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跳遠裁判組工作方法及流程是怎樣的
比賽
1.應抽簽決定運動員的試跳順序。
2.運動員超過8人,應允許每人試跳3次,有效成績最好的前8名運動員可再試跳3次,試跳順序與他們前3次試跳後的排名相反。如果在第3次試跳結束後出現第8名成績相等,按規則第146條3處理。當比賽人數只有8人
或少於8人時,每人均可試跳6次。
3.一旦比賽開始,運動員不得使用比賽助跑道進行練習。
4.如有下列情況之一,則判為試跳失敗:
(a)在未做起跳的助跑中或在跳躍中,運動員以身體任何部位觸及起跳線以外地面;
(b)從起跳板兩端之外的起跳線的延長線前面或後面起跳;
(c)在落地過程中觸及落地區以外地面,而落地區外觸地點較區內最近觸地點更靠近起跳線;
(d)完成試跳後,向後走出落地區;
(e)採用任何空翻姿勢。
註:運動員助跑時在任意位置跑出助跑道標志線不算犯規。
5.上述4(b)的規定除外,運動員在起跳板後面起跳應為有效。
6.測量成績時,應從運動員身體任何部位觸地的最近點量至起跳線或起跳線的延長線,測量線應與起跳線或其
延長線垂直。
7、應以每名運動員最好的1次試跳成績,包括因第1名成績相等而進行的決名次賽的試跳成績,作為其最後的
決定成績。
助跑道
8、助跑道長度至少應為40米,條件許可時,至少應長45米。助跑道寬度最小l.22米,最大l.25米,應用5厘米寬的白線標出助跑道。
9、助跑道的左右最大傾斜度不超過1:100趴在跑進方向總的傾斜度不得超過1:1000。
10.標志物:為有助於助跑和起跳,運動員可在助跑道。旁放置l~2個標志物(由組委會批准或提供)。如果不提。供此類標志物,運動員可以使用膠布,但禁用粉筆或其他任何擦不掉痕跡的類似物質。
起跳板
11.起跳板是起跳的標志,應理入地下,上沿與助跑道及落地區表面齊平。起跳板靠近落地區的邊沿稱為起跳線。緊靠起跳線前應放置一塊橡皮泥顯示板,以便於裁判員進行判斷。
如不能設置上述裝置,應採用下列方法,緊靠起跳線前沿鋪設軟土或沙子,寬門厘米,與水平面成30度角。
12、起跳板至落地區遠端的距離不少應為10米。
13.起跳板至落地區近端的距離為1~3米。
14.結構:起跳板應為長方形,用木料或其他適宜的堅硬材料製成,長回.21~1.22米,寬20厘米(士2毫米),厚10厘米,塗成白色。
15.橡皮泥顯示板:應用木料或其他適宜的材料製成,質地堅硬,長回.ZI~1.22米,寬門厘米(士2毫米)。此板應安放在緊靠起跳板前的凹處或一塊擱板里,其高度超出起跳板7毫米(士回毫米)。顯示板邊沿應向助跑道方向傾斜30度,在傾斜面上覆蓋1毫米厚的橡皮泥(見圖九),也可以切去邊角,填充橡皮泥使之傾斜30度(見圖十)。當顯示板被安裝在溝槽中時,全部裝置必須牢固,足以承受運動員起跳腳的全部力量。
橡皮泥下面的顯示板的材料,應使運動員的鞋針能抓得牢而不滑。
橡皮泥層可用碾子或其他刮具抹平,以消除運動員的足跡。
註:如有備用膠皮泥板則更為方便,在消除足跡時不致延誤比賽。
落地區
16.落地區寬度最小2.75米,最大3米。如有可能,他跑道應對准落地區中央。一使助跑道中心線延長時與落地區的中心線重合。
註:當落地區中心線與助跑道的中心線不重合時,應在落地區內布置一條或兩條帶子,使這兩條線重合。
17、落地區內應填充濕沙,沙面應與起跳板齊平。
Ⅱ 跳遠裁判的工作方法與步驟
裁判方法 (1)組織運動員按照比賽順序進行賽前練習,每人最多練習試跳2次。(2)運動員應在接到裁判員的通知或呼叫後開始比賽的試跳。每次試跳的時限為 lmin。(3)全部比賽結束後,記錄員根據規則的規定判定運動員的名次,將比賽結果抄寫在成績單上,並請有關主裁判、裁判長和技術官員審核簽字,最後連同風速記錄單送交編排記錄組。(4)全能比賽時,每名運動員只有3次試跳機會,破紀錄時的最大風速限制為4 m/s。裁判舉白旗表示成績有效。舉紅旗表示成績無效。
Ⅲ 跳遠比賽規則
跳遠是田徑比賽最古老的項目之一,當人類還處於茹毛飲血的時代,跳遠已成為一種生活技能。三級跳遠的歷史可以追溯到遠古時代,在古代奧運會上,就設有五級跳遠比賽,後來以三次完成整個跳躍的比賽活動逐漸普及。跳遠和三級跳都是由兩部分組成,即一段長距離的助跑和盡可能遠的跳躍。其中,三級跳遠要求運動員從起跳線起要三步入坑,就像它的名字一樣,其三跳順序是一次單足跳、一次跨步跳和一次跳躍。單足跳時應用起跳腿落地,跨步跳時用另一條腿(擺動腿)落地,然後完成跳躍動作,躍入沙坑。兩項運動都是按照每名運動員在比賽中的最好成績來排定名次。和其他田賽項目一樣,奧運會的跳遠和三級跳遠比賽也是先進行及格賽,通過及格標準的直接進入決賽。資格賽出場順序按抽簽決定,決賽按照資格賽成績倒序排列,成績最好的最後跳。除犯規外,跳躍遠度項目比賽中,運動員每次試跳的成績均為有效成績。如果出現選手成績相同的情況時,則以第二好成績來確定名次,依此類推,直到最後一個成績。如果還是相同,除了第一名以外,其它可以並列。跳遠和三級跳遠比賽有下列之一情況即判犯規:①運動員以身體任何部位觸及起跳線到落地之間的地面;②從起跳板兩端之外起跳,無論是否超過起跳線的延長線;③在助跑或跳躍中採用任何空翻姿勢;④在裁判示意起跳前起跳;⑤無故錯過該次試跳順序;⑥無故延誤每次試跳的1分鍾時限。除犯規外,運動員任何一次試跳的成績均為有效成績,跳遠距離的測量是從起跳線遠端量起到跳遠運動員在沙坑中留下的距起跳最近痕跡為止。如果出現非整數的情況,則長度數值應四捨五入到最接近的厘米數。在奧運會和世界性田徑比賽中使用的跳遠和三級跳遠的沙坑寬至少2.75米,最寬3米。助跑道寬1.22米,長至少40米。跳遠起跳板前沿至沙坑遠端的距離至少10米。三級跳遠起跳線至沙坑近端的距離男子至少13米,女子至少11米,至沙坑遠端距離至少21米。坑內沙面與起跳板表面在一個水平面上。起跳板用木料製成,長1.22米,寬20厘米,漆成白色。起跳板前有一塊橡皮泥顯示板,用來幫助裁判員判斷運動員是否犯規。
Ⅳ 運動會跳遠比賽中,裁判是怎樣計算成績的(數學理由)
成績不能一定,因為不同的比賽有不同的計量規則
但是,所有的跳遠比賽都是測身體觸地處與起跳版最近的地方的垂線的長度
如果是題,就應當是腳後跟到起跳位置的垂線長度
Ⅳ 常見各項體育運動的詳細判罰及比賽規則(必有足球、籃球、排球、跳高、跳遠、游泳)
籃球規則:
1.比賽方法
一隊五人,其中一人為隊長,候補球員最多七人,但可依主辦單位而增加人數。比賽分前、後半場,每半場各 20 分鍾,中場休息 10分鍾。比賽結束兩隊積分相同時,則舉行延長賽 5 分鍾,若 5 分鍾後比數仍相同,則再次進行 5 分鍾延長賽,直至比出勝負為止。
2.得分種類
球投進籃框經裁判認可後,便算得分。 3 分線內側投入可得 2 分;三分線外側投入可得 3 分,罰球投進得 1 分。
3.進行方式
比賽開始由兩隊各推出一名跳球員至中央跳球區,由主審裁判拋球雙方跳球,開始比賽。擲界外球。
4.選手替換
每次替換選手要在20秒內完成,替換次數則不限定。交換選手的時間選在有人犯規、爭球、叫暫停等。裁判可暫時中止球賽的計時。
5.罰球
每名球員各有 4次被允許犯規的機會,第五次即犯滿退場。且不能在同一場比賽中再度上場。罰球是在誰都不能阻擋、防守的情況下投籃,是做為對犯規隊伍的處罰,給予另一隊的機會。罰球要站在罰球線後,從裁判手中接過球後5秒內要投籃。在投籃後,球觸到籃框前均不能踩越罰球線。
6.違例
大致可分為(1)普通違例:如帶球走步、兩次運球、腳踢球或以拳擊球。(2)跳球違例、(3)跳球時的違例:除了跳球球員以外的入木可在跳球者觸到球之前進入中央跳球區。
30秒鍾規則
---進攻球隊在場上控球時必須在30秒鍾內投籃出手(NBA比賽為24秒,全美大學體育聯合會比賽中為35秒).
10秒鍾規則
--球隊從後場控制球開始,必須在10秒鍾內使球進入前場(對方的半場).
5秒鍾規則
---持球後,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擲界外球出手.FIBA規則規定罰球也必須在5秒鍾內出手(NBA規則中為10秒).
3秒鍾規則
---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侵人犯規
---與對方發生身體接觸而產生的犯規行為.
技術犯規
---隊員或教練員因表現惡劣而被判犯規,比如與裁判發生爭執等情況.
取消比賽知識的犯規
---球員做出的不體現運動員精神的犯規動作,比如打人.發生此類情況後,球員應立即被罰出場外.
隊員5次犯規
---無論是侵人犯規,還是技術犯規,一名球員犯規共5次(NBA規定為6次)必須離開球場,不得再進行比賽.
違例
---既不屬於侵人犯規,也不屬於技術犯規的違反規則的行為.主要的違例行為是:非法運球;帶球走;3秒違例;使球出界.
隊員出界
---球員帶球或球本身觸及界線或蚧線以外區域,即屬球出界.在球觸線或線外區域之前,球在空中不算出界.
干擾球
--投籃的球向籃下落時,雙方隊員都不得觸球.當球在球籃里的時候,防守隊員不得觸球.
被緊密盯防的選手
---被防守隊員緊密盯防的球員必須在5秒鍾之內傳球,運球或投籃,否則其隊將失去控球權(NBA規則中無此規定).
球回後場
---球隊如已將球從後場移至前場,該球隊球員便不能再將球移過中線,運回後場
排球規則:
排球比賽場地為18米×9米的長方形 ,四周至少有2米空地,場地上空至少高7米內不得有障礙物。場中間橫劃一條線把球場分為相等的兩個場區 。所有線寬均為5厘米。場地中線上空架有球網 。網寬1米 ,長9.50米,掛在場外兩根圓柱上。女子網高2.24米,男子網高2.43米。球網兩端垂直於邊線和中線的交界處各有5厘米寬的標志帶 ,在其外側各連接一根長1.80米的標志桿。球的圓周為65~67厘米,重量為260~280克,氣壓為0.40~0.45千克/厘米2。 排球比賽是由一隊後排 右邊(1 號位)隊員發球開始算起,然後每隊可觸球3次 (攔網觸球不計在內) 。如果球落地、觸及障礙物或某一隊員犯規,則成死球,造成死球的一方判為失球。只有發球的隊勝1球時,才得1分。如發球隊犯規、失誤或接發球隊勝1球時 ,則接發球隊取得發球權 ,其隊員須按順時針方向進行1個位置的輪轉 。前4局比賽採用25分制,每個隊只有贏得至少25分,並同時超過對方2分時 ,才勝1局 。正式比賽採用5局3勝制,決勝局的比賽採用15分制,一隊先得8分後,兩隊交換場區,按原位置順序繼續比賽到結束。決勝局沒有最高分限,比賽進行至某隊先得2分為止。 規則規定1個隊最多有12名隊員 ,教練員、助理教練員、醫生各1人。隊員服裝必須統一 ,上衣前後有明顯號碼 。教練員可在暫停和局間間隙時間進行指導。比賽中只有場上隊長可向裁判員提出詢問或要求解釋規則。如果教練員或隊員有非道德行為表現,裁判員將出示黃牌給予警告,如再犯將出示紅牌 ,判罰該隊失發球權或對方得1分 。如有辱罵裁判員或對方隊員等嚴重犯規者,將取消其該局或全場比賽資格。每局比賽前,教練員必須將上場陣容位置表交給記錄員或第二裁判員,不得更改。每隊上場6人 ,站成兩排 ,從左至右,前排為4、3、2號位,後排為5、6、1號位。在發球時,雙方隊員都必須按規定位置站好,否則將被判失發球權或對方得1分 。比賽成死球時 ,教練員和隊長可向裁判員請求暫停或換人 。每次暫停不得超過30秒 。1局比賽每隊可要求兩次暫停。每隊在1局比賽中,換人最多不得超過6人次。規則對技術動作的要求 :①發球:獲得發球權的一方須先輪轉 ,1號位隊員在裁判員鳴哨後3秒鍾內將球擊出 。發球離手後 ,如果球在中途觸及發球隊場上隊員、標志桿、其他障礙物,球落在對方界外或發球不過網均為發球失誤,失發球權。在本隊未失誤前,發球隊員連續發球。②觸球:隊員可用膝關節以上身體任何部位觸球,但不得停留,如出現撈、捧、推、擲球的情況則被判為持球。每隊最多觸球3次(攔網除外) ,如果 1 個隊員連續觸球多於 1 次(攔網除外),被判為連擊。同隊2個隊員同時觸球作為2次觸球 。但雙方隊員在網上同時觸球後均再可擊球3次 。③進攻性擊球:直接向對方場區的擊球為進攻性擊球。前排隊員可在本場區對任何高度的球作進攻性擊球。後排隊員在進攻線前的前場區只能作整個球體不高於球網上沿的進攻性擊球,但在進攻線後起跳則可擊任何高度的球。④過網:隊員不得過網擊球,但擊球點在本場區,球離手後手隨球過網不判過網犯規 。對方擊球前 ,攔網隊員手 觸 及對方場區上空的球,判攔網隊員過網犯規。當對方隊員擊球後,許可在對方場區攔網。⑤過中線:隊員身體任何部位越過中線觸及對方場區地面即判過中線犯規。但一腳或雙腳的一部分踏過中線,而另一部分踏在中線上或在中線上空則不判犯規。隊員可伸手在網下擊球,但不得阻礙對方隊員。⑥攔網:只准前排隊員進行單人或集體攔網。在1次攔網中,球可連續觸及1個或幾個攔網隊員的手 、頭或腰部以上身體任何部位均算1次攔網。攔網後本隊可再擊球3次 。攔網手觸球後 ,球落界外為觸手出界,判失誤 。正式排球比賽應有第一 、第二裁判員各1人,記錄員1人,司線員2~4人。
Ⅵ 立定跳遠時,裁判員怎麼量運動員的成績你在跳遠時應怎樣跳最好
從起點腳尖到終點腳後跟(哪個最朝後,就測哪個,也就是說量最短的)如果手在腳後面撐到地了,量起點到手!
殘酷啊!!
起跳時要向上一點。盡量使力量全部集中到起跳的那一刻,跳起後身體向前,努力在空中向前。
額是女生,立定跳遠一直跳滿分的。
Ⅶ 跳遠比賽中,裁判怎麼判定的,依據是什麼
跳後腳跟到起跳線的距離為最終成績
Ⅷ 在跳遠比賽中,裁判是如何測量跳遠成績的依據是什麼
從起跳板抹橡皮泥的後沿(你助跑的那一側)量起,到你落進沙坑裡,身體任何部位觸及沙坑且離起跳點最近的點,就是你跳的距離了。
這是規則
Ⅸ 運動會三級跳如何評判 我報了三級跳的裁判員 請問怎麼評判啊
1.任務
在田賽裁判長領導下,根據規則准確無誤地完成跳遠、三級跳遠的裁判工作。
2.工作方法
(1)學習文件,明確職責與分工。制定工作細則,檢查場地器材,進行現場實習。
(2)賽前50分鍾,由主裁判整隊進入比賽場,復查和調試場地器材、儀器設備。管理裁判員和記錄員到賽前控制中心進行檢錄。
(3)賽前30分鍾,主裁判接收參賽運動員並向他們通告比賽中的注意事項,令運動員丈量步點。
(4)賽前20-25分鍾,組織運動員按比賽順序進行賽前練習,試跳1-2次。
(5)賽前5分鍾,停止練習。全組人員做正式比賽開始的准備。
(6)賽前30秒,主裁判示意記錄員開始通告第一個試跳運動員號碼,檢查記錄員開始顯示,同時起跳點裁判員站在助 跑道外起跳板後,按比賽開始時間將停賽標志拿離。時限員看到停賽標志拿離時啟動計時器。比賽開始,風速測量員測定風速。
(7)運動員每次試跳結束,起跳點裁判員仔細觀察運動員起跳時在橡皮泥顯示板上是否留有痕跡,然後站在助跑道起板後,等待落點裁判判定。如無犯規,上舉白旗,犯規則上舉紅旗。落點裁判員見上舉白旗,便在運動員身體任何部位著落沙坑距起跳板的最近點插一鋼釺,丈量裁判員開始丈量成績。丈量裁判員將所測得的准確成績報給記錄員,記錄員復述並記錄在成績記錄表上,同時在風速欄內記下風速顯示牌上的讀數。終端操作員按成績丈量員所報成績及風速輸入計算機。檢查記錄員聽到所報成績要及時在公告牌上顯示。
(8)比賽的前三輪結束後,記錄員將有效試跳成績前8名和與第8名成績相等的運動員號碼交主裁判審核,並可再試跳3次,試跳順序與他們前3次試跳後的排名相反。當比賽人數只有8人或少於8人時,每人均可試跳6次。
(9)主裁判與管理裁判員看到時限員上舉黃旗時,及時提醒運動員注意時限,當黃旗落下,主裁判立即令起跳點裁判員上舉紅旗,同時將停賽標志放在起跳板後的助跑道上,判該運動員該次試跳失敗。
(10)比賽有破紀錄時,丈量裁判員報告主裁判。主裁判立即請技術官員和田賽裁判長一起審核場地與成績。
(11)比賽結束後,主裁判監督記錄員、終端操作員按規程錄取名次,並核對風速,無誤後簽字。記錄員請技術官員和田賽裁判長審核並簽字,然後將原始成績記錄表送交編排記錄公告組。終端操作員將被錄取運動員的名次、號碼、單位、姓名、成績列印1份由管理裁判員交賽後控制中心主裁判。若無計算機終端,應復寫3份,交賽後控制中心、宣告員、留存各1份。跳遠、三級跳遠比賽時,裁判員及有關工作人員位置。
Ⅹ 在運動會的跳遠比賽中,裁判員是如何測量跳遠成績的這樣做的依據是什麼
解:如圖,自落在沙坑中的後腳印O向起跳線l作垂線,垂足為點P, 那麼線段OP的長就是該同學的跳遠成績,其依據是「從直線外一點到這條直線的垂線段的長就叫做點到直線的距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