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中考體育項目
上海中考體育項目由兩部分組成:日常體育成績(15分)與統一考試成績(15分)。
統一考試分設四類項目:第一類項目滿分為6分,第二類項目為3分,第三類項目滿分為3分,第四類項目滿分為3分。
第一類項目:長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游泳(男、女均為200米)。任選其一(6分)
第二類項目:50米跑、立定跳遠、實心球、跳繩、引體向上(男)、仰卧起坐(女)、游泳(25米)。任選其一(3分)
第三類項目:墊上運動、單杠、雙杠、橫箱分腿騰越。任選其一(3分)
第四類項目:籃球、排球、足球。任選其一(3分)
每位考生必須參加4類項目的考試。可在上述各類項目中各選一個自己擅長的項目作為考試項目,項目一經選定後,不得更改。個別因傷、因病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參加第一類項目測試的學生,允許其申報核准後在另三類項目中選1個項目(不能與原選項目重復)替換第一類項目參加測試,其成績一實測項目的成績分值計。
(1)中考必考體育項目擴展閱讀:
游泳考試:
(一)測試場地:必須在長25米或50米的游泳池內進行測試;根據參加考試的人數應分為若干泳道,泳道之間用泳道線標記。
(二)測試方法:出發——從起點處,在水中手扶池壁開始;轉身——在途中折返轉身時,允許使用身體的任何部分來觸及池壁;結束——手觸池壁即到達終點。測試時當場報出成績並予以登記。
(三)基本要求:
1、考生須持游泳體檢合格證,並自備質量合格的游泳專用運動服方能參加考試;
2、考生可採用任何一種泳姿(允許交替運用)游完規定的距離;
3、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於速度、浮力、耐力的器具(如手蹼、腳蹼等),可戴護目鏡;
4、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泳道內游完全程,途中不得在池底站立或在池底行走、拉泳道線和干擾別人游進;
5、違反規則或基本要求者,不得參加考試或不計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