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文體活動室管理制度有什麼
1,憑證(身份證?工作證?或相關卡片)進入。
2,保持室內清潔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廢棄物。
3,室內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或追跑打鬧。
4,愛護室內的器材和設備,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5,保管好個人物品,以防丟失。
6,自覺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7,註明開放時間。
Ⅱ 體育館安全工作制度
為保證體育教學、訓練和群體活動有良好的環境和秩序,充分發揮體育館的整體效益,維護好體育資產,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體育館是國有資產。體育館及其設施由體育部實施管理。
第二條 體育館是學校進行體育教學、訓練、比賽和群眾性體育活動的重要場所,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不得侵佔場地。
第三條 各運動隊訓練使用體育館,須事先提出使用計劃,由體育部分管主任簽批,交器材管理人員實施。
第四條 在保證體育教學、訓練、競賽和群體活動的前提下,體育館利用餘暇時間和節假日開展有償服務,以滿足廣大師生員工的健身需求。
第五條 外單位或團體租用體育館,須經體育部主管領導簽批和交納相應的租金並在體育館管理人員的管理下方可使用。
第六條 進入體育館要服從體育館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干擾體育教學、訓練、比賽和群體等各項活動。
第七條 嚴禁穿帶釘的硬底鞋進入體育館。
第八條 保持館內干凈整潔,館內嚴禁吸煙和亂扔果皮、紙屑或其它雜物,違者給予經濟處罰。
第九條 愛護館內設施和器材,人人有責,凡人為損壞者要予以相應賠償。
第十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劑等危險物品進入體育館。
第十一條 嚴禁各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進入體育館內。
Ⅲ 體育館財務管理制度
你可以一步到位,執行《企業會計准則》,會計科目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從會計准則-指南規定的162個科目中選擇使用。請參見:
1001 現 金
1002 銀行存款
1003 存放中央銀行款項
1011 存放同業
1015 其他貨幣資金
1021 結算備付金
1031 存出保證金
1051 拆出資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資產
1111 買入返售金融資產
1121 應收票據
1122 應收賬款
1123 預付賬款
1131 應收股利
1132 應收利息
1211 應收保戶儲金
1221 應收代位追償款
1222 應收分保賬款
1223 應收分保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1224 應收分保保險責任准備金
1231 其他應收款
1241 壞賬准備
1251 貼現資產
1301 貸款
1302 貸款損失准備
1311 代理兌付證券
1321 代理業務資產
1401 材料采購
1402 在途物資
1403 原材料
1404 材料成本差異
1406 庫存商品
1407 發出商品
1409 商品進銷差價
1411 委託加工物資
1412 包裝物及低值易耗品
1421 消耗性生物資產
1431 周轉材料
1441 貴金屬
1442 抵債資產
1451 損余物資
1461 存貨跌價准備
1501 待攤費用
1511 獨立賬戶資產
1521 持有至到期投資
1522 持有至到期投資減值准備
1523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1524 長期股權投資
1525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准備
1526 投資性房地產
1531 長期應收款
1541 未實現融資收益
1551 存出資本保證金
1601 固定資產
1602 累計折舊
1603 固定資產減值准備
1604 在建工程
1605 工程物資
1606 固定資產清理
1611 融資租賃資產
1612 未擔保余值
1621 生產性生物資產
1622 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
1623 公益性生物資產
1631 油氣資產
1632 累計折耗
1701 無形資產
1702 累計攤銷
1703 無形資產減值准備
1711 商譽
1801 長期待攤費用
1811 遞延所得稅資產
1901 待處理財產損溢
2001 短期借款
2002 存入保證金
2003 拆入資金
2004 向中央銀行借款
2011 同業存放
2012 吸收存款
2021 貼現負債
2101 交易性金融負債
2111 賣出回購金融資產款
2201 應付票據
2202 應付賬款
2205 預收賬款
2211 應付職工薪酬
2221 應交稅費
2231 應付利息
2232 應付股利
2241 其他應付款
2251 應付保戶紅利
2261 應付分保賬款
2311 代理買賣證券款
2312 代理承銷證券款
2313 代理兌付證券款
2314 代理業務負債
2401 預提費用
2411 預計負債
2501 遞延收益
2601 長期借款
2602 應付債券
2701 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2702 保險責任准備金
2711 保戶儲金
2721 獨立賬戶負債
2801 長期應付款
2802 未確認融資費用
2811 專項應付款
2901 遞延所得稅負債
3001 清算資金往來
3002 外匯買賣
3101 衍生工具
3201 套期工具
3202 被套期項目
4001 實收資本
4002 資本公積
4101 盈餘公積
一般風險准備
4103 本年利潤
4104 利潤分配
4201 庫存股
5001 生產成本
5101 製造費用
5201 勞務成本
5301 研發支出
5401 工程施工
5402 工程結算
5403 機械作業
6001 主營業務收入
6011 利息收入
6021 手續費收入
6031 保費收入
6032 分保費收入
6041 租賃收入
6051 其他業務收入
6061 匯兌損益
6101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6111 投資收益
6201 攤回保險責任准備金
6202 攤回賠付支出
6203 攤回分保費用
6301 營業外收入
6401 主營業務成本
6402 其他業務支出
6403 營業稅金及附加
6411 利息支出
6412 手續費支出
6501 提取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6502 提取保險責任准備金
6511 賠付支出
6521 保戶紅利支出
6531 退保金
6541 分出保費
6542 分保費用
6601 銷售費用
6602 管理費用
6603 財務費用
6611 勘探費用
6701 資產減值損失
6711 營業外支出
6801 所得稅
6901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Ⅳ 樂動體育連鎖中心的管理制度完善嗎
樂動體育連鎖中心在制度的約束之下,整體經營情況非常好,基本上能夠滿足各種用戶的不同需求,並提供專業的服務。
Ⅳ 體育館規章制度
為進一步提高學校體育場館資源的利用率,更好地發揮體育場館的健身功能,現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體育場館有償開放服務范圍
本實施辦法所指體育場館有償開放服務,是指體育場館一次性及連續使用期不超過一個月的短期出借使用,及面向校內師生員工和校區內其他單位人員的有償開放服務。連續使用期限超過一個月(含一個月)的出借使用,以及體育場館所屬房屋及建築物租賃使用,均不屬於本實施辦法規定的范圍。
1.體育場館主館場地(含看台),以及健美操房、健身房、乒乓室;
2.田徑場(含看台)、足球場、籃球場、網球場、羽毛球場等室外運動場地;
3.室外游泳池。
上述均為體育場館有償開放服務范圍。未作明確規定的房屋及建築物(含暫時閑置房),均不屬體育場館有償開放服務范圍。
(二)開放服務管理責任部門
1.體育館、體育場地等使用管理的責任單位為學校體育部,並負責體育場館的有償開放服務管理工作。
凡在黨辦、校辦確定的使用時間,以及體育教學活動安排的時間,體育館、體育場地不得對外開放服務。
2.後勤服務公司應配合體育館、體育場地的開放服務,做好生活後勤的服務工作,負有後勤保障服務的責任。
3.資產管理處系學校房屋及建築物管理的職能部門,行使體育場館、體育場地監督管理的責任。
4.財務處負責體育場館開放服務結算和財務監督。
5.保衛處系體育場館開放服務安保工作審批和監督的責任單位。
(三)體育場館出借辦法
(一)校外企事業單位或社團借用辦法
1.校外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一次性或短期借用本校體育場館舉辦群體性活動,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須具有企事業法人或社團法人資格,自發性的組織和個人不予以接待;
(2)須事先說明用途,不得從事迷信活動或舉辦有拗於四項基本原則和精神文明的活動;
(3)須承諾遵守本校體育場館使用管理規定和校園治安管理規定,承諾承擔舉辦活動的安全責任和物資損壞賠償責任。
2.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借用單位,應至體育部辦理借用手續。體育部根據場館安排情況,同意後即與借用方簽訂出借合約。簽約時應事先說明有關規定及收費標准。
3.借用方使用體育場館時,場館管理中心應有專人在現場服務管理,並通知後勤服務公司安排好安保人員和衛生清潔人員。
4.借用方每次使用結束,場館管理中心應會同借用方共同驗收設備設施,如有損壞應雙方簽證並由借用方負責賠償。
5.按事先約定辦理出借費用的結算手續。
(二)校內各部門或社團借用辦法
1.各部門和校內各社會團體使用會議活動場所,應事先填寫體育場館使用申請單,送體育部場館管理中心統籌安排。
2.申請借用體育場館的單位,使用時申請單位必須要有專人負責,進行現場管理,直至活動結束。使用單位如無專人負責進行現場管理,場館管理中心有權終止或暫停今後借用體育場館進行活動。
3.校內各部門及社團借用體育場館進行活動,均按體育場館出借收費標準的二分之一支付場館服務管理費。
其他規定和要求同校外企事業單位借用體育場館的規定。
(三)有償開放服務
在不影響校部安排和教學活動的前提下,場館管理中心應為師生員工提供健身和進行體育鍛煉場所,實行有償開放服務。使用者按標准付費入場。
(四)體育場館出借收費標准
1.團體租借收費標准
(1)團體租借體育場館,均以每4小時為1個使用單元時間,不足4小時,按4小時計。
(2)每使用單元時間收費標准見附件。
2.個人使用體育場所收費標准
個人使用體育場所收費標准見附件。
(五)體育場館開放服務費用結算辦法
1.體育場館出借費用及有償開放服務費用,一般不予減免或全免。特殊情況,應由校領導或借用單位的協作部門負責人簽證,減免或全免的數額在相應的學校或部門的辦公費中支付。
2.場館管理中心應至財務處辦理繳款手續,全部收入上繳學校財務處,由學校財務處出具票據。場館管理中心出借費用及有償開放服務收入應單列科目進行財務管理。
3.體育場館出借和有償開放服務收入的40%,由財務處核定總體安排。
4.體育場館出借和有償開放服務收入的60%由財務處核定劃歸體育場館管理中心,以支付場館管理中心的服務管理費。
(六)其他
1.本規定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2.學校相關規定如與之有拗之處,均以此規定為准。
3.本規定的解釋權屬校長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