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網球優秀裁判員應具備哪些基本素質
國家級裁判員
(1)精通網球競賽規則和裁判法,並能准確、熟練地運用;具有較高的裁判理論水平和
豐富的實踐經驗;具有組織網球競賽的全面裁判工作能力。
(2)在全國性競賽中能勝任正、副裁判長職務並具有擔任國際比賽裁判工作的水平。
(3)具有訓練一級以下各級裁判員的業務能力。
(4)掌握一門通用外語,熟悉外文競賽規則和裁判術語。
一級裁判員
(1)熟練地掌握和運用網球競賽規則和裁判法;具有一定的裁判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
基本具有網球競賽的全面裁判工作能力。
(2)在省級或相當於省級競賽中能勝任正、副裁判長職務。
(3)具有訓練二級以下裁判員的能力。
二級裁判員
(1)熟悉網球競賽規則和裁判法,並能比較准確地運用;具有一定裁判工作經驗。
(2)在縣級或相當於縣級競賽中擔任正、副裁判長職務。
三級裁判員
懂得網球競賽規則,並基本上能正確運用,或經過當地體育局舉辦的裁判員訓練班學
習,能擔任市、縣級競賽的裁判工作。
㈡ 做網球裁判的要求是什麼
(一) 裁判長
裁判長由競賽委員會推選,他的名字應由競賽委員會發布公告通知參加比賽的各個單位,他是由該比賽的組織機構委派的全權代表,負責指揮整個大賽。國際上將裁判長按級別分金牌裁判長和銀牌裁判長,分別擔任級別水平不同的比賽工作。
職責如下:
1.對競賽規程、競賽規則、行為准則、網球規則及由此產生的一切問題,他有權進行解釋和處理。
2.賽前,安排必要的裁判學習,使他們能全面了解所適用的一切規則與程序。
3.指定裁判組長並保證其能正確地履行職責。
4.保證每塊球場,球網及網柱都能符合網球規則的要求,即以下設備:
(1) 裁判椅:
高度應在1.82—2.44M之間,其中心點位置應距網柱0.914米。
若使用麥克風,必須固定安裝,且須有開關。裁判椅周圍不得安裝可供公共廣播的麥克風。
(2) 司線椅:
發球司線員和端線司線員的坐椅,應安放在其對應線的靠近擋網處的位置,以不妨礙運動員正常比賽為宜,約距邊線3.66米,位置不可墊高。有陽光時,盡量背對,無陽光時,面對主裁。中線及邊線司線員的坐椅,除另有安排,應放置在相應線的假定延長線後方,靠近邊擋網,距底線不小於6.4米。
(3) 司網椅
根據比賽的形式,安放在網柱後方或單打支柱側後方,盡可能地放在主裁對面。
(4) 運動員椅
必須安排在主裁判椅的兩側,且應有遮陽傘。
(5) 場上用品
每場比賽均應提供給運動員水或飲料。
5.保證賽場周圍的擋網,廣告牌和後面的牆壁不能是以白色、黃色或其它淺顏色,以免影響運動員的視線。
6.賽前應召集各參賽隊的教練員、領隊開聯誼會,並通知他們比賽的有關事項(如用何種球,用球數,換球局數,地面條件,何種賽制等)。
7.在運動員駐地及賽場顯著位置設置布告欄以便貼各種通知,戰表及成績公告。
8.確定參賽選手名單和種子選手名單,准備與抽簽相關的各種資料、工具。
9.進行公開性抽簽。在相關位置張貼抽簽表,以及次目的戰表。
10. 以緊接前場的方式或限定開始時間的方式,安排每日賽事。
(1) 預選賽
應在正選賽開始前一天全部結束,除因天氣或不可避免的因素干擾外,預選賽中運動員在一天內最多能安排兩場單打。若在一天內賽完一輪以上的預選賽,其比賽順序 應由上至下或由下至上按抽簽表順序進行。
(2)正選賽
除天氣或不可避免的因素外,運動員每天最多可安排一場單打,一場雙打,除裁判長另有安排,應先安排單打,再打雙打。
11. 在前一場因特殊原因提前結束時,裁判長應通過一切合理手段,盡量通知下場比賽的運動員,以免運動員被動棄權。
12. 決定某一場比賽是否更換場地或暫停。
若因天氣或其它不可避免的因素,導致正在進行中的比賽無法順利進行,裁判長有權暫停比賽或更換其它場地進行。
13. 在比賽中,裁判長對有違反准則的運動員有權給予各種處罰,直至取其消比賽資格。對不利於比賽順利進行的裁判員,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進行調整或撤換。
14. 賽前賽後,安排運動員進退場。
15. 比賽期間,運動員對裁判員涉及規則的問題,可請裁判長解決,其判定為最後裁決,裁判長應始終在場,但不可做主裁。
16. 比賽結束後,安排有關人員出成績冊,並宣布比賽名次,向大會主辦單位寫出書面總結,給每位裁判員寫書面鑒定,並與個人總結一起上交主辦單位。
(二) 裁判組長
裁判組長是在競賽委員會推選的裁判員中,由裁判長指定的工作能力強,態度認真的有威信的裁判員。
職責如下:
1. 召集足夠,合格的裁判員擔任比賽工作。
2. 組織裁判員進行必要的賽前訓練,並復習網球規則、競賽規程和行為准則。
3. 准備一份比賽中所負責的裁判員的名單,並標明各自的級別,交予裁判長。
4. 制定每天裁判員的進場順序,所做安排需經裁判長同意。
5. 賽前召開碰頭會,介紹有關場次的安排和執法程序,如何呼報,裁判手勢要求,場地輪轉安排等。
6. 評比裁判員的工作表現。
7. 比賽中應隨時在場,除裁判長另有安排,不能上場做主裁或司線。
8. 協助裁判長工作。
(三) 裁判員
裁判員是競賽委員會推選的具備一定級別的裁判。國際上按水平分國級金牌、銀牌、銅牌裁判及國際白牌裁判。國內按級別分國家A、B、C級及一、二、三級裁判。
職責如下:
1. 熟悉網球規則,競賽規程和行為准則,在比賽中要做到嚴肅、認真、公正、准確、作風正派、堅持原則。
2. 著裝規范、得體。
3. 賽前提前於運動員到場,檢查場地、各種設施是否符合要求,盡量不與運動員特別是即將對其執法的運動員交談。
4. 上場時必須攜帶記分表、秒錶、筆、量網尺、挑邊器等工具。
5. 賽前檢查運動員的服裝是否符合《行為准則》中關於服裝的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應責令其在15分鍾內更換,否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6. 面對裁判椅,召集運動員進行賽前會議及組織挑邊。
7. 確保比賽用網球的充足及一、兩個舊球。
8. 裁定比賽中一切事實問題。
9. 確保雙方運動員及司線員能按規則行事。
10. 對運動員因有關規則而產生的問題請裁判長的要求應允許。
11. 按照國際網聯的裁判員職責和程序,在每分結束後要做到一、
判斷;二、面向失分方呼報(必要時要加以手勢);三、正確填寫記分表。
12. 對於司線員的誤判要及時更改。
13. 在沙土地場比賽時,因運動員提出界內外問題發生爭議時,有義務責令司線員或親自檢查球印。
14. 盡力維持賽場秩序並負責引導球童,以有利於運動員正常比賽。
15. 用手中的秒錶隨時控制比賽正常運行。
16. 換球前,應適當提前開啟球筒,並做充分檢查,以免因換球而延誤比賽。
17. 在比賽中,因種種原因造成比賽中斷時,要收集比賽用球以確保其是重新比賽的用球,並且要記錄發球員的姓名、場上的球員位置、中止時間及分、局、盤等比分。
18. 比賽結束後,要立刻離開球場,認真正確填寫完記分表,並交給裁判長。
19. 若有運動員違反《行為規則》,要向裁判長匯報,仔細認真填寫違反行為准則罰款表,並交予裁判長。
(四) 司線員
司線(網)員是由競賽委員會推選具備一定級別的裁判員
職責如下:
1. 著裝統一、規范。
2. 賽前准時到場。
3. 選擇視角最好的位置,觀察自己所司之線。如果視線被運動員遮擋,應適當的進行移位調整。
4. 完成所負責之線的呼報,面對自己職責之外其他司線員或主裁的判定不做任何評論。
5. 如遇運動員阻礙視線而未看見球的落點,應立即做出未看見的手勢。
6. 意識到自己的誤判時,要立刻進行更正。
7. 若主裁改判你的判定,應遵從,不應與其對抗。當運動員問及呼報和改判時,應不予回答,將問題交給主裁解決。
8. 負責底線、中線、邊線時應注意腳誤。
9. 當主裁未看見運動員違反《行為規則》時,應在不影響比賽的情況下向主裁判報告。
10. 不要為運動員拾球、遞毛巾。
11. 比賽中不與觀眾交流。
12. 不為運動員鼓掌。
13. 未經主裁同意,不得擅自離場。
14. 保持良好的工作姿態,呼報宏亮、准確,手勢標准、到位。
二、裁判員行為准則
1. 裁判員應具備良好的身體狀況。
2. 裁判員應准時出席指定的比賽。
3. 裁判員在其擔任的賽事、工作中,學習、理解並掌握《網球規則》,所有的賽事規程及《行為准則》。
4. 裁判員的著裝及儀態應與比賽的莊重性和整體性相符合。
5. 裁判員在賽期中不允許喝含酒精類飲料。
6. 裁判員不能擔任與其有關系的運動員場次的工作。
7. 比賽之餘,裁判員應就運動員要求與之討論規則的解釋及提高裁判水平和運動員行為表現的問題作出回答。
8. 裁判員不要與運動員熟識並建立親密關系。
9. 裁判員不應以任何方式就賽事進行打賭。
10. 裁判員不得擅自接受新聞媒體的采訪、會議。
11. 裁判員應在任何時候都對運動員完全保持公正態度,不要有涉及同運動員有私人關系或採取任何有損裁判公正性或引起質疑的行為。
12. 裁判員在任何時刻都要有專業的、高尚的舉止,並對所有與賽事有關的人員及公眾給予相當的重視。
希望對你有點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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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網球裁判員積分制度是什麼一次重大判罰失誤要扣多少分
網球裁判員並未實行積分制度。
網球裁判員等級
(一)網球裁判員技術等級制度
1.裁判員技術等級稱號 裁判員技術等級稱號分為:國家級裁判、一級裁判員、二級裁判員、三級裁判員。
2.國家級裁判員
(1)精通網球競賽規則和裁判法,並能准確、熟練地運用;具有較高的裁判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具有組織網球競賽的全面裁判工作能力。
(2)在全國性競賽中能勝任正、副裁判長職務並具有擔任國際比賽裁判工作的水平。 (3)具有訓練一級以下各級裁判員的業務能力。
(4)掌握一門通用外語,熟悉外文競賽規則和裁判術語。
3一級裁判員
(1)熟練地掌握和運用網球競賽規則和裁判法;具有一定的裁判理論水平和實踐經驗;基本具有網球競賽的全面裁判工作能力。
(2)在省級或相當於省級競賽中能勝任正、副裁判長職務。
(3)具有訓練二級以下裁判員的能力。
4.二級裁判員
(1)熟悉網球競賽規則和裁判法,並能比較准確地運用;具有一定裁判工作經驗。
(2)在縣級或相當於縣級競賽中擔任正、副裁判長職務。
5.三級裁判員 懂得網球競賽規則,並基本上能正確運用,或經過當地體育局舉辦的裁判員訓練班學習,能擔任市、縣級競賽的裁判工作。
6.具備申請技術等級條件的裁判員 應由本人填寫中請表,經所人中位和當地該項運動協會裁判委員會簽署意見,報具有相應批准許可權的體育局審批。
國家級裁判員和一級裁判員除進行必要的考核外,還須經過考試。國家級裁判員的考試,由中國網球協會負責;—級裁判員的考試,由省、市、自治區的網球協會負責。
7.批准授予裁判等級稱號的許可權
國家級裁判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總局批准授予;一級裁判員出省、市、自治區體育局批准授予;二級裁判員、三級裁判員由地(市)、縣體育局批難授予。必要時,各級體育局有權審批應由下級體育局審批的各級裁判員。
國家體育局直屬體育院校、火車頭體協等,可批准本單位、本系統一級以下各級裁判元;省(市)所屬體育院校,可批准本學位二級、三級裁判員。體育院校批準的裁判員應報當地體育局備案。 中國人民解放軍所屬的裁判員,除國家級裁判員須報國家體育局審批外,其他各級裁判員技術等級稱號的授予辦法,出中國人民解放軍自行制定。 8.被授予技術等級稱號的裁判員 由批准單位發給證書、證章。國家級裁判員、一級裁判員另發給胸微。
(二)國家級裁判員確定等級的辦法
為了使我國網球競賽體制盡快與國際接軌,加強網球裁判員的隊伍建設,提高網球裁判工作的水平,中國網球協會裁判委員會制定了本辦法。
1.等級設立 國家級網球裁判員按其工作能力、熟練程度和經驗積累分成三級: 國家A級 金牌 國家B級 銀牌 畫家C級 銅牌 2.國家A級(金牌)條件 國家A級網球裁判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過國際比賽臨場執法的經歷。
(2)至少招仔過60場全國比賽(或20場國際比賽)的主裁。
(3)至少擔任3次全國比賽的裁判長或5次副裁判長工作。
(4)精通網球規則、競賽規程和行為准則熟練掌握網球比賽的競賽組織工作。
(5)熟練掌握臨場英語及基本會話。
(6)考核期內裁判員評價成績為中等(含良好)以上。
3.國家B級(銀牌)條件 國家B級網球裁判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過國際比賽臨場執法的經歷。
(2)至少擔任過50場全國比賽(或10場國際比賽)的主裁。
(3)至少擔任1次全國比賽的裁判長或2次副裁判長工作。
(4) 精通網球規則、競賽規程和行為准則熟練掌握網球比賽的競賽組織工作。 (5)熟練掌握臨場英語及基本會話。
(6)考核期內裁判員評價成績為中等(含中等)以上。
4.國家C級(銅牌)條件 國家C級網球裁判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至少參加三次全國比賽,擔任主裁場數不少於40場。
(2)基本精通網球規則、競賽規程和行為准則掌握網球比賽的競賽組織工作。 (3)臨場英語熟練。
(4)考核期內裁判員評價成績為合格(含合格)以上。
5.晉級程序 國家級網球裁判員定級工作每兩年進行一次,凡符合上述等級條件的國家裁判員,可向中國網球協會裁判委員會提出申報晉升相應等級的申請。中國網球協會裁判委員會負責晉級的考核評定工作。
㈣ 網球主裁判有些什麼權利
(一) 裁判長 裁判長由競賽委員會推選,他的名字應由競賽委員會發布公告通知參加比賽的各個單位,他是由該比賽的組織機構委派的全權代表,負責指揮整個大賽。國際上將裁判長按級別分金牌裁判長和銀牌裁判長,分別擔任級別水平不同的比賽工作。 職責如下: 1.對競賽規程、競賽規則、行為准則、網球規則及由此產生的一切問題,他有權進行解釋和處理。 2.賽前,安排必要的裁判學習,使他們能全面了解所適用的一切規則與程序。 3.指定裁判組長並保證其能正確地履行職責。 4.保證每塊球場,球網及網柱都能符合網球規則的要求,即以下設備: (1) 裁判椅: 高度應在1.82—2.44M之間,其中心點位置應距網柱0.914米。 若使用麥克風,必須固定安裝,且須有開關。裁判椅周圍不得安裝可供公共廣播的麥克風。 (2) 司線椅: 發球司線員和端線司線員的坐椅,應安放在其對應線的靠近擋網處的位置,以不妨礙運動員正常比賽為宜,約距邊線3.66米,位置不可墊高。有陽光時,盡量背對,無陽光時,面對主裁。中線及邊線司線員的坐椅,除另有安排,應放置在相應線的假定延長線後方,靠近邊擋網,距底線不小於6.4米。 (3) 司網椅 根據比賽的形式,安放在網柱後方或單打支柱側後方,盡可能地放在主裁對面。 (4) 運動員椅 必須安排在主裁判椅的兩側,且應有遮陽傘。 (5) 場上用品 每場比賽均應提供給運動員水或飲料。 5.保證賽場周圍的擋網,廣告牌和後面的牆壁不能是以白色、黃色或其它淺顏色,以免影響運動員的視線。 6.賽前應召集各參賽隊的教練員、領隊開聯誼會,並通知他們比賽的有關事項(如用何種球,用球數,換球局數,地面條件,何種賽制等)。 7.在運動員駐地及賽場顯著位置設置布告欄以便貼各種通知,戰表及成績公告。 8.確定參賽選手名單和種子選手名單,准備與抽簽相關的各種資料、工具。 9.進行公開性抽簽。在相關位置張貼抽簽表,以及次目的戰表。 10. 以緊接前場的方式或限定開始時間的方式,安排每日賽事。 (1) 預選賽 應在正選賽開始前一天全部結束,除因天氣或不可避免的因素干擾外,預選賽中運動員在一天內最多能安排兩場單打。若在一天內賽完一輪以上的預選賽,其比賽順序 應由上至下或由下至上按抽簽表順序進行。 (2)正選賽 除天氣或不可避免的因素外,運動員每天最多可安排一場單打,一場雙打,除裁判長另有安排,應先安排單打,再打雙打。 11. 在前一場因特殊原因提前結束時,裁判長應通過一切合理手段,盡量通知下場比賽的運動員,以免運動員被動棄權。 12. 決定某一場比賽是否更換場地或暫停。 若因天氣或其它不可避免的因素,導致正在進行中的比賽無法順利進行,裁判長有權暫停比賽或更換其它場地進行。 13. 在比賽中,裁判長對有違反准則的運動員有權給予各種處罰,直至取其消比賽資格。對不利於比賽順利進行的裁判員,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進行調整或撤換。 14. 賽前賽後,安排運動員進退場。 15. 比賽期間,運動員對裁判員涉及規則的問題,可請裁判長解決,其判定為最後裁決,裁判長應始終在場,但不可做主裁。 16. 比賽結束後,安排有關人員出成績冊,並宣布比賽名次,向大會主辦單位寫出書面總結,給每位裁判員寫書面鑒定,並與個人總結一起上交主辦單位。 (二) 裁判組長 裁判組長是在競賽委員會推選的裁判員中,由裁判長指定的工作能力強,態度認真的有威信的裁判員。 職責如下: 1. 召集足夠,合格的裁判員擔任比賽工作。 2. 組織裁判員進行必要的賽前訓練,並復習網球規則、競賽規程和行為准則。 3. 准備一份比賽中所負責的裁判員的名單,並標明各自的級別,交予裁判長。 4. 制定每天裁判員的進場順序,所做安排需經裁判長同意。 5. 賽前召開碰頭會,介紹有關場次的安排和執法程序,如何呼報,裁判手勢要求,場地輪轉安排等。 6. 評比裁判員的工作表現。 7. 比賽中應隨時在場,除裁判長另有安排,不能上場做主裁或司線。 8. 協助裁判長工作。 (三) 裁判員 裁判員是競賽委員會推選的具備一定級別的裁判。國際上按水平分國級金牌、銀牌、銅牌裁判及國際白牌裁判。國內按級別分國家A、B、C級及一、二、三級裁判。 職責如下: 1. 熟悉網球規則,競賽規程和行為准則,在比賽中要做到嚴肅、認真、公正、准確、作風正派、堅持原則。 2. 著裝規范、得體。 3. 賽前提前於運動員到場,檢查場地、各種設施是否符合要求,盡量不與運動員特別是即將對其執法的運動員交談。 4. 上場時必須攜帶記分表、秒錶、筆、量網尺、挑邊器等工具。 5. 賽前檢查運動員的服裝是否符合《行為准則》中關於服裝的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應責令其在15分鍾內更換,否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6. 面對裁判椅,召集運動員進行賽前會議及組織挑邊。 7. 確保比賽用網球的充足及一、兩個舊球。 8. 裁定比賽中一切事實問題。 9. 確保雙方運動員及司線員能按規則行事。 10. 對運動員因有關規則而產生的問題請裁判長的要求應允許。 11. 按照國際網聯的裁判員職責和程序,在每分結束後要做到一、 判斷;二、面向失分方呼報(必要時要加以手勢);三、正確填寫記分表。 12. 對於司線員的誤判要及時更改。 13. 在沙土地場比賽時,因運動員提出界內外問題發生爭議時,有義務責令司線員或親自檢查球印。 14. 盡力維持賽場秩序並負責引導球童,以有利於運動員正常比賽。 15. 用手中的秒錶隨時控制比賽正常運行。 16. 換球前,應適當提前開啟球筒,並做充分檢查,以免因換球而延誤比賽。 17. 在比賽中,因種種原因造成比賽中斷時,要收集比賽用球以確保其是重新比賽的用球,並且要記錄發球員的姓名、場上的球員位置、中止時間及分、局、盤等比分。 18. 比賽結束後,要立刻離開球場,認真正確填寫完記分表,並交給裁判長。 19. 若有運動員違反《行為規則》,要向裁判長匯報,仔細認真填寫違反行為准則罰款表,並交予裁判長。 (四) 司線員 司線(網)員是由競賽委員會推選具備一定級別的裁判員 職責如下: 1. 著裝統一、規范。 2. 賽前准時到場。 3. 選擇視角最好的位置,觀察自己所司之線。如果視線被運動員遮擋,應適當的進行移位調整。 4. 完成所負責之線的呼報,面對自己職責之外其他司線員或主裁的判定不做任何評論。 5. 如遇運動員阻礙視線而未看見球的落點,應立即做出未看見的手勢。 6. 意識到自己的誤判時,要立刻進行更正。 7. 若主裁改判你的判定,應遵從,不應與其對抗。當運動員問及呼報和改判時,應不予回答,將問題交給主裁解決。 8. 負責底線、中線、邊線時應注意腳誤。 9. 當主裁未看見運動員違反《行為規則》時,應在不影響比賽的情況下向主裁判報告。 10. 不要為運動員拾球、遞毛巾。 11. 比賽中不與觀眾交流。 12. 不為運動員鼓掌。 13. 未經主裁同意,不得擅自離場。 14. 保持良好的工作姿態,呼報宏亮、准確,手勢標准、到位。 二、裁判員行為准則 1. 裁判員應具備良好的身體狀況。 2. 裁判員應准時出席指定的比賽。 3. 裁判員在其擔任的賽事、工作中,學習、理解並掌握《網球規則》,所有的賽事規程及《行為准則》。 4. 裁判員的著裝及儀態應與比賽的莊重性和整體性相符合。 5. 裁判員在賽期中不允許喝含酒精類飲料。 6. 裁判員不能擔任與其有關系的運動員場次的工作。 7. 比賽之餘,裁判員應就運動員要求與之討論規則的解釋及提高裁判水平和運動員行為表現的問題作出回答。 8. 裁判員不要與運動員熟識並建立親密關系。 9. 裁判員不應以任何方式就賽事進行打賭。 10. 裁判員不得擅自接受新聞媒體的采訪、會議。 11. 裁判員應在任何時候都對運動員完全保持公正態度,不要有涉及同運動員有私人關系或採取任何有損裁判公正性或引起質疑的行為。 12. 裁判員在任何時刻都要有專業的、高尚的舉止,並對所有與賽事有關的人員及公眾給予相當的重視。
㈤ 網球場上十二人裁判員和司線員的位置圖
12名裁判抄分襲別為:1名主裁判,1名司網員,4個邊線裁判,2個底線裁判,2個發球中線裁判,2個發球線裁判。另外還有6個球童。
見下圖:
三角號為主裁判
1和2為發球線裁判,判斷發球是否出界
3和4為底線裁判,判斷擊球是否出界及發球腳誤
5和8為中線裁判,判斷發球是否出界
6、7、9、10為邊線裁判,判斷擊球和發球是否出界
11為司網員,坐在網柱旁,判斷發球是否觸網和擊球是否觸網兩次,現在一般用電子儀器判斷
1-10是裁判也稱作司線員。
㈥ 網球裁判證都有哪些級別
國家1、2、3級國家級國際級 銅牌 銀牌 金牌國家級可以當中網這檔次比賽的司線員,大滿貫至少國際級一般網球俱樂部都有裁判培訓,國家2、3級很好過的
㈦ 網球比賽裁判專業術語
網球術語:
網球場 tennis court
雙手 double handed
草地 grass,lawn 旋轉 spin
碎石 macadam 上旋 forward spin
水泥 cement 下旋 backspin
木板 wood 平擊 flat
瀝青 asphalt 正手 forehand
端線(底線) base line 反手 backhand
發球線 service line 球感 ball sense
中線 center line 腕 wrist
雙打邊線 doubles side line 步法 foot work
單打邊線 single side line 收拍 wind up
網 net 跟進,隨揮 follow-through
網柱 net post 膝 knee
單打支柱 single net post 落地球 ground ball
球網白邊 band 削球 chip
球網中帶 strap 經典打法 classical guide
單、雙打邊線間地帶 alley 包卷打法 wrap-around
前場 fore court 發球 service,serve
後場 back court 側旋球 slice
左發球區 left service court 平擊球(炮彈式) flat(cannon ball)
在發球區 right service court 強烈旋轉球 twist
中點 center mark 美式旋轉球 American twist
單打場地 singles court 發球員 server
雙打場地 doubles court 接球員 receiver
網球 tennis ball 接發球 receive
球拍 racquet,racket 發球次序 order of service
握拍法 grip 接發球次序 order of receiving
東方式 eastern 第一發球 first service
大陸式 continental 第二發球 second service
西方式 western 上手發球 overhand service
下手發球 underhand service 平局決勝制 tie-break
換球 ball change 比分 point score
拋球 toss 局、局比分 game
截擊、攔網 volley 盤、盤比分 set
反彈球 half-volley 計分 match
高壓球 smash 0分 love(0)
挑高球 lob 1分 fifteen(15)
防禦性 defensive 2分 thirty(30)
進攻性 offensive 3分 forty(40)
放小球 drop-shot 平 all
球落點 placement 平分 deuce
挑邊 toss 發球方佔先 advantage for server
准備活動 warm-up 接發球方佔先 advantage for receiver
時間到 time 領先 lead
准備比賽 ready 決勝局計分 scoring in tie-break
比賽開始 play 比賽結束 finish
輪 round 出界 out
三盤兩勝制 the best of 3 sets 界內 in
五盤三勝制 the best of 5 sets 擦網 net
重發球 let 延期比賽 postpone
重賽 let 暫停比賽 suspension
發球失誤 fault 棄權 default
腳誤 foot-fault 罰分 point penalty
兩跳 not up 取消比賽資格 disqualify
技術犯規 foul shot 妨礙(干擾) hinder
球過網 over the net 發球直接得分 ace,A
球穿網 through 發球兩次失誤 D
更正 correction 盤點(盤決勝分) set point
改判 overrules 賽點(一場比賽的決勝分) match point
沒看見 unsighted
中斷比賽 interruption
一局中對手一分未得 love game
在網球公開賽中,裁判都是按照國際大型網球賽事慣例,用英文宣報比賽進程及比分。為使觀眾進一步了解網球知識和網球觀賽禮儀,現將裁判常用英文術語做簡要整理。
Time 時間到(示意球員盤間休息時間到,同時也提示觀眾盡快就座)
Keep silence. 請保持安靜
Take a seat quickly, players are ready. 請盡快就座,運動員已經准備好。
net 擦網
let 重發
first serve第一次發球
second serve 第二次發球
out 界外
Hawk eye 鷹眼
Ladies and gentleman, Mr. /Miss …is challenging the out/in call on the left/right/base/sever line.
女士們、先生們,××運動員對左/右/底/發球線的出界/界內呼報進行挑戰。
call stands 呼報有效
call overturned 呼報無效
Correction 更正
deuce 平分
ad(vantage) 佔先
Tie-break 平局決勝制(搶七)
game point 局點
set point 盤點
match point 賽點
㈧ 網球 主裁判職能
(一) 裁判長
裁判長由競賽委員會推選,他的名字應由競賽委員會發布公告通知參加比賽的各個單位,他是由該比賽的組織機構委派的全權代表,負責指揮整個大賽。國際上將裁判長按級別分金牌裁判長和銀牌裁判長,分別擔任級別水平不同的比賽工作。
職責如下:
1.對競賽規程、競賽規則、行為准則、網球規則及由此產生的一切問題,他有權進行解釋和處理。
2.賽前,安排必要的裁判學習,使他們能全面了解所適用的一切規則與程序。
3.指定裁判組長並保證其能正確地履行職責。
4.保證每塊球場,球網及網柱都能符合網球規則的要求,即以下設備:
(1) 裁判椅:
高度應在1.82—2.44M之間,其中心點位置應距網柱0.914米。
若使用麥克風,必須固定安裝,且須有開關。裁判椅周圍不得安裝可供公共廣播的麥克風。
(2) 司線椅:
發球司線員和端線司線員的坐椅,應安放在其對應線的靠近擋網處的位置,以不妨礙運動員正常比賽為宜,約距邊線3.66米,位置不可墊高。有陽光時,盡量背對,無陽光時,面對主裁。中線及邊線司線員的坐椅,除另有安排,應放置在相應線的假定延長線後方,靠近邊擋網,距底線不小於6.4米。
(3) 司網椅
根據比賽的形式,安放在網柱後方或單打支柱側後方,盡可能地放在主裁對面。
(4) 運動員椅
必須安排在主裁判椅的兩側,且應有遮陽傘。
(5) 場上用品
每場比賽均應提供給運動員水或飲料。
5.保證賽場周圍的擋網,廣告牌和後面的牆壁不能是以白色、黃色或其它淺顏色,以免影響運動員的視線。
6.賽前應召集各參賽隊的教練員、領隊開聯誼會,並通知他們比賽的有關事項(如用何種球,用球數,換球局數,地面條件,何種賽制等)。
7.在運動員駐地及賽場顯著位置設置布告欄以便貼各種通知,戰表及成績公告。
8.確定參賽選手名單和種子選手名單,准備與抽簽相關的各種資料、工具。
9.進行公開性抽簽。在相關位置張貼抽簽表,以及次目的戰表。
10. 以緊接前場的方式或限定開始時間的方式,安排每日賽事。
(1) 預選賽
應在正選賽開始前一天全部結束,除因天氣或不可避免的因素干擾外,預選賽中運動員在一天內最多能安排兩場單打。若在一天內賽完一輪以上的預選賽,其比賽順序 應由上至下或由下至上按抽簽表順序進行。
(2)正選賽
除天氣或不可避免的因素外,運動員每天最多可安排一場單打,一場雙打,除裁判長另有安排,應先安排單打,再打雙打。
11. 在前一場因特殊原因提前結束時,裁判長應通過一切合理手段,盡量通知下場比賽的運動員,以免運動員被動棄權。
12. 決定某一場比賽是否更換場地或暫停。
若因天氣或其它不可避免的因素,導致正在進行中的比賽無法順利進行,裁判長有權暫停比賽或更換其它場地進行。
13. 在比賽中,裁判長對有違反准則的運動員有權給予各種處罰,直至取其消比賽資格。對不利於比賽順利進行的裁判員,根據實際情況可以進行調整或撤換。
14. 賽前賽後,安排運動員進退場。
15. 比賽期間,運動員對裁判員涉及規則的問題,可請裁判長解決,其判定為最後裁決,裁判長應始終在場,但不可做主裁。
16. 比賽結束後,安排有關人員出成績冊,並宣布比賽名次,向大會主辦單位寫出書面總結,給每位裁判員寫書面鑒定,並與個人總結一起上交主辦單位。
(二) 裁判組長
裁判組長是在競賽委員會推選的裁判員中,由裁判長指定的工作能力強,態度認真的有威信的裁判員。
職責如下:
1. 召集足夠,合格的裁判員擔任比賽工作。
2. 組織裁判員進行必要的賽前訓練,並復習網球規則、競賽規程和行為准則。
3. 准備一份比賽中所負責的裁判員的名單,並標明各自的級別,交予裁判長。
4. 制定每天裁判員的進場順序,所做安排需經裁判長同意。
5. 賽前召開碰頭會,介紹有關場次的安排和執法程序,如何呼報,裁判手勢要求,場地輪轉安排等。
6. 評比裁判員的工作表現。
7. 比賽中應隨時在場,除裁判長另有安排,不能上場做主裁或司線。
8. 協助裁判長工作。
(三) 裁判員
裁判員是競賽委員會推選的具備一定級別的裁判。國際上按水平分國級金牌、銀牌、銅牌裁判及國際白牌裁判。國內按級別分國家A、B、C級及一、二、三級裁判。
職責如下:
1. 熟悉網球規則,競賽規程和行為准則,在比賽中要做到嚴肅、認真、公正、准確、作風正派、堅持原則。
2. 著裝規范、得體。
3. 賽前提前於運動員到場,檢查場地、各種設施是否符合要求,盡量不與運動員特別是即將對其執法的運動員交談。
4. 上場時必須攜帶記分表、秒錶、筆、量網尺、挑邊器等工具。
5. 賽前檢查運動員的服裝是否符合《行為准則》中關於服裝的要求,對不符合規定的應責令其在15分鍾內更換,否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6. 面對裁判椅,召集運動員進行賽前會議及組織挑邊。
7. 確保比賽用網球的充足及一、兩個舊球。
8. 裁定比賽中一切事實問題。
9. 確保雙方運動員及司線員能按規則行事。
10. 對運動員因有關規則而產生的問題請裁判長的要求應允許。
11. 按照國際網聯的裁判員職責和程序,在每分結束後要做到一、
判斷;二、面向失分方呼報(必要時要加以手勢);三、正確填寫記分表。
12. 對於司線員的誤判要及時更改。
13. 在沙土地場比賽時,因運動員提出界內外問題發生爭議時,有義務責令司線員或親自檢查球印。
14. 盡力維持賽場秩序並負責引導球童,以有利於運動員正常比賽。
15. 用手中的秒錶隨時控制比賽正常運行。
16. 換球前,應適當提前開啟球筒,並做充分檢查,以免因換球而延誤比賽。
17. 在比賽中,因種種原因造成比賽中斷時,要收集比賽用球以確保其是重新比賽的用球,並且要記錄發球員的姓名、場上的球員位置、中止時間及分、局、盤等比分。
18. 比賽結束後,要立刻離開球場,認真正確填寫完記分表,並交給裁判長。
19. 若有運動員違反《行為規則》,要向裁判長匯報,仔細認真填寫違反行為准則罰款表,並交予裁判長。
(四) 司線員
司線(網)員是由競賽委員會推選具備一定級別的裁判員
職責如下:
1. 著裝統一、規范。
2. 賽前准時到場。
3. 選擇視角最好的位置,觀察自己所司之線。如果視線被運動員遮擋,應適當的進行移位調整。
4. 完成所負責之線的呼報,面對自己職責之外其他司線員或主裁的判定不做任何評論。
5. 如遇運動員阻礙視線而未看見球的落點,應立即做出未看見的手勢。
6. 意識到自己的誤判時,要立刻進行更正。
7. 若主裁改判你的判定,應遵從,不應與其對抗。當運動員問及呼報和改判時,應不予回答,將問題交給主裁解決。
8. 負責底線、中線、邊線時應注意腳誤。
9. 當主裁未看見運動員違反《行為規則》時,應在不影響比賽的情況下向主裁判報告。
10. 不要為運動員拾球、遞毛巾。
11. 比賽中不與觀眾交流。
12. 不為運動員鼓掌。
13. 未經主裁同意,不得擅自離場。
14. 保持良好的工作姿態,呼報宏亮、准確,手勢標准、到位。
二、裁判員行為准則
1. 裁判員應具備良好的身體狀況。
2. 裁判員應准時出席指定的比賽。
3. 裁判員在其擔任的賽事、工作中,學習、理解並掌握《網球規則》,所有的賽事規程及《行為准則》。
4. 裁判員的著裝及儀態應與比賽的莊重性和整體性相符合。
5. 裁判員在賽期中不允許喝含酒精類飲料。
6. 裁判員不能擔任與其有關系的運動員場次的工作。
7. 比賽之餘,裁判員應就運動員要求與之討論規則的解釋及提高裁判水平和運動員行為表現的問題作出回答。
8. 裁判員不要與運動員熟識並建立親密關系。
9. 裁判員不應以任何方式就賽事進行打賭。
10. 裁判員不得擅自接受新聞媒體的采訪、會議。
11. 裁判員應在任何時候都對運動員完全保持公正態度,不要有涉及同運動員有私人關系或採取任何有損裁判公正性或引起質疑的行為。
12. 裁判員在任何時刻都要有專業的、高尚的舉止,並對所有與賽事有關的人員及公眾給予相當的重視。
㈨ 如何考國際網球裁判
要一級一級考上去的 而且考國際是有名額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