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4年5月孫楊什麼比賽被檢查出
是全國游泳來冠軍賽。
自孫楊在2014年5月17日一次尿檢中被查出使用了違禁物質曲美他嗪,遭禁賽3個月處罰,時間從5月17日至8月16日。同時,孫楊在全國游泳冠軍賽上的1500米冠軍頭銜被取消,罰款5000元。
在7月的聽證會上,運動員出示了清晰而有說服力的證據,證明曾使用葯物「萬爽力」(鹽酸曲美他嗪片)治療心臟不適,而孫楊也證明了他無意使用這種葯物提高運動表現,因此符合反興奮劑規定條例中減免處罰的標准。雖然孫楊在事件中沒有重大過失,但從嚴格責任的角度看,孫楊作為一名運動員要為進入自己體內的物質負責,接受興奮劑檢查時還應該申報過往用葯。綜合而言,給予孫楊3個月處罰較為合適。
⑵ 為什麼說霍頓贏了比賽輸了人品
霍頓的行為主要是心理戰,企圖干擾孫楊比賽時的心態。2016年8月7日,男子400米自由泳決奪版冠後的霍頓在賽後稱權孫楊是「用葯的騙子」,其實事出有因。
2014年5月16日,孫楊在參加全國游泳冠軍賽暨亞運會選拔賽期間服用了禁葯「萬爽力」,造成了誤服事件的發生。2014年11月25日,孫楊被檢出尿液含有曲美他嗪trimetazidine被禁賽三個月。這一事件的中國官方解釋是「孫楊因為心臟問題而服葯」,這一理由被國內媒體迅速接受,卻引起部分國外媒體的質疑,他們認為孫楊在那之前沒有就心臟問題而進行備案。
運動員個人的健康永遠應該被放在第一位的,「安全」甚至要超越當事運動員個人的意志,如果身體確實有問題,應該停止訓練和比賽先去治病,而不是靠吃葯撐著繼續比賽,更何況吃的是禁葯(據說是不知道這個葯是禁葯而誤服)。因此「因為心臟問題而服葯」的解釋不能被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