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乒乓比賽規則

發布時間:2020-11-24 19:33:39

㈠ 最新乒乓球比賽規則

㈡ 國際乒乓球比賽規則是什麼

1合法發球
1.1發球時,球應放在不執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是靜止的,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和比賽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1.2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厘米。
1.3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台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台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1.4從拋球前球靜止的最後一瞬間到擊球時,球和球拍應在比賽檯面的水平面之上。
1.5擊球時,球應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但不能超過發球員身體(臂、頭或腿除外)離端線最遠的部分。
1.6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2合法還擊
2.1對方發球或還擊後,本方運動員必須擊球,使球直接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或觸及球網裝置後,再觸及對方台區。
3比賽次序
3.1在單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兩者交替合法還擊。
3.2在雙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由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再由接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此後,運動員按此次序輪流合法還擊。
4重發球
4.1回合出現下列情況應判重發球::
4.1.1如果發球員發出的球,在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時,觸及球網裝置,此後成為合法發球或被接發球員或其同伴阻擋。
4.1.2如果接發球員或同伴未准備好時,球己發出:而且接發球員或其同伴均沒有企圖擊球。
4.1.3由於發生了運動員無法控制的干擾,而使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合法還擊或遵守規則。
4.1.4裁判員或副裁判員暫停比賽。
4.1.5在雙打時,運動員錯發,錯接。
從別的地方拷的,但挑取了我覺得比較有用的。

㈢ 乒乓球比賽規則(詳細)

1.球台:
1.1球台的上層表面叫做比賽檯面,應為與水平面平行的長方形,長274米,寬1.525米,高地向高76厘米.

1.2比賽檯面不包括球台檯面的側面。

1.3比賽檯面可用任何材料製成,應具有一致的彈性,即當標准球從離檯面30厘米高處落至檯面時,彈起高度應約為23厘米。

1.4比賽檯面應呈均勻的暗色,無光澤,沿每個2.74米的比賽合面邊緣各有一條2厘米寬白色邊線,沿每個1.525米的比賽檯面邊緣各有一條2厘米寬的白色端線。

1.5比賽檯面由一個與端線平行的垂直的球網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台區,各台區的整個面積應是一個整體。

1.6雙打時,各台區應由一條3毫米寬的白色中線,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半區"。中線與邊線平行,並應視為右半區的一部分。

2 球網裝置:

2.1球網裝置包括球網、懸網繩、網柱及將它們固定在球台上的夾鉗部分.

2.2球網應懸掛在一根繩子上,繩子兩端系在高15.25厘米的直立網柱上,網柱外緣離開邊線外緣的距離為15.25厘米。

2.3整個球網的頂端距離比賽檯面15.25厘米.

2.4整個球網的底邊應盡量貼近比賽檯面,其兩端應盡量貼近網柱。

3 球

3.1球應為圓球體,直徑為38毫米。

3.2球重2.5克。

3.3球應用賽璐璐或類似的材料製成,呈白色,、黃色或橙色,且無光澤。

4 球拍

4.1球拍的大小,形狀和重量不限,但底板應平整、堅硬.

4.2底板厚庶至少應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強底板的粘合層可用諸如碳纖維,玻璃纖維或壓縮紙等纖維材料,每層粘合層不超過底板總厚度的7.5%或0.35毫米。

4.3用來擊球的拍面應用一層顆粒向外的普通顆粒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2毫米;或用顆粒向內或向外的海綿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4毫米.

4.3.1"普通顆粒膠"是一層無泡沫的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其顆粒必須以每平方厘米不少於10顆,不多於50顆的平均密度分布整個表面。

4.3.2"海綿膠"即在一層泡沫橡膠上覆蓋一層普通顆粒膠,普遍顆粒膠的厚度不超過2毫米。

4.4覆蓋物應覆蓋整個拍面,但不得超過其邊緣。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執握部分可不予以覆蓋,也可用任何材料覆蓋。

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夾層、覆蓋物以及粘合層均應為厚度均勻一個整體。

4.6球拍兩面不論是否有覆蓋物,必須無光澤,且一面為鮮紅色,另一面為黑色。拍身邊緣上的包邊應無光澤,不得呈白色。

4.7由於意外的損壞、磨損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體性和顏色上的一致性出現輕微的差異。只要未明顯改變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許使用。

4.8比賽開始時及比賽過程中運動員需要更換球拍時,必須向對方和裁判員展示他將要使用的球拍,並允許他們檢查。

5 定義

5.1"回合":球處於比賽狀態的一段時間。

5.2"球處比賽狀態",從發球時,球被有意向上拋起前,靜止在不執拍手掌上的一瞬間。到該回合被判得分或重發球。

5.3"重發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5.4"一分":判分的回合。

5.5"執拍手":正握著球拍的手。

5.6"不執怕手":未握著球拍的手。

5.7"擊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執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觸球.

5.8 "阻擋":對方擊球後,處於比賽狀態的球尚未觸及本方台區也未超過比賽檯面或其端線,即觸及本方運動員或其穿帶的任何物品。

5.9"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首先擊球的運動員.

5.10"接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第二個擊球的運動員.

5.11"裁判員:被指定管理一場比賽的人,

5.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協助裁判員工作的人.

5.13運動員"穿或帶"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個回合開始時穿或帶的任何物品。

5.14球從突出台外的球網裝置之下或之外經過,或回擊的球越過球網後又回彈過網,均應視作已"超過或繞過"球網裝置。

5.15球台的"端線"包括端線兩端的無限延長線。

6 合法發球

6.1發球時,球應放在不執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是靜止的,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和比賽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6.2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厘米。

6.3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台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台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6.4從拋球前球靜止的最後一瞬間到擊球時,球和球拍應在比賽檯面的水平面之上。

6.5擊球時,球應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但不能超過發球員身體(手臂、頭或腿除外)離端線最遠的部分。

6.6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6.6.1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並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發球員而不予判分.

6.6.2在同一場比賽中,如果運動員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再次受到懷疑,不管是否出於同樣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6.6.3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他將被判失一分,無需警告。

6.7運動員因身體傷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做出決定免予執行,但須在賽前向裁判員說明。

7合法還擊

7.1對方發球或還擊後,本方運動員必須擊球,使球直接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或觸及球網裝置後,再觸及對方台區。

8比賽次序

8.1在單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兩者交替合法還擊。

8.2在雙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由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再由接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此後,運動員按此次序輪流合法還擊。

9重發球

9.1回合出現下列情況應判重發球:

9.1.1如果發球員發出的球,在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時,觸及球網裝置,此後成為合法發球或被接發球員或其同伴阻擋。

9.1.2如果接發球員或同伴未准備好時,球己發出:而且接發球員或其同伴均沒有企圖擊球。

9.1.3由於發生了運動員無法控制的干擾,而使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合法還擊或遵守規則。

9.1.4裁判員或副裁判員暫停比賽。

9.1.5在雙打時,運動員錯發,錯接。

9.2可以在下列情況下暫停比賽:

9.2.1由於要糾正發球、接發球次序或方位錯誤;

9.2.2由於要實行輪換發球法;

9.2.3由於警告或處罰運動員;

9.2.4由於比賽環境受到干擾,以致該回合結果有可能受到影響。

10 一分

10.1除被判重發球的回合,下列情況運動員得一分:

10.1.1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

10.1.2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還擊;

10.1.3運動員在發球或還擊後,對方運動員在擊球前,球觸及了除球網裝置以外的任何東西;

10.1.4對方擊球後,該球越過本方端線而沒有觸及本方台區;

10.1.5對方阻擋;

10.1.6對方連擊;

10.1.7對方用不符合4.3條款的拍面擊球;

10.1.8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兩使球台移動;

10.1.9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西觸及球網裝置;

10.1.10對方運動員不執拍手觸及比賽檯面;

10.1.11雙打時,對方運動員擊球次序錯誤;

10.1.12執行輪換發球法時,接發球運動員或其雙打同伴,包括接發球一擊,完成了13次合法還擊。

11 一局比賽

11.1在一局比賽中,先得21分的一方為勝方,20平後,先多得2分的一方為勝方.

12 一場比賽

12.1一場比賽應採用三局兩勝制或五局三勝制。

12.2一場比賽應連續進行.但在局與局之間,任何一名運動員都有權要求不超過兩分鍾的休息時間。

13 發球、按發球和方位的選擇

13.1選擇發球,接發球和這一方,那一方的權力應由抽簽來決定,中簽者可以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

13.2當一方運動員選擇了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後,另一方運動員應有另一個選擇的權力.

13.3在獲得每五分之後,接發球方即成為發球方,依此類推,直至該局比賽結束,或者直至雙方比分都達到20分或實行輪換發球法,這時,發球和接發次序仍然不變,但每人只輪發一分球.

13.4在雙打的第一局比賽中,先發球方確定第一發球員,再由先接發球方確定第一接發球員.在以後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後,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13.5在雙打中,每次換發球時,前面的接發球員應成為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同伴應成為接發球員·

13.6一局中首先發球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首先接發球。在雙打決勝局中,當一方先得10分時,接發球方應交換接發球次序。

13.7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賽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換到另一方位.在決勝局中,一方先得10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

14 發球、接發球次序和方位的錯誤

14.1裁判員一旦發現發球、接發球次序錯誤,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按場上比分由應該發球或接發球的運動員發球或接發球;在雙打中,則按發現錯誤時那一局中首先有發球權的一方所確立次序進行糾正,繼續比賽。

14.2裁判員一旦發現運動員應交換方位而未交換時,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按場上比分運動員應站正確方位進行糾正,再繼續比賽。

14.3在任何情況下,發現錯誤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15 輪換發球法

15.1如果一局比賽進行到15分鍾仍未結束(雙方都己獲得至少19分時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時間應雙方運動員要求,應實行輪換發球法。

15.1.1當時限到時,球仍處於比賽狀態,裁判員應立即暫停比賽。由被暫停回合的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15.1.2當時限到時,球未處於比賽狀態,應由前一回合的接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15.2此後,每個運動員都輪發一分球,直至該局結束。如果接發球方進行了13次合法還擊,則判發球方失一分。

15.3換發球法一經實行,該場比賽的剩餘部分必須繼續實行,直至該場比賽結束。1.球台:

1.1球台的上層表面叫做比賽檯面,應為與水平面平行的長方形,長274米,寬1.525米,高地向高76厘米.

1.2比賽檯面不包括球台檯面的側面。

1.3比賽檯面可用任何材料製成,應具有一致的彈性,即當標准球從離檯面30厘米高處落至檯面時,彈起高度應約為23厘米。

1.4比賽檯面應呈均勻的暗色,無光澤,沿每個2.74米的比賽合面邊緣各有一條2厘米寬白色邊線,沿每個1.525米的比賽檯面邊緣各有一條2厘米寬的白色端線。

1.5比賽檯面由一個與端線平行的垂直的球網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台區,各台區的整個面積應是一個整體。

1.6雙打時,各台區應由一條3毫米寬的白色中線,劃分為兩個相等的"半區"。中線與邊線平行,並應視為右半區的一部分。

2 球網裝置:

2.1球網裝置包括球網、懸網繩、網柱及將它們固定在球台上的夾鉗部分.

2.2球網應懸掛在一根繩子上,繩子兩端系在高15.25厘米的直立網柱上,網柱外緣離開邊線外緣的距離為15.25厘米。

2.3整個球網的頂端距離比賽檯面15.25厘米.

2.4整個球網的底邊應盡量貼近比賽檯面,其兩端應盡量貼近網柱。

3 球

3.1球應為圓球體,直徑為38毫米。

3.2球重2.5克。

3.3球應用賽璐璐或類似的材料製成,呈白色,、黃色或橙色,且無光澤。

4 球拍

4.1球拍的大小,形狀和重量不限,但底板應平整、堅硬.

4.2底板厚度至少應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強底板的粘合層可用諸如碳纖維,玻璃纖維或壓縮紙等纖維材料,每層粘合層不超過底板總厚度的7.5%或0.35毫米。

4.3用來擊球的拍面應用一層顆粒向外的普通顆粒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2毫米;或用顆粒向內或向外的海綿膠覆蓋,連同粘合劑,厚度不超過4毫米.

4.3.1"普通顆粒膠"是一層無泡沫的天然橡膠或合成橡膠,其顆粒必須以每平方厘米不少於10顆,不多於50顆的平均密度分布整個表面。

4.3.2"海綿膠"即在一層泡沫橡膠上覆蓋一層普通顆粒膠,普遍顆粒膠的厚度不超過2毫米。

4.4覆蓋物應覆蓋整個拍面,但不得超過其邊緣。靠近拍柄部分以及手指執握部分可不予以覆蓋,也可用任何材料覆蓋。

4.5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夾層、覆蓋物以及粘合層均應為厚度均勻一個整體。

4.6球拍兩面不論是否有覆蓋物,必須無光澤,且一面為鮮紅色,另一面為黑色。拍身邊緣上的包邊應無光澤,不得呈白色。

4.7由於意外的損壞、磨損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體性和顏色上的一致性出現輕微的差異。只要未明顯改變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許使用。

4.8比賽開始時及比賽過程中運動員需要更換球拍時,必須向對方和裁判員展示他將要使用的球拍,並允許他們檢查。

5 定義

5.1"回合":球處於比賽狀態的一段時間。

5.2"球處比賽狀態",從發球時,球被有意向上拋起前,靜止在不執拍手掌上的一瞬間。到該回合被判得分或重發球。

5.3"重發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5.4"一分":判分的回合。

5.5"執拍手":正握著球拍的手。

5.6"不執怕手":未握著球拍的手。

5.7"擊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執拍手手腕以下部分觸球.

5.8 "阻擋":對方擊球後,處於比賽狀態的球尚未觸及本方台區也未超過比賽檯面或其端線,即觸及本方運動員或其穿帶的任何物品。

5.9"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首先擊球的運動員.

5.10"接發球員:在一個回合中,第二個擊球的運動員.

5.11"裁判員:被指定管理一場比賽的人,

5.12"裁判助理":被指定在某些方面協助裁判員工作的人.

5.13運動員"穿或帶"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個回合開始時穿或帶的任何物品。

5.14球從突出台外的球網裝置之下或之外經過,或回擊的球越過球網後又回彈過網,均應視作已"超過或繞過"球網裝置。

5.15球台的"端線"包括端線兩端的無限延長線。

6 合法發球

6.1發球時,球應放在不執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和伸平。球應是靜止的,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和比賽合面的水平面之上。

6.2發球員須用手把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厘米。

6.3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台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台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6.4從拋球前球靜止的最後一瞬間到擊球時,球和球拍應在比賽檯面的水平面之上。

6.5擊球時,球應在發球方的端線之後,但不能超過發球員身體(手臂、頭或腿除外)離端線最遠的部分。

6.6運動員發球時,有責任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6.6.1如果裁判員懷疑發球員某個發球動作的正確性,並且他或者副裁判員都不能確信該發球動作不合法,一場比賽中此現象第一次出現時,裁判員可以警告發球員而不予判分.

6.6.2在同一場比賽中,如果運動員發球動作的正確性再次受到懷疑,不管是否出於同樣的原因,不再警告而判失一分.

6.6.3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他將被判失一分,無需警告。

6.7運動員因身體傷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做出決定免予執行,但須在賽前向裁判員說明。

7合法還擊

7.1對方發球或還擊後,本方運動員必須擊球,使球直接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或觸及球網裝置後,再觸及對方台區。

8比賽次序

8.1在單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兩者交替合法還擊。

8.2在雙打中,首先由發球員合法發球,再由接發球員合法還擊,然後由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再由接發球員的同伴合法還擊,此後,運動員按此次序輪流合法還擊。

9重發球

9.1回合出現下列情況應判重發球:

9.1.1如果發球員發出的球,在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時,觸及球網裝置,此後成為合法發球或被接發球員或其同伴阻擋。

9.1.2如果接發球員或同伴未准備好時,球己發出:而且接發球員或其同伴均沒有企圖擊球。

9.1.3由於發生了運動員無法控制的干擾,而使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合法還擊或遵守規則。

9.1.4裁判員或副裁判員暫停比賽。

9.1.5在雙打時,運動員錯發,錯接。

9.2可以在下列情況下暫停比賽:

9.2.1由於要糾正發球、接發球次序或方位錯誤;

9.2.2由於要實行輪換發球法;

9.2.3由於警告或處罰運動員;

9.2.4由於比賽環境受到干擾,以致該回合結果有可能受到影響。

10 一分

10.1除被判重發球的回合,下列情況運動員得一分:

10.1.1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發球;

10.1.2對方運動員未能合法還擊;

10.1.3運動員在發球或還擊後,對方運動員在擊球前,球觸及了除球網裝置以外的任何東西;

10.1.4對方擊球後,該球越過本方端線而沒有觸及本方台區;

10.1.5對方阻擋;

10.1.6對方連擊;

10.1.7對方用不符合4.3條款的拍面擊球;

10.1.8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兩使球台移動;

10.1.9對方運動員或他穿戴的任何東西觸及球網裝置;

10.1.10對方運動員不執拍手觸及比賽檯面;

10.1.11雙打時,對方運動員擊球次序錯誤;

10.1.12執行輪換發球法時,接發球運動員或其雙打同伴,包括接發球一擊,完成了13次合法還擊。

11 一局比賽

11.1在一局比賽中,先得21分的一方為勝方,20平後,先多得2分的一方為勝方.

12 一場比賽

12.1一場比賽應採用三局兩勝制或五局三勝制。

12.2一場比賽應連續進行.但在局與局之間,任何一名運動員都有權要求不超過兩分鍾的休息時間。

13 發球、按發球和方位的選擇

13.1選擇發球,接發球和這一方,那一方的權力應由抽簽來決定,中簽者可以選擇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

13.2當一方運動員選擇了先發球或先接發球,或選擇先在某一方後,另一方運動員應有另一個選擇的權力.

13.3在獲得每五分之後,接發球方即成為發球方,依此類推,直至該局比賽結束,或者直至雙方比分都達到20分或實行輪換發球法,這時,發球和接發次序仍然不變,但每人只輪發一分球.

13.4在雙打的第一局比賽中,先發球方確定第一發球員,再由先接發球方確定第一接發球員.在以後的各局比賽中,第一發球員確定後,第一接發球員應是前一局發球給他的運動員。

13.5在雙打中,每次換發球時,前面的接發球員應成為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同伴應成為接發球員·

13.6一局中首先發球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首先接發球。在雙打決勝局中,當一方先得10分時,接發球方應交換接發球次序。

13.7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賽的一方,在該場下一局應換到另一方位.在決勝局中,一方先得10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

14 發球、接發球次序和方位的錯誤

14.1裁判員一旦發現發球、接發球次序錯誤,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按場上比分由應該發球或接發球的運動員發球或接發球;在雙打中,則按發現錯誤時那一局中首先有發球權的一方所確立次序進行糾正,繼續比賽。

14.2裁判員一旦發現運動員應交換方位而未交換時,應立即暫停比賽,並按該場比賽開始時確立的次序按場上比分運動員應站正確方位進行糾正,再繼續比賽。

14.3在任何情況下,發現錯誤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15 輪換發球法

15.1如果一局比賽進行到15分鍾仍未結束(雙方都己獲得至少19分時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時間應雙方運動員要求,應實行輪換發球法。

15.1.1當時限到時,球仍處於比賽狀態,裁判員應立即暫停比賽。由被暫停回合的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15.1.2當時限到時,球未處於比賽狀態,應由前一回合的接發球員發球,繼續比賽。

15.2此後,每個運動員都輪發一分球,直至該局結束。如果接發球方進行了13次合法還擊,則判發球方失一分。

15.3換發球法一經實行,該場比賽的剩餘部分必須繼續實行,直至該場比賽結束。

㈣ 國際乒乓球比賽規則是什麼

國際乒乓球比賽的規則如下:

1、發球:

①發球開始時,球自然地置於非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平坦張開,保持靜止。

②發球時,發球員必須以非持拍手將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且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非持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至少16公分。球離開手掌到被擊出前不能碰觸任何物體,亦不得以服裝或身體任意部位做出遮擋行為,使接發球員看不見完整的發球過程,若有則判為犯規。

③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才可擊球,之後使球首先觸及發球方台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方台區。若球在發球過程中觸碰到球網裝置,必須重新發球。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方和接發球方的右半區。

④從發球開始,到球被擊出,球要始終在檯面以上和發球員的端線以外以防桌內發球犯規,而且不能被發球員或其雙打同伴的身體或衣服的任何部分擋住,否則亦視同犯規。

⑤在運動員發球時,球與球拍接觸的一瞬間,球與網柱連線所形成的虛擬三角形之內和一定高度的上方不能有任何遮擋物,並且其中一名裁判員要能看清運動員的擊球點。

2、擊球:

對方發球或回擊後,本方球員應予擊球使球直接觸及對方台區或觸及球網組合後,再觸及對方台區。

3、失分:

①未能合法發球。

②未能合法還擊。

③擊球後,該球沒有觸及對方台區而離開球台。

④阻擋。

⑤同一方連擊;

⑥用不符合規則條款的拍面擊球。

⑦運動員或運動員穿戴的任何物件使球台移動。

⑧運動員穿戴的任何物件觸及球網裝置。

⑨非執拍手觸及比賽檯面。

⑩雙打運動員擊球次序錯誤。

4、一局比賽:

①在一局比賽中,先得11分的一方為勝方;10平後,先多得2分的一方為勝方。

②通常在國際正式比賽,單項賽(單打、雙打)採用七局四勝制,團體賽中的單打或雙打採用五局三勝制。在巡迴公開賽中的雙打雖然亦為單項賽,但採用五局三勝制。

5、次序和方位:

①在獲得2分後,接發球方變為發球方,依此類推,直到該局比賽結束,或直至雙方比分為10平,或採用輪換發球法時,發球和接發球次序不變,但每人只輪發1分球。

②在雙打中,每次換發球時,前面的接發球員應成為發球員,前面的發球員的同伴應成為接發球員。

③在一局比賽中首先發球的一方,在該場比賽的下一局中應首先接發球,在雙打比賽的決勝局中,當一方先得5分後,接發球一方必須交換接發球次序。

④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賽的一方,在該場比賽的下一局應換到另一方位。在決勝局中,一方先得5分時,雙方應交換方位。

6、間歇:

①在局與局之間,有不超過2分鍾的休息。

②在一場比賽中,雙方各有一次不超過1分鍾的暫停。

③每局比賽中,每得6分球後,或決勝局交換方位時,有短暫的時間擦汗.

7、特殊發球規定:

當一個球在發球時碰到網,就要重發。

(4)乒乓比賽規則擴展閱讀

提高乒乓球技術的小技巧

1、正確握拍和站姿

正常的握拍方法是食指第二指節和拇指第一節在拍的前面呈鉗型,兩指間距1~2cm,拍柄貼住虎口,另外三指自然彎曲貼於球拍後的1/3上端。

打乒乓球時,合理的站姿很重要,一般兩腳要一前一後的站穩,兩腳自然分開,身體稍稍傾斜,發球時彎一下腰,這樣有助於發力。發球時要選好角度,一般盡量選擇左右遠角,或者左右近網處的邊角,但發球時要控制好力度,不要發球出界。

2、提前判斷球走向

提前判斷好乒乓球的走向,並要根據乒乓球的旋轉程度旋轉合適的接球技巧。如果來球向下飛旋,接球時就要使勁把球向高處提起來,否則球拍一碰球,乒乓球就砸到檯子了。當乒乓球向上飛旋,接球時就要往下壓球,避免球被打飛。

當對方擋回來的球彈得比較高,沒有旋轉時,可以進行扣殺了,即以非常快的速度擊球,盡量向兩邊的邊角打,這樣成功率更高。扣殺時要壓住球拍,即球拍和乒乓球檯子的夾角小於45°,讓球向下飛奔過去,注意不要打網。

3、掌握拉球好技術

在拉球的全過程中,要收腹、含胸,腰部要收緊綳住,在垂直軸上的轉動不宜過大,以防分散向前的用力。重心在保持平穩運動的前提下盡可能抬起來,千萬不要蹲下去,造成坐著拉球,使球只往上走,而缺少向前的動力。

抬肘和夾臂是拉球中常犯的錯誤。拉球時,肘部隨同手臂一起做外側的小弧形運動,有利於擊球中的發力,使力量更集中。打小球時要把肩關節適當打開,以增加拉球的動作幅度。手盡可能抬高,使球產生較大的向前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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