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毽球比賽規則

發布時間:2020-11-24 18:19:02

① 毽球的場地規格是多少毽球的比賽規則是什麼

毽球規則
第一條:場地
第一款 場地面積
比賽場地採用羽毛場雙打場地,長11.88米,寬6.1米。場地上空6米以內(由地面計算)和場地四周2米以內不得有障礙物。
第二款 界線
比賽場地應按平面圖(圖1)畫出清晰的界限,線寬4厘米,線的寬度包括在場地面積之內。較長的兩條邊界叫邊線,較短的叫端線。連接場地兩邊線的中點與端線平行的的線叫中線。中線將場地分為均等的的兩個場區。在中線兩側各畫一條與中線平行的線叫限制線(此線包括在限制區內)。中線至限制線的距離為2米。
第三款 發球區
距兩端線中點兩側各1米處向場外各畫一條長20厘米與端線垂直的短線叫發球區線(此線不包括在發球區內)。發球區線向後無限延長的區域叫發球區。

第二條 球網
第一款 球網的規格
球網長7米,寬76厘米,網孔2厘米見方。球網上沿縫有4厘米寬的雙層白布,用繩穿起,將球網張掛在網柱上。球網必須掛在中線的垂直上空。球網為深綠色。網柱安在中線以外,距邊線50厘米處。
第二款 球網的高度
球網的中部頂端距地面垂直高度為1.60米(男子),1.50米(女子)。網的兩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必須相等,兩端的高度與中間的高度相差不得超過2厘米。
第三款 標志桿與標志帶
在球網的兩端,垂直於邊線和中線交接處,各系有一條寬4厘米,長76厘米的白色帶子,叫標志帶.在球網上連接標志帶外側應系有兩根有韌性的桿,叫標志桿。兩桿內側相距6米。標志桿長1.20米,直徑1厘米,用玻璃纖維或類似的材料製成。標志桿應高出球網上沿44厘米,並用鮮明對比的顏色畫上10厘米長的格紋。
第三條 毽球
毽球由毽毛、毽墊等構成。毽毛為四支白色或彩色鵝羽成十字形插在毛管內,沒支羽毛寬3.20-3.50厘米。毽墊直徑3.80-4厘米,厚1.30-1.50厘米。毛管高2.50厘米。
毽球的高度為13-15厘米。毽球的重量為13-15克。
第四條 比賽隊員的組成
第一款 比賽隊由6人組成,上場隊員3人,其中隊長1人(左臂應佩帶明顯標志)。比賽前,各隊應將參賽隊員(包括替補隊員)的姓名、號碼登記在記分表上。未登記的隊員不得參加比賽。
第二款 也可因時、因地、因人制宜,增加單人、雙人毽球賽,規則與3人制大體相同,記分可採取直接得分法。
第三款 教練員和替補隊員應坐在指定的位置上。
第五條 隊員的場上位置
第一款 雙方隊員必須站在本方場區內。
站在靠近球網的兩名隊員從左至右分別為3號位和2號位隊員,靠近端線的隊員為1號隊員(圖2)。場上隊員的位置必須與登記的輪轉順序相符合。
第二款 發球的位置
發球的一方,2、3號位的隊員在發球隊員的前方,彼此間相距不得少於兩米。球發出後,雙方隊員可以在本方場區內任意交換位置。
第三款 每局比賽結束之前,隊員的輪轉順序不得調換
第六條 教練員和隊長
第一款 比賽成死球時,教練員和隊長有權要求暫停或換人。在暫停時間內,教練員可以進行場外指導,但不得進入場區。
第二款 比賽進行中,場上隊長有權向裁判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但必須服從裁判的最終判決。
第七條 服裝
第一款 比賽隊員應穿著整齊劃一的運動服和毽球鞋或運動鞋。
第二款 場上隊員上衣的前後須有明顯的號碼,號碼顏色須一致,並與上衣顏色有明顯的區別。號碼應清晰可見,背後的號碼至少高20厘米,胸前的號碼至少高10厘米,筆劃至少寬2厘米,同隊隊員不得使用重復號碼。隊員不得穿戴任何危及其他隊員的服飾。
第八條 比賽局數和場區選擇
第一款 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第三局採取每球得分制。
第二款 比賽前選擇場區或發球權。第一局結束後雙方交換場地和發球權。
第三款 決勝局開始前,正裁判員召集雙方隊長重新選擇場區或發球權。決勝局比賽中,任何一隊先得8分時兩隊應交換場地。交換時,不得進行場外指導。交換場區後,雙方隊員的輪轉位置不得變換。經記錄員查對後,由原發球隊員繼續發球。如未及時交換場區,一旦裁判員或一方隊長發現時,應立即交換。比分不變。
第九條 暫停
第一款 比賽成死球時,教練員或隊長可以向裁判員要求暫停。
第二款 暫停時,教練員可以在場地外進行指導,但場上隊員不得出場,也不得與場外其他任何人講話,場外人員不得進入場內。
第三款 每局比賽中,每隊可以要求兩次暫停,每次暫停時間不得超過30秒鍾。某隊在一局中請求第三次暫停,應判該隊失發球權或對方得1分。
第十條 換人
第一款 在比賽中成死球時,教練員或隊長可以向裁判員要求換人。換人時,場外人員不得向隊員進行指導,場內隊員不得離開場地。
第二款 每個隊員在每一局比賽中換人不得超過三人次。
第三款 替補隊員在上場前,應在記錄台附近作好准備,換人時間不得超過15秒鍾,否則判該隊一次暫停。如該隊在該局已暫停過兩次,則判該隊失發球權或對方得一分。
第四款 教練員或隊長要求換人時,應向裁判員報告下場和上場隊員的號碼。
第五款 比賽中因故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不能繼續參加該場比賽,可由替補隊員替換。如該隊在該局已換人三人次,或場外無人替換時,則判為負局。
第十一條 局間間隙
一局比賽結束,下局比賽開始前,中間最多可有2分鍾時間,供兩隊交換場地、換人和記錄員登記號碼,雙方教練員在不影響上述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場外指導。
第十二條 發球
第一款 發球
發球隊員須站在本方發球區內,用手持球,將球拋起,用腳踢向對方場區,使比賽進行。發球隊員必須在發球區內發球,在球發出後才能進入場區。發球時2、3號隊員不得有任何掩護動作,否則,判由對方發球。
第二款 發球失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即判為發球失誤:
1、隊員發球時,踏及端線或發球區線及其延長線;
2、球未過網、觸網或觸及標志桿;
3、球從網下穿過;
4、球從標志及其延長高度以外過網;
5、球觸及任何障礙物,或在進入對方場區前觸及本隊隊員;
6、球落在界外;
7、發球延誤時間超過5秒鍾;
8、裁判員鳴哨後球墜落在地上。
第三款 當發球隊失誤時,應判失發球權,由對方發球。
第四款 重發球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須重發球:
1、在比賽進行中,球掛在網上(最後一次擊球掛網除外);
2、在比賽進行中,毽毛和毽墊在飛行時脫離;
3、在裁判員鳴哨之前發球;
4、在比賽進行中,其他人或物品進入場區。
第五款 發球次序錯誤
當球發出後,裁判員發現隊發球次序錯誤,則判該隊失發球權,並恢復正確位置。如犯規隊已得分,應取消隊因該次發球次序錯誤所得的分數。
第十三條 輪轉順序
第一款 某隊取得發球權時,應先按順時針方向輪轉一個位置,然後由輪轉到1號位隊員發球。
第二款 新的一局開始前,可以變換本隊隊員的輪轉順序,並填好位置表交給記錄員。
第十四條 比賽進行中的擊球與附加動作
第一款 每隊在將球踢入對方場區前,在本方場區最多隻能有三人次共擊球四次。
第二款 每個隊員可以連續擊球兩次。
第三款 不得用手、臂觸球。但防守隊員在手臂下垂不離開軀乾的前提下,攔網時手球不判違例。
第四款 球不得明顯地停留在隊員身體的任何部位。
[罰則]違反第十四條第一至四款均為違例,判由對方發球或得1分。
第十五條 網上球
在比賽進行中球觸及兩標志桿以內的球網為好球,球觸標志桿為失誤。
第十六條 觸網
第一款 比賽進行中,隊員身體任何部位觸及兩標志桿以內的球網,均為觸網違例。
第二款 隊員擊球後,觸及標志桿或標志桿以外的球網、網柱、網繩或其他物體,不為違例。
第十七條 進入對方場區和空間
第一款 過網擊球為犯規。
第二款 比賽進行中,身體任何部位不得進入對方場區的空間。
第三款 隊員若用頭攻球時,必須在限制線以外,但落地時兩腳可落在限制線以內。防守隊員在限制區內,頭部無意識觸球過網不判違例。
第四款 在比賽進行中,除腳以外,身體任何部位不得觸及中線。腳不得完全越過中線。
第十八條 死球與中斷比賽
第一款 球觸地及違例為死球。
第二款 中斷比賽:其他人或物品進入比賽場區;更換損壞的器材;運動員發生意外事故等。發生以上情況,裁判員應鳴哨,中斷比賽和恢復比賽。
第十九條 計勝方法
第一款 接發球隊失誤,應判對方得一分;發球隊失誤,則判由對方發球。
第二款 某隊得15分並至少比對方隊得多2分時,則為勝一局。如比分是14比14,比賽應繼續進行,直至某隊領先2分,方為勝一局。
第二十條 判定和申訴
第一款 一場比賽中,正裁判員的判定是最終判決。
第二款 只有場上隊長可以對裁判員的判罰當場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正裁判員應及時予以解釋。
第三款 申述比賽隊對裁判員的判罰有爭議,比賽時必須服從裁判員的裁判,比賽後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正裁判員亦應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② 毽球運動規則有哪些

毽球運動比賽場地抄長11.88米、寬6.1米,以襲中線等分二片長各5.94米的半場,中間用1.5米(女子)或1.6米(男子)高的球網相隔。比賽雙方各一隊,每隊上場隊員三人,候補隊員三人在場外休息。比賽中發球一方隊員,在本方發球區內,用腳將球踢至對方場區(球過網),比賽開始。

在比賽中,每方隊員踢球不能超過三人次踢四次,每人只能連續擊觸球兩次,如超出,即判違例,由對方發球或得分,毽球不得明顯停留在身體的任何部位,否則判為持球(違例)。比賽時雙方隊員可以用任何部位擊觸球(除手臂外)。掌握發球權的一方,將球擊入對方場區內,而對方失誤,則發球方得分,直到發球方失誤則換對方發球,凡是一主贏得發球權,該隊隊員應先按順時針方向,依次輪轉一個位置,由一號隊員發球繼續比賽。

比賽中(成死球)雙方均可以換人,每局只能換三人次,每局只能暫停兩次,毽球比賽不受時間限制,某一方先得十五分為勝一局,如遇到雙方各得十四分,比賽繼續直至某方多得兩分(如16:14或17:15)時才算一局結束,雙方交換場地後再戰。正式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如雙方各勝一局成1:1時,第三局為決勝局,採用每球得分制,有一方得8分時雙方交換場地再戰。

③ 求踢毽子規則

踢毽子限定多少個,用一條腿踢,可以著地,如果毽子著地,則這一次不算,誰先完成,誰就獲勝。
一、比賽數量。看誰踢的多。
二、限時比賽,2分鍾內誰踢的多。
三、團隊比賽。幾個人一組(你根據參加人數定),對踢個數多為獲勝。
四、花樣比賽。不能比出誰第一,可以給參與獎、或花樣獎。

④ 毽球競賽規則的其它相關

第一款 比賽隊由6人組成,上場隊員3人,其中隊長1人(左臂應佩帶明顯標志)。比賽前,各隊應將參賽隊員(包括替補隊員)的姓名、號碼登記在記分表上。未登記的隊員不得參加比賽。
第二款 也可因時、因地、因人制宜,增加單人、雙人毽球賽,規則與3人制大體相同,記分可採取直接得分法。
第三款教練員和替補隊員應坐在指定的位置上。 第一款 雙方隊員必須站在本方場區內
站在靠近球網的兩名隊員從左至右分別為3號位和2號位隊員,靠近端線的隊員為1號隊員(圖2)。 場上隊員的位置必須與登記的輪轉順序相符合。
第二款 發球的位置
發球的一方,2、3號位的隊員在發球隊員的前方,彼此間相距不得少於兩米。球發出後,雙方隊員可以在本方場區內任意交換位置。
第三款 隊員的輪轉順序
每局比賽結束之前,隊員的輪轉順序不得調換。
(圖二) 第一款 比賽成死球時,教練員和隊長有權要求暫停或換人。在暫停時間內,教練員可以進行場外指導,但不得進入場區。
第二款 比賽進行中,場上隊長有權向裁判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但必須服從裁判的最終判決。 第一款 比賽隊員應穿著整齊劃一的運動服和毽球鞋或運動鞋。
第二款 場上隊員上衣的前後須有明顯的號碼,號碼顏色須一致,並與上衣顏色有明顯的區別。號碼應清晰可見,背後的號碼至少高20厘米,胸前的號碼至少高10厘米,筆畫至少寬2厘米,同隊隊員不得使用重復號碼。隊員不得穿戴任何危及其他隊員的服飾。 第一款 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第三局採取每球得分制。
第二款 比賽前選擇場區或發球權。第一局結束後雙方交換場地和發球權。
第三款 決勝局開始前,正裁判員召集雙方隊長重新選擇場區或發球權。決勝局比賽中,任何一隊先得8分時兩隊應交換場地。交換時,不得進行場外指導。交換場區後,雙方隊員的輪轉位置不得變換。經記錄員查對後,由原發球隊員繼續發球。如未及時交換場區,一旦裁判員或一方隊長發現時,應立即交換。比分不變。 第一款 比賽成死球時,教練員或隊長可以向裁判員要求暫停。
第二款 暫停時,教練員可以在場地外進行指導,但場上隊員不得出場,也不得與場外其他任何人講話,場外人員不得進入場內。
第三款 每局比賽中,每隊可以要求兩次暫停,每次暫停時間不得超過30秒鍾。某隊在一局中請求第三次暫停,應判該隊失發球權或對方得1分。 第一款 在比賽中成死球時,教練員或隊長可以向裁判員要求換人。換人時,場外人員不得向隊員進行指導,場內隊員不得離開場地。
第二款 每個隊員在每一局比賽中換人不得超過三人次。
第三款 替補隊員在上場前,應在記錄台附近作好准備,換人時間不得超過15秒鍾,否則判該隊一次暫停。如該隊在該局已暫停過兩次,則判該隊失發球權或對方得一分。
第四款 教練員或隊長要求換人時,應向裁判員報告下場和上場隊員的號碼。
第五款 比賽中因故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不能繼續參加該場比賽,可由替補隊員替換。如該隊在該局已換人三人次,或場外無人替換時,則判為負局。 第一款 發球
發球隊員須站在本方發球區內,用手持球,將球拋起,用腳踢向對方場區,使比賽進行。發球隊員必須在發球區內發球,在球發出後才能進入場區。發球時2、3號隊員不得有任何掩護動作,否則,判由對方發球。
第二款 發球失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即判為發球失誤:
1。隊員發球時,踏及端線或發球區線及其延長線;
2。球未過網、觸網或觸及標志桿;
3。球從網下穿過;
4。球從標志及其延長高度以外過網;
5。球觸及任何障礙物,或在進入對方場區前觸及本隊隊員;
6。球落在界外;
7。發球延誤時間超過5秒鍾;
8。裁判員鳴哨後球墜落在地上。
第三款 當發球隊失誤時,應判失發球權,由對方發球。
第四款 重發球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須重發球:
1。在比賽進行中,球掛在網上(最後一次擊球掛網除外);
2。在比賽進行中,毽毛和毽墊在飛行時脫離;
3。在裁判員鳴哨之前發球;
4。在比賽進行中,其他人或物品進入場區。
第五款 發球次序錯誤
當球發出後,裁判員發現隊發球次序錯誤,則判該隊失發球權,並恢復正確位置。如犯規隊已得分,應取消隊因該次發球次序錯誤所得的分數。 第一款 某隊取得發球權時,應先按順時針方向輪轉一個位置,然後由輪轉到1號位隊員發球。
第二款 新的一局開始前,可以變換本隊隊員的輪轉順序,並填好位置表交給記錄員。 第一款 每隊在將球踢入對方場區前,在本方場區最多隻能有三人次共擊球四次。
第二款 每個隊員可以連續擊球兩次。
第三款 不得用手、臂觸球。但防守隊員在手臂下垂不離開軀乾的前提下,攔網時手球不判違例。
第四款 球不得明顯地停留在隊員身體的任何部位。
[罰則]違反第十四條第一至四款均為違例,判由對方發球或得1分。 第一款 比賽進行中,隊員身體任何部位觸及兩標志桿以內的球網,均為觸網違例。
第二款 隊員擊球後,觸及標志桿或標志桿以外的球網、網柱、網繩或其他物體,不為違例。 第一款過網擊球為犯規。
第二款 比賽進行中,身體任何部位不得進入對方場區的空間。
第三款 隊員若用頭攻球時,必須在限制線以外,但落地時兩腳可落在限制線以內。防守隊員在限制區內,頭部無意識觸球過網不判違例。
第四款 在比賽進行中,除腳以外,身體任何部位不得觸及中線。腳不得完全越過中線。 第一款 球觸地及違例為死球。
第二款 中斷比賽:其他人或物品進入比賽場區;更換損壞的器材;運動員發生意外事故等。發生以上情況,裁判員應鳴哨,中斷比賽和恢復比賽。 第一款 接發球隊失誤,應判對方得一分;發球隊失誤,則判由對方發球。
第二款 某隊得15分並至少比對方隊得多2分時,則為勝一局。如比分是14比14,比賽應繼續進行,直至某隊領先2分,方為勝一局。 第一款 一場比賽中,正裁判員的判定是最終判決。
第二款 只有場上隊長可以對裁判員的判罰當場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正裁判員應及時予以解釋。
第三款 申述比賽隊對裁判員的判罰有爭議,比賽時必須服從裁判員的裁判,比賽後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正裁判員亦應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⑤ 毽子的玩法和規則

1.單純比踢的技術

一隻腳著地,另一隻腳踢。著地的腳可以移動,也可以不準移動(俗稱「定樁」);踢的腳可以著地,也可以不著地(俗稱「懸」,比賽正式開始前,常用此法定參賽人員出場次序。)參加者可以依次輪換踢,連續踢得多者或先完成任務者為勝方。或者雙腳輪流踢(左腳踢一下,右腳踢一下),更考驗左右腳的配合。也可以「加寶塔」,即第一人踢一下,第二人踢兩下……依此類推,周而復始,直往上加,到其中一人踢「死」為止。「死者」可向「生者」「拋毛」,即將毽子用手拋給人家踢,直到人家沒踢到或你接到踢來的毽子為止。比賽再重新開始。

2.兼比踢的花樣

最常見的是「打跳」,即毽子一拋,雙腳同時跳起,用一隻腳踢它。可以連續跳,也可以跳了踢,踢了跳。還有「打偷」,即一隻腳著地,另一隻腳從背後「偷偷」去踢;「打環」,雙腳跳起,一隻腿彎曲起來,另一隻腳踢;「打翹」,雙腳跳起,一隻腿向前伸直,另一隻腿踢;「打剪」,雙腳跳起,兩腿向前作剪剪子動作,用其中一隻腳踢毽子。此外,還可以故意用反腳踢,(注意:有人是左撇子,右腳則是反腳),或雙腳輪換踢……

(5)毽球比賽規則擴展閱讀:

一、腳內測傳球

1, 順方向側傳。打個比方說你是右腳選手,如果你要傳到你的左邊那麼就算是順腳了,這種傳球沒什麼難度可言。但是大腿同樣要保持九十度角,技術動作和基礎控球一樣,只不過小腿可以不用擺那麼高,腳掌可以不用垂直地面。具體要看你的同伴的位置和距離而調整。當然著是為了傳球的連貫和減少同伴的失誤的踢法,如果你想出同伴的丑,那麼你小腿擺動可以低一點狠一點,毽子就會直直地飛向你的同伴,迫使他做出非常規的接球動作。

2, 前方傳球技術基礎要領和控球一樣,但是擊毽腿的動作有不同。順著毽子的落點,抬起大腿帶動小腿後,在觸毽的一剎那整個小腿向前送,高度和速度和第一點同樣的道理。上一篇我們說到了如果身體後傾毽子就會前飛,這並不是完全的失誤動作,當你要前傳時身體適度地後仰就會達到更好的效果。

3, 逆向傳球和順方向傳球相反,難度很高。道理和前傳一樣,不過擊毽子的腿不是前送而是向側面提拉,支撐腿不動利用腰部的扭動帶動提拉將毽子送出,距離遠的話可以做大點的動作,如果距離近可以只扭動腰部,擊毽腿做小幅度提拉,將毽子墊給同伴。注意一定要結合腰捕的扭動送毽子,而不是靠蠻力使勁踢腿踢過去,那樣的效果和觀賞性都很差!其實如果你的基礎練得好,完全可以變逆為順,換腳擊毽。

二、腳背傳球

1, 前方傳球,用腳背傳球時的前方傳球是最容易的。稍微抬起大腿,用大腿帶動小腿擺動,腳掌與小腿綳成一個直線擊毽,注意腳掌一定要綳直不能勾起,不然毽子要麼象火箭一樣升空要麼會向你的後方跑。

2, 朝兩側傳球腳背傳球雖然難度比較高,但是靈活性最好,記得勾球的動作要領嗎?朝兩側傳球只要利用勾球的動作要領,在擊毽的時候將腳掌的水平方向作出調整就可以了。不過腳背傳球不容易控制,需要多加練習才是。

三、腳外側傳球

1, 前方傳球太容易了,這個一般是踢那種偏離身體但又正好利用腳外側踢毽的時候。腳有後向上至前轉動,注意也一要做腰部的扭動,順勢將毽子擊出,大家如果有機會去深圳的鄧小平畫像那裡瞻仰,不妨多踏幾步進到荔枝公園去看看,那裡基本上都用這個方法對抽。

2, 順方向傳球打個比方說你的擊毽腿是右腳,你要傳到右邊去那就是順方向。這種情況一般用在同伴距離比較近的時候,只是用基礎控球動作,如果同伴稍微遠點那小腿就不要抬太高,如果近的話大可以直接用控球動作直接墊給同伴。

3, 逆方向傳球這有點花式的味道了。一般的愛好者在接到比較高位的球時會做這樣的動作,身資朝傳球方向傾斜,將腳外側控球的技術放大抬高,似乎有點小狗狗便便的感覺,把毽子勾給同伴。

⑥ 花毽的競賽規則

第一款 比賽隊由6人組成,上場隊員3人,其中隊長1人(左臂應佩帶明顯標志)。比賽前,各隊應將參賽隊員(包括替補隊員)的姓名、號碼登記在記分表上。未登記的隊員不得參加比賽。
第二款 也可因時、因地、因人制宜,增加單人、雙人毽球賽,規則與3人制大體相同,記分可採取直接得分法。
第三款 教練員和替補隊員應坐在指定的位置上。 第一款 雙方隊員必須站在本方場區內。
站在靠近球網的兩名隊員從左至右分別為3號位和2號位隊員,靠近端線的隊員為1號隊員(圖2)。 場上隊員的位置必須與登記的輪轉順序相符合。
第二款 發球的位置
發球的一方,2、3號位的隊員在發球隊員的前方,彼此間相距不得少於兩米。球發出後,雙方隊員可以在本方場區內任意交換位置。
第三款 每局比賽結束之前,隊員的輪轉順序不得調換。 第一款 比賽成死球時,教練員和隊長有權要求暫停或換人。在暫停時間內,教練員可以進行場外指導,但不得進入場區。
第二款 比賽進行中,場上隊長有權向裁判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但必須服從裁判的最終判決。 第一款 比賽隊員應穿著整齊劃一的運動服和毽球鞋或運動鞋。
第二款 場上隊員上衣的前後須有明顯的號碼,號碼顏色須一致,並與上衣顏色有明顯的區別。號碼應清晰可見,背後的號碼至少高20厘米,胸前的號碼至少高10厘米,筆畫至少寬2厘米,同隊隊員不得使用重復號碼。隊員不得穿戴任何危及其他隊員的服飾。

⑦ 毽球比賽規則

毽球的比賽規則

第一款,球觸地及違例為死球。

第二款,中斷比賽:其他人或物品進入比賽場區;更換損壞的器材;運動員發生意外事故等。發生以上情況,裁判員應鳴哨,中斷比賽和恢復比賽。

計勝方法

第一款 接發球隊失誤,應判對方得一分;發球隊失誤,則判由對方發球。

第二款 某隊得15分並至少比對方隊得多2分時,則為勝一局。如比分是14比14,比賽應繼續進行,直至某隊領先2分,方為勝一局。

判定和申訴

第一款 一場比賽中,正裁判員的判定是最終判決。

第二款 只有場上隊長可以對裁判員的判罰當場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正裁判員應及時予以解釋。

第三款 申述比賽隊對裁判員的判罰有爭議,比賽時必須服從裁判員的裁判,比賽後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正裁判員亦應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攔網觸球算四次擊球的一次;當第一次交換發球權,1號位的球員需要輪換;在回勾上網球時,腳空中過線(不妨礙對方)屬於違例動作。

(7)毽球比賽規則擴展閱讀:

毽球比賽需要注意的事項:

第一款過網擊球為犯規。

第二款 比賽進行中,身體任何部位不得進入對方場區的空間。

第三款 隊員若用頭攻球時,必須在限制線以外,但落地時兩腳可落在限制線以內。防守隊員在限制區內,頭部無意識觸球過網不判違例。

第四款 在比賽進行中,除腳以外,身體任何部位不得觸及中線。腳不得完全越過中線。

⑧ 毽球的踢法和規則是什麼

毽球的踢法:盤踢、磕踢、 拐踢、 綳踢。

毽球的規則:它的比賽場地類似排球場,中間掛網(男子網高1.60米,女子網高1.50米),兩項團體賽每方各3人,每局15分,決勝局為每球得分制。比賽時運動員用腳踢球,不得用手、臂觸球,在本方場區內最多隻能擊4次球。

⑨ 毽球比賽有哪些規則

1.某隊取得發球權時,應先按順時針方向輪轉一個位置,然後由輪轉到1號位隊員發球。

2.新的一局開始前,可以變換本隊隊員的輪轉順序,並填好位置表交給記錄員。

比賽進行中的擊球與附加動作

1.每隊在將球踢入對方場區前,在本方場區最多隻能有三人次共擊球四次。

2.每個隊員可以連續擊球兩次。

3.不得用手、臂觸球。但防守隊員在手臂下垂不離開軀乾的前提下,攔網時手球不判違例。

4.球不得明顯地停留在隊員身體的任何部位。

罰則:違反第本條第1至4均為違例,判由對方發球或得1分。

網上球

在比賽進行中球觸及兩標志桿以內的球網為好球,球觸標志桿為失誤。

⑩ 誰知道毽子的比賽規則!!

這是我收集到的毽球競賽規則,你參考一下,應該是現在最全面最具有權威性的了,國際比賽以及大型比賽都要參照這個規則進行。 第一章:場地設施與器材 第一條:場地 第一款 場地面積 比賽場地採用羽毛場雙打場地,長11.88米,寬6.1米。場地上空6米以內(由地面計算)和場地四周2米以內不得有障礙物。 第二款 界線 比賽場地應按平面圖(圖1)畫出清晰的界限,線寬4厘米,線的寬度包括在場地面積之內。較長的兩條邊界叫邊線,較短的叫端線。連接場地兩邊線的中點與端線平行的的線叫中線。中線將場地分為均等的的兩個場區。在中線兩側各畫一條與中線平行的線叫限制線(此線包括在限制區內)。中線至限制線的距離為2米。 第三款 發球區 距兩端線中點兩側各1米處向場外各畫一條長20厘米與端線垂直的短線叫發球區線(此線不包括在發球區內)。發球區線向後無限延長的區域叫發球區。 (圖一) 第二條 球網 第一款 球網的規格 球網長7米,寬76厘米,網孔2厘米見方。球網上沿縫有4厘米寬的雙層白布,用繩穿起,將球網張掛在網柱上。球網必須掛在中線的垂直上空。球網為深綠色。網柱安在中線以外,距邊線50厘米處。 第二款 球網的高度 球網的中部頂端距地面垂直高度為1.60米(男子),1.50米(女子)。網的兩端距地面的垂直高度必須相等,兩端的高度與中間的高度相差不得超過2厘米。 第三款 標志桿與標志帶 在球網的兩端,垂直於邊線和中線交接處,各系有一條寬4厘米,長76厘米的白色帶子,叫標志帶.在球網上連接標志帶外側應系有兩根有韌性的桿,叫標志桿。兩桿內側相距6米。標志桿長1.20米,直徑1厘米,用玻璃纖維或類似的材料製成。標志桿應高出球網上沿44厘米,並用鮮明對比的顏色畫上10厘米長的格紋。 第三條 毽球 毽球由毽毛、毽墊等構成。毽毛為四支白色或彩色鵝羽成十字形插在毛管內,沒支羽毛寬3.20—3.50厘米。毽墊直徑3.80-4厘米,厚1.30-1.50厘米。毛管高2.50厘米。 毽球的高度為13-15厘米。毽球的重量為13-15克。 第四條 比賽隊員的組成 第一款 比賽隊由6人組成,上場隊員3人,其中隊長1人(左臂應佩帶明顯標志)。比賽前,各隊應將參賽隊員(包括替補隊員)的姓名、號碼登記在記分表上。未登記的隊員不得參加比賽。 第二款 也可因時、因地、因人制宜,增加單人、雙人毽球賽,規則與3人制大體相同,記分可採取直接得分法。 第三款 教練員和替補隊員應坐在指定的位置上。 第五條 隊員的場上位置 第一款 雙方隊員必須站在本方場區內。 站在靠近球網的兩名隊員從左至右分別為3號位和2號位隊員,靠近端線的隊員為1號隊員(圖2)。 場上隊員的位置必須與登記的輪轉順序相符合。 第二款 發球的位置 發球的一方,2、3號位的隊員在發球隊員的前方,彼此間相距不得少於兩米。球發出後,雙方隊員可以在本方場區內任意交換位置。 第三款 每局比賽結束之前,隊員的輪轉順序不得調換。 (圖二) 第六條 教練員和隊長 第一款 比賽成死球時,教練員和隊長有權要求暫停或換人。在暫停時間內,教練員可以進行場外指導,但不得進入場區。 第二款 比賽進行中,場上隊長有權向裁判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但必須服從裁判的最終判決。 第七條 服裝 第一款 比賽隊員應穿著整齊劃一的運動服和毽球鞋或運動鞋。 第二款 場上隊員上衣的前後須有明顯的號碼,號碼顏色須一致,並與上衣顏色有明顯的區別。號碼應清晰可見,背後的號碼至少高20厘米,胸前的號碼至少高10厘米,筆劃至少寬2厘米,同隊隊員不得使用重復號碼。隊員不得穿戴任何危及其他隊員的服飾。 第八條比賽局數和場區選擇 第一款 比賽採用三局兩勝制,第三局採取每球得分制。 第二款 比賽前選擇場區或發球權。第一局結束後雙方交換場地和發球權。 第三款 決勝局開始前,正裁判員召集雙方隊長重新選擇場區或發球權。決勝局比賽中,任何一隊先得8分時兩隊應交換場地。交換時,不得進行場外指導。交換場區後,雙方隊員的輪轉位置不得變換。經記錄員查對後,由原發球隊員繼續發球。如未及時交換場區,一旦裁判員或一方隊長發現時,應立即交換。比分不變。 第九條 暫停 第一款 比賽成死球時,教練員或隊長可以向裁判員要求暫停。 第二款 暫停時,教練員可以在場地外進行指導,但場上隊員不得出場,也不得與場外其他任何人講話,場外人員不得進入場內。 第三款 每局比賽中,每隊可以要求兩次暫停,每次暫停時間不得超過30秒鍾。某隊在一局中請求第三次暫停,應判該隊失發球權或對方得1分。 第十條 換人 第一款 在比賽中成死球時,教練員或隊長可以向裁判員要求換人。換人時,場外人員不得向隊員進行指導,場內隊員不得離開場地。 第二款 每個隊員在每一局比賽中換人不得超過三人次。 第三款 替補隊員在上場前,應在記錄台附近作好准備,換人時間不得超過15秒鍾,否則判該隊一次暫停。如該隊在該局已暫停過兩次,則判該隊失發球權或對方得一分。 第四款 教練員或隊長要求換人時,應向裁判員報告下場和上場隊員的號碼。 第五款 比賽中因故被取消比賽資格的隊員,不能繼續參加該場比賽,可由替補隊員替換。如該隊在該局已換人三人次,或場外無人替換時,則判為負局。 第十一條 局間間隙 一局比賽結束,下局比賽開始前,中間最多可有2分鍾時間,供兩隊交換場地、換人和記錄員登記號碼,雙方教練員在不影響上述工作的情況下,可以進行場外指導。 第十二條 發球 第一款 發球 發球隊員須站在本方發球區內,用手持球,將球拋起,用腳踢向對方場區,使比賽進行。發球隊員必須在發球區內發球,在球發出後才能進入場區。發球時2、3號隊員不得有任何掩護動作,否則,判由對方發球。 第二款 發球失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即判為發球失誤: 1。隊員發球時,踏及端線或發球區線及其延長線; 2。球未過網、觸網或觸及標志桿; 3。球從網下穿過; 4。球從標志及其延長高度以外過網; 5。球觸及任何障礙物,或在進入對方場區前觸及本隊隊員; 6。球落在界外; 7。發球延誤時間超過5秒鍾; 8。裁判員鳴哨後球墜落在地上。 第三款 當發球隊失誤時,應判失發球權,由對方發球。 第四款 重發球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須重發球: 1。在比賽進行中,球掛在網上(最後一次擊球掛網除外); 2。在比賽進行中,毽毛和毽墊在飛行時脫離; 3。在裁判員鳴哨之前發球; 4。在比賽進行中,其他人或物品進入場區。 第五款 發球次序錯誤 當球發出後,裁判員發現隊發球次序錯誤,則判該隊失發球權,並恢復正確位置。如犯規隊已得分,應取消隊因該次發球次序錯誤所得的分數。 第十三條 輪轉順序 第一款 某隊取得發球權時,應先按順時針方向輪轉一個位置,然後由輪轉到1號位隊員發球。 第二款 新的一局開始前,可以變換本隊隊員的輪轉順序,並填好位置表交給記錄員。 第十四條 比賽進行中的擊球與附加動作 第一款 每隊在將球踢入對方場區前,在本方場區最多隻能有三人次共擊球四次。 第二款 每個隊員可以連續擊球兩次。 第三款 不得用手、臂觸球。但防守隊員在手臂下垂不離開軀乾的前提下,攔網時手球不判違例。 第四款 球不得明顯地停留在隊員身體的任何部位。 [罰則]違反第十四條第一至四款均為違例,判由對方發球或得1分。 第十五條 網上球 在比賽進行中球觸及兩標志桿以內的球網為好球,球觸標志桿為失誤。 第十六條 觸網 第一款 比賽進行中,隊員身體任何部位觸及兩標志桿以內的球網,均為觸網違例。 第二款 隊員擊球後,觸及標志桿或標志桿以外的球網、網柱、網繩或其他物體,不為違例。 第十七條 進入對方場區和空間 第一款 過網擊球為犯規。 第二款 比賽進行中,身體任何部位不得進入對方場區的空間。 第三款 隊員若用頭攻球時,必須在限制線以外,但落地時兩腳可落在限制線以內。防守隊員在限制區內,頭部無意識觸球過網不判違例。 第四款 在比賽進行中,除腳以外,身體任何部位不得觸及中線。腳不得完全越過中線。 第十八條 死球與中斷比賽 第一款 球觸地及違例為死球。 第二款 中斷比賽:其他人或物品進入比賽場區;更換損壞的器材;運動員發生意外事故等。發生以上情況,裁判員應鳴哨,中斷比賽和恢復比賽。 第十九條 計勝方法 第一款 接發球隊失誤,應判對方得一分;發球隊失誤,則判由對方發球。 第二款 某隊得15分並至少比對方隊得多2分時,則為勝一局。如比分是14比14,比賽應繼續進行,直至某隊領先2分,方為勝一局。 第二十條 判定和申訴 第一款 一場比賽中,正裁判員的判定是最終判決。 第二款 只有場上隊長可以對裁判員的判罰當場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正裁判員應及時予以解釋。 第三款 申述比賽隊對裁判員的判罰有爭議,比賽時必須服從裁判員的裁判,比賽後可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正裁判員亦應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以上內容摘自《毽球競賽規則裁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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