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大學體育場到底該不該對外開放
高校的體育場館曾是市民健身的好去處,不過,這兩年,不少高校門口裝上了門禁,體育場也開始對校外人員說「不」。如何既能保證高校體育設施能為社會所用,同時又保障學校正常秩序和學生安全呢——
隨著全民健身運動日漸普及,市民對於健身場所的需求也越來越高,然而很多城市健身場所不足的問題十分突出。高校的體育場館安全性較高、設施較齊全,由此成為很多居民鍛煉的首選,但其是否應該對社會開放也引發了一些爭議。目前,高校體育場館的開放程度如何?居民和教職員工如何看待這一問題?如何安全高效地利用高校體育場館?帶著這些問題,《經濟日報》記者近期走訪了北京的一些高校。
開放還是封閉
在北京師范大學,記者看到,學校的操場和體育館都設有門禁系統,需要刷校園卡才能進入。隨後,記者來到體育館辦公室詢問校外人員是否可以進入操場和體育館進行鍛煉,得到了工作人員否定的答案:「我們的所有設施都不對外開放,只面向本校師生。」
與北師大一路之隔的北京郵電大學,情況則截然不同。操場管理員告訴記者,學校的操場全天對外開放,校外人員可以隨時進去鍛煉,「周邊群眾大部分都來這里鍛煉。每天傍晚和晚上,這里的人都非常多。但是如果有運動會等大型活動需要優先保障時,這里就不開放了」。
在北京郵電大學體育館,記者了解到,體育館內的游泳館、羽毛球館、乒乓球館等都在非上課時間對社會開放,但是需要校外人員憑身份證辦理登記卡,同時,校外人員的收費價格要更高。以單次游泳卡為例,校內學生每次收費7元,教職工每次收費12元,而校外人員則每次收費25元。
相比高校眾多的海淀區,北京市東南區域高校較少,居民的選擇也就較少。記者來到位於東南四環附近的北京工業大學。下午4點多,操場上的人開始逐漸多了起來,其中很多是校外來的中年人和老年人。有人使用操場邊的健身器材,有人繞著操場跑步,也有人來到足球場踢足球。
73歲的趙鑫榮老人家住附近的小區,她告訴《經濟日報》記者,她每天至少來學校操場鍛煉一次,已經堅持十多年了。「十幾年來,學校操場一直對外開放,沒有對校外人員有過限制,這里設施很齊全,環境也很安全,而且學生一般素質都很高,沒發生過什麼不愉快和不安全的事。最主要的是周邊也沒有其他地方可以讓我鍛煉。」
北京工業大學場館管理中心工作人員楊晨告訴記者,北京工業大學有南北兩個操場,北操場24小時對外開放,供學生和社會公眾前來鍛煉,南操場則定時開放,優先保障體育課程和學校體育隊訓練,空閑時間也對外開放。「除了操場之外,學校的體育館也對外開放,校外人員也可以在非上課時間使用羽毛球館等。」
一關了之非良策
對於校外人員進入高校鍛煉,學生們如何看?在記者采訪過程中,確有學生對此表示了不滿:「有時候足球場人太多了,都找不到地方踢球,還會發生一些爭吵甚至打架事件。」而類似事件也影響了一些學校的開放措施。今年4月之前,中國政法大學昌平校區的足球場也對社會開放。4月20日,在該校區足球場內,因為場地問題,在校學生與校外人員起了爭執,隨後一名學生被校外人員打傷。中國政法大學曾發布說明稱,學校將進一步完善安全保衛制度,預防安全隱患。此後,這個體育場不再對社會開放。時隔半年,記者致電該校區體育場館管理中心場地科,一名工作人員表示,現在校外人員依舊不得入內。
但是也有學生表示,僅僅因為打架事件就把體育場對社會一關了之的做法並不可取。在北京工業大學,一位踢球的學生告訴記者,操場上校外人員太多,踢球時需要格外小心老人以免誤傷他們。但該學生認為,對外一關了之,並不能完全避免球場上的暴力事件。「其實踢球過程中有沖突是難免的,即使校外人員不進來,本校同學也偶爾會發生沖突。要減少這類問題,最根本的還是要提升大家的素質,同時加強場地的管理,比如場地緊張時,學校最好能夠做一些更精準的劃分。不對外開放可能會少一些和校外人員的沖突,但是周邊的人也由此沒有了鍛煉的地方,同時也浪費了場地,我覺得沒有完美的辦法,可能開放並做好管理還是更好的一種選擇吧。」
相比於操場,羽毛球館等室內場館一般數量有限,對外開放會不會影響校內師生使用?在北京工業大學,楊晨告訴記者,羽毛球館等場館維護費用較高,因此對校內外人員都採用收費模式,但是對於校內學生的收費比校外人員要低不少。此外,根據場館的收費標准,晚上六點以後場地使用價格更高,因此校內學生更多地選擇在下午六點前來打球,這樣可以避開價格高的時段。而校外人員往往都是下班後來打球,一般都是晚上六點以後。「我們通過這樣的方式合理分配場館資源,保障了學生和校外人員的場館使用,學生和校外人員基本都認可,現在場館的預約已經排到了一個星期以後。」
除了想辦法解決場地資源的合理分配問題,場地安全也成為高校十分注重的問題。在各大高校的體育場館門口,基本都貼有一些安全警示標語,如:自覺愛護器材設備;嚴禁打鬧滋事;禁止攜帶寵物入場;身體不適者勿入體育場鍛煉;未成年兒童需要家長陪同進入,請家長協助做好安全管理;等等。
開放還需更多政策支持
在學校體育設施對外開放的問題上,一些發達國家早就付諸實施。英國、美國等全民體育較發達的國家,學校的體育設施都有很高的開放度。
盤活高校體育場館等既有資源,緩解場館資源矛盾,近些年也逐漸成為我國的政策指向。2014年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體育產業促進體育消費的若干意見》中提出,學校體育場館課余時間要向學生開放,並採取有力措施加強安全保障,加快推動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將開放情況定期向社會公開。今年6月,國務院印發的通知也提到,確保公共體育場地設施和符合開放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
盡管如此,各高校體育場館開放情況依舊不一,總體開放程度依然有限。北京體育大學管理學教研室主任鄒新嫻認為,當前一些高校體育場所開放程度不夠,主要是高校擔心使用成本上升、意外事故責任等問題。「推動高校體育場所向社會公共服務性質轉化,首先應該保障正常的教學任務。在此基礎上,政府應該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對體育場館的使用成本進行補償,推動體育場館進一步向社會開放,實現場館的高效利用。此外,通過管理層面和政策層面的一些舉措進一步降低意外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分清意外事故的責任劃分也至關重要,一方面有關部門應該通過政策法規對此進一步細化,另一方面,高校可以在體育場館以告示等形式進行明確的告知,提升人們的意外事故責任意識,減少不必要的責任糾紛。
『貳』 學校體育場館對外開放到底難在哪
乒乓球起源於英國。19世紀末,歐洲盛行網球運動,但由於受到場地和專天氣的限制,英國有些大學屬生便把網球移到室內,以餐桌為球台,書作球網,用羊皮紙做球拍,在餐桌上打來打去。1890年,幾位駐守印度的英國海軍軍官偶然發覺在一張不大的檯子上玩網球頗為刺激。後來他們改用實心橡膠代替彈性不大的實心球,隨後改為空心的塑料球,並用木板代替了網拍,在桌子上進行這種新穎的「網球賽」,這就是Table tennis得名的由來。Table tennis出現不久,便成了一種風靡一時的熱門運動。20世紀初,美國開始成套地生產乒乓球比賽用具,它是美國頭號持拍運動,有超過20萬美國人在打乒乓球。最初,Table tennis有其它的名稱,如Indoor tennis,後來,一位美國製造商以乒乓球撞擊時所發出的聲音創造出Ping-pang這個新詞,作為他製造的「乒乓球」專利注冊商標,Ping-pang後來成了Table tennis的另一個正式名稱,當它傳到中國後,人們又創造出「乒乓球」這個新的詞語。
『叄』 學校體育場地是否能夠對外開放
應該對外開放,但實際是基本沒有對外開放的學校體育場
『肆』 辯題:學校體育場館不該對外開放
從全民健身的角度是應該開放的。
從學校體育館出資方的角度是不應該開放專的。屬
如開放後應該會出現以下問題
1.是否是免費開放?
2.無論是否免費開放,如果健身人員在館內出現問題,如運動傷害,心臟病突發.....情況下。責任方歸為那裡?
3.體育館如開放後,維護費用必然會增加。這多出的部分錢由誰負責?
4.既然是全民健身,這個全民是政府的全民,是社會的全民。學校無法承擔,也無力承擔。
5.如果倒退50年,那時候人們的素質或者說人性都要高於現代人。而那個時候也沒有那個學校的體育館對外開放。
最後的結果應該是,有條件的對外開放。
條件是:
1.限定開放的日期,時段。
2.收取一定的費用。用於維護場地。
3.在館內運動時出現的一切事故,學校放均不負責。
4.收取費用的價格,我個人認為30~50元比較合適。抽取其中的一部分費用,用於支付場館維護費用,其餘部分可以改善部分館內設施。
我不知道你是代表哪一方的。所以就隨意的說說罷了。
『伍』 學校體育場對外開放嗎
這個你得去學校問問體育組開放時間
『陸』 學校籃球場對外開放
怎麼才算對外開放?……
看各個學校不同
『柒』 學校應不應該把體育設施對外開放
要不要對外開放,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定。
在全民健身背景下,公共體育設施不足是一個基本現狀,針對體育場地設施不能滿足人們的鍛煉需求這一問題,擁有大量體育設施的學校自然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許多人提出開放學校體育設施資源,來實現學校與社會上的互補。然而又有人擔心在學校體育對外開放後會出現一系列問題,如擠占學生的體育學習鍛煉的空間問題,存在對外開放的安全風險問題,以及設施設備維護問題等,直接導致校方在對待學校體育設施開放持消極態度。
針對開不開的問題,有人提出不應該開,如華師曾誠表示:場地設施設備較充足的學校只有少部分,大部分學校的體育場地設施數量和質量都達不到規定標准,連學校基本體育課和活動都保障不了,一旦對外開放勢必更加擠佔了學校體育的資源。馬文凱提出學校的主要責任是為社會培養人才,只要能做好教學工作就,已經是對全民健身最大的支持,把有限的學校體育資源一味的對社會開放是強加給學校的負擔。寧大小佟還提出公立學校屬於國家投資的理應負擔社會責任,而民辦私立學校不是公共性質,可不開放。欣欣則提出對外來運動者出現安全事故處理難,事故後當事人或家屬習慣性地把責任歸於學校,肆意在校園吵鬧,而學校為避免影響擴大,即使自身不負有法律責任,通常會選擇賠償來息事寧人。這是我們的社會普遍缺乏契約精神和法律意識導致的,這種局面不改變,則學校在對外開放中始終憂心忡忡。
大部分人認為應該開,一方面當下社會體育場館資源不足和群眾的建設需求不斷增加都是現實情況,還有就是我國的教育屬於准公共產品、學校基本都是由政府投資興建的,理應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但是對外開放有一個重要前提:不影響教學。川師姚俊傑認為在當下社會體育場館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應當適當開放,如集大彭林認為應該根據學校具體情況,在不影響教學的情況下對外開放。不同的學校面對不同的現實情況,一刀切的開放形式必然會引出很多隱患,如徐亞文提出寄宿制的中小學由於長期有大量的學校在學校生活,這類學校如果對外開放就會對在校中小學生造成較大影響,也會有很大的安全風險。不同級別的學校體育資源擁有情況也是不一樣的,高校擁有大量的高大體育場館和專業的體育設施,這些設施在很大程度上在日常教學中是用不著的,高校應該加強對外開放,加之高校學生都是成年人,學生的人身安全風險相對較低。而中小學則應該區別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