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滿族都有哪些傳統體育項目
樺皮簍」
樺皮簍即由樺樹皮編織而成的一種盛具,是祖輩居住在白山黑水之間的滿族民眾從事生產的主要工具。由於長白山以樺木為盛,因而這種樺皮簍在當地的滿族中是常見的一種工具。正因為如此,以「樺皮簍」為對象而形成的一類活動形式,逐漸地演化成一項對抗性的角力項目。
樺皮簍比賽形式,一般用麻繩或皮條結成圓周為二至三米的環狀繩套,呈樺皮簍絲的圓形狀,圓形的繩套置於場地中線,角力雙方分別於中線兩側站立,握住繩套邊緣。雙手握繩距離與肩等寬,持繩高度與肩平。中線兩側向外延伸三四米處各有一條終點線。
樺皮簍比賽發令後,雙方扯住繩套套在身上,並用力往己端拉。在拽拉抗衡中迫使對方失利,使之拉過中線和自己一方的終點線。比賽要求在發令後才能拉繩,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抬手,將對方拉過己端終點線時必須身體仍在圈內,否則無效。
拉地弓
拉地弓,是滿族民眾在農業生產間歇時普遍開展的一項較力型活動。其具體形式是雙方皆席地而坐,兩足相抵,雙手同握一根木杠或鋤把,往自己方向拉,以將對方拉起為勝。
拉地弓比賽的參賽人數不限,一般為二人一組,採取抽簽決定場地和內外握杠的方式。比賽為三局兩勝制,第二局互換場地和內外握杠。如各勝一局,再以抽簽法確定第三局場地及握杠法。
比賽過程中,對抗的兩人均席地而坐,兩足相抵,膝部不得彎曲,雙手同握住木杠。裁判待兩人用力均勻,杠子處於中間狀態時,發令比賽開始。此後,兩人即用力向自己一方拉杠子,一方臀部先離地面或杠子脫手即算失敗。
比賽時,故意分腿以脫腳者屬違例,三次違例者為負一局。比賽停止時,雙方都不得突然鬆手而使對方猛然跌倒,以免造成危險,應禮貌結束比賽。
「狩獵」
「狩獵」活動,是滿族獵手經常進行的一項傳統體育形式。最初是獵手雙方以獵物(如虎、熊、狼、豹等模型)裝入對方背簍中取勝,後衍變為滿族的一項傳統體育活動。
「狩獵」比賽是在邊長15米的正方形場地中進行。比賽時,上場兩隊,每隊3人。兩隊隊員均身背背簍,分別站在場地中線兩側。比賽開始後,各方隊員將本隊沙袋通過傳遞等動作投入對方隊員背簍中。被逐目標可進行奔跑躲避或用手攔擋沙袋,但不能把對方沙袋握在手中或拋擲出去,投中者即可得分。每得一分,雙方都要回到本隊場地一方重新開始。比賽中如有犯規動作則要罰分,最後累計得分多者為勝。
「狩獵比賽分為兩局,凈賽20分鍾,局間可以調換場地,也可換人。隊員所用背簍由塑料製成,高20厘米,簍口呈半月形,也可用塑料小筐代替。沙袋用帆布縫制,重約20克,雙方以不同顏色區別。
「狩獵」活動,在一定程度上與現代籃球進攻和防守的基本功訓練相似,對鍛煉身體器官,提高速度,增強靈巧性、准確性和判斷力以及隊員之間相互合作都有著積極作用。
踢石球
踢石球,是流行在甘肅滿族人中的一項體育活動形式。由於多數滿族人早至公元17世紀中葉就由外省遷來或隨著滿族旗兵來西部駐防,開始了滿族人口在甘肅的繁衍,因而踢石球活動在這一帶流行當具有較早的歷史了。時至今日,踢石球在甘肅的滿族民眾中已經成為一項非常盛興的體育項目。
根據對當代踢石球活動的分析,一般所用石球多用花崗岩製做,球面光滑,球體直徑約一尺 。
踢石球的活動,是從有坡度(坡度系石球能從坡面自上而下自然滾動為宜)的斜面底處開始,參賽者單足腳背將球沿斜面自下而上推踢出去,待球滾至一定高度返滾回來,再用另一隻腳用同樣的方法推踢,以此雙腳交替進行。待雙腳無力推踢石球時,另換一人推踢。比賽結果以踢球次數多者、球滾高者為勝。
繩飛(跳百索)
繩飛,又稱跳百索,是清代滿族人對跳繩的一種叫法。清代《有益游戲圖說》偶這樣的記載:「用六尺許麻繩,手執兩端,使由頭上回轉於足下,且轉且躍,以為游戲,是謂繩飛。」這是滿族青少年中普及流行的一種體育項目。
繩飛的跳法,一般有三種形式,一種為游戲性跳法,即邊跳邊伴唱,以娛樂為主;另一種是技巧性跳法,有單腳跳、換腳跳、雙腳並跳、雙腳空中分跳以及蹲跳等多種花樣動作;還有一種是快速跳法,有快跑跳繩比賽和原地快跳比賽之分。
繩飛的技巧主要在跳的定技和上肢的搖繩頻率上,當繩的擺動與跳躍配合默契、協調時,一個跳繩動作才能完整。這是適合於少年兒童開展的體育活動。
放風箏
放風箏活動,長期以來就是北京滿族中老年人喜愛的傳統體育活動。早至清代,為清宮製作和演放各種風箏的北京滿族人「金大姑」,就是著名風箏世家的傳人。她的風箏製作工藝享譽一方。早在北京市舉辦的第一屆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上,曾經在空中出現過兩只與眾不同的風箏:一隻是絹制窄翅蜻蜓,在天空輕盈自如飛翔。一隻是全長三十六節的老式蜈蚣,色彩逼真,起伏擺動,活靈活現。這兩只風箏便是金大站的遺作,已保存了四十多年。
放風箏是一項適應面很廣的普及型體育活動,男女老少皆宜。這一運動項目即可進行表演,又能舉辦比賽。風箏比賽時,要分風箏類別和大小規格,以高度和速度計算成績,也可進行雙人和集體比賽。
放風箏要有充沛的體力和速度,因此對增進人體內臟器官功能,外部特別是四肢活動能力均有積極作用,因而能達到活動筋骨,增強體質的效果。
雪地走
「雪地走」,是類似競走的一項體育活動。這一形式也稱走百病,據傳是由滿族婦女結伴在雪地行走,看誰走得快而不濕鞋這種活動演變而來的。這一活動在清代的文獻中多有記載,如《清稗類抄》第一冊《時令·滿洲歲時紀略》載:「正月十六日婦女步平沙,曰走百病。」《郎潛紀聞》也說:「京師正月朔日後,游白塔寺。……十六夜,女子出遊,謂之走百病。」反映出這一類似的活動在當時是很流行的。
「雪地走」比賽的形式,包括有60米、80米、100米和400米接力競走等,比賽的場地可利用田徑跑道。參加者一般腳穿底墊10至15厘米高度的鞋子或木履。發令後,選手快速離開起點線,不得搶行,搶行兩次即取消比賽資格。行走時兩臂前後擺動,既要巧妙地掌握好身體平衡,又要有一定的速度和耐力。途中不得串線,按到達終點先後排列名次。
「雪地走」比賽形式除速度競走外,還有在音樂伴奏下做各種不同動作與各種隊形交換的表演和表演賽,以表現動作協調和節奏的美感。這一活動形式對掌握身體平衡,協調動作和節奏,以及對下肢和腹部的鍛煉都有一定的價值。
⑵ 河北省滿族回族兩個世居少數民族的傳統體育項目是哪兩項
滿人的項目:騎馬與摔跤。
回族人沒有專項的體育項目,
運動鍛煉都是靠自己去選擇。
也沒有什麼專項的比賽。
多為禮拜為主。
⑶ 河北省滿族回族兩個世居少數民族的傳統體育項目是什麼
滿族:
「樺皮簍」
樺皮簍即由樺樹皮編織而成的一種盛具,是祖輩居住在白山黑水之間的滿族民眾從事生產的主要工具。由於長白山以樺木為盛,因而這種樺皮簍在當地的滿族中是常見的一種工具。正因為如此,以「樺皮簍」為對象而形成的一類活動形式,逐漸地演化成一項對抗性的角力項目。
樺皮簍比賽形式,一般用麻繩或皮條結成圓周為二至三米的環狀繩套,呈樺皮簍絲的圓形狀,圓形的繩套置於場地中線,角力雙方分別於中線兩側站立,握住繩套邊緣。雙手握繩距離與肩等寬,持繩高度與肩平。中線兩側向外延伸三四米處各有一條終點線。
樺皮簍比賽發令後,雙方扯住繩套套在身上,並用力往己端拉。在拽拉抗衡中迫使對方失利,使之拉過中線和自己一方的終點線。比賽要求在發令後才能拉繩,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抬手,將對方拉過己端終點線時必須身體仍在圈內,否則無效。
拉地弓
拉地弓,是滿族民眾在農業生產間歇時普遍開展的一項較力型活動。其具體形式是雙方皆席地而坐,兩足相抵,雙手同握一根木杠或鋤把,往自己方向拉,以將對方拉起為勝。
拉地弓比賽的參賽人數不限,一般為二人一組,採取抽簽決定場地和內外握杠的方式。比賽為三局兩勝制,第二局互換場地和內外握杠。如各勝一局,再以抽簽法確定第三局場地及握杠法。
比賽過程中,對抗的兩人均席地而坐,兩足相抵,膝部不得彎曲,雙手同握住木杠。裁判待兩人用力均勻,杠子處於中間狀態時,發令比賽開始。此後,兩人即用力向自己一方拉杠子,一方臀部先離地面或杠子脫手即算失敗。
比賽時,故意分腿以脫腳者屬違例,三次違例者為負一局。比賽停止時,雙方都不得突然鬆手而使對方猛然跌倒,以免造成危險,應禮貌結束比賽。
回族:
拔腰
拔腰,是流行於寧夏回族自治區農牧民中的一項體育娛樂活動。
拔腰比賽設裁判一人,比賽發出口令後,對峙的兩人雙腿交叉,側身各反樓住對方的腰部,同時用力,用最大力量拔對方。以先把對方雙足拔離地面者為勝,如對方未作好准備,拔起者無效。
拔腰比賽一般三局兩勝,每局時間不限,中間休息一分鍾。
木球
回族的木球,又叫「打籃子」,是在「打鉚球」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這一項目早至清代同治年間就流行於民間,是人們在放牧時進行的一種運動形式。當時的參加者,手持二至三尺長的厚木條,以球擊中目標為勝。由於球的形狀似木鉚釘,故稱「打鉚球」。這項活動長期流行於回族居住區,是回族男女老幼,特別是青少年喜愛的一項傳統體育活動。
趕老牛
趕老牛,是寧夏回族自治區城市和農村少年兒童喜愛的一項體育娛樂活動。這一活動最早起源於農牧區,在長期流傳的過程中,逐漸發展到城市兒童中。
趕老牛的「老牛」,是用6厘米長一段圓木,一端削成雛形,正中釘一鐵釘製成。趕老牛使用的是放羊娃的鞭子。其方法是:用鞭子纏住老牛,放在平坦的地上,用力一拉,老牛直立旋轉,並用鞭子不斷抽打老牛,這也是「趕老牛」一名的來歷。
摜 牛
摜牛活動,最初源於回族民間生活中的宰牛。早期回族宰牛時,需多人同時配合將牛摔倒捆綁,再行開宰。有一天,一驍勇力壯的青年在宰牛時,以敏捷的動作徒手將牛摜倒捆住,因而贏得父老鄉親的擊節贊賞。從此,摜牛就成為回族群眾喜愛的一種比賽項目。
當代的摜牛體育活動流行於寧夏、甘肅、河南、河北等地的回族中。摜牛活動開始前,被摜之牛身上披紅戴花,而摜牛者身著披風。摜牛開始後,摜牛者至牛前,雙手握住牛角左右搖晃,待牛性起,摜牛者即以左手握牛角,右手握牛下頜,以爆發力猛擰牛頭,使牛失去重心,摔倒於地。
湯瓶拳
湯瓶拳,又名「湯瓶七式」,是中國回族武術中拳術的一種,因拳式動作似回民所用湯瓶壺而得名。湯瓶拳多流行於陝西、河南一帶的回民中。
歷史上,湯瓶拳門戶謹嚴,秘不外傳,有傳子不傳女,不傳外族的俗規。這就導致了會練此拳的人逐漸減少。現在流傳的湯瓶拳多由河南周口的袁鳳儀傳出。相傳袁鳳儀綽號「袁氏猴」,因個子矮小被人恥笑,於是閉門苦練武功,後隨師去少林寺走訪,與一寺僧交手比武,僧劈一掌,袁縱身上樑,故此「得」袁氏猴一名。袁鳳儀繼承和發展了湯瓶拳,並開始傳之後世。
湯瓶拳有花七式、陳七式之分。而每式又可化七式,七式是單練套,以金梁起架為起勢,翻身吊打為收勢。四十九式為對練內容,也叫硬架子對練,以破法、顧法為主,打法有二十六進法,是後發制人的自衛性拳術
⑷ 滿族習俗、節日和娛樂項目。
滿族是中國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也是惟一在中國歷史上曾兩度建立過中原王專朝的少數民屬族。滿族歷史悠久,其淵源可上溯到距今約6000-7000年前肅慎族系新開流文化和茶啊沖文化。公元前22世紀肅慎文明的中心在喜都(今吉林省長春市),早期肅慎王國的第二代王室開始在此修建土坯城牆和宮殿,此時已有人口約千戶。我國考古學界認為今黑龍江省寧安市鏡泊湖南端的鶯歌嶺原始社會遺址,距今3000年左右,相當於西周時期,當是肅慎的文化遺存。出土了許多石器和陶器,其中有陶豬、陶狗、陶熊。豬的飼養,說明古時民族部落已經過著相對穩定的以原始農業為基礎兼漁獵的原始生活。陶豬、陶狗、陶熊是作為陪葬品埋入墳墓的,是對死者靈魂崇拜的一種有力的證明。」
⑸ 滿族有什麼體育活動
珍珠球
珍珠球來源生產勞動——采珍珠,是滿族人民傳統的體育項目,現為全國「民運會」競賽項目,珍珠球是在有水區,限制區,封鎖區和得分區的場地內,雙方運動員各7名和一種體育比賽,珍珠球比賽不僅要求水區內的4名隊員具有良好的個人技術良好的配合意識,還要求水區運動員與抄網隊員默契配合,珍珠球比賽具有很能高的觀賞價值。(具體參見網路)
⑹ 民間有哪些民族體育項目
少數民族體育項目有: 搶花炮 武術 木球 鞦韆 蹴球 摔跤 珍珠球 毽球 馬上項目 龍舟專 毽球。 耍中幡(回族) 跳火繩(彝族) 中國屬象棋 花式跳繩(回族) 投綉球(壯族) 武術 射箭(蒙古族) 搶花炮(壯族) 氣功 賽馬(蒙古族) 頂罐走(朝鮮族) 中國式摔跤 日爾嘎(彝族) 跳板(朝鮮族) 風箏 賽耗牛(藏族) 丟花包(布依族) 龍舟 大象拔河(藏族) 舞花棍(布依族) 疊羅漢 薩哈爾地(維吾爾族) 人龍(瑤族) 游百病 叼羊(維吾爾族) 苗家鞦韆(苗族) 雙飛舞(滿族) 上刀梯(苗族) 跳房子 扔沙袋(滿族)。
每個項目都有規則,太多了,沒有辦法完成。
⑺ 民族體育項目
項目有:搶花炮、珍珠球、花炮、木球、蹴球、毽球、龍舟、鞦韆、射弩、陀螺、押加、武術、馬術、民族式摔跤、板鞋競速、高腳競速。舉重、拳擊、摔跤、短兵和步射;
表演項目有:武術(分石擔、石鎖、弓箭術、彈丸、爬桿、跳板、木杠、皮條、沙袋、地圍、跳桌、筋斗、疊羅漢、大武術、五虎棍、打術、跳術、跳繩、飛叉、中幡等22項)、騎術(各種馬上技巧表演9項)3大類;特邀表演有:馬球、蒙古式摔跤、獅舞、雜技等。其中維吾爾族的踩繩(即達瓦孜)、蒙古族的摔跤、朝鮮族的跳板、回族的武術以及內蒙古騎兵的馬術等。
⑻ 滿族文化都包括哪些
滿族是一個悠久的漁獵民族,滿族歷史據推測最早可以追述到7000年前的肅慎新開流文化和茶啊沖文化時期,肅慎、挹婁、勿吉、靺鞨、渤海、女真,是現代滿族一脈相承的祖先。滿族的文化豐富多彩,在其形成和發展的歷史過程中,開放虛懷、兼收並蓄。
(一)八旗制度
八旗制度是清朝的一種社會組織形式,滿語為gusa(漢音固山)。滿洲人運用
八旗子弟
此軍事組織制度建立了清朝。在平時,人們從事耕作、狩獵等活動;在戰時則應征為兵,起源於女真族的狩獵組織──牛彔。具有旗籍的家族人員稱為旗人。到19世紀末隨著清朝的解體,八旗軍事組織制度不復 存在。但一部分八旗的後代仍自稱為旗人。八旗的軍事組織制度是由滿族的首領努爾哈赤所制定。努爾哈赤起初將自己的軍隊分編為四旗,四旗均以不同顏色的旗幟作為識別,成為「正黃旗」等。隨軍隊壯大,又將四旗加上邊框,成為「鑲黃旗」等,形成八旗。滿人靠著這軍事組織制度,於1636年建立清朝。
(二)民族信仰
滿族的宗教信仰比較多元化。早期滿族及其前身民族基本上以薩滿教為主。1644年,清朝入主中原,接觸中原文化之後,除了保留了一些薩滿教習俗之外,滿族人受中原民間信仰影響最大。佛教和基督教也各有一定影響。當代滿族以無宗教人士為主。
滿族的薩滿教
古代滿族信仰薩滿教,神職人員分為管祭祀的家薩滿和跳神的薩滿。早期滿族人信奉薩滿教。薩滿是「巫」的意思,是多神論。薩滿教信奉世界為三層,上層為「天堂」,諸神所居:中層為人類所居;下層為「地獄」,鬼神所居。人類的禍福是諸神賜給的。獵人離家外出捕獵,要禱告諸神。禱告獵神,求得能多捕獲一些獵物;禱告路神,求得在密山中不迷路;禱告福神,求得在山裡少受痛苦。
早期滿族人敬的神多達一百多種,大多是女神,只有幾個是男神。經常出現的男神是獵神。各種神都有偶像,有的是泥塑的,有的是木製的,也有用布縫的。獵神身材魁梧,佩帶弓箭,嘴邊還有兩縷小胡,形象逼真。
獵人祭神的時候,要選擇一個合適的地方,先豎起一個桿子,再用土堆起一個高兩米的土檯子,獵人排到台前,推選一位有威望的長者,在土台上釘牲祭祀,禱告諸神,然後奔向山區。
薩滿教是一種原始多神教。我國北方各民族原來都信仰過薩滿教。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承受著社會與經濟的變遷,這種教在許多民族中已被佛教(喇嘛教)和伊斯蘭教所取代。惟有滿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等,直到解放時還信仰它。薩滿教有自然崇拜、圖騰崇拜和祖先崇拜等內容和祭祀活動儀式。
滿族先人對自然的崇拜是同狩獵生活和採集生活聯系在一起的。在這種條件下,衣食都取之於野獸,人們把狩獵所獲取的野獸,視為主宰野獸的「神靈」的恩賜,因而加以崇拜。
滿族的先人當時還不理解人類的起源,認為某種動物與他們的氏族有著血緣聯系,於是視作自己的祖先,因而對它加以崇拜,這叫作圖騰崇拜。
薩滿儀式
滿族的先人,隨著靈魂觀念的發展,逐漸形成對死者及周年的悼念活動。於是有了自己的祖先的「神」。人們既然創造了這些被崇拜的神,必然把自己的安危與福禍寄託在這些神的身上。於是逐漸形成祈求「神靈」的各種祭祀活動。這便產生了交往於人和神之間的使者——薩滿。
薩滿教信仰的「神」有幾十種,其中屬於自然崇拜的「神」有天神、地神、風神、雨神、雷神、火神。還有來源於眾多動物名目的神。所有這些「神」,都有自己的偶體和偶像。比如「熊神」是以一張熊皮為其偶體。有的削木為偶,有的以石為偶,有的把被崇拜的「神」繪制在紙上或布上。
這些偶像還不是真正的「神」,只能做為象徵而存在,要通過這些偶像與真正的「神」打交道,需要能通「神」的薩滿。可見薩滿是古代社會中作為現實世界和超自然的世界之間的交往者。
薩滿非世襲,上一代薩滿死後相隔數年後,產生出下一代薩滿。新薩滿被認為是上一代薩滿的「神靈」選擇的。因而嬰兒出生時未脫胞者、神經錯亂者、久病不愈者,被認為是當薩滿的徵兆。學習當薩滿者,要學會祭神的禱詞,熟悉薩滿宗教活動的內容。最後考試時,跳得神智不清,才被認定這是薩滿「神靈」已附體,這才取得進行宗教活動的資格。
薩滿必須有「神帽」、「神衣」、「神鼓」等一套用具。「神帽」以銅條或鐵條為帽架,帽頂前側有
薩滿鼓面
一隻銅制的鷹,後側是兩根銅制鹿角,角*的多少表明薩滿的品級。「神衣」是緊身對襟長袍,一般用鹿皮製作,周身上下綴有銅鏡、小鏡、腰鈴等。下身後側是飄帶。「神鼓」以板條做鼓邊,用山羊皮、小牛皮或狍皮做鼓面。此外還有神刀、神杖等用具。薩滿跳起」神來,有節奏地敲「神鼓」,大小銅鏡和腰鈴相擊作響,飄帶四飛,儼然如沙場上的勇士,用以顯示「神靈」的威嚴。
薩滿的宗教活動職能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聲稱「消除災禍,保佑人的安全」,為祭家消除災禍。第二,聲稱「為病人祭神驅鬼」,這是薩滿經常性的宗教活動。根據患者的症狀,如果認為是「外來的鬼」致病時,在大門外或村邊上生起篝火,薩滿在篝火邊「跳神」,並做象徵性的射擊,表示「驅鬼」。如果認為是觸犯某一種神致病時,便殺豬、殺牛或殺羊進行祭禮,由薩滿主持獻祭,「請求神的寬恕」。遇到病危的患者,認為其「靈魂」已經離開肉體,到了「陰間世界」,便在夜間祭祀,薩滿的「神」到「陰間」把病人的「魂」帶回來附還於肉體。據說不管你患了何種病,病情多麼嚴重,薩滿都可以用不同的辦法給你治好。第三,聲稱能「祈求生產豐收」。不同地區的生產活動方式不同,祈求生產豐收的宗教活動的形式也不同。狩獵的人長期捕獲不著野獸時便供祭薩滿的「神」。祭祀時先用柳條做成鹿、豬等模型,薩滿披掛上陣,做拉弓射箭的模樣,於是鹿、豬模型紛紛射倒,這時獵人便可以上山,據說馬上便能獲得大批獵物。如果遇到旱災、蟲災或水災。薩滿當然也有辦法,他們又披掛起來,去祭祀「河神」、「蟲神」,於是便風調雨順,害蟲絕跡,牲畜興旺,五穀豐登。
薩滿向每一種「神」祈禱,都有不同的禱詞。禱詞中有各種「神」出身歷史、豐功偉績以及這位神仙的性情愛好等,從而使每一種神都有了各自不同的「高大形象」。祭祀不同的「神」都有不同的祭祀方式。有的「神」在白天供祭,有的「神」必須在夜間供祭,有的「神」需在室內供祭,有的「神」必須在野外供祭,有的「神」喜歡豬、羊、牛等家畜,有的「神」則喜歡飛禽或魚類。供品一定要適合「神」的不同口味,供錯了不但不靈,還會引起「神」的憤怒,帶來災難。薩滿的宗教活動不僅使薩滿教的內容更加復雜化。而且使各種「神」的形象也定型化了。[3]
滿族的基督信仰
滿洲族中信仰基督教者較少。基督教乃西方的宗教,早在唐朝時即開始傳入中國,稱景教元朝時稱也里可溫教(基督教)人數有所增加。清初,隨著資本主義發展西方殖民者向海外擴張,便加快了在中國傳教的步伐。由於其教義同中國傳統思想文化多有症牾,引起各方的警惕。
清統治者對西方傳教活動,最初曾採取抵制和限制政策,康、雍、乾三朝均下過禁教令,只准許那些尊重中國傳統、遵守中國法令者在一定的范圍內活動。因而,基督教的傳教活動受到限制,比起佛教、道教等,信徒不多。不過,由於清初以來,一些來華傳教士利用研究中國儒學經典,介紹西方科學知識,隨和中國習俗的方式穿插進行傳教,逐漸引起朝廷上層人物和知識階層的興趣,因而中國信徒有所增加,其中也有少數滿洲族人士。
應該指出的是,在信徒中竟有王、貝勒等皇族貴胄,如宗室最早信奉天主教的是和碩簡親王德沛(1688—1752年),他是清顯祖塔克世之五世孫,舒爾哈齊的後代。雍正時曾被封鎮國將軍、歷官兵部左侍郎、甘
滿文聖經片段
肅巡撫、湖廣、閩浙、兩廣總督、吏部侍郎、兼國子祭酒、吏部尚書等職。乾隆十三年(1748年)襲封和碩簡親王,是滿洲族貴族中宣傳西方科學的哲學家,著有《實踐錄》、《周易補注》等書,為時人所稱道。他加入天主教大約在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之前。相繼信奉耶穌教的還有宗室貝勒蘇努諸子。
蘇努(1648—1725年)乃是努爾哈赤四世孫,褚英的後代,初襲輔國公,曾官宗人府左宗人、纂修玉牒總裁官、鑲紅旗滿洲都統兼奉天將軍。
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封為貝子,六十一年(1722年)封為貝勒。因參與康熙諸子皇位之爭,被雍正治罪,發遣右衛(今山西右玉縣),死於貶所。他共有十三子,其中有九人於康、雍年間先後加入耶穌教,均接受洗禮起了教名,其中書爾陳、蘇爾金、庫爾陳、烏爾陳、勒什亨等五人信教最堅定。
雍正五年(1727年)4月,五大臣曾議奏:「蘇努之子烏爾珠等與阿其那(康熙帝第八子允)等結黨亂政,復私入西洋邪教,請將烏爾陳等凌遲處死。」同年秋七月,已革貝勒蘇努塗抹聖祖諭,經王、大臣、刑部參奏,得旨:「蘇努怙惡不悛,竟令其子蘇爾金、庫爾陳、烏爾陳信從西洋之教。諭令悛改,伊竟抗稱:『願甘正法,不能改教。』今又查出昔年聖祖批奏摺,敢於狂書塗抹,見者發指。即應照大逆律概行正法,但伊子孫多至四十人,悉行正法,則有所不忍。倘分別去留,又何從分別。暫免其死,仍照前禁錮」。[4] 同年七月二十五日雍正帝上諭中又寫道:「蘇爾金、庫爾陳、烏爾陳信從西洋外國之教,經朕屢次降旨諭令悛改。伊竟公然抗違,奏稱願甘正法,不肯改易。似此忘本背君,藐視國法,喪心蔑理,聞者莫不駭異。」 [5]
當年,烏爾陳、蘇爾金即被折磨死去,足見他們一經信教便至死不渝。以上是滿洲族中以顯赫身份而加入基督教的一些著名人物,至於那些不露聲明的信教者也當不在少數,到了清朝末年滿洲族中信奉基督教的人數則更多。[6]
滿族的藏傳佛教
由於歷史的原因,蒙古族在清朝的地位僅次於滿族。為了鞏固滿蒙之間政治上的聯盟,滿蒙上層歷來有通婚的慣例。清朝許多皇帝都是由蒙古格格作皇後,比如皇太極的皇後博爾濟吉特氏和歷史上著名的孝庄皇後,都是蒙古族科爾沁部族的格格。由於蒙古族信仰藏傳佛教(喇嘛教),所以喇嘛教很快傳入滿族。入關前大清就在盛京修有實勝寺,並常去祭拜;入關後在北京修有雍和宮,在承德避暑山莊有許多喇嘛寺。佛教神祗還被納入薩滿祭祀中,甚至有的滿族人為孩子取名"觀音保"、"菩薩保",可見其佛教信仰在滿族人中間有著深廣的影響。[7]
滿族的鷹崇拜
在松花江上游吉林烏拉一帶的滿族聚居地,仍流傳著一句古諺——「鷹狗無價」。在某些滿族姓氏的宗譜上,繪有振翅起飛的鷹圖案,甚至在其先人的墓碑上,也刻有鷹的形象。在善於講古的滿族老人的口碑中,鷹是拯救其先祖女真人的神靈。在保留有野神祭的滿族宗族中,鷹神為眾動物神靈之首神,在其神帽上,也有鷹的金屬模型,這一切都是往昔崇鷹習俗的遺風[8] 。
海東青
滿族先民的崇鷹習俗可以追溯到遙遠的史前時期,這可以從某些考古文物中得到印證。1972年夏天,黑龍江省考古工作者在大小興凱湖發現了一處重要的新石器時代的文化遺址,在其出土的文物中反映原始宗教的藝術品有三件:一為用獸骨雕成的鷹頭;二為骨角雕成的游魚;三為陶塑的人首像。骨雕鷹頭,是一件七厘米長的圓雕,系用堅硬的石器在獸骨上精心雕磨而成。整個體勢呈彎月形,鷹的眼、口部雕琢清晰,手法簡潔古拙,構成一種尋覓和獵取食物的神態。經測定,這個造型生動的骨雕鷹首至少有5至6千年的歷史。如從藝術角度觀察,現代人仍被原始初民善於觀察、捕捉動物形象的絕好技藝而折服、傾倒。但是在當時的生產水平下,在人類的文化意識中,藝術——審美觀念還未獨立出來,也就是說它還沒有脫離宗教意識的襁褓。在這個時代,初民群團壓倒一切的首要任務是生存斗爭,這個時期的「藝術」品在我們今人眼光中,主要反映的是蒙上宗教與神話色彩的生存意識。新開流文化遺址的所在地,正是滿族先民肅慎人的故土。因此,我們將其中的骨雕鷹首作為滿族先民崇鷹習俗的最早的例證,大致是不錯的。[8]
滿族及其先民在其漫長的歷史文化的發展過程中,曾受到多種宗教的影響,如道教、佛教(或喇嘛教),但是,占統治地位的仍是土生土長的原始宗教一一薩滿教。在本世紀五、六十年代,某些滿族姓氏,如尼瑪察氏、石克特立氏、奚赫特里氏、庫雅喇氏等,被稱為「沒扣香的姓氏」,他們還保留了比較完整的原始形態的薩滿教,其主要特徵是保留了野神祭禮。野神即動物神,包括水鳥、烏鴉、虎、熊、蟒、野豬、刺蝟等幾十種靈禽神獸,而以鷹神作為首神。可見,滿族歷史悠久的崇鷹習俗,已使鷹升華為宗教崇拜的主神之一。六千年前的骨雕鷹首的文化生命一直延續到近世。[8]
生活中的鷹能凌空展翅,日行千里,而滿族的先人們的思維比現實中的鷹飛翔得更加高遠。因為在它身上,寄託著他們的理想和信念,折射出人類早期人本主義的晨光,所以鷹就升華為神鷹。鷹是民族精神的象徵、升華與高揚,這種精神是滿族能迅速掘起,並在中國歷史舞台上叱吒風雲的內在的文化原因之一。
(三)民族裝束
民族發飾
二十世紀以來,滿族經濟、文化都發生了巨大變化,許多傳統的服飾已十分鮮見了。但從電影、電視
民族發飾
和博物館里,我們還常常可以欣賞到往日旗裝的風采。其中婦女頭上又寬又長、似扇非扇、似冠非冠的頭飾―漢語稱為「旗頭」、滿語稱為「答拉赤」這種頭飾全世界為滿族婦女所獨有,從而成為典型的民族服飾特徵,十分引人注目。
滿族男性的傳統發型是把前顱、兩鬢的頭發全部剃光,僅後顱留下頭發,編成一條長辮垂下,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朝鮮使臣申忠一路過赫圖阿拉,在《建州紀程圖記》一書中詳載:「女真習俗都剃發,只留腦後少許,上下二條結辮以垂。除上唇胡須只留左右十餘根外,其餘都鑷去」清初時發型普遍為金錢鼠尾式,清中葉後,出現了留發越來越多的趨勢,但仍然遠少於清末及清裝劇留半頭的發型。
過去,滿族婦女幼年時要同男孩一樣學習騎射,發飾與男孩也類似多剃去頭頂四周頭發,只留部分頭發編成兩條丫頭辮子,垂於兩鬢,一直到16歲成年時方可蓄發。婚後則開始綰大盆頭、架子頭、兩把頭等式發髻,其中以兩把頭較為典型。兩把頭就是把頭發束在頭頂,分成兩綹,各綰成一個發髻,然後再將後面的余發綰成一個「燕尾式」的長扁髻。平時,發髻上橫插長二三十厘米、寬二三厘米的被稱為「大扁方」的頭簪,喜慶吉日或接待貴客時便要戴上答拉赤。
滿族旗頭
旗頭,滿語稱之為「答拉赤」它是滿族婦女在一般禮儀或婚禮場合佩帶的頭飾。具體做法是
滿族旗頭
以鐵絲或竹藤為帽架,用青素緞、青絨或青紗為面,蒙裹成的長約三十多厘米、寬約十多厘米的扇形頭飾。佩戴時固定在發髻之上即可。上面還常綉圖案、鑲珠寶或插飾各種花朵、綴掛長長的纓穗。此頭飾多為滿族上層婦女所用,一般民家女子結婚、節日、或祭祀祖先時方以為飾。戴上這種寬長的裝飾品,限制了脖頸的扭動,使之身體挺直,再加上長長的旗裝和高底旗鞋,使她們走起路來纖纖碎步,分外穩重、文雅。
馬蹄底鞋
除「旗裝」、「答拉赤」外,滿族婦女的「旗鞋」也極富特色。舊時滿族婦女與漢族人不同,她們崇尚腳力勁健、登山行馬,拒絕纏足陋習而以大腳「天足」為美。由此在鞋襪裝飾上獲得了充足的創藝空間,「旗鞋」便從而產生。這種裝飾以精美刺綉的旗鞋以木為底,鞋根起於中央,這種鞋俗稱「旗鞋」或通稱「高底鞋」。「高底鞋」主要又分兩種,一種叫「花盆底」鞋;另一種叫「馬蹄底」鞋。其木底高跟一般在5-10厘米左右,有的可達14-16厘米,最高的可達25厘米左右。
一般用白布包裹,然後鑲在鞋底中間腳心的部位。因跟底的形狀不同通常區分的兩種樣式:一種是上敞下斂,根底為橢圓形,倒梯狀的外形遠看很象花盆另一種則上細下寬、前平後圓,其外形及落
馬蹄底鞋
地印痕皆似倒行的馬蹄印。「花盆底」和「馬蹄底」因此而得名,又統稱「高底鞋」。除鞋幫上飾以蟬蝶等刺綉紋樣或裝飾片外,木跟不著地的部分也常用刺綉、金銀或串珠加以裝飾。有的鞋尖處還飾有絲線編成的絨毛球或穗子,穗子最長者可及地。這種鞋的高跟木底極為堅固,常常是鞋面破了,而鞋底仍完好無損,還可再用。高底旗鞋在民間多為十六歲以上的滿族青年、中年女子在禮儀場合穿用,老年婦女的旗鞋,多以平木為底,稱「平底鞋」,其前端著地處稍削,以便行走。而在官僚貴族當中無論青年、中年、或老年婦女均可穿著高底鞋。在現代社會這種鞋除用於文藝表演外平時都已不穿了。
滿族自古就有「削木為履」的習俗。關於這種高底鞋的起源,有多種說法。
一種說法認為,過去滿族婦女經常上山採集野果、蘑菇等,為防蟲蛇叮咬,便在鞋底綁縛木塊,後來製做的日益精巧,發展成了高底鞋。
另外還有一種傳說,說是滿族的先民為了渡過一片泥塘,奪回被敵人佔領的城池,便學著白鶴的樣子,在鞋上綁上了高高的樹杈子,終於取得了勝利,達到了報仇雪恨、發展壯大的目的。人們為了不忘那些苦難的日子,紀念高腳木鞋的功勞,婦女們便穿上了這種鞋,並世代相傳,越做越精緻美觀,成了後來這種樣子。
服裝特點
歷史上滿族男子喜穿青藍色的長法的時裝,和過去滿族女子的服裝大不相同。
滿族婦女不同於漢族人纏足陋習,所著鞋子綉有漂亮花飾,鞋底中央墊有10公分高的木質鞋跟,滿族婦女穿著這樣的鞋走起路來,可保持昂首挺胸的身姿和腰肢搖曳的步態。滿族婦女的發式變化很大,姑娘時代,只簡單地把頭發在腦後挽一下。長到快出嫁時,就要把頭發梳成辮子並挽成單發髻,結婚後的發式有雙髻式、單髻式等多種,雙髻式發型把頭發從頭頂分梳為前後兩部分。前髻梳成平頂狀,以便戴冠,頸後髻梳成燕尾狀,在脛後伸展開來,它使得頸子總要保持挺直的狀態,因此,滿族婦女走起路來就更顯得高貴、尊嚴。
旗裝是滿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著的服飾,它裁剪簡單,園領,前後襟寬大,而袖子較窄,四片裁製,衣衩較長,便於上馬下馬;窄窄的袖子,便於射箭。圖為滿族婦女在旗袍外套穿的馬甲。綉有精緻圖案。穿旗袍跳宮廷舞的滿族婦女。穿著傳統滿族旗袍的男子,包括帶箭袖的長裝和一襲馬甲,以及滿族男性的帽子。
(四)滿族節日
主要有春節、元宵節、二月二、端午節和中秋節。節日期間一般都要舉行珍珠球、跳馬、跳駱駝和滑冰等傳統體育活動。
頒金節:是滿族「族慶」之日。1635年農歷10月13日,皇太極發布諭旨,正式改族名「女真」為「滿洲」,這標志著一個新的民族共同體形成。1989年10月,在丹東「首屆滿族文化學術研討會」上,正式把每年的12月3日定為「頒金節」。各地滿族同胞在農歷十月十三日滿族命名日自發地舉行紀念活動,以示紀念滿族的誕生。但活動時使用的名稱不盡相同,或稱「命名日」, 或稱「誕生日」,或稱「紀念日」等。
上元節:即正月十五日,俗稱「元宵節」。同漢族一樣,滿族也有元宵掛彩燈和吃元宵的
頒金節活動
習俗。
走百病:滿族婦女的節日。一般在正月二十日。當晚,婦女們三五成群,結伴遠洲,或走沙滾冰,或嬉戲歡鬧,叫做「走百病」。
添倉節:每年正月二十五,滿族農村家家講究煮黏高粱米飯,放在倉庫,用秫秸棍編織一隻小馬插在飯盆上,意思是馬往家馱糧食,豐衣足食。第一天,再添新飯,連著添三回。也有的人家用高粱秸做兩把鋤頭插在飯上。這個節至今在東北農村保留著。
二月二:俗稱「龍抬頭日」。當日晨,滿族人家把灶灰撒在院中,灰道彎曲如龍,故稱「引龍」。然後在院中舉行儀式,祈求風調雨順。全家人還要吃「龍須面」和「龍鱗餅」。婦女們這天不能做針線活。
蟲王節:六月天,易鬧蟲災。居住在遼寧省岫岩、鳳城一帶的滿族過去在六月初六這天,一戶出一人到蟲王廟朝拜,殺豬祭祀,求蟲王爺免災,保證地里的收成好。如今不搞蟲王節祭祀掃活動,但家家要在這一天晾曬衣物,以防蟲蛀。中元節:滿族以七月十五為中元節,也視為超度亡靈的「鬼節」。屆時,各處寺院設立道場,燃燈念經,要舉行各種超度儀式。院內西側向東擺一架木屏風,屏風上掛有雞冠花、毛豆枝、鮮藕等,為供月兔之用。屏風前擺一張八仙桌,桌上供一大月餅。祭時,焚香磕頭,婦女先拜,男人後拜。
開山節:滿族人民在每年秋季中秋以後,或農歷9月中旬(具體時間不定)為採集草葯獲得豐收而進行的祝福活動。在過去東北滿族村落中每年開山節都要面對長白山,進行祝福禱告,感謝山神給予采葯人的豐富恩賜,再這一時期採到的人參則要供奉在自家的神龕中。
臘八節:滿族人家臘月初八要泡「臘八醋」和煮「臘八肉」。除全家人吃外還要分送親友。
小年:滿族過小年的習俗與漢族相同。臘月二十三日為「小年」。屆時家家戶戶要祭祀灶神,俗稱「送灶王爺」。
(五)民族舞蹈
滿族人能歌善舞。其先世靺鞨人的舞蹈具有戰斗風格。女真人的習俗,「以女年及笄,行歌於途。其歌也,乃自敘家世、婦工、容色,以伸求侶之意」。(《大金國志》卷39)明代女真人乘興起舞,並有琵琶伴奏,大家拍手而歌,特別是在節慶宴會上,主客男女輪番起舞,節奏和諧,一人領唱,眾人皆呼:「空齊」相和。進入遼、沈後,更多地吸收了其他民族的歌舞形式。久居關東的滿族人,經常舉行群眾性的歌舞活動。曾盛於北京,流傳到關東的「子弟書」始創於八旗子弟,為滿族人所喜愛的文藝形式。晚清以來,涌現出了許多滿族曲藝表演藝術家。馳名藝壇的有趙星垣、雙厚坪、金萬昌、謝芮芝、品正三、常澍田、程樹棠、榮劍塵、常寶馥、連闊如、侯寶林、關學增等。這些曲藝表演家,其表演藝術達到了極高的境界,對後世有重大影響。
(六)滿族民歌
滿族民歌內容豐富,較之漢族民歌,多了一些漁、獵、牧勞動和八旗兵出征及思念親人內容歌曲。其歌詞語言通俗、活潑,其旋律質朴、簡明。農村中的滿族民歌這一特徵更為明顯。滿族日常生活中離不開歌唱,活潑動情的小唱幾乎涉及到滿族整個人生禮俗,唱出了他們的願望和心聲。自降生聽《悠搖車》,稍大一些學唱《小板凳》、《河河沿》,童年的《抓嘎拉哈歌》,少年的放牧山歌,青年的情歌、結婚的喜歌,出征的戰歌,圍獵的獵歌,以及豐收喜慶,歲時節日,祝福賀壽,凱旋慶功,悲歡離合都有歌,其音樂風格多彩多姿,但基調豪放,朗爽,即使表現哀婉情緒的音樂,也不失其剛健強勁的內質。
滿族民歌有搖籃曲、兒歌、情歌、勞動歌、風俗歌、山歌、小調、喜歌、戰歌、敘事歌等等,形式多樣,內容幾乎包括其民族生活的各個方面,其音樂也各有特色。
(七)禮儀文化
滿族歷史上是一個漁獵民族,大力提倡所謂的國語騎射(國語即滿語),歷代酋長反復告誡:「騎射、國語乃滿族之本務(大清會典事例)」。他們「性多淳樸,地產小麥,雖知耕種,而以漁獵為生。遇冬日堅冰,足踏木板溜冰而射,其婦女尤善伏弩捕韶」。射箭是獵取食物、防禦野獸侵害的工具,也是軍事武器運用於戰場,因而在滿族社會生活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後金努爾哈赤把騎射作為立國之本。在他實行的八旗制度中,將滿族人分別組織於各旗,平時生產,戰時從征。當時人人習射,並以箭法高低為榮恥,無論王公大臣
生活禁忌
滿族居住的西屋有蔓字炕,因西牆上有神龕,為尊重祖宗,在西炕上不準放空盤和空簸箕,因為祭祀時方盤裝肉、簸箕裝黃米面和炒黃豆面,空放是對神大不敬。同時,西炕也不準家人和客人坐。
滿族忌服狗皮,忌食狗肉。這是滿族(女真)非常重要的習俗,也是通古斯民族共同的習俗。對此有三種說法:一是義犬救罕王說,二是源於滿族先人的風俗說,三是圖騰崇拜說。
祭祀禁忌
滿族在院內東南樹索羅桿,不得污穢,不許在神桿下拴馬和喂家禽。祭祀前要進行齋戒,包括沐浴更衣,不能喝醉酒,不得食肉動葷,不參加吊喪,不到有病人家問病,不得淫邪玩樂,總之一切不吉利骯臟的事都不得參與。祭祀日子還有十二禁忌:一忌意不誠篤,一忌儀度錯亂,一忌器物不潔,一忌生氣口角,一忌衣冠不整,一忌閑談外事,一忌喜笑無度,一忌長幼無序,一忌投犬頓器,一忌刀勺聲響,一忌內祭未畢,不潔出屋,一忌外祭未畢,不潔入屋。哈爾濱滿族在祭祀中還祭「神馬」,滿語稱「他合馬」。「神馬」拉車,不許女人坐。「神馬」死了,要埋葬,不許吃肉。「神馬」又稱「祖馬」,享受很高的禮遇。
佳氏、瓜爾佳氏、馬佳氏、索綽絡氏、祁都冠以漢字姓了。現代滿族的姓氏從歷史上的八大姓基本冠以漢字姓為:佟、關、馬、索、齊、富、那、郎。除了八大姓之外還有西林覺羅氏、伊爾根覺羅氏,郭絡羅氏等等,當然最最尊貴的姓氏要數愛新覺羅氏了
這些現代姓氏有的取其原來多音節姓氏中的第一字為姓,或取數音節相切,取一近音的漢字為姓。如瓜爾佳氏改姓關,索綽絡氏改姓索,馬隹氏改姓馬,舒穆祿氏改姓舒或徐,那拉氏改姓那等。也有將原來姓氏譯意為漢字取姓的,如巴顏氏改姓富,因巴顏在滿族語中有富有之意。皇族愛新覺羅氏改姓金,因愛新在滿語中是金子之意。
(八)滿族婚俗
在滿族的風俗習慣中,對婚禮非常講究,一般要舉行三天,即傳說中的三日婚。第一天「響棚」,第二天「亮轎」,第三天「正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