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比賽的主要規則
一、 各項泳式的比賽規定
(一)自由泳
1.自由泳比賽中可採用任何泳式。
2.轉身和到達終點時,可用身體任何部分觸池壁。
(二)仰泳
1.運動員面對出發端, 兩端抓住握手器, 兩腳(包括腳趾)應處於水面下,禁止蹬在水槽內、水槽上或用腳趾鉤住水槽邊。
2.出發和轉身後,運動員應蹬離池壁 ,並在整個游進過程中呈仰卧姿勢。除在做轉身動作外,運動員必須始終仰卧。仰卧姿勢允許身體做轉動動作,但必須保持與水平面小於90度的仰卧姿勢。頭部位置不受此限。
3.在整個游進過程中, 運動員身體的某部分必須露出水面。 在轉身過程中,允許運動員完全潛入水中。但在出發和每次轉身後,運動員潛泳距離不得超過15米,在15米前運動員的頭必須露出水面。
4.在轉身過程中, 當運動員肩的轉動超過垂直面後,可進行一次連續單臂劃水或雙臂同時劃水動作, 並在該動作結束前開始滾翻。一旦改變仰卧姿勢,就不允許做與連續轉身動作無關的打水或劃水動作。運動員必須呈仰卧姿勢蹬離池壁。轉身時運動員身體的某部分必須觸壁
5.運動員在到達終點時,必須以仰姿勢觸壁。
註:「除在做轉身動作外」應理解為「只有在完成連貫的轉身動作過程中才可以改變仰卧姿勢」。
(三)蛙泳
1.出發和每次轉身後,從第一次手臂動作開始,身體應保持俯卧姿勢,兩肩應與水面平行。
2.兩臂和兩腿的所有動作都應同時、 在同一水面上進行, 不得有交替動作。
3.兩手應同時在水面、 水下或水上由胸前伸出, 並在水面或水下向後劃水。除最後一個動作外,在手臂的完整動作中,兩肘不得露出水面。除出發和每次轉身後的第一次劃水動作外,兩手向後劃水不得超過臂線。
4.在蹬腿過程中,兩腳必須做外翻動作,不允許做剪夾、上下交替打水或向下的海豚式打水動作。只要不做向下的海豚式打腿動作,允許兩腳露出水面。
5.在每次轉身和到達終點時,兩手應在水面、水上或水下同時觸壁,觸壁前兩肩應與水面平行。 在觸壁前的最後一次向後劃水動作結束後, 頭可以潛入水中,但在觸壁前的一個完整或不完整的配合動作中,頭應部分地露出水面。
6.在每個以一次劃臂和一次蹬腿順序完成的完整動作周期內,運動員頭的某一部分應露出水面。只有在出發和每次轉身後,運動員可在全身沒入水中時,做一次手臂充分的向後劃至腿部的動作和一次蹬腿動作。但在第二次劃臂至最寬點並在兩手向內劃水前,頭必須露出水面。
(四)蝶泳
1.除在做轉身動作時,身體必須始終俯卧外,從出發和每次轉身後的第一次手臂動作開始,至下一個轉身或到達終點止,兩臂均應與水面平行。任何時候都不允許轉成仰卧姿勢。
2.兩臂必須在水面上同時向前擺動,並同時在水下向下劃水。
3.兩腳的動作必須同時進行,允許兩腿和兩腳在垂直面上同時做上下打水動作。兩腿或兩腳可不在同一水平面上,但不允許有交替動作。
4.在每次轉身和到達終點時,兩手應在水面、水上或水下同時觸壁,觸壁前兩肩應與水面平行。
5.在出發和每次轉身後,允許運動員在水下做一次或多次打水動作和一次劃水動作,這次劃水動作必須使身體升到水面。
(五)混合泳
1.個人混合泳須按照下列順序進行比賽:
(1) 蝶泳,(2)仰泳,(3)蛙泳,(4)自由泳(仰泳、蛙泳及蝶泳以外的任何泳式)。
2.混合泳接力須按照下列順序進行比賽:
(1) 仰泳,(2)蛙泳,(3)蝶泳,(4)自由泳(仰泳、蛙泳及蝶泳以外的任何泳式)。
3.在個人混合泳和混合泳接力項目的仰泳轉蛙泳過程中,運動員轉肩動作超過垂直面之前必須呈仰泳姿式觸及池壁。
二、 游泳比賽中的出發
(一)自由泳、蛙泳、蝶泳的各項比賽必須從出發台起跳出發,仰泳項目在水中出發。當聽到總裁判發出長哨聲信號後,運動員應站到出發台上,兩腳距出發台前緣相同距離;仰泳各項運動員下水。 在總裁判發出第二聲長哨時,仰泳運動員應迅速游回池端做好出發准備;仰泳運動員在水中做好出發准備。當所有運動員都處於靜止狀態時, 發令員應發出「出發信號」(鳴槍、鳴哨、電笛或口令)。運動員在聽到「出發信號」後才能做出發動作。
(二) 運動員如在「出發信號」發出之前出發,應判出發搶碼犯規。第一次出發搶碼犯規,發令員就應召回運動員並組織重新出發。第一次出發搶碼犯規以後,無論哪個運動員搶碼犯規(不論該運動員是第幾次犯規),均慶取消其比賽資格或錄取資格。如果在「出發信號」發出之後發現運動員搶碼犯規,應繼續比賽,在該組比賽結束後取消犯規運動員的錄取資格。如果在「出發信號」發出前發現運動員搶碼犯規,則不再發「出發信號」,取消搶碼犯規運動員的比賽資格後,再次組織出發。
(三) 發令員發現運動員搶碼犯規或總裁判判定運動員搶碼犯規鳴哨後,發令員主應連續不斷地發出召回信號直至將運動員召回。
如因裁判員的失誤或器材失靈而導致運動員搶碼犯規,發令員應將運動員召回重新出發,不作為一次搶碼犯規。
三、游泳比賽和犯規
(一) 運動員必須在自己的泳道內比賽完畢,否則即算犯規。
(二) 游出本泳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擾、阻礙其他運動員者應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 由於某運動犯規而影響了被干擾、阻礙的運動員獲得優良成績時,則應准許受干擾阻礙的運動員補測成績,或直接參加決賽。如在決賽中發生上述情況,應令該組重新決賽(犯規運動員除外)。
(四) 比賽中運動員轉身時必須使身體某一部分觸及池壁。轉身必須從池壁完成,否則即算犯規。
(五) 在比賽中除自由泳可在池底站立外,其他泳式(包括自由泳)均不得跨越或行走,否則即算犯規。
(六) 在比賽中,運動員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於其速度、浮力的器具(如手、腳蹼等,但可戴護目鏡),否則即算犯規。
(七) 每一個接力隊應有四名隊員,接力比賽中任何一名隊員犯規即算該隊犯規。任何接力隊員在一次接力比賽中只能參加一棒比賽。
(八) 接力比賽時,如本隊的前一名運動員尚未觸及池壁,而後一名運動員即離台出發,應算犯規。如該運動員重新返回並以身體任何部分觸及池壁再行游出時,不作犯規論。
(九)接力比賽前三棒運動員游完後,在不影響其他運動員比賽的情況下盡快離池,並不得觸停其他泳道自動計時裝置,否則即判犯規。運動員全部到達終點要盡快離池,否則即判犯規。
十) 在一項比賽進行過程中, 當所有比賽的運動員還未游完全程前,未參加比賽的運動員如果下水,應取消其原定的下一次的比賽資格。在接力比賽中,當各隊的所有運動員還未游完之前,除了應游該棒的運動員外,任何其他接力隊員如果進入水中,該接力隊員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十一) 預賽結束後,有兩名以上運動員成績相等而超過了原定的參加決賽人數時,確定參加決賽人選的辦法如下:
1. 如採用自動計時裝置,預賽後,同組或不同組的運動員成績相同者,都必須重賽,按重賽後的名次確定參加決賽的人選。
2. 如採用的是人工計時,預賽後,同組的運動員成績相同者,不重賽,按預賽的名次確定參加決賽人選。不同組的運動員成績相同者,按下列三例精神確定重賽的運動員,根據重賽後的名次確定參加決賽人選。
(1)在某項預賽後,兩組或兩組以上的運動員成績相同,需要確定一名參加決賽,應按各組終點名次最前的一名參加重賽。重賽後名次最前的一名運動員參加決賽。
(2) 在某項預賽後,A組甲、乙、丙(按終點名次排列順序)運動員與B組甲運動員成績相同,需要確定二名參加決賽。A組丙應淘汰, 由A組乙和B組甲重賽,重賽後優勝者與A組甲參加決賽。
(3) 在某項預賽後,A組甲乙運動員與B組甲、乙運動員成績相同需要確定兩名參加決賽:應由這四名運動員一起重賽,重賽後名次列前的兩名運動員參加決賽。
3.重賽應在所有有關運動員游完預賽至少一小時後(或經有關方面協商確定時間)進行。以抽簽方法安排泳道。
2. 希望小學三年級有男生54人,女生38人,現在要分成兩個隊進行接力比賽,如果你是小裁判,認為怎樣分比較合
54÷2=27(人), 38÷2=19(人), 27+19=46(人), 答:每支隊伍有男生27人,女生19人,即每支隊伍有46人. |
3. 4*100接力賽犯規
按理來說是要取消成績的= =...........可是你們裁判沒有看見這也沒有辦法嘛.........再說......你們學校只有一個裁判嗎................幾個差素質裁判看不到總有別人看到吧.........你可以讓看到的人做證人,討回公道啊..........最後實在不行,也別和裁判鬧僵了.......別和腦殘人士一般見識..........消消氣..........淡定............
4. 在接力和長跑比賽中,檢查員的工作重點是什麼 親們 幫幫忙
在接力和長跑比賽中,檢查員的工作重點是:
(l)運動員跑出自己的分道,舫礙他友,或踏在左側分道線上。
(2)運動員有無得到外界的幫助。
(3)運動員在彎道跑進行中有無犯規情況,或以任何方式阻礙其他 運動員。
(4)運動員是否跑過槍道標志線切入里道。
檢查裁判員工作內容
(一)、任務:在徑賽裁判長領導下進行工作,確保徑賽項目比賽符合田徑規則的規定。 賽前要復查徑賽 場地、設備和器材。在比賽過程中,檢查徑賽運動員有無犯規情況,在跨欄、障礙跑項目中檢查欄數、欄 位、欄高是否准確,在接力項目中管理好第二、三、四棒運動員的上道等。
(二)、工作方法:
(1) 裁判領導下學習有關規程和規則,了解大會的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細則。(2)進行現場實習,統一裁判方 法和判罰原則,即區分犯規是主動還是被動,是有意還是無意,是有利還是無利,是否影響他人。
(3) 解徑賽各種設施,熟記自己的號位,進、出場及換位的路線。落實檢查所需器材及用品,熟悉旗示。檢查主裁判持綠旗,檢查員持黃旗,檢查主裁判與檢查員之間的旗示:預備旗示檢查主裁判將旗直臂側平舉, 各小組檢查員立即整隊,准備進場。
詢問旗示 檢查主裁判將旗上舉至頭上不動,檢查員面向檢查主裁判將 旗上舉表示准備就緒,或沒有問題。犯規旗示 檢查員將旗上舉頭上左右擺動。換位旗示 檢查主裁判將旗 上舉在頭頂上畫圈。檢查主裁判與終點主裁判聯絡旗示 面向終點將旗舉至胸前,表示准備就緒。
檢查主裁 判與徑賽裁判長的聯絡旗示 檢查主裁判收到檢查員發出的「犯規」信號後,面向徑賽裁判長將旗在體前左 右擺動,提示該組成績緩報,並請徑賽裁判長進行處理(配備對講機及時聯系)。
4 接力賽時,各接力區 檢查員要核對運動員的單位、道次、號碼,並組織上道。
5 發現運動員犯規時,應用膠布在犯規地點做記 號,用旗示或對講機向主裁判報告,同時填寫檢查報告表。
6 檢查主裁判的位置一般在終點附近。有兩名 主裁判時,一名在終點附近,另一名流動到各檢查點檢查具體情況。直道項目,檢查員分布在跑道兩側離 跑道兩米左右,內外兩側交錯排列,分段負責檢查。200 米比賽時檢查員交錯分布在彎道兩側。
5. 跑步比賽,裁判員請進
4x100米接力跑是分道進行,接棒者可以在接棒區前10米內起跑。
接力棒必須拿在手上,直到比賽結束為止。任何人掉了棒,必須由其本人拾回,而且要在不影響別人的情況下,方可越出自己的跑道以拾回接力棒。所有接力賽事,必須在接棒區內完成交接棒。『接棒區內』的判定是根據接力棒的位置,而不是根據參賽者的身體或四肢的位置。任何參賽者在傳接棒完畢後故意越出跑道以妨礙其他參賽隊伍,其隊伍可以被取消資格。
接棒區: 在4×100米接力中,交接棒的允許區域,長度為20米,接棒運動員可從接力區後端開始起跑,等到接棒區中再完成交接棒.超過接棒區的交接棒過程視為犯規。
起跑後不能串道否則成績無效。起跑時,只允許一次搶跑(未發令起跑或發令後0.02秒以內起跑)第一次搶跑須重新發令,以後搶跑的運動員取消比賽資格重新發令。
6. 田徑比賽中由什麼裁判負責准備接力棒
在田徑比賽中,第一棒運動員的接力棒是由起點的裁判員准備的。第四棒運動員跑過終點後,也是由起點的裁判員負責收取接力棒。
7. 在4×100米接力賽中,4名運動員服裝必須一致嗎田徑裁判法是怎樣規定的。
在4×100米接力賽中,4名運動員服裝必須一致。
檢錄時,裁判應該檢查4×100米接力賽的四名運動員的服裝是否統一,如果不統一應提醒其著裝統一。
運動員上道後,檢查裁判應再次檢查四名運動的服裝是否統一,如不統一應告知其著裝統一,還不統一,則取消其參賽資格。
滿意請採納,謝謝。
8. 4*100接力賽 用具
1.比賽隊員當然是不能少的了
2.發令員1名,裁判1名,有多少隊伍參加比賽就需要多少計時人員.
3.道具用輕質鋁合金管,或者木棒.
4.規則就是不能搶跑,不能越過自己的跑道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