤其是那身浮華裝束的3個標記,我決不會看錯!
詢問1
成步堂:你只在意米莉卡一個人,有可能會看漏經過那裡的其他人吧?
利羅:你看看我有幾隻眼睛?是4隻呀!和勉的合在一起。根本就沒可能看漏人!
法官:嗯,也是。
成步堂:(汗)(比起利羅的證言,法官的思考迴路更成問題)
質問4
成步堂:證人,事發當日,你和馬庫斯有過爭斗,沒錯吧?
利羅:沒那麼嚴重。只是口角而已……
成步堂:只是口角不至於把瓶子打碎吧。
利羅:(驚愕)
成步堂:事發當天的早晨,被告馬庫斯曾用空瓶打傷過證人。
法官:什麼!這將構成……傷害罪!
狩魔冥:在那之前,被告人會先以殺人罪被制裁。
成步堂:事件當日,被告和證人曾打過架!請大家考慮一下當時的情景!一個早上剛被打傷的人,怎麼可能對打他的人說「晚上好」這種問候語呢?
狩魔冥:也就是說,辯方律方認為證人故意說謊,意圖誣陷被告!
利羅:我、我怎麼可能說謊!
成步堂:證人可能確實見到別人經過,所以才打招呼說「晚上好」。據我推斷,證人之所以會向其打招呼,正因為證人認出那個人不是馬庫斯!
狩魔冥:你說什麼!
成步堂:以木住勉沉默寡言和利羅目中無人的個性來看,能讓他們特意打招呼的人只有1個……
法官:米莉卡!
成步堂:(汗)如果是她,就該送戒指了。
法官:那倒也是……
狩魔冥:是被害者立見七百人?
成步堂:沒錯!當時你見到的人正是被害者立見團長!所以你才會跟他打招呼!
利羅:(大驚)
法官:(木槌聲使全場爆發的議論聲,漸漸平息下來)肅靜!肅靜!究竟是怎麼回事?
利羅:不,不是的。開始時我的確以為是團長!但仔細一看,確實是馬庫斯!
(法庭內再次嘩然)
法官:請說清楚,證人看到的人究竟是馬庫斯還是團長立見七百人?
狩魔冥:檢方認為是被告!因為事實上證人已經看到了被告裝束的3個特殊標志!
成步堂:特殊標志?
利羅:這么快就忘了?!
狩魔冥:禮帽、披風和胸前插的白玫瑰……
成步堂:其實證人當時就只認出那3個標記!實際上證人見到的應該是從團長室穿走馬庫斯外衣和帽子的立見七百人,即被害者本人!
法官:狩魔檢察官,檢方是否有證人目擊到被告的確鑿證據?
狩魔冥:其實……檢方想確認的就只有「證人看見到1人前往廣場」這件事實。現在檢方請求傳喚下一證人。
成步堂:什麼!
=證言詢問=
第4句>>提出人物「ミリカ」→選擇第三項「別のだれかを見た」→提出人物「團長」
證言五(證人:小丑托米)
~事件當夜目擊之事~
1.事發當夜,練習剛一結束我就回到宿舍休息。
2.那天真是太疲憊了。
3.正要睡覺,無意中向窗外望了一眼。
4.看見遠處有2個人影!
5.是團長和披著披風的馬庫斯!
6.我看見馬庫斯突然襲擊團長!
詢問3
成步堂:當時是無意中向窗外望了一眼嗎?
托米:是的!既不是「無辜」也不是「無聊」,而是「無意」!
法官:證人!直接回答問題就行了,不要做與本案無關的發言。
托米:(沮喪)嗚……這都不行……
成步堂:為什麼突然想起來看窗外?
托米:(大受打擊)什麼?!沒有理由小丑就不能看窗外嗎?
成步堂:那倒不是(汗),可是你那天說的是「剛要進被窩時聽見巨大的響聲」。
托米:(呆了幾秒鍾,突然開始狂笑)哈哈哈哈,是的是的!
成步堂:法官大人,證人是因為聽到巨大的聲響才望向窗戶,並不是「無意中」!
托米:是的!聽到「咣當」一聲巨響!我沒說過嗎?
狩魔冥:(怒)根本就沒說!
成步堂:請修正證言!
詢問6
成步堂:你目擊到兇手行凶的瞬間了嗎?
托米:(怒)是的!兇手就是馬庫斯那個惡棍!
成步堂:那麼請問凶器是什麼?
托米:凶器?這個我也不知道。沒在現場發現嗎?
成步堂:沒有。你當時在現場沒有看到凶器嗎?
托米:沒有……我沒看見凶器,哈哈哈哈……
成步堂:(拍案)托米先生!你真的看見現場行凶的瞬間了嗎?
狩魔冥:我抗議!辯方律師如果對證人的證言產生質疑,就必須拿出證據來。怎麼樣?成步堂,你有證人沒看到行凶現場的證據嗎?
成步堂:當然有!
狩魔冥:請講,我洗耳恭聽。
成步堂:證據就是證人自己的證言!托米曾說過,聽到「咣當」一聲打人的聲音。又說,「這時我看見馬庫斯突然襲擊團長!」如果先聽到打人聲音再向窗外看,根本不可能看到行凶瞬間!
(法庭嘩然)
法官:證人,請解釋一下。
托米:這個……讓我考慮一下……最初……
成步堂:「最初」?
托米:最初我就想說當我望向窗外時,團長已經倒下了。但開庭前檢察官堅持要我……
成步堂:(狩魔檢察官又在暗中操縱證人的證言)
=證言詢問=
第3句>>詢問→選擇第二項「あえて踏みこむ」→證言修正「聽見『咣當』一聲巨響,於是向窗外望了一眼」
第6句>>詢問→選擇第二項「もちろんある」
證言六
~關於目擊的「人影」~(證人:托米)
1.雖然有點距離,但那人的確是馬庫斯!
2.因為我清楚地看到他那身華而不實有如其標記的裝束。
3.那頂高高的禮帽加上黑色的披風。
4.還有臉的輪廓,就是那個傢伙。
5.由於披風不停地飄動,所以沒有看清他手裡拿的東西。
詢問3
成步堂:你確定你的證言准確無誤嗎?
托米:我把見到的都說了,因為我的眼睛像老鷹一樣敏銳!
成步堂:(老鷹在夜間是看不見東西的……汗)
成步堂:(提出「馬庫斯的海報」)
成步堂:證人!馬庫斯穿戴的特殊標志,你都看見了嗎?
托米:當然,高禮帽加上披風。
成步堂:托米先生,馬庫斯的標記有3個!
托米:3個?高禮帽、披風,還有……白玫瑰!
狩魔冥:證人當然都看到了,只是忘了說而已。
成步堂:(拍案)托米!你到底有沒有看見玫瑰?
托米:坦白地說,那傢伙的胸前根本沒有戴什麼玫瑰……
狩魔冥:現場很暗!證人不過是看漏了而已!
成步堂:我反對!證人連被告臉的輪廓都看清楚了!而玫瑰是白色的,插在深色衣服上應該是最顯眼的東西!沒有道理會看漏!
狩魔冥:我反對!胸前的玫瑰有可能在行凶時掉了!
成步堂:我反對!如果是這樣,現場附近應該發現白玫瑰!
法官:(擊槌)辯護人!是否目擊到白玫瑰,是與案情有關的重要線索嗎?
狩魔冥:根本就不重要,他不過是在遷強附會托延時間!
成步堂:法官大人!請回憶上一位證人的證言。證人利羅是以當時看到的3點標記確定犯人是被告的!然而,這個證人卻說此人根本沒戴玫瑰!
(法庭嘩然)
狩魔冥:法官大人,證人已經證實目擊的是馬庫斯本人!再繼續審理這些微小的細節差異,只是在浪費時間……
成步堂:法官大人!疑點雖小,但同樣存在問題!
法官:嗯。這個證人所目擊的人99%可能性是被告。但還有1%的爭論餘地!證人!請再做一次證言。如果這次證言沒有問題,審理將結束。
=證言詢問=
詢問3>>提出「マツクスのポスター」
證言七
~目擊的人影2~(證人:托米)
1.一定不會錯!他沒有戴白玫瑰!
2.但是,其它標記我是不會看錯的!
3.特別是那頂高禮帽,記得非常清楚!
4.直到離開現場,他還戴在頭上。
詢問4
成步堂:(提出「シルクハット」)就是這頂高禮帽嗎?
托米:沒錯!他戴的就是這頂禮帽!
成步堂:狩魔檢察官。這頂禮帽是在何處發現的?
狩魔冥:還用說嗎?是在殺人現場。(汗)……在現場?
成步堂:高禮帽掉落在殺人現場!可是,證人!剛才你清楚地說「犯人直到離開現場禮帽還戴在頭上」
托米:(大驚)
法官:(擊槌)證人!這到底是怎麼回事?請不要在法庭上信口開河!
托米:(思索)……奇怪啊?
法官:奇怪的是你的眼睛、記憶力,還有……!
托米:(怒)什麼啊!大家都欺負我!或許我的笑話真的有點無聊吧?可是我的眼睛和記憶力比老鷹還強!我確確實實看見了!就是馬庫斯本人!胸前沒有玫瑰、戴著高禮帽,就那樣從現場離開了!
成步堂:那麼犯人是怎樣離開現場的呢?
托米:這個嘛……
狩魔冥:我反對!現在討論的是……證人目擊的人是否是被告!
成步堂:(拍案)我反對!證人的證言已經漏洞百出無法再討論下去了!
法官:還是聽聽證人對這個問題怎麼回答吧。
托米:(笑)當然是走回去了!
成步堂:請看這張現場的照片!現場只有被害者在雪地上留下的足跡,卻沒有犯人的足跡!
(法庭嘩然)
成步堂:托米先生,請問犯人是如何走的呢?
托米:(連連冒汗)
成步堂:法官大人,這個證人的證言完全無法相信!請將此證人的證言紀錄全部刪除!
法官:嗯。小丑總喜歡隨口瞎說……
托米:等等!哈哈哈哈!好吧!那我就把事實說出來吧!
狩魔冥:等等!不許你多嘴!
托米:我已經不想再聽你的話了!這次我要說出事情的真相!
法官:托米!你一直都在說謊嗎?
托米:我沒有說謊,只是對「犯人離開的方式」沒有交待清楚罷了,是那個拿鞭子的檢察官要我守口如瓶的。
法官:狩魔檢察官!你……
狩魔冥:法官大人,如果聽了這個證人所謂的「真相」,恐怕任何人都會做和我一樣的事。
法官:好了!請證人作證!
托米:你們聽了可別嚇著!
=證言詢問=
第4句>>提出證物「シルクハット」→提出證物「現場寫真」
證言八
~真實之事~(證人:托米)
1.我望向窗外,看見團長已經倒下,馬庫斯站在旁邊!
2.馬庫斯頭戴高禮帽,胸前沒有白玫瑰!
3.緊接著,那傢伙升向天空,飄飄悠悠地飛走了!
4.就這樣,在夜色中消失了!
5.當然不會留下足跡!他是飛走的!(爆笑)
狩魔冥:就是這些。
成步堂:(汗)……
(全場寂靜)
狩魔冥:馬庫斯是世界級的一流魔術師,但是,從現場飛走……那種事是不可能的!
托米:什麼?其他證言不是都相信了嗎?為什麼不相信最精彩的部分?
法官:這種事我也是頭一次聽說。辯方以為如何?
成步堂:我認為這並不是開玩笑。
法官:也就是說,證人所說的是真的了?
成步堂:(摸後腦勺)也許……
狩魔冥:(揮鞭)在夢見傻瓜的傻瓜夢中夢見了做著傻瓜夢的傻瓜!
法官:(擊槌)「犯人消失在空中」的確難以置信。但是,也不能想當然地全盤否定,此案件還需再作調查。
=證言詢問=
選擇第二項「證言は真實」
=偵探調查=
地 點 人 物 行 動
拘留所 マツクス 對話,獲得「グランプリの寫真」
詢問「グランプリの寫真」
サーカス正門前 ベン 使用「ゆびわ」
宿舍前廣場 糸鋸圭介 對話
トミーの部屋 無人
食堂 トミー 使用「グランプリの寫真」,引出話題「マツクスの胸像」,獲得詳細情報「マツクスの胸像」,獲得證物「張リ紙」
拘留所 マツクス 使用「張リ紙」
團長室 無人 調查團長的衣服,得到「張リ紙」
宿舍前廣場 糸鋸圭介和狩魔冥 對話
アクロの部屋 アクロ 話題「車イスのこと」封鎖。
テント內 ミリカ 使用「張リ紙」,得到修正後的「張リ紙」
對話,選擇任意一項
食堂 トミー 話題「「あのコト」とは」封鎖
トミーの部屋 猴子 大律師與猴子上演「爭奪演出服之戰」,選擇任意一項
テント內 ミリカ 使用「ステージ衣裝」,獲得「レオン」
食堂 トミー 【話題解封】:「レオン」「アクロ」
獲得「バット」人物情報(木下一平)
アクロの部屋 アクロ 【話題解封】:「レオン」「バット」「ミリカ」「張リ紙」
=掌握情況=
1.案發當日早晨,米莉卡發現有人在自己口袋中放了一張「告殺人者」的字條,因不明究理將其貼在牆上。
Ⅳ 求逆轉裁判4攻略
第一章 逆轉的王牌
==法庭·上==*成步堂的證詞 「關於比試」
對每句話進行威懾,出現新證詞,對新證詞指證「凶器瓶子」
*逆居雅香的證詞 「案發當晚的事情」
對「那個人沖著被害者······」指證「浦伏影郎的解剖記錄」
對「被害者緊握著脖子上······」指證「現場照片·2」
*逆居雅香的證詞 「真實的比試」
對「籌碼是店裡准備的東西······」威懾,選擇「進一步威懾」,選擇「加入證詞」 ,對追加的證詞指證
「籌碼的照片」,選擇「以上兩者都是正確的」。
*逆居雅香的證詞 「最後的比試」
對「因此,只要看看他們二位的牌······」威懾,追加新證詞,對新證詞指證「籌碼的照片」,指出右上角的兩張「A」,選擇「要求看被害者的牌」,用觸筆將撲克翻轉,調查藍色那張牌,選擇「案件發生之後」,再選擇「除此以外」。
==法庭·下==
*逆居雅香的證詞 「圈套的經過」
對「緊接著···成步堂老兄······」威懾,選擇「進一步威懾」,發動看破,指證「凶器瓶子」。
對新證詞「打人的是那傢伙······」威懾,選擇「決定性的矛盾」,指證「成步堂的攜帶電話」,指證
「牙琉霧人」,選擇「要求作出證詞」。
*成步堂的證詞 「案發當晚的晚餐」
對「之後,因為那個『全套』的失敗······」威懾,追加新證詞。
調查「凶器瓶子」,發現是空的。
對「我在游戲時發現了······」指證「凶器瓶子」。
對「當我回到房間時······」指證「現場照片·1」
*牙琉霧人的證詞 「案發當晚的經過」
對「閃亮的光頭······」威懾,選擇「出示證物」
指證「沾有血跡的A」,依次的步驟是:在圖上點擊「被害者」--用觸筆旋轉椅子180°--點擊「犯人」--點擊被害者上方的架子--用觸筆往左移動架子--點擊「目擊者」--指證「雅香的照片」。
強制調查瓶子裡面的紅心5,最後,向成步堂出示「沾有血跡的A」。
第1章結束。
第二章 逆轉的連鎖街角
DAY 1st ==偵查==
*成步堂演藝事務所
交談
*引田診所
交談後「地圖」收入法庭記錄
*成步堂演藝事務所
交談
*肇事逃逸案現場
場景左側:交談
場景右側:調查公園門口的垃圾箱,選擇「後視鏡」,收入法庭記錄,調查門口的警察。
回到左側:出現新話題,交談後離開
*小吃攤消失案現場
場景右側:交談後調查地上的碗,「湯碗」收入法庭記錄
場景左側:調查汽車
回到右側:交談新話題
*宇狩醫院·車庫
調查車輪間的手機和汽車排氣管,「手機」和「美貫的內褲」收入法庭記錄
調查汽車的後視鏡,選擇「出示證物」,出示「後視鏡」
*引田診所
交談
*成步堂萬能事務所
交談,「委託書」收入法庭記錄
*北狐組門前
過場
*人情公園內
調查小吃攤,離開
*引田診所
交談
*成步堂萬能事務所
調查中間的「大禮帽」,「白色粉末」收入法庭記錄
*人情公園內
指證「白色粉末」,交談後,指證小吃攤的主人是「矢田吹賣面」
交談完畢,調查公園里的垃圾桶和小刀,對小刀檢驗指紋,核對選擇「北木瀧太」,「內褲」和「小刀」收入法庭記錄。
*拘留所
過場
附加:指紋檢驗方法(NDS模擬器上):打開音量控制----選項----屬性----錄音----把立體聲混音選鉤----然後確定,把該項音量調到最大----把音量下「選擇」選項打鉤----回到模擬器,噪音已經把鋁粉吹掉了,之後把音量調回最小,以便下次噴粉
DAY 2nd ==法庭·上==
*北木瀧太的證詞 「北木瀧太的真相」
對「半年前,我住院······」、「托他的福!······」「就這樣啥也不說······」三句進行威懾,「瀧太的體檢報告」收入法庭記錄
*河津京作的證詞 「案發當晚目擊到的情景」
對「然後,一聲槍響,正面······」指證「宇狩輝夫的解剖報告」
*河津京作的證詞 「案發當晚目擊到的情景2」
對「就那樣把手槍往地上······」指證「手槍」,選擇「有問題」,最後指證「小刀」
*河津京作的證詞 「從目擊案件到報警之間」
逐一威懾,出現問題後選擇「是」
DAY 2nd ==法庭·下==
休庭時選擇「想起來了」
*河津京作的證詞 「從目擊到報警之間」
對「所以···對了······」威懾,發動看破,破綻在手指處,選擇「要求出示手機」,選擇「出示證物」,指證「後視鏡」
*河津京作的證詞 「河津京作的真相」
對「不論兇手,被害者······」指證「小吃攤」,之後選擇「證人是正確的」,在圖上點擊中間偏北的位置,選擇「以其他罪名起訴」,依次指證「美貫的內褲」、「內褲」
DAY 2nd ==偵查==
*成步堂萬能事務所
交談
*北狐組門前
再次調查公園門口的垃圾桶,「拖鞋」收入法庭記錄
詳細調查「拖鞋」的鞋底和內側,發現鞋印,找出「腳趾紋」
*拘留所
交談
*成步堂萬能事務所
交談
*北狐組門前
交談
*矢田吹家門前
對話後切換到左側的宇狩醫院門前,離開
*拘留所
指證「小刀」,交談完畢離開
*北狐組門前
過場
*人情公園內
交談後選擇「試試看」,採集腳印,第一個腳印和「北木瀧太」對照,繼續選擇談話內容的「足跡鑒定」,從而鑒定出綠色的是河津的,對另一個所謂「迷之痕跡」的紅色腳印選擇「出示證物」,指證「拖鞋」,隨即「寶月刑警的命令書」收入法庭記錄。
*矢田吹家門前
過場
*宇狩外科醫院
調查右邊的拖鞋和藍色涼鞋,詳細調查「涼鞋」發現「腳趾紋」
調查「湯碗」,最後調查左邊的門,進入「院長室」
*院長室
調查地上的台燈,「台燈」收入法庭記錄
調查保險櫃,選擇「有能用的東西」,指證「指紋檢測粉」,將粉布滿所有按鍵,吹完方可,密碼:7952
調查保險櫃裡面的文件和彈孔,「瀧太的病歷」和「子彈」收入法庭記錄
*人情公園內
指證「涼鞋」,選擇「有樣品」,指證「拖鞋」
*引田診所
交談
*拘留所
指證「涼鞋」,數據更新,指證「瀧太的病歷」,出現新話題,交談
*矢田吹家門前
指證「瀧太的病歷」出現新話題
DAY 3rd ==法庭==
*並奈美波的證詞 「瀧太的作案計劃」
對「所以,能做出這種事情的······」威懾,選擇「可能還有其他人」,依次指證「並奈美波」、「瀧太的病歷」、「美波的涼鞋」
*並奈美波的證詞 「宇狩外科醫院發生的事情」
對「沒有其他的事情了吧?······」出示「瀧太的病歷」,追加新證詞,然後使用看破,破綻在戒指處,隨後指證「瀧太的體檢報告」
對「什麼事也沒發生······」指證「子彈」
*並奈美波的證詞 「宇狩外科醫院發生的事情2」
對「關於院長先生太陽穴上的······」威懾,選擇「除此以外的其他位置」,點擊指證「小吃攤」,選擇「當然是有的」,指證「拖鞋」,再指證「湯碗」
*並奈美波的證詞 「對王泥喜律師的反駁」
對「所以,我就放棄初衷打道回府了······」使用看破,破綻是右手的動作,依次指證「台燈」、「小吃攤」、「地圖左側的河川」,選擇「汽車是無法開動的」,最後指證「美貫的內褲」。
在休息室里出示「瀧太的體檢報告」,第2章結束。
第三章 逆轉的小夜曲
DAY 1st ==偵查==
*牙琉化妝室
交談,「歌詞卡片」收入法庭記錄
調查化妝台鏡子上的口紅筆記,離開
*化妝室前走廊
調查右邊第一扇門,劇情
*化妝室前走廊
「搜查協力委託書」收入法庭記錄,調查地板上的「耳麥」
*拉米洛亞的化妝室
房間左側:調查冰箱旁邊地上的藍色物品,「胸針」收入法庭記錄,再分別調查天花板上的通風口、人字梯、門 邊牆壁上的彈痕。
房間右側:調查屍體的左手,「鑰匙圈」收入法庭記錄
調查地上的血字
調查地板上的手槍,「手槍」收入法庭記錄
指證「手槍」,出現新話題
交談完畢,回到走廊
*牙琉的化妝室
調查桌子上的卡片,「明信片」收入法庭記錄
*舞台
和牙琉交談指出2號樂器的錯誤
向牙琉指證「鑰匙圈」,出現新話題
選項選擇「注意到了」,指證「歌詞卡片」
*牙琉化妝室
向拉米洛亞指證「胸針」
*拉米洛亞化妝室
過場
*舞台
過場
*拘留所
過場
DAY 2nd ==法庭==
*寶月茜的證詞 「事件當天的情況」
對最後一句「現場搜查結果······」威懾
提出反證,選擇「證人」,指證「拉米洛亞」
*拉米洛亞的證詞 「目擊的事情」
對第3句「未回過化妝室······」指證「胸針」,證言修改
對第4句「什麼也沒看到·····萊塔斯被牆擋住了吧······」發動看破,破綻在喉嚨處,指證「搜查協力委託書」,對更新後的第4句指證「平面圖」
*拉米洛亞的證詞 「目擊的事情2」
對最後一句話進行威懾,選擇「有矛盾的證詞」
*寶月茜的證詞 「關於屍體消失的說明」
對第4句進行威懾,選擇「提出異議」
對更新的第4句進行威懾,指證「現場照片」,點擊被害人右手邊地上「模糊的血字」,印出字跡指證「明信片」
*拉米洛亞的證詞 「拉米洛亞的眼睛」
對最後一句「相關工作人員」威懾。
DAY 2nd ==偵查==
*成步堂萬能事務所
和美貫交談出現新話題,「錄像帶」收入法庭記錄
向巴朗指證「錄像帶」
*日之丸圓形劇場
過場
*化妝室前走廊
指證「錄像帶」,「耳麥」收入法庭記錄
指證「耳麥」
*拉米洛亞的化妝室
交談
*舞台
調查鋼琴,「開關」收入記錄
*拉米洛亞的化妝室
指證「開關」,追加新話題,交談後「遙控器」、「會場的界面圖」、「點火裝置」收入法庭記錄
*拘留所
交談
*日之丸劇場
交談
*牙琉辦公室
交談後「波魯吉尼亞的報紙」收入法庭記錄
調查「吉他」出現新話題,交談後「吉他」收入法庭記錄
指證「點火裝置」
調查中央椅子上的「白色物體」,追加新話題
交談後,「樣品」收入法庭記錄
*日之丸劇場
過場
*舞台
調查紅色吉他箱
*引田診所
向拉米洛亞出示「樣本」出現新話題
*拘留所
指證「樣本」,交談
DAY 3rd ==法庭·上==
*馬基的證詞 「無辜的證據」
對最後一句話使用看破,破綻在馬基的右眼
指證「波魯吉尼亞的報紙」,對新增的最後一句使用看破,破綻在拉米洛亞的喉嚨,指證「馬基」
*拉米洛亞的證詞 「案發當日聽到的情況」
對第2句進行威懾,選擇「聽到的內容」,加入新證詞
對新證詞「立刻按下開關······」指證「遙控器」,再依次指證「耳麥」、「點火裝置」
選擇「從別的地方聽到的」並點擊指證房間左側天花板上的「通風口」
*拉米洛亞的證詞 「天花板里的事情」
對第4句指證「錄像帶」
*拉米洛亞的證詞 「大魔術的手法」
對第4句「用時2分鍾」威懾,選擇「出示證據」,「胸針」
對新證詞「我······一直唱著歌······」威懾
DAY 3rd ==法庭·下==
*梅月大庵的證詞 「關於拉米洛亞的證詞」
對「寶月刑警······第3部份吧?·····」指證「燃盡的殘渣」
對新證詞「你說案件···證據給我看看吧······」指證「混音器」,指出1號樂器
*梅月大庵的證詞 「無罪的證明」
對第2句「理由很簡單······」指證「樣本」
*梅月大庵的證詞 「關於繭的走私」
對「總之,從商業角度看······」指證「新聞報道」
對更新的證詞「···不如你告訴我···」指證「牙琉檢察官的吉他」
指證「馬基·托巴尤」
選擇「可以證明」,指證「混音器」,指證音樂「第1部份」
選擇「提出證人」,「馬基·托巴尤」
第3章結束
第四章 逆轉的繼承者
DAY 1st ==偵查==
*成步堂萬能事務所
過場
*拘留所
「真琴的名片」收入法庭記錄
*土武六畫室
房間左側:調查小桌上的藍色杯子,「咖啡杯」收入法庭記錄
調查左邊櫃子後面的畫,「被隱藏的畫」收入法庭記錄
房間右側:調查中間桌子的抽屜,「紅色信封」收入法庭記錄
向寶月茜出示「咖啡杯」,噴霧後發現房內並無其他毒性反應,先退出,再對房間右側桌子上的3CM小相框噴霧,「小相框」收入法庭記錄
指證「紅色信封」,使用X線機器後,「紅色信封」資料更新,隨後「葉見恆的名片」收入法庭記錄
*日之丸圓形劇場
出示「或真敷的信封」和「葉見恆的名片」出現新話題
*拘留所
交談
*土武六畫室
指證「被隱藏的畫」,出現新話題
指證「風景畫」,用X線掃描每一幅畫
DAY 2nd ==法庭==
*葉見恆的證詞 「目擊到的情況」
對第4句「接下來······」威懾,選擇「巨星的咖啡的情況」,選擇「重要」
對「就喝了一口······」指證「咖啡杯」
*葉見恆的證詞 「在意的事情」
對「似乎是在寫信」威懾,選擇「加入證詞」,出現新證詞
對「是黃色的信封啊······」指證「紅色信封」,選擇「沒有那種可能」
*葉見恆的證詞 「新聞的味道」
對「因為,土武六先生的才能······」使用看破,破綻在右邊腋下,指證「被隱藏的畫」
*葉見恆的證詞 「案發當晚的情況·總結」
對「案件發生之後,從工作室······」威懾,選擇「確實有一個」,指證「信筒」
對「采訪過程中,土武六······」威懾,選擇「可以證明」,指證「小相框」,出示「紅色的信封」,對信紙右下角噴霧,選擇「澮瀨土武六」,選擇「澮瀨真琴」
*澮瀨真琴的證詞 「關於紅色的信封」
對每一句威懾,追加新證詞,對「拿到的郵票上······」指證「魔術秀入場券」
7 years ago ==法庭==
*系鋸圭介的證詞 「殺害的情況」
對「因為要遵從命令······」威懾,選擇「是對別人開槍的」,點擊指證「小丑布偶的頭部彈孔」
對「這手槍是他的東西······」威懾,「舞台用手槍」收入法庭記錄
對「向小丑開槍之後······」指證「舞台用手槍」
*或真敷巴朗的證詞 「案發當晚的經過」
對「為了履行和死者的約定······」威懾,選擇「手槍被丟棄的數量」,選擇「當然很重要」指證「舞台用手槍」
對「那殘余的維持生命的液體······」威懾,選擇「有矛盾」,指證「現場照片」,點擊右上角的輸液包,選擇「以前曾經見過」,指證「小型注射器」,指證「筆記的一頁」
==梅森系統==
*7年前-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和美貫交談,「帽子君」和「美貫的項鏈」收入法庭記錄
*7年前-法庭·第二候審室
使用勾玉時:依次指證「美貫」、「帽子君」,出現新話題
*7年後-俄羅斯餐館·波魯哈吉
交談後指證「美貫的項鏈」
*7年後-中央監獄·第13號單人房
交談後調查左邊櫃子上的瓶子,「指甲油的瓶子」收入法庭記錄
*7年前-土武六畫室
調查房間右側桌子上的小相框,「紀念郵票」收入法庭記錄
指證「筆記的一頁」,追加新話題,對土武六使用勾玉:依次是,選擇「贗品的製作者」,指證「真琴」,出現新話題對話後選擇「聽一下」,對真琴出示「紀念郵票」並選擇「是很厲害的魔術師呢」,談話後使用勾玉:依次答案是「瓶子」、「牙琉霧人」
*7年前-拘留所
使用勾玉:答案依次是:「舞台用手槍」、「美貫的項鏈」、「紀念郵票」、選擇「用證人來證明」、「或真敷優海」
*7年後-土武六畫室
交談後指證「美貫的項鏈」
*7年後-俄羅斯餐館·波魯哈吉
使用勾玉:答案是「舞台用手槍」、「王泥喜法介」、「優海的肖像」
最後「扎克的自白書」收入法庭記錄
*日之丸劇場
使用勾玉:答案是「演出權利轉讓文件」、「扎克的自白書」
*中央監獄·第13號單人房
調查「黃色信封」,對郵票噴霧
DAY 3rd ==法庭==
開始依次選擇「是如何做的」,指證「指甲油的瓶子」,指證「牙琉霧人」
*牙琉霧人的證詞 「關於澮瀨真琴的服毒」
對「該不會······你們認為······」使用看破,破綻在右手手背,
依次指證「紀念郵票」、「紅色的信封」、「土武六給的信」
主角母親扮演陪審員宣判「無罪」!
Ⅳ 為啥逆轉裁判對方輸掉後會各種崩潰
這個確實,不過也有沒失態的,比如逆轉馬戲團中的阿庫羅。至於崩潰姿態,還是看圖更直觀些吧。這里有個帖子:http://tieba..com/f?kz=946632677 有各個犯人崩潰的動態圖。
算是總結得比較全了
Ⅵ 逆轉裁判4帶土匪帽子穿帽衫是成堂步嗎
是的 沒錯 你沒有做夢
Ⅶ 逆轉裁判4成步堂大叔戴的帽子真不錯阿 我朝有賣的沒
= =自己做才是王道啊……
不過花費非常大……
去專門做cos服裝的地方定做一個吧……前提是你有足夠的經濟實力
Ⅷ 求逆轉裁判2第二章的攻略.
第2話 再會,然後逆轉
主要人物:霧崎哲郎(霧崎外科醫院院長;被害人) 綾里真宵(靈媒師;被告) 系鋸圭介(刑事) 狩魔冥(檢察官) 綾里貴美子(靈媒師) 綾里春美(貴美子的女兒) 葉中未實(護士;已故) 葉中長閑(大學生;未實的妹妹) 綾里千尋(律師;已故) 大沢木夏美(攝影師)
(一切都發生地那麼突然,再次見到真宵時,她已經在拘留所又一次成了被告)
真宵:我……殺了……那個人……
成步堂:不是你殺的!
真宵:結果……是一樣的……
(成步堂的記憶回到數天前……)
6月16日 下午 3點34分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霧崎外科醫院院長霧崎哲郎來到成步堂事務所,邀請成步堂一同前往倉元家。原來他想請真宵做靈媒,但真宵提出一個條件:必須邀請成步堂一起來。
一年前,霧崎外科醫院曾經發生重大醫療事故,因投葯錯誤導致14人死亡的事故責任人——護士葉中未實事後死於一場車禍。由於過失責任人未實死因蹊蹺,致使霧崎醫師遭受懷疑,去醫院看病的患者大為減少。為挽回名譽洗脫嫌疑,霧崎想通過靈媒召喚護士葉中未實的亡靈寫下認罪書以澄清事實……
成步堂應邀來到綾里家,其間遇到攝影師夏美、真霄的姨媽綾里貴美子和其十歲的小女兒綾里春美。真宵持唯一一把鑰匙與霧崎哲郎醫生進入「對面之間」後,將門反鎖,開始降靈儀式,一行人在房間外等候。過不多久,突然從對面之間傳來兩聲槍響……成步堂打破房門,大家沖了進去。只見霧崎醫師倒在血泊中……
成步堂:啊!霧崎先生!
(鏡頭轉到屏風一側,一個和真宵同樣裝束的女人提槍站立)
???女子:那個男人…殺了我……所以……我殺了他……
成步堂:你說什麼!
綾里貴美子命令成步堂和夏美馬上去報警,兩人連忙到外面給警局打電話。真宵作為重大嫌疑犯被警察逮捕。為了救出真宵,成步堂開始著手此案的調查。
【6月19日】
地 點 人 物 行 動
修行者の間 霧崎 獲得「對面の間」的鳥瞰圖
對面の間 貴美子 對話
わたりろえか 無人
控えの間 無人
わたりろえか 大沢木 正確叫出她的名字(選擇第二項),大沢木夏美是為了拍靈異照片而來
修行者の間 大沢木和貴美子 撞開「對面の間」的門發現霧崎哲郎被殺。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對話
控えの間 春美 剛要開口詢問春美就驚恐地逃掉了
倉院の里 大沢木 話題「気づいたこと」
【6月20日】
拘留所 真宵 得到「真宵の勾玉」
成步堂法律事務所 發現死者留下的報紙「新聞記事1」 (一年前的醫療事故)
對面の間 調查屏風,獲得「ビヨウブ」,屏風上有彈孔,距離地面20cm
わたりろえか 春美 出示「真宵の勾玉」,獲得「黑いカギ」
控えの間 長閑 談到話題「被害者のこと」時,封鎖
修行者の間 系鋸 詢問「新聞記事1」,獲得「新聞記事2」
控えの間 長閑 【話題解封】:「新聞記事2」
拘留所 綾里千尋 詢問「黑いカギ」,封鎖
話題封鎖:當對方不提供真實情況時,將會看到心鎖,使用勾玉後依照順序正確提出證物即可解除。
成步堂調查所得情報:
1.春美在案發後,拾到對面之間的鑰匙;
2.在對面之間的屏風上,有一高20CM的彈孔;
3.來這里研究超心理學大學生葉中長閑,恰巧是葉中未實的妹妹;
4.一年前的一場交通事故致使葉中未實死亡,葉中長閑受重傷住院。
6月21日 上午 10點 地方法庭 第2法庭
法官宣布法庭開庭。檢察官是來自美國檢查局自13歲擔任檢察官以來保持不敗紀錄的天才少女狩魔冥,聲稱要為父親狩魔豪復仇打敗成步堂。
證言一
~關於被害者的死因~(證人:系鋸圭介)
1.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陽穴的手槍子彈彈頭。
2.子彈是由極近距離射出的。
3.不過,被害者在遭槍擊之前,胸部曾被刺傷。
4.雖然傷勢非常重,但還不至於當場死亡。
5.犯人為補上致命一擊使用了手槍。
詢問1.圭介:直接死因是,射入太陽穴的手槍子彈彈頭。
成步堂:手槍是誰的?
圭介:是被害者霧崎醫師的。手槍槍把上除有被害者的指紋外,還殘留有綾里真宵的指紋。
詢問2.圭介:子彈是由極近距離射出的。
成步堂:極近距離?究竟有多遠呢?
圭介:大約30到50cm。
成步堂:怎樣判斷的?
狩魔冥:呵呵,行了行了,成步堂龍一。不要再提這種傻瓜國家的傻瓜才會問的傻瓜問題,真受不了你。極近距離被子彈擊中後,彈痕周圍會留下灼傷的焦痕。
詢問3.圭介:不過,被害者在遭到槍擊之前,胸部曾被刺傷。
成步堂:被刺傷過?凶器是什麼?
圭介:是這把綾里家的水果刀,上面有綾里真宵的指紋。
成步堂:(狂汗)
狩魔冥:呵呵……你怎麼了。成步堂龍一?
詢問5.圭介:犯人為補上致命一擊使用了手槍。
成步堂:刺殺發生在槍擊之前,你肯定嗎?
圭介:肯定。只要調查傷口就會明白。
狩魔冥:唉,一個傻瓜興致勃勃地聽著另一個傻瓜的傻瓜見解。太陽穴在極近距離遭到槍擊當然會即刻死亡。多動動腦筋吧,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氣死我了!)
狩魔冥:死亡推定時刻是……6月19日下午3點15分。與證人們聽到兩聲槍響的時刻吻合。
法官:並且,兩件凶器上都有被告人的指紋。嗯……簡直是鐵證如山。
狩魔冥:(向所有人深施一禮)當然。
法官:怎麼樣?辯護人。如果辯方的立場改成「正當防衛」,我們就繼續聽陳述,這是被告最後的機會。
成步堂:(改成「正當防衛」的話,即是說認可「殺人」的事實!今後真宵就將一生背負殺人者的罪名,絕不可以!)
成步堂:辯方的主張沒有任何改變,除去「完全無罪」以外,不會再有其它!
狩魔冥:(怒)系鋸圭介刑事,用你最後的證言給予他致命一擊!
圭介:是。
法官:等、等等。主持法庭的人是我……
狩魔冥:(舉鞭揮向法官席)
法官:……那還是……陳述最後的證言吧。
證言詢問:
對所有證言詢問
證言二
~立證真宵犯罪的證據~ (證人:系鋸圭介)
1.很遺憾,還有更有力的證據。
2.請看一下被告人在現場穿戴的服裝。
3.正如所見,服裝上有血跡。
4.顯而易見,被告人殺害了無抵抗的被害者。
詢問3.圭介:正如所見,服裝上有血跡。
成步堂:法官大人!這件證物有重大問題!請看這件服裝的袖口!
法官:袖口?……!上面有一個小孔……還有微弱的火葯味!
成步堂:這是被子彈打出來的孔……確切地說應該是「彈痕」!
法官:這可是重大線索!
圭介:對不起!我們漏掉了!
質問4.圭介:顯而易見,被告人殺害了無抵抗的被害者。
成步堂:我反對!這個彈痕說明被害人向被告開過槍。哪裡是什麼「無抵抗」!
圭介:啊……!
狩魔冥:的確看上去像是綾里真宵遭到被害者槍擊,或許正當防衛可以成立。但是,還記得嗎?辯方律師曾經清楚地說過——不是「正當防衛」而是「完全無罪」。
成步堂:(受打擊)
證言詢問:
第3句>>詢問→選擇第一項仔細看→選擇第二項有問題→指示衣服右下角有小洞→獲得血衣的詳細資料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裝束」
證言三
~推測事件的再現~ (證人:系鋸圭介)
1.在靈媒中,被告趁被害人不備以小刀突刺其胸部。
2.被害人當然使盡最後之力奮力抵抗。
3.兩人扭打在一起,被害人取出手槍。
4.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射擊,但沒有命中。
5.被告趁機奪過手槍,給予被害人致命一擊。
質問4.圭介: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射擊,但沒有命中。
成步堂:我反對!如果被害人在極近距離開槍,那為什麼服裝上的彈痕上沒有焦痕?這說明開槍時兩人相距並不近!
狩魔冥:我反對!有可能是被告用小刀刺中對方後,隨即與霧崎醫師拉開距離,再度握起小刀擺好架勢准備進行第2次襲擊,那時被害人才開槍。
成步堂:狩魔冥檢察官的說法存在著致命的矛盾!(出示證物:屏風)子彈是穿過被告的袖口後擊中屏風的,彈孔高度距地面僅20CM……即是說,開槍時被告是蹲在地上的!
(法庭嘩然)
成步堂:請看一下現場的俯瞰圖。開槍時,霧崎醫師站在房間中央一帶,而子彈擊中屏風高度距地面僅20厘米,被告的位置應該是在這里!(屏風彈孔前附近位置)
狩魔冥:請等一下!被害人是伏身射擊的,這一點由彈痕的高度可以推測出來,被告應該是在被害人附近的位置!
成步堂:(搖頭)那不可能!
狩魔冥:為什麼?
成步堂:理由你應該最清楚不過的了,狩魔冥檢察官。由極近距離射擊的彈痕上會產生焦痕。可是,這件服裝的彈痕上卻沒有焦痕!如果綾里真宵是兇手,為什麼不上前去補上致命一擊,而是在屏風旁蹲下身呢?
法官:確實……不合常理。
狩魔冥:(冷笑)不愧是成步堂龍一。從什麼都沒有的最不利狀況竟能硬撐到現在。難怪爸爸也感到棘手……
成步堂:(冷汗)(跟她老爸一樣世代遺傳的皮笑肉不笑)
證言詢問:
第4句>>出示「真宵の裝束」→選擇第二項有問題→選擇證物ビヨウブ→被告所站位置為屏風彈孔前附近→堅持真宵不是犯人,選擇第一項狀況完全改變
法庭休息
同日 上午11點43分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法官:那麼,審理開始,本日的預定……
狩魔冥:那種無關緊要的事先放一邊!該叫證人上庭了,你安靜一會兒。
法官:唔……
狩魔冥:請事發當日的攝影師出庭!
證言四
~關於事件當日~(證人:大沢木夏美)
1.只有被告人和霧崎先生進入「對面之間」。
2.我們在門前等待,突然聽到「砰」地一聲槍響!
3.成步堂打破房門,我和他一起進入現場!
4.發現被殺害的被害人和提著手槍的被告。
5.房間中就只有他們兩個!
(提出一張事發現場的照片,法庭受理)
詢問1.夏美:只有被告人和霧崎先生進入「對面之間」。
成步堂:真的只有兩人嗎?
狩魔冥:我抗議!辯護人當時不是也在那裡嗎?
成步堂:(汗)唔……
狩魔冥:(笑)請你自己回答!真的就只有兩人嗎?
成步堂:(狼狽)是的。只有霧崎先生和真宵……
法官:啊!辯護人作證了!
詢問2.夏美:我們在門前等待,突然聽到「砰」地一聲槍響!
成步堂:真的是槍聲嗎!
狩魔冥:我抗議!你自己應該聽到了!
成步堂:唔!
狩魔冥:接下來請你回答,真的是槍聲嗎?
成步堂:……是的,的確像是槍聲……
詢問3.夏美:成步堂打破房門,我和他一起進入現場!
成步堂:成步堂把門打破了?你肯定嗎?
狩魔冥:……辯護人,還是你自己說省事。
成步堂:(汗)唔……是我打破的,對不起。
詢問5.夏美:房間中就只有他們兩個!
成步堂:屏風後面你看過了嗎?
夏美:當然,房間里大致都看過了!屏風後面沒有人!
法官:(擊槌)夠了。證言完全沒有問題。
法官:雖然這張照片不能看清被告的臉,但根據目前狀況判斷,可以斷定是被告人。辯護人,還有其它問題嗎?
成步堂:沒有。
狩魔冥:終於承認了!
法官:到此為止!辯方好像也沒有問題要提問了。
千尋:成步堂……身為辯護律師……可不能有那種沮喪的樣子……
成步堂:千尋!
(千尋借春美的身體現身)
成步堂:你是……春美!
千尋:證據在你的頭腦中沉睡。再回憶一下在「對面之間」看到的情景……再次詢問夏美吧!
法官:那麼,對這個證人的提問終了!
成步堂:等等,法官大人!辯方請這個證人再次作證!
法官:卻下!最後的提問已經終了……(話未說完,突然挨了一鞭)
狩魔冥:就讓他試試吧。我的立證不會留下任何疑問的餘地,要讓他知道這一點。
法官:可是……我也還有……(又挨一鞭)……好,繼續繼續!證人,開始作證!
夏美:需要我說什麼?
成步堂:將進入「對面之間」時的事再陳述一遍。
證言詢問
第4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第5句>>詢問→追問第一項屏風內側→選擇第二項沒有證據
第1-3句詢問
證言五
~有關事件當日·2~(證人:大沢木夏美)
1.一進入那個房間,我首先攝下真宵。
2.我害怕……死屍,所以沒怎麼看屍體那邊。
3.我對血、妖怪之類的很犯憷。
4.接著,我將相機對准真宵,按下快門。
詢問4.夏美:接著,我將相機對准真宵,按下快門。
成步堂:兩次……快門。當時你按了兩次快門……即是說,你藏匿了其中一張照片!
(全場嘩然)
夏美:我想提交那張照片的!但被那邊的檢察官阻止了!
法官:狩魔冥檢察官,你需要解釋一下。
狩魔冥:兩張照片幾乎拍攝了同樣的內容。這樣的照片,沒有提交的必要。(提交現場照片2)
法官:這張照片里的人……不是綾里真宵!不僅面容,連體型都相差很大!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狩魔冥:法官大人。請看這張照片。(取出一張照片)這是昨天在拘留所會面室攝下的,成步堂龍一和綾里真宵……
法官:綾里真宵?但是……這根本不是她!
狩魔冥:那是當然,因為她正處於靈媒中!
(法庭嘩然,法官的擊槌聲令全場安靜下來)
眾人:難以相信……真有這種事……
狩魔冥:綾里真宵可以通過靈媒將自己改換成他人的樣子!
法官:雖然難以相信,但這個人應該是被告人綾里真宵!
成步堂:我反對!法官大人!請看這里……照片人物左袖口……本該有的東西卻沒有。
狩魔冥:「本該有的東西」?啊!
成步堂:在被告服裝的袖口上有彈痕!在照片中應該會被拍下來!
(全場嘩然)
法官:狩魔冥檢察官!你……竟將這么重要的證物藏匿起來!
狩魔冥:(深施一禮)就讓那個傻瓜刑事替我謝罪吧。
法官:什麼?讓他……
狩魔冥:是他疏漏了這件服裝上的彈痕,沒有寫進報告,所以我也不知道這張照片是重要物品。
法官:嗯……那倒也是。
狩魔冥:那個刑事會很高興地接受懲罰,在下次的開支審核上會有好戲上演。
成步堂:(可憐的圭介刑事)
成步堂:法官大人!在被告的袖口上有這樣的彈痕,但照片中的人的袖口上卻沒有,其理由只有1個,開槍射擊之人根本就不是被告!
狩魔冥:我抗議!辯護人簡直在胡說八道!
成步堂:我哪裡胡說了?
狩魔冥:證人!(向證人席揮鞭)
夏美:為什麼我要來這種地方受虐……
狩魔冥:你說過的,踏入現場時現場只有被告和被害人!
夏美:是啊。
狩魔冥:敢撒謊的話,別怪鞭子不長眼睛!
夏美:唉……算我怕了你……(挨鞭)啊!不會錯的!房間里再沒有其他人!
狩魔冥:成步堂龍一!請你回答,當時被告去哪裡了?並且,這張照片上的女人又是從哪裡進來的?
成步堂:(狂汗)……唔……
狩魔冥:怎麼樣?成步堂龍一。讓我看看你在最後的最後的逆轉!
成步堂:(拍案)當時,真宵離開「對面之間」外出了!
狩魔冥:一副傻瓜面孔的傻瓜在作傻瓜之夢。綾里真宵由綾里貴美子看守,根本不能離開現場!
成步堂:(出示鑰匙)夏美!這把鑰匙,你還記得嗎?
夏美:那是……「對面之間」的鑰匙!那個房間的鑰匙只有這一把,綾里真宵在靈媒開始時就是帶著這把鑰匙將門反鎖的,所以我們只好破門而入。
狩魔冥:(汗)等一下,成步堂龍一……為什麼你會持有那把鑰匙?
成步堂:綾里真宵上的鎖,鑰匙本應是她拿著。但在逮捕時她並沒有拿著鑰匙!這把鑰匙是一個叫春美的女孩子送給我的,可是那個女孩根本就不在現場!
(法庭嘩然,眾人議論紛紛)
狩魔冥:!
法官:看來現在還無法對被告判決。
(法官木槌聲響起,法庭正式休庭)
第4句>>詢問→選擇任意→獲得「ナツミの寫真2」
法庭答辯:
選擇第二項相片的人不是真宵→選擇第二項立證できる→指照片中人物左袖口處(無彈痕)→選擇第三項發炮したのは、別人→選擇第二項真宵出了房間→證據「黑いカギ」
【6月21日】
地 點 人 物 行 動
倉院の里 春美 對話;
話題「春美のアリバイ」,封鎖;
調查「黑いカギ」(引出「焚燒爐」線索)
對面の間 貴美子 對話獲得倉院流靈媒道創始人「アセ サト キミウコ」人物情報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話題「交通事故」,封鎖;
調查藍色的罐,獲得「倉院のツボ」;
調查焚燒爐上紫色的布,獲得「布きれ」
拘留所 真宵 對話(引出春美最喜歡的球的話題「マリ」得到「衣裝の箱」線索)
倉院の里 大沢木 見到成步堂馬上逃掉,追到修行者の間再次逃掉,追到控えの間調查衣箱,大沢木跳了出來!
控えの間 發現衣箱上有一彈孔,高度也是20cm ,獲得「衣裝ぼこ」;
調查地上一個藍色球,獲得「春美のマリ」
修行者の間 春美 【話題解封】:指「わたりろえか」的位置、「春美のマリ」、 「倉院のツボ」、倉院流靈媒道創始人「アセサト キミウコ」,修正證物「倉院のツボ」
倉院の里 大沢木 詢問「葉中長閑」人物情報,引出「長閑の情報」話題,對話後得知長閑曾在堀田病院住院。
堀田病院 堀田 對話;
出示「辯護士バッジ」表明身份,獲得「免許の寫真」、證物「新聞記事2」
拘留所 千尋 對話
倉院の里 大沢木 對話;
わたりろえか 長閑 【話題解封】:「葉中長閑」、「新聞記事2」、「免許用の寫真」、「葉中未實」
倉院の里 春美 對話
拘留所 千尋 對話;
【話題解封】:「綾里貴美子」、「布きれ」、「黑いカギ」、「葉中長閑」
成步堂調查所得情報:
1.在春美拾到鑰匙附近的焚燒爐中找到一塊帶血跡的靈媒服的碎布;
2.案發時,春美一直在走廊修理不小心玩球時打碎的祖傳罐子;
3.長閑車禍後曾經在堀田醫院整容,堀田拿出當時為其整容的依據——駕駛證上的照片為證。
6月22日 上午 10點 地方法院 第2法庭
狩魔冥:成步堂龍一,期待今晚的新聞吧,將在全世界播放……你敗北的樣子!
千尋:全世界……你要出名了,成步堂君。
狩魔冥:穿著傻瓜服裝傻瓜般地做著與傻瓜匹配的傻瓜蠢事。出名的人是我!13歲擔任檢察官以來5年間保持不敗紀錄的天才。這是我在這個國家的首次勝利,將受到全世界注目!
法官:在昨天的法庭上顯示出了一種新的可能性。
狩魔冥:……被告人離開「對面之間」的可能性。
法官:是的,這把鑰匙即是證據。本該在「對面之間」的鑰匙,卻被發現於其它場所。
狩魔冥:法官大人。對此我想首先聲明一點。
法官:什麼?
狩魔冥:從事件的發生到被逮捕期間,被告曾離開過那個房間一次……檢方承認這是事實。
成步堂:你說什麼!
(法庭嘩然)
法官:但是……狩魔檢察官!你打算怎樣解釋這張照片呢?你也認可照片上的人物不是被告嗎?
狩魔冥:我當然不認為被告是無辜的。
法官:那麼,究竟……?
狩魔冥:綾里真霄是在殺害被害人以後離開那個房間的!鑰匙就是那時掉落的。
法官:對此你能立證嗎?
狩魔冥:為了立證我才會站在這里。請被告的姨媽綾里貴美子作為證人入庭。
(綾里貴美子走上證人席)
狩魔冥: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
貴美子:我叫綾里貴美子……偶爾作作靈媒……
狩魔冥:事件發生後是你看守真宵的嗎?
貴美子:是的。給真宵實施除靈術,將寄宿於體內的亡靈送回冥界。
狩魔冥:在實施除靈術時發生了什麼事?
貴美子:被真宵逃掉了。
證言六
~放跑真宵的事~(證人:綾里貴美子)
1.聽到槍聲後,成步堂他們兩個破門而入。
2.我拜託他們去叫警察。
3.真宵提著手槍精神恍惚。
4.真宵突然將我撞開,奪門而出。
5.勁頭很大,我脖子上挨了一下,暈迷了一陣……
6.之後真宵去了哪裡,我就不知道了。
詢問2.貴美子:我拜託他們去叫警察。
成步堂:只是打個電話,為什麼要支使兩個人一起去?
貴美子:因為不想再有其他犧牲者。「或許那個攝影師的生命也有危險」……當時我是這么想的。
法官:真是菩薩心腸。
詢問4.貴美子:真宵突然將我撞開,奪門而出。
成步堂:你的體格比被告好,這么簡單就讓她逃掉了?
狩魔冥:我反對!你好像忘了吧,成步堂龍一。請看這張照片,這時的被告,並不是「綾里真宵」!
成步堂:啊!
貴美子:恐怕那個護士生前練過空手道什麼的。
法官:到此為止!
狩魔冥:請葉中長閑入庭。
(頭戴白帽,笑眯眯的紅發女孩走進法庭)
狩魔冥:證人。你的名字和職業?
長閑:我叫葉中長閑,在大學研究超心理學。
法官:超心理學?
長閑:通俗地說就是……鬼神之類的。
法官:通俗地說也不能理解。
狩魔冥:您還是回家查字典吧。證人……請開始作證。
證言詢問:
第2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第3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第4句>>詢問
第6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
證言七
~事件之後目擊到的事~(證人:葉中長閑)
1.靈媒開始時,我正在休息室睡覺。
2.過了一會兒,忽然有人進入房間。
3.是我……死去的姐姐!
4.我好懷念她……真是太高興了。但是……
4 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5.姐姐……對我講了可怕的事。
長閑:姐姐對我說,「那場車禍不是交通事故!……是他給我喝了安眠葯……我是被人殺害的……所以我要復仇……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吧?長閑……」
狩魔冥:怎麼樣?法官大人。
法官:我無法相信……附身在靈媒師身上的亡靈向殺害自己的人復仇……
詢問4長閑: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成步堂:長閑小姐,這是你精心策劃的謊言啊。
長閑:……!
狩魔冥:你說什麼!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長閑小姐,你的證言是這么說的「我沒有害怕,因為姐姐的服裝一如往昔。」
長閑:是啊。
成步堂:請看這張照片……這樣的人在眼前出現,無論是誰都會大吃一驚吧!
狩魔冥:……衣服上沾滿血!
成步堂:長閑小姐!為什麼剛才你對血跡之事完全沒有提起!
長閑:!(驚慌失措地咬帽子)
法官:證人?
長閑:(慌亂中目露凶光)煩人!人家現在不是正在思考嗎?
狩魔冥:證人……請鎮靜。
長閑:(恢復常態)對不起啦。我這人特愛沖動……
狩魔冥:那麼,請繼續吧。
證言詢問:
第4句>>詢問→選擇第一項追問→選擇第二項重要→修正證言→「ナツミの寫真2」或「真宵の裝束」
證言八
~事件發生後,目擊的事·2~(證人:葉中長閑)
1.「休息室」里有點暗。
2.那件服裝是紫色的,所以沒看見血。
3.我勸姐姐不要那樣做。
4.然後,就和姐姐去「對面之間」了。
5.前往「對面之間」的途中沒遇到任何人。(添加證言)
詢問4.長閑:然後……就和姐姐去「對面之間」了。
成步堂:當時你姐姐的情緒很平靜嗎?
長閑:是的。大概是向霧崎先生復了仇,感到心情舒暢吧。
狩魔冥:我也想早點心情舒暢,成步堂龍一。
成步堂:(大汗)(拿著鞭子說這種話)前往現場途中沒有發生什麼奇怪的事嗎?
長閑:沒發生什麼事呀,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
成步堂:請再好好回憶一下!
法官:證人帶領姐姐回去的途中,沒有發生奇怪的事……這一點很重要嗎?
成步堂:因為重要所以才問的!
法官:那麼,證人,請將剛才的發言加到證言里。
詢問5.長閑:前往「對面之間」的途中沒遇到任何人。
成步堂:(提示人物綾里春美)我來介紹一下,這是貴美子的女兒春美。(出示證物「罐子」)靈媒開始時春美打破了罐子,在此期間春美一直坐在走廊里試圖粘好它!
長閑:你說什麼!
成步堂:而這件事長閑小姐卻完全沒有看見,請問事件發生時你究竟在哪裡?
長閑:(咬帽子)我在「休息室」睡覺……
成步堂:剛才長閑小姐作了如下證言「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確實,那時夏美和我都不在,在「對面之間」只有貴美子。但是當時一直在休息室睡覺的你卻是不可能知道的!也就是說,長閑小姐,你曾經去過對面之間!並且,沒有通過走廊!請看這個屋邸的鳥瞰圖……
法官:要想從「休息室」進入「對面之間」只有通過走廊!
成步堂:是這樣的。正因為如此,所以我才要問「事件當時證人在哪裡?」長閑小姐,請回答!
狩魔冥:我抗議!辯方以毫無根據的推理來盤問證人。既然如此,你說證人當時在什麼地方?
成步堂:(指地圖上的對面之間)長閑當然是在這里。
狩魔冥:案發現場!
(法庭嘩然)
狩魔冥:你在說什麼?成步堂龍一!靈媒開始後,那個房間只有被告和被害者!
成步堂:長閑也在現場,只是已經隱藏起來了。
長閑:竟說我藏起來了!那你說藏在現場的什麼地方?
成步堂:(指向屏風後面)在這里。
(出示證物「衣箱」)證人當時就躲在衣箱里!請仔細看這個衣箱。
法官:這……上面有「孔」!距離底面20cm高!
狩魔冥:(大汗淋漓)與屏風上的「孔」的高度相同!
成步堂:沒錯!開槍之時,衣箱就放在距離屏風很近的位置與屏風一起被手槍子彈洞穿!(手指證人)長閑!你就是這樣躲
Ⅸ 逆轉裁判2的攻略
《逆轉裁判》的故事,成步堂開始成長為一個成熟的律師,以「逆轉」的思維打破傳統的思維定向,並運用到法庭辯論中。
這就是CAPCOM的這款新型的法庭辯論AVG——逆轉裁判。
逆轉裁判2:第二章-逆轉姐妹
步驟1:調查屍體
這天,又有一個女孩被殺了,這次的案發地是在律師事務所。
隨後男主開始了調查。首先,在第一張圖裡面什麼也沒有,直接點擊下方的移動進入所長室。
1、使用字條指證第一句。
2、任意選擇,得到「千尋的筆錄」。
最後,選擇「千尋的筆錄」即可完成庭審。
Ⅹ 逆轉裁判4攻略
第一話 逆轉的王牌
第一節 法庭階段 前篇
初期證據:律師勛章、浦伏影郎的解剖記錄、現場照片1
案情陳訴,得到證據「凶器酒瓶」
證言一 關於「勝負」
證人:成步堂龍一
證詞:①雖然我是個鋼琴師,不過卻很少彈鋼琴。②主要的工作對象是一些好奇的客人,當然是與他們打「撲克」啦。③案發現場的房間是店裡的招牌,對局都是在那進行的。④牌局規則也都是很正規的,用兩副撲克來交替進行。⑤……當然,只是單純的游戲而已,客人們也都很滿足。
依次詢問完前4句後,證詞修改:
「關於事件的情況,我保持沉默,總之,我沒有碰過凶器。」
對該句出示證據「凶器瓶子」進行指證,得到證據「成步堂的手機」
接著是目擊證人逆居雅香出庭,得到證據「雅香的照片」和「牌面照片」
證言二 事件當夜的情況
證人:逆居雅香
證詞:①那天晚上應客人的要求所以是由我來發牌。②當時晚上很冷,兩個人都是戴著帽子在打牌。③被害人打牌的時候一直握著自己脖子上的項鏈墜子。④在開牌決勝的時候,可怕的事情發生了。⑤那個人突然向被害撲了過去,並掐住他的脖子。
對第5句出示證據「浦伏影郎的解剖記錄」進行指證,證詞修改:
「被告在掐住被害的脖子後又用酒瓶砸他。」
得到證據「現場照片2」,接著再用該證據對第3句進行指證。
證言三 真劍勝負
證人:逆居雅香
證詞:①雙方開局均以各自3500點的籌碼開始決勝。②籌碼是店裡的,有大小兩種。③而在對局中獲勝的……唔,就是被害人。④被告人,在最後的對決中,還是輸了。⑤因此在開牌對決的瞬間,被告拿起了酒瓶……
對第2句進行詢問,選擇「さらにゆさぶる」進行追問,追加新證詞:
「籌碼分別有100點和1000點兩種」
接著用證據「牌面照片」對第3句進行指證,選擇「両方とも正しい」。
證言四 最後的勝負
證人:逆居雅香
證詞:①最後的對決,雙方都是以「葫蘆」(三帶二)來決定勝負的。②而撲克牌里從A到K都各只有4張的。③因此,看到雙方當時最後的牌面就能看出有人在出千了。④接下來,兩人就發生了口角,而出老千的正是被告人。⑤他拿起了手邊的酒瓶,向浦伏先生砸了過去……
(10)逆轉裁判帽子擴展閱讀:
逆轉裁判4游戲背景:
《逆轉裁判4》跟其他「逆轉裁判系列」作品一樣,也由多個以「逆轉」為題的案件組成。主角王泥喜法介在多宗案件中為其委託人的謀殺指控作辯護。在第一個「逆轉」後,王泥喜開始為成步堂龍一工作。
前作主角成步堂龍一於七年前因呈上偽證而被褫奪律師徽章,現為其養女——成步堂美貫(成歩堂みぬき)——運營「成步堂藝能事務所」(其後改名成為「成步堂萬能事務所」)。美貫是一個魔術師,來自已經解散的「或真敷魔術團」,在故事中經常協助王泥喜調查和辯護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