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計扣除是什麼意思
加計扣除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
⑵ 什麼是加計扣除
加計扣除: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
例如,假定稅法規定研發費用可實行50%加計扣除政策,那麼如果企業當年開發新產品研發費用實際支出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數額在稅前進行扣除,以體現鼓勵研發政策。
簡單的說,就是實際支出的金額,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時候,可以按高於實際支出的金額來計算。因為企業所得稅是以利潤為基數計算的,而利潤=收入-支出,如果允許多列支支出,那麼企業所得稅就會減少。
(2)體育用品的稅加計扣除擴展閱讀:
法規: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工藝的開發所產生的研發費用可以從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中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95條對細則進行了細化,明確了研發費用的額外扣除,是指企業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所產生的研發費用,並且不構成無形資產。如果計入當期損益,按照規定實際扣除,按50%的研發費用扣除;
如果形成無形資產,則將按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也就是說,根據研究成本是否作為標准資本化,扣除額有兩種方式,但稅前扣除總額相同,即實際研發費用的150%。高科技公司可享受此稅收優惠。
如果企業安置殘疾人,則可以根據支付給殘疾員工的實際扣除的應計收入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從支付給殘疾員工的工資的100%中扣除。
⑶ 什麼是加計扣除
什麼是加計扣除?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簡單的說,就是實際支出的金額,在計算企業所得稅的時候,可以按高於實際支出的金額來計算.因為企業所得稅是以利潤為基數計算的,而利潤=收入-支出,如果允許多列支支出,那麼企業所得稅就會減少.
舉個例子吧
某企業發生研發支出100萬,假設都符合加計扣除條件.那麼這個100萬在發生的時候就可以做一次費用,進入你們公司的成本.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時候這個100萬還可乘以50%做你的成本.那就是相當於100萬使你的總成本扣了150萬,這就是加計扣除.
稅前加計扣除是什麼意思?
在原有基礎上,再加一定的比例扣除.比如一個產品成本是500元,那麼加計20%扣除是多少?應該是500*(1+20%)=600的扣除.
加計扣除主要是和企業所得稅聯系,內部自主研發無形資產費用化支出加計扣除50%,資本化支出形成無形資產的按成本150%攤銷.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指的是什麼?怎麼算呢
按照稅法規定在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的實際發生額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政策.
例如,稅法規定研發費用可實行150%加計扣除政策,如果企業當年開發新產品研發費用實際支出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在稅前進行扣除,以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國家稅務總局於2017年五月又發布了財稅〔2017〕34號《財政部稅務總局科技部關於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
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
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企業所得稅前工資加計扣除指的是什麼?
企業所得稅前工資加計扣除指的是企業安置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所規定的殘疾人員,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項所稱企業安置殘疾人員所支付的工資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安置殘疾人員的,在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支付給殘疾職工工資的100%加計扣除.殘疾人員的范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的有關規定.
⑷ 企業所得稅中「加計扣除」與「 准予扣除項目」的區別
加計扣除來,是在你實際發生的基礎上源,再多扣除一部分.
比如:研發費用,你實際發生100萬,可以加計50%扣除,就可以在稅前扣除150萬.
准予扣除項目,則是比較籠統了,凡是在企業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都是准予扣除項目,上面所提到的研發費用也是准予扣除項目.這個概念很概括.
建議舉個具體的題目大家幫你..
⑸ 什麼是加計扣除和減計扣除
咨詢熱線ZI XUN RE XIAN
您好,在稅收優惠政策上有兩個名詞,一個叫「加計扣除」,一個叫「減計扣除」,請問什麼是加計扣除和減計扣除?
專業解答
加計扣除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例如,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加計扣除,即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那麼如果某企業當年開發新產品研發費用實際支出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數額在稅前進行扣除,以體現鼓勵研發政策。
減計扣除是指按照稅法規定準予對企業某些經營活動取得的應稅收入,按一定比例減少計入收入總額,進而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如我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計收入。」和加計扣除方式類似,減計收入也是一種間接優惠方式。對企業某些項目的收入按一定比例計入收入總額,而其對應的成本費用則可以正常扣除,則企業不僅可以減少在這些項目上的稅負,還可能減少在其他項目上應納的所得稅。例如,企業經營某一項目的收入為100萬元,對此收入可以減按90% 即90萬元計入其應稅收入,而這一項目的成本費用為95萬元,則企業在這一項目上的應稅所得為-5萬元。由於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是綜合計算的,這-5萬元可用來抵減企業在其他項目上的應稅所得,從而不僅相當於對這一項目免稅,還免掉了一部分其他項目應繳的所得稅,企業從這一項目上得到的收入越多,最終得到的優惠力度就越大。
⑹ 稅收加計扣除是什麼
按照稅法規定第五十八條,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
假定稅法規定研發費用可實行50%加計扣除政策,那麼如果企業當年開發新產品研發費用實際支出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數額在稅前進行扣除,以體現鼓勵研發政策。
(6)體育用品的稅加計扣除擴展閱讀:
通知稱,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要求,強化政策服務,降低納稅人風險,增強企業獲得感,根據《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的有關規定,將進一步做好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落實工作。
關於事中異議項目鑒定問題,通知指出,稅務部門對企業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項目有異議的,應及時通過縣(區)級科技部門將項目資料送地市級(含)以上科技部門進行鑒定;由省直接管理的縣/市,可直接由縣級科技部門進行鑒定(以下統稱「鑒定部門」)。
稅務部門對鑒定部門的鑒定意見有異議的,可轉請省級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出具鑒定意見。對企業承擔的省部級(含)以上科研項目,以及以前年度已鑒定的跨年度研發項目,稅務部門不再要求進行鑒定。
⑺ 免稅、減稅、加計扣除、加速折舊的區別
減稅和免稅的區別:
財稅〔2013〕106號文件明確規定:「提供適用零稅率的應稅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實行免徵增值稅辦法。」可見,在這種情況下,兩者沒有區別。
2:一般計稅方法前提下區別明顯
免徵增值稅:應納增值稅為0,同時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適用零稅率:增值稅應納稅額=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適用零稅率即銷項稅額為0,應納稅額=0-進項稅額。這意味著可以退還稅款,或進項留抵。相比之下,適用零稅率比免徵增值稅更實惠。
3:稅收管理要求不同增值稅有多檔稅率,零稅率也是增值稅的一檔稅率,只要符合文件規定,就可以適用零稅率。無須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
但免徵增值稅卻是稅收優惠,要遵循稅收優惠管理的相關要求,或先經稅務機關審批,或報送稅務機關備案。
納稅人可以主動放棄免稅優惠(包括減稅優惠,下同)。但一經放棄,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免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納稅人放棄免稅
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7〕127號)規定:"要求放棄免稅權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放棄免稅權聲明,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而且"一經放棄免稅
權,其生產銷售的全部增值稅應稅貨物或勞務均應按照適用稅率征稅,不得選擇某一免稅項目放棄免稅權,也不得根據不同的銷售對象選擇部分貨物或勞務放棄免稅
權。"納稅人也可以放棄適用零稅率,選擇免稅或按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適用零稅率後,36個月內不得再申請適用零稅率。但如何辦理放棄適用零稅率手續,暫
無規定。
加計扣除、加速折舊的區別
加計扣除,稅法規定的計算方法,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例如,假定稅法規定研發費用可實行150%加計扣除政策,那麼如果企業當年開發新產品研發費用實際支出為100元,就可按150元(100×150%)數額在稅前進行扣除,以體現鼓勵研發政策。
加速折舊,是指按照稅法規定準予採取縮短折舊年限、提高折舊率的辦法,加快折舊速度,減少應納稅所得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其目的一是可以減少企業所得稅,二是可以增強公司未來競爭和融資能力。
⑻ 增值稅加計扣除行業有哪些
增值稅加計扣除行業包括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四大行業。
⑼ 哪些支出可以加計扣除
加計扣除領域說明
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
加計扣除重點條件說明
一、研發活動及研發費用歸集范圍。
本通知所稱研發活動,是指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
(一)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包括:
1.人員人工費用。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製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3)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3.折舊費用。
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4.無形資產攤銷。
用於研發活動的軟體、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葯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二)下列活動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1.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
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採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3.企業在商品化後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
4.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
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
加計扣除經費及配套
企業的研究開發費用按照150%的比例實行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