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丁寧的發球真的犯規了嗎
國際乒聯的比賽規則關於發球的規定:
2.6 發球
2.6.1 發球開始時,球自然地置於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張開,保持靜止。
2.6.2 發球員須用手將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不得使球旋轉,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厘米,球下降到被擊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體。
2.6.3 當球從拋起的最高點下降時,發球員方可擊球,使球首先觸及本方台區,然後越過或繞過球網裝置,再觸及接發球員的台區。在雙打中,球應先後觸及發球員和接發球員的右半區。
2.6.4. 從發球開始,到球被擊出,球要始終在比賽檯面的水平面以上和發球員的端線以外;而且不能被發球員或其雙打同伴的身體或他們所穿戴(帶)的任何物品擋住。
2.6.5 球一旦被拋起,發球員的不執拍手臂應立即從球和球網之間的區域移開。
2.6.6運動員發球時,應讓裁判員或副裁判員看清他是否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
2.6.6.1 如果裁判員對運動員發球合法性有懷疑,在一場比賽中第一次出現時,判重罰球,並警告發球方。
2.6.6.2 此後,裁判員對該運動員或其雙打同伴發球動作的合法性再次懷疑,將判接發球方得1分。
2.6.6.3 無論是否第一次或任何時候,只要發球員明顯沒有按照合法發球的規定發球,無需警告,應判接發球方得1分,。
2.6.7 運動員因身體傷病而不能嚴格遵守合法發球的某些規定時,可由裁判員做出決定免於執行。
如果按上面的說法,丁寧只有發球高度有缺陷,但她在以前的國內比賽和世錦賽上這樣發球並未被裁判判違例,所以決賽場上的裁判判罰值得商榷,確實太嚴厲了一點,但應該來說,丁寧不會按違背規則的做法去發球,因為她是職業運動員,因此丁寧發球是沒問題的,可能是裁判太苛刻了,而且很強硬的緣故。
② 丁寧決賽裁判是誰
2012倫敦奧運會乒乓球女單決賽有兩個裁判,分別是義大利的寶拉(BONGELLI Paola)和韓國的朴英淑(PARK In Sook)。
③ 2012倫敦奧運會女單決賽丁寧發球問題出在哪裡。
下蹲發球是一種正常的發球姿勢,歐洲和日本都有運動員使用,只不過因為對腿部力量要求很大,所以女運動員使用較少。關於發球違例,因為高度直度等都只能靠裁判眼睛去看,所以判罰發球違例在乒乓球比賽中很常見,每個職業運動員都會遇到無數次,丁寧也一樣。發球方法應該本身是沒有問題的,畢竟不是一種新開創的發球,經歷了很多年和各種大賽。可能是因為運用的比較少,再加上倫敦奧運這樣關注度高的大賽上嚴格的判罰給人們的印象太深了,所以比較引人注目。
丁寧的發球,成為本屆奧運會女單賽場的一個爭議點。第二輪對陣姜華珺的比賽,丁寧的發球就被裁判照顧而被罰分,不過由於實力上的差距,丁寧還是順利過關。後面與福原愛、馮天薇的比賽,丁寧的發球依然受到了干擾,不過依靠著強大的實力,還是順利過關為中國隊守住半區。與李曉霞的決賽,丁寧的發球再次被裁判緊盯。一場五局球的決賽,丁寧因為發球就被判罰4分,即便不是輸球的關鍵因素,也佔了很大的成分比例。
④ 2012年8月2日的倫敦奧運會乒乓球女單決賽 丁寧犯規了嗎 還有奧運會上的裁判胡亂判罰沒有任何懲罰的嗎
我認為還是裁判的問題。首先,屢次遭到判罰,說明有爭議。但我認為她的拋球高度是覺得符合規則的,也就是拋球高度絕對是在16厘米以上。丁寧是右手拋球,下蹲式發球,由於個人習慣,拋球瞬間左臂擋住了拋球手,(當然這不屬於遮擋)。可能由於是這個原因,裁判覺得她拋球高度不夠。第二,裁判的判罰尺度有問題,當對手沒有提出異議時,裁判並沒有必要這么主動的去判罰她是否為例。第三,裁判的頭腦還是不夠清醒。這畢竟是4年一屆的奧運會啊,一個運動員一輩子能有幾個四年,更何況是人才濟濟的中國乒乓球。因此,做為一個頭腦清醒的裁判應該知道,判罰1到2個就算了,沒必要一直揪著運動員不放。所以裁判這樣做等於是毀掉了整個比賽,對運動員個人也有相當大的打擊。
⑤ 裁判為什麼連判丁寧發球違例
倫敦奧運會乒乓球女單頭號種子丁寧31日下午4-2艱難戰勝新加坡一號主力馮天薇,鎖定一張決賽坐席,但贏了球的世界冠軍並不十分開心,比賽過程中裁判發出了兩個發球違例判罰令她十分惶惑。 「我一共只有四套發球,現在已經有三套被罰了,」丁寧賽後對記者們抱怨道,「最近兩年我的發球從未被罰過,這次也不知怎麼了,我總不至於不發球吧?」
以11-7、11-4拿下對前國乒青年隊隊友馮天薇的前兩局後,丁寧在第三局一開局即以1-3落後,但就在她打算利用自己的發球挽回局面時,來自馬其頓的副裁判科勒維奇未發出警告就判她發球違例,直接失分。類似的情況又發生在第五局,丁寧3-7落後時被判發球違例。
「(第三局被判發球違例時)我也覺得莫名其妙,可能當時有點受影響,接發球就不是特別好,比分一下子拉開,雖然最後追了幾分回來,但整局還是輸掉了,」丁寧賽後說,「第五局被判發球後戰術上受到了影響,很多發球不敢繼續執行。」
對裁判判罰不滿的不光丁寧一人,31日上午在女單四分之一決賽中1-4負於19歲日本新一代「領軍」石川佳純的新加坡名將王越古也有一個發球被判違例,而她認為那是當值的德國裁判出於私人恩怨做出的不公判罰。
⑥ 判丁寧的裁判是誰哪國人
Paola Bongelli:義大利裁判
PARK In Sook:韓國裁判
⑦ 丁寧在倫敦奧運乒乓決賽中,是怎樣犯下的五次規
丁寧痛失奧運乒乓球女單冠軍,很多球迷對當執裁判的判罰提出異議。裁判先後3次判罰丁寧發球違例,直接判罰4分。丁寧的發球究竟是否違例?我認為,這不是一種嚴重違例,屬於疑似,可判可不判。裁判的判罰確實嚴厲,但也不是無章可循。
丁寧被判違例次數最多的是下蹲式發球。規則規定:發球員須用手將球幾乎垂直地向上拋起,並使球在離開不執拍手的手掌之後上升不少於16厘米。從丁寧的下蹲式發球來看,她在拋出球之後,乒乓球的高度沒有太大變化,而是人的重心與拋球手向下移動。雖然丁寧在擊球瞬間,拋球手與球的距離超過16厘米,但是卻沒有符合「上拋」這一點。
還有一種被判違例是遮擋發球。丁寧的發球動作有時呈規避式,兩腳叉開,身體前傾,側面對檯子,球拋起後回落的擊球點疑似遮擋。丁寧肯定不是故意犯規,應該是長期形成的習慣。丹麥的梅茲和奧洽洛夫的比賽中,發球被多次判犯規,原因也是遮擋。
很多人會問,為什麼丁寧參加那麼多大賽都沒判,倫敦奧運會卻被判?要知道,每屆大賽前,裁判都會開會統一尺度,比如對發球、隊員擦汗時間等規則的掌握,並且告知各參賽隊。丁寧在與馮天薇的半決賽時已經被判過發球違例。她以為只是那一場比賽,殊不知,其實是一套判罰規則。決賽時,再度出現犯規,裁判會毫不猶豫地罰分。
因為語言障礙,丁寧在決賽中無法與裁判直接交流。其實早在半決賽後,丁寧就應該找裁判詳細咨詢,當場請教判罰尺度,讓自己改進的發球方式得到裁判認可。丁寧在技術上沒有問題,現在最重要的是穩定情緒,消除心理障礙。她的防反型打法主要打相持,對發球依賴度不是很大。裁判的權威是不可挑戰的,為了打好團體賽,丁寧唯有去適應裁判的尺度。
⑧ 丁寧被誤判到底是什麼回事啊到底是裁判失誤還是另有陰謀
呃!陰謀這類的不敢亂說!誰也不清楚是怎麼回事!但也不排除!畢竟現在把中國當假想敵的太多了,至於丁寧事件只能說裁判不怎樣!
⑨ 丁寧拒絕握手為什麼誰有視頻啊、我想看那一段是怎麼回事!!
是李不想同丁握手。
按程序,應該是亞軍主動和季軍握手,冠軍主動和亞軍季軍握手。亞軍,她只要和季軍握手就可以了,然而李曉霞直接去握了季軍的手,然後無視了一旁的亞軍。。
由於丁握了馮的手,但李沒主動去握丁的手,所以給人的感覺好像是丁不願意同李握手一樣。實際上是李不想握手。。去年世乒賽上丁贏了去和李握手,被李無情的拒絕了、。。因此我真心不喜歡李,我也不會當她是個世界冠軍,更何況她的冠軍來得一點說服力也沒有!
⑩ 丁寧被裁判罰球的裁判是誰
我覺得是那個裁判被賄賂,丁寧的賠率1.4,而李2.6,很顯然大家看好丁,如果丁輸意味著背後多大的暴利行業!!估計裁判忍不住誘惑,向惡勢力低頭了,最關鍵他連解釋都解釋不出哪裡是扣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