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請問入去"天河體育中心"要不要收錢
現在迎亞運在維修中,進不去正門。平時都沒聽過收錢。可以從東門(在體育東路)進,不過去正門(天河路,站牌那)已經戒嚴了,可以從西門(在體育西路)出來。
2. 籃球比賽的免責協議,有沒有法律效力
問題不清楚,一來切體源育比賽,參與者應該明白和了解身體對抗可能帶來的傷害,所以,體育比賽中的受傷和對方沒有關系,對方不用進行賠償,訂不訂協議都無所謂。但是如果代表單位或團體比賽,那麼單位和團體應該對本方隊員所受到的傷害有賠償義務,如果單位或團體要求簽訂免責協議,該協議無效。
3. 開放式體育場發生上弔死人了事件,體育中心有責任嗎
體育場不管是開放式還是分別式。只要是在體育場內發生的。實踐。體育中心都有責任對此負責。他付有管理不善責任。
4. 我最近要參加一個體育訓練營,官方要求填寫免責條款,是否大部分的體育訓練都會要求免責條款呢是否合理
請問是免費的還是收費的,免費的話合乎情理,收費的話要看免責一些什麼條款!都會有的,謝謝,望採納
5. 宜昌體育中心的主要職能
宜昌體育中心主要職能:為競技體育提供服務,為群眾全民健身提供服務。
6. 體育中心的安全應遵循哪些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1995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內
國家體育總局、容民政部、公安部關於加強健身氣功活動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
(1999年8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 國辦發[1999]77號)
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條例
(2003年6月18日國務院第十二次常務會議通過,2003年6月26日國務院令第382號公布)
全民健身條例
(2009年8月17日國務院第七十七次常務會議通過,2009年8月30日國務院令第560號公布)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體育總局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運動員文化教育和運動員保障工作的指導意見
(2010年3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公布 國辦發[2010]23號)
7. 體育課老師要讓不聽話的學生寫免責書 怎麼寫
免責聲明
本人/班級(學生姓名/班級名稱)於(時間)申請(學生要做的什麼事),特做如下說明:(姓名/單位名稱)及家長(姓名)對此事認知清楚,今後由(學生要做的什麼事)引起的糾紛和造成的一切後果,其責任概由(學生姓名/班級名稱)及家長(姓名)承擔,與學校及班主任老師無關。特此聲明!
家長姓名/單位名稱: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聲明人/單位:(個人簽名要手寫,單位要蓋章)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日期:
8. 體育館免責聲明進入體育館參加健身人員如發生損傷體育館不
免責條款
一、游泳隊活動屬於非贏利性質 健身活動,當由於意外事故,突發氣候變化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身體損害時,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的損害,團隊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團隊的任何一名隊員都應本著:「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活動,活動發起者和組織者亦不承擔任何法律和經濟責任。
二、凡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團隊的發起者和同行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被損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聲明依法解決,凡參加者均視為接受本聲明。
三、該免責聲明必須參加者自己簽名,代為簽名者視作已溝通並被授權,否則代簽者承擔後果。
某某游泳隊
四、如惡意侵犯他人或其它涉及犯罪行為,則不在此免責范圍內,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該免責聲明目的是為活動發起人組織者和同行者再次明確足球活動的風險,提高自律能力和抗風險能力,免除一些不必要的後果,讓足球活動更安全更快樂
我自願參加球隊活動並同意以上聲明!——————
身份證號碼:———————— (附身份證復印件)
9. 在體育運動傷害行為中可以免責或減輕責任的法律條文有哪些
在劇烈的體育運動中,如打籃球或者是踢足球之類的運動,由於自己的過失及防專守犯規,合理攔阻之類的行屬為照成對方運動員受傷的,如果受傷者要求你承擔民事責任的話,一般得不到支持。依據是民法的「自干風險原則」及運動員在參加該運動的時候就已經知道會出現傷害而自願參加、故對自己的傷害後果由自己承擔,當然在運動過程中於運動無關的行為例如打架呀、則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希望能幫助你。